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性住房有关知识问答知识交流
简述保障性住房常见问题

简述保障性住房常见问题1998年7月公布实施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宣告了福利分房制度的终结和住房体制市场化改革的开始。
经过近30年的“房改”,住房商品化和社会化问题得到了很好的解决,住房不仅成了居民的居住场所,也成了居民保值增值、抵御通货膨胀的良好投资品种。
但是,市场化取向的住房体制改革也使得房价上涨过快,尤其是房价上涨速度远远大于低收入家庭收入增长速度,低收入家庭只能“望房止步”。
从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是不可能通过市场机制得到解决的,需要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来实现。
发达国家的经验和我国房地产市场的现状已经说明完全市场化改革是不可取的,政府有责任也有义务为低收入家庭提供保障性住房,“以商品房为主导以经济适用房、公租房、廉租房和限价房为补充”的住房供给体制应该成为我国政策取向。
一、我国城市保障性住房规划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1、政府环节的问题保障性住房规划与建设的主导者是政府,政府的政策和资金、行动的支持对于保障性住房的规划建设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但是当前我国的大多数城市的城市保障性住房规划都存在着用地面积不足、资金不到位等的问题,这严重的影响到了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政府的财政收入相对减少使保障性合住房这一改善民生的措施之间存在着很大的矛盾。
同时,在选择承建商的时候,某些地方政府存在着资格审查不严格的问题,而且保障对象部分错位,直接导致了保障性住房结构的不均衡、住房资源不够充裕等问题的出现,不但不能降低房地产业过热带来的风险,而且还给“小产权房”的出现和发展提供了空间。
2、居民收入审查形同虚设按政策规定,保障性住房只能出租或出售给中低收入的家庭,但在现实中,这一规定已经基本失去了意义。
不排除保障房还是解决了一批生活非常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但一些保障性住房被高收入家庭或已有一套或多套住房的家庭所租用或购买,这已是不争的事实,也是众多学者呼吁取消经济适用房建设的原因。
住房保障岗面试题目及答案

住房保障岗面试题目及答案面试题目一:请您介绍一下住房保障政策的背景和目的。
回答一:住房保障政策是指国家为解决低收入群体或特殊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而制定的政策措施。
其背景是我国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住房问题,许多居民因收入低、房价高等原因难以购买到合适的住房。
住房保障政策旨在确保每个家庭都能拥有基本居住条件,提升民生福祉,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面试题目二:请说明您对住房补贴政策的理解及您认为该政策存在的挑战。
回答二:住房补贴政策是住房保障政策的一种重要方式,通过向特定人群提供资金补贴,协助他们解决住房问题。
住房补贴可以以不同形式存在,如直接发放经济补贴、提供低息贷款等。
该政策的目的是帮助低收入群体购买或租赁到经济适用房或其他合适的住房。
然而,住房补贴政策也存在一些挑战。
首先,资金来源与分配需要合理规划,确保资金足够并流向真正需要的人群。
其次,住房资源仍然紧缺,因此需要加大供给侧改革力度,提高住房保障工作的整体效率。
此外,政策执行过程中需要建立监管机制,防止腐败、滥用补贴等问题的发生。
面试题目三:对于不同群体的住房需求,您认为应该采取何种政策和措施?回答三:对于不同群体的住房需求,应该因地制宜采取相应的政策和措施。
首先,对于低收入群体,可以通过提供经济适用房、租金补贴等方式解决他们的住房问题。
同时,要加大就业培训力度,提高其收入水平,让他们有能力支付房租或购买适合的住房。
对于特殊困难群体,如残疾人、孤寡老人等,需要提供无障碍住房或养老院等服务设施,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对于青年人群体,可以通过推动共有产权房建设、改革居住证制度等,满足他们购房的需求。
面试题目四:请谈谈您对住房保障工作的职责和挑战。
回答四:住房保障工作的职责是确保每个家庭都能够拥有基本住房条件,提供居民的居住保障。
这需要政府履行监管职责,加大住房建设、供应和补贴力度,保障住房市场的公平和稳定。
住房保障工作面临着一些挑战。
首先,住房资源有限,特别是在大城市,人口密集地区,供需矛盾突出,价格上涨较快。
住保办考题

1、保障性住房共有四种类型,分别是?
