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病历复印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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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复印管理制度

病历复印管理制度

病历复印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规范病历复印工作,加强病历的保密性和安全性,确保医院病历复印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科室和相关工作人员,包括医生、护士和行政人员等。

三、病历复印的程序1.病历复印的申请(1)医生在检查完患者后需填写《病历复印申请表》,包括患者姓名、住院号、申请复印的日期和原因等。

(2)申请表需由医生签字并加盖医院的公章。

2.病历复印的审批(1)根据申请表,行政部门会对申请进行审核。

(2)审核通过后,行政部门会将申请表交给负责病历复印的工作人员。

3.病历复印的执行(1)负责病历复印的工作人员根据申请表复印原始病历,并将复印的病历与原始病历进行核对确认。

(2)复印完毕后,工作人员将病历存档,并填写《病历复印记录表》,记录病历复印的时间、负责人和数量等信息。

4.病历复印的交付(1)复印完毕的病历需及时交付给申请人。

(2)申请人需签字确认收到复印的病历,并如实填写《病历领取登记表》。

四、病历复印的管理要求1.保密性(1)病历复印工作人员需严格遵守医院的相关保密规定,确保患者的隐私不被泄露。

(2)复印的病历在交付给申请人前需加盖医院的公章,确保病历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安全性(1)复印的病历需妥善保管,并定期进行备份,以防意外遗失造成患者资料丢失。

(2)病历复印区域应设专门的存放病历的文件柜或密封区域,且只有获得授权的人员可以进入。

3.病历复印的时限(1)申请病历复印的工作人员需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印工作。

(2)如有特殊情况需延长时限,需提前向行政部门申请并说明原因。

4.病历复印的备案(1)行政部门需对每一次病历复印进行备案,包括申请表、复印记录表、病历领取登记表等。

(2)备案内容应包括申请人、复印病历的时间和数量等。

五、责任和处罚1.申请人需如实填写申请表,并对病历的保管和使用负责。

2.负责病历复印的工作人员需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工作,并保证复印的病历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病案复印(复制)制度

病案复印(复制)制度

病案复印(复制)制度
一、根据原卫生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经患者(或直系亲属)同意,医院可以为患者及近亲,死亡患者近亲属及代理人、保险机构、公检法机关等提供病历资料复印服务。

二、病历资料复印由医院病案科负责办理,并指定专人受理病案资料复印申请。

三、申请病案资料复印时,申请人需填写《病历复印申请表》,同时需出示相关法定证明材料。

法定证件包括:患者本人需提供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亲属需提供双方身份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户口本等);委托人需提供双方身份证明以及授权委托书;公检法机构需提供身份证明以及单位介绍信。

四、病案复印申请审核时,审核人员查明病案复印申请人的相关法定证明材料,确认准确无误,接受申请,办理复印。

五、病历资料复印完毕后,病案管理人员将复印内容和页数填入《复印病历登记本》,每月装订建档备查。

六、复印病历资料,经病案管理人员核对无误后,加盖病案科印鉴方可有效。

七、未经病案科管理人员复印的病历资料,一律不得加盖医院病案科印鉴。

八、复印病案资料需在患者出院7个工作日之后,到病案科进行复印。

九、根据卫生部门《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可以按照规定收取工本费”的规定,由医院统一收取。

十、特殊情况由病案科处理执行。

住院病历复印管理制度

住院病历复印管理制度

住院病历复印管理制度为了规范住院病历的复印管理工作,确保患者的病历资料安全、完整、准确,保护患者隐私权和医疗机构的利益,提高医疗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所有涉及病历复印工作的科室和人员。

三、复印管理原则1. 医疗机构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病历复印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2. 病历复印必须严格遵循患者的授权或法定代理人的授权,并且保护患者隐私权,不得滥用病历信息。

3. 病历复印必须保持病历原件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不得篡改、串改或损坏病历原件。

4. 病历复印必须按照医疗机构的相关规定,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并严格按照操作流程和操作规范进行。

5. 病历复印必须记录清楚复印时间、操作人员、复印用途等相关信息,并加盖医疗机构的印章。

6. 病历复印必须严格控制复印数量,避免产生过多的复印件,避免信息泄漏。

四、复印管理流程1. 患者申请复印病历(1)患者本人到医疗机构前台或病历室提出病历复印申请。

(2)医疗机构前台或病历室工作人员核实患者身份,并查阅患者的授权书或法定代理人的授权书。

2. 确认病历复印信息(1)医疗机构前台或病历室工作人员确认患者要复印的病历信息,包括病历起止时间、复印目的等。

(2)工作人员告知患者复印费用和复印周期,并填写病历复印申请表。

3. 复印操作(1)医疗机构病历室专业人员根据患者要求复印病历信息,并记录复印时间、操作人员等信息。

(2)复印完成后,交给医疗机构前台或病历室工作人员进行核对,签字盖章确认后交给患者。

4. 病历复印确认(1)患者收到复印件后,在医疗机构前台或病历室签字确认。

(2)患者留存复印件,医疗机构留存原始病历。

五、复印管理措施1. 授权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病历复印授权制度,明确授权范围、授权程序、授权规定等内容,确保患者复印病历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2. 操作规范医疗机构应制定病历复印操作规范,明确复印流程、复印标准、复印记录等内容,确保病历复印的安全性和准确性。

