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教职工薪酬体系修订稿
教学人员工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教学人员工资管理,保障教学人员合法权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学人员,包括专职教师、兼职教师和客座教授等。
第三条教学人员工资管理应遵循公平、合理、透明、激励的原则,确保工资分配与工作绩效相挂钩。
第二章工资构成第四条教学人员工资由以下部分构成:1. 基本工资:根据国家规定和学校工资政策,按照职务、职称、学历等因素确定。
2. 绩效工资:根据教学人员的工作绩效、教学质量、科研成果等因素确定。
3. 奖金:包括年终奖、项目奖、突出贡献奖等,根据学校年度奖励政策执行。
4. 津贴:包括岗位津贴、交通津贴、住房津贴等,根据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5. 补贴:包括取暖补贴、高温补贴等,根据国家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执行。
第三章工资发放第五条工资发放实行月度预发、季度结算、年度总核算的方式。
第六条每月预发工资应在每月的25日前发放,特殊情况可适当调整。
第七条每季度末对教学人员的绩效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调整绩效工资。
第八条年度总核算应在次年1月底前完成,根据年度考核结果确定年终奖。
第四章工资调整第九条教学人员工资调整包括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变动等情况。
第十条教学人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变动等涉及工资调整的,应在相关手续办理完毕后,及时调整工资。
第十一条学校根据国家政策、经济发展水平、物价变动等因素,定期对工资标准进行调整。
第五章工资保密第十二条教学人员工资属于个人隐私,学校应予以保密。
第十三条教学人员有权查询本人工资情况,学校应予以配合。
第六章监督检查第十四条学校设立工资管理监督小组,负责对工资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教学人员对工资管理有异议的,可以向学校有关部门提出申诉。
第七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本制度旨在规范教学人员工资管理,提高教学人员待遇,激发工作积极性,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学校教职工薪酬制度

学校教职工薪酬制度一、引言学校教职工薪酬制度是学校建立和发展的基础,直接关系到教育质量和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一个合理公正的薪酬制度可以吸引优秀的教师加入学校,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提高教育质量,进而促进学校的发展。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探讨学校教职工薪酬制度的设计与实施。
二、薪酬设计原则和目标学校教职工薪酬制度设计的原则应当包括公平、激励、灵活和可持续等。
公平意味着要依据教职工的工作贡献、能力和资历来确定薪酬水平。
激励意味着应该通过薪酬制度激发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灵活意味着薪酬制度应该具有一定的弹性,能够适应不同部门和岗位的特点和需求。
可持续意味着薪酬制度的设计应该符合学校的财务能力和长期发展规划。
三、薪酬体系的构建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体系是落实薪酬设计原则和目标的基础。
薪酬体系包括薪酬等级和薪酬结构两个方面。
薪酬等级是根据教职工的岗位和工作内容划分的,不同等级对应不同的薪酬水平。
薪酬结构则是根据教职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来确定的,通过绩效考核等方式来评估和调整教职工的薪酬水平。
四、薪酬水平的确定薪酬水平的确定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包括学校的财务状况、地区的经济水平、教职工的工作表现和市场薪酬水平等。