答: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
2、申请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廉租住房的准入标准有哪三项?
答:家庭年收入、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家庭总资产净值。
3、家庭年收入如何计算?
答:家庭年收入是指家庭每个申请成员在申请当月前12个月的全部收入总和。
4、申请家庭总资产净值包括哪些内容?
答:家庭总资产净值是指全部家庭成员名下的房产、汽车等净值及有价证券、投资(含股份)、存款(含现金和借出款)等总和。
5、单身申请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房须年满多少周岁?
答:30周岁。
6、北京市农村户籍的人员可否作为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申请保障
性住房?
答:不可以作为申请人申请,可以作为家庭成员申请保障性住房。
7、申请家庭外地住房如何核定资产?
答:应由当地有资质的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
8、同一家庭是否可同时申请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
答:不可以。
9、申请家庭中的成员是否可以再次作为其他申请家庭的成员参
与申请?
答:一个人只要在申请家庭中作为申请家庭成员参与申请,就不能再次作为其他申请家庭成员参与申请。
10、申请人现已结婚与父母同在一个户口本,且与父母同住(产权为父母),申请人与其爱人在符合标准的情况下是否可作为单独家庭申请?
答:可以。
时政小贴士

时政小贴士
作者:毕敏
来源:《湖南农业》 2012年第6期
保障性住房社会保障性住房是我国城镇住宅建设中较具特殊性的一种住宅类型,它通常是
指根据国家政策以及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政府统一规划、统筹,提供给特定的人群使用,并且
对该类住房的建造标准和销售价格或租金标准给予限定,起社会保障作用的住房。
我国保障性住房的种类目前我国保障性住房大致有以下几种。
公共租赁房:实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以略低于市场价格出租,主要解决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外来
务工人员等“夹心层”的阶段性住房困难。
这将成为今后保障性住房的“主力军”。
廉租住房:由政府投资,以低租金出租给城镇人均建筑面积13平方米以下的低收入家庭(经济发达的城市面积标准略高)。
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组织、社会投资建设,按照保本微利原则出售给符合
条件的家庭。
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房满一定年限可上市出售,政府优先回购。
限价商品房:面向符合条件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销售。
在土地招标出让时限定套型结构、销售价位。
定向安
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
本刊记者毕敏
本期谜语竞赛答案:
①蚊子②蛇③小鸡④泥鳅。
房地产基础知识培训之保障性住房15概念解析

申请流程
分配房源
经过公示无异议后,住房保障部门将根据 房源情况和申请人的情况,进行房源的分 配。
了解政策
在申请前,申请人应详细了解保障性住房 的相关政策,包括申请条件、申请材料、 申请流程等。
准备材料
根据政策要求,申请人需要准备齐全的申 请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收入证明、 住房情况证明等。
审核与公示
加快了住房的建设进度。
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家庭在符合相 关政策条件下,还可以获得一定 的补贴或奖励,提高了家庭的住
房消费能力。
房屋质量保证
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标准和质量要求通常与商品房相同,甚至更高,确保了房屋的质 量和居住安全。
政府对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过程进行监管,确保了房屋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保障性住房的维护和管理也由政府负责,家庭在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以及时得到 解决,提高了居住的舒适度和安全性。
02
政府通过土地、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降低了保障性 住房的建设成本,从而使得其价格相对较低。
03
保障性住房的购买和租赁方式通常较为灵活,可以根据 家庭收入状况进行调整,减轻了家庭的经济负担。
政策优惠
政府为鼓励中低收入家庭购买保 障性住房,通常会提供一定的政 策优惠,如贷款利率优惠、税收
减免等。
政府还可能会为保障性住房的建 设提供土地、资金等方面的支持,
实施效果
经济适用房政策满足了中低收入 家庭的住房需求,稳定了房地产 市场,同时也促进了社会公平和
稳定。
失败案例
政策背景
某市曾推出保障性住房政策,旨在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 问题。
执行问题
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如房源不足、分配不公、管理混乱 等。
住房保障常识

住房保障常识
住房保障是指为解决低收入家庭、贫困人口、特殊困难群体以及无法通过市场手段解决住房问题的人提供适当的住房支持和保障服务。
以下是一些关于住房保障的常识:
1. 住房保障的目的:住房保障的目的是确保所有人都能够居住在安全、健康、适宜的住房中,并且能够负担得起住房。
