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银行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银行突发事件报告制度简介银行作为金融机构,面临着各种可能的突发事件,如劫持、恶性炸弹威胁、网络攻击等。
为了保障员工和客户的安全,及时应对和处理突发事件变得至关重要。
银行需要建立一个完善的突发事件报告制度,以便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减少损失和风险。
报告制度的目的突发事件报告制度的目的是迅速收集、分析和传达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以便银行能够及时做出决策和采取适当的措施。
该制度将帮助银行管理层了解突发事件的性质和影响,从而更好地应对和管理风险。
报告制度的内容和流程报告内容突发事件报告应包含以下重要信息:1. 事件的描述:详细描述事件的发生经过、时间、地点等。
2. 事件的性质和分类:对事件进行准确的分类,如劫持、恶性炸弹威胁、网络攻击等。
3. 事件的影响和损失评估:对事件可能造成的影响和损失进行评估,包括财务损失、声誉损失、人员伤亡等。
4. 相关证据和信息:提供与事件相关的证据和信息,如安全摄像头录像、网络攻击的日志等。
报告流程1. 发现事件:任何员工或客户发现或遭遇突发事件应立即报告给上级主管。
2. 上级主管评估:上级主管接到事件报告后,应立即进行初步评估并决定是否需要进一步报告给高级管理层。
3. 高级管理层决策:高级管理层接到报告后,将权衡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影响,并决定是否需要启动应急处理计划。
4. 报告记录和传达:所有相关报告和决策记录应进行清晰记录,并及时传达给相关部门和人员。
报告制度的培训和演练为了确保突发事件报告制度的有效执行,银行应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
培训内容应包括如何辨识和报告突发事件、执行应急处理计划、保护员工和客户的安全等。
演练可以通过模拟突发事件实施,以检验报告制度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结论银行突发事件报告制度是保障员工和客户安全的重要保障措施。
该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将使银行能够迅速应对突发事件,减少损失和风险,并保持业务连续性。
银行应定期评估和改进该制度,以确保其与时俱进并符合最佳实践。
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银监办发〔2005〕54号2005年3月2日)第一条为及时、妥善处置银监会系统、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重大突发事件,切实防范和化解银行业风险,维护金融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银监会办公厅负责银监会系统及银行业金融机构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协调。
第三条银监局负责所辖银监分局、监管办事处及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重大突发事件的报告工作;银监会直接监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总部负责本系统重大突发事件的报告工作。
第四条重大突发事件的报送标准:(一)金融挤兑事件;(二)聚众到银监会系统或银行业金融机构上访、请愿、静坐、示威,甚至冲击、围攻的事件;(三)抢劫银行业金融机构或运钞车、盗窃银行业金融机构现金30万元以上的案件,诈骗银行业金融机构或其他涉案金额1000万元以上的案件;(四)银监会系统人员、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1人以上(含1人),银行业金融机构3人以上(含3人)被绑架或被限制人身自由,叛逃、失踪或非正常死亡的事件;(五)造成银监会系统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银行业金融机构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事故、自然灾害;(六)造成银监会系统及银行业金融机构重要数据、账册、重要空白凭证严重损毁、丢失,造成银行业金融机构支付结算系统在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中断3小时以上,在涉及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中断6小时以上,严重影响正常工作开展的事件;(七)盗窃、出卖、泄漏或丢失涉密资料,可能影响金融稳定,造成经济秩序混乱的事件;(八)其他可能引发辖内、系统内系统性银行业风险或严重影响金融和社会稳定以及银监会认为事关重大,要求银监局、银监会直接监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总部及时报送的事件。
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涉及敏感人物的重大突发事件不受上述标准限制。
第五条重大突发事件由银监局、银监会直接监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总部向银监会办公厅报送,原则上不越级报送,不直接向银监会领导及银监会其他部门报送。
银行重大事件报告制度

银行重大事件报告制度
重大事件报告制度
一、各部门发现涉及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经济案件,及重大事件,如信访等事件,必须马上上报支行;
二、对于重大案件(10000元以上)及重要上访事件必须在事发的当天将事件的主要情节报送支行;
三、报告一般使用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
四、信访事件的基本报告内容为,事情的起因、人员、思想动态;重大案件的报告内容为案件嫌疑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职务、岗位、职称以及是否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或在逃等)、作案时间、地点、手段、后果(造成资金损失严重风险情况)、初步认定性质、以及采取的措施等。
