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师风管理制度、十条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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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师德师风十条禁令

教育部师德师风十条禁令

教育部师德师风十条禁令
一、背离教书育人初心
教师作为育人工作者,应当恪守教书育人的初心,不得因私利或个人情绪影响教学质量,师生关系应该建立在互相尊重和信任的基础上。

二、违规收受礼品贿赂
教师应当保持廉洁自律,不得违规收受学生或家长的礼品、贿赂。

应当坚持为人师表的原则,做到清正廉洁,以身作则。

三、私自招揽补课生源
教师不得私自招揽补课生源,不得利用教学资源开设私教课程,影响正常学校教学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

四、混淆工作和家庭
教师应当在工作和家庭之间保持合理的平衡,不得因工作原因疏于家庭责任或因家庭原因影响工作表现。

五、虐待学生
教师不得以打骂、体罚或虐待学生的方式处理纠纷或管理教学,应当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以温和、关爱的方式教育学生。

六、传播不良信息
教师不得传播谣言或不良信息,不得在课堂或社交媒体上发布不当言论,应当注重言行举止,以身作则,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七、违反校园纪律
教师应当尊重学校的管理制度和纪律规定,不得违规吸烟、饮酒或违反其他规章制度,应当自觉遵守校园秩序。

八、擅自变更教学内容
教师应当遵守教学计划,不得擅自变更教学内容或教学方式,应当尊重学科知识的规律和学生的学习需求,确保教学质量。

九、与学生建立不正当关系
教师不得与未成年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或侵害学生权益,应当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

十、不尊重同行和管理者
教师应当尊重同行和管理者,不得恶语相向、内斗挑拨,应当团结同事、合作共事,共同营造和谐的校园氛围。

以上十项禁令是教育部对师德师风的要求,教师应当认真遵守,不断提升自身修养和专业素养,为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教师队伍师德师风建设的十条禁令

教师队伍师德师风建设的十条禁令

教师队伍师德师风建设的十条禁令
1.不得有不端行为和不良习惯,如抽烟、喝酒、赌博、吸毒等。

2.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搜刮或向学生借贷或要求学生购买自己或朋友业务的产品或参与自己或朋友的商业活动。

3.不得以评优评先、晋升职称、推荐获奖为条件,向学生收取费用或贿赂。

4.不得对学生进行暴力、侮辱、歧视、性骚扰等行为。

5.不得散布政治、种族、宗教或民族情绪,不得传播错误观念或误导学生。

6.不得随便泄露学生的个人隐私或对学生进行人身攻击。

7.不得妨碍学生的健康成长和个性发展,更不得打击报复不同意见的学生。

8.不得申请或接受任何形式的不当待遇或好处,如礼品、旅游、接待等。

9.不得缺勤、迟到、早退,更不得捏造考勤记录,影响教学质量。

10.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违法违纪,对学校、学生、同事、教育系统等工作单位名誉造成影响,更不得从事在校内外任何危害师德师风的行为。

师德师风十条禁令内容简短概括

师德师风十条禁令内容简短概括

师德师风十条禁令
1.尊师重道:严禁对任何同事或学生出言不逊或不尊重。

2.诚信守约:禁止教师在学术、教学、办事等方面言而无信,不遵守承
诺。

3.课堂管理:严禁在课堂上使用不当言语或行为影响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4.保护学生:绝对不能随意泄露学生个人信息及涉及隐私的内容。

5.严肃纪律:禁止对学生或同事进行任何形式的体罚或歧视。

6.知识靠嘴:不得以虚假或错误信息误导学生或他人。

7.积极创新:不应铺张浪费,应合理安排教学资源,提倡勤俭节约。

8.勤学育人:禁止麻木敷衍,应持续不断学习教育教学知识,不断提高
专业素养。

9.专注教学:不得将个人私事带入工作,以确保工作质量和教学效果。

10.和谐团队:保持良好的师德师风,积极协作,不以权谋私,团结师生
共同进步。

以上十项禁令是师德师风的基本要求,师生共同遵守,努力营造一个和谐、稳
定的教学环境,促进学校的发展与进步。

师德师风教师十条禁令内容

师德师风教师十条禁令内容

师德师风教师十条禁令内容
在教育工作中,教师的道德修养和师德师风至关重要。

为了规范教师的行为,维护教师队伍的形象,以下是教师应当严格遵守的十条禁令内容:
1.不得虐待学生:教师不得对学生使用任何形式的身体或心理虐待,
包括打骂、羞辱、侮辱等行为。

