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人员管理、考核办法
车间技术人员管理与考核办法

车间技术人员管理与考核办法一、目的为规范对车间技术人员和质量部技术人员(以下简称车间技术人员)的管理与考核,提高其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车间技术人员的业务管理与绩效考核。
三、管理与考核原则对车间技术人员的管理与考核,遵循以下原则:1、对车间技术人员实行双重管理,车间技术人员在行政上归技术人员所在部门负责,技术业务上归技术中心(工艺研究所)管理;车间重点对车间技术人员的出勤情况、加班情况、工作态度、技术服务满意度、(车间安排的)车间计划的完成情况等进行评定;技术中心重点对(技术中心安排的)科研计划的完成率和完成质量等进行评定。
2、技术中心仅对车间技术人员科研计划进行计划下达、业务指导、完成情况跟踪与检查、以及科研计划完成情况的统计与提供;3、车间技术员的月度考核以及薪酬计算由车间技术人员所在部门进行;4、车间人员的薪酬计算按技术中心的《临沂市海纳电子有限公司技术中心绩效考核与薪酬计算办法》进行。
四、车间技术人员的岗位职责五、车间技术人员的工作要求车间技术人员在工作中应做到态度端正、工作认真、办事高效、任劳任怨。
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科研计划完成质量较好的,技术中心将对其进行表彰和奖励,车间技术人员每月的工作业绩将作为其技术职务升迁以及年末评优评先的依据;对在工作存在敷衍塞责、消极怠工、不服从任务安排或不执行工作任务的,或经实践证明其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技术中心有权对其作出相应处理。
六、车间技术人员的工作计划1、工作计划的形成、申报与考核车间计划的形成、申报与考核科研计划的形成、申报与考核车间技术人员于每月26日前向技术中心工艺研究所申报本人下月的“科研计划”,申报的计划应侧重于车间内长期遗留的技术工艺难题的解决和新工艺新技术的研究。
技术中心工艺研究所对计划进行调整后,于每月28日向车间技术员下达,并以此计划的完成质量对车间技术人员进行考核。
另外,根据需要,技术中心还可以向车间技术人员下达临时科研计划并进行考核。
煤矿技术人员管理考核办法

煤矿技术人员管理考核办法煤矿技术人员考核管理办法根据集团公司对技术人员加强管理的要求,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范围:煤矿主体专业技术人员,附考核人员。
二、考核周期:每月考核一次。
三、考核指标:下井次数、管理和技术创新、分管工作完成情况、作业规程和技术措施编写、学习培训情况。
四、考核细则:1、各考核指标满分均为100分。
2、入井指标考核:权重20。
每月下井次数不少于15次,其中下井跟班不少于4次(中夜班均不少于2次),下井每少一次扣3分,跟班每少一次扣5分,由安检科考核。
3、管理技术创新考核:权重10。
每月由本人组织或参与的管理技术创新项目不少于2项,生产科每月根据报告编写情况及现场应用情况,组织机电科、通防科三个单位共同评分,少一项扣50分。
4、工作完成情况考核:权重30。
此项考核本单位负责人考核占60;科室技术人员由相应分管矿领导考核,占40,机电队、运输队技术人员由机电科考核,占40,采掘区队技术人员由生产科考核,占40,通风队、防突队技术人员由通防科考核,占40。
5、作业规程和技术措施编写:权重20。
此项由生产组织相关单位对技术人员编写的作业规程和技术措施进行考核打分。
6、业务技能和企业文化培训学习考核:权重20。
各单位技术人员每月月中进行一次理论考试,由总工程师出试题,劳资科、综合办配合监考、评卷。
7、每月底各单位将分管考核结果报送劳资科汇总。
五、考核效果运用:劳资科每月根据各单位技术人员考核结果进行排名,并将考核结果张贴通报,并根据考核结果给予一定奖励或处罚。
奖励:对三个月综合考核成绩排名在前三位的副科级技术人员,奖励奖励本季度绩效工资20,;对三个月综合考核成绩排名在前三位的技术主管,奖励本季度绩效工资20;对三个月综合考核成绩排名在前三位的技术主办,奖励本季度绩效工资20;对三个月综合考核成绩排名在前三位的技术员,奖励本季度绩效工资20;对三个月综合考核成绩排名在前三位的见习技术员,奖励本季度绩效工资20提前转正三个月;对于年度考核优秀的技术人员,在竞聘上岗中给予优先考虑提拔。
技术员考核细则新规

技术员考核细则新规
为提升技术员工作质量和效率,特制定以下考核细则:
1.日常职责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责任心、工作量完成情况、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工作态度。
考核方式为:直接上级对下属进行定期考核,每月考核一次,考核结果作为员工绩效考评的重要参考。
2.技术能力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能力、技术创新力、技术成果、技术贡献。
考核方式为:由HR部门定期组织技术专家对员工进行考核,每季度考核一次,考核结果作为员工职业发展的重要参考。
3.团队合作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团队协作精神、团队合作贡献、与他人沟通协调能力。
考核方式为:团队组长对团队成员进行定期考核,每半年考核一次,考核结果作为员工升职晋级的重要参考。
4.培训研究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参加培训研究情况、研究成果、应用能力提升情况。
考核方式为:由HR部门定期审核员工培训研究情况及成果,每年考核一次,考核结果作为员工培训发展的重要参考。
