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院校培训管理制度.doc
职业培训内部规章制度范本

职业培训内部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为规范职业培训内部管理,提高培训质量,保障员工培训效果,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培训管理权限1.1 培训管理权限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统一管理。
1.2 公司部门需要进行内部培训时,需提出申请,经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培训。
1.3 培训费用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统一管理,并向财务部门报账。
第三章培训计划制定2.1 公司每年需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对象等。
2.2 培训计划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制定,经领导批准后实施。
2.3 培训计划内容包括岗位能力培训、职业素养培训、安全教育培训等。
第四章培训师资力量3.1 公司培训师资力量由人力资源部门统一管理。
3.2 培训师资力量包括公司内部培训师和外部培训师。
3.3 公司内部培训师需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培训经验,经过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认证后方可担任培训工作。
第五章培训实施4.1 培训实施由培训师按照培训计划进行,确保培训内容质量符合要求。
4.2 参加培训的员工应按时参加培训活动,不得迟到早退。
4.3 培训结束后,员工需参加考核,达到培训要求方可颁发培训证书。
第六章培训效果评估5.1 培训结束后,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应进行培训效果评估,确保培训达到预期效果。
5.2 培训效果评估包括员工满意度调查、培训成果原件汇总等。
5.3 培训效果评估结果需上报公司领导,根据评估结果对培训计划进行调整和改进。
第七章违规处理6.1 对违反培训规章制度的员工,公司将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理,严重者将给予相应处罚。
6.2 对于拒绝参加培训或者未达到培训要求的员工,将不予发放培训证书。
6.3 违规处理具体按照公司人事管理规定进行。
第八章附则7.1 本规章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7.2 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如需修改,需经公司领导批准。
职业院校管理制度

职业院校管理制度1. 序言职业院校是国家培养技术技能人才的主要机构,其管理制度的健全与否直接关系到人才培养质量和国家发展建设。
为了规范职业院校的管理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制定一套科学、严格的管理制度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从招生、教学、安全、劳动保护等方面,探讨职业院校管理制度的建设。
2. 招生管理制度(1)招生宣传:职业院校要根据国家政策和市场需求,确定招生专业和计划,制定招生宣传计划,广泛宣传招生信息,确保吸引到优秀的学生。
(2)招生资格审查:招生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报名学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杜绝违规招生行为。
(3)招生考试:招生考试要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和招生政策进行,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4)录取工作:录取工作要按照志愿和分数线确定录取名单,确保公平录取。
3. 教学管理制度(1)教学计划管理:制定教学计划,确保教学内容和进度正常进行。
(2)课程设置管理:根据学科特点和市场需求,合理设置必修课、选修课和实践课程,保证学生全面发展。
(3)教学评估管理:建立教师评估和学生评估机制,定期进行教学质量评估,提高教学质量。
(4)实习实训管理:重视实习实训环节,确保学生能够掌握实际工作技能。
4. 安全管理制度(1)消防安全管理:定期开展消防演习,加强师生消防安全意识。
(2)食品安全管理:保证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定期检查食品供应商。
(3)校园安全管理:加强校园保安力量,确保学校安全。
5. 劳动保护管理制度(1)劳动合同管理: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保障员工权益。
(2)劳动保障管理:建立健全的劳动保障制度,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
(3)劳动纪律管理:制定劳动纪律,加强员工纪律意识,规范员工行为。
6. 其他管理制度(1)财务管理制度:建立财务管理制度,规范经费使用。
(2)行政管理制度:明确管理层职责,建立学校管理机构,规范管理流程。
(3)教师考核管理:建立教师考核机制,激励教师积极教学。
7. 结语职业院校管理制度的建设是保障教育教学质量和师生安全的重要举措。
河北省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办法(1).doc

