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工具安全管理制度2015修订
电动工具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公司电动工具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使用电动工具的部门和个人。
三、电动工具的分类及安全要求1. 电动工具按触电保护分为三类:(1)I类工具:仅依靠基本绝缘防护的电动工具。
(2)II类工具:具有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电动工具。
(3)III类工具:使用特低电压供电的电动工具。
2. 使用电动工具时,应严格按照工具的安全要求进行操作,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
四、电动工具的管理1. 电动工具的采购:公司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采购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动工具。
2. 电动工具的验收:采购到货的电动工具,应由相关部门进行验收,确保其符合安全要求。
3. 电动工具的领用:员工需经部门领导签字后,凭领料单到仓库领用电动工具。
4. 电动工具的保管: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电动工具的保管,建立设备台账,并做好日常的保养工作。
5. 电动工具的报废:电动工具达到报废标准或存在安全隐患时,应立即报废,并做好记录。
五、电动工具的使用1. 操作人员应熟悉电动工具的性能、使用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
2. 操作人员应佩戴符合安全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
3. 操作前,应检查电动工具的电源线、插头、开关等部件是否完好,确保无漏电现象。
4. 操作过程中,严禁将电动工具的电源线缠绕在身体上或放置在易燃、易爆物品附近。
5. 电动工具出现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修。
六、电动工具的检查与维护1. 定期对电动工具进行检查,确保其符合安全要求。
2. 对电动工具的电源线、插头、开关等部件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更换。
3. 对电动工具的防护装置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
4. 对电动工具的保养、维修工作,应按照厂家提供的保养、维修指南进行。
七、奖惩措施1. 对严格执行本制度,保障电动工具安全使用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
电动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电动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和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加强电动工器具的安全管理,特订立《电动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采纳电动工器具的部门和车间以及与电动工器具安全有关的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
二、目的和基本要求1. 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使用电动工器具时需要遵从的管理制度,削减因电动工器具使用不当或不正常操作而造成的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发生。
2. 对于公司采纳的全部电动工具,在生产经营中,全部管理和使用人员必需熟知其使用规定,保持认真细致的态度,削减操作失误和事故风险,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全部员工的生命安全。
三、安全管理制度1. 选用标准全部电动工器具必需符合安全标准,并取得国家合格证和合格标志。
使用前必需对电动工器具进行检测,使用不合格的电动工器具严禁使用。
2. 保养维护和修理电动工器具在使用前和使用中,必需对其进行保养、维护和修理和清洁,确保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适时排出故障隐患。
严禁使用不正常或故障的电动工具,必需封存并通知相关人员进行维护和修理。
3. 操作规程使用电动工器具时,必需认真阅读使用说明书和警告标识,并严格遵守相关操作规程,严禁私自更改使用规定。
使用前须检查工器具的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传动装置是否松动,电源电压是否正常,开关是否牢靠、灵敏等。
4. 维护保护使用完毕后,应注意适时关好电源和开关,并进行清洁和维护,并将电动工具放置在规定的地方。
对于常用电动工具应每年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对工具进行清洁和维护,定期进行设备保养和检测,经过检测合格后方可连续使用。
5. 工具保管保管工具必需设专门的安全保管点,确保每个用户有一个专属的工器具,严禁私自借用和擅自调换。
工器具门禁管理,工器具用后必需归还,管理人员应认真做好登记,工器具报废必需经公司领导上报批准。