2.不得搞权色交易:教师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或与学生、家长等进
行任何形式的不正当交往。

3.不得私自收受礼品:教师不得接受或索要学生或家长送礼,更不能
向学生、家长索要任何财物。

4.不得传播错误信息:教师不得在课堂或其他场合传播错误信息,包
括虚假科学理论、伪科学观点等。

5.不得违规补课:教师不得私自安排违规补课活动,更不能要求学生
家长支付额外费用。

6.不得泄露学生隐私:教师不得泄露学生个人信息和家庭情况,保护
学生隐私是教师的职责。

7.不得推诿责任:教师不得推卸自己的责任,应当承担相应的教学责
任和管理责任。

8.不得辱骂同事:教师之间要相互尊重,不得使用侮辱性语言或行为
对待同事。

9.不得私自招生:教师不得私自招生,并应当遵守学校招生政策和流
程。

10.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教师不得从事任何违法活动,要遵守国家法律
法规,做合法守法的良好公民。

以上十条禁令内容是教师在教育工作中必须遵守的基本规范,教师要时刻牢记职责使命,时刻关注自身的言行举止,做一个合格的教育工作者。

师德师风十条禁令内容简短版

师德师风十条禁令内容简短版

师德师风十条禁令内容简短版
1.不得与学生发展不当的个人关系:教师应当保持专业师生关系,不
得涉及情感纠葛或引起矛盾。

2.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教师不得以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包
括索取礼物、接受回扣等。

3.不得诋毁他人:教师应当尊重他人,不得恶语中伤或造谣诽谤他人。

4.不得违背伦理道德:教师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准则,言行举止合乎伦
理。

5.不得泄露学生个人信息:教师必须保护学生隐私,不得随意泄露或
传播学生个人信息。

6.不得私自补课收费:教师不得私自在校外向学生提供补课服务,并
收取费用。

7.不得纵容学生作弊:教师应严肃批评和制止学生作弊行为,维护考
试的公平性。

8.不得歧视学生:教师应平等对待所有学生,不得因种族、性别、宗
教等因素而歧视学生。

9.不得擅自调整课程:教师应按照教学计划开展教学活动,不得擅自
调整或修改课程内容。

10.不得私自处分学生:教师不得私自对学生进行体罚或其他处分措施,
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以上是师德师风十条禁令的简短内容总结,作为教师,遵守这些禁令是维护师
德师风、保障教育质量的基本要求。

师德师风十条禁令内容有哪些题目

师德师风十条禁令内容有哪些题目

师德师风十条禁令内容有哪些
一、不得私自泄露学生个人信息
作为一名教师,不得私自泄露学生的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家庭地址、联系
方式等隐私内容。

尊重学生的隐私是教师应尽的职责。

二、不得擅自打压或歧视学生
教师不得擅自打压或歧视学生,应当平等对待每一位学生,给予他们公正的评
价与待遇。

三、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教师不得利用职权谋取个人私利,不得接受学生或家长的贿赂或礼物,维护教
育公平正义。

四、不得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
教师不得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维护师生之间纯洁的师生关系,确保教育教
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五、不得以个人观点强制灌输学生
教师不得以个人观点强制灌输学生,应当客观公正地传授知识,尊重学生的思
想和感受。

六、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或变相惩罚
教师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或变相惩罚,应通过教育引导等方法纠正学生的错误,不得使用暴力手段。

七、不得诽谤、谩骂学生及家长
教师不得诽谤、谩骂学生及家长,应保持教师的专业素养,用言行树立正面形象。

八、不得违背学校教育规章制度
教师不得违背学校教育规章制度,应当按照学校的管理制度和教学计划进行教
育教学工作。

九、不得私自改变试卷成绩
教师不得私自改变试卷成绩,应根据学生的真实表现公正评分,不得以不正当手段干扰成绩。

十、不得擅自放纵学生违纪行为
教师不得擅自放纵学生的违纪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和纠正学生的不良行为,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念。

以上便是关于师德师风十条禁令的内容,教师作为社会的引路人,应当严格遵守这些禁令,做到以身作则,为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提供良好的教育环境。

教育部师德师风新十条禁令

教育部师德师风新十条禁令

教育部师德师风新十条禁令教育是国家的根本大计,而教育工作者更是承担着培育未来的重要使命。

为了进一步规范教育工作者的师德师风,教育部颁布了新的十条禁令,以求提高教育从业者的素质和形象,为培养学生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师生关系氛围。

