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文化中的婚姻家庭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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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文化中家庭与婚姻观念

中国传统文化中家庭与婚姻观念

中国传统文化中家庭与婚姻观念中国传统文化注重家庭与婚姻观念的重要性,这是塑造中国社会结构和价值观的关键因素之一。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家庭被视为社会基本单位,婚姻被视为家庭的基石。

这种观念深深植根于人们的心中,并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人们对待家庭和婚姻的态度。

首先,中国传统文化中强调家庭的重要性。

家庭是一个人一生中最重要的依托和归宿。

在中国传统观念中,家庭是一个人成长、学习和传承价值观的地方。

无论是孩子还是成年人,都应该尊敬和孝顺父母,并将家庭放在首位。

这种观念在中国社会中根深蒂固,人们常常说:“家和万事兴”,强调家庭的和谐与幸福对个人和整个社会的重要性。

其次,中国传统文化中强调婚姻的稳定和持久。

婚姻被视为两个家庭之间的联结,不仅仅是两个人之间的关系。

传统观念认为,婚姻是一种契约,需要双方共同努力、包容和理解。

婚姻的稳定和持久被认为是一种美德,离婚被视为一种失败。

因此,夫妻之间的沟通和互相支持非常重要。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夫妻应该相互尊重、信任和忠诚,共同面对生活中的困难和挑战。

此外,中国传统文化还强调家庭的延续和传承。

传统观念认为,家庭的延续需要子女的孝顺和照顾。

子女被视为父母的延续和家族的传承者。

因此,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生儿育女被视为一种责任和义务。

男孩被期望能够延续家族血脉,女孩则被期望能够嫁入有好家庭并生育后代。

然而,随着社会的变化和女性地位的提高,这种观念正在逐渐改变,人们开始更加注重平等和自由选择。

总之,中国传统文化中家庭与婚姻观念的核心是家庭的重要性、婚姻的稳定和持久,以及家庭的延续和传承。

这种观念在中国社会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并对人们的行为和决策产生深远影响。

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迁,人们对家庭和婚姻的态度也在不断改变。

尽管如此,中国传统文化中家庭与婚姻观念的价值仍然被广泛认同和传承。

中国传统婚姻观的特点

中国传统婚姻观的特点

中国传统婚姻观的特点
中国传统婚姻观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重视婚姻的稳定性: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婚姻的首要目标是建立稳定的家庭关系,因此,传统婚姻观注重夫妻之间的相互忠诚和信任,强调家庭的稳定和和谐。

2. 强调婚姻的延续性:传统婚姻观认为,婚姻是为了繁衍后代、延续家族血脉,因此,对于婚姻的选择和维系都以生育子女为重要考虑因素。

3. 注重婚姻的礼俗仪式:传统婚姻观强调婚姻的礼俗仪式,认为这些仪式能够体现婚姻的重要性和神圣性,同时也可以通过仪式来展示家族的声望和地位。

4. 强调夫妻之间的责任和义务:传统婚姻观认为,夫妻之间应该相互扶持、相互照顾,同时也要承担起各自的责任和义务。

这种责任和义务不仅包括生育子女,还包括对家庭的贡献和付出。

5. 重视婚姻的道德约束:传统婚姻观强调婚姻的道德约束,认为夫妻之间应该遵守道德规范,保持忠诚和信任。

同时,对于婚姻的选择也强调门当户对、年龄相当等因素,以保障婚姻的稳定和家庭的和谐。

总之,中国传统婚姻观的特点是重视婚姻的稳定性、延续性、礼俗仪式、责任义务以及道德约束。

这些特点在当今社会仍然有一定的影响,但随着社会的进步和观念的变化,也在逐渐发生着调整。

传统文化中的古代婚姻与家庭观念

传统文化中的古代婚姻与家庭观念

传统文化中的古代婚姻与家庭观念古代婚姻与家庭观念一直是传统文化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古代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的生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在古代社会中,婚姻和家庭被视为社会秩序和道德准则的基石。

本文将从古代婚姻制度、家庭结构及重男轻女观念等方面探讨传统文化中的古代婚姻与家庭观念。

1. 古代婚姻制度在古代,婚姻制度往往由家族或社会来安排,并以维护家族血脉、传承家业为目的。

重要的婚姻决策由长辈或社会权威人士来做出,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并不是首要考虑的因素。