住房保障努力解决住房市场的不完善,确保弱势群体也能够享受到住房权益。
2. 住房保障的形式:住房保障可以以直接提供住房的方式实施,也可以通过提供租金补贴、贷款或房屋安全改造等方式来支持住房需求。
3. 住房保障的对象:住房保障的对象包括低收入家庭、贫困人口、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
4. 住房保障的政策:不同国家和地区制定了不同的住房保障政策,包括建设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过渡性住房和购房补贴等措施。
政府通过财政支持、土地政策、规划控制等手段来实施住房保障政策。
5. 住房保障的重要性:住房保障是人民基本权益之一,有助于减少社会不平等、提高生活质量,推动社会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6. 住房保障和经济发展的关系:住房保障在经济发展中起到重要作用,有助于提高居民消费能力、促进就业、刺激投资,同
时也有助于改善住房市场的稳定性和健康发展。
7. 住房保障的挑战:住房保障面临一些挑战,包括资金不足、土地紧缺、政策执行不到位等问题。
优化住房保障政策、提高政府的投入和管理能力、加强社会参与等是解决挑战的途径。
总之,住房保障是一个涉及政府、社会和个人的复杂问题,需要多方共同努力,从政策、资金、土地以及监管等方面加强配合,为人们提供适当、稳定和可负担的住房环境。
2013年住房保障政策问答

2013年住房保障政策问答第一篇:2013年住房保障政策问答2013年住房保障政策问答发布日期:2013-2-28 8:33:27 信息来源:市国土房管局吴梅王玮一、2013年住房保障政策调整(一)2013年对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申请条件进行了哪些调整?答:重残和双残家庭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的收入准入条件,由家庭上年人均月收入低于800元(含),调整为家庭上年人均月收入低于960元(含)(二)2013年对廉租住房租房补贴申请条件进行了哪些调整?答: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收入准入条件,由家庭上年人均月收入低于1060元(含),调整为家庭上年人均月收入低于1160元(含)。
(三)2013年对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申请条件进行了哪些调整?答: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收入准入条件,由家庭上年人均月收入低于2000元(含),调整为家庭上年人均月收入低于2200元(含)。
(四)2013年对限价商品住房申请条件进行了哪些调整?答:2013年将具有武清区、宝坻区、静海县、宁河县和蓟县(简称“两区三县”)非农业户籍,申请时在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工作并在市内六区、环城四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且符合我市限价商品住房申请条件的人员纳入限价商品住房申请范围。
(五)两区三县人员到哪里申请限价商品住房?须提供哪些要件?答:符合限价商品住房申请条件的两区三县人员,需到户籍所在地的区县房管局提出申请。
申请人需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一)申请人本人身份证;(二)家庭成员户口簿;(三)家庭住房有关证明材料;(四)家庭成员收入证明材料;(五)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六)申请人社会保险缴存证明。
有特殊情况的,需按受理申请部门要求,提供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六)具有两区三县非农业户籍人员申请时,工作地址及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如何认定?答:申请人工作地址原则上以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记载的单位地址为准。
劳动合同记载的单位地址与申请时实际工作地址不符的,可由用人单位据实开具《工作地址证明》。
社会保障卡知识问答

社会保障卡知识问答社会保障卡知识问答⒈什么是社会保障卡?社会保障卡是一种由发行的身份识别卡,用于管理和实现社会保障和福利政策。
它与个人的社会保障号码相关联,用于身份验证和信息记录。
⒉社会保障卡有哪些功能?社会保障卡具有多种功能,包括:- 身份验证:作为个人身份的合法证明。
- 社会保障:用于领取各种社会福利和保障金。
- 医疗保健:在医院和药店使用,享受医疗服务和药品报销。
- 养老金管理:用于领取养老金。
- 就业和退休记录:记录个人就业和退休信息。
- 福利管理:参与和管理福利项目。
- 个人账户管理:管理个人社保账户。
⒊如何申请社会保障卡?申请社会保障卡通常需要以下步骤:- 填写申请表:向当地社会保障局申请社会保障卡申请表。
- 提供联系明:提交联系件(例如联系、户口本等)的复印件或原件。
- 填写申请表格:填写个人信息,如姓名、地质等。
- 提交申请材料:将申请表和联系复印件一并提交给社会保障局。
- 面试和核实:可能需要面试和验证个人信息。
- 领取社会保障卡:在指定时间和地点领取社会保障卡。
⒋社会保障卡是否有有效期限?社会保障卡一般没有有效期限。
但是,个别地区或国家可能对社会保障卡进行定期更新或身份验证,以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⒌社会保障卡丢失或损坏怎么办?如果社会保障卡丢失或损坏,应立即向当地社会保障局报告。
一般情况下,可以通过以下步骤办理:- 填写声明书:填写丢失或损坏社会保障卡的声明书。
- 提供联系明:提供联系明文件的复印件或原件。
- 重新申请:按照当地社会保障局的要求重新申请社会保障卡。
⒍社会保障卡是否可以用于跨地区使用?社会保障卡的使用范围通常限于发卡地区或国家。
然而,在一些特定的国家或地区,社会保障卡可能可以被接受并在其他地区使用。
