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药采购管理制度
养猪场兽药、兽用生物制品采购、使用管理制度

养猪场兽药、兽用生物制品采购、使用管理制度简介养猪场作为养殖业的一种重要形式,为了保障猪群的健康和生产效益,需要对兽药和兽用生物制品的采购和使用进行科学管理。
本文旨在制定一套养猪场兽药、兽用生物制品采购、使用的管理制度,确保兽药和兽用生物制品的合理使用和安全性。
一、兽药、兽用生物制品采购制度养猪场兽药、兽用生物制品的采购是确保猪群健康和生产的重要环节。
为了规范养猪场的采购行为,以下制度需遵守:1.采购计划制定:养猪场应根据猪群养殖数量、品种及需求量制定采购计划,明确兽药和兽用生物制品的种类、规格和数量。
2.供应商选择:养猪场应选择正规合法的供应商,供应商需具备相关资质和合格证书,并具备良好的信誉和服务质量。
3.询价比较:养猪场在进行兽药、兽用生物制品采购前,应向多个供应商询价,并进行综合比较,选择性价比最高的供应商。
4.采购合同签订:养猪场与供应商之间应签订正式采购合同,并明确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交付时间、质量标准、售后服务等条款。
5.监督检验:采购到的兽药、兽用生物制品应经过养猪场负责人或委托的资质检验机构进行质量检验,确保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二、兽药、兽用生物制品使用管理制度为保障兽药、兽用生物制品的有效使用和安全性,养猪场应建立一套严格的使用管理制度,以下为具体要求:1.使用计划制定:养猪场应根据猪群的疫病防控需要,制定兽药、兽用生物制品使用计划,明确使用种类、使用时间和使用量等。
2.经验管理:养猪场负责人应根据自身经验和专业知识,合理判断使用兽药和兽用生物制品的适宜剂量、使用方法和使用频率,并记录在案。
3.使用记录:养猪场应建立详细的兽药、兽用生物制品使用记录,包括产品名称、规格、批号、使用时间、用量等信息,并保留至少两年以上。
4.疫苗冷链管理:对于需要冷藏保存的兽用生物制品,养猪场应建立冷链管理制度,保证产品在运输、储存和使用过程中的温度控制。
5.储存管理:养猪场应建立兽药、兽用生物制品的储存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储存、保管,确保产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兽药采购使用管理制度

兽药采购使用管理制度一、引言兽药是保障畜禽健康的重要物品,合理采购和使用兽药是确保畜禽免疫和疾病防控的关键措施。
为规范兽药采购使用的管理行为,提高兽药使用效果和安全性,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采购和使用兽药的单位和个人。
三、采购管理1. 采购计划制定(1)每年根据兽医技术要求和畜禽疫情情况,制定兽药采购计划。
(2)根据兽药使用需求,确定采购数量和规格。
2. 采购渠道选择(1)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选择合法合规的兽药经销商。
(2)优先选择具备合格资质和经验丰富的兽药供应商。
(3)遵守公平竞争原则,充分比较不同供应商的价格、质量和服务,选择性价比高的供应商。
(4)加强与供应商的沟通,及时了解兽药市场情况和新产品。
3. 采购程序(1)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申请。
(2)根据采购计划,拟定采购合同,明确兽药的品名、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期限等内容。
(3)充分询价并综合评估供应商的报价和信誉,选择最适合的供应商。
(4)签订采购合同,并保存相关资料。
4. 采购验收(1)按照采购合同的要求对兽药进行验收。
(2)验收合格的兽药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进行适当的质量检测。
(3)对不合格的兽药及时退货,并与供应商协商解决相关问题。
四、使用管理1. 兽药存储(1)兽药应存放在干燥、通风、阴凉、无毒物质和有害气体的地方。
(2)不同种类的兽药应分别存放,避免混用和交叉污染。
(3)要定期检查兽药的保质期和存储条件,及时淘汰过期和变质的兽药。
2. 兽药使用(1)严格按照兽药使用说明书进行使用,不得超量使用或滥用兽药。
(2)如果需要调整兽药使用剂量或频率,必须经过兽医师的指导和批准。
(3)对于特殊情况下需要使用的兽药,必须经过兽医师评估和授权。
3. 使用记录(1)建立兽药使用记录,详细记录每次使用的兽药品名、规格、用量、使用日期等信息。
(2)使用记录要反映兽药使用的合理性和规范性,防止滥用和浪费。
兽药采购使用管理制度

兽药采购使用管理制度兽药是指用于预防、控制和治疗动物疾病的药物。
为了保障动物的健康和社会公共安全,兽药采购使用管理制度非常重要。
下面我将详细介绍一下兽药采购使用管理制度。
一、采购管理1.确定采购需求:根据动物的种类、品种和疾病的预防需要,制定相应的兽药采购计划。
2.供应商选择:对兽药的供应商进行评估,选择正规、有资质的供应商,确保提供的兽药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3.采购环境管理:为兽药的采购设立独立的区域,确保充足的兽药存放空间和适当的温湿度。