婚姻往往被视为家族间的联姻,以加强族群、家族的联系。

此外,婚前缔结婚约和采取婚配礼仪也是古代婚姻制度的一部分。

2. 家庭结构古代家庭结构以多代同堂为主,尊重家族的传统和长辈的权威。

家庭的期望重心通常集中在维系家族血脉和家族利益的传承上。

男性在家庭中扮演主要的角色,被视为家族的延续和继承者。

女性则被期待为家庭贡献后代,并承担家务、照料子女等责任。

3. 重男轻女观念在传统文化中,重男轻女观念普遍存在于古代婚姻与家庭观念中。

男性被视为家族的支柱,女性则被限制在家庭角色中。

这种观念不仅体现在家庭中,也影响了女性在社会中的地位和权益。

女性往往面临嫁人成家后被束缚在家庭,并且在婚姻关系中缺乏平等的地位。

4. 婚姻与爱情观念在古代社会中,婚姻的目的往往不是基于爱情,而是出于家族的需要和维护社会秩序的考量。

因此,古代人们对待婚姻的态度与现代人有所不同。

然而,也有一些古代文献记载了一些关于爱情和婚姻观念的思考,表达了对婚姻幸福的追求。

总结起来,传统文化中的古代婚姻与家庭观念集中体现了社会秩序和道德准则的要求。

婚姻制度以家族为单位,婚姻决策多由家族安排,以家族利益为重。

重男轻女观念限制了女性的社会角色和地位,并导致了性别不平等的问题。

然而,古代文献中也能找到对爱情和婚姻幸福的思考,显示了人们对于婚姻幸福的追求。

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古代婚姻与家庭观念逐渐受到挑战。

现代社会鼓励个人选择婚姻对象和追求婚姻幸福,女性的地位和权益也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

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家庭与婚姻观念

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家庭与婚姻观念

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家庭与婚姻观念中国自古以来注重家庭和婚姻的重要性,这种观念一直延续至今。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家庭被视为社会的基本单位,而婚姻则是家庭的核心。

家庭和婚姻观念在中国历史上经历了不断演变和发展,但依旧保持了其独特性和重要性。

首先,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家庭观念强调家族的延续和传承。

在古代中国,家庭被视为一个血脉相承、代代相传的单位。

尊重和孝顺长辈,维系和发扬家族的荣誉和声誉,是每个家庭成员的责任。

家族的延续被认为是维护社会的稳定和传承文化的重要途径,因此在古代中国家庭中,子孙后代的重要性被高度重视。

其次,婚姻在中国传统文化中被看作是家庭的基石。

传统的中国婚姻观念注重配偶之间的家庭、社会地位以及家族的利益。

通常,婚姻并不仅是两个人之间的私事,而是涉及到两个家庭之间的联姻。

父母和长辈的意见被视为决定婚姻的重要因素,他们会根据双方的家庭背景、社会地位和经济状况来选择最为适合的婚姻对象。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家庭和婚姻的重要性还表现在道德观念的塑造上。

婚姻被视为一种责任和义务,婚姻伴侣之间要互相尊重、互相包容,共同承担起家庭的责任和义务。

传统的中国婚姻观念鼓励夫妻之间的互助和合作,以维持家庭的和谐和稳定。

此外,忠诚、责任感和孝顺也是传统中国婚姻观念中的重要价值观。

然而,随着时代的变迁和社会的发展,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家庭和婚姻观念也发生了一些变化。

现代社会中,个人的自由和意愿受到了更多的重视。

和传统观念相比,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注重个体的选择,爱情和情感成为结婚的重要考虑因素。

另外,随着改革开放以及全球化的影响,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家庭和婚姻观念也逐渐融合了一些西方的思想和价值。

离婚率的增加以及同性婚姻的合法化等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这种变化。

总而言之,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家庭和婚姻观念根植于古代社会,并在中国历史上演变和发展。

尊重家庭、注重家族的延续以及强调婚姻的责任和义务等价值观在中国社会中具有深远的影响力。

尽管在现代社会中受到一定的挑战和变化,但中国传统文化中家庭和婚姻观念的精神仍然保持着其独特性和重要性。

国学婚姻感悟心得体会(3篇)

国学婚姻感悟心得体会(3篇)

