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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外贸稳定增长和转型升级若干措施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外贸稳定增长和转型升级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5.05.29•【字号】粤府办〔2015〕35号•【施行日期】2015.05.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进出口贸易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外贸稳定增长和转型升级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府办〔2015〕35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东省促进外贸稳定增长和转型升级若干措施》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商务厅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5月29日广东省促进外贸稳定增长和转型升级若干措施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决策部署,主动适应和引领外贸发展新常态,推动全省外贸稳定增长和转型升级,特制订如下措施:一、着力稳定出口(一)加大力度开拓市场。
支持企业大力开拓国际市场,2015年5月底前制订并向社会公布境内外重点展会计划,做好150场左右境外展会、140场左右境内展会参展组织工作,推动企业与境外经销商的直接对接。
鼓励企业深入开发欧、美、日等传统市场。
充分利用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等传统平台和中国加工贸易产品博览会、广东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国际博览会以及网上交易会、采购商考察交流会等新平台拓展企业外销渠道。
打造“中国商品(印度孟买)展览会”等境外展会品牌。
(省商务厅、贸促会负责,列在首位的为牵头单位,其他为参与单位,下同)(二)推动自主品牌产品出口。
鼓励企业收购和租用国际品牌,兼并国际品牌企业及建设境外生产基地,拓展境外仓储、物流和销售等业务。
支持企业在境外开展商标和专利注册。
发挥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的带动效应,引导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培育区域性、行业性自主品牌。
鼓励加工贸易企业从委托加工制造向委托设计制造和自主品牌制造一体化转型,延伸产业链、价值链,提高本地增值率和配套率。
广东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4年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大行动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4年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大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4.03.27•【字号】粤就发〔2024〕1号•【施行日期】2024.03.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广东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4年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大行动方案》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有关单位,各普通高校:《2024年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大行动方案》已经省领导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反映。
广东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2024年3月27日2024年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大行动方案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做好2024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助力全省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目标任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决策部署,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把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就业工作重中之重,坚持市场导向和政府促进并重、政策激励和服务助力并举、整体推进和重点帮扶并行,千方百计挖渠道、优服务、兜底线、强保障,努力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水平总体稳定。
二、主要措施(一)市场岗位拓展行动1.强化民营企业拓岗激励。
出台支持民营经济壮大发展政策措施,实施“百城万企”民企高校携手促就业行动,对吸纳高校毕业生的市场主体按规定落实小微企业社保补贴等扶持政策。
企业招用的高校毕业生属于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脱贫人口、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的,可按规定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直机关及有关单位对口支援重点老区苏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直机关及有关单位对口支援重点老区苏区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9.30•【字号】粤府办〔2022〕29号•【施行日期】2022.09.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家机构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直机关及有关单位对口支援重点老区苏区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22〕29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直机关及有关单位对口支援重点老区苏区工作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发展改革委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9月30日省直机关及有关单位对口支援重点老区苏区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和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动重点老区苏区高质量发展,参照《新时代中央国家机关及有关单位对口支援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工作方案》,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战略部署及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打造新发展格局战略支点,充分发挥省直机关及有关单位职能作用,统筹多方力量,强化产业、科技、资金、人才等资源要素导入,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增强内生发展动力,提升民生保障水平,保护好管理好利用好红色资源,共同推动重点老区苏区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安排(一)实施组团结对支援。
