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析公民意识对法治社会之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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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的心得体会

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的心得体会

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的心得体会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法治意识,这三者是我们作为现代人所应该具备的重要品质,它们各自表现出我们对于国家和社会的认知与态度。

在这个信息丰富、多元化的时代,我们应该主动去培养和强化这三种意识,以便更好地做个有责任感的公民,更好地为国家和社会做出贡献。

首先,现代社会的国家意识是历史发展的产物,随着社会和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家意识的种子渐渐扎根人们的内心深处。

国家意识,指的就是对于国家、民族和历史的认知和情感,体现在个人行为和行动中。

而一个民族是否有民族精神,是否有国家意识,是评价一个民族强大与否的重要指标之一。

对于我们个人而言,尤其是年轻一代的学生,应该具备强烈的国家意识,关注国家大事,热爱祖国,树立志向,积极进取,争做新时代的优秀人才。

其次,公民意识是国家意识的延伸和深化,在现代文明和法制社会中,公民意识的培育更为重要和必要。

公民意识是指个体自觉地行使公民权利、承担公民义务,是一个人时刻习惯性地关注社会公共事务的一种内在素质。

在毫无错综复杂的季节,我们应该时刻关注国家社会大事,关注身边的美好事物,用实际行动践行公民责任,树立示范力。

说到公民意识,我不能不提及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国各地派出医疗队奔赴抗疫一线的事迹。

这些援助物资不是一份份的简单数字,而是一个个关怀与支持,是我们每一个看到新闻的人所应该引以为傲和学习的。

最后,法治意识则是公民意识的最高境界,它强调的是每一个公民遵循法律、尊重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义务和责任。

一个国家社会的平稳有序,离不开法律的保障和实施。

法律是约束人类行为的红线,是我们文明共存的基石。

而我们身为普通公民,则应该时刻注重养成法律意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文明、和谐、正义的姿态在社会中做好自己的分内事。

总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法治意识是我们作为当代学生所需要具备的重要品质,必须贯穿我们的内心,并在日常行为中不断养成和发展。

只有通过我们个人学习和实践的不断提升,才能让我们更好地适应时代变革,为创造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公民意味着什么》公民意识,点亮梦想

《公民意味着什么》公民意识,点亮梦想

《公民意味着什么》公民意识,点亮梦想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常常会听到“公民”这个词。

但公民究竟意味着什么呢?这似乎是一个既熟悉又陌生的概念。

公民,不仅仅是一个法律上的身份,更是一种责任、一种意识、一种对社会的参与和贡献。

公民意味着拥有权利和自由。

我们生活在一个法治的社会中,作为公民,享有一系列的权利,如言论自由、选举权、财产权等等。

这些权利保障了我们能够自主地表达自己的想法,参与社会的决策,追求自己的幸福和发展。

然而,权利并不是无限制的,它需要在法律和道德的框架内行使。

我们在享受权利的同时,也要尊重他人的权利,共同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公民意味着承担责任和义务。

权利和义务是相辅相成的。

我们有义务遵守法律法规,纳税,保护环境,关爱他人等等。

例如,遵守交通规则不仅是对自己生命的负责,也是对他人安全的尊重;纳税是为了支持国家的建设和公共服务的提供,让整个社会能够正常运转。

当我们积极履行自己的义务时,社会才能更加和谐、稳定地发展。

公民意识体现在对公共事务的关注和参与。

一个有公民意识的人,不会对身边的问题视而不见,而是积极地关心社会的发展,为解决问题贡献自己的力量。

比如,对于社区的环境整治,我们可以积极参与志愿者活动,提出合理的建议;对于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的改善,我们可以通过合法的渠道表达诉求,推动相关政策的完善。

这种参与不仅能够改善我们的生活环境,也能够增强我们的社会责任感和归属感。

公民意识还包括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追求。

我们生活在一个多元化的社会中,不同的人可能面临着不同的机遇和挑战。

作为公民,我们应该关注弱势群体的权益,努力消除社会的不平等。

这可能意味着支持扶贫政策,为贫困地区的人们提供帮助;也可能意味着倡导教育公平,让每个孩子都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

