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

合集下载

2024年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四篇)

2024年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四篇)

2024年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第十九条依照《____自治区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规定的要求,公司职工代表按职工人数的百分之十五以上确定,一般不超过一百人。

第二十条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三年或者五年,每年召开一次会议,每次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出席。

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

主席团应由一线职工、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组成,其中,一线职工、技术人员和中层以下管理人员应当超过半数。

职工代表大会在闭会期间遇有重大事项,经企业法定代表人、工会或三分之一以上职工代表提议,应当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临时会议。

临时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应当由公司工会委员会按照程序____筹备。

第二十一条职工代表按基层选举单位组成代表团(组),并推选团(组)长。

职工代表大会根据需要可以设立专门委员会或者专门小组,负责办理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事项。

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除本实施细则规定确需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决定的事项外,其他需要临时决定的重要问题,由公司工会委员会召集由职工代表团(组)长和专门委员会或专门小组负责人组成的联席会议协商处理,并应提请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确认。

职工代表大会对联席会议通过的事项具有最终审定权。

第二十二条公司工会委员会应当提前七个工作日将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和议案送达职工代表。

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办法、方案和职工____的落实和办理情况,应当向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第二十三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决定重大事项和进行选举表决时,应当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并以获得全体职工代表过半数赞成票为通过。

第二十四条公司实行多级民主管理制度,所属的二级单位可通过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保障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

第二十五条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日常工作所需经费,有公司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第五章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的职责第二十六条公司工会委员会作为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履行下列职责:(一)____职工选举职工代表。

(二)征集职工____,提出职工代表大会建议议题,主持职工代表大会筹备工作和会议____工作。

职代会实施细则

职代会实施细则

职代会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职代会(职工代表大会)是指企事业单位中由职工选举产生的代表大会,是一种民主管理机制,旨在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的和谐发展。

为了规范职代会的运作和管理,制定职代会实施细则是必要的。

二、职代会的组织形式和选举程序1. 组织形式职代会由全体职工选举产生,代表职工的利益和意愿,行使职代会的权力。

2. 选举程序(1)确定选举委员会:由职代会主席团或企业工会主席团组织选举委员会,负责组织和监督选举活动。

(2)选民资格确认:选民应符合法定的选民资格,如年满18周岁、在职工作满一年等。

(3)选举公告:选举委员会发布选举公告,明确选举的时间、地点、程序和要求。

(4)提名候选人:选民提名候选人,并通过选举委员会审核确认候选人资格。

(5)候选人宣讲:候选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宣讲,向选民介绍自己的经验、能力和提案。

(6)选举投票:选民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票,选举产生职代会代表。

(7)选举结果公示:选举委员会公示选举结果,并在职代会成立后将选举结果报告给职工。

三、职代会的职权和职责1. 表决权职代会有权对企业的重大事项进行表决,如企业发展规划、财务预算、人事任免等。

表决结果以多数票通过。

2. 监督权职代会有权监督企业的管理层,确保企业依法合规运营,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职代会可以要求企业提供相关信息和报告,并对企业的经营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3. 建议权职代会有权向企业提出建议和意见,包括改善职工福利待遇、提高工作环境、改进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建议。

企业应认真对待职代会的建议,并及时作出回应。

四、职代会的运作机制1. 定期召开职代会应按照一定的时间间隔定期召开,一般为每年一次。

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根据需要召开临时职代会。

2. 议程安排职代会的议程应提前公布,包括议题、时间安排和讨论顺序等。

职代会可以根据需要增加或调整议程,但应提前通知职工。

3. 决议执行职代会通过的决议应及时执行,企业管理层应认真对待职代会的决议,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落实。

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范本(三篇)

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范本(三篇)

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公司章程》,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本细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公司章程》制定。

第二条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是贯彻和落实职工民主管理的重要机构,是处理职工与企业之间利益关系的重要平台。

第三条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主要职责是:1. 监督企业管理层的决策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2. 讨论和决定与职工利益相关的重大事项,如工资调整、福利待遇、工时安排等;3. 选举和监督工会委员会,推动工会工作的开展;4. 汇报企业职工的意见和建议,为企业发展提供参考和支持。

第二章代表的产生和选举第四条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由全体在册职工通过普选产生,代表人数不得少于企业职工总数的三分之一。

第五条代表的选举程序包括:1. 选举委员会的组建和工作安排;2. 候选人的提名和宣传;3. 代表的票选;4. 代表的当选和宣布结果。

第六条选举委员会由企业工会组织负责组建,委员会成员由企业职工自行提名,并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候选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 熟悉企业的运营状况和职工的利益诉求;3. 具备一定的组织和表达能力。