采取组团式、多对一方式推进对口支援重点老区苏区工作。
工作期限为2022年至2030年。
重点老区苏区每个县(市、区)均由省直机关、国有企业、中央驻粤机构组合而成的帮扶集团进行对口支援。
排名首位的单位为牵头负责单位,其他单位及机构为对口支援成员单位。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动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动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民政厅•【公布日期】2020.05.19•【字号】粤民规字〔2020〕4号•【施行日期】2020.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扶贫、救灾、慈善正文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动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粤民规字〔2020〕4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有关单位:《广东省推动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我厅反映。
广东省民政厅2020年5月19日广东省推动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发挥慈善事业作为第三次分配的作用,促进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和基本社会服务,制定以下措施。
一、培育慈善主体(一)培育发展慈善组织。
加快慈善组织培育发展,优先培育扶贫济困的慈善组织,鼓励发展促进科教文卫体事业、环境保护等新兴慈善组织。
加强慈善组织能力建设,鼓励符合条件的慈善组织向社会提供服务。
支持和引导慈善类境外非政府组织依法在我省设立代表机构。
推动建立全省性、区域性和服务类、评估类等慈善行业组织,加强行业交流,促进慈善组织在资金募集、志愿者动员、项目实施等方面进行合作。
(二)培育其他慈善主体。
鼓励城乡社区居(村)委会、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委员会建立慈善互助会或设立互助基金等,推动社区慈善发展。
支持发展慈善创新项目,鼓励企业和个人在慈善组织内通过设立慈善冠名基金、冠名项目开展慈善活动。
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公益性医疗、教育、养老、文体、残障康复、应急救助等社会服务机构和设施,为慈善事业提供更多资金支持和服务载体。
二、拓宽参与渠道(三)广布慈善网点。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4.04.08•【字号】粤府办〔2024〕4号•【施行日期】2024.04.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立法工作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粤府办〔2024〕4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东省人民政府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就做好省政府2024年度立法工作通知如下:一、加强党的领导,确保政府立法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广东的使命任务,按照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省政府重点工作安排,紧扣中心大局,突出立法重点,谋划推进相关立法项目,强化对重点工作的法治服务保障,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
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党领导立法工作的要求,对于涉及重大体制、重大政策调整的问题,以及立法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重要情况,要按程序向省委请示报告。
要健全政府立法风险防范机制,强化风险研判,认真组织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统筹把握好出台时机,审慎稳妥做好立法全过程、各环节工作,实现政府立法政治效果、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二、完善体制机制,不断提高政府立法工作质量。
起草审查法规、规章草案时,要严守立法权限,加强立法调研和论证,主动向国家对口部委请示汇报,按规定开展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工作,把立法工作的重点放到提高立法质量、突出地方特色、解决实际问题上来。
要积极探索推进区域协同立法,建立健全区域协同立法工作机制。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广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广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7.08•【字号】粤办函〔2021〕223号•【施行日期】2021.07.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语言文字工作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广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通知粤办函〔2021〕223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有关单位:为全面加强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强化对语言文字工作组织领导,省政府决定成立广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省语委)。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拟订我省语言文字工作的重大政策。
统筹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推广普及,加强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切实增强语言文字服务能力。
定期会商研究我省语言文字工作中的相关重要政策措施,统筹协调和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推进落实工作。