只有当社会更加公平正义,每个人的潜力才能得到充分发挥,整个社会才能充满活力和创造力。

公民意识的培养需要从教育抓起。

学校和家庭都应该承担起培养公民意识的责任。

国家意识 公民意识 法治意识宣讲材料

国家意识 公民意识 法治意识宣讲材料

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宣讲材料一、引言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法治意识作为现代社会中非常重要的概念,是我们身处其中时应该具备的基本素质。

本篇文章将围绕这三个主题展开讨论,分别从概念、内涵、培养和实践等方面进行阐述,希望能够对广大读者有所启发和帮助。

二、国家意识1. 概念国家意识是指一个人对自己所属国家的认同、热爱和尊重之情感和态度。

它是个体的情感和认知的结合体,体现在思想、行为和言论等方面。

2. 内涵国家意识包括对国家的历史、文化、地理、政治和经济等方面的了解和认同,是对国家认同感的内在体现。

它还包括对国家利益、荣誉和民族团结的关注和支持。

3. 培养和实践国家意识的培养需要从教育、家庭、社会和国家层面共同努力。

个人应该通过学习国家历史、文化、参与社会实践、了解国家政策和法律等方式来培养自己的国家意识。

实践中,个人应该尊重国家法律,爱护国家公物,维护国家利益,为国家的繁荣和民族的团结做出贡献。

三、公民意识1. 概念公民意识是指公民对自己在国家政治生活、社会生活和公共事务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认识和态度。

它是公民作为社会成员所应该具备的基本素质。

2. 内涵公民意识包括对公民权利和义务的了解和认同,是公民对社会和政治制度的认同和支持。

它还包括对社会公共事务的关注和参与,是公民对自己所属社会的责任和担当。

3. 培养和实践公民意识的培养需要从个人、家庭、学校和社会等多方面入手。

个人应该通过学习宪法、法律、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等方式来增强自己的公民意识。

在实践中,公民应该遵守国家法律,履行公民义务,关心社会公共事务,积极参与社会实践,为社会的进步和改善贡献力量。

四、法治意识1. 概念法治意识是指个人对法治理念的认同和支持,是对法律的尊重和遵守的态度。

它是国家法治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

2. 内涵法治意识包括对法律权威和法治精神的认同和支持,是个人对法律权威的敬畏和尊重。

它还包括对法律权利和义务的了解和认同,是个人对法律的遵守和维护。

公民意识与现代法治国家建设

公民意识与现代法治国家建设

公民意识与现代法治国家建设公民意识是指公民对自己作为国家成员的身份意识和对国家政治制度的认同和参与意识。

公民意识的培育和提升对于建设现代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公民意识的内涵、公民意识与法治的关系以及如何培育和提升公民意识三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公民意识的内涵公民意识包括国家意识、法治意识、自觉遵纪守法意识、社会责任意识等方面。

国家意识是公民对自己作为国家一员的认同感,是将自身与国家的利益紧密联系起来的意识。

法治意识是公民遵守法律、尊重法律、依法行事的意识,是公民对法律尊严和法治原则的认同和信仰。

自觉遵纪守法意识是公民遵守社会规范和道德规范的意识,是以法律为基础的道德行为准则的体现。

社会责任意识是公民对社会问题的关注,并主动承担起应尽的社会责任的意识。

二、公民意识与法治的关系公民意识对于法治国家的建设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首先,公民意识是法治国家的基石。

只有当公民具备法律意识和遵纪守法的观念时,法治国家才能得以建立和巩固。

其次,公民意识是法治国家的保障。

公民良好的行为习惯和道德操守是法治的基础,只有公民自觉遵守法律、尊重法律,才能维护法治的权威和稳定。

再次,公民意识是法治国家的推动力。

公民的参与和监督,有助于形成监督权力合理行使的格局,保障法治的落地实施。

三、培育和提升公民意识的途径1. 加强公民教育。

公民教育是培育和提升公民意识的重要途径。

教育部门应当加强公民教育的力度,从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等多个层面入手,注重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社会责任感和国家意识。

2. 完善法律制度。

健全的法律制度能够指导公民的行为,使公民更加自觉地遵守法律。

同时,法律的公正和有效执行也能增强公民对法律和法治的信任和认同感。

3. 加强舆论引导。

媒体在培育和提升公民意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媒体应当积极引导公民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规范,加强对法治相关知识的宣传和普及,推动公民逐步树立起法治思维。

4. 增强公民参与意识。

鼓励公民参与社会事务和公共事务,发表观点、参与讨论,提高公民的政治参与度和社会责任感。

辩论辩题对于培养公民意识是否有帮助?