以上细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望广大技术员员工认真遵守,不断提升自身能力,为公司腾飞做出更大的贡献。
管理及技术人员绩效考核方案

管理及技术人员绩效考核方案绩效考核是企业对员工工作表现进行评价和奖惩的重要手段,旨在激励员工持续提高工作效率和绩效。
针对管理及技术人员,以下是一个1200字以上的绩效考核方案。
一、目标设定1.确定个人和团队目标:从公司目标出发,管理及技术人员需与公司共同制定个人和团队目标,并与上级确认。
2.确定关键绩效指标(KPI):根据个人职责和团队角色,制定关键绩效指标,以量化衡量工作表现。
3.设定目标的时效性:目标应具体、可衡量和有明确的时限,以保证绩效考核有时间限制并促进业绩改进。
二、考核工具与方法1.绩效评估表:制定绩效评估表,列出相关绩效指标及其权重,并制定评分计算方法,确保评分标准公正合理。
同时,建立绩效评估周期,如每季度或每年进行一次评估,并及时进行反馈。
2.360度评估:除了上级评估外,引入同事、下属和客户对管理及技术人员的评估,全面了解其工作表现在多个角度的评价。
3.目标达成度评估: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和标准进行评估,并对个人和团队的目标达成度进行权衡。
三、评估内容与标准1.工作表现:对日常工作的稳定性、准确性、创新性、执行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进行评估。
标准:根据工作职责,考核员工在工作中的技术能力、工作质量、工作效率、主动性与积极性、与团队合作等维度进行评估。
2.个人能力提升:对指定时间段内员工的技术能力提升情况进行评估。
标准:考核员工是否主动学习和掌握新的技术和知识,是否通过培训、认证、研讨会等途径提升自身能力。
3.团队协作:评估员工在团队协作中的贡献程度和合作能力。
标准:考核员工对团队目标的理解和支持,积极与他人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作,能否以团队利益为先,共同完成任务。
4.业务创新:评估员工在工作中提供的创新想法和解决方案。
标准:考核员工是否能够主动提出改善工作流程和工作效率的建议,并通过创新的方式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工作进步。
四、奖惩措施1.绩效奖励:对工作表现优秀、目标达成度高的管理及技术人员进行奖励,包括薪资调整、临时奖金、晋升机会等,以激励员工积极进取。
研发技术人员考核奖励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研发技术人员的绩效管理,激励员工积极投入研发工作,提高研发效率和产品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从事研发工作的技术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客观事实为依据,综合考量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工作业绩和创新能力。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四条研发技术人员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工作业绩:包括项目完成情况、技术成果转化、技术论文发表、专利申请等;2. 综合素质:包括职业道德、团队协作、沟通能力、学习能力等;3. 创新能力:包括技术难题攻关、新技术研发、产品改进等;4. 质量意识:包括产品质量控制、质量事故处理、质量改进措施等。
第五条考核指标及权重:1. 工作业绩(50%):项目完成情况(30%)、技术成果转化(20%)、技术论文发表(10%)、专利申请(10%);2. 综合素质(20%):职业道德(10%)、团队协作(5%)、沟通能力(5%)、学习能力(5%);3. 创新能力(20%):技术难题攻关(10%)、新技术研发(5%)、产品改进(5%);4. 质量意识(10%):产品质量控制(5%)、质量事故处理(3%)、质量改进措施(2%)。
第三章考核程序第六条年度考核:1. 各部门于每年12月底前完成对研发技术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2. 考核结果经部门领导审核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3. 人力资源部汇总各部门考核结果,形成年度考核报告。
第七条月度考核:1. 各部门每月对研发技术人员进行月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2. 考核结果经部门领导审核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四章奖励与惩罚第八条奖励:1. 对于考核成绩优异的研发技术人员,公司将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和荣誉称号;2. 对在技术创新、技术攻关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公司将给予特别奖励。
第九条惩罚:1. 对于考核成绩不合格的研发技术人员,公司将进行谈话提醒,要求其改进;2. 对于严重违反公司规定、影响公司声誉的行为,公司将依法进行处理。