二、组成人员省语委主任由分管教育工作的副省长兼任,副主任由省政府协调教育工作的副秘书长、省教育厅厅长兼任。
成员单位包括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委网信办、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民族宗教委、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广电局、省体育局、省社会科学院、团省委、省妇联、省残联、省军区政治工作局。
三、工作机制(一)省语委作为专项工作小组,不纳入省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
(二)省语委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承担日常工作。
省语委成员由省语委办公室按程序报省语委主要负责同志批准后,以省语委名义发文确定。
(三)省语委建立联络员制度,由各成员单位相关业务处室1名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
(四)省语委各成员单位原则上每年向省语委报告一次工作情况,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
省政府办公厅2021年7月8日。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民政厅转发开展志愿服务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民政厅转发开展志愿服务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布日期】2020.04.26•【字号】•【施行日期】2020.04.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民政厅转发开展志愿服务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民政局,各有关单位: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志愿服务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厅联企业〔2020〕12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是要高度重视中小企业志愿服务。
中小企业是我省社会经济发展、稳就业和促创新的重要力量,尤其是当前中小企业受疫情影响较大,面临许多突出困难和问题,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关注支持帮助中小企业共渡难关。
大家要充分认识到中小企业志愿服务是帮助中小企业应对疫情和协同协力融通发展的有力举措。
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长远,通过为广大中小企业提供公益性、规范高效的志愿服务,推动中小企业加快复工复产和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是要明确专门服务机构及其职责。
我省指定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牵头组织和管理“志愿服务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组织推进专家志愿队伍和志愿服务工作站的建设与管理,搭建中小企业志愿服务平台以及志愿服务活动的开展等。
请各地级以上市结合本地区实际,指定专门服务机构,组织和管理“志愿服务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
三是要积极发挥志愿服务平台作用。
我省将依托粤商通、i志愿和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搭建中小企业志愿服务平台。
接下来各地市要加大宣传推广,积极通过该平台征集遴选志愿队伍和企业服务需求、发布志愿服务项目、开展志愿服务对接等。
请各大型优秀企业、高等院校、各类省市行业商(协)会、各类优秀服务机构尤其是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要积极上平台、用平台,开展线上线下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全省性民办非企业单位2020年度工作报告情况的通报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全省性民办非企业单位2020年度工作报告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民政厅•【公布日期】2021.07.21•【字号】粤民函〔2021〕360号•【施行日期】2021.07.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管理正文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全省性民办非企业单位2020年度工作报告情况的通报粤民函〔2021〕360号各全省性民办非企业单位: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粤民规字〔2019〕3号)有关规定,现就全省性民办非企业单位报送2020年度工作报告情况通报如下:我省应报送2020年度工作报告的全省性民办非企业单位765个。
截至目前,实际报送年度工作报告707个,报送率为92.42%。
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报送年度工作报告58个,未按照规定要求报送年度工作报告18个。
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政部《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和《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有关规定,我厅将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2020年度工作报告,列入活动异常名录,并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
附件:1.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报送2020年度工作报告的全省性民办非企业单位名单2.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报送2019、2020年度工作报告的全省性民办非企业单位名单3.