河北省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办法(试行)(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落实全省劳务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0〕1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3号)、以及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冀财社〔2009〕14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职业技能培训主要是指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企业新吸纳农民工上岗和在岗技能提升培训;对未能继续升学的农村初、高中毕业生(即“两后生”)的劳动预备制培训;对有创业愿望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登记失业人员、进城求职农村劳动者、登记求职高校毕业生、复员军人的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
第三条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复员军人的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由职业院校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承担;企业吸纳农民工的上岗和在职技能提升培训由企业所属培训机构承担,不具备培训条件的可委托职业院校承担;劳动预备制培训由技工院校承担。
第四条各级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全省职业技能培训目标任务,统一制定培训计划。
对承担培训任务的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依据职业标准和培训成本给予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并实施全过程监管。
第二章职业培训定点机构的认定第五条认定范围:各类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各级就业服务培训机构及企业具有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
第六条认定方法: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由职业能力建设部门牵头,会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等,建立专家评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就业联席会议审定的工作机制。
通过评估招投标等方式认定定点培训机构。
第七条认定程序:(一)发布公告。
职业院校的规章制度

职业院校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健全和规范职业院校的管理制度,维护校园秩序,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规定,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院全体教职工、学生及相关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三条所有在本院学习、工作的师生员工应当遵守本规章制度,保持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
第四条本规章制度的内容包括校园管理、人事管理、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安全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
第五条本规章制度由校领导班子负责执行,教务处、学生处、财务处、后勤处等职能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第六条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本院校领导班子所有。
第二章校园管理第七条本院校园内禁止吸烟、酗酒、赌博等违法行为,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校园。
第八条在校园内不得擅自举办大型活动,如有需要应提前向校领导申请。
第九条在校园内不得进行无关性别、种族、宗教等言论和行为。
第十条未经许可,不得私自挪动或损坏校园内的任何设施设备。
第十一条校园内应当保持整洁,禁止乱扔垃圾,保持校园环境美观。
第十二条在校园内,学生不得擅自出入教师办公室,教职工不得随意进入学生宿舍。
第十三条对违反校园管理规定的师生员工,将给予相应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记入档案,甚至予以开除、记过等处理。
第三章人事管理第十四条本院教职员工应当恪尽职守,服从学校安排,不得私自调换工作岗位。
第十五条任何教职工在工作中发现有违背教育规章制度的行为,应及时向校领导汇报。
第十六条教职工在工作中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有违规违纪行为。
第十七条招聘录取人员应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程序进行,不得有贿赂行为。
第十八条学校将建立规范的绩效考核制度,对表现优秀的教职工给予奖励,对履职不力的教职工进行处罚。
第四章教学管理第十九条教师应当认真备课,按照教学进度表进行教学活动。
第二十条学生应当认真听课,按照规定完成作业和考试,不得迟到早退。
第二十一条学生在学校有权利向教师提出问题和建议,教师有义务及时解答。
第二十二条学校将建立严格的学业评估系统,对于成绩优秀者给予奖励,成绩不合格者进行补习或者考试复查。
专科院校的管理制度

专科院校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专科院校的管理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育科研水平的提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专科院校的管理工作,包括管理体制、教育教学、科研和学生服务等方面。