第1篇自古以来,婚姻就是人生大事,是家庭和社会稳定的基石。

在我国传统文化中,国学婚姻观念深入人心,许多经典著作如《论语》、《礼记》、《婚姻法》等都对婚姻进行了深刻的阐述。

通过学习国学,我对婚姻有了更深刻的感悟,以下是我的一些心得体会。

一、婚姻的本质国学认为,婚姻的本质是“合二为一”,即男女双方在精神、情感、生活上的相互依托和融合。

婚姻不仅仅是两个人的结合,更是两个家庭的联合,是家族延续的纽带。

这种观念强调了婚姻的社会性和责任感,使得婚姻不仅仅是个人情感的寄托,更是对社会、对家族的承诺。

二、婚姻的礼仪国学中强调婚姻的礼仪,认为婚姻应当遵循一定的礼节,以体现对婚姻的尊重和对长辈的孝道。

婚姻礼仪包括求婚、订婚、结婚、生子等环节,每一个环节都有其特定的仪式和规范。

这些礼仪不仅体现了婚姻的庄重,也使得婚姻更加圆满。

1. 求婚:求婚是婚姻的起点,体现了男方对女方家庭的尊重和诚意。

在求婚过程中,男方应当以礼待人,表达自己的心意。

2. 订婚:订婚是婚姻的过渡阶段,双方通过订婚仪式,确定了婚姻关系。

订婚礼仪包括交换订婚戒指、举行订婚宴等。

3. 结婚:结婚是婚姻的最终完成,也是人生的大事。

结婚礼仪包括迎亲、拜堂、入洞房等环节,每一个环节都有其特定的意义和仪式。

4. 生子:生子是婚姻的延续,也是家族的延续。

生子礼仪包括取名、报喜、满月酒等,体现了对生命的尊重和对家族的期待。

三、婚姻的道德国学认为,婚姻应当遵循一定的道德规范,包括忠诚、孝顺、尊重、包容等。

这些道德规范是婚姻美满的基础,也是家庭和谐的关键。

1. 忠诚:忠诚是婚姻的基石,夫妻双方应当相互信任、忠诚,共同维护婚姻的纯洁和美好。

2. 孝顺:孝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婚姻中夫妻双方应当尊敬长辈,关心家族事务,共同营造和谐的家庭氛围。

3. 尊重:尊重是婚姻的润滑剂,夫妻双方应当尊重对方的意愿、兴趣和习惯,以平等、包容的心态处理婚姻中的问题。

4. 包容:包容是婚姻的智慧,夫妻双方应当学会宽容对方的缺点和错误,共同面对生活中的困难和挑战。

中国的家庭与婚姻观念

中国的家庭与婚姻观念

中国的家庭与婚姻观念家庭和婚姻观念在中国社会中一直占据重要的地位,对于个人、家庭和社会的稳定和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中国传统的家庭观念强调尊重长辈、重视亲情和传统价值观念,而现代家庭观念则更加强调平等的伴侣关系、婚姻自由与个体追求幸福。

一、传统家庭观念与婚姻观念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家庭一直被视为社会的基本单位,充满了传统的家庭观念和婚姻观念。

尊重长辈、孝敬父母被视为家庭中的重要价值观念。

在传统观念中,父母的意见和选择往往会对子女的婚姻产生很大影响。

此外,婚姻被视为两个家庭的联姻,而不仅仅是两个人之间的事情。

因此,在传统观念中,婚姻的目标不仅仅是个人的幸福与满足,更多地是为了家族的延续、传统文化的传承和社会稳定的维护。

二、现代家庭观念与婚姻观念随着社会的变迁和现代化进程的推进,中国的家庭观念和婚姻观念也发生了一定程度上的改变。

在现代社会中,个人的自由和追求幸福变得越来越重要。

婚姻不再仅仅是两个家庭的联姻,而是建立在两个个体的平等和相互尊重基础上的伴侣关系。

婚姻的目标也变得更加多元化,包括感情的交流与支持、事业的发展和个人成长等。

近年来,中国社会的整体观念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这也对传统的家庭和婚姻观念带来了挑战。

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开始追求个体的幸福和自由,而不再受到传统观念的束缚。

自由恋爱和婚前性行为变得越来越普遍,很多年轻人更加注重个体的感受和情感的交流,而不仅仅是社会的期望和压力。

三、家庭与婚姻观念的多样性尽管传统的家庭与婚姻观念在中国社会仍然占据重要地位,但现代化的进程也带来了更多样化和包容的观念。

不同地区、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家庭与婚姻观念差异较大。

在城市中,年轻人更加注重个体的发展和自由,而在农村地区,传统的家庭观念仍然占据主导地位。

除了地区差异外,随着社会的进步,同性婚姻的合法化成为了一个热门话题。

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接受同性婚姻,并为其争取平等的权益。

传统的家庭与婚姻观念正面临着更多的挑战和反思,为了适应社会的变化,也应该更加包容和尊重不同的家庭形式和个体的选择。

论中国古代的婚姻文化

论中国古代的婚姻文化中国是一个历史悠久、文化丰富的国家,而婚姻文化是中国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中国古代的婚姻文化与现代的婚姻文化有着很大的不同,这种不同体现了不同的时代背景和文化传承。