6. 员工培训公司应当定期开展电动工器具的安全学习教育和培训活动,使每位员工谙习全部使用工器具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要求,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削减意外事故。
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管理办法

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的管理,保障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的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的任务是制定和落实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的使用和管理规定,加强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的检查和维修,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
第四条本办法的实施以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为中心,提高工作效率,节约资源。
第五条电动工具管理规范分为以下几个方面:电动工具的购置、检查、维修和报废等。
第二章安全工器具的管理第六条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安全工器具的台账,记录工器具的名称、型号、使用地点、保管人和领用领用人等信息。
第七条安全工器具应放在专门的工具箱或柜中,保管人应妥善保管,并每季度进行一次定期清点。
第八条保管人应对安全工器具进行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及时维修或更换。
第九条安全工器具的保养和维修应按照《设备维修与保养管理办法》进行。
第三章电动工具的管理第十条单位应设立专门的仓库,存放和管理电动工具。
第十一条单位应购置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电动工具,并且应在工具上注明生产日期和使用要求。
第十二条电动工具的使用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培训,持有相应的操作证件,并定期进行复审。
第十三条电动工具的使用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范使用,禁止违规操作。
第十四条单位应建立电动工具的使用登记制度,记录电动工具的名称、型号、使用地点等信息。
第四章电动工具的检查和维修第十五条单位应建立定期的电动工具检查制度,定期对电动工具进行检查,确保其运行正常。
第十六条发现电动工具有故障或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并停止使用。
第十七条单位应建立电动工具的维修记录,记录电动工具的维修情况、维修人员等信息。
第十八条电动工具的维修应由专门的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前应对电动工具进行全面检查。
第十九条维修人员在维修电动工具时应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维修完成后应进行二次检查。
电动工具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保障公司员工在使用电动工具过程中的安全,防止事故发生,确保生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使用电动工具的员工、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
三、管理职责1.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修订、宣传和监督执行本制度。
2. 采购部门负责采购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的电动工具。
3. 使用部门负责电动工具的领用、保管、使用和保养。
4. 工程技术部门负责电动工具的安装、调试和维护。
5. 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对电动工具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电动工具的使用与管理1. 使用前检查(1)检查电动工具的外观是否有损坏、裂纹、变形等异常情况。
(2)检查电动工具的绝缘性能、接地性能是否符合要求。
(3)检查电动工具的电源线和插头是否完好,无破损、老化现象。
2. 使用过程中(1)使用电动工具时,必须佩戴绝缘手套、绝缘鞋等防护用品。
(2)操作人员应熟悉电动工具的操作规程,不得擅自改装、拆卸电动工具。
(3)严禁将电动工具的电源线缠绕在身上、口袋内或放置在潮湿、高温、易燃易爆等危险场所。
(4)使用过程中,如发现电动工具异常,应立即停止使用,报告上级部门。
3. 使用后保养(1)使用完毕后,应将电动工具放置在干燥、通风、安全的地方。
(2)定期对电动工具进行检查、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3)电动工具的刀片、锯片等易损件应及时更换。
五、电动工具的维修与报废1. 维修(1)电动工具出现故障时,应及时送修,不得自行拆卸、修理。
(2)维修人员应具备一定的专业技能,确保维修质量。
2. 报废(1)电动工具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应予以报废:1)达到国家规定的报废年限;2)严重损坏,无法修复;3)存在安全隐患,威胁员工生命安全。
