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文明创建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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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023上海市文明单位创建计划方案

2021——2023上海市文明单位创建计划方案

2021——2023上海市文明单位创建计划方案2021——2023上海市文明单位创建计划方案一、背景介绍•上海市作为我国国际化大都市,正积极推动文明城市建设,要求各单位积极参与,努力创造文明和谐的工作环境和社会氛围。

•为了进一步推进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制定本方案以规范和指导各单位的创建行动。

二、目标与原则1. 目标•通过创建工作,培育和弘扬文明单位的良好形象,推动全市道德水平的提高,进一步凝聚单位员工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2. 原则•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根据各单位特点,分别制定创建指南,并注重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督促和指导。

•参与共建、广泛宣传:鼓励单位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并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公正公平、评审认定:评审团队由相关专家和社会公众组成,评审认定结果公开透明。

三、创建内容和要求1. 遵守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制定相关内部制度,加强组织纪律和员工教育,推动全员法治意识的提高。

2. 关爱员工•充分关注员工的身心健康,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建立健全的奖惩机制,激励员工积极向上。

3. 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公益慈善活动,承担社会责任;重视环境保护,倡导节约资源,推动绿色发展。

4. 文化建设•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推崇科学精神和艺术创造,注重人文关怀,促进员工的思想成长和人格塑造。

四、创建步骤和时间安排1. 创建步骤•编制创建方案和计划:明确创建目标和具体措施,制定时间节点和责任人。

•开展创建宣传活动:通过企业内部刊物、网站、企业微信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创建工作,引导员工积极参与。

•开展创建行动:各单位根据自身情况,落实具体创建工作,加强内外部协作与交流。

•督促检查评估:建立督促检查机制,定期评估单位创建工作的进展和效果。

2. 时间安排•2021年:制定创建方案和计划,开展内部宣传活动。

•2022年:组织各单位开展创建行动,进行中期督查评估。

•2023年:完成创建行动,进行终期评估和认定。

2021年创建文明单位工作计划方案三篇

2021年创建文明单位工作计划方案三篇

文明,是人类历史积累下来的有利于认识和适应客观世界、符合人类精神追求、能被绝大多数人认可和接受的人文精神、发明创造的总和。

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2021年创建文明单位工作计划方案三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2021年创建文明单位工作计划方案一篇为了进一步推进社区整体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健康深入发展,不断提升居民群众的文明素质,有力促进社区公共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20__年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提出以下安排计划:一、围绕社区建设,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全局,把科学发展观落实到社区建设的各个方面,渗透在工作的各个环节,始终贯穿于社区建设的全过程,做到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工作,用科学发展观推进工作落实,用实践科学发展观检验工作成果。

要充分发挥精神文明建设涉及面广、有广泛群众性的工作优势,调动一切力量,利用各种阵地,通过各种途径,采取各种方式,在全社区兴起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热潮,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下大力气转变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着力消除影响社区发展的制约因素,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推进学习实践活动扎实开展、深入人心,取得实效,确保社区建设有序发展。

二、以文明素质教育为主线,扎实推进思想道德建设按照重在实际行动、重在持之以恒、重在形成机制的要求,弘积极开展社会道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和“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道德实践活动,集中解决社区居民的行为习惯和社会风气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良好的道德基础。

清明、暑假和“八一”节日期间,继续开展普及国防知识和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快乐童声纳凉晚会、孝敬父母专题互动等活动,不断提高社区干部、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文化修养。

在建党90周年前夕,组织社区党员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活动、纪念建党90周年文艺汇演,树立标兵典型,弘扬正气,鼓舞斗志,树立文明新风。

2021年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实施方案3篇汇总

2021年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实施方案3篇汇总

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实施方案3篇为充分展示和巩固市节能办精神文明建设成果,进一步加大文明单位的创建力度,全面提升干部职工文明素质,营造一流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根据市直机关工委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着力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实干型机关,继续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优化服务手段,丰富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美化服务环境,提升服务水平,营造积极向上、舒适和谐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

二、创建目标以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实干型机关创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为抓手,扎实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做到单位风清气正,环境文明和谐,精神积极向上,工作成绩突出,争创市级文明单位。

三、创建内容(一)强化组织建设,夯实工作基础扎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制定理论学习相关制度,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措施有力、成效显著。

领导班子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勤政廉政、团结协作、作风朴实、开拓创新、服务为民,在创建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

领导班子团结协作、作风民主,建立健全民主管理、科学决策相关制度,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按照有关规定集体研究决定。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积极开展廉政建设及反腐败教育活动,廉政制度健全完善,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班子成员廉洁自律,无违法违纪行为。

加强创建工作机制建设。

有创建工作机构及专(兼)职工作人员,有创建年度计划及具体创评方案,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责任落实,切实保障经费投入。