技术研发人员考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技术研发人员的管理,提高研发团队的整体绩效,确保公司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从事技术研发工作的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注重实际效果,激励技术创新,促进员工个人成长。
第二章考核目的第四条通过考核,全面评价技术研发人员的工作表现,为员工提供客观、公正的评价体系。
第五条激励员工积极进取,提高工作效率,推动技术创新,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第六条为员工薪酬、晋升、培训等提供依据。
第三章考核内容第七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工作业绩:考核研发项目完成情况、成果转化、专利申请、论文发表等。
(二)工作态度:考核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责任心、团队合作精神等。
(三)工作能力:考核员工的专业技能、学习创新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等。
(四)工作纪律:考核员工的考勤、请销假、保密等。
第四章考核流程第八条考核流程包括:(一)制定考核计划: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年度工作目标和部门职责,制定年度考核计划。
(二)设定考核指标:根据考核内容,制定具体的考核指标,明确考核标准。
(三)组织实施考核:由各部门负责人或考核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考核。
(四)考核结果反馈:考核结束后,将考核结果反馈给被考核者,并进行面谈。
(五)考核结果运用:根据考核结果,对员工进行奖惩、晋升、培训等。
第五章考核方式第九条考核方式包括:(一)定量考核:根据工作业绩、工作能力等指标,进行量化评分。
(二)定性考核:根据工作态度、工作纪律等指标,进行综合评价。
(三)360度考核:由上级、同事、下级等多方面对被考核者进行评价。
第六章考核结果处理第十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第十一条对考核结果为优秀、良好的员工,给予奖励或晋升;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员工,进行培训或调整岗位。
第十二条考核结果作为员工年度考核、晋升、培训等的重要依据。
第七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煤矿工程技术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煤矿工程技术人员考核管理办法煤矿工程技术人员考核管理办法一、考核目的和原则考核目的:为了提高煤矿工程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促进煤矿工程技术人员职业发展,推动煤矿工程技术水平的提升。
考核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考核过程中要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对每位煤矿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客观、公正、全面的评价。
2. 鼓励创新原则:鼓励煤矿工程技术人员在工作中积极创新,提出新的理论和技术,为煤矿工程技术进步作出贡献。
3. 综合评价原则:考核应综合评价煤矿工程技术人员的专业知识、技能水平和工作表现等方面,注重考察综合素质。
二、考核内容和方法考核内容:1. 专业知识:考核煤矿工程技术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包括掌握的理论知识、技术方法和操作规程等。
2. 技能水平:考核煤矿工程技术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和技术应用能力,包括煤矿设备的操作和维护等方面。
3. 工作表现:考核煤矿工程技术人员在实际工作中的表现情况,包括工作态度、工作效率、沟通协作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考核方法:1. 理论考试:通过组织理论考试,测试煤矿工程技术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包括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2. 技能实操考核:通过组织技能实操考核,测试煤矿工程技术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和技术应用水平。
3. 工作评价:通过对煤矿工程技术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价,包括工作报表、工作成果和同事评价等。
三、考核程序和标准考核程序:1. 考核准备:制定考核计划,明确考核内容和方法,并通知被考核人员准备。
2. 考核实施:按照考核计划进行考核实施,组织理论考试、技能实操考核和工作评价等环节。
3. 考核评定:根据考核结果进行评定,制定考核成绩和评定意见。
4. 考核反馈: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给被考核人员,让其了解自己的优势和不足,并提出发展建议。
考核标准:1. 理论考试标准:根据煤矿工程技术人员的职业要求和技术标准,确定合理的考试内容和标准。
