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执行面临的困难问题及建议
耕地保护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措施

耕地保护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措施一、问题描述耕地是国家的粮食安全的基础,也是农村经济的命脉。
然而,当前我国耕地保护工作仍面临着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主要包括:1. 土地占用过多: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许多大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需要大量土地用于工业建设和城市扩张,这导致大量耕地被占用,给耕地保护带来了重大挑战。
2. 不规范用地行为:在一些地方,存在不少违法用地行为,将耕地转为非农用地,甚至私搭乱建,严重侵害了农民的利益,也对耕地保护造成了严重威胁。
3. 水土流失加剧:由于不合理的农业生产方式和不当的土地利用,导致水土流失加剧,耕地质量持续下降,给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带来了严重影响。
二、问题原因剖析1. 发展思路不够明确:在一些地方,还存在一定程度上“重工业、轻农业”的发展思路,高度重视城市建设和工业发展,而对农业发展和耕地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导致耕地被大规模占用。
2. 法律监管不力:当前的耕地保护法律体系还不够完善,法律条款不够严格,对违法用地行为的监管力度不够大,缺乏有效的处罚措施,导致一些不法分子有机可乘。
3. 农业生产方式偏重数量增长:长期以来,我国农业发展主要追求数量增长,忽视了质量和可持续性。
这导致了过度耕作、过度施肥等不当农业生产方式,不仅耗损了土地资源,也对环境造成了污染。
三、建议措施为了解决上述问题,保护农田耕地、促进可持续农业发展,以下是一些重要的建议措施:1. 加强规划管理:加强对土地资源的科学评估和规划,制定合理的土地利用政策。
明确耕地保护的范围和界限,限制非农建设用地的占用,合理划定城乡建设边界,切实提高耕地保护的意识和水平。
2. 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土地管理监管,完善耕地保护法律法规体系,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行为,加大执法力度,对占用耕地和破坏耕地的违法行为进行严惩,确保法律的严肃性和威慑力。
3. 推动农业转型:倡导农业可持续发展,推广绿色农业技术和循环农业模式,减少农药和化肥的使用,保护土壤质量。
耕地占补平衡政策落实的现实困境与完善对策

耕地占补平衡政策落实的现实困境与完善对策目前,以县为单位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政策的途径存在“占优补劣”、过分依赖土地开发、补充耕地后期管护缺失、违背自然规律的过度开发、“易地占补”难以监管等诸多现实困境,应围绕回归建设用地单位的耕地占补平衡责任主体和国土部门行使耕地保护监管本位职能这一核心,以所占耕地产能为依据,按照阶梯费率形成的耕地复垦费来倒逼用地单位加强耕地保护,同时,把土地整治作为耕地补充的实施平台,通过加强对土地整治效果的监督、确保耕地产能的占补平衡来体现国土部门对耕地占补平衡政策落实的监管职能。
标签:耕地占补平衡;政策落实;现实困境;完善对策一、引言面对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确实保护耕地资源、保障粮食安全是我国的基本战略需求,耕地占补平衡是落实耕地保护战略的一个基本政策,自1997年中央首次提出实行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挂钩的政策后,该政策内容在实施之中不断得到完善,并由“先占后补”“边占边补”发展为现在的“先补后占、占水田补水田”,强调要在数量和质量上实现占补平衡。
耕地占补平衡政策作为建设占用耕地的重要补救手段,在我国耕地保护中发挥出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不仅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建设对耕地的占用,也作为我国土地管理上的一次深刻变革,在观念上逐渐强化着人们的耕地保护意识。
“三分政策、七分落实”,目前耕地占补平衡在具体实施中却发生了异化,主要以县为单位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政策的实施途径,多停留在耕地数量上占补的平衡,“占优补劣”现象普遍,难以有效地抑制建设对优质耕地的占用,导致我国耕地总体质量存在下降趋势,完善耕地占补平衡政策及其实施途径,切实落实“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政策的社会呼声日益高涨。
因此,系统分析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实施中的种种现实困境,进而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对完善耕地占补平衡政策及其实现途径具有积极意义。
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实施中的现实困境耕地占补平衡政策的设计初衷是要通过增加占用耕地的建设成本,倒逼建设主体尽量不占或少占用耕地,但在实际落实中,建设用地单位并不直接承担耕地的补充任务,而多是象征性地交纳一定的复垦费,具体耕地补充责任通常由县级政府承担,并最终落实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办法面临的困难问题及建议

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办法面临的困难问题及建议
(一)耕地后备资源不足。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各行各业加大了建设力度,对建设用地需求与日俱增,补充耕地数量难度加大,当前耕地后备资源匮乏,可开发补充耕地的未利用地十分有限。