(2)报废的电动工具应由使用部门进行清理、登记,并报安全管理部门审批。
六、监督检查1. 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电动工具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发现违规使用、管理电动工具的行为,应立即制止,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电动工具安全管理规定[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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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工具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保障企业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规范电动工具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依据国家有关电动工具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全体职工和外来人员在工作中使用电动工具的管理。
第三条安全责任本企业职能部门负责制定并监督电动工具的安全管理制度,并向全体职工宣传、培训和监督执行,同时要求各部门负责人将电动工具的安全管理纳入工作考核内容。
第四条术语定义1.电动工具:指由电能驱动、用于工作或生活的设备和工具,包括但不限于电钻、电锤、电锯、电砂轮等。
2.使用单位:指本企业内各个部门和班组。
3.使用人员:指被授权使用电动工具的职工和外来人员。
第二章电动工具的选用和购买第五条选用原则使用单位在选用电动工具时应考虑以下原则:1.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质量标准的产品。
2.根据工作需要选用合适的型号和规格。
3.尽量选用具备过载保护、启动保护和断电保护等功能的产品。
第六条购买合同使用单位在购买电动工具时应与供应商签订正式购买合同,并明确规定以下内容:1.产品名称、型号和规格。
2.数量和单价。
3.交货时间和地点。
4.售后服务及维修保养要求。
第三章电动工具的使用和保养第七条使用前检查使用人员在使用电动工具之前应进行以下检查:1.外观是否完好,是否存在损坏和松动现象。
2.开关和插头是否正常。
3.电源线是否损坏,接地是否良好。
4.刀具和配件是否安装正确,是否磨损过度。
第八条使用操作使用人员在使用电动工具时应遵守以下操作规程:1.严禁带有金属物品接触带电部位。
2.使用前必须熟悉电动工具的使用说明书,了解工具的功能和操作方法。
3.禁止超负荷使用电动工具,严禁私自改装工具或更换刀具。
4.当遇到异常情况或工具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相关部门。
第九条保养维修使用人员在使用电动工具后应进行以下保养维修工作:1.清理工具表面的尘土和杂物。
电动工具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保障员工在使用电动工具时的安全,预防事故发生,确保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使用电动工具的员工及相关部门。
三、安全操作规程1. 电动工具的选用(1)根据工作性质、环境条件和操作要求,选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电动工具。
(2)禁止使用未经检验、损坏、变形、漏电的电动工具。
2. 电动工具的检查(1)使用前,检查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开关、电缆、插头等部件是否完好,有无裂缝、破损。
(2)检查保护接地线或接零线是否连接正确、牢固。
(3)检查电缆或软线是否完好,插头是否完好。
(4)检查电气保护装置和机械防护装置是否完好。
(5)检查转动部分是否灵活。
3. 电动工具的使用(1)操作人员应熟悉电动工具的性能、操作方法及安全注意事项。
(2)操作时,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垫上。
(3)操作人员应站在平稳的地方,保持身体平衡。
(4)操作过程中,注意观察电动工具的运行状态,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使用。
(5)操作完毕后,切断电源,妥善存放电动工具。
4. 电动工具的维护与保养(1)定期检查电动工具的绝缘电阻,确保绝缘性能良好。
(2)定期检查电动工具的机械部件,保持转动部分灵活。
(3)定期清洁电动工具,防止灰尘、油污等影响其性能。
(4)电动工具出现故障时,应及时维修,不得擅自拆卸、改装。
四、安全责任1. 电动工具的管理和使用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操作安全。
2.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电动工具的使用、维护和保养进行监督检查。
3. 操作人员违反本制度,造成事故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电动工具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电动工具安全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电动工具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使用电动工具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电动工具包括但不限于电动钻、电锤、电锯、电砂轮等。