在确定薪酬水平时,应该充分考虑员工的工作贡献和能力,避免薪酬水平过低导致教职工流失,也避免薪酬水平过高给学校带来财务压力。
五、绩效考核与薪酬激励绩效考核是薪酬激励的重要环节。
通过制定明确的工作目标和考核标准,可以帮助教职工明确工作职责和目标,激发其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同时,将绩效考核结果与薪酬挂钩,可以提高教职工的工作动力和满意度。
六、福利待遇与薪酬包结构除了基本薪酬外,学校还应该提供丰富的福利待遇,如医疗保险、社会保险、住房补贴等。
这些福利待遇可以提高教职工的福利水平,增加他们对学校的归属感和忠诚度。
薪酬包结构的设计应该平衡基本薪酬和福利待遇的比例,使得教职工既能够得到合理的薪酬,又能够享受到完善的福利待遇。
学院老师薪资规章制度范本

学院老师薪资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院老师的薪资待遇管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学院所有老师,包括专任教师、兼职教师和临时教师。
第三条学院老师薪资由学院财务处统一负责管理,分为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励性收入等。
第四条学院老师薪资制度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根据老师的工作表现和职称级别确定具体的薪资标准。
第五条学院老师应当严格遵守学院规章制度,履行教学、科研和管理职责,提高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为学院发展做出贡献。
第六条学院老师的薪资待遇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根据学院财务情况适当调整。
第七条学院老师薪资规章制度由学院教务处、人事处和财务处共同管理,定期进行审核和调整。
第八条学院老师薪资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学院校长办公会。
第二章薪资构成第九条学院老师的基本工资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等。
第十条学院老师的绩效工资根据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的工作绩效确定,工作绩效优秀者可享有相应的绩效奖励。
第十一条学院老师的奖励性收入包括岗位津贴、特殊津贴、奖金和补助等。
第十二条学院老师的薪资待遇按月发放,具体时间由学院财务处统一规定。
第三章薪资标准第十三条学院老师的基本工资标准由学院人事处根据职称级别和教龄确定。
第十四条学院老师的绩效工资标准由教务处和人事处联合评定,并由校长办公会审核确认。
第十五条学院老师的奖励性收入标准由学院财务处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报校长办公会审核确认。
第十六条学院老师的薪资标准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根据学院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第四章薪资管理第十七条学院老师的薪资管理分为考勤管理、绩效考评、工资发放等环节。
第十八条学院老师应当按时按规定完成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如实填写考勤表,不得迟到早退。
第十九条学院老师的绩效考评由教务处和人事处联合组织,考评结果作为确定绩效工资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条学院老师应当如实如期填写绩效考评表,不得造假弄虚作假,否则将受到相应处罚。
大学教职工薪酬体系定稿版

大学教职工薪酬体系 HUA system office room 【HUA16H-TTMS2A-HUAS8Q8-HUAH1688】任务一:高校教师薪酬理念薪酬战略与组织发展战略的联系更强调外部竞争和内部公平调整固定薪酬向浮动、绩效倾斜宽带结构强调总体薪酬概念总体来说: 1.员工薪酬由四大部分构成:基本工资、奖金、津贴和福利。
2.基本工资:固定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学历工资、技能工资。
3.奖金部分:全勤奖、科研奖、年终评优将和年终奖。
