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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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资金下达有关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资金下达有关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资金下达有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9.02•【字号】沪农委〔2024〕270号•【施行日期】2024.09.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正文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资金下达有关工作的通知各涉农区农业农村委,市有关单位: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3〕87号)、《关于下达2024年粮油生产保障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4〕11号)》和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上海市农业绿色生产补贴管理细则的通知》(沪农委规〔2022〕6号)的要求,现就做好2024年全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资金下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补贴对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粮食)对象是在本市范围内从事粮食生产的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和其他农业经营主体。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油菜大豆)对象是种植规模50亩以上且承担全市油菜、大豆任务的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和其他农业经营主体。

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补贴对象是市属农业企业。

绿色种养循环试点试验、检(监)测资金对象是承担农业农村部2024年绿色种养循环试点任务的区和光明食品集团。

二、补贴标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行中央财政和市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粮食)根据水稻种植面积,市级财政(含中央财政)按每亩260元标准下达到各涉农区和有关单位;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油菜大豆)根据下达任务指标,市级财政(含中央财政)按每亩油菜150元、大豆300元标准下达到承担生产任务区和单位。

市属农业企业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按绿肥、深耕实际面积每亩分别补贴75元和50元,有机肥使用、绿色防控技术应用等水稻绿色生产技术应用,根据水稻种植面积每亩补贴15元,且按照基础因素和考核因素进行分配;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按年度实际回收处理数量每吨补贴6000元。

四川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

四川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

四川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一、补贴对象1. 补贴对象为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且按法定要求承包期内无合法耕种土地的耕地户主,具体包括农民家庭、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生产者。

2. 对于历史上已经进行流转的耕地,仍应按照原签订的合同约定补贴给原承包户主。

对于已享受过政府其他补贴,包括直接补贴和间接补贴的耕地,仍应按照原签订的合同约定补贴给原承包户主。

二、补贴标准1. 补贴标准以当年实际种地农民为补贴对象,以当年实际耕地面积为依据,按照不同的地力条件、种植作物类型及重要程度等因素综合确定补贴标准。

2. 每年度补贴标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原则上每年度调整一次。

3. 补贴标准不得低于当年全省统一确定的最低补贴标准。

三、补贴发放方式1. 采取“一卡(折)通”方式直接将补贴资金发放给农户。

对于已实行“一卡通”统发的县(市、区),在完成上年补贴面积核实、补贴资金测算后,由县级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一次性划入各代发银行,各代发银行在收到划入的补贴资金后,在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全部发放到户。

未实行“一卡通”统发的县(市、区),应在本年度内启动实施“一卡通”统发工作,实行“一卡通”统发的县(市、区),在完成上年补贴面积核实、补贴资金测算后,由县级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一次性划入各代发银行,各代发银行在收到划入的补贴资金后,在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全部发放到户。

同时将兑付花名册交县级农业部门备案。

兑付花名册应包括户主姓名、身份证号码、补贴金额等基本信息。

2. 对于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其种植的耕地由其自主确定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并负责组织兑付。

3. 对于村集体耕地,由村委会负责组织农户申报登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核实汇总并公示,县级农业部门负责审核把关,县级财政部门负责兑付。

4. 对于村集体机动耕地,原则上应采取“一卡(折)通”方式直接将补贴资金发放给拥有该机动耕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

对已实行“一卡通”统发的县(市、区),在完成上年机动耕地核实、补贴资金测算后,由县级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一次性划入各代发银行,各代发银行在收到划入的补贴资金后,在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全部发放到户。

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总结

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总结

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总结一、引言在现代农业发展过程中,耕地地力的保护和提升是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环节之一。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旨在引导农民科学耕种,合理利用农业资源,保护和提升耕地地力,提高农业生产效益。

本文将对____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进行总结分析,以评估政策的效果和问题。

二、政策概述____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主要包括耕地保护补贴标准、申领程序、资金来源和使用等方面。

1. 耕地保护补贴标准____年耕地保护补贴标准按照耕地质量等级划分,对不同等级的耕地给予不同的保护补贴。

高等级的耕地将给予更高的补贴标准,以鼓励农民保护和优化高质量耕地。

2. 申领程序农民可以通过农业部门或相关农业协会进行耕地保护补贴的申领。

申领程序相对简化,提高了农民的申领效率。

3. 资金来源和使用耕地保护补贴资金主要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

资金使用主要用于耕地保护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农业机械的更新和购置、农业科技研发等方面。