本文将从婚姻制度、婚姻习俗、婚姻观念三方面来论述中国古代的婚姻文化。

一、婚姻制度中国古代婚姻制度有明显的父权制特征,男性在婚姻中拥有绝对的优势地位。

在传统的家庭观念中,女性应当服从男性的支配。

因此,在婚姻制度中,女性只有在丈夫和家庭前途上做出最大的牺牲。

除此之外,中国古代还存在着早婚、晚婚以及门当户对等等约束因素。

婚龄、资产、身份等都成为影响婚姻匹配的因素。

在古代,婚姻往往是由父母之间进行商议,女性没有选择自己伴侣的权利。

相亲是传统的婚姻方式,而且是由家人带着介绍人来完成的,女性在婚姻中处于弱势地位,男性则几乎拥有所有权。

这种婚姻制度并不平等,严重影响了妇女的人格尊严和社会地位,同时,也不利于两性平等。

二、婚姻习俗中国的婚姻习俗极为繁多,传统的习俗有“嫁妆”、“梳头”、“入洞房”等等。

其中,“嫁妆”是指女方嫁娶时出的财产或物品,这是家族传承和父母教育女儿的体现。

除此之外,婚礼流程也应有尽有。

“请红娘”是婚礼中的重要一环,红娘一般是媒婆或熟悉家庭情况的人,她在婚礼中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

又如,婚礼上的拜堂、过门、喜酒等细节在传统文化中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三、婚姻观念中国古代的婚姻观念处于父权制和家族观念的笼罩下。

对于女性来说,婚姻既是一种传宗接代、延续家族的责任,也是女性必须完成的人生使命。

因此,女性在婚姻中的举动必须遵循的是家庭的利益,而不是自己的意愿和个性。

同时,中国古代的婚姻观念也是一种大众意识,作为社会文化的一部分,它也代表着特定的价值和思想观念。

由于这些价值观念的狭隘性,导致了妇女的权利受到严重压迫,且长期受到不平等待遇和歧视。

综上,中国古代的婚姻文化是一个多样性、复杂性的文化现象。

在长期的文化传承过程中,中国古代的婚姻文化不断发展并逐渐形成独特的特点和风格。

中国传统文化与现代婚姻观念的结合

中国传统文化与现代婚姻观念的结合第一章介绍中国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对于现代社会的影响力不可忽视。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现代化的进程逐渐冲击着传统文化。

尤其是在婚姻观念方面,传统与现代之间的矛盾不断浮现。

因此,本文将探讨中国传统文化与现代婚姻观念的结合,以期达到传承中华优秀文化的目的。

第二章传统文化中的婚姻观念传统文化中的婚姻观念主要是尊重家族利益,尊重儒家思想中的“仁爱”和“义务”,以及注重女性的家庭角色。

婚姻被视为家族的事情,父母有权威干涉子女的婚姻,以确保家族利益的连续性。

同时,儒家思想中的“仁爱”和“义务”也给了夫妻双方明确的责任和义务。

男性要为家庭负责,女性则要负责家务和照顾儿女。

女性在传统文化中的地位较低,婚姻是唯一的出路。

因此,当女性选择嫁人时,她也成为了丈夫家庭的一部分,她的责任是为丈夫和他的家庭服务。

第三章现代婚姻观念的变化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文化的多元化,现代婚姻观念的变化也越来越明显。