同时,要做好兽药的保质期管理,避免过期药品的使用。
4.采购程序:制定采购合同,明确兽药的种类、数量、质量标准、价格等具体要求。
采购合同应明确供应商的责任和义务,以确保兽药的质量和安全性。
二、使用管理1.养殖场使用管理:养殖场应设立专门的兽药管理人员,负责兽药的存放、配给和使用。
兽药的存放应按规定分类摆放,并做好兽药的档案管理,记录兽药使用情况和剩余数量。
2.合理使用:兽药的使用应严格按照兽药的说明书使用,合理掌握使用时间和剂量,避免过量使用或滥用兽药。
4.药品残留检测:动物出栏前应进行药物残留检测,确保兽药使用的合规性。
如有发现兽药残留超标现象,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动物出栏的质量和安全性。
三、监督管理1.监督检查:相关监管部门应定期对养殖场进行检查,以确保兽药的合法和规范使用。
2.处罚制度:对于违法使用兽药的行为,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以保护动物健康和公共安全。
3.举报机制:建立养殖场兽药使用的举报机制,鼓励兽药使用人员和相关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及时发现和举报违法行为。
4.信息公示:相关兽药的供应商和兽药使用情况应进行信息公示,提高兽药使用和管理的透明度。
综上所述,兽药采购使用管理制度是保障动物健康和保护公共安全的重要措施。
通过科学的采购管理、合理的使用管理和有效的监督管理,能够确保兽药的质量和安全性,促进养殖业的健康发展。
饲料 兽药采购管理制度

饲料兽药采购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饲料兽药采购管理,保障养殖业生产安全、提高兽类产品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饲料兽药采购工作的单位和个体经营者,以及与其有业务往来的供应商和承包商。
三、采购流程及程序1. 采购需求确定(1)根据生产计划和库存情况,确定饲料兽药的需求量和种类。
(2)对于新品种或特殊需求的饲料兽药,应当进行专门的审批程序,确认使用合法、安全及有效。
2. 选择供应商(1)选择供应商应当具备合法资质、生产能力和质量保证,可以通过内部推荐、招投标、询价等方式确定。
(2)建立供应商档案,包括企业基本情况、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控制体系等信息,定期进行评估和审核。
3. 签订合同(1)根据采购需求和选定的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产品名称、数量、规格、价格、交货时间、支付方式等内容。
(2)建立合同管理制度,确保双方遵守合同约定,避免发生纠纷。
4. 验收入库(1)饲料兽药到货后,应当进行验收。
按照合同约定检查产品质量是否合格,数量是否符合要求,确保产品符合要求后方可入库。
(2)建立验收记录,记录验收情况,并及时反馈供应商存在的问题和整改建议。
5. 存储管理(1)对入库的饲料兽药应当进行妥善的分类、编号和标识,确保易于查找和使用。
(2)建立库存管理制度,定期进行盘点,并保证库存品质、数量和保质期。
6. 付款结算(1)根据合同约定和验收情况,及时处理采购款项,确保供应商权益。
(2)建立完善的财务结算制度,避免延误供应商的支付权益。
7. 采购记录和档案(1)建立详细的采购记录,包括采购需求、供应商选择、合同签订、验收情况等内容。
(2)建立供应商档案和产品档案,保存采购相关资料,确保信息真实可查。
四、采购风险管控1. 合法合规采购过程中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拒绝购买非法产品或违法生产的饲料兽药。
2. 产品安全对于饲料兽药应当坚持“四同”原则,即同一产品、同一生产企业、同一批号、同一生产日期,确保产品质量可控。
兽药采购运输管理制度

兽药采购运输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兽药采购运输管理工作,保障兽药的质量和安全,提高兽药使用效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兽药采购运输管理制度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对兽药的采购、运输、接收、存储、使用等工作的管理。
第三条兽药采购运输管理应遵循依法合规、优质高效、安全可靠的原则。
第四条兽药采购运输管理工作由单位兽药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和人员应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开展工作。
第五条兽药采购运输管理中的相关术语定义如下:1. 兽药:指用于兽类治疗、预防、保健以及生产过程中的药物。
2. 采购:指单位对兽药的购买、订购、招标等活动。
3. 运输:指兽药从供应商到我单位的过程。
4. 接收:指我单位收到兽药并确认其数量和质量。
5. 存储:指我单位对兽药进行妥善保管。
6. 使用:指我单位按照规定将兽药用于兽类治疗、预防等活动。
第二章采购管理第六条兽药采购应遵循合理需求、优质服务、公平竞争的原则。