第八条代表的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结果以得票最多的候选人当选。

第三章代表的权益和义务第九条代表享有以下权益:1. 参与企业的重大决策,发表意见和建议;2. 参与工会委员会的选举和监督;3. 向企业管理层提出对职工合法权益的保护和改善的建议;4. 接受企业的培训和学习机会;5. 享有对待假、补贴等权益。

第十条代表应履行以下义务:1. 维护企业的利益和形象;2. 保守职工的秘密,不泄露职工的个人信息;3. 及时向工会委员会和企业管理层报告职工的意见和建议;4. 参加职工代表大会的会议和活动。

第四章代表大会的工作规则第十一条代表大会的工作会由职工代表大会主任主持,会议的时间、地点和议程由企业工会组织事先确定并通知代表。

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四篇)

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四篇)

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发挥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事业单位的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事业单位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参与管理企事业单位事务的组织。

第三条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的设立和活动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企事业单位章程的规定,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破坏社会稳定和单位工作正常秩序。

第四条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的主要任务是代表职工行使管理企事业单位的权力,参与议决与职工的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问题,监督企事业单位的经营与管理情况等。

第五条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是独立运作的,享有在法定范围内自主决策、依法行使职权的权益。

第六条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公约等原则,维护职工的基本权益,促进职工的合法权益实现。

第二章代表选举第七条代表选举是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的基本环节。

第八条代表候选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具有劳动能力;(三)在企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定年限;(四)具有与当选单位工作密切相关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或相关职业经历。

第九条代表候选人的推荐,应当经过所从事专业岗位或部门的职工代表讨论决定,并公示一定期限。

第十条代表候选人的产生,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如:直接选举、间接选举、提名候选等。

第十一条代表选举的具体程序及方式,应当根据企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和职工的意愿进行调整,确保选举公正、公开、公平。

第十二条代表选举的结果应当公示一定期限,接受职工监督。

第三章职工代表大会的运行第十三条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应当按照一定的规则和程序进行会议组织,确保代表大会的有效运行。

第十四条职工代表大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召开会议应当事先通知所有代表,并公示会议的议程、时间、地点。

第十五条职工代表大会应当选举产生主席团,主席团由主席和若干副主席组成,对代表大会负责,负责会议的组织、主持和执行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

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四篇)

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四篇)

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____《宪法》以及《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____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的精神,特制定本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条所职工代表大会(简称职代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机构。

所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第三条职代会在所党委领导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国家、____、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职代会应当积极支持所长行使经营管理决策和统一指挥生产、科研活动的职权。

第五条建立和健全职代会制度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保障与发挥工会____和职工代表在审议企业重大决策,监督行政领导,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权利和作用。

第六条职代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职权第七条职代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审议建议权定期听取所长的工作报告;审议企业的经营方针、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基本建设方案;重大技术改造方案;职工培训计划;财务预决算提出意见和建议;自有资金分配和使用方案。

(二)____同意或否决权对企业的工资调整方案;奖金分配方案;劳动保护措施;对职工的奖励办法以及企业重要的规章制度进行____。

(三)审议决定权:对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职工住宅分配方案;其他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决定。

(四)评议、监督权定期评议监督各级领导干部、对所长的任期目标和应履行的职责进行监督,对中层干部的工作情况可向所长提出表扬、奖励、晋升或批评、处分、免职的建议。

(五)民主选举权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部署或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职工代表大会民主推荐或选举企业行政领导,并将选举结果报主管部门批准。

第八条职代会的任务(一)协同党政部门抓好“两个”文明建议,对职工进行思想、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

(二)职代会要教育全所职工支持所长行使职权,动员职工贯彻所的各项规定,自觉遵守纪律,努力完成各项任务。

职代会实施细则(5篇)

职代会实施细则(5篇)

职代会实施细则____农商银行职工代表大会联席会议制度(草案)第一条为了保障职工民主管理权利的全面落实,健全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简称职代会)制度,促进____农商银行决策民主化的进程,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根据《企业法》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____农商银行职代会联席会议是在职代会闭会期间,为协商处理临时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经农商银行工会或行董事会提议,由____农商银行工会委员会召集的会议。

第三条____农商银行职代会联席会议的成员由____农商银行工会委员会常委和职代会专门委员会负责人组成。

可以根据会议议题,邀请公司____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有业务专长的职工代表及其他有关人员参加。

第四条联席会议职权一、审议、决定职代会职权范围内、临时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1、审议属于改革和业务经营中需要临时解决的重要问1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2、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同意或否决分配制度、劳动用工制度、劳动保护措施和重要规章制度的试行方案。

3、职代会闭会期间,听取、审议职代会民主评议干部专门委员会关于民主评议干部的情况、职工意见及评议结果,并根据评议结果提出反馈意见和奖惩、任免干部的建议。

4、根据职代会的授权,处理职代会职权范围内的其它重要问题。

5、行政和工会认为需要提交联席会议协商处理的问题。

二、研究处理职代会日常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1、讨论制订召开____农商银行职代会的方案和大会议题的建议。

