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二级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二级管理实施方案

浙江职业技术学院校院二级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学校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二级学院办学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促进学校加快发展,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学校实行校院二级实体管理体制。
第二条校院二级实体管理体制是指各二级学院(以下简称分院,包括人文社科部)实行实体化运作,学校的管理重心由学校机关向分院下移。
学校主要通过制订总体规划、发展目标和实施计划、优化资源配置、建立制度架构、任免干部、检查实施过程、考核绩效、筹措与分配经费以及提供服务保障等实施管理;分院在学校的宏观调控下承担明确的责任和义务,行使本单位人、财、物的支配权,对本单位的办学绩效负责,使之真正成为充满活力的办学实体。
第三条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分院实行院长、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共同负责制;分院院长、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代表分院对学校负责。
学校对分院党政主要领导在任期内履行管理职责和分院工作绩效的情况进行考核。
第一章管理机构第四条分院实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党政联席会议的参加成员为分院正副院长、正副书记,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
党政联席会议决定分院改革发展以及人才培养、专业建设、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区别不同事项由院长或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主持。
第五条分院建立和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履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职权。
在分院范围内行使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审议决定权。
分院要定期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分院财务情况。
第二章管理权限与责任第六条学校的主要权限与责任下述条款仅指学校与各分院责权划分相关的部分。
(一)制定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确定分院领导班子的任期工作目标;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制定和颁布学校管理规定和办法。
(三)审定各分院确定的发展规划及有关重要建设计划,督促分院的民主管理制度的有效运行。
(四)统筹专业建设,对学校的专业建设进行整体规划和布局,协调组织重点专业的申报、评估与检查。
关于实施校内两级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方案精品

关于实施校内两级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方案精品关于实施校内两级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方案(试行)为进一步深化学校管理体制改革,改变过去相对集中的内部管理体制,充分激发与大力增强校内基层教学科研单位的办学活力,学校决定实施校、院(含系、部、所,以下简称院系)两级管理体制改革。
现提出推进两级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和总体方案。
一、推进两级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遵循高等教育发展规律与现代大学的办学规律,增强院系的办学与学术自主权,改变学校管理权限与责任过度集中于校部的现象,形成院系权责利相统一,资源配置合理、机制运行畅通、民主监督管理的办学体制,激发院系办学活力,加快学科专业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实现学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目标――坚持以增强院系管理权限与责任为重点,适度下放人、财、物和事权及其责任,推行学校与院系的两级管理,实现校内分层管理,工作重心下移,强化学术管理,扩大民主管理。
――初步形成科学规范的院系领导决策、民主管理、制约监督的体制与机制,扩大院系的办学自主权,使之成为有资源、有权力、有能力、有活力的相对独立的准办学实体。
――同步推进职能部门的管理转型和制度完善,逐步将学校管理职能转向宏观调控、政策导向和目标管理,最大限度调动全校教职工的积极性,增强学校整体办学实力。
(三)基本原则―― 坚持权、责、利相统一,监督、考核、激励相配套的原则。
科学合理地界定与划分院系的管理权限和职责范围,使学校分解到院系的工作目标、承担的责任与学校赋予的权力、可支配的资源相统一。
建立与二级管理决策权限相配套的考核激励机制与监督约束机制,保证学术管理、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落实,保障院系管理目标的实现。
―― 坚持分层管理、分类指导的原则。
根据校、院两级所承担的职责权限和工作实际,学校分成校部与院系两级管理层次,厘清工作关系,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和扁平化管理。
同时,学校将根据各院系性质的不同、学科专业的不同、承担任务的不同等方面情况综合分类,兼顾共性及差异,有针对性地实施分类指导。
山西工商学院校院两级的管理体制实施办法