具体规定需根据当地的法律和政策来确定。
附件:- 社会保障卡申请表格- 社会保障卡声明书法律名词及注释:⒈社会保障号码:一种由机构为公民身份识别和社会保障目的而分配的唯一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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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政策解答一、社会保障性住房基本政策1、什么是社会保障性住房?答:社会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提供的,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或租金标准,具有保障性质的住房,具体包括社会保障性商品房、社会保障性租赁房、廉租房和安置房(含拆迁安置房、解危安置房以及落实侨房政策安置房)等。
2、我市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供应体系主要面对哪些群体?答:我市建立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供应体系,对不同收入家庭实行不同的住房保障政策。
即:向有经济能力的中低收入家庭以及特定对象中的住房困难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商品房;向既不属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又无经济能力购买社会保障性商品住房的中低收入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租赁房;向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住房困难家庭提供廉租住房。
3、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有没有时间限制?答:新的社会保障性住房不再是每年申请一次,而是可以常年申请,并作为政府的一项长期工作,市委、市政府将持之以恒、一以贯之地做好此项工作。
目前市委、市政府已做好了近五年的建设规划,以保证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得到较好解决。
4、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实行“四统一”新机制的内容是什么?答: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实行“统一建设、统一分配、统一管理、统一运作”的新机制。
市建设与管理局负责组织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社会保障性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回购工作;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负责组织全市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的分配、管理、回收工作。
5、社会保障性住房坚持哪些原则?答:社会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严格控制户型面积标准,坚持小户型、经济实用、节能省地的原则。
社会保障性住房的分配管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
6、社会保障性住房配售方面有何规定?答:社会保障性住房分配实行申请、审核和公示制度。
申请购买社会保障性商品房或承租社会保障性租赁房实行就近、轮候的配售、配租制度。
在同等条件下,孤寡、残疾等特殊困难的家庭享有优先分配权。
社会保障性住房分配坚持“只能一套”的原则,符合社会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的家庭只能购买或承租一套社会保障性住房。
7、社会保障性住房的面积控制标准是多少?答: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严格控制户型面积标准。
其中一房型面积45平方米,二房型面积60平方米,三房型面积70平方米。
8、哪些情形不能再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答:已租住、购买公有住房或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统建解困房、解危安置房、落实侨房政策安置房、集资房,拆迁公有住房的安置房(含实行货币安置的)等享受政府住房优惠政策的家庭,原则上不能再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但仍符合社会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的家庭,可申请一套社会保障性住房,申请获得批准时原住房(或货币安置补偿金)必须退出,退出的住房由市国土房产局或市建设与管理局收回或收购。
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之前的5年内有购买或出售房产的,不能再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
9、社会保障性住房在转让、出租、空置等方面有何规定?答:社会保障性商品房不得上市转让、出租,但可向市建设与管理局申请回购,回购价格按原成交价格结合成新确定。
除购房按揭外,社会保障性商品房不得进行商业抵押。
社会保障性租赁房不得转租、转借和空置。
取得社会保障性住房半年内未入住或空置超过半年的,一经查实,市建设与管理局或国土房产局有权收回已配售、配租的社会保障性住房。
二、社会保障性租赁房具体政策10、什么是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答:社会保障性租赁房,是指政府向中低收入家庭和特定对象提供的,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补助标准,具有保障性质的租赁住房。