住院病案复印管理制度

住院病案复印管理制度

住院病案复印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住院病案复印管理工作,提高病案管理水平,确保病案信息的安全和完整性,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涉及住院病案复印管理的部门和人员。

三、复印权限1. 住院病案复印工作由医院病案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只有经过病案部门审核同意的部门和人员才有权利进行病案复印。

2. 各科室医生根据患者需求,可向病案部门申请病案复印,但需提供合理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

3. 病案处可根据医疗质量需求,适时对某些病案进行限制性复印,需得到医务部门的批准。

四、复印流程1. 医生或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向病案部门提出病案复印申请,需提供患者姓名、病历号等相关信息。

2. 病案部门接到申请后,审核患者身份和申请理由,核实病案是否符合复印标准。

3. 审核通过的病案将由病案部门复印人员进行复印,按要求进行整理装订,确保病案信息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4. 完成复印后,病案部门将复印件交由申请者,并记录相关信息,以备日后查阅。

五、复印标准1. 复印病案应抓住关键信息,如患者基本信息、病情描述、治疗方案和医嘱等内容,不得复印无关信息。

2. 复印件应保持原件的清晰度和真实性,不得有涂改或遮盖的现象。

3. 复印完毕后,病案部门应及时销毁复印机中的缓存信息,确保患者隐私信息的安全。

六、责任追究1. 对于未经审核擅自复印病案的个人,医院将按规定给予处理,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2. 对于涂改、篡改病案内容的行为,医院将进行严肃处理,涉及者可能被开除处分。

七、附则1. 本制度在执行中如有需要修改,必须经医务部门批准,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医院内所有涉及病案管理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如有违反将受到相应处理。

以上为住院病案复印管理制度内容,希望各部门和人员共同遵守,保障医院病案信息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医院住院病历复印管理制度

医院住院病历复印管理制度

医院住院病历复印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的住院病历复印工作。

二、定义
住院病历复印:指医院住院病历复印工作,包括病历复印、病例归档、病历复查等,为了确保病历安全、准确交付,满足病人和医务人员的有关
需求。

三、住院病历复印原则
(一)以病人为中心,执行优质医疗服务原则。

(二)保护病人的隐私,加强病历安全管理。

(三)准确和快速地完成病历复印,提高工作效率。

(四)优化业务流程,提高复印质量。

四、住院病历复印流程
1.护士及医务人员登记:病人入院时,护士及医务人员需登记病人信
息及相应的病历,包括入院申请、首次入院记录、治疗及治疗结果以及注
意事项等。

2.病历复印:根据护士及医务人员登记的信息,复印室进行病历复印,病历复印部门有专人负责,必要时可由其他人协助。

3.病例归档:病历复印后,需将病例存档,便于后期查询。

4.病历复查:当病人有重大情况时,需要进行病历复查,相应的负责人需通知病历复印人员进行复查,并确保复查病历完全可读、准确无误。

五、组织管理
1.病历复印人:病历复印人由医务管理部门指定。

医院病案查阅或复印制度

医院病案查阅或复印制度

医院病案查阅或复印制度根据《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有关内容,为了严格所有病历资料管理,医院制定病案查阅或复印制度如下:1. 病案(住院病历)只允许涉及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和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人员查阅,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包括患者)不得擅自查阅病历。

2. 因科研、教学需要查阅病历时,需借阅人提出申请并经医院医务科同意和病案室管理人员严格登记(内容包括患者姓名、病案号、借阅人及其科室、借阅日期、归还日期)才可查阅,阅后应立即归还并登记,借阅期限不得超过一周,不得泄露患者隐私。

3. 患者(或患者代理人、死亡患者近亲属、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保险机构)提出希望获得病历的申请时,无论是否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医院均应受理并提供复印病历服务。

4. 患者(或患者代理人、死亡患者近亲属、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保险机构)提出复印病历申请时,需带:①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②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③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及其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死亡患者近亲属的法定证明材料;④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其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申请人与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⑤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

(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再经医院医务科审批后,便可复印病历中的客观资料。

复印时医患双方应当共同在场,但复印全过程由医院工作人员操作,并严格登记(包括姓名、复印资料内容、身份证号、病历号),复印完后经核对无误,医院在复印病历的每一页上加盖病历复印专用章。

2023年病历复印管理规定

2023年病历复印管理规定

2023年病历复印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病历复印管理工作,保护患者隐私,加强信息安全管理,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病历复印工作中的管理。