山西工商学院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学校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二级学院办学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学校整体办学水平,学校将稳步推行校院两级实体管理体制。
第二条校院两级实体管理体制是指各二级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实行实体化运作,学校的管理重心由学校职能部门移至学院。
学校主要通过制订总体规划和发展目标、优化资源配置、建立制度架构、任免干部、检查实施过程、考核绩效、筹措与分配经费以及提供服务保障等实施管理;学院在学校的宏观调控下承担明确的责任和义务,行使本单位人、财、物的支配权,对本学院的办学绩效负责,使之真正成为充满活力的办学实体。
第三条学院院长、党总支书记代表学院对学校负责;学院党总支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和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学校的规章制度和各项决定在学院的执行,保障学院的安全稳定。
学校对学院党政主要领导在年度内履职情况及工作绩效进行考核。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四条学院实行实体化管理应建立相应的决策、执行、咨询和民主监督机构,学院管理机构组成如下:决策机构:党政联席会;日常管理机构:学院办公室;咨询机构:院教授委员会;民主监督机构:院教职工大会。
学院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制订上述机构的议事规则,报学校同意后执行。
第五条党政联席会议的参加成员为学院院长、党总支书记、副院长、副书记、系主任及办公室主任。
院教授委员会主任可以列席会议。
党政联席会议决定学院改革发展以及人才培养、学科建设、教学科研、党建思政、学生管理和招生就业等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区别不同事项由院长或党总支书记主持。
第六条学院办公室为学院的日常管理机构。
学院按周召开日常工作例会,由院长主持,党总支书记、副院长、副书记、系主任、办公室主任及各教研室主任参加。
第七条院教授委员会从本学院教授团聘请的教授、副教授中选聘产生,由 3—5名委员组成,其中教授一般不少于70%。
院教授委员会主任人选由教授委员会从其成员中推荐,报校长办公会议批准;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原则上不担任教授委员会主任。
校部二级管理实施方案

校部二级管理实施方案一、背景与意义随着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学校管理体制也在不断优化和完善。
校部二级管理作为学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学校管理效率、促进教育教学质量、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制定并实施校部二级管理方案,对于推动学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标与原则1.目标:建立健全的校部二级管理体系,提高学校管理效率,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
2.原则:依法合规、科学决策、公平公正、服务学生、促进发展。
三、实施方案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校部二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加强对校部二级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
2.优化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校部二级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和权限,规范管理流程,提高管理效率。
3.完善管理手段引入信息化管理手段,建立校园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和数据统一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
4.加强人员培训组织校部二级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管理水平和服务意识,不断提升学校管理水平。
5.强化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的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校部二级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6.促进教育教学改革校部二级管理要与教育教学工作结合,积极支持和配合教育教学改革,为教师和学生提供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
四、保障措施1.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为校部二级管理提供政策保障和支持。
2.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校师生对校部二级管理工作的认识和支持度。
3.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对校部二级管理工作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适当奖励和表彰。
4.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的监督检查机制,确保校部二级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
五、总结校部二级管理实施方案的制定和落实,对于推动学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领导和全体教职员工要共同努力,切实加强校部二级管理工作,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为学校的发展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作出积极贡献。
厦门大学校院二级管理体制实施办法_解决方案_计划解决

厦门大学校院二级管理体制实施办法厦门大学校院二级管理体制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理顺学校与学院(研究院)的权责利关系,充分发挥学院(研究院)办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学院(研究院)(以下简称“学院”)指学校直属的二级学院、研究院。
第二章学校与学院的定位第三条学校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办学单位。
学校依法享有自主设置和调整内设教学、科研机构的权力,依照学校相关规定对学院工作进行宏观管理、领导协调和监督检查。
第四条学院是学校下属的内部办学实体。
学院在校党委和校行政的领导下,履行本学院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职能。
学校可以根据事业发展的需要,适时调整校院之间的权责利关系。
第三章学院及其内设机构的设置第五条学校对学院设置进行统一规划,决定学院设置或撤销。
第六条学院所属系(所)是学院领导下的教学科研基本单位,学院可根据具体情况决定设置或撤销并报学校批复。
第七条系(所)所属教研室(研究室)由学院决定设置或撤销。
第四章学校与学院的权责利关系第八条事业发展规划(一)学校负责:1.制定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总结评估。
2.对学院事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进行指导、审定和监督,对学院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二)学院负责:1.根据学校的事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和自身实际,制定学院事业发展规划并报学校审定。
2.组织实施学院事业发展规划,自觉接受学校的检查、评估和监督。
第九条学科建设管理(一)学校负责:1.制定学校学科建设发展规划和相关规章制度。
2.承担学校学科建设的资源配置、组织协调和工作指导等职责。
3.制定学科建设评估和考核体系以及相关的奖惩制度。
4.组织、协调学校重点学科的申报和校内审核工作。
(二)学院负责:1.制定和组织实施本学院学科建设发展规划。
2.统筹和协调本学院学科资源分配。
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实施办法