4.津贴部分:加班工资、行车津贴、午餐补贴、课时补贴、驻外津贴以及其他补贴等;5.福利部分: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职工生育保险、补充养老保险吧基于职位的薪酬体系 占全部薪酬的比例1 基本薪酬基于职位的薪点表:表作为标准。
例:员工a职位是讲师,学历是硕士,就套算到薪点表第三列,第九行,即1740工龄表为标准,把工龄与薪点表结合起来。
即员工工龄为1~4年,在原有的职级上加一级。
工龄为5~10年,加2级,依次类推。
津贴发放范围:全体教工1 课时津贴:每节课15元,外聘除外。
2 加班津贴:注:N---加班的小时数;A---月职务工资N--N-加班的小时数;A---月职务工资注:对于选修课、讲座、晚上上课和超额完成的课时按加班津贴资计算4、交通津贴:每人每月50元。
(乘校车者除外)注:年末考核得分为零者不发放任何津贴。
绩效奖金绩效奖金=学院收益增加率*绩效系数*1.5*当年基本工资总额福利1、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2、住房性福利:以成本价向教师销售住房、房租补贴,为特聘教师配给全免住房;3、交通性福利:为教师提供免费班车;报销员工差旅费;为员工代购优惠的公交月票等4、饮食性福利:提供工作餐;专设教职工伙食窗口;发放工作餐补助。
5、医疗保健性福利:免费为员工进行年度身体健康检查;打预防针;实行公费医疗制度;发放医疗药品补贴。
6、有薪假期:保证教师双休日的正常休息;给员工一定的事假、探亲假;为业绩表现良好的员工提供出外旅游考察机会7、文化福利:为有发展潜质,表现良好的教师提供个人进修的机会;教师子女教育提供优惠;为教师提供娱乐设施和体育锻炼设施;举办教职工联谊会;为退休教师设立摄影小组、书法协会等。
宿州学院教职员工薪酬方案

宿州学院教职员工薪酬体系设计方案姓名:周**学号:2010******班级:10级人力资源管理*班本制度的宗旨:主要是通过建立具有公平性、合理性的薪酬制度以此让员工的付出与贡献得到相应的肯定和回报,与此同时使此制度对内对外具有竞争性的特性,从而达到有效激励员工、吸引并留住人才的目的。
本制度的最高目标是通过建立一套完备的薪酬制度达到以人为本、把学院的整体利益和教职员工以及学生的利益有效地结合起来,从而为实现学院的战略和宗旨服务。
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制度制定的依据;第二条:本制度的目的;第三条:宿州学院的薪酬整体战略;第四条:本制度的指导思想;第五条:薪酬管理的基本原则;第六条:本制度的适用对象;第二章:薪酬结构第一条:薪酬构成;第二条:基本工资的种类;第三条:奖金种类;第四条:津贴种类;第五条:福利部分;第六条:薪酬结构组合;第三章:薪酬体系设计的基本原则第一条:战略性原则;第二条:公平性原则;第三条:竞争性原则;第四条:激励性原则;第五条:经济性原则;第六条:合法性原则;第四章:工资发放注意事项第五章:宿州学院的岗位设置第一条:岗位设置的实施范围第二条:岗位类别及种类;第三条:岗位级别设置及结构比例第六章:工资的种类及发放标准第一条:基本工资a . 固定工资;b . 工龄工资;c . 学历工资;d . 岗位工资;e.技能工资;第二条:奖金和津贴a . 津贴;b . 奖金;c . 加班工资;第三条:福利及管理;第八章:薪酬调整及工资级别的确定第一条:薪酬调整分为整体调整和个别调整第二条:各类人员工资级别确定方法;第九章:工资的支付第十章:薪酬的组织与发放第十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宿州学院薪酬制度是宿州学院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并结合宿州学院自身的特点订立的薪酬管理制度,本制度旨在为全体员工获得正当劳动报酬提供制度保证,与此同时本制度也是充分实现可持续发展和以人为本的保证,体现了把学院整体效益与员工利益有效的相结合的原则;第二条本制度主要是在客观评价教职员工工作业绩的基础上,通过奖励先进、鞭策后进等方式以此提高员工的工作兴趣和热情,体现了以选拔、竞争、激励、淘汰为核心的用人机制;第三条薪酬战略:宿州学院薪酬战略总体上是跟随战略,在借鉴安徽省内地方性高等院校的薪资标准的基础上,同时结合我校的发展现状,薪资水平总体上跟同级别的高校持平,而且有针对性的将教职员工薪酬与学院的使命有机结合起来,与此同时有些职位也倾向于领先战略,即通过工资调整实现;第四条薪酬体系设计指导思想:依据学院的内部因素(学院的发展阶段,战略目标,工作价值和工作环境,员工相对价值,学院的支付能力)和外部因素(政策法律环境、劳动力的供求状况,地区工资平均水平,生活费用)确定工资,目标实现:1)对外部具有竞争性,在学院的可承受的情况下尽可能的提高教职员工的工资福利待遇,从而为吸引、留住优秀的人才打下具有竞争性的基础;2)内部公平性,薪酬结构与工作设计想协调; 3)福利水平与经济的整体发展水平相协调,与学院的发展阶段、工资支付能力协调;第五条薪酬体系构建基本原则:1、合法合理的原则。