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强调个人自由和个人权利,而不是仅仅是个家庭的一部分。

现代婚姻观念也越来越需要男女平等和尊重。

在婚姻中,夫妻双方的责任是平等的,他们共同承担家庭责任。

女性不再仅仅是家庭的一部分,她们也可以有自己的职业和事业。

因此,男性和女性的责任不再完全以传统为基础,而是更多地依赖于个人意愿。

第四章传统文化与现代婚姻观念的结合传统文化和现代婚姻观念并不是彻底对立的。

实际上,两者可以结合在一起,同时传承优秀的传统文化和发展现代婚姻观念。

例如,在对家庭尊重的基础上,我们可以形成一种全新的家庭概念,即建立基于信任和共同承担责任的平等家庭。

我们可以通过互相尊重和充分沟通来实现这一目标,并为每个在家庭中的亲人提供同等的关注和机会。

同时,利用传统文化中的“孝道”,夫妻可以尊重长辈的意见和建议,从而达到家庭和谐与幸福。

第五章结束语在传统文化与现代婚姻观念的结合中,我们应该意识到这是一种平衡的过程。

我们不能以传统文化为借口忽视现代婚姻观念,但我们也不应该抛弃传统文化中的有益元素。

传统婚俗的文化内涵婚姻制度对传统文化的影响与反映

传统婚俗的文化内涵婚姻制度对传统文化的影响与反映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婚姻制度一直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婚姻不仅仅是两个人的事情,更是涉及到家族、社会和文化的重要环节。

传统婚俗作为婚姻制度的具体实践,不仅体现了中国人民对于婚姻的认知和态度,也反映了传统文化在现代社会中的影响和地位。

一、传统婚俗的文化内涵传统婚俗是指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久经岁月洗礼,代代相传的婚姻仪式和习俗。

这些婚俗不仅仅是一场婚礼,更是传承了丰富的文化内涵。

首先,传统婚俗代表了家族的传承和延续。

在传统婚姻制度中,婚礼是一种严肃的仪式,旨在将两个家族联为一体。

婚姻的发生不仅意味着两个人的结合,也象征着两个家族的联姻。

传统婚俗中,往往有走亲戚、交换礼物等环节,通过这些仪式可以加强亲友之间的联系,使家族关系更加紧密。

其次,传统婚俗反映了婚姻的庄重和尊重。

传统婚礼通常需要经历一系列的礼仪程序,如过堂、拜堂、交杯酒等。

这些礼仪不仅在形式上表达了双方家庭的尊重和认可,也体现了对婚姻的严肃态度。

婚礼的举行一方面彰显了婚姻的庄重性,另一方面也表达了两个家族对新婚夫妇的祝福和期望。

最后,传统婚俗传递了对婚姻的期望和价值观。

在传统观念中,婚姻被视为一种人生的责任和担当,需要双方共同承担和呵护。

传统婚俗中,往往包含有新婚夫妇的房屋布置、婚车的选定、婚庆队伍等细节,这些都体现了社会对于婚姻美好生活的期望和向往。

二、婚姻制度对传统文化的影响与反映婚姻制度作为传统文化中的一部分,无疑受到了传统文化的影响,并反映了传统文化的内涵和特点。

首先,婚姻制度的长久延续使得传统文化得以传承。

传统婚姻制度中的习俗和仪式代代相传,经过长时间的发展和演变,形成了独特的文化风格和特点。

婚姻制度的延续使得传统文化得以传承,不断影响和塑造着社会的价值观念和道德准则。

其次,婚姻制度反映了传统文化中的家族观念和社会秩序。

在传统观念中,家族是人们生活的核心。

婚姻制度将婚姻纳入家族系统,通过婚礼的仪式和程序,强调了家族的地位和家族成员之间的关系。

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家庭与婚姻制度

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家庭与婚姻制度中国作为一个拥有悠久历史的国家,传统文化对其社会结构和家庭价值观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家庭与婚姻制度是中国传统文化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对于社会秩序和个人幸福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从家庭的角度来讨论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家庭与婚姻制度。