南昌航空大学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切实推进内涵式发展,进一步理顺学校与学院的责权利关系,充分发挥学院办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科学规范校院两级管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施校院两级管理,就是要以责权划分为核心,整合优化学校教育教学资源,形成学校学院两个管理层级。
通过学校分权和管理重心下移,转变部门管理职能,明确学院的办学主体地位,形成学校宏观决策、部门协调配合、学院实体运作的管理模式。
第三条学校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办学单位,依法享有教学、科研、行政及财务自主权,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学院是学校党政领导下的二级管理单位,负责教学、科研、学科等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统筹管理,依照规章制度享有相应的办学和管理自主权。
第四条学校对学院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以考核评估为主要方式管理学院工作,以发展规划和资源配置为主要手段引导学院发展,以制度监督为主要途径规范学院管理权力的运行,形成科学决策、职责明确、规范管理、权责统一、有效监督的运行机制。
第五条为促进有组织的重大科研和交叉学科研究,学校设立若干独立建制的研究中心(院、所)、工程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等研究机构,享有与学院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六条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党委会是学校的最高决策机构,学校的重要决策、重大事项、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涉及“三重一大”的问题由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
第七条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和行政主要负责人,对外代表学校,对内全面负责学校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社会服务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
第八条学校职能部门代表学校在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教学管理、科学研究、学科建设、队伍建设、学生管理、对外合作与交流、专项经费管理等方面制定政策、组织协调、进行监督评估、提供服务保障。
温州大学两级管理实施办法

温州大学两级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请勿外扩散)本办法制定的主要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1998年8月29日)【2】《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办发〔2014〕55号)【3】《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教育部令第35号,2014年1月29日)【4】《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办法》(中发〔2010〕15号)。
【5】《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中发〔2014〕3号)【6】《教育部关于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财函〔2013〕142号)【7】《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深入推进高等学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意见》(教党〔2014〕38号)【8】《普通高等学校理事会规程(试行)》(教育部令第37号,2014年7月16日)【9】《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教育部令第32号,2011年12月8日)【10】《温州大学章程》(2014年修正案)目录第一章总则 (4)第二章学校治理结构与机制 (6)第三章两级管理职责与权限 (9)第四章学院和学区治理结构与机制 (28)第五章考核与评估 (30)第六章附则 (32)为深化学校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提高办学水平和效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有关政策和《温州大学章程》(2014年修正案),在总结近年来学校实施校院两级管理和学区制改革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建设与发展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遵循高等教育发展内在规律,借鉴现代大学先进管理思想和办学理念,一切从实际出发,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抓住学校转型发展、内涵建设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切实理顺关系,有效转换机制,全面深化两级管理改革。
第二条坚持以学院为办学主体,以学区为德育高地,深化两级管理改革。
学院校院两级教学管理体制实施细则