高校薪资管理制度范文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高校内部薪资管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教职工,包括正式职工、合同制职工、临时职工等。
第三条学校薪资管理遵循公平、合理、透明、激励的原则,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第二章薪资构成第四条教职工薪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等构成。
第五条基本工资:根据国家规定和地方标准确定,为教职工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第六条岗位工资:根据教职工所担任的岗位及工作职责确定,体现岗位价值。
第七条绩效工资:根据教职工的工作绩效、教学质量、科研成果、社会服务等方面进行考核,体现个人贡献。
第八条津贴补贴:包括住房补贴、交通补贴、通讯补贴、取暖补贴等,根据国家及地方政策执行。
第三章薪资计算与发放第九条薪资计算:1. 基本工资按月计算,按国家规定执行。
2. 岗位工资根据岗位设置和岗位职责确定,按月计算。
3. 绩效工资根据年度考核结果确定,按月计算。
4. 津贴补贴按国家及地方政策执行。
第十条薪资发放:1. 薪资按月发放,发放时间为每月的固定日期。
2. 教职工薪资发放需通过银行转账或现金支付方式。
3. 薪资发放时,应确保教职工个人信息的准确无误。
第四章薪资调整第十一条薪资调整:1. 根据国家及地方政策,适时调整基本工资。
2. 根据岗位变动、工作绩效提升等情况,适时调整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
3. 根据物价水平、生活成本等因素,适时调整津贴补贴。
第五章管理与监督第十二条学校设立薪资管理办公室,负责薪资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十三条薪资管理办公室负责以下工作:1. 制定和修订薪资管理制度。
2. 负责薪资计算、发放和调整。
3. 负责薪资信息的保密工作。
4. 负责薪资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四条学校设立薪资监督委员会,负责对薪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学校薪资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教职员工结构工资方案

学校教职员工结构工资方案
一、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是学校教职员工的基本收入,根据员工的职务级别、职称、学历、工作年限等因素确定。
基本工资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定期调整,以保证员工的基本生活水平。
二、岗位工资
岗位工资是根据员工的岗位级别、职责范围、工作难易程度等因素确定的工资。
学校将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绩效成果等综合因素进行评定,确定岗位级别,以此发放岗位工资。
三、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是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业绩成果等因素确定的工资。
学校将根据绩效考核制度,对员工的工作完成情况、工作质量、工作效率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以此确定绩效工资的发放标准和金额。
四、津贴补贴
津贴补贴是根据员工的工作性质、工作环境等因素确定的补助性收入。
包括教龄津贴、班主任津贴、值班补贴等。
五、奖金福利
奖金福利是根据学校财务状况和员工个人表现等因素确定的奖励性收入。
包括年终奖、优秀员工奖、先进集体奖等。
综上所述,学校教职员工结构工资方案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福利五个部分。