经过前些年的开发补充,全县除不宜开发利用的河流水面、内陆滩涂、沿海滩涂以及受自然淡水资源、湿地保护区及城市周边建设条件限制外,可开发利用的很少,在生态环境和耕地质量保证上也凸现不足,因此耕地数量和质量“占补平衡”难度日益加大。
(二)补充耕地质量难保障。
当前,以补充耕地为目的的土地整治项目或多或少存在重建轻管的现象,耕地质量很难达标,为占补平衡带来诸多困难。
由于土地肥力差,产出少,项目建设完成后,群众耕种意愿不高,甚至出现荒芜的情况。
针对以上问题,基层建议:一是建议划拨专项资金,对现有的劣质、等级低的耕地,通过回填耕作层表土,增施有机肥料或者采用生物培肥技术,改善土壤耕作层表土的养分含量等农业生产条件,提高耕地质量。
二是拓宽补充耕地途径,除耕地开垦费外,其他财政资金、社会资金等投入产生的耕地,增减挂钩、土地复垦产生的耕地,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产生的耕地等均可用于占补平衡。
三是实施田、水、路、林、村土地综合整治,通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增加有效耕地。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执行面临的困难问题及建议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执行面临的困难问题及建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执行面临的困难问题及建议2016年5月,财政部、农业部下发《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财农〔2016〕26号),自2016年起我国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将农业“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目标调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调查结果显示,当前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执行仍面临两方面问题,亟待关注。
(一)补贴标准偏低,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作用有限。
农业补贴是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自2004年起,国家先后实施了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等三项补贴政策,对于促进粮食生产和农民增收、推动农业农村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16年5月,财政部、农业部印发《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财农〔2016〕26号),将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但是,随着种粮成本的不断上升,当前种粮补贴相对偏低,自2015年以来,一直执行每亩125元的标准,不足以调动和保护农民种粮的积极性。
虽然近年来粮食价格有所回升,但种植成本逐年上升,农业生产效益仍然较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对调度农民种粮的积极性的作用还非常有限。
(二)粮食种植面积变化大,补贴资金按基数分配,导致基层资金缺口大、财政压力大。
《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财农〔2016〕26号)指出,“中央财政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按照耕地面积、粮食产量、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等因素测算切块到省级财政,由各省份结合本地实际确定补贴对象、补贴方式和补贴标准。
”省里将以2015年各市核定的小麦种植面积测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规模,并作为基数分配以后年度补贴资金,由各市包干使用。
各市年度补贴资金如有不足,由地方统筹解决。
对本来财政薄弱的县区来说,资金压力较大。
基层反映: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制度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基层反映: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制度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今天,好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篇关于《基层反映: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制度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范文,供大家在撰写基层反映、社情民意或问题转报时参考使用!正文如下: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已在全国推行近两年,基层反映文件规定和实际操作中补贴发放大多未与地力保护的具体措施挂钩,导致现行补贴政策在保护地力方面发挥的实际作用非常有限。
财政部、农业部在《关于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的指导意见》(财农〔20XX〕31号)中指出:“享受补贴的农民要做到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要调动农民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意识,主动保护地力,鼓励秸秆还田,不露天焚烧。