第三条专科院校应当依法合规,严格执行教育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确保学校正常运转。
第四条专科院校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制定教育教学计划和人才培养方案,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第五条专科院校应当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工作,提高学校科研水平和学术声誉。
第六条专科院校应当重视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全面素质培养,促进学生成长成才。
第七条专科院校应当遵守教育教学规律,注重实践教学和创新教育,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第八条专科院校应当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为学生提供优质教育服务。
第二章管理体制第九条专科院校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体制,明确管理职责和权限分工,健全管理机构和工作流程。
第十条专科院校应当设立校长办公会、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处等职能部门,负责学校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专科院校应当设立学术委员会、教学督导委员会、科研评审委员会等专门机构,协助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
第十二条专科院校应当设立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等学生组织,加强学生自我管理和服务。
第十三条专科院校应当建立教师队伍管理制度,完善教师评聘、考核和激励机制,保障教师权益。
第十四条专科院校应当建立健全学生管理制度,加强学风建设和学生管理工作,提高学生素质和自律意识。
第十五条专科院校应当加强对工勤人员的管理和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第十六条专科院校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健全财务预算、审计监督等机制,保障财务安全和合规运作。
第十七条专科院校应当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和交流,促进校企合作和产学研结合,助力学校发展和建设。
第十八条专科院校应当建立信息化管理制度,加强信息化建设和运用,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
高职院校订单培养及员工培训管理办法

高职院校订单培养及员工培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订单培养及员工培训是高等职业院校重要的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方式,是高等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共同实现高技能人才培养的有效途径,是高等职业院校提升专业服务社会发展能力的具体体现,是提升行业企业人力资源素质的重要措施。
为了加强我校订单培养及员工培训的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订单培养及员工培训的界定订单培养是以就业为导向,针对用人单位需求,学校与企业签订学生就业订单,共同研究制定人才培养方案,为企业“量体裁衣”培养人才;实施订单培养的关键是学校与企业深入有效的合作,企业全面参与人才培养的过程,校企双方在师资、技术、设备等办学条件方面紧密合作,充分利用学校、企业各自的资源优势,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教学,学生毕业后直接到用人单位就业的一种产学结合教育的人才培养模式。
员工培训是指除学历教育以外,面向行业企业开展的各级各类技能、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培训。
第三条订单培养及员工培训是高等职业教育重要的组成部分,是学校内涵建设、办学特色的重要体现,是提高学校办学实力的重要途径;是推动学校科学发展,促进招生、就业良性循环,充分发挥学校服务社会功能,提高就业质量的最好保证。
各教学单位和相关部门要加强订单培养及员工培训的开发和管理,与行业企业共同形成并实施订单培养及员工培训方案,强化培养的过程管理,加强订单培养及员工培训的考核,使订单培养及员工培训达到预期的目标。
第二章实施订单培养及员工培训的基本原则第四条面向市场原则。
各教学单位和相关部门应通过多种途径与行业企业建立联系,掌握行业企业的人才需求信息,确定合作形式。
选择适当的合作对象,校企双方通过签订协议,形成一种法定的协作关系。
第五条互惠互利原则。
在实施订单培养及员工培训过程中,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一方面学校利用企业的优质实践性教育资源为教育教学服务;另一方面企业利用学校办学特色,为企业有针对性地培养符合要求的人才,实现校企双方的合作、互利。
中等职业院校学校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我校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体制1.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全面负责学校工作。
2. 学校设立校务委员会,负责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