通过合理的工资结构和评定标准,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学校整体办学水平。
学院老师薪资规章制度范本

学院老师薪资规章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院老师的薪资管理,保障老师的合法权益,充分调动老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在编全职老师。
第三条学院老师的薪资待遇应遵循公平、合理、激励的原则,体现学院老师的劳动价值和社会地位。
二、薪资结构第四条学院老师的薪资结构分为基本工资、绩效工资、补贴和奖金四个部分。
1. 基本工资: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体现学院老师的基本生活保障。
2. 绩效工资:根据学院老师的教学、科研、管理等业绩,实行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
3. 补贴:包括岗位补贴、交通补贴、通讯补贴等,根据学院财务状况和实际情况予以发放。
4. 奖金:根据学院老师的业绩和贡献,设立各类奖金,如优秀教师奖、科研成果奖等。
三、薪资标准第五条学院老师的薪资标准应遵循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和当地市场行情,结合学院财务状况,合理确定。
第六条学院老师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补贴和奖金的具体标准,由学院根据国家政策和实际情况制定,并予以公布。
四、薪资发放第七条学院老师薪资的发放,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执行,确保按时足额发放。
第八条学院应设立专门的薪资管理账户,确保薪资资金的专款专用。
第九条学院老师薪资的发放,应通过银行转账等安全可靠的方式进行,确保老师个人信息的安全。
五、调整与变更第十条学院老师薪资制度的调整与变更,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充分征求老师意见,经学院领导审批后实施。
第十一条学院应定期对薪资制度进行评估和调整,以适应国家政策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六、监督与保障第十二条学院老师薪资制度的实施,应接受国家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三条学院应建立健全薪资管理制度,确保薪资管理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十四条学院老师对薪资制度有异议的,可以向学院人事部门或者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诉,学院应认真调查并给予答复。
七、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薪资制度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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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教职工薪酬体系 WEIHUA system office room 【WEIHUA 16H-WEIHUA WEIHUA8Q8-任务一:高校教师薪酬理念⏹ 更强调外部竞争和内部公平 ⏹ 调整固定薪酬向浮动、绩效倾斜薪酬战略与组织发展战略的联系⏹ 宽带结构⏹总体来说:1.员工薪酬由四大部分构成:基本工资、奖金、津贴和福利。
2.基本工资:固定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学历工资、技能工资。
3.奖金部分:全勤奖、科研奖、年终评优将和年终奖。
4.津贴部分:加班工资、行车津贴、午餐补贴、课时补贴、驻外津贴以及其他补贴等;5.福利部分: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职工生育保险、补充养老保险吧 基于职位的薪酬体系 1 基本薪酬占全部薪酬的比例传现未按职位把教师分为五等为:技术员,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
每等分别设30个职级。