一、言行文明教育工作者应以身作则,言行举止要体现出高尚的道德品质,不得随意使用粗俗语言或行为,要给学生及社会各界做出良好示范。

二、尊重学生教育工作者应该尊重学生的人格和尊严,不得有侮辱、歧视学生的言行,要耐心倾听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建立起相互尊重的师生关系。

三、诚信教学教育工作者要诚实守信,不得有弄虚作假、抄袭作业等行为,要将教育教学工作做到实事求是,言传身教。

四、不私德教育工作者不得有不正当的思想和行为,不得涉足与师生关系不当的私人生活应该保持适当距离。

五、严守纪律教育工作者应当严格遵守校规和纪律,不得违章作弊、泄漏试题等违规行为。

六、不得利用职权谋私利教育工作者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个人私利,包括收受礼品、乱收费、收受学生家长贿赂等行为。

七、不得传播错误信息教育工作者在教学活动中不得传播错误信息、歪曲事实,要遵守学术道德,以真实可靠的教育内容为学生服务。

八、保护学生隐私教育工作者不得泄露学生的个人信息,要保护学生的隐私权,不得擅自公开学生的个人资料。

九、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教育工作者不得对学生进行体罚,包括打骂、侮辱等体罚行为,要采取合理的教育方式引导学生。

十、不得妨碍学生发展教育工作者不得以任何方式妨碍学生的正常学习和发展,要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各类学习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希望教育部师德师风新十条禁令的颁布能够引领广大教育工作者不断提升自身素质,为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和学生成长成才创造更好的环境和条件。

关于严格加强教师队伍师德师风建设的十条禁令

关于严格加强教师队伍师德师风建设的十条禁令

关于严格加强教师队伍师德师风建设的十条禁令一、严禁言论失范。

严禁教师在学生中散布、传播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论;不得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或宣扬封建迷信思想、歪理邪说和低级庸俗文化。

二、严禁违规补课。

在职在岗教师不得在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兼职任教;不得组织、推荐或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不得为校外培训机构或托管机构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三、严禁以教谋私。

教师不得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金礼品、微信红包等财物;不得参加由学生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宴请、旅游等活动;不得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资料、图书报刊或其它商品获取回扣。

四、严禁弄虚作假。

教师不得在招生考试、评优评先、职称评聘等活动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不得以各种手段抄袭、剽窃和侵占他人学术成果。

五、严禁违规收费。

教师不得巧立名目,违规收取组考费、试卷费、作业批改费、辅导费等;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搭餐或指定消费。

六、严禁买卖生源。

教师不得在学生升学填报志愿时,强迫、诱导、替代学生填报志愿或故意屏蔽阳光招生信息,向招生学校收取、索要与招生相关的费用,变相为招生学校介绍生源,造成买卖生源事实。

七、严禁破坏师生关系。

严禁教师与学生发生超越师生关系的行为。

八、严禁随意评价学生。

教师不得以考试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不得张榜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名次或按照名次安排座位。

九、严禁将本职工作交由家长代为完成。

教师不得布置要求家长完成或需要家长代劳的作业;不得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不得要求家长通过网络下载打印作业、学习素材或将家长检查签字作为评判学生完成作业的依据。

十、严禁参与其它一切违法违纪活动。

教师不得参与赌博、传销等违法、违纪活动;不得吸食毒品;不得酒驾、醉驾;不得参加邪教组织或封建迷信活动。

凡违反上述禁令者,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教师法》、《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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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师风管理制度
一、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乐于奉献;不敷衍塞责,按要求完成各项教育教学任务,不参与有偿家教。

二、有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人才观;面向全体学生、关心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公正对待学生,不增加学生的学习负担。

三、衣着得体、整洁、大方、符合教师职业特点的宗旨,教师应当在仪容仪表上为人师表。

男教师不准留长发(过耳、披肩)。

女教师不准穿吊带装、超短裙,上衣不得低胸露脐。

穿戴饰物和化妆宜删繁就简,避免浓妆艳抹。

男女教师不得留怪、奇、乱发型,上班时间不准穿背心、拖鞋。

四、教师在课堂上禁止抽烟,上课时禁止接打电话;工作时间不得酗酒,不得擅自组织游艺活动。

五、禁止教师打骂、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教师要注意文明、规范用语,不得讲粗话。

六、文明执教,认真备课、上课;主动参加各项教研活动和学术研讨;遵章守纪。

七、教师的师德师风管理列入年终考核范畴。

凡严重违反规定,在师生中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学校可考核为不合格;经教育劝导仍不纠正的,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劝其调离教师工作岗位。