2、根据职代会授权,处理已经职代会原则同意,但仍需进一步补充、完善的重大问题的决议和方案。

3、研究布置职代会精神和各项决定、决议的落实方案,检查落实情况,协调处理落实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情况。

4、听取职代会专门委员会小组的职工代表的汇报,检查其工作。

5、讨论研究____农商银行民主管理工作的有关问题。

第五条联席会议程序一、____农商银行工会委员会根据行政、工会、职工代表团和职代会专门委员会等有关方面的提议,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后确定议题。

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实施细则

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加强企业民主管理,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第三条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职代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机构。

第四条职代会应充分发挥职工在企业民主管理中的作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第五条职代会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行使职权,保证职工民主权利的实现;(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集中正确意见;(三)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为职工办实事、办好事;(四)坚持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

第二章职代会组织第六条职代会由企业全体职工或者职工代表组成。

第七条职工代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三)熟悉本企业生产经营、技术管理等方面的情况;(四)热心为职工服务,有较强的民主意识和参政议政能力。

第八条职工代表产生方式:(一)职工人数在100人以下的企业,由全体职工直接选举产生;(二)职工人数在100人以上的企业,由车间、科室、班组等基层单位推选产生。

第九条职工代表实行任期制,任期与职代会届期相同。

职工代表任期届满,应当重新选举产生。

第十条职代会设立主席团,主席团由职工代表选举产生。

第十一条职代会主席团职责:(一)召集和主持职代会会议;(二)组织实施职代会决议;(三)组织职代会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四)负责职代会与上级工会组织的联系。

第十二条职代会设立办公室,负责职代会日常工作。

第三章职代会职权第十三条职代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听取和审议企业工作报告,对企业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进行监督;(二)审议和决定企业重大决策事项,包括但不限于:1. 企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2. 企业改革、改制、兼并、破产等重大事项;3. 企业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重大事项;4. 企业工资、福利、奖惩等重大事项;5. 企业重大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等重大事项。

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范文(三篇)

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范文(三篇)

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内部民主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稳定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企业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本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企业内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选举与管理工作,包括职工代表选举程序、职工代表大会的召开、职工代表权利与义务、职工代表大会的议事程序等。

第三条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职工代表集体行使民主权利,参与企业重大决策和管理的机构。

职工代表大会由全体职工代表组成,对企业的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决定,并监督企业管理工作。

第四条职工代表大会依法履行职能,发挥民主监督和协商议事作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与民主权益,推动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职工代表大会依法保护职工代表的知情权和表达权,确保职工代表在大会中畅所欲言,积极参与讨论和决策。

第二章职工代表选举程序第六条职工代表选举应当公开、公正、公平进行,遵循以下程序:(一)制定选举章程。

企业工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选举章程,明确选举的程序、时间、地点、对象、方式等。

(二)设置选举委员会。

工会应当组织选举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选举活动,保障选举的公正性和公开性。

(三)公布候选人名单。

选举委员会在选举前,公布候选人名单,并提供公示期间供职工了解。

(四)投票选举。

选举委员会组织职工代表进行投票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

(五)计票与公示。

选举委员会负责计票工作,并在选举结束后及时公示选举结果,接受职工监督。

(六)补选程序。

如遇职工代表因故不能履行职责,选举委员会应当按照程序进行补选。

第三章职工代表大会的召开第七条职工代表大会应当定期召开,一般每年召开一次。

第八条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应符合以下条件:(一)会议通知。

工会应提前通知职工代表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和议程,通知应以书面形式发放,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

(二)会议组织。

会议应当由选举委员会负责组织召开,确保职工代表的参会率和会议秩序。

(三)会议议程。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保障职工的民主权利,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保护和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职工代表大会是公司民主政治建设的基本制度,是协调劳动关系的重要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机构,是实行企务公开的主要载体。

第三条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四条公司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公司应当支持职工代表大会依法开展工作,组织实施职工代表大会做出的有关决议和决定,接受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

第二章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
第六条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和审议公司经营方针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财务预决算报告,企业章程草案,重大技术改造方案,基本建设方案,职工培训计划,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职工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实行厂务公开、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和履行集体合同、劳动合同情况的报告,并就上述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审议通过企业提出的经济责任制方案,企业改革、改制
方案,企业裁员、企业破产实施方案,职工安置方案,职工工资(奖金)调整、分配方案,企业年金方案,企业领导人员年薪制定实施方案,劳动用工方案,对违纪职工予以解除劳动关系的事项,集体合同草案、工资集体协议草案、厂务公开实施细则、劳动安全卫生和女职工保护措施、职工奖惩办法及其他规章制度。