”《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财农〔20XX〕26号)规定:“将农业‘三项补贴’中直接发放给农民的补贴与耕地地力保护挂钩,明确撂荒地、改变用途等耕地不纳入补贴范围,鼓励农民秸秆还田,不露天焚烧,主动保护耕地地力,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意识,实现藏粮于地……鼓励各地创新方式方法,以绿色生态为导向,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引导农民综合采取秸秆还田、深松整地、减少化肥农药用量、施用有机肥等措施,切实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自觉提升耕地地力。
”从中央的规定可以看出,一方面,中央制定的方案实际上只是指明了利用补贴政策保护耕地地力所要达到的中介目标,却缺乏能够有效实现中介目标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手段和方式,因而仅仅只是方向性的、原则性的;另一方面,从“鼓励各地创新方式方法”的提法看,可以说中央将制定具体操作方案的权力下放到了地方。
从各省政策看,不管是省级层面的规定,还是地市级、区县级、乡镇一级的规定,在多数地方,几乎是完全“复制—粘贴”中央的规定,包含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内容的文件的特点与中央相同,也同样未将补贴发放与地力保护的具体措施挂钩。
具体表现在:有的地方完全没有与地力保护有关的内容;有的规定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不得享受补贴则要求过低;有的保护地力的具体措施仅局限于秸秆处理方面;有的完全没有指明保护地力的具体措施,只是规定“享受补贴的农民要做到地力不降低”,这种要求太过笼统和模糊,这种名义上的补贴发放与地力要求挂钩在实践中难免演变为脱钩。
耕地占补平衡政策实施困境以及如何突围

“在耕地占补平衡上玩虚的是很危险的,总有一天会出事。
”耕地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
我国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其中耕地占补平衡政策是依据我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破解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与耕地保护矛盾、确保耕地总量实现动态平衡的重要举措。
耕地占补平衡政策对于守住耕地资源底线、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物质基础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耕地非农化需求日益增长,地方在实施耕地占补平衡政策过程中逐渐出现补充数量不到位、补充质量不到位问题。
有调研发现,当前多地存在“好地搞建设、劣地搞农业”“种草种树不种粮,基本农田为他用”“数据失真打架,制度缺失监管弱”等典型问题。
“在耕地占补平衡上玩虚的是很危险的,总有一天会出事。
”现行的耕地数量平衡已经在理论解释、信息获取、实施监管、工程技术等多方面远远滞后于实践管理需求。
如何科学认知耕地占补平衡政策,以科技创新为引领完善政策体系并强化监督实施,已成为我国耕地保护制度转型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也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经济安全、资源安全的重大战略需求。
1耕地占补平衡政策实施存在多重严峻挑战单一目标的耕地数量平衡导致优质耕地快速流失2001—2015 年,全国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面积达 6000 多万亩,超过同期建设占用和自然灾害损毁耕地面积之和。
客观来说,耕地占补平衡政策在控占、制补方面取得了一定的积极效果;但是,在执行过程中由于优质耕地大多靠近城镇边缘,无力对抗城镇的蔓延进程;而补充耕地往往相对偏远、配套设施不完善、水土条件差,其质量普遍低于被占用耕地,耕地边际化问题突出。
地方占而不补、占多补少、占优补劣、占整补零、占水田补旱地等异化现象由点及面、普遍存在,特别是花了很大代价建成的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农田、永久基本农田也被成片占用。
作为快速发展的代价,已经损失的优质耕地难以重建,因此单纯依靠数量平衡难以阻断优质耕地继续流失。
耕地“红线”不仅是数量上的,而且是质量上的。
耕地保护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措施 (2)
耕地保护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措施一、问题概述耕地作为农业生产的基础,对于维持国家粮食安全和农村经济发展至关重要。
然而,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经济发展的日益增长,我国耕地保护面临诸多问题。
本文将从耕地面积减少、耕地质量下降和土地管理不规范三个方面分析目前耕地保护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措施。
二、耕地面积减少的问题及建议措施1.问题描述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量农用地被改变用途,导致耕地面积不断减少。
土地流失和非农业建设的不适当占用使得农业用地不能正常得到利用,给耕地保护带来了严重威胁。
2.建议措施为了解决耕地面积减少的问题,应采取以下措施:(1)加强土地利用规划,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用地的占用,合理规划城市扩张的方向和规模。
(2)加强对农用地的保护,建立健全的农地保护制度,确保有效利用耕地资源。
(3)推动土地整治工作,对于流失的农地进行修复,恢复其农业生产功能。
三、耕地质量下降的问题及建议措施1.问题描述耕地质量下降是耕地保护的重要问题之一。
土地退化、重金属污染、农药残留等因素导致耕地质量持续下降,给农业生产和农民健康带来威胁。