11、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的行政主管和具体管理由哪个部门负责?答: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是本市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的行政主管部门,市公房管理中心负责本市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的具体管理工作。
市计划、财政、建设、规划、机关事务管理、人事、民政、统计、物价、劳动、侨办、公安、交通、工商、税务、审计、监察及各区政府、街道、居委会等部门按照本部门职责分工,协助做好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的相关工作。
12、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由谁投资建设?其投资资金来源有哪些?答: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由政府投资建设和筹集,并实行房源收储制度。
社会保障性租赁房建设和筹集房源的资金来源为一定比例的土地出让净收益、财政专项拨款、财政投融资、接受社会捐赠等。
13、中低收入家庭申请承租社会保障性租赁房要符合哪些条件?答:中低收入家庭申请承租社会保障性租赁房须符合下列条件:①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均应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在本市工作和生活,且其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户籍时间满3年;②家庭收入符合中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③家庭资产在中低收入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4倍以下;④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
14、符合廉租房申请条件的家庭可不可以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答:可以。
符合廉租房申请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廉租住房(含廉租房租金补助),也可以同时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但在只能承租一处住房(含廉租房租金补助),不能重复享受。
15、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对家庭成员有何要求?答: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实行家庭成员全名制。
夫妻户籍均在本市的必须共同申请,未成年人必须与其法定监护人共同申请。
由共同指定的一个成员作为申请人,其他参与申请的家庭成员作为共同申请人。
单身达到计划生育晚婚年龄的,可独立申请。
16、外地户籍迁入本市的人员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有何限制?答:购买商品房或作为商品房代理人户籍迁入本市的,不得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投靠子女户籍迁入本市的,不得单独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
17、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时应提供哪些材料?答: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时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应提供以下材料:①《厦门市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申请表》。
②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结婚证;配偶已去世的应提供死亡证明;离婚的应提供离婚证或法院离婚判决书及子女抚养权证明;因服兵役和到外地就学等原因户籍未在本市的应提供派出所证明。
③所在单位开具的收入和住房分配情况证明。
④拥有的房产及现居住住房的权属、合同等证明材料。
⑤拥有汽车的,应提供汽车行驶证等证明材料。
⑥投资办企业的,应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股东证明材料。
⑦属于残疾、优抚对象、军烈属、低保家庭的,应提供相关证件或相应证明材料。
⑧其它相关材料。
18、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的申请和分配主要程序有哪些?答: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的申请和分配程序:申请人携带户口簿和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居委会领取申请表→提交申请→户籍所在地居委会登记、发轮候号码→居委会组织调查、资格审查并公示7日→街道办审核→区民政局审核租金补助金标准→市公房管理中心复核→市国土房产局审批并组织公示15日→符合条件的约谈并选房→签订《选房意向书》或《选房确认书》→在规定时间内与市公房中心签订租赁合同→与区民政局签订租金补助合同→市公房中心开具《入住通知单》→到房屋所在地相关部门办理入住手续。
19、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的家庭收入控制标准是多少?答:申请承租社会保障性租赁房家庭收入的应低于中低收入家庭标准,2006年政府公布的我市中低收入家庭年收入标准为:3人及以下户5万元,4-5人户6万元,5人以上户7万元。