五、支行在接到事件报告后,必须及时向行领导
班子反映情况,行领导班子必须在接到反映情况当天对事件处理做出初步意见。
银行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XX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第一章总则为规范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做好应对风险和突发事件的各项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管理法》、《青海银监局处理农村信用社突发性支付风险应急预案》、《中国银行业营业网点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指引》、《青海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青海省农村信用社系统重大突发性事件报告制度实施细则》等文件的要求,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处置预案。
一、总体要求(一)本处置预案实行“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工作方针和“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到人”的管理办法。
(二)统一领导,协调本行突发事件报告工作,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切实维护金融和社会稳定。
(三)各部门、支行要按照国家有关农村金融方针政策,遵循“统一指挥、组织落实、明确责任、措施得力、执法严格”的原则处置突发事件。
二、适用范围㈠适用于以下原因引发的、危及本行及农村金融稳定的突发事件。
1、公民不当行为;包括挤兑、群体事件、不良传播等。
2、内部安全事故:包括机械设施毁损、业务系统故障、火灾、触电、中毒、交通、自空坠落、卫生、事故、营业办公区的有毒气体侵害等。
3、外部不法侵害:包括诈骗、盗窃、抢劫、破坏、恐怖、谣言、绑架胁迫等活动。
4、自然灾害:包括地震、洪水、雪灾、雹灾、风灾等。
㈡本预案适用于处置涉及本行,或超出本行处置能力的,或需要由青海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省联社)负责处置的各类特(重)大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三、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
履行“管理、指导、协调、服务”的职能,切实保障本行职工生命和财产安全,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
高度重视本行安全工作,增强忧患意识,防患于未然。
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银行重大及突发事项报告制度

** 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及突发事件报告制度第一条为及时、妥善处置**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及辖内各机构重大及突发事件,切实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国银监会《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银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重大及突发事件是指可能危及本行正常经营、偿付能力、信誉水平及影响区域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的事件。
第三条本行监察保卫部为具体负责重大及突发事件报告的牵头部门,根据相关职能部室及辖内各网点对重大及突发事件的报告,由兼职合规管理员负责对重大及突发事件的接收、分析、汇报和上报工作。
第四条各支行、营业部负责所辖区域内金融重大及突发事件的报告工作。
重大及突发事件的报告应遵循及时、准确、真实、全面的原则。
第五条重大及突发事件的报告标准:(一)金融挤兑事件;(二)聚众到本行营业网点上访、请愿、静坐、示威,甚至冲击、围攻的事件;(三)抢劫本行网点或运钞车,盗窃、诈骗本行网点的案件;(四)发生金融诈骗、盗窃、抢劫、爆炸等恶性案件或火灾事故;(五)员工重大违纪违法案件或经济案件(贪污、受贿、挪用、侵占等);(六)因管理不善、重大决策失误、违法违规经营等造成资金较大损失,或形成较大风险的;(七)借款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外逃或被逮捕等,致使大额贷款形成风险的;(八)员工被绑架或被限制人身自由,失踪或非正常死亡的事件;本行员工发生的重大交通事故;(九)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的事故、自然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十)造成机构重要数据、账册、重要空白凭证严重损毁、丢失,造成网点支付结算系统中断6小时以上,严重影响正常工作开展的事件;(十一)盗窃、出卖、泄漏或丢失涉密资料,可能影响金融稳定、造成经济秩序混乱的事件;(十二)贷款余额20万元以上或授信额度在50万元以上客户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案件;贷款余额20万元以上客户的高级管理人员、重要财务岗位人员携款潜逃事件;贷款余额50万元以上客户的投资金额在100万元以上项目发生风险等严重影响还款能力的事件;(十三)信贷客户因非法集资、借用高利贷等导致出逃、失踪、死亡等突发事件;(十四)员工参与非法集资及高利贷行为的;(十五)员工帮助客户融资还贷的;(十六)员工中有涉嫌黄、赌、毒行为的;个人或家庭经商办企业的;大额资金炒股和购彩票的。
银行重大事件报告制度

银行重大事件报告制度银行重大事件报告制度是指银行在业务中发生重大事件时,按照一定规定提交报告的制度。