2. 技能实操考核标准:根据煤矿工程技术人员的实际工作需要,制定适应实际工作的技能实操考核标准。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考核办法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考核办法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一套适应本公司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业技术人员,系指按照专业技术 (备注:不做学历限制)编制在生产、质量和技术部门的相应岗位的从事专业技术及管理工作的人员。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三条本公司成立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小组,包括生产质量负责人(专门负责生产的副总)、生产、质量、研发和行政部的相关人员组成,其中生产质量负责人负责管理,行政部负责协调和实施。
第四条人员配置应和所开展的工作相适应,应事先明确该项工作的设计任务,同时预测其难度和工作量,这样可以基本做到不浪费人才,充分发挥实验技术人员的作用。
第五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小组在定员、定编基础上,确定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合理比例;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推荐;专业技术人员的聘用;专业技术人员的年度及任届期满考核工作的审查。
第六条各部门提出技术人员补充计划,经人事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小组评审后,报公司相关领导审定。
第七条技术人员必须参加部门每年一度的考核。
第三章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第八条专业技术职务,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置的有明确职责、任职条件和任期,并需要具备相应的业务知识和技术水平才能担负的专业技术工作岗位。
第九条各部门应制定专业技术职务的岗位职责,各级职务均应具备指导下级职务工作的能力,负有为公司培养人才的职责,任期内应具体负责指导一名下一级职务人员的工作和业务学习。
第十条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设置,根据所承担工作任务的不同,按照四级进行分类管理。
他们是:高级工程师(高级实验师)、工程师(实验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技术工人。
各岗位的任职资格由聘任小组审查确定,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参加考试、评审等形式获取的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含国家政策规定范围内通过考试获取的和职称聘任可以挂钩的职业、执业资格获得者)都可以作为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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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中基发展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考核办法
(修订稿)
为了加强公司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和考核,培养高素质的技术、经营和管理人才队伍,规范对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与考核,以逐步形成竞争机制,激励专业技术人员安心本职工作,爱岗敬业,学习技术,钻研业务,特制定本办法。
1 基本规定
1.1 专业技术人员是指在正规院校接受过专业理论学习,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或具有初级及初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受聘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技术工作的公司员工。
1.2 凡是在公司专业技术岗位从事技术工作的人员,都属本办法管理、考核的范围;从事行政岗位工作、助理级以上公司领导参照本办法进行专业技术考核。
2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
2.1 依据集中管理,统一调度,用其所长,量才使用的原则,对一般专业技术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由人力资源部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统一调配,关键技术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任用由各单位和部门提出方案,公司总工程师审查后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