三、政策效果评估____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的实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耕地保护意识提升通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的实施,农民对耕地保护的重要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保护意识得到了提升。

农民开始注重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减少耕地过度开垦的现象,有效避免了土地的质量下降。

2. 耕地质量改善通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的推动,农民开始采用科学耕作技术,注重土壤有机质的积累,合理施用农业肥料,减少化学农药的使用,使得部分耕地的质量得到了改善。

农田的产能有所提高,为农民增加了收入。

3. 农业生产效益提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的实施使得部分农民的生产效益得到了提升。

通过合理利用耕地资源和科学耕作技术,农民的农田产量和品质得到了改善,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增强,农民的经济收益提高。

四、政策问题与展望尽管____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

1. 补贴标准差异过大现行的耕地保护补贴标准根据耕地质量等级划分,导致了农民之间的补贴差异较大。

四川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

四川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

四川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
四川省对于耕地地力保护的补贴标准如下:
1. 大面积农用地的补贴标准:根据土地的地力等级进行分类,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地力。

其中,一级地力补贴标准最高,四级地力补贴标准最低。

具体标准如下:
- 一级地力:每亩每年补贴100元;
- 二级地力:每亩每年补贴80元;
- 三级地力:每亩每年补贴60元;
- 四级地力:每亩每年补贴40元。

2. 小面积农用地的补贴标准:面积小于50亩的农用地,补贴标准为每亩每年50元。

3. 特殊农用地的补贴标准:对于特殊的农用地,如重要农产品产地、经济作物基地、特色农产品示范区等,补贴标准可以适当提高。

以上是四川省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一般标准,具体的补贴政策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变化。

其它相关的具体政策和标准,可以参考四川省相关部门发布的文件和公告。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兑付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兑付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兑付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9.05.28•【字号】陕农计财〔2019〕65号•【施行日期】2019.05.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耕地占用税正文陕西省农业农村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兑付工作的通知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农业)、财政局,杨凌示范区现代农业和乡村发展局、财政局,韩城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西咸新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为扎实做好农业“三项补贴”改革贯彻落实工作,根据《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财农〔2016〕26号)、《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农业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财办农〔2016〕75号)精神,结合近年来我省“三项补贴”改革工作实施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完成情况,现就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兑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依据鉴于目前我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已基本完成,按照陕财办农〔2016〕75号文件精神,从2019年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面积为基准。

对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面积中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以及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的耕地、非农业(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能给予补贴。

严禁将不符合享受补贴条件的对象、面积纳入补贴范围。

二、补贴对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原则上向全省拥有承包经营权的种地农民发放。

三、补贴标准根据全省耕地地力情况,结合区域复种指数、单位面积、粮食增产水平等因素综合测算,关中、陕南和陕北三个区域的补贴分别按照1.4、1.2和1.0计算。

按照全省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面积、补贴资金总量以及补贴系数测算,综合考虑各地区资金实际兑付情况,从2019年起,关中、陕南和陕北亩补贴标准暂按70元、60元和50元执行。

2019三农补贴新政策

2019三农补贴新政策

2019三农补贴新政策1、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

补贴形式:补贴资金通过』卡(折)通”等形式直接兑现到户。

补贴条件:具体补贴依据、补贴条件、补贴标准由各省(区、市)继续按照〈〈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全面推开农业兰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财农〔2016〕26号)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具体确定,要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确保广大农民直接受益。

补贴方式:鼓励各省(区、市)创新方式方法,以绿色生态为导向,将补贴发放与耕地保护责任挂钩,引导农民提升耕地地力。

2、农机购置补贴补贴范围:中央财政资金全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15大类42个小类137个品目,实行补贴范围内机具敞开补贴。

补贴对象: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3、生产者补贴区域范围:在辽宁、吉林、黑龙江和内蒙古实施玉米及大豆生产者补贴。

补贴形式:补贴资金采取』卡(折)通”等形式兑付给生产者。

补贴条件:具体补贴范围、补贴依据、补贴标准由各省(区)人民政府按照中央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具体确定,但大豆补贴标准要高于玉米。