传统中国家庭的核心是父权制。

在传统社会,父亲担负起家庭的责任和义务,整个家庭都以父亲为中心。

父亲拥有绝对的权威和决策权,他负责支配家庭的经济和事务。

儿女必须服从父亲的意愿和安排。

母亲则承担起照顾子女和家务的责任,她的地位相对较低。

传统家庭中强调孝道,儿女要孝敬父母,并为父母争光。

而婚姻制度在传统中国社会也受到了许多限制。

父母扮演着决定子女婚姻的重要角色,他们会力求子女们的婚姻符合社会的利益和家族的荣誉。

传统中国的婚姻以包办婚姻为主,父母代为安排,子女无权选择自己的伴侣。

婚姻的目的往往是为了家族的延续和社会地位的提高,个人幸福往往不是最重要的考虑因素。

此外,传统中国的婚姻也存在着男尊女卑的观念,重男轻女的现象在许多家庭中普遍存在。

然而,随着社会的变迁和现代化的发展,中国家庭和婚姻制度发生了许多改变。

父权制逐渐减弱,夫妻之间的平等关系得到了更多重视。

女性地位提高,她们在家庭中的话语权增加。

婚姻也更加注重个人的情感和幸福,伴侣的选择更多取决于两个人的意愿而非家庭的安排。

同时,法律对于家庭和婚姻的保护也得到了进一步加强,例如实行的婚姻登记制度和对家庭暴力的法律禁止。

尽管如此,中国传统文化对于家庭和婚姻制度仍然产生着深远的影响。

传统的家庭观念和家庭价值观仍然根深蒂固地存在于人们的心中。

例如,家族的尊严和荣耀仍然对于家庭的稳定和幸福起着重要的作用。

而儿女对父母的孝敬和敬畏,也是中国传统文化中一种重要的道德观念。

此外,婚姻仍然被看作是两个家庭的联姻,家族的背景和社会地位仍然对婚姻产生着一定的影响。

综上所述,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家庭与婚姻制度承载了悠久的历史和文化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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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传统文化背景下的婚姻家庭观【摘要】:改革开放三十年来,社会转型速度不断加快,传统的婚姻家庭观正在发生变化,逐渐被人们淡忘,并且更多的受到西方婚姻家庭观念的冲击和影响。

文章首先在中国传统文化背景下对婚姻、家庭进行定义。

其次,分别对中国传统的婚姻和家庭的特点进行分析和阐释。

最后,将当代文化背景下的婚姻家庭观与传统文化背景下的婚姻家庭观进行对比,使人们认识到对于传统文化中的精华我们要继承和发扬,对于外来文化我们也要去粗取精,不断地对当代文化进行反思和改进,形成一种和谐的婚姻家庭观。

【关键词】:传统文化;婚姻家庭观;文化背景引言家庭是组成社会最基本的单位,而婚姻则是一个完整的家庭形成的必要条件。

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社会形成了特有的一套传统婚姻家庭观,这种传统文化背景下产生的婚姻家庭观念一直影响着中国人的生活,直到新中国的建立,更确切的说是改革开放以后,西方民主自由的婚姻家庭观被带入中国,不断的对传统的婚姻家庭观进行着冲击,于是就出现了空巢家庭、丁克家庭、闪婚等很多新形态的婚姻和家庭。

而近年来离婚率不断上升也成为了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这让人们不禁联系到中国的封建社会,传统文化背景下的离婚率非常的低。

因此,我们可以分析一下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婚姻家庭观,看看与当代文化背景下的婚姻家庭观有什么不同之处,哪些能给我们好的启发。

一.传统文化中的婚姻和家庭的含义(1)婚姻《礼记·昏义》中对婚姻是这样定义的:“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

是以昏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皆主人筵几于庙,而拜迎于门外,入,揖让而升,听命于庙,所以敬慎重正昏礼也。

”从这几句中国古代比较经典的关于婚姻的定义里我们可以看出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婚姻的目的只在于家族的延续和对于祖先的祭祀。

完全是以家族为中心的,不是个人的,也不是社会的。

在中国封建社会家族香火的延续和祖先的祭祀两者关系非常密切,有时是密不可分的。

但就重要性而言祖先的祭祀在目的上更重要一些,为了使祖先能“永享血食”才务必要使家族永远的延续下去,可以说对于祖先的崇拜是第一目的,或者最终目的。

因此,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子孙结婚是对于祖先的一种神圣的义务,而独身和无后则被认为是一种对祖先不孝的行为。

孟子的“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就是对此最好的说明。

无后,祖先便成了没有后代去祭祀的鬼了,而古人相信鬼是必须血食的。

(2)家庭在不同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家庭的结构和功能是不尽相同的,其含义也不完全一致,因而很难对它加以界定。

我们知道,在仰韶文化时期所出现的连排房,不但有连间或套间,而且还带有火塘;当然,火塘可能是出于取暖的需要,但也未尝不可用于炊事。

所以,当时不但是“聚族而居”的,还可能是“分爨而食”的;而“分爨而食”便是家庭的基本标志,因为这表明它是一个财产—生活的共同体。

《后汉书·郑均传》中提到:“均好义笃实,养寡嫂孤儿,恩礼敦至。

常称疾家庭,不应州郡辟召。

”从中我们可以得知郑均此人重义且忠厚老实,赡养守寡的嫂子和带着的孤儿,恩惠礼数都能做到。

经常称因忙于家庭不去应州郡的召令。

我们可以大致的知道传统社会的家庭就是一种以婚姻和血缘关系为基础的社会单位,包括了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亲属。