2.建议措施为了解决耕地质量下降的问题,应采取以下措施:(1)加强土壤环境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排查耕地污染问题,采取措施修复土壤,恢复耕地的生产力。
(2)推广有机农业和绿色种植技术,减少化肥农药的使用,降低对土壤和农产品的污染。
(3)加大对农民的培训力度,提高他们对土地保护的意识和技术水平,正确使用农药和化肥,合理利用土壤资源。
四、土地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及建议措施1.问题描述存在一些地方性政府对土地管理和监督不力的问题,导致乱占耕地、随意开发、违规征地等行为屡禁不止,严重损害了耕地的保护利用。
2.建议措施为了解决土地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应采取以下措施:(1)严格落实土地用途审批制度,对违法占用耕地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依法追究责任。
(2)加强土地执法力度,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耕地保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耕地保护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耕地保护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耕地保护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生态环境的重要措施,但在实践中存在一些问题。
本文将从政策、管理和技术等方面探讨这些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一、政策问题1.缺乏长期稳定的耕地保护政策。
目前,耕地保护政策多为临时性政策,缺乏长期稳定性,难以形成长效机制。
建议:制定长期稳定的耕地保护政策,明确政策目标和保护措施,确保政策的可持续性和有效性。
2.政策执行不到位。
一些地方政府在耕地保护方面缺乏有效的执行力度,导致耕地保护政策难以落实。
建议:加强政策执行力度,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确保政策的有效执行。
二、管理问题1.耕地占用审批不严格。
一些地方政府在耕地占用审批方面存在不严格的情况,导致耕地资源浪费和环境破坏。
建议:加强耕地占用审批的管理,严格执行耕地占用审批制度,确保耕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2.耕地保护监管不到位。
一些地方政府在耕地保护监管方面存在不到位的情况,导致耕地资源的破坏和浪费。
建议:加强耕地保护监管,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加强对耕地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三、技术问题1.耕地利用效率低。
一些地方农民在耕地利用方面存在技术不足的情况,导致耕地利用效率低下。
建议:加强农民的技术培训,提高农民的耕作技术水平,提高耕地利用效率。
2.耕地保护技术不足。
一些地方在耕地保护技术方面存在不足,导致耕地资源的破坏和浪费。
建议:加强耕地保护技术的研究和推广,提高耕地保护技术水平,保护和利用好耕地资源。
综上所述,耕地保护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政策、管理和技术方面。
为了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生态环境,我们需要加强耕地保护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加强耕地保护的管理和监管,提高农民的耕作技术水平,加强耕地保护技术的研究和推广。
只有这样,才能保护好我们的耕地资源,保障国家的粮食安全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基层反映: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制度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基层反映: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制度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今天,好范文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篇关于《基层反映: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制度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范文,供大家在撰写基层反映、社情民意或问题转报时参考使用!正文如下: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已在全国推行近两年,基层反映文件规定和实际操作中补贴发放大多未与地力保护的具体措施挂钩,导致现行补贴政策在保护地力方面发挥的实际作用非常有限。
财政部、农业部在《关于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的指导意见》(财农〔####〕##号)中指出:“享受补贴的农民要做到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要调动农民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意识,主动保护地力,鼓励秸秆还田,不露天焚烧。
”《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财农〔2016〕##号)规定:“将农业‘三项补贴’中直接发放给农民的补贴与耕地地力保护挂钩,明确撂荒地、改变用途等耕地不纳入补贴范围,鼓励农民秸秆还田,不露天焚烧,主动保护耕地地力,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意识,实现藏粮于地……鼓励各地创新方式方法,以绿色生态为导向,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引导农民综合采取秸秆还田、深松整地、减少化肥农药用量、施用有机肥等措施,切实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自觉提升耕地地力。