此举的目的在于防范和及时应对各种潜在风险,保护银行、投资人、客户等相关利益人的利益安全。
本文将详细介绍银行重大事件报告制度的意义、实施流程和应用场景等方面问题。
意义:1、确保风险可控银行在运营过程中面临着各种风险,包括信用、流动性、市场、操作、法律等方面的风险。
银行重大事件报告制度能够及时发掘、评估和控制这些风险,从而确保业务风险的可控性。
2、加强信息披露对于一个上市银行而言,信息披露是其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方面之一。
如实、准确地披露银行发生的重大事件,有助于建立透明、公正的经营形象,提高业务的公信力和社会认可度。
3、加强监管银行是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业务行为必须在央行、银监会等各个监管机构内部的监管之下进行。
银行重大事件报告制度的推出,有助于监管机构及时了解和掌握银行业务的变化和风险情况,进一步强化监管。
实施流程:银行重大事件报告制度一般按以下流程实施:1、重大事件发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的事件:突发性风险事件、违规行为、重大交易等。
2、内部评估行内风险管理部门对事件进行内部评估,及时判定是否为重大事件,确定是否需要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上报如果事件被认定为重大事件,则银行应当按照规定,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报告,并进行详细的说明和解释。
4、主管部门评估上级主管部门对银行报告的重大事件进行评估,根据情况可能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包括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等。
应用场景:1、突发性风险事件突发性风险事件是指由自然灾害、经济波动、政治环境变化等因素引发的银行业务风险。
比如,意外事件导致资产质量恶化、系统故障影响交易系统运行、银行业务受到政策影响等。
2、违规行为包括反洗钱、金融诈骗等非法、违规行为。
3、重大交易包括融资、债券、股票等方面的大额交易。
结语:银行重大事件报告制度的推出和落地,为银行业务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银行突发事件应急信息报告工作制度

银行突发事件应急信息报告工作制度一、背景和目的突发事件是指突发性、不可预见性和紧急性较高的事件,可能对银行运营和安全造成严重影响。
为应对突发事件,银行应建立应急信息报告工作制度,以便及时获取、传递和处理相关紧急情况的信息,以保障银行业务的正常运作和风险的控制。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银行的相关部门和人员,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必须按照该制度的规定进行应急信息报告工作。
三、应急信息报告的内容1.事件概述:包括事件名称、发生时间、地点、影响范围等基本信息。
2.事件原因:对突发事件的起因进行简要分析和说明。
3.事件影响:对突发事件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评估和描述。
4.应急措施:对突发事件所采取的紧急应对措施进行说明。
5.相关部门和人员:列出参与处理突发事件的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联系方式。
四、应急信息报告的流程1.事件发生阶段:事件发生后,负责发现和处理问题的人员应立即拨打应急热线(xxxx)进行报告。
2.信息收集阶段:接到报告后,应急信息中心负责收集和核实相关信息,并进行初步分析。
3.信息传递阶段:应急信息中心将收集到的信息及分析结果传递给相关部门和人员,并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4.应急措施阶段:各相关部门和人员根据收到的应急信息,立即采取相应的紧急措施,并及时向应急信息中心报告实施情况。
5.事后总结阶段:事件处理结束后,应急信息中心负责进行事后总结和评估,并提出改进建议。
五、应急演练和培训为确保应急信息报告工作的有效性和高效性,银行应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和培训,以提高相关人员的紧急处理能力和协同工作能力。
六、报告的保密性应急信息报告涉及敏感信息和风险控制措施,相关人员必须保证报告的保密性,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报告信息,防止泄露。
七、违规和纠纷处理对于故意违反本制度和未能按照规定进行应急信息报告工作的相关部门和人员,将按照银行的相关规定进行纪律处分或法律追责。
结论银行突发事件应急信息报告工作制度旨在建立一套科学、高效的应急信息报告流程,提升突发事件处理的能力和水平。
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实施细则1

XX公司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及时、全面掌握全辖重大突发事件,提高应对、处理重大突发事件的能力,切实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和《XX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XX 文〔2018〕XX号)有关规定,结合我行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指重大突发事件,是指可能危及本行机构网点正常经营、偿付能力、信誉水平及影响区域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的事件。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全行各职能部门和营业机构。
第四条各职能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做好与重大突发事件报告相关的工作。
第五条各营业机构负责辖内网点重大突发事件的报告工作。
第二章报告事项第六条凡发生下列事件的,均应报告。