学历历是硕士,就套算到薪点表第三列,第九行,即1740工龄有的职级上加一级。
工龄为5~10年,加2级,依次类推。
津贴发放范围:全体教工1 课时津贴:每节课15元,外聘除外。
2 加班津贴:注:N---加班的小时数;A---月职务工资N--N-加班的小时数;A---月职务工资注:对于选修课、讲座、晚上上课和超额完成的课时按加班津贴资计算4、交通津贴:每人每月50元。
(乘校车者除外)注:年末考核得分为零者不发放任何津贴。
绩效奖金绩效奖金=学院收益增加率*绩效系数**当年基本工资总额福利1、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2、住房性福利:以成本价向教师销售住房、房租补贴,为特聘教师配给全免住房;3、交通性福利:为教师提供免费班车;报销员工差旅费;为员工代购优惠的公交月票等4、饮食性福利:提供工作餐;专设教职工伙食窗口;发放工作餐补助。
5、医疗保健性福利:免费为员工进行年度身体健康检查;打预防针;实行公费医疗制度;发放医疗药品补贴。
6、有薪假期:保证教师双休日的正常休息;给员工一定的事假、探亲假;为业绩表现良好的员工提供出外旅游考察机会7、文化福利:为有发展潜质,表现良好的教师提供个人进修的机会;教师子女教育提供优惠;为教师提供娱乐设施和体育锻炼设施;举办教职工联谊会;为退休教师设立摄影小组、书法协会等。
8、其他保险福利:为教师设立汽车保险、个人财产保险等;教师可根据自身的需要来选择接受自助式福利的形式,比如:教师可以选择放弃住房福利,争取更多的退休保障,再如:如果夫妻双方均为该校教师,他们可以选择放弃一方的医疗保险而争取一份汽车保险。
薪资的调整1、与考核制度密切相关的调整说明:考核每年一次,若考核成绩为5分,晋升2个职级,若成绩为3,晋升1个职级,为1不晋升,为0降1个职级。
2.年末调整上调:年末晋等时,若所在等级工资大于高一等的1级工资,则晋等。
调整后,若此时所在等级工资大于高一等的1级工资,则晋等,工资向高靠.下调:年末降等时,若所在等级工资小于低一等的30级工资,则降等,调整后,若此时所在等级工资小于低一等的30级工资,则降等,工资向低靠。
注:在某一等中薪级升满30级,若有升级情况出现,则自然过渡到比其高一等对应金额的薪级。
在某一等中薪级退至1级,若有退级情况出现,则自然退到比其低一等对应金额的薪级。
第一条薪酬的构成。
薪酬的发放由货币形式与非货币形式构成,货币形式有: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奖金、员工福利。
非货币形式有:表彰嘉奖、荣誉称号、奖章授勋。
第二条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分为:岗位工资、工龄工资。
1、岗位工资。
岗位工资与岗位密切挂钩,由岗位等级确定。
我校教师一共设四个职称八个等级,按等级高低确定等级基本工资,见下表。
2、工龄工资。
工龄工资是学校按照员工的工作年数,即员工的工作经验和劳动贡献的积累给予的经济补偿。
工龄工资见下表,3,学历工资学历工资和员工学历挂钩,为吸引高学历人才来我校,学历越高学历工资越高。
见下表。
第三条:基本工资的调整基本工资的调整分为调职、调等、调级、调整工资率,具体调整方式为:1、调职:根据调整(升 / 降)后所在职位的职等职级支付职位工资;2、调等:根据考核结果,在所在薪酬系列内调整职等,并按调整后的职等职级支付职位工资;3、调级:根据考核结果,在本职等内调整职级,并按调整后的职级支付职位工资;4、调整工资率:根据教学考评结果或绩效考评结果进行调整;第四条、绩效工资教师的绩效工资划分为:课时费、科研成果费、辅导员管理费。
1课时费2科研成果费3辅导员管理费奖金是学校为鼓励员工在行政工作和教学科研等领域取得的优秀成绩而设立的奖励。
1奖金分为科研奖金、全勤奖金、先进个人奖金、招生奖金2 科研奖金。
是学校为鼓励员工积极开展学术成果工作,推动学校科研水平设立。
3 全勤奖金。
是学校鼓励员工按时上下班,不缺勤而设立的奖金。
4 先进个人奖金。
是学校鼓励员工积极表现,争做模范。
校级先进个人年度奖励200元,省级先进个人奖励500元,国家级先进个人奖励1000元5 招生奖金。
学校为鼓励员工积极为学校宣传,特设立招生奖金。
每招收一个专科生奖励500元,每招收一个本科生奖励1000元。
任务二辅导员享受学院同职务(称)人员基本待遇。
为确保辅导员专心搞好本职工作,成为学生工作专家,同时发挥辅导员专业能力对学工工作的作用,辅导员可承担一定的专业课教学任务,教学任务一般每周不超过4学时。
4学时以内按同职务(称)超课时计发岗位(课时)工资,超过部分按额定岗位(课时)工资津贴计发。
工资=档案工资+岗位(课时)工资+质效工资。
其中岗位(课时)工资的40%和质效工资的40%部分由学工处、各系(院)根据月考核结果发放。