”从中央的规定可以看出,一方面,中央制定的方案实际上只是指明了利用补贴政策保护耕地地力所要达到的中介目标,却缺乏能够有效实现中介目标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手段和方式,因而仅仅只是方向性的、原则性的;另一方面,从“鼓励各地创新方式方法”的提法看,可以说中央将制定具体操作方案的权力下放到了地方。
从各省政策看,不管是省级层面的规定,还是地市级、区县级、乡镇一级的规定,在多数地方,几乎是完全“复制—粘贴”中央的规定,包含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内容的文件的特点与中央相同,也同样未将补贴发放与地力保护的具体措施挂钩。
具体表现在:有的地方完全没有与地力保护有关的内容;有的规定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不得享受补贴则要求过低;有的保护地力的具体措施仅局限于秸秆处理方面;有的完全没有指明保护地力的具体措施,只是规定“享受补贴的农民要做到地力不降低”,这种要求太过笼统和模糊,这种名义上的补贴发放与地力要求挂钩在实践中难免演变为脱钩。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中的问题和建议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中的问题和建议
篇幅有限,以下只是摘要: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是地方政府积极发挥其在保护耕地、维护粮食安全方面的作用,利用财政补贴的形式,向耕地地力维护者发放补贴,以激励他们维护耕地地力。
然而,随着耕地地力补贴的实施,也遇到了诸多问题。
首先,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供给方式存在很大问题,许多地方政府不公平地分配资金,使收入落差较大的农民成为贫困人口。
其次,补贴发放机制存在很多漏洞,补贴未能及时到达相关人员的手中,这让农民无法获得足够的补贴,也损害了国家的利益。
此外,补贴金额远远不足以激励农民继续在耕地地力的维护上花费精力,导致耕地地力的破坏和退化。
基于以上问题,提出以下建议,一是采取更加公平合理的资金分配方式,提高补贴质量,拓展补贴资源;二是建立完善的信息服务体系,确保补贴及时准确地发放到相关人员手中;三是提高补贴标准,使补贴对农民的激励力量更加强大;四是制定全面的耕地地力管理规定,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以实现耕地地力的有效维护。
- 1 -。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执行面临的困难问题及建议
2016年5月,财政部、农业部下发《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财农〔2016〕26号),自2016年起我国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将农业“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目标调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调查结果显示,当前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执行仍面临两方面问题,亟待关注。
(一)补贴标准偏低,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作用有限。
农业补贴是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自2004年起,国家先后实施了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等三项补贴政策,对于促进粮食生产和农民增收、推动农业农村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16年5月,财政部、农业部印发《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财农〔2016〕26号),将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但是,随着种粮成本的不断上升,当前种粮补贴相对偏低,自2015年以来,一直执行每亩125元的标准,不足以调动和保护农民种粮的积极性。
虽然近年来粮食价格有所回升,但种植成本逐年上升,农业生产效益仍然较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对调度农民种粮的积极性的作用还非常有限。
(二)粮食种植面积变化大,补贴资金按基数分配,导致基层资金缺口大、财政压力大。
《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全面
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财农〔2016〕26号)指出,“中央财政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按照耕地面积、粮食产量、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等因素测算切块到省级财政,由各省份结合本地实际确定补贴对象、补贴方式和补贴标准。
”省里将以2015年各市核定的小麦种植面积测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规模,并作为基数分配以后年度补贴资金,由各市包干使用。
各市年度补贴资金如有不足,由地方统筹解决。
对本来财政薄弱的县区来说,资金压力较大。
针对以上问题,基层建议:一是建立农业补贴保障机制,各级财政加大对农补的投入,补贴资金实行专项管理,确保逐步提高补贴标准。
二是建议上级财政按照小麦实际种植面积拨付补贴资金,以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