(二)狠抓思想教育,树立道德风尚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建设,积极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公民道德教育、政策形势教育等活动,敦促干部职工践行;进行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教育,开展文明餐桌行动;积极参与道德模范评选活动。

文明创建日常管理制度

文明创建日常管理制度

文明创建日常管理制度一、引言文明是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标志,也是一个国家和民族的软实力。

文明程度能够体现一个国家的社会发展水平和国民素质。

文明的创建不仅仅是一种态度和习惯,更是一种管理制度和规范。

为了进一步促进文明创建工作的开展,我们制定了文明创建日常管理制度,以便更好地落实文明创建工作,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管理机构1. 文明创建委员会:设立文明创建委员会,由政府主管部门牵头,成员包括相关部门负责人、专家学者和社会团体代表。

委员会负责制定文明创建工作的总体规划和计划,并对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

2. 文明创建办公室:设立文明创建办公室,由专门负责文明创建工作的工作人员组成,负责日常工作的执行和协调。

办公室根据委员会的要求,开展相关工作,推动文明创建工作的落实。

三、管理内容1. 宣传教育:开展文明宣传教育活动,包括举办文明创建主题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文明礼仪培训等。

通过多种方式,提高人们的文明素养和公德意识。

2. 文明行为规范:制定文明行为规范,规定公共场所的行为规范,包括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大声喧哗等。

建立文明行为的社会风尚,让文明行为成为一种习惯。

3. 文明建设工作:加强城市环境整治和市容管理,维护市容市貌。

规范建筑物的外观和内部环境,提升城市的整体形象和品位。

4. 社会监督和评估:建立文明创建的评估机制,对各项工作进行考核和评估。

设立文明创建工作奖惩制度,鼓励文明行为,惩戒不文明行为。

四、管理措施1. 建立健全文明创建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和管理标准。

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目标,确保文明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

2. 加强文明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各界对文明创建工作的重视度。

开展文明创建宣传活动,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的文明观念。

3. 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文明问题。

建立问题反馈和处理机制,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改进。

4.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培养专业化和高素质的文明创建工作人员。

文明创建工作规章制度

文明创建工作规章制度

文明创建工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社会文明进步,营造和谐文明的社会环境,创造积极向上的社会氛围,本文规定制定文明创建工作规章制度。

第二条文明创建工作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和活动,促使广大人民群众树立文明意识,培养文明习惯,提高文明素质,共同推动文明创建工作。

第三条文明创建工作的目标是倡导文明行为,规范社会习惯,净化社会风气,营造良好社会环境,提升全民族的道德素质和文明程度。

第四条文明创建工作应遵循“自觉遵守、互相尊重、守法守纪、以德为先”的基本原则,坚持全民参与、全社会共建、全方位推动的工作机制,实现文明创建工作的全覆盖。

第五条文明创建工作的内容包括文明礼仪、文明用语、文明交通、文明环保等方面,重点强调文明生活、文明旅游、文明办公、文明用餐等方面的具体细则。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市、县(区)、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文明创建工作规划》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推进、监督检查文明创建工作。

第七条市、县(区)、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文明创建工作方案》,明确文明创建的具体目标、任务、时限和责任人,确保文明创建工作的具体落实。

第八条市、县(区)、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文明创建工作的责任制度,各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履行好本职工作,互相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文明创建工作的宣传教育,普及文明理念,提高广大群众的文明素质和自觉意识。

第十条各级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文明创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评估文明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调整工作方向。

第三章宣传教育第十一条全民宣传文明创建工作应当遵循科学、健康、合理的原则,不得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得传播低俗、暴力、淫秽等有害信息。

第十二条各级学校、单位应当加强对学生、职工的文明教育,培养他们自觉遵守文明行为规范的习惯,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

2021年版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

2021年版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

2021年版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21年版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是国家文明城市评选中的一项重要指标体系,用于考核和评价各城市在推进文明城市建设方面的综合表现。

以下为相关参考内容:一、城市文明建设1.公共卫生和环境卫生:城市应加强垃圾分类、废物处理和其他环境保护措施,提高城市环境的整洁度和舒适度。

2.交通管理和道路秩序:城市应加强交通管理,提高道路交通秩序。

重点考核城市交通拥堵情况以及城市内交通事故的发生率。

3.社会治安和秩序:城市应加强社会治安管理,保障社会的安定与和谐。

重点考核城市的刑事犯罪率、治安案件发生率等指标。

二、城市居民文明行为1.公民意识和社会责任感:评价居民对公民意识的认同和对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包括居民的环保意识、遵守法律和规章制度等方面。

