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新加坡歌手蔡健雅和马来西亚歌手黄品冠到上海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马来西亚歌手黄品冠到广东省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马来西亚歌手黄品冠到广东省演出的
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文化部(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1.08.29
•【文号】文市函[2011]1552号
•【施行日期】2011.08.29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文化
正文
文化部关于同意马来西亚歌手黄品冠到广东省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1〕1552号)
广东省文化厅:
你厅粤文审批请〔2011〕128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深圳市新瑞演出有限公司邀请马来西亚歌手黄品冠,于2011年10月22日到广东省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
文化部关于同意马来西亚歌手黄品冠到北京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马来西亚歌手黄品冠到北京演出的批
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文化部(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0.07.09
•【文号】文市函[2010]1448号
•【施行日期】2010.07.09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文化
正文
文化部关于同意马来西亚歌手黄品冠到北京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0〕1448号)
北京市文化局:
京文外发[2010]444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北京中世嘉图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邀请马来西亚歌手黄品冠,于2010年9月21日至23日到北京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一○年七月九日。
文化部关于同意马来西亚歌手黄品冠到福建省演出的批复-文市函[2011]1067号
![文化部关于同意马来西亚歌手黄品冠到福建省演出的批复-文市函[2011]1067号](https://img.taocdn.com/s3/m/7556a0ca77a20029bd64783e0912a21614797fbe.png)
此复。
二○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结束——
文化部关于同意马来西亚歌手黄品冠到福建省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1〕1067号)
福建省文化厅:
你厅闽文市〔2011〕138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厦门明海演出有限公司邀请马来西亚籍歌手黄品冠,于2011年8月27日到福建省厦门市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文化部关于同意马来西亚歌手黄品冠到福建期
2011.06.30
施行日期
2011.06.30
文号
文市函[2011]1067号
主题类别
文化
效力等级
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正文:
----------------------------------------------------------------------------------------------------------------------------------------------------
文化部关于同意马来西亚歌手黄品冠、新加坡歌手郭美美到山东省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马来西亚歌手黄品冠、新加坡歌手郭
美美到山东省演出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文化部(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0.12.06
•【文号】文市函[2010]2562号
•【施行日期】2010.12.06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文化
正文
文化部关于同意马来西亚歌手黄品冠、新加坡歌手郭美美到
山东省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0〕2562号)
山东省文化厅:
你厅鲁文市[2010]117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山东巨星演出有限公司邀请马来西亚歌手黄品冠、新加坡歌手郭美美,于2010年12月19日到山东省济南市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一○年十二月六日。
文化部关于同意马来西亚、新加坡歌手到上海演出的批复-文市函[2009]1223号
![文化部关于同意马来西亚、新加坡歌手到上海演出的批复-文市函[2009]1223号](https://img.taocdn.com/s3/m/ad38c5cb81eb6294dd88d0d233d4b14e85243e12.png)
文化部关于同意马来西亚、新加坡歌手到上海演出的批复
正文:
---------------------------------------------------------------------------------------------------------------------------------------------------- 文化部关于同意马来西亚、新加坡歌手到上海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9〕1223号)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你局沪文广影视[2009]955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上海非凡文化艺术有限公司邀请马来西亚歌手曹格、戴佩妮;新加坡歌手蔡健雅,于2009年9月19日到上海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九年七月六日
——结束——。
文化部关于同意马来西亚歌手黄品冠、美国歌手顺子等到广东省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马来西亚歌手黄品冠、美国歌手顺子
等到广东省演出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文化部(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2.12.03
•【文号】文市函[2012]2345号
•【施行日期】2012.12.03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文化
正文
文化部关于同意马来西亚歌手黄品冠、美国歌手顺子等到广
东省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2〕2345号)
广东省文化厅:
粤文审批请〔2012〕176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广州市明星巨典文化艺术有限公司邀请马来西亚歌手黄品冠、陈庆祥、王光良、曹格、林凡、陈威全和美国歌手顺子,于2012年12月8日到广东省广州市演出。
此复。
2012年12月3日。
文化部关于同意马来西亚歌手方炯镔到上海市演出的批复-文市函[2011]34号
![文化部关于同意马来西亚歌手方炯镔到上海市演出的批复-文市函[2011]34号](https://img.taocdn.com/s3/m/754714da4128915f804d2b160b4e767f5acf80c7.png)
文化部关于同意马来西亚歌手方炯镔到上海市演出的批复
正文:
---------------------------------------------------------------------------------------------------------------------------------------------------- 文化部关于同意马来西亚歌手方炯镔到上海市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1〕34号)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你局沪文广影视[2010]2187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北京九州巨室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上海杰鑫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共同邀请马来西亚歌手方炯镔,于2011年4月16日至17日到上海市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一一年一月十一日
——结束——。
文化部关于同意新加坡歌手林俊杰、蔡健雅到广东省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新加坡歌手林俊杰、蔡健雅到广东省
演出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文化部(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2.05.02
•【文号】文市函[2012]636号
•【施行日期】2012.05.02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文化
正文
文化部关于同意新加坡歌手林俊杰、蔡健雅到广东省演出的
批复
(文市函〔2012〕636号)
广东省文化厅:
粤文审批请〔2012〕48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广东南方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邀请新加坡歌手林俊杰、蔡健雅,于2012年5月19日到广东省广州市演出。
此复。
二O一二年五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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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新加坡歌手蔡健雅和马来西亚歌手黄
品冠到上海演出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文化部(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0.03.04
•【文号】文市函[2010]350号
•【施行日期】2010.03.04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文化
正文
文化部关于同意新加坡歌手蔡健雅和马来西亚歌手黄品冠到
上海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0〕350号)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你局沪文广影视[2010]292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上海国际文化艺术交流有限公司与上海东方广播有限公司共同邀请新加坡歌手蔡健雅和马来西亚歌手黄品冠,于2010年3月27日到上海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一○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