第二章总则第四条所有使用电动工具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建立健全电动工具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和任务,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电动工具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购买和使用过程中必须遵循标准操作程序。
第六条电动工具的使用过程中必须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电源插头和电线,确保电源供应安全可靠。
第三章使用及维护第七条使用电动工具前,必须对其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状态良好,无任何损坏或故障。
如发现问题,应立即进行维修或更换。
第八条使用电动工具时,必须按照操作说明书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超负荷使用或在不适当的环境中使用。
第九条使用电动工具时,必须佩戴符合安全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护目镜、防护手套等。
第十条使用电动工具时,必须确保周围环境整洁无障碍,防止发生滑倒、跌落等意外事故。
第四章储存和保养第十一条未使用的电动工具必须存放在干燥、通风、防尘的仓库或柜子中,远离易燃物品和湿度较高的地方。
第十二条电动工具的电源必须拔掉,电池必须拆下并单独存放,存放期间要进行定期检查,确保电池状态良好,无任何损坏或漏电现象。
第十三条电动工具定期保养,确保设备稳定可靠,维修记录必须详尽完整,保养后必须进行试验运行。
第五章废弃和报废处理第十四条电动工具在报废前必须拆解、损毁或者交由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严禁随意丢弃或私下交易。
第六章监督检查第十五条有关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有权对使用电动工具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要求整改。
第十六条电动工具的供应商必须提供产品质量证明和合格证书,以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七章处罚和附则第十七条违反本规定的,依法给予处罚,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电动工具安全管理规定
电动工具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为了保障企业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电动工具安全管理规定。
第二章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企业员工在工作中使用的一切电动工具及相关设备。
第三章安全管理标准第一节电动工具选用和购买1.企业应根据工作性质和需求,选购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电动工具及相关设备。
2.购买电动工具前,应先对市场上的供应商进行调研,选择信誉较好、质量可靠的供应商。
3.购买电动工具时,应核实厂商提供的合法证件、质量检测报告等相关文件。
第二节电动工具验收和登记1.企业应对新购买的电动工具进行验收,并填写验收记录。
2.验收内容包括:设备性能、功能完好性、防护设施、电源线、配件配备等。
3.登记电动工具的基本信息,包括名称、型号、购置日期、责任人等,并建立档案。
第三节电动工具使用与维护1.电动工具使用前,应仔细阅读操作说明书,并按照要求进行操作。
2.保证用电环境安全,电源线及插座应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并定期检查其完好性。
3.电动工具使用完毕后,应立即切断电源,并进行必要的清洁和维护工作。
第四节电动工具保养与维修1.企业应制定电动工具保养计划,并定期进行保养工作。
2.维修工作应委托有合法资质,技术过硬的维修单位进行。
3.随时清理工作场所内的杂物和积尘,确保电动工具周围环境整洁。
第五节电动工具的操作及安全措施1.操作电动工具的员工必须接受正规培训,并持有相应的证书或执照。
2.在使用过程中,严禁将电动工具拆解或擅自改装。
3.操作前应检查电动工具的开关、电源线及插头是否完好,并保持手部干燥。
4.严禁在使用电动工具时穿着松散的衣物、手套或长发等易被夹住的物品。
第六节电动工具的储存与保管1.电动工具的储存应选择干燥、通风、无腐蚀性气体和易燃物质的地方。
2.存放电动工具时,应注意防尘、防水、防震等,确保电动工具的完好性。
3.工作场所应设立专门的存放区域,并用明显标识进行标识。
第七节电动工具的报废和处理1.电动工具发生严重故障或达到国家规定的报废标准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相应记录。
电动工具安全管理规定
电动工具安全管理规定
是为了保障使用电动工具时的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提高生产效率和工作质量。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电动工具安全管理规定:
1. 使用电动工具前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获得相应的操作证书。
2. 在操作电动工具时必须佩戴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
3. 使用电动工具的场所必须有良好的通风条件,确保不会产生有害气体积聚。
4. 在使用电动工具时需确保周围没有易燃易爆物品,并做好防火措施。
5. 使用电动工具时,应检查其工作状态,确保设备完好无损,并严禁改装电动工具。
6. 在操作电动工具时,要时刻保持集中精神,避免分心或疲劳操作。
7. 使用电动工具时,要遵守工具的使用说明书,正确使用工具,并根据工作要求选择合适的工具。
8. 使用电动工具时,应确保电源接地良好,并使用符合要求的电源插座。
9. 在更换电动工具刀具或维修电动工具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并遵守相关操作规程。
10. 使用电动工具时,不得将电缆绕在身体或其他物体上,以防发生意外拉扯。
11. 使用电动工具时,不得擅自将电源线缠绕在其他工具上,以避免引起线缆故障。
12. 使用电动工具时要注意不使手或身体接触到旋转的刀片、钻头、砂轮等危险部位。
13. 在使用电动工具时,必须确保工作区域有足够的照明,并保持清洁。
电动工具安全管理制度修订
电动工具安全管理制度2015 修订 1济宁金威热电有限公司企业制度Q/JWRD-2.6.41-2012 电动工器具管理标准2015-1 修订2015-1 实施济宁金威热电有限公司发布、, 、-前言为了规范公司手持式电动工具、移动式电动机具(以下简称电动工器具)的管理,明确电动工器具职责分工、检查、试验、使用、维修、报废规则。
确保电动工器具处于完好状态,以保证生产工作的需要和人身安全,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提出。
本标准的起草部门:设备动力部。
本标准的主要起草人:张守山本标准的主要审定人: 时贞坤、戴传华、张继福本标准的批准人:王允来本标准由设备动力部归口并负责解释。
济宁金威热电公司电动工具管理标准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金威热电公司电动工器具的配备、保管、检查、试验、使用、报废等工作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标准的实施与监督检查。
本标准适用于金威热电公司电动工器具的配备、保管、检查试验、使用、报废等工作的管理。
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在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3787 —2006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护安全技术规程GB26860-201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GB26164.1-2010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1 部分:热力和机械3.管理职能3.1管理职责与分工3.1.1设备动力部职责3.1.1.1设备动力部是管理电动工器具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管理制度,监督、检查所属单位贯彻电动工器具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3.1.2各部门管理职责3.1.2.1各部门制定电动工器具管理职责、分工和工作标准。
3.1.2.2各部门建立电动工器具台帐,并抄报设备动力部。
3.2管理权限3.2.1设备动力部监督各部门制定电动工器具的管理细则,明确管理分工、责任和工作接口,实施全过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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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金威热电有限公司企业制度
Q/JWRD-2.6.41-2012 电动工器具管理标准
2015-1修订2015-1实施
济宁金威热电有限公司发布
前言
为了规范公司手持式电动工具、移动式电动机具(以下简称电动工器具)的管理,明确电动工器具职责分工、检查、试验、使用、维修、报废规则。
确保电动工器具处于完好状态,以保证生产工作的需要和人身安全,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提出。
本标准的起草部门:设备动力部。
本标准的主要起草人:张守山
本标准的主要审定人: 时贞坤、戴传华、张继福
本标准的批准人:王允来
本标准由设备动力部归口并负责解释。
济宁金威热电公司电动工具管理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金威热电公司电动工器具的配备、保管、检查、试验、使用、报废等工作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标准的实施与监督检查。
本标准适用于金威热电公司电动工器具的配备、保管、检查试验、使用、报废等工作的管理。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在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3787—2006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护安全技术规