二.中国传统社会婚姻和家庭的特点(一)传统社会的婚姻特点1.重视家族的意志,轻视个人的想法正如上文对婚姻的定义,婚姻的目的是以传宗接代为中心任务,始终离不开对祖先的祭祀和对后代的延续,所以我们不难理解婚姻对于家族的关系重,而对于个人关系则极为轻微。

婚姻的目的中一直没有提到夫妻两人,所以男女的结合要顾及到夫妻本人的想法几乎是不可能的。

婚姻之所以合两姓之好,只要是两姓的家长同意子女的结合,经过一定的仪式,婚事便成立了。

直系的长辈亲属,尤其是男性,拥有绝对的主婚权,他们可以命令子女与某个人结婚,社会舆论和法律都会支持他们的做法,承认他们的权威,并且不允许子女违抗。

2.重男轻女这一点很容易理解,因为中国经历了几千年的封建社会,同时也是父系氏族社会,男尊女卑,重男轻女的思想也一直传承下来。

婚姻中的重男轻女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在婚姻的确定过程中重视直系亲属中男性长辈的意志。

从婚姻的仪式上来看,没有一项仪式不要经过家中男性长辈的过问,从纳采来看,媒婆都是说某(壻父之名)使某(媒人自称)纳采,问名时说某(壻父名)将加诸卜请问名。

另一种情况便是婚姻关系确立以后,在婚姻生活中的男尊女卑,中国传统社会都是男主外女主内,女性要有三从四德,没有独立的意志,女子出嫁的时候,父母会告知她:“必敬必戒,无违夫子。

”从出嫁之日起,她便由父权之下移交夫权,丈夫代替了之前的父亲,所以古人说夫为妻纲,与君臣、父子、夫妇并列。

3.中国传统社会长时期的纳妾制度中国自古以来都是一夫一妻制,社会和法律承认一个男人和一群女人在一个家庭里共同生活的权利,但是只承认其中的一人是他的妻子,其余的则是妾,可以称之为一妻多妾制,天子诸侯也只能有一个皇后或者一位夫人,其余的都是妃嫔,所以古人说:“诸侯无二嫡”,又说“并后匹嫡,两政祸国,乱之本也”。

聘则为妻奔是妾,妾是买来的,根本不能行婚姻之礼,不可以具备婚姻的种种仪式,断不能称此种结合为婚姻。

妾在家长的家长并非家属的一员,她与家长的亲属根本不发生亲属关系,不能像妻一样随着丈夫的身份而获得亲属的身份。

她与他们之间没有亲属的称谓,也没有亲属的服制(服制又称丧服制度,是中国古代通过丧服等级表明亲属范围和亲属关系亲疏远近的一种制度,一般按亲疏远近关系分为五服: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五服之外不为亲)。

4.解除婚约的条件有明确的规定在中国古代并不是没有离婚的情况,婚姻的解除也并不少见,一般来说,婚姻的解除有三种情况。

(1)七出上文也提到在中国传统社会婚姻是以祖先嗣续为重,以家族为中心,如果婚姻不能达到这样的目的,就必须解除。

因此七出的条件除了窃盗一项仅关系到人的道德丧失之外,其余条件无一不与家族有关。

七出在不同的时代在法律上的秩序是不一样的,秩序的先后表现着当时社会对于七出的着重点的不同。

七出一词要到唐代以后才正式出现,但其内容则完全源自于汉代记载于《大戴礼记》的“七去”,又称作“七弃”。

内容如下:“不顺父母,为其逆德也;无子,为其绝世也;淫,为其乱族也;妒,为其乱家也;有恶疾,为其不可与共粢盛也;口多言,为其离亲也;窃盗,为其反义也。

”要注意的是有“三不去”不在七出之限,根据《家语》中的说法,“有所取无所归也,经三年之丧也,先贫后富也”为三不去,第一是指结婚时女方父母健在,休妻时已去世,原来的大家庭已不存在,休妻等于是无家可归;二是和丈夫一起为父亲或母亲守孝三年的不能被休;三是丈夫娶妻的时候贫贱,后来富贵了。