辩论辩题对于培养公民意识是否有帮助?

辩论辩题对于培养公民意识是否有帮助?正方辩手观点:培养公民意识对于一个国家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至关重要。

首先,公民意识的培养可以提高人们的社会责任感和参与意识。

只有当每个人都意识到自己是国家和社会的一部分,才能更积极地参与公共事务,关心国家大事,为社会进步贡献力量。

其次,公民意识的培养可以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当每个人都具备公民意识,就会更加尊重法律,遵守社会规范,减少犯罪行为,促进社会的和谐。

最后,公民意识的培养有助于提高国家的民主化水平。

只有当每个公民都具备公民意识,才能更好地参与政治,推动国家民主化进程,实现国家长治久安。

为了支持我的观点,我引用了美国总统肯尼迪的名言,“不要问国家能为你做什么,而要问你能为国家做什么。

”这句话表明了每个公民都应该具备为国家服务的意识。

另外,我们可以看到很多成功的案例,比如芬兰的教育制度就非常重视培养学生的公民意识,这也是芬兰成为世界教育强国的重要原因之一。

反方辩手观点:尽管公民意识的培养对于国家和社会的发展有一定的帮助,但并不是唯一的途径。

首先,公民意识的培养需要长期的教育和宣传工作,成本较高且效果不一定显著。

其次,即使具备公民意识,也并不一定能够改变社会现状,例如在一些专制国家,即使公民具备公民意识也无法改变国家政治体制。

最后,公民意识的培养可能会导致一些不良后果,比如过分的民族主义情绪和排外情绪,这对社会的稳定和和谐也是一种威胁。

为了支持我的观点,我引用了英国哲学家罗素的名言,“大多数人宁愿死,也不愿思考。

事实上他们也确实死了。

”这句话表明了即使具备公民意识,也可能无法改变某些社会现状。

另外,我们也可以看到一些国家在过分强调公民意识的培养,导致了一些负面效果,比如德国在上世纪的民族主义情绪。

法治与公民意识培养公民的法治观念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意识

法治与公民意识培养公民的法治观念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意识

法治与公民意识培养公民的法治观念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意识在当代社会中,法治与公民意识的培养对于公民的法治观念与社会公共利益的意识具有重要意义。

法治是社会发展和秩序稳定的基石,而公民意识则是法治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文将探讨法治与公民意识的概念,并分析如何培养公民的法治观念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意识。

一、法治的概念及意义法治是指在国家和社会活动中,依法治国、依法办事的一种状态和机制。

它是一种既包括法治国家政府行为,也包括法治社会公众行为的政治理念和观念。

法治的实施能够维护社会秩序,保护个人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和繁荣,营造公平公正的社会环境。

法治不仅为人们提供了法律的保障,也为社会公共利益的实现提供了前提和保障。

二、公民意识的概念及作用公民意识是指公民对法律、道德、社会规范以及公共事务的关注和认同,是个体与集体之间的一种连结。

公民意识的培养可以增强公民的法治观念和对社会公共利益的意识。

公民意识的存在有助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它使公民具备普遍意义上的社会责任感、社会团结意识和社会道德。

公民意识的培养有助于提升公民的法治素养,使社会各界更加理解、尊重和遵守法律。

三、培养公民的法治观念(一)教育引导教育是培养公民法治观念的重要途径之一。

学校应该从幼儿园开始,通过开展法律教育、公民道德教育等活动,培养学生的法治观念。

同时,家庭和社会也应该承担起相应的教育责任,让公民从小就树立正确的法治价值观。

(二)加强宣传政府和社会组织应加强对法治观念的宣传,通过举办讲座、展览、演讲等形式,普及法律知识,提升公民的法治意识。

同时,利用各种媒体渠道,加大对法治的宣传力度,让更多的公民了解法治的重要性。

(三)建设法治社会建设法治社会是培养公民法治观念的基础。

政府应加强法治建设,建立健全法律体系和法规制度,让公民能够依法行事、依法维权。

同时,也需要加强司法独立和公正性,增加公民对法律的信任和依赖。

四、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意识(一)加强法律意识公民应该增强法律意识,了解法律的函数和作用,知晓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法制教育在培养公民意识和法治观念方面的作用