(三)审议决定职工福利基金、公益金使用方案、困难职工补助办法等有关职工生活福利和对违纪职工予以开除的重大事项。

(四)评议、监督公司副科以上领导干部,提出奖惩及任免建议,同时将职工代表大会评议的结果作为干部考核任免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五)根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者企业管理部门的部署,民主推荐企业经营者人选或民主选举经营者;依法选举、罢免、调整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以及参加平等协商、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职工代表,听取他们的工作汇报。

(六)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推荐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七)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或者经公司与公司工会委员会协商确定须由职工代表大会行使的其他职权
第七条依照法律、法规及本实施细则规定,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决定的事项而未提交的,企业就此事项作出的决定无效。

第八条职工代表大会依法通过的决议、决定、办法和方案,对本单位及其全体职工均具有约束力,非经职工代表大会同意不得变更;如需修改,应当提请职工代表大会按法定程序重新审议表决。

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决定的事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章职工代表
第九条依法享有政治权利并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含聘用)的职工,均有当选职工代表的权利。

职工代表应当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议事能力。

第十条职工代表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选举应有本选举单位三分之二以上职工参加方为有效,被选举人应获得全体职工半数以上赞成票方可当选为职工代表。

第十一条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与职工代表大会届期一致,可连选连任。

第十二条职工代表中的一线职工的比例应当不低于百分之六十,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不超过百分之二十,其他人员不超过百分之二十。

少数民族职工代表比例应当不低于其在本单位职工中所占的比例,女职工代表应占适当比例。

第十三条职工代表的权利:
(一)对本单位涉及职工权益的事项有知情权、建议权,在职工代表大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有权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及其工作机构对本单位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办法、方案和落实提案情况的监督检查,有权参加对本单位领导人员的评议和质询。

(三)因参加职工代表大会或经本单位同意参加工会组织的行使职工代表职权的其他活动而占用工作时间的,其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受影响。

第十四条职工代表的义务:
(一)认真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参与民主管理的能力。

(二)密切联系职工群众,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如实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认真执行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
做好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各项工作。

(三)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完成本职工作。

(四)对本选举单位职工负责,定期向职工通报参加职工代表大会活动和履行职责情况,接受职工的评议和监督。

第十五条职工有权监督和罢免本单位的职工代表,监督办法和罢免程序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确定。

第十六条职工代表依法行使职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进行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

职工代表在任期内,其正在履行的劳动合同期限短于任期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其任期期满。

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所在单位不得变更或解除其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职工代表调离本单位、退休或被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缺额应由原选举单位按规定补选。

第十八条对在企业民主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职工代表,单位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章组织制度
第十九条依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规定的要求,公司职工代表按职工人数的百分之十五以上确定,一般不超过一百人。

第二十条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三年或者五年,每年召开一次会议,每次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出席。

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

主席团应由一线职工、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组成,其中,一线职工、技术人员和中层以下管理人员应当超过半数。

职工代表大会在闭会期间遇有重大事项,经企业法定代表人、
工会或三分之一以上职工代表提议,应当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临时会议。

临时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应当由公司工会委员会按照程序组织筹备。

第二十一条职工代表按基层选举单位组成代表团(组),并推选团(组)长。

职工代表大会根据需要可以设立专门委员会或者专门小组,负责办理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事项。

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除本实施细则规定确需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决定的事项外,其他需要临时决定的重要问题,由公司工会委员会召集由职工代表团(组)长和专门委员会或专门小组负责人组成的联席会议协商处理,并应提请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确认。

职工代表大会对联席会议通过的事项具有最终审定权。

第二十二条公司工会委员会应当提前七个工作日将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和议案送达职工代表。

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办法、方案和职工代表提案的落实和办理情况,应当向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第二十三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决定重大事项和进行选举表决时,应当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并以获得全体职工代表过半数赞成票为通过。

第二十四条公司实行多级民主管理制度,所属的二级单位可通过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保障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

第二十五条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日常工作所需经费,有公司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第五章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的职责
第二十六条公司工会委员会作为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
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职工选举职工代表。

(二)征集职工代表提案,提出职工代表大会建议议题,主持职工代表大会筹备工作和会议组织工作。

(三)提出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专门委员会或者专门小组的设立方案;组织专门委员会或者专门小组、职工代表开展日常的巡视、监督和调查研究,向职工代表大会提出建议;监督检查本单位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和办理、落实提案的情况;组织职工落实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

(四)定期培训职工代表,向职工代表进行民主管理的宣传教育,组织职工代表学习法律、法规、政策和企业管理知识,提高职工代表的素质。

(五)建立与职工代表的联系制度,受理职工代表的申诉和建议,维护职工代表的合法权益。

(六)提名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候选人。

(七)组织企业民主管理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七条职工代表大会闭会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公司工会委员会应当将会议的有关情况报上一级工会备案。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