(一)严格影响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事件。
1.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金融挤兑事件或非正常集中取款事件;2.聚众到省联社、市农信办、本行或市委、政府有关部门上访的事件;3.发现以本行名义非法设立网点、非法开办金融业务,影响本行稳定的事件。
4. 盗窃出卖、泄露或丢失涉密资料,可能影响到金融稳定,造成经济秩序混乱的事件。
重要数据、账册、重要空白凭证严重损毁、丢失,可能影响金融和社会稳定,造成经济秩序混乱的事件;5.出现严重负面舆情或谣言,对本行产生重大影响及可能影响金融和社会稳定的事件。
(二)影响正常经营和提供正常金融服务事件。
1.发生火灾事故、重大交通事故、员工因公非正常死亡等重大治安灾害事故;2.重要数据、账册、重要空白凭证严重损毁、丢失;综合业务信息系统或人民银行支付结算系统在本行范围内中断3小时以上,严重影响正常工作开展的事件;3.营业网点发生爆炸、破坏等案件;4.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被绑架或被限制人身自由、叛逃、失踪或非正常死亡等事件;5.本行班子成员离开工作岗位3个工作日以上,一般员工不请假无故不上班5个工作日以上;6.违法违规经营、重大涉诉、重大投资失误、客户严重违约,已经或可能导致重大损失和影响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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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突发事件报告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应急管理,全面掌握、及时应对XX银行(以下简称“本行”)重大突发情况,降低重大突发事件对本行造成的损害,根据中国银监会《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银行业金融机构重大事项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结合本行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重大突发事件是指影响或可能影响本行持续稳定经营、正常营业、偿付能力、信誉水平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
重大突发事件的报告应遵循及时、全面和真实的原则。
第三条总行办公室作为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工作管理部门,负责本行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工作的制度建设、组织实施和监督指导。
第四条各部门应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完善重大突发事件发现、报告和问责制度,建立清晰、快捷、有效的报告流程,把重大突发事件的接受、分析和上报工作安排到人,落实到位。
第二章报告内容
第五条各部门发生以下情况应及时向总行办公室报告。
(一)符合中国银监会《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要求报告的事件。
(二)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银行业金融机构重大事项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报告的事件。
(三)包括但不限于:
1.发生的金融诈骗、盗窃、抢劫、涉枪、爆炸、绑架等治安案件。
2.发生的挤提事件。
包括但不限于:出现存款大幅非正常下降;众多客户同时要求提款而使头寸不能满足客户要求;因不能满足提款要求,发生客户聚众示威、堵塞交通、围攻营业网点等事件。
3.受到当地监管机构或其他政府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影响业务的正常开展或导致某些营业网点被迫停止营业。
4.业务核心系统出现异常并影响正常业务开展或清算。
5.因发生火灾,导致金融机构无法正常营业1小时(含)以上的。
6.因发生火灾,导致人员重伤、失踪、死亡的。
7.因发生火灾,导致重要数据损毁或重要账册、重要空白凭证损毁并可能导致重大损失的。
8.因发生火灾,导致损毁现金10万元以上的。
9.涉及本行的负面舆情和声誉事件。
10.部门主要负责人认为需要上报的其他重大突发事件。
事发报告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事发机构名称、时间、地点、基本情况、事发原因等,后续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事态发展趋势、事件影响程度和范围、可能造成的后果、已经及拟进一步采取的措施等。
第三章报送及处理流程
第六条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一小时内,应填写《XX银行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单》(详见附件),加盖报告单位(部门)公章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送总行办公室。
紧急情况下,应在事发后立即以电话方式报送,再通过纸质方式补报。
传真或邮件报告,均应确认对方收妥。
第七条各部门(单位)在向总行办公室报送重大突发事件的同时,抄报分管行领导,并抄送风险管理部。
另外,各类案件、信息系统故障等大事项要同时向总行主管部门报告。
第八条总行办公室在接到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后,应立即报告总行行领导,并依据行领导批示决定是否上报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或监管部门,同时交由有关对口部门处置和答复。
必要时总行办公室可依据行领导的指示直接答复。
第九条涉及需向监管机构报送的重大突发事件,由办公室按照行领导批示统一报送口径,并通知监管协调牵头部门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