法制教育在培养公民意识和法治观念方面的作用

法制教育在培养公民意识和法治观念方面的作用法制教育是一种针对公民的教育形式,旨在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它主要通过教育公民了解和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运用法律等方面来达到培养公民意识和法治观念的目的。

法制教育不仅是培养公民素质和道德观念的重要途径,更是促进社会稳定和发展的基础。

首先,法制教育能够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

法律意识是指公民对法律的认同和感知。

通过法制教育,人们可以了解法律的重要性以及法律对社会的作用。

公民对法律有了更深的了解和认同,就会更加自觉地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不违法乱纪。

法制教育可以让公民认识到,法律不只是对他人的约束,也是对自己的约束,从而促使公民自觉遵守法律。

其次,法制教育能够培养公民的法治观念。

法治观念是指对法治的信仰和支持。

通过法制教育,人们可以学习到法治的原理和核心价值观,明白法治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础和保障。

法制教育可以培养公民的法治意识,使公民认识到法治是一个民主、公平、公正、公开、公正的社会氛围,并使其在自己的行为中秉持法治原则。

公民对法治的信仰和支持是社会稳定和发展的重要保障。

此外,法制教育还能够加强公民的法律知识。

法律知识是公民了解和运用法律的基础。

通过法制教育,公民可以学习到基本的法律知识,如法律的规定、程序、权益等内容。

公民拥有了必要的法律知识,就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防范法律风险,并能够更有效地参与社会公共事务,成为一个有法律素养的公民。

法制教育通过提高公民的法律知识水平,增强了公民对法律的理解和运用能力,从而推动了法治社会的建设。

最后,法制教育有助于建立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

法治是社会稳定的重要支柱,而法制教育则是培养公民接受和维护法治的重要途径。

通过法制教育,公民将更加理解和尊重法律,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

这种公民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的提高,将推动社会公共秩序的形成和维护,减少社会矛盾和冲突,增进社会和谐。

总而言之,法制教育在培养公民意识和法治观念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民主法治与公民意识 培养学生的民主法治观念和公民意识

民主法治与公民意识 培养学生的民主法治观念和公民意识

民主法治与公民意识培养学生的民主法治观念和公民意识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培养学生的民主法治观念和公民意识是我们使命的重要组成部分。

民主法治和公民意识是现代社会不可或缺的核心价值观,对于一个国家和一个社会的稳定与发展至关重要。

因此,我们应该如何在教育中培养学生的民主法治观念和公民意识呢?首先,我们应该通过正课教育来培养学生的民主法治观念。

课堂教学是学生获取知识的主要来源之一,也是培养学生思想观念的重要途径。

我们可以通过教授相关学科知识,如政治学、法学等,来让学生了解民主法治的基本原理、理念和价值。

同时,我们也可以通过教学案例、讨论等方式,引导学生思考和分析现实生活中的问题,让他们深入理解和认同民主法治对一个社会的重要性。

其次,我们可以适时组织学生参与一些社会实践活动,以培养学生的公民意识。

公民意识是指一个人对自身权益和社会责任的认知和理解。

通过参与社会实践,学生可以深入了解社会问题和现实挑战,同时也可以感受到自己作为一个公民应有的责任和义务。

例如,可以组织学生参观法庭、警察局等,让他们亲身体验司法和执法的过程,增加对法律的认识和尊重。

同时,学校也可以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社区活动、志愿者服务等,通过实践来培养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民参与意识。

此外,我们还可以通过开展一些专题讲座、座谈会等形式,邀请专家学者、社会活动家等来校园,与学生进行交流和互动。

这样的活动可以为学生提供更广阔的视野和更深入的思考空间,同时也可以让他们感受到社会各界对民主法治和公民意识的重视和关注。

在这样的活动中,学生可以和专家学者进行深入的讨论,提出自己的问题和观点,不仅能够加深对民主法治和公民意识的理解,还可以培养学生的批判思维和独立思考能力。

最后,家庭教育也是培养学生民主法治观念和公民意识的重要环节。

学校和家庭应该共同努力,形成教育的合力。

家庭是孩子成长的第一课堂,父母应该从小树立起民主法治观念和公民意识的典范形象,成为孩子学习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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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析公民意识对法治社会之意义
摘要:公民意识强调权利、义务、责任的统一,公民意识的推广将有利于人们树立权利义务统一意识。