辅导员额定岗位(课时)工资的切块标准高于同职务(称)额定岗位(课时)工资标准,具体发放办法为:(一)所带班级学生人数不少于150人的,考核合格,以同职务(称)额定岗位(课时)工资的60%作为基数按月发放;多于150人,按每多一人增加2元的标准计发;少于135人,每少一人减2元计发。
(二)额定岗位(课时)工资的40%和学院按额定岗位(课时)工资多切块的部分由学工处、各系(院)根据月考核结果发放。
计发办法:1、根据辅导员工作月考核积分,积分占全系(院)前15%者,履行相应职务(称)职责[副高及以上职务职称辅导员教育、教学、教科研工作量的比例为6:2:2,副高以下的比例为7:2:1],除享受同职务(称)专任教师额定岗位(课时)工资外(未达到额定学生数按比例扣减,下同),另上浮基数均数的20%;考核合格者,享受同职务(称)额定岗位(课时)工资;有责任事故或月考核不合格者,不享受月辅导员(班主任)岗位职务津贴。
(三)质效工资的60%部分按同职务(称)额定质效工资标准随工资发放。
额定质效工资的40%和学院多切块部分由学工处、各系(院)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发放(质效工资切块标准为副教授620元、中级职称420元、初级职称220元,不平均发放)。
福利1、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2、住房性福利:以成本价向教师销售住房、房租补贴,为特聘教师配给全免住房;3、交通性福利:为教师提供免费班车;报销员工差旅费;为员工代购优惠的公交月票等4、饮食性福利:提供工作餐;专设教职工伙食窗口;发放工作餐补助。
5、医疗保健性福利:免费为员工进行年度身体健康检查;打预防针;实行公费医疗制度;发放医疗药品补贴。
6、有薪假期:保证教师双休日的正常休息;给员工一定的事假、探亲假;为业绩表现良好的员工提供出外旅游考察机会7、文化福利:为有发展潜质,表现良好的教师提供个人进修的机会;教师子女教育提供优惠;为教师提供娱乐设施和体育锻炼设施;举办教职工联谊会;为退休教师设立摄影小组、书法协会等。
8、其他保险福利:为教师设立汽车保险、个人财产保险等;教师可根据自身的需要来选择接受自助式福利的形式,比如:教师可以选择放弃住房福利,争取更多的退休保障,再如:如果夫妻双方均为该校教师,他们可以选择放弃一方的医疗保险而争取一份汽车保险。
任务三(一)、工资发放标准1、招生期间,省办、市办主任为在校员工的,按在校期间的工资标准发放工资;2、非在校员工(包括在校学生、外聘人员)按省办2500元/月、市办1000元/月的工资标准进行发放。
(二)、工资发放办法招生期间对省办、市办主任工资,每月发放80%,返校后根据招生业绩发放剩余工资。
完成招生任务的返校后补发余下的20%;完成总任务的80%以上者,返校后补发余下工资总额的10%;完成总任务的79%以下者,返校后余下工资全部扣发。
1、完成全省总体工作指标者,奖金按照学校下达指标数 (计划内指标数+计划外指标数+一切代理招生+网络招生+招办招生)标准发放。
发放标准为:奖金=工作指标х50元/人+超额指标х100元/人;例如:某省工作指标是1000人,实际完成招生1450人,计算方式应为:1000人х50元/人+450人х100元/人=95000元。
2、完成工作指标者,返校后补发余下的20%工资,再奖励工资总额的10%;3、工资奖励:完成任务综合评定前7名的,返校后工资晋升一级。
4、特殊奖励:完成任务综合评定前3名的,奖励二居室住房一套(使用权或分期产权)或汽车一辆(使用权;价值10万元上下)。
5、未完成工作指标的,工资待遇及职务安排由校招生就业处、人力资源部另定。
注:1、完成责任指标者,每生奖励200元。
2、超额完成责任指标(包含计划内和计划外),奖金标准为:例如,某直属点招生160人:计算方式为:30人х200元+10人х1000元+120人х1200元=160000元。
3、谈成一个合作点(有具体合作内容,如输送生源或有合作项目,并付诸实施,同时保持经常性联系、沟通),视为完成两个招生指标,按2000元标准给予奖励。
新合作校输送的生源有一个算一个指标,同时要求对于2005年以前建立的“四合一”合作点,给予渠道维护,其输送的生源,3个算一个,可以折算2006年指标。
4、完成责任指标的,返校后补发余下的20%工资,再奖励工资总额的10%。
5、工资奖励:学院教职员工完成任务综合评定前10名的返校后工资晋升一级。
6、住房奖励:完成任务(80人指标以上)综合评定前10名的奖励一居室住房一套(使用权)。
7、未完成责任指标的,回校后的工资待遇及职务安排由学校视情况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