第七条采购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负责对兽药的需求、价格、质量等进行评估,编制采购计划。
第八条采购需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的标准进行选择供应商,签订合同,保证采购的兽药质量、数量和价格等符合规定。
第九条采购人员应做好采购记录,并定期对采购情况进行评估和分析,确保采购工作的合规性和效果。
第三章运输管理第十条兽药的运输应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确保兽药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一条运输人员应按照兽药的种类、数量、质量等要求进行包装和标识,避免损坏和混淆。
第十二条运输过程中要做好兽药的温度、湿度等环境的监控,避免对兽药造成影响。
第十三条兽药的接收单位要及时接收并核对兽药的种类、数量和质量,确保兽药的安全和完整。
第十四条运输人员应做好运输记录,包括运输时间、路线、温度等信息,定期对运输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四章存储管理第十五条兽药的存储应按照要求进行,包括存放条件、温度、湿度等要求,避免对兽药造成损坏。
兽药采购管理制度板

兽药采购管理制度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兽药采购管理,确保兽药采购工作的合法、公平、公正、透明,维护兽药采购的合法权益,落实养殖场兽药安全管理的责任,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养殖场的兽药采购管理工作,涉及兽药采购的各相关部门和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兽药采购管理应遵循经济、合理、科学、效益的原则,确保兽药采购的质量、数量和安全。
第四条兽药采购管理应当与农业生产的需要相适应,合理配置兽药资源,提高养殖场的兽药管理水平。
第五条兽药采购管理应当加强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确保兽药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养殖场应建立健全兽药采购管理制度,明确兽药采购的程序、责任和要求。
第二章兽药采购机构第七条养殖场应当设立兽药采购委员会,负责兽药采购管理工作的领导和协调。
第八条兽药采购委员会由养殖场的主要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兽医负责人等组成,其中负责兽药采购的主要负责人任兽药采购委员会主任。
第九条兽药采购委员会负责制定兽药采购管理制度和年度兽药采购计划,审核兽药采购合同和报价,监督兽药采购工作的执行情况。
第十条兽药采购委员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对兽药采购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调整采购计划和政策。
第三章兽药采购流程第十一条养殖场应根据实际兽药需求量,制定年度兽药采购计划,明确兽药种类、数量和采购时间。
第十二条兽药采购委员会负责向兽药供应商询价,比较报价,确定购买兽药的品种、数量和价格。
第十三条养殖场应当签订兽药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证兽药采购的合法合规。
第十四条养殖场应当按照合同的要求,及时付款和收货,保证兽药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章兽药采购监督第十五条养殖场应建立兽药采购台账,记录兽药的采购情况、使用情况和库存情况。
第十六条养殖场应开展兽药库存盘点,及时更新兽药库存信息,防止过期兽药使用。
第十七条养殖场应加强对兽药使用的监督,严格遵守兽药使用规定,确保兽药使用的安全和有效。
第十八条养殖场应定期对兽药采购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养猪场兽药采购管理制度

养猪场兽药采购管理制度1. 引言养猪场兽药采购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养猪场兽药采购行为,确保养猪场在兽药采购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障畜禽养殖的安全和质量。
本制度适用于养猪场的兽药采购工作。
2.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在于:•保证养猪场兽药采购的便捷性和透明度;•规范养猪场兽药采购流程,防止滥用兽药或购买假冒伪劣产品;•提高兽药采购的效率和质量,减少资源浪费。
3.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养猪场的兽药采购活动,包括兽药需求分析、供应商选择、采购流程、验收等环节。
4. 兽药采购流程4.1 兽药需求分析养猪场应根据畜禽生产计划和养殖需求确定兽药的种类、数量和质量要求,并编制兽药采购计划。