3. 学校设立行政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后勤处等职能部门,分别负责学校日常行政、教学、学生、后勤等工作。
三、学生管理1. 学生入学后,应按照学校规定办理入学手续,缴纳相关费用。
2. 学生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诚实守信,勤奋学习。
3. 学生应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提高身体素质,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4. 学生应积极参加各类社团活动,培养兴趣爱好,全面发展。
5. 学生应遵守宿舍管理规定,维护宿舍卫生,共同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四、教学管理1. 教师应遵守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履行教育教学职责,关爱学生,提高教学质量。
2. 教师应按照教学计划进行备课、授课,认真批改作业,做好课后辅导。
3. 学校实行教学质量监控制度,定期对教师教学质量进行评估。
4. 学校鼓励教师参加各类学术交流,提高自身教育教学水平。
五、后勤管理1. 后勤部门应确保学校教学、生活设施的正常运行,为学生提供优质服务。
2. 后勤部门应加强财务管理,合理使用学校经费。
3. 后勤部门应加强校园环境卫生管理,保持校园整洁。
六、安全保卫1. 学校应加强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师生人身财产安全。
2. 学生应遵守校园安全规定,提高安全意识。
3. 学校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安全防范能力。
七、奖惩制度1. 学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奖励优秀学生,帮助困难学生。
2. 学校设立优秀教师奖,奖励在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表现突出的教职工。
3. 学校对违反校规校纪的学生,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处分。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行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管理制度

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管理,提高培训质量,保障学员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培训计划1.学校应根据市场需求和行业标准制定培训计划。
2.培训计划应明确培训目标、内容、课时安排和考核方式等细节。
3.学校应定期对培训计划进行评估和调整,以保持与市场需求的一致性。
三、教师管理1.学校应招聘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和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
2.学校应对教师进行定期培训和评估,以提高教师教学水平。
3.教师应尊重学员,积极开展教学工作,不得教唆学员抄袭、作弊等违规行为。
四、学员管理1.学校应建立学员档案,包括个人信息、培训记录等。
2.学员应按时参加培训,不得迟到、早退或缺席。
3.学员应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不得进行违反纪律的行为。
五、教学管理1.学校应提供完备的教学设施和教学资源,满足教学需要。
2.学校应制定课程安排表,并严格按照计划进行教学。
3.学校应制定课堂纪律,学员应遵守纪律,不得干扰教学秩序。
4.学校应定期组织教学质量评估,以确保教学质量和效果。
六、考核与评价1.学校应规范培训考核制度,包括考试形式、评分标准等。
2.考试成绩应及时通知学员,并提供成绩单或证书加以证明。
3.学校应定期对学员进行评估,以了解培训效果和改进教学质量。
4.学校应鼓励学员参加职业技能竞赛和实践活动,提升实际操作能力。
七、安全管理1.学校应建立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学员和教师的人身安全。
2.学校应加强教学设施和设备的维护,确保其安全可靠。
3.学校应组织防火、防盗和急救等安全培训,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八、纪律与处罚1.学校应建立纪律与处罚制度,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学员予以相应处罚。
2.处罚措施可以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通报批评、暂停培训等。
3.严重违规行为可酌情采取开除学籍等措施。
九、投诉与反馈1.学校应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受理和处理学员的投诉。
2.学校应建立反馈渠道,定期听取学员对培训质量和教学服务的意见和建议。
十、违规处理1.学校应对教师和学员的违规行为予以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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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更规范、系统地推进公司培训管理工作,更有效地开发和利用公司内部人力资源,使员工的业务素质、工作态度、岗位技能等能更好地满足公司当前和长远业务发展的需要,以适应企业的快速发展,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系统内全体员工。
公司成立培训学院,总体负责公司员工教育培训工作和日常培训管理工作。
第三条培训原则公司对员工的培训遵循系统化、制度化、多样化和效益性原则:1.系统化:公司实施全方位、全员性的培训,培训贯穿员工职业生涯的始终。