“三不去”是作为“七出”规定的补充规范,但指出“恶疾及奸者不在此列”。

也就是说,妻子若符合“七出”中的“有恶疾”及“淫”两项,则不在“三不去”的保障范围之内。

另外,若有义绝的情形,法律规定双方必须离婚,则“三不去”亦没有保障。

(2)义绝除了七出之外离婚的另一个条件是义绝。

义绝包括丈夫对妻族、妻子对夫族的殴杀罪,奸非罪,以及妻子对丈夫的谋杀罪。

夫妻本为义合,恩断义绝,断难相处,所以这些行为都被视为离婚的客观条件。

不同之处在于,七出是作为丈夫一方要求离婚的条件,离婚与否,其权在于丈夫,而义绝则作为离婚条件,有犯下罪的必须强制离异,其权在于法律。

七出是单方面的,义绝则是双方的。

所以妻子无七出和义绝的情况或者犯了七出而有三不去,便不能休去妻子,否则是要受刑事处分的,而且法律所是不承认离婚效力的,被勒令离去的妻子还必须被追回来相聚。

若犯了义绝的行为则任何一方都不允许不离婚,应该离婚却不离婚的人也会有处分,唐、宋的法律处徒刑一年,明、清的法律规定杖责八十。

(3)协离上述两个条件可以看出传统文化中婚姻的解除是以家族为前提的很少涉及夫妻本人的意志。

但是我们也不可过于夸张的说夫妻绝对没有意志可言,丈夫单方面的离婚固然不生效,妻子单方面的意志更是有背妇道,但是双方同意的离婚则是法律所承认的,所以虽然不符合七出义绝的条件,只要夫妻不和并且两人都愿意离婚,则在许可的范围内。

(二)传统社会的家庭种类及特点由于家庭是一个动态概念,因而不存在一个固定不变的家庭模式。

不过,根据其组织结构的不同,大体可以划分为三种样式,即:(1)核心家庭,即由夫妻及其子女所组成的家庭,即小家庭。

(2) 主干家庭,即由夫妻及其已婚的儿媳和他们的子女,还有未婚的儿女所构成,因而主干家庭,一般都必须包括三代人。

不过,当然也有这种情况,即父母双亡之后,弟兄仍未分爨,而由长兄担任家长的,这也可视为主干家庭。

(3)复合家庭,亦即大家庭。

这是由三代以上的成员所组成的一个庞大的家族。

其中不仅包括祖父母,也包括堂祖父母;不仅包括直系的兄弟和未婚的姊妹及已婚弟兄的子女,也包括堂兄弟和未婚的姊妹及已婚弟兄的子女。

如果以主干家庭计算,便包括两个以上主干家庭;如果以核心家庭计算,则至少包括三个以上核心家庭。

当然,特殊情况也是有的。

如果祖父辈为两兄弟,其一无嗣,以致唯一的继承人便只得一房双祧。

这种家庭,就其性质而言,仍属复合家庭。

对于春秋以前中国的家庭制度,尤其是庶民以下的下层人民的家庭制度,目前国内尚缺乏深入的研究。

从《诗经》所提供的资料看,如“同我妇子,饁彼南亩,田睃至喜”(《幽风·七月》),“或来瞻女,载筐及莒,其馕伊黍”(《周烦·良耜》)等等诗句,所反映出的似乎是一种核心家庭的情景。

但是,据《史记·商君列传》所载,商鞅变法的措施之一,便是“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

”可见即使在战国时期,主干家庭也一定不少,否则就无须以法律的形式,迫使家庭析产分爨。

因此,可以推测,在战国以前,主干家庭当是一种相当普遍的家庭样式。

战国以后,庶民以下的下层家庭,则可以断定,核心家庭已成为了主要形式。

据《汉书·食货志》记载,战国时魏国的李悝以五口为当明一个农民家庭的标准人数;而班固也以五口之家作为汉代农民家庭的标准人数,这样的人口似乎很难断定其为主干家庭。

诚然,自汉兴以来,复合家庭日渐兴盛,但核心家庭仍为其基本模式。

及至魏晋南北朝,虽为世族制度的鼎盛时期,但核心家庭仍是当时家庭制度的基本模式。

《魏书·裴植传》谓:“植虽自州送禄奉母,及赡诸弟,而各别资财,同居分爨,一门数灶,盖亦染江南之俗也。

”可见江南的析产分爨更为普遍。

正是这个缘故,以致在宋世祖孝武帝时,周朗指出:“今士大夫以下,父母在而兄弟异,十家而七矣。

庶人父子殊产,亦八家而五矣。

凡甚者乃危亡不相知,饥寒不相恤,又嫉谚谗害其间,不可称数。

宜明其禁,以革其风。

先有善于家者,即务其尝,自今不改,则没其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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