2.社会凝聚力和互助精神:考核居民之间的互助、守望相助和志愿服务等方面的表现,评价城市社区的凝聚力。

3.文明礼仪和公共礼仪:评价居民的文明礼仪素质,包括在公共场所的排队、文明用语和尊重他人等方面的表现。

三、城市机关和社会组织建设1.政务公开和服务便利度:评价城市政府机关的政务公开情况以及为居民提供的公共服务的便利程度。

2.社会组织和公益活动:考核城市社会组织的活跃度和公益活动的参与度,评价城市公益事业的发展和社会组织的影响力。

3.特色文化和文艺活动:评价城市特色文化的传承和发展情况,以及城市文艺活动的丰富度和覆盖面。

四、城市宣传和美化1.城市品牌形象和宣传推广:评价城市对外宣传的形象和推广工作,包括展示城市特色和优势的创新手段和媒体覆盖等。

2.城市美化和景观建设:考核城市的绿化覆盖面积、公共设施的完善度以及城市风貌的整体美观度。

3.文化活动和旅游资源:评价城市文化活动的举办情况,以及城市的旅游资源和旅游接待能力。

以上是2021年版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一些参考内容。

城市在文明城市建设中需要全方位的考核指标,这些指标旨在评估城市的整体文明水平和综合发展。

2021-2023年上海市文明校园创建计划

2021-2023年上海市文明校园创建计划

2021-2023年上海市文明校园创建计划为了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上海市教育局制定了2021-2023年文明校园创建计划。

该计划旨在通过多方面的努力,打造具有文明素质的校园文化,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道德水平,实现全面发展。

以下是该计划的具体内容:一、创建文明规范的校园环境1.加强文明礼仪教育,培养学生文明礼貌、尊老爱幼的良好习惯。

2.建立文明校园管理制度,加强对学生行为的规范和引导,营造和谐的校园氛围。

3.加强校园卫生管理,定期组织环境整治和清洁活动,保持校园环境的整洁美观。

二、推动课程教学融入文明素养1.在课程设置中融入文明素质教育内容,通过思想政治课、道德与法治课、语文、历史等科目的教学,深入开展传统文化和道德伦理教育。

2.加强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开展志愿者服务、社区义工等活动,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三、构建师生和谐相处的校园文化1.建立良好的师生互动机制,加强师生之间的沟通与交流,促进师生关系的和谐发展。

2.加强对师生道德建设的教育和培养,提升教师的师德水平,增强师生相互尊重和关爱。

四、开展丰富多彩的文明校园活动1.组织形式多样的文明校园主题活动,如文明周、文明节等,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2.开展文明素质评比和表彰活动,为学生树立榜样,激励全体师生争做文明校园的模范。

五、加强家校合作,共同推进文明校园创建1.建立家长参与校园文明建设的机制,鼓励家长参与学生的道德培养和校园文明建设。

2.举办家长学校和家长沟通会,加强家校之间的合作与交流,形成共育共建的良好氛围。

上海市文明校园创建计划将以此为指导,全面展开各项工作。

通过学校、家庭和社会的共同努力,共同打造一个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为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提供更好的保障。

总结:上海市文明校园创建计划的实施,将有力推动学生全面发展和综合素质提升的工作。

在文明校园的环境中,学生们可以培养高尚的品格和道德情操,形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

2021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最新)

2021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最新)

2021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一:为了促进全市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水平,促进我校中小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上台阶,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创建市级文明校园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创建文明校园要以十八大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以培育“三爱四有”新人为宗旨,以思想道德建设、时代精神和诚信教育为重点,坚持服务师生,依靠师生;坚持德治与法治结合、教育与管理并重;坚持立德树人、德育为先的原则,切实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以学生文明行为习惯养成和教师职业道德发展为主要内容,将文明行为具有贯穿于学校教育全过程,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美德和社会主义道德,促进学校教育质量不断提高,努力形成教师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学生勤奋学习、文明礼貌的良好教风和学风,不断推动教育战线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二、创建标准根据中央文明办、省文明办有关文明校园创建管理办法和《咸阳市市级文明校园考核测评标准》,制定我校具体标准。

1、领导班子坚强有力。

领导班子团结进取,求真务实,遵纪守法,以身作则,有较高的群众威信。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办学目标明确,形成办学特色。

创建工作组织机构健全,队伍稳定,经费落实,任务明确,措施有力,效果明显。

2、内部管理规范有序。

学校改革和发展中重大问题的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充分发挥校务委员会、工会、教代会一级民主党派和群众团体等组织的作用。

3、教育质量不断提高。

教育思想端正,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努力造就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四有”新人。

4、德育工作扎实有效。

学校思想道德教育能够结合师生实际,具有针对性、主动性和实效性。

充分运用课堂主渠道和课外文化活动的育人功能,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发挥导向、动力、保证作用;切实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确保学生心理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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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创建奖惩制度
文明创建奖惩制度
制度,意思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