4.2 供应商选择养猪场应建立供应商评估和选择机制,选择合格、信誉良好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证书。
4.3 询价和比价养猪场可以通过询价和比价等方式获取兽药的市场价格信息,以便做出合理的决策。
4.4 签订合同养猪场与供应商进行兽药采购谈判,并最终签订兽药采购合同,确保采购活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4.5 兽药采购执行养猪场根据兽药采购合同的约定,按时采购兽药,并督促供应商按时交付。
4.6 兽药验收养猪场应对收到的兽药进行验收,确保兽药数量、质量和规格与兽药采购合同一致,如有问题及时与供应商沟通解决。
5. 兽药采购管理措施5.1 兽药采购的记录和档案管理养猪场应建立兽药采购的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对兽药采购的相关信息进行记录,并保留相关证据。
5.2 兽药质量管理养猪场应选择合格的兽药供应商,确保采购的兽药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并及时妥善存放,避免兽药过期或变质。
5.3 监督和检查养猪场应定期对兽药采购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兽药采购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5.4 兽药采购的风险管理养猪场应建立兽药采购的风险管理机制,对可能出现的兽药采购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确保兽药采购的安全和可靠。
5.5 兽药采购的定期评估养猪场应定期评估兽药采购的执行情况和效果,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
兽药采购管理制度

兽药采购管理制度1、目的:建立兽药采购管理制度,以规范本公司兽药采购的管理。
2、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兽药采购计划的制度与管理。
3、责任:采购员、质量管理负责人、企业负责人、4、内容:(1)、兽药采购人员应收集兽药质量信息和市场动态信息,制定兽药采购计划;采购计划经质量负责人审核、报企业负责人批准同意后,方可采购。
(2)、兽药购进必须严格按照《兽药管理条例》、《合同法》及《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依法购进。
(3)、兽药必须从具有法定资格的合法企业购进,供货方应该有《兽药生产(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经营方式、经营范围与证照内容一致.(4)、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应进行审核,要按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质量审核程序办理审批事项.(5)、进口兽药应有中文说明书和加盖供货单位质量检验机构原印章的《进口兽药注册证》、《进口兽药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包装和标签必须使用中文注明兽药名称。
只要成分及注册成品,且符合储运要求。
(6)、购进兽药时应与供货方签订有明确质量条款的购货合同,并有合法的票据.质量条款应包括兽药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兽药包装应符合《兽药管理条例》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兽药销售管理制度1、目的:建立兽药销售管理制度,规定和规范本公司经营兽药的销售工作。
2、范围:本公司经营兽药的销售。
3、责任:销售人员、质量管理员等。
4、内容:(1)、认真执行《兽药管理条例》、《兽药经营管理规范》等法规、规章、依法经营,安全合理销售兽药。
(2)、兽药经营城市应在显著位置悬挂《兽药经营许可证》,并按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进行经营活动。
(3)、兽药销售人员应熟悉所售兽药的性能、规格以及国家的相关规定,能够正确介绍兽药的性能、用途、用法、禁忌及注意事项,不得随意夸人和误导消费者.(4)、严格执行“先产先销"、“近期先销"、“按批号出库”的兽药销售原则.(5)、兽药经营企业及其人员离开经营场所流动推销兽药,应有销售合同或供货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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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药采购管理制度1、目的:建立兽药采购管理制度,以规范本公司兽药采购的管理。
2、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兽药采购计划的制度与管理。