信法是守法的前提,而法律的生命在于其实行。

法律只有被人们普遍遵从才能体现出其功能和价值。

公民意识的推广将有利于政府工作人员及其他公民学会在法律框架内解决各种社会矛盾、群体性事件、各类纠纷。

尽量避免采取暴力冲突、堵塞交通、冲击政府等极端方式解决社会矛盾和冲突。

关键词:公民意识;法治;意义
一、公民意识是我国法治社会建设之必需
公民意识是法治国家最重要的基石,是市场经济的保障。

它是指公民个人对自己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主体地位和法律地位的自我认识,是公民对自身应当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和应当履行的义务的自我认识,是把国家主人的责任感、使命感和权利义务观融为一体的自我认识。

公民意识大致可以分为公民的法律意识、公德意识、民主意识和信仰意识等几个层面,本文是从法律层面来讲的,即公民在处理个人与国家、个人与社会、个人与他人之间关系时而形成的权利意识、义务意识和责任意识。

改革开放前,我国实行计划经济,政治上实行高度一元化的领导体制,采取以政策治国的治国方略,法律处于被忽视的地位,公与私、
国家与社会、政府与民间几乎混为一体,“人民”这个政治性很强的概念一直在当时的社会意识形态中占据主导地位,社会难以形成公民意识。

改革开放后,我国的民主法制建设不断加强,特别是1997年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进而写入1999年宪法修正案,预示着我国向法治社会迈进。

公民意识有利于公民崇尚法律、确立对法律的信仰。

法治社会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公民相信并服从法律,它的标志就是人民成为公民并具有公民意识。

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人们并没有形成以权利和义务为主要内容的现代意义上的公民意识,公民意识的缺乏已经成为阻碍我国法治化进程的障碍之一。

因此,我们在建设法治社会过程中,需要确立“公民”概念,需要培养人们“以权利义务为核心内容”的公民意识。

二、改革开放30年我国公民意识逐渐形成
(一)公务员的公民意识逐渐形成
改革开放前,由于权力高度集中,政府权力无所不及,政府的职能是全能的和管制的,形成了大政府、小社会的局面。

政府工作人员的公民意识相对弱化。

改革开放后,政府职能逐步发生转变,由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转变;由管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

社会存在的这些变化带来公务员的公民意识全面提升。

1、公务员的义务意识不断加强。

公务员法是先规定公务员的义务,后规定公务员的权利,这同法律先规定权利后规定义务的顺序不同。

因为公务员是行使国家权力的工作人员,需要对其严格加以约束和管理,防止其履行职务过程中滥用权力,以保障公民权利的实现。

第一,公务员逐渐确立了“公权力服务于公民权利(俗称“私权利”)”的意识。

“公共权力来源于公民权利必须从属并服务于公民权利”的法治理念是我们党提倡的“为人民服务”思想在法律上的诠释,已逐渐为公务员所接受。

公务员逐步完成从管制型政府观念向服务型政府理念的转变;从全能政府观念向有限政府理念的转变;从把法律看作“专门管老百姓的暴力工具”、刀把子观念到法律既管民又治官、法律的基本功能在于保护权利的理念的转变。

第二,“依法行政”的理念逐渐成为公务员的主流意识。

公务员完成了从主要依政策办事观念到主要依法办事理念的转变;从“重实体”观念到“实体与程序并重”理念的转变。

第三,公务员逐渐培育了“政务公开”的现代行政理念。

完成了从秘密行政观念向公开行政理念的转变,使公权力在阳光下运作。

2、公务员的权利意识不断加强。

改革开放以来,人们不再谈“利”色变,主体意识、自我意识明显增强。

受之影响,公务员的权利意识不断加强。

工作条件要求权、获得工作报酬权、身份保障权、执行公务权、批评建议权、申述
控告权、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选拔领导干部权成为现代公务员权利意识的组成部分。