下面是准备的文明创建奖惩制度,欢迎阅读。

文明创建奖惩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动军休所精神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开展,普遍提高我所干部职工的文明素养,创建文明优雅的工作生活环境,保持我所市级文明单位称号和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奖惩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军休所所有干部职工。

第三条军休所所有干部职工有教育其亲属遵守文明单位创建有关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其亲属若有违犯本《办法》有关规定的,由干部职工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条建立文明单位创建领导责任制和监督考核管理制度,由我所文明单位创建领导小组负责日常监督考核。

第二章奖励
第五条军休所文明单位创建实行专项奖励,鼓励全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文明单位建设。

按照获市级文明单位称号的相关奖励规定执行。

第六条军休所每年召开一次文明单位创建总结表彰大会,对在文明单位创建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文明科室、文明员工和文明家庭进行表彰。

第七条各科室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列入本科室年度工作目标。

科室负责人和干部职工的个人表现作为其评先评优、职务晋升的重要参考条件。

第三章惩处
第八条上年度考核不称职的,不予发放文明奖。

第九条违反文明单位创建有关规定,要对当事人或责任人进行惩处。

惩处分为扣除文明奖金、上报局党组给予处理和纪律处分等。

凡违反文明单位创建有关规定被扣除文明奖者,当事人不得参与年度评先;科室所属干部职工有违反的,科室不得参与年度评先。

第十条科室内干部职工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对当事人不予奖励,对科室负责人按奖励标准一半执行;科室负责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分管领导按奖励标准一半执行。

触犯法律被依法判刑、拘留的,对当事人和科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不予奖励;或没有触犯法律,但其行为在社会上产生严重不良影响,损害本办声誉的,对当事人和科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按奖励标准的一半执行。

第十一条本科室综合治理措施不落实,发生重大治安案件,或对办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安排的工作任务推诿扯皮的,对科室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扣除当月文明奖。

第十二条发生重大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对当事人、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扣除全年文明奖并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或区别不同情况及责任降低奖励标准。

第十三条因工作不力或失职、渎职造成重大失误,被新闻媒体爆光,或因违犯党纪政纪被有关部门查处,对本所声誉和利益造成损失的,对有关责任人、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扣除3个月文明奖或区别不同情况及责任降低奖励标准。

第十四条未经所领导同意,干部职工无正当理由长期脱岗,不能参加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一个月以上,不含离退休人员),除按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处理外,扣除当事人全年文明奖。

文明创建奖惩制度2 【以奖代补】
考评成绩靠前社区可获奖励
根据奖惩办法,从今年起,街道办事处每年安排专项资金作为文明创建奖励资金,同时实施督导惩处措施。

奖惩对象包括街道文明委成员单位、各社区、各学校(幼儿园)、各产业园区等参与文明创建工作的集体(以下简称“单位”)及个人。

其中,单位集体在国家、省、市各级文明创建年度综合督导考评中,符合获得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以上荣誉称号,或被定为示范点,或具体工作被通报表扬三种情形之一的`,可按国家级20万元、省级15万元、市级10万元的标准一次性给予奖励。

为充分调动社区开展文明创建整治提升工作的积极性,减轻社区一级财政负担,南城还专门制订文明创建整治提升考核方案,对辖区内18个社区进行考核。

根据每季度的考核成绩,年底将进行汇总排名,并对位列前茅的社区给予奖励。

其中考评成绩名列前三的社区,一次性给予奖励10万元;考评成绩名列第四、第五、第六名的,一次性给予奖励8万元。

考核成绩还将纳入社区两委年度工作实绩考评。

个人奖励方面,对当年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文明创建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将按照国家级5000元、省级3000元、市级2000元的标准一次性给予奖励。

此外,街道党政班子联席会议认为应奖励的情形也纳入在内。

奖励在每年年终进行,同时符合以上多个获奖情形的,将按最高奖励标准予以奖励,不重复奖励。

【惩处问责】
情节严重负责人将被革职
除了奖励,南城还制定了问责机制,对文明创建工作中存在执行上级指令不力、工作敷衍、推诿扯皮、弄虚作假、瞒报情况、多次整改不到位等情形之一的,惩处有关单位,问责负责人。

具体问责方式将依照通报批评的级别和次数而定。

在市级文明创建督导中,被通报批评1次的对单位负责人进行提醒;在市级督导中被通报批评2次或在省级督导中被通报批评的,或在上级督导检查中成绩排名靠后的,对单位负责人进行函询、诫免。

更严重的是,具体工作存在被上级部门多次通报批评,在国家级考评中被通报批评,被媒体负面曝光,被群众投诉等情形,严重影响全街道文明创建工作的,对单位负责人进行问责,将按情节轻重实行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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