程
GB26860-201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
GB26164.1-2010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热力和机械
3.管理职能
3.1 管理职责与分工
3.1.1 设备动力部职责
3.1.1.1 设备动力部是管理电动工器具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管理制度,监督、检查所属单位贯彻电动工器具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3.1.2 各部门管理职责
3.1.2.1 各部门制定电动工器具管理职责、分工和工作标准。
3.1.2.2 各部门建立电动工器具台帐,并抄报设备动力部。
3.2 管理权限
3.2.1 设备动力部监督各部门制定电动工器具的管理细则,明确管理分工、责任和工作接口,实施全过程管理。
3.2.2 设备动力部监督各部门制定电动工器具的电气、机械试验,统一安
排、管理试验工作。
要完善试验手段,满足试验要求。
3.2.3 各部门安全负责人是管理电动工器具的专责人,负责制定、申报电动工器具的订购、配置、报废计划;组织、监督检查电动工器具的定期试验、保管、使用等工作。
3.2.4 班组公用电动工器具设专人保管,个人工具自已保管。
使用前按照规定对工器具进行检查,无异常方可使用。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电动工器具主要种类
4.1 各种手持的电动工具;
4.2 移动式电动机具,如无齿锯、空压机等其它电动机具;
4.3 固定式的砂轮、台钻;
4.2 电动工器具的管理
4.2.1 电动工具应由专人保管,每六个月应由电气试验单位进行定期试验和检查,并填写好试验检查记录,不允许漏项。
试验登记本应设两本,一本保存在使用单位,另一本保存在试验单位。
4.2.2 使用单位应按工具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标准及实际使用条件对所使用的电动工具制订出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使用者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4.2.3 电动工具应存放在清洁干燥的地方,做到账、卡、物相符。
电动工具上应有漆写的编号和试验合格标签。
电动工具不能超期使用,一经发现有超期使用和未经试验检查使用的或弄虚做假的要严肃考核,违反本制度使用电动工具者其后果自负,并追究本单位领导责任。
4.2.4 电气试验单位的试验人员要熟悉和掌握电动工具的试验项目和标准,电气部分绝缘电阻应符合要求,Ⅰ类工具大于2兆欧,Ⅱ类工具大于7兆欧,Ⅲ类工具大于1兆欧,使用500V-1000V的兆欧表进行测量,不合格者要及时修理或报废。
4.2.5电动工具要好坏分开存放,并做出明显的标记。
4.3 电动工具的使用
4.3.1 不熟悉电气工具和用具使用方法的人员不准擅自使用。
使用电钻等电气工具时须戴绝缘手套。
4.3.2 使用前必须检查电源线是否完好,有无接地线,应按有关规定接好漏电保护器和接地线。
使用中发生故障,须立即停止使用,找电工修理。
4.3.3 使用时不准提着电气工具的电源线或转动部分,在梯子上使用电动工具时,应做好防止触电坠落的安全措施。
4.3.4 使用中因故离开现场或暂停工作以及遇到临时停电时,须立即切断电源。
4.3.5 在一般的工作场所,应尽可能使用Ⅱ类工具,使用Ⅰ类工具时,还应装设漏电保护器;在潮湿的作业场所或金属构架上等导电性能良好的作业场所,应使用Ⅱ类或Ⅲ类工具。
4.3.6 在锅炉、金属容器、管道内等作业场所,应使用Ⅲ类工具或装设漏电保护的Ⅱ类工具。
电源设备必须放在作业场所的外面,在狭窄作业场所应有人在外面监护。
4.3.7 在湿热、雨雪等作业环境,应使用具有相应防护等级的工具。
4.3.8 工具电源线上的插头不得任意拆除或调换。
电源线使用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或护套软线。
Ⅰ类工具单相的采用三芯电缆,三相的采用四芯电缆。
4.3.9 保护接地(零)线连接正确(使用绿/黄双色或黑色线芯),牢固可靠。
4.4 电动工具的检查、维修
4.4.1 工具在发出或收回时,保管人员必须进行一次日常检查;在使用前,使用者必须进行日常检查。
4.4.2 工具的日常检查至少应包括以下项目:
a)外壳、手柄是否裂缝和破损。
b)保护线连接是否正确,牢固可靠。
c)电源线是否完好无损。
d)电源插头是否完整无损。
e)开关动作是否正常、灵活,有无破损、破裂。
f)机械防护装置是否完好。
g)转动部分是否转动灵活、轻快。
h)电气保护装置是否良好。
4.4.3 电动工具的维修必须由电气专业部门进行维修,同时应配备必要的检验设备或仪器。
4.4.4 使用单位和维修部门不得任意改变工具的原设计参数,不得采用低于原用材料性能的代用材料和与原有规格不符的零部件。
4.4.5 在维修时,工具内的绝缘衬垫、套管不得任意拆除或漏装,工具的电源线不得任意调换。
5.检查与考核
5.1 检查
5.1.1 制度一经发布生效,有关各方都必须严格遵照执行,标准化管理机构和被授权有该项管理职能的部门将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5.1.2 各部门和单位都必须按本制度的规定,对分管和归口管理的内容实行标准化管理,达到制度的要求,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
5.2 考核
本管理制度由公司有关部门和设备动力部进行检查并考核,对违反本标准各项条款规定的有关部门和人员,将追究其责任,公司将给予经济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