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报送2018、2019、2020年度工作报告的全省性民办非企业单位名单广东省民政厅2021年7月21日附件1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报送2020年度工作报告的全省性民办非企业单位名单一、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报送年度工作报告名单广东省莞安消防职业培训学校广东潮新科职业培训学院广东省包装印刷技工学校广东国政投资理财职业培训学校广东新华科技职业培训学院广东省中南技工学校广东色色艺术职业培训学院广东厨艺职业培训学院湛江信息科技专修学院广东省爱心社会保障应急救助服务中心广东省粤爱公共环境卫生促进中心广东省华南养老护理研究和服务中心广东省高奇能源工业研究院广东绿枫美术馆广东省狼行天下极限运动俱乐部广东省地大珠宝研究院广东省东方现代美术馆广东省粤民民政职业能力建设中心广东省现代社会调查与评价研究院广东南粤菁英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广东省朗萌农业科学技术研究院广东省靶向肿瘤干预与防控研究院广东省百利残疾人服务中心广东岭南诗书画研究院广东省现代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广东南方土木建筑科技研究院广东省民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广东省曙光西周少儿教育研究院广东舒言书画院广东省粤教中职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广东省五羊职业技能鉴定所广东金甲搏击俱乐部广东省南方职业教育资讯中心广东华文供稿社广东华南生物质能研究院广东省民企之窗信息服务中心广东省智立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服务中心广东生本教育研究中心广东侨青艺术团广东建龙排球俱乐部广东柏林陶塑艺术研究院广东英卫培训中心广东创意文化经济研究院广东省视觉眼科学研究所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广东厨艺技工学校广东省南方电子商务创新服务中心广东省华标产品质量安全研究院广东省色妆职业培训学院广东新城技工学校广东华南企业创新研究院广东省中际眼视光研究院广东省新亚中小企业发展研究与服务中心广东国健医药卫生信息化创新服务中心广东晓武太极拳俱乐部广东走向未来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广东省岭南心血管病研究所广东省乾望海理财职业培训学校二、未按照规定要求报送年度工作报告名单广东新里程旅游技工学校广东省建安消防职业培训学院广东省安之家消防职业培训学校广东溯源职业培训学院广东省南粤技工学校广东省通用职业培训学院广东省珠江太极拳馆广东天赋田径俱乐部广东省坤银一村一品农业创新设计研究院广东捷胜国防交通应急保障中心广东南方电影工程技术研究院广东音像制品进出口服务中心广东弘康健康咨询公益服务中心广东智诚知识产权研究院广东省岭海档案馆广东家教通家长服务中心广东现代家庭教育研究服务中心广东省联合精准医学研究院附件2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报送2019、2020年度工作报告的全省性民办非企业单位名单广东省联合精准医学研究院广东家教通家长服务中心广东省母婴职业培训学校广东现代家庭教育研究服务中心广东省包装印刷技工学校广东国政投资理财职业培训学校广东新华科技职业培训学院广东省中南技工学校广东色色艺术职业培训学院广东厨艺职业培训学院湛江信息科技专修学院广东省爱心社会保障应急救助服务中心广东省粤爱公共环境卫生促进中心广东省高奇能源工业研究院广东绿枫美术馆广东省狼行天下极限运动俱乐部广东省东方现代美术馆广东省现代社会调查与评价研究院广东南粤菁英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广东省朗萌农业科学技术研究院广东省百利残疾人服务中心广东岭南诗书画研究院广东省现代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广东省曙光西周少儿教育研究院广东舒言书画院广东省粤教中职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广东省五羊职业技能鉴定所广东华文供稿社广东华南生物质能研究院广东省民企之窗信息服务中心广东省粤信中小企业技术进步促进中心广东生本教育研究中心广东侨青艺术团广东建龙排球俱乐部广东柏林陶塑艺术研究院广东英卫培训中心广东创意文化经济研究院广东省视觉眼科学研究所广东厨艺技工学校广东省南方电子商务创新服务中心广东华南企业创新研究院广东省中际眼视光研究院广东省岭南心血管病研究所附件3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报送2018、2019、2020年度工作报告的全省性民办非企业单位名单广东省包装印刷技工学校广东国政投资理财职业培训学校广东新华科技职业培训学院广东省中南技工学校广东色色艺术职业培训学院湛江信息科技专修学院广东省粤爱公共环境卫生促进中心广东省高奇能源工业研究院广东绿枫美术馆广东省现代社会调查与评价研究院广东南粤菁英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广东省朗萌农业科学技术研究院广东省百利残疾人服务中心广东岭南诗书画研究院广东省现代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广东省曙光西周少儿教育研究院广东舒言书画院广东省粤教中职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广东华文供稿社广东华南生物质能研究院广东生本教育研究中心广东侨青艺术团广东建龙排球俱乐部广东创意文化经济研究院广东省岭南心血管病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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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清单
申报材料内容按下述顺序排列编号
1.封面(附件2)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介绍】
2.申报函及项目申请承诺书(附件3)
3.项目申报表(附件4)
【第二部分佐证材料】
4.申报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超高清视频产品采购发票、合同,以及证明发票所列产品为超高清(4K/8K)产品的辅证材料
6.类别1和类别3已开通宽带网络或4K电视业务的证明材料
7.其它需要提交的佐证材料
2020年超高清视频应用示范项目
入库储备申报书
申报单位:(填写名称后在此处加盖公章)
2020年月日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制
(二〇二〇年)
申报函
致:XX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商务厅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超高清视频应用示范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申报单位名称,提交下述文件及附件资料一式3份申报“2020年超高清视频应用示范项目入库储备”,并保证所提交的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
申报单位名称:
(公章)
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项目申请承诺书
本单位承诺近5年来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无违法违纪行为。
承诺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对申报资格和申报条件的符合性负责。
本项目不存在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
如有违反上述承诺的不诚信行为,愿意承担相关由此引发的全部责任。
申报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月日
附件4
附件5
超高清视频应用示范项目汇总表
报送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备注:各类别请按评分从高到低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