第三条病历复印应遵循合法、合规、安全、保密的原则,确保病历应用合理、正确。

第四条病历复印应遵循便于长期保存和查询、便于业务开展、便于病历质量评价的原则。

第五条病历复印应遵循快速、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病历复印流程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需进行病历复印时,必须填写病历复印申请单,并注明复印目的、数量、相关注意事项等。

第七条医务人员根据病历复印申请单中的相关要求,准备病历复印材料,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

第八条医务人员根据病历复印材料的要求,选择合适的复印设备进行复印,保证复印件的质量和完整性。

第九条复印完成后,医务人员应核对复印件数量和质量,如有问题及时进行调整和修补。

第十条完成复印后,医务人员将复印件装订在统一的封面内,并加盖医院公章。

第十一条完成复印后,医务人员将复印件交付给申请人,并在申请单上注明交付日期和接收人。

第十二条医务人员对病历复印材料进行统计和整理,确保复印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十三条医务人员应及时更新病历复印管理流程和相关规定,以适应新的技术和要求。

第三章病历复印注意事项第十四条医务人员在进行病历复印时,应严格遵守相关保密法律法规,保护患者隐私。

第十五条医务人员在进行病历复印时,应核对申请单上的复印目的和数量,并严格按照要求执行。

第十六条医务人员在进行病历复印时,应确保复印件的质量和清晰度,避免模糊或缺页的情况。

第十七条医务人员在进行病历复印时,应注意保护病历的完整性,避免任意删减或修改病历内容。

第十八条医务人员在进行病历复印时,应对复印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巡检,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九条医务人员在进行病历复印时,应注意保护复印件的安全,避免遗失或泄露。

第四章监督和管理第二十条医院应设立病历复印管理工作小组,负责监督和管理病历复印工作。

2023医院卫生院住院病历复印管理制度

2023医院卫生院住院病历复印管理制度

2023医院卫生院住院病历复印管理制度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

我院住院病历复印管理具体规定如下:一、住院病历复印时间根据我院工作实际,我院住院病人复印病历的时间为患者出院7日后,病人住院期间部分患者提出的“急办”要求或异地就医患者等特殊情况需复印病历的,住院病人病历商未归档,因复印需要带离病区的,应当由病区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携带和保管,并陪同患者或其代理人到病案室复印。

二、住院病案复印唯一合法地点:病案室,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将病历在其他地方复印。

三、医疗机构应当受理下列人员和机构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1.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2.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3.保险机构;4.公检法部门。

四、病历复印必须向医院提供有关证明材料:1.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2.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患者签名及按指印的委托书。

3.申请复印未成年人病案需持监护人有效身份证明。

患者户口本(有监护人和患者在一起的索引页)或出生证明原件。

如申请人为监护人代理人,还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监护人签名及按指印的委托书。

4.申请人如是死亡患者近亲属应当提供患者的身份证明原件、死亡证明、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能证明与死者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如申请人为死者近亲属代理人,还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死者近亲属签名及按指印的委托书。

5.申请人为机构保险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工作证、身份证),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

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6.公安、司法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查阅、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在公安、司法机关出具采集证据的法定证明及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后予以协助。

五、病历复印的内容:医疗机构只为申请人提供复印病历资料是:住院病历中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查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报告、护理记录、出院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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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病历复印管理制

住院病历复印管理制度
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年版)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院住院病历复印管理制度:
一、住院病历复印时间:根据我院工作实际及相关规定,原则上我院住院病人复印病历的时间为患者出院7天后。

二、住院病历复印唯一合法地点:病案复印室,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将病历在其它地方复印(复印时间:本院正常办公时间)。

三、本院病案室工作人员受理下列人员和机构复制或者查阅病历资料的申请,并依规定提供病历复制或者查阅服务:
1、(一)患者本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
(二)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或者其代理人。

(三)公安、司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保险以及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部门
2 、病案室工作人员负责受理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

受理申请时,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形式进行审核及做好登记工作,必要时请示医务科。

(一)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二)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代理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和授权委托书;
(三)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四)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代理人与法定继承人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及授权委托书。

(五)公安、司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保险以及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部门,因办理案件、依法实施专业技术鉴定、医疗保险审核或仲裁、商业保险审核等需要,提出审核、查阅或者复制病历资料要求的,经办人员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后,病案室工作人员可以根据需要提供患者部分或全部病历并做好登记工作,必要时请示医务科:
(1)该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保险或者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部门出具的调取病历的法定证明;
(2)经办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3)经办人本人有效工作证明(需与该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保险或者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部门一致)。

保险机构因商业保险审核等需要,提出审核、查阅或者复制病历资料要求的,还应当提
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

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按照规定末完成的病历复制
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要求,病历尚未完成,申请人要求复制病历时,可以对已完成病历先行复制,在医务人员按照规定完成病历后,再对新完成部分进行复制。

六、病历复印的内容:
医疗机构可以为申请人复制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的体温单、医嘱单、住院志(入院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麻醉记录、手术记录、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出院记录、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病理报告、检验报告等辅助检查报告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病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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