20、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的家庭资产控制标准是多少?答:申请承租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的家庭资产控制标准为中低收入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4倍以下。
2006年我市中低收入家庭的资产控制标准为:3人及以下户家庭资产在20万元以下,4-5人户家庭资产在24万元以下,5人以上户庭资产在28万元以下。
家庭资产主要包括房产、汽车、有价证券、投资(含股份)、存款(含现金和借出款)等。
21、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对住房面积的限制是多少?答:申请人家庭必须是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
2006年我市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的住房控制标准为: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2平方米。
22、社会保障性租赁房如何办理申请登记?答:申请人填写《厦门市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申请表》,并持须提供的申请材料向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由居委会受理登记、发轮候号码。
23、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户籍不在同一居委会的如何申请和调查?答:申请人户籍与共同申请人户籍不在同一居委会的,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提出申请,分别由户籍所在地居委会组织调查、公示并出具调查意见,送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委会进行资格审查。
24、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不在户籍所在地居住的如何申请和调查?答: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不在户籍所在地居住的,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提出申请,由实际居住地居委会组织调查、公示并出具调查意见,送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委会进行资格审查。
25、对申请人填报《厦门市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申请表》和提供的相关信息证明材料有哪些要求?答:填报《厦门市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申请表》和提供相关信息证明材料有以下要求:①申请人要如实逐项填报《厦门市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好表格的内容,并保证填写内容真实,不弄虚作假。
②如实提供相关信息证明材料,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
③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必须作出承诺并本人签字。
26、社会保障性租赁房如何轮候配租?答:首批申请的轮候号码不以提交申请的时间顺序产生,按以下程序公开进行并确定:①市国土房产局公布首批受理申请的截止时间。
②截止时间到即停止受理首批申请,市公房管理中心关闭登记系统并统计。
③市国土房产局会同监察、公证等部门,对首批申请对象以计算机系统随机排序的方式确定申请人的轮候号码并公示。
首批受理申请的轮候号码确定以后,长期有效并不得更改。
在此以后的轮候号码,按申请人提交申请时间的先后顺序,从首批受理申请的轮候号码的最大号数往下续接。
27、哪些对象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可以优先配租?答:社会保障性租赁房实行分类轮候配租制度,孤寡、残疾、优抚对象、军烈属等可单列轮候,优先配租。
28、轮候期间申请人申请条件发生变化的应如何办理变更?答:轮候期间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收入、人口、资产、住房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的,应主动向原提交申请的居委会提出变更登记,并按规定程序重新审核资格条件和租金补助标准。
29、符合条件并轮候入围的申请人如何选房?答:市公房管理中心按轮候号顺序约谈并提供三次挑选住房机会,申请人根据自身需求和房源情况自行选房,选定房屋后签订《选房确认书》。
申请人拒绝选房,或三次选房不能选定,或签订《选房确认书》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申请资格,但可重新申请。
30、社会保障性租赁房获得批准后需要签订哪些合同?答:由申请人与市公房管理中心签订《厦门市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租赁合同》,与户籍所在地区民政局签订《厦门市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租金补助合同》。
31、社会保障性租赁房获批准后如何办理入住手续?答:申请人签订合同后,应办理银行租金代扣账户,并持市公房管理中心开具的《入住通知单》到房屋所在地相关管理部门办理入住手续。
32、社会保障性租赁房对户型的配租有什么规定?答:社会保障性租赁房配租户型原则:①1人户配租一房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