3、责任:采购员、质量管理负责人、企业负责人、4、内容:(1)、兽药采购人员应收集兽药质量信息和市场动态信息,制定兽药采购计划;采购计划经质量负责人审核、报企业负责人批准同意后,方可采购。
(2)、兽药购进必须严格按照《兽药管理条例》、《合同法》及《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依法购进。
(3)、兽药必须从具有法定资格的合法企业购进,供货方应该有《兽药生产(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经营方式、经营范围与证照内容一致。
(4)、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应进行审核,要按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质量审核程序办理审批事项。
(5)、进口兽药应有中文说明书和加盖供货单位质量检验机构原印章的《进口兽药注册证》、《进口兽药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包装和标签必须使用中文注明兽药名称。
只要成分及注册成品,且符合储运要求。
(6)、购进兽药时应与供货方签订有明确质量条款的购货合同,并有合法的票据。
质量条款应包括兽药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兽药包装应符合《兽药管理条例》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
兽药销售管理制度1、目的:建立兽药销售管理制度,规定和规范本公司经营兽药的销售工作。
2、范围:本公司经营兽药的销售。
3、责任:销售人员、质量管理员等。
4、内容:(1)、认真执行《兽药管理条例》、《兽药经营管理规范》等法规、规章、依法经营,安全合理销售兽药。
(2)、兽药经营城市应在显著位置悬挂《兽药经营许可证》,并按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进行经营活动。
(3)、兽药销售人员应熟悉所售兽药的性能、规格以及国家的相关规定,能够正确介绍兽药的性能、用途、用法、禁忌及注意事项,不得随意夸人和误导消费者。
(4)、严格执行“先产先销”、“近期先销”、“按批号出库”的兽药销售原则。
(5)、兽药经营企业及其人员离开经营场所流动推销兽药,应有销售合同或供货凭证。
(6)、处方兽药销售要执行兽医审核、签字后方可调配和销售,且认真填写处方药销售记录,留存处方签字复印件。
(7)、销售兽药应有合法票据,按规定做好销售记录,做以票、账、货相符。
(8)、注意收集本公司售出兽药的不良反应情况,发现不良反应情况应按规定上报质量管理部门,执行《兽药不良反应报告管理制度》。
兽药储存管理制度1、目的:建立在库兽药储存管理制度,规范兽药储存养护工作的管理,保证兽药质量。
2、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在库兽药的储存管理。
3、责任:保管员、养护员、质量管理部负责人。
4、内容:(1)、不同区域、不同类型的兽药应有明显的识别标识,标识应当放置准确,字迹清楚,不合格兽药以红色字体标识;待验和退货兽药以黄色字体标识,合格兽药以绿色字体标识。
三色标牌以底色为准,文字可以白色或黑色表示。
(2)、按照品种、类别、用途以及唯独等储存要求,分类、分区域或专库存放,不同性质的兽药不能混存、混放。
(3)、兽药按品种、规格分垛码放。
同一品种、不同规格的兽药要分垛码放。
同一品种、不同规格的兽药要分垛码放,不同品种或同品种、不同批号的兽药不得混垛码放。
(4)、兽药货垛与仓库地面、墙、顶之间应保持一定间距,做到堆码合理,放置妥善。
(5)、内用兽药货垛与外用兽药分开存放;兽用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存放,易串味兽药、危险兽药等特殊兽药与其他兽药分库存放。
(6)、兽用麻醉兽药、精神兽药、易制毒化学兽药、毒性兽药、放射性兽药等特殊兽药。
兽药出入库管理制度1、目的:建立兽药出入库管理制度,加强兽药的出入库管理。
2、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兽药出入库工作的管理。
3、责任:报关员、养护员、销售人员、质量管理负责人等。
4、出入库管理内容:(1)、兽药的出库原则是:先进先出,先产先出,易变先出,近期先出。
(2)、兽药出库时,发货人应依据《兽药出库记录》所列的购货单位、品名、规格、数量、厂名等逐项进行核对。
(3)、出库整件商品要检查包装是否完好、零头商品要仔细装箱包装好,要写记录好品名、数量、批号、规格等。
(4)、特殊药品进出库时,发货要有专人对品名、数量、质量进行核查,并有第二人复核,发货人,复核人同时在单据上签字。
(5)、做好《兽药出库记录》、,出库记录要有日期、品名、规格、批号、数量、出售单位、出售单位地址等。
特殊药品管理制度1、目的:建立特殊药品的管理规程,规范本公司特殊的管理工作。
2、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所经营的特殊药品的管理。
3、责任:采购人员、验收人员、保管人员、养护人员、销售人员、质量管理负责人对本规程的实施负责。
4、内容:(1)、特殊药品包括麻醉药品、精神类药品、放射性药品、非兽药保健品等。
(2)、特使药品的管理应执行《兽药管理条例》及国家其他相关法规、法律的规定。