3、公务员的责任意识有所加强。

责任通常分为法律责任、道义责任与社会责任。

责任乃是行为人由于不当或违法行为而应承受的某种不利的后果。

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

行政诉讼(俗称“民告官”)与“国家赔偿”都是行政机关承担法律责任的一种方式。

与过去相比较进步之处在于,在行政诉讼中行政机关领导人由不愿出庭做被告到积极出庭应诉,表明责任意识在增强。

在我国推行不久的引咎辞职制度是公务员中的领导成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而自愿承担责任的一种形式,是更高层次的责任承担。

(二)社会公众的公民意识普遍提高
1、公民的权利意识日益觉醒。

第一,公民的政治权利意识不断增强。

公民的参政意识、民主选举意识、舆论监督意识不断增强;公民要求政务公开、信息公开的意识不断增强。

随着民主政治的发展,公民要求享有知情权的呼声日益高涨,这是以公民权利监督公权力的最佳形式之一。

第二,公民的维权意识不断增强。

改革开放前,单位就是小社会,无所不管,加上社会经济成分单一,人与人之间横向纠纷比较少。

而受崇尚无讼的封建法律思想影响,打官司被看作丢人的事,因而少有人进行诉讼。

改革开放后,随着社会经济
成分多样化和国企改革,很多人由单位人变为社会人,人与人之间横向纠纷增多。

随着法治宣传的深入,老百姓的观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维权意识不断增强。

从耻于“打官司”到积极诉讼,从畏于“民告官”到勇于行政诉讼。

在一个受浓厚官本位意识影响的国度,“民告官”显得格外艰难,又格外意义重大。

一方面标志着我国法治化程度越来越高,另一方面表明公民维权的路径日趋理性、合理、合法。

2、公民的义务意识不断增强。

老百姓始终坚持守法的优良传统。

绝大多数的公民能够做到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国家安全和统一;更多的公民积极履行依法纳税的义务。

由最初对纳税抵触到自觉纳税,表明公民的义务意识明显提高;越来越多的公民意识到赡养父母不仅是道义上的责任、更是法律上的义务。

3、公民的责任意识不断增强。

汶川大地震不仅显现出中国人的爱心,而且展示了中国人强烈的责任感;作为市场经济主体的企业家和经营者逐渐摆脱了把营利当作唯一目的的经营模式,开始自觉承担社会责任。

三、我国公民意识的形成将推动法治社会的发展
正在形成中的我国公民意识虽离成熟法治社会的公民意识标准还有不少差距,但将会大大推动法治社会的发展。

将有利于在全社会树立权利义务统一意识。

公民意识
强调权利、义务、责任的统一,公民意识的推广将有利于人们树立权利义务统一意识。

改革开放30年人们的权利意识普遍增强,但有些人的义务意识却有些弱化。

讲权利多,谈义务少,割裂了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公民意识的推广,让公民懂得:权利和义务是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关系。

“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公民行使权利的同时应承担法定的义务。

而公民权利的行使是有限度的,如果公民无限度滥用其权利,不仅会妨碍公共秩序,而且还会损害其他公民的权利。

同时让公民增强了责任意识。

侵害他人合法权利,拒绝履行义务,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将有利于在全社会树立信法、守法意识。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

信法是守法的前提。

而法律的生命在于其实行。

法律只有被人们普遍遵从才能体现出其功能和价值。

中国的问题并不在于法律是否完备和健全,而在于制定出来的法律能否得以遵守。

因此,守法是公民意识形成和法治社会建设的关键。

将有利于在全社会树立权利本位的意识。

在等级特权社会,法律制度强调以义务为本位,权利处于次要的地位。

而在民主法治社会,法律制度较为重视对个人权利的保护,权利是第一性的,义务是第二性的。

义务设立的目的是为了保障权利的实现。

公民意识的推广将有利于公务员转变“权力至上”的观念,树立服务意识。

将有利于在全社会树立以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的意识。

社会结构的变化、不同利益群体的出现,使社会矛盾、各类纠纷不断增多。

公民意识的推广将有利于政府工作人员及其他公民学会在法律框架内解决各种社会矛盾、群体性事件、各类纠纷。

尽量避免采取暴力冲突、堵塞交通、冲击政府等极端方式解决社会矛盾和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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