2.2 技术人员的调动手续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办理;技术人员的日常工作由其所属分公司(院、部)的技术负责人调度、管理。
2.3 逐步推行专业技术岗位竞争上岗制。
专业技术人员的聘用采取双向选择、择优选用的原则,由分公司(院、部)等用人单位提出
意见,公司主管领导统筹考虑,优先满足重要岗位或重要项目对技术人员的需求。
2.4 对公司返聘的老专家、专业副总工纳入公司总工程师统一调度的范围。
3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程序
3.1 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考核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安排、相关部门协助,按年度进行,一般在每年的12月初开始,次年2月份结束。
3.2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编制所在单位[分公司(院、部)下同]的考核。
因工作需要经人力资源部临时调动的人员:可以参加所在连续工作时间超过半年的单位考核;也可以由原单位会同人力资源部、技术质量部根据受考核人平时的综合表现,按本办法规定的内容进行考核,考核单位对于岗位变动频繁的人员,在考核中应注重现实表现,与本单位人员一视同仁,不得厚此薄彼。
3.3 首先由被考核者(本人)认真、如实、按要求填写“中基发展公司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附样表),并将填写好的考核表上报所在单位技术主管领导(单位技术主管领导的考核表报其行政主管负责考核),单位负责人、公司领导的考核表交主管领导考核。
考核表中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以本人本年度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及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和解决的技术问题等为主,必须客观真实,同时可以说明不足之处,不填写与专业技术无关的内容。
3.4 考核按专业技术岗位分高级、中级、初级三个档次进行。
3.5 被考核人单位党政领导填写德政表现考核意见及得分;各单位召开专门的考核会,对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民主测评,计算分数;被考核人单位技术主管领导打分、填写考核意见;被考核人单位
行政领导打分。
通过上述过程,由单位计算出被考核人的基本考核项得分,对本单位参与考核的人员分级别进行排序。
3.6 各单位将填写完整的考核表在规定的期限内统一交至公司人力资源部。
3.7 人力资源部组织召开由公司领导及各部门代表参加的公司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考核会,对全公司的专业技术人员按职称分级别进行汇总考核。
3.8 技术人员的年度考核结果存入本人技术档案,作为签订聘用合同、职称晋升聘任、制定工资标准等的主要依据。
技术人员考核程序框图
4 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内容及考核方法
4.1 德政考核分甲、乙、丙、丁四个等级,相应得分分别为100—90、89—80、79-60、59-0,由党政领导填写评语。
4.2 单位民主测评得分计算公式为(式中均指有效票数):
甲等票数×100+乙等票数×80+丙等票数×70+丁等票数×60
总票数
4.3 单位技术主管领导考核包括综合评语及如下打分内容:
4.3.1 业务效益得分20-14;
4.3.2 工作质量得分15-9;
4.3.3 工作数量得分15-9;
4.3.4 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得分15-9;
4.3.5 创新能力得分10-4;
4.3.6 事业心与责任感得分9-5;
4.3.7 纪律性得分8-5;
4.3.8 职业道德得分8-5;
4.3.9 上述分数的算术和即为直接领导对被考核人的考核得分。
4.4 单位行政领导直接打分:
4.4.1 工作中服从安排,积极主动,很好地完成任务,得100—90分;
4.4.2 工作中能服从安排,比较主动,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得89—80分;
4.4.3 工作中能服从安排,积极性一般,基本能完成工作任务,得79—70分;
4.4.4 工作中基本能服从安排,不主动,勉强能完成工作任务,得69—60分。
4.5 经过以上4.3、4.4条所述考核打分后,按下式计算出基本项单位考核得分:
基本项总得分=单位技术主管领导考核得分×70%+单位行
政领导直接打分×30%
4.6 加分项考核:
4.6.1 出勤率100%得5分,出勤率每降低1%此项得分减少3分,矿工一天此项得0分,出勤率考核最低得分为0分;
4.6.2 获荣誉称号或奖励得分:获国家级称号得25分;省、部级称号得20分;局级称号得10分;公司先进个人称号得5-2分;获多项称号时以最高得分统计,不得重复计算;
4.6.3 技术成果或竞赛(考试)获奖得分:国家级优质工程奖、QC成果奖一等奖或省部级科研项目一、二等奖主要完成人考核成绩直接定为优秀;省部级科研成果三等奖得20分;国家级优秀QC成果二等奖得20分、国家级优秀QC成果三等奖得15分;省部级优秀工程勘察项目奖、优秀QC成果奖得分20—10分(一、二、三等奖分别为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