鹿寨县第一初级中学 2013.10.30
鹿寨县第一初级中学教师“十条禁令”
为了在校园内营造良好的师德氛围,进一步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让规范办学行为遍布在学校的每一个角落,我校在师德师风建设方面提出了“教师行为十禁令”,具体内容如下:
一、严禁散布、传授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及影响学生健康成长的言论。

二、严禁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者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及讽刺、挖苦、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等;
三、严禁在职教师组织和参与有偿家教,或通过介绍、暗示、诱导学生为社会培训机构和个人举办的辅导班、培训班提供生源谋取私利;
四、严禁在评先树优、考核评价、职称评聘、业务评比、教研科研、学生资助、学籍管理和各级各类考试等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五、严禁工作日早上、午间饮酒、校园内抽烟、课堂上使用通讯工具、接待客人等有悖教师形象的行为;
六、严禁旷课、迟到、早退、随意调课、停课以及在工作时间炒股、聊天、玩游戏、浏览与教学无关的网页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七、严禁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未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定的教辅资料和其他物品;
八、严禁巧立名目向学生及家长吃、拿、卡、要;
九、严禁参与赌博、参加邪教组织或封建迷信活动;
十、严禁拉帮结伙、拨弄是非、造谣生事。

以上承诺,努力践行,如有违背,自请处分。

望广大教师互相监督。

鹿寨县第一初级中学
2014.03.01
鹿寨县第一初级中学
教师执行“十条禁令”承诺书
为保持教师的良好形象,维护学校声誉,本人坚决执行《鹿寨县第一初级中学“十条禁令”》规定,做到教书育人、廉洁从教,让学生满意、家长满意、学校满意、社会满意。

如有违反“十条禁令”的违规行为,本人负完全责任,愿意接受学校和主管部门的任何处理。

特此承诺。

附:十条禁令
一、严禁散布、传授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及影响学生健康成长的言论。

二、严禁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者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及讽刺、挖苦、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等;
三、严禁在职教师组织和参与有偿家教,或通过介绍、暗示、诱导学生为社会培训机构和个人举办的辅导班、培训班提供生源谋取私利;
四、严禁在评先树优、考核评价、职称评聘、业务评比、教研科研、学生资助、学籍管理和各级各类考试等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五、严禁工作日早上、午间饮酒、校园内抽烟、课堂上使用通讯工具、接待客人等有悖教师形象的行为;
六、严禁旷课、迟到、早退、随意调课、停课以及在工作时间炒股、聊天、玩游戏、浏览与教学无关的网页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七、严禁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未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定的教辅资料和其他物品;
八、严禁巧立名目向学生及家长吃、拿、卡、要;
九、严禁参与赌博、参加邪教组织或封建迷信活动;
十、严禁拉帮结伙、拨弄是非、造谣生事。

以上承诺,努力践行,如有违背,自请处分。

望广大教师互相监督。

(注:本承诺书一式两份,学校一份,承诺人一份)
承诺人:
学校盖章
20 年月日
师德师风建设奖惩制度
为了正确评价教职工在师德建设工作中的成绩和作用,激励督促教职工重视和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推动和确保师德师风建设活动的顺利进行,并为其年终考核奖惩、职称晋升、聘任等提供依据,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的对象
全体教职工;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二、此项工作归于校长和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综合平衡和审定。

三、考核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由学校具体组织实施,可单独组织,也可与教师年度考核结合进行。

具体办法采取在自评、同事评、学生评等形式的基础上,综合各方面评价意见和教师本人教育教学业绩做出考核结论。

四、教职工有下列情况者,考核为不合格
(一)工作懒散,不负责任,拒绝接受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对学生中出现的问题,不闻不问,一推了之。

(二)歧视、辱骂、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

(三)举止粗俗,出言不逊,搬弄是非,闹不团结,在师生中造成恶劣影响。

(四)行为失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损师德要求的行为。

(五)违反“十条禁令”。

(六)在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失误。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
学校在教师评比先进、职务评聘、年度考核、晋级提薪、培训学习时,要充分利用师德考核结果。

对师德优秀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并提名“师德标兵”候选人;对师德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实行
一票否决,该年度不得申报各类先进,不得申报高一级教师职务;同时,学校要对其进行及时劝诫,经劝诫不改正的,报上级行政部门处理。

鹿寨县第一初级中学
201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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