学院校院两级教学管理体制实施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实施简政放权,促进学校各部门职能转变,充分发挥二级学院在教学管理中的主体作用,明确学校和学院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坚持内涵式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教学管理部是学校负责教育教学管理的职能部门,在学校分管院长的领导下,侧重发挥引领指导与协调服务的作用;学院是学校具体教学、育人的基层组织单位,发挥人才培养过程中的主体作用。
第三条根据学校组织机构职能划分,本规范中教学工作涵盖教学管理部职责范围内的所有业务工作。
第二章学校职责第四条发挥教学引领职能,重点发挥以下职责:(一)贯彻落实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精神,结合社会需求以及学校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学校教学改和发展的方针、人才培养目标、人才培养规格、专业、中长期规划等,研究解决全性教学问题。
(二)组织全校开展上级和校级专业、课程、基地等教学项目的申报、建设、检查和验收工作;积极拓展科研项目申报渠道,引导全校开展科研项目申报、检查和验收工作。
(三)组织开展校级以上教育教学荣誉称号、成果评选。
第五条发挥教学服务职能:(一)为二级学院教学工作做好服务,协调解决各学院教学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为全校教学研究、科学研究创造条件,协调和整合资源。
第六条发挥教学管理职能,围绕日常教学运行和学生管理,制定宏观管理规范,实现管理科学、规范、有序。
(一)学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要求,并结合实际,提出制定、修订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和具体要求;组织学院编制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审批培养方案的修订和变动。
(二)开展专业、课程、教材、实践实习基地及教学管理制度等方面的规划与管理工作。
(三)教学运行的监控和抽查,负责全校公共选修课的组织和管理工作,教材订购计划审核。
(四)全面负责省级、级考试组织管理工作;校内考试的协调,试卷的印刷;试卷检查和考试工作检查;课程重修和补考的总体协调、备案、检查。
(五)建立学生成绩数据库,开展学生课程考核成绩的系统管理;课程替代和学分奖励的终审认定及毕业生成绩的终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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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二级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一、背景分析
当前大学二级管理体制存在着一些问题,如权力过于集中、决策效率低下、资源利用不充分等。
为了促进高校管理体制的改革,提高学校的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制定并实施大学二级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势在必行。
二、目标与原则
1. 目标:通过改革实施方案,实现大学二级管理体制的合理化、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
2. 原则:充分发挥学术自治性,保障师生权益,突出政治核心、提高依法管理水平,实现公平竞争、激发活力、促进创新。
三、改革内容
1. 设立学术委员会:由学校教职员共同组成,主要负责制定学术规划、评审科研项目等。
2. 设立教学委员会:由学校教职员和学生代表共同组成,主要负责教学改革、教学质量评估等事项。
3. 设立研究生教育委员会:由学校教职员和研究生代表共同组成,主要负责研究生培养、学位授予等事项。
4. 设立人力资源委员会:由学校教职员和行政管理人员共同组成,主要负责人事任免、考核评价等事项。
5. 设立财务委员会:由学校教职员和财务工作人员共同组成,主要负责财务预算、资金管理等事项。
6. 设立资产管理委员会:由学校教职员和资产管理人员共同组成,主要负责校产管理、资产处置等事项。
四、改革步骤与时间安排
1. 制定改革方案:成立改革领导小组,制定大学二级管理体制改革方案。
(时间:2022年4月-2022年6月)
2. 组织改革整合:设立学术委员会、教学委员会、研究生教育委员会、人力资源委员会、财务委员会、资产管理委员会。
(时间:2022年7月-2023年1月)
3. 培训与宣传:开展相关培训,宣传大学二级管理体制改革方案,提高师生对改革的理解和支持。
(时间:2023年2月-2023年4月)
4. 改革落地执行:各委员会依照方案开展工作,积极推进改革,改善二级管理体制。
(时间:2023年5月-2024年12月)
五、组织与保障
1. 成立改革领导小组:设立专门的改革领导小组,负责改革方案的推进和监督。
2. 加强培训与宣传:组织相关培训,提高师生的理论水平和管理能力,并在校园网、校报等渠道广泛宣传改革方案。
3. 加强监督与评估:建立改革工作的监督与评估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六、预期效果
1. 改革后,学校决策科学、高效,提高工作效率。
2. 学术研究和教学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
3. 教职员工的参与度和责任感增强,促进师生和管理人员的良好关系。
4. 资金和资源的利用效率得到提高,推动学校可持续发展。
缺少标题限制,以上便是大学二级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具体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