鼓励各省(区)将补贴资金向优势产区集中。

补贴方式:为推动稻谷最低收购价改革,保护种粮农民收益,在相关稻谷主产省份实施稻谷补贴,中央财政将一定数额补贴资金拨付到省,由有关省份制定具体补贴实施方案。

4、棉花目标价格补贴区域范围:继续在新疆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实施棉花目标价格补贴政策。

棉花目标价格:三年一定,2017—2019年为每吨18600元。

补贴形式:补贴资金采取』卡(折)通”等形式直接兑付给棉花实际种植者。

二、农业补贴农业补贴是指一国政府对本国农业支持与保护政策体系中最主要、最常用的政策工具,是政府对农业生产、流通和贸易进行的转移支付。

WTO框架下的农业补贴是指针对于国内农业生产及农产品的综合支持。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耕地保护补贴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中府办〔2019〕1号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耕地保护补贴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中府办〔2019〕1号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耕地保护补贴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正文:----------------------------------------------------------------------------------------------------------------------------------------------------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耕地保护补贴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中府办〔2019〕1号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中山市耕地保护补贴实施办法(修订)》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自然资源局反映。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1月22日中山市耕地保护补贴实施办法(修订)第一条为切实保护耕地,保障承担耕地保护任务者利益,确保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广东省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条例》、《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关于建立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制度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2〕98号)、《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中府〔2018〕1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市耕地保护责任主体是各镇政府(含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区办事处,下同),实行保护责任与财政补贴挂钩制度。

耕地土地所有权单位及其所属村(居)委会、镇政府必须明确责任,严格保护,落实以下工作:(一)依法保护和管理耕地;(二)依法在耕地内进行耕作和种植等农业生产;(三)落实本级财政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补贴资金;(四)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各级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护补贴资金;(五)按照规定签订耕地保护责任书或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

第三条本办法确定的耕地保护补贴范围,是指中山市各镇区每年度土地利用调查所核定的耕地范围,包括划入基本农田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以外的其他耕地。

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9〕46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及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田建设补助资金是指中央财政为支持稳定和优化农田布局,全面提升农田质量而安排用于农田相关工程建设的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农田,是指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于农产品生产的耕地。

第四条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由财政部会同农业农村部共同管理,按照“政策目标明确、分配办法科学、支出方向协调、绩效结果导向”的原则分配、使用和管理。

农田建设补助资金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定期开展评估。

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实施期限至2022年。

期满后,财政部会同农业农村部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及农田建设形势需要等进行评估,根据评估后结果再作调整。

第五条财政部负责制定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分配标准、中期财政规划和年度预算编制、分配及下达预算,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

农业农村部负责农田建设规划编制,指导、推动和监督开展农田建设工作,下达年度工作任务清单,研究提出资金分配建议方案,会同财政部做好绩效目标制定、绩效监控和评价等工作。

第六条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共同承担农田建设支出责任,地方各级财政应当安排必要的资金投入农田建设,列入本级政府预算, 坚持差别化分担,省级对贫困地区承担更多支出责任。

鼓励经济发达地区在国家补助基础上,兼顾各级财政承受能力和政府债务风险防控要求,地方财政筹集投入更多资金,提高项目建设水平。

第二章资金支出范围第七条鼓励项目受益对象和农村集体筹资投劳进行投入。

鼓励采取投资补助、贴息等形式,吸引社会资金投入。

第八条农田建设补助资金优先扶持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

农田建设以农民为受益主体,扶持对象包括小农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以及涉农企业与单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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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标准
根据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19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基础信息核实录入及公示工作的通知》(冀财农[2019]37号)、《关于拨付2019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通知》(冀财农[2019]71号)和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19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基础信息核实录入及公示工作的通知》、《武邑县2019年农业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依据各村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的申报,通过各乡镇补贴面积的采集、基础数据录入;农业农村局对补贴面积的核实,我县2019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共计663702.08亩。

2019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下达我县6252万元,经测算,2019年补贴标准为94.20元/亩,发放补贴资金62520735.93元(含上年结余资金735.93元)。

武邑县财政局 2019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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