(3)、特殊药品的购进:a:执行《兽药验收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外还须遵守以下规定。
b:采购员根据国家规定部门的供应计划,采购特殊兽药药品c:加强特殊药品的商审核,保证从具有特殊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中选购。
d:及时填写兽药购进记录(4)、特殊药品的入库验收,须两人共同逐件验收到最小包装,双人签字,填写兽药验收入库记录,并执行《兽药验收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5)、特殊药品的贮存及保养:由专人负责,专柜(库)存放,专帐记录,双人双锁保管,确保账物相符,并有安全措施。
(6)、特殊药品的出库应进行复核和质量检查,出库时双人核对,专帐记录。
(7)、特殊管理药品的销售。
兽药退货管理制度1、目的:建立兽药退货管理制度,加强和规范对退货兽药的管理。
2、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内对退货兽药的管理。
3、责任:销售人员、保管员、质量管理负责人、企业负责人对本规程的实施负责。
4、内容:(1)、退货的兽药指已办理入库手续,但因质量或非质量原因造成需要退货的兽药、(2)、兽药退货按下列程序进行。
a:由于非兽药质量问题而造成的退货,由采购人员通知企业负责人批准后,由直接负责人一个月内将货退回,并承担损失。
b:对于在兽药储存过程发现的不合格兽药可以退货处理的,由质量管理负责人通知采购人员办理退货手续。
经质量管理负责人确认因个人工作失误造成经济损失的,直接责任人给予随时金额10%的经济处罚。
不合格兽药管理制度1、目的:建立不合格兽药管理制度,规范不合格兽药的管理。
2、范围:适用于本公司不合格兽药的管理。
3、责任:质量管理负责人、企业负责人及各相关人员。
4、内容:(1)、对质量不合格兽药进行控制性管理,发现不合格兽药应立即报告质量负责人。
(2)、确认为不合格兽药的,质量负责人应立即通知停止销售,同时,按销售记录追回已发出的不合格产品。
(3)、对不合格兽药应存放在不合格兽药厂,并挂红牌标志。
(4)、对不合格兽药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处理,并制度预防措施。
(5)、对不合格兽药的确认、报告、报损、销毁等执行审批制度、并认真及时填写记录。
(6)、对不合格兽药的处理情况应定期汇总和分析。
(7)、对不合格兽药处理记录保存二年以上。
兽药效期管理制度1、目的:建立有效的兽药效期管理制度,规范兽药效期管理。
2、范围:本公司兽药效期的管理。
3、责任:质量管理负责人、保管员、销售员等相关人员。
4、内容:(1)、兽药入库验收时,保管员、验收员应仔细检查兽药的有效期并在记录上严格填写。
(2)、效期内兽药储存时批号及效期远近依法堆码,堆码时不得混批放置。
(3)、每次新购有效期兽药入库时,保管员应按有效期先后对库存兽药作适当调整,做到近期在前。
(4)、在养护检查过程中应按有效期先后及时调整货位,做到近期在前以便于出库。
(5)、在仓库保管员发货时,应取排在最先的该品种兽药,并作认真检查,做到“先产先出”、“近期先出”和按批号发货。
(6)、有效期兽药在距有效期不足半年时,应填报《近效期兽药催销表》,交保管员审核后签字,自留一份,采购员一份,采购员应根据此表,暂缓采购同类兽药或减少该类兽药的采购量,严格执行“以销定进”的原则。
(7)、有效期兽药出库应严格复核有效期,保证任何过期兽药不出库。
(8)、对于近效期兽药在养护检查过程中应做重点检查。
兽药质量投诉和质量事故处理制度1、目的:建立兽药质量投诉和质量事故处理制度,规范兽药质量投诉和质量是个处理工作;区分、规范质量投诉和质量事故的报告、处理、认定及改进等程序,加强对质量投诉和质量事故处理工作的指导。
2、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对客户兽药质量投诉和质量事故的处理。
3、责任:质量管理负责人、销售人员、企业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对本规程的实施负责。
4、内容:(1)、按照国家有关兽药不良反应报告制度的规定,注意收集由企业出售兽药的不良反应情况。
如发现不良反应情况,立即采取措施,停止同品种兽药的销售,同时按照规定上报当地兽医行政管理部门。
(2)、对兽药质量投诉,要查明情况,确认兽药是否存在质量问题。
确实存在质量问题的,要向当地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并做好真实、准确、完整的记录。
(3)、公司销售的兽药产品英气质量事故时,应立即向当地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并计算查明原因,分清责任,采取有效的解决处理措施,并做好真实、准确、完整的记录。
(4)、发现假兽药、劣兽药和其他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兽药,以及质量可疑兽药时,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报告,不得自行决定做出退货、换货、销毁处理、不得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