2.制度化:不断建立和完善各项培训管理制度,使培训工作例行化、制度化,从而保证其得到真正的落实。
3.多样化:开展员工培训工作要充分考虑受训对象的层次、类型,考虑培训内容和形式的多样性。
4.效益性:员工的培训是公司人、财、物的投入过程,因此,公司组织的各项培训,应该追求产出和回报,应有助于提升公司整体的绩效和管理水平。
第四条培训管理工作内容培训管理是一项复杂的、全面性的工作,其主要工作内容有:1.公司培训管理制度的拟订及培训体系的构建;2.培训需求的调查与分析;3.培训计划的设定与编制;4.培训经费的预算与管理;5.培训的组织与实施;6.培训效果的评估及追踪;7.内部培训讲师的选聘、任用与管理;8.培训供应商的选择及外聘培训师的管理;9.培训课程的开发与管理;10.培训档案的管理;11.培训纪律管理;12.培训资源(含培训师资、场地、设备、培训资料、后勤支持等)的管理。
第五条培训管理职责分工1.培训学院1.1负责本企业范围内的培训组织及管理工作;1.2协助总部行政人事部完成公司性的培训;配合执行培训资源的公司性统筹;2.公司总部各职能部门2.1配合本级培训管理单位组织实施各项培训管理工作;2.2组织实施本部门的员工培训工作(新进员工的岗前培训、在职员工的工作态度与工作技能培训、现场工作培训等,培训负责人一般为部门经理级及以上人员)。
3.培训讲师:3.1培训课题调研及完成培训课程开发;4.2培训授课及课后辅导和效果追踪。
第六条培训类别1.入职培训新进员工办理完入职手续后,一律要求所在单位对其进行入职培训。
人事部门负责员工手册、企业文化以及公共管理制度培训;新进员工所在部门负责对其进行岗位职责、业务技能等方面培训。
培训内容与要求:1.1入职培训可结合《员工手册》,人事部门负责公司简介、公司发展战略、远景规划、企业文化、人事行政制度、车辆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培训,增强新进员工对公司的了解和信心;1.2新进员工部门主管须指定新进员工入职引导人,负责向新进员工引见部门员工,并对其进行岗位职责、岗位考核方式及关键考核指标、业务技巧及工作流程等方面的培训,使新员工尽快熟悉工作环境与工作内容。
1.3新进员工参加完入职培训后,须在《新进员工入职培训登记表》上签名确认,该表存入员工个人培训档案备查。
《新进员工入职培训登记表》须注明新进员工参加培训的内容、时间、授课人等。
2.在职培训在职培训分为管理类培训、岗位技能类培训、换岗/晋升培训、待岗培训、特殊岗位培训等。
2.1管理类课程培训:按层级可划分为两类:一类是公司副总级及以上人员培训,此类培训由总部行政人事部负责组织和安排;另一类为公司中基层管理人员培训,此类人员培训由培训学院自行安排和组织。
此类人员亦可参加由公司总部行政人事部统一安排和组织的培训(如E-LEARNING培训等)。
主要培训课程有:企业经营战略、市场营销、组织管理、企业运营与管理、领导力、执行力、团队建设、企业文化与价值观念、先进管理理念等;2.2岗位技能类培训:岗位技能类培训按职能划分,可分为:专业类(各专业岗位,如教练员、工程师等)、业务类(营销/销售/客服)、人力资源管理类、行政后勤类、财务管理及财务知识类培训。
主要培训内容有:岗位业务技能、业务流程、作业规范、业务知识、市场策划、市场拓展、服务礼仪等;2.3换岗/晋升培训:员工调迁、轮换岗、晋升至新岗位后所需接受的培训。
包括新岗位的工作职责/工作内容、管理方法、管理制度、考核方式、业务知识与技能、管理理念与技巧等,主要由员工所在的新的单位或部门领导安排培训;2.4待岗培训:对绩效考核不合格员工,进行工作态度、业务知识与技能等方面培训,由所在单位或部门负责;2.5特殊岗位培训:针对一些重要岗位所安排的培训(如必须获得某种职业资格的重要岗位的业务培训等)3.公司专项活动培训:公司推行某项管理制度或管理理念(如实施ISO认证等)、实施某种专项活动(如公司推行科技化管理活动)所安排的培训。
此类培训一般由专门负责该项活动部门推行,亦或由公司相关职能部门主导推动。
第七条培训方式及委外培训审批权限与要求1.内部培训(形式不限,可结合实际需要,灵活安排):1.1安排内部讲师授课/培训:可采取课堂教学、专题讲座、案例分析与讨论、现场实操、部门内部培训会议等方式进行,适合于绝大部分培训类别。
1.2聘请外部讲师来公司授课或培训。
主要针对高端管理类课程培训或公司内部师资力量与培训资源无法满足的培训项目。
聘请外部讲师授课培训费用各按人事核决权限表权限及流程报批。
1.3读书/学习小组:公司可以就某些培训课题(如电话营销技巧、商务礼仪、服务态度、沟通技巧等),可以读书/学习小组的方式进行。
组织方提供一定量相关的书籍或教材,将员工分成若干小组,不同小组阅读不同章节,然后各自结合自己的体会,交流经验,分享心得。
1.4 E-LEARNING:公司通过培训供应商,获得相关的教学光碟与视频,然后按照培训计划,通过电脑网络来安排员工学习,并通过网络来实施培训工作的管理。
1.5现场实操或现场培训:讲师现场示范/讲解,学员学习,跟着演示,讲师现场指正;讲师再示范,学员再操练,直到学会为止。
此种方式适合于岗位技能类培训。
1.6自学:讲师或领导提供培训学习材料,安排学员自学,然后进行考核或要求提交学习心得报告。
1.7其他方式(形式不限,关键是要能达到培训目的)2.外部培训:2.1委外课程培训:公司根据学员的需求和企业发展的需要,组织学员去外部单位接受培训。
公司可组织统一班级,亦可根据学员兴趣和需要,安排参加不同班别。
此种方式主要针对公司高端管理类课程培训。
此种培训如果是公司和学员双方都需要的,而培训费用又超出了公司年度培训费用预算。
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实行费用分摊。
2.2特殊岗位委外培训:一些特殊工种或职业,必须接受特定外部培训机构的培训或取得某种职业资格;或者某种培训是公司所必须的,对企业的发展是重要的,而内部又无法提供的,可以安排委外培训。
2.3户外拓展训练:为增强公司凝聚力、向心力,培养员工良好的团队精神和工作心态,同时达到公司设定的培训目的,一些课程可以户外拓展训练的方式组织进行。
费用及活动实施方案以专案形式呈报具有相关权限的领导审批。
3.参加委外培训人员的资格要求:3.1在公司服务满两年以上,且表现良好,属公司管理中坚力量或业务骨干;3.2所参加培训课程是公司发展或公司业务所需要的,且内部无法提供相关培训或培训达不到既定效果的。
3.3参加培训的申请和资格获得相关权限领导审核和批准;3.4与公司签订委外培训服务协议,双方明确违约责任。
4.委外培训审批权限:4.1公司经理级及以下人员参加委外培训,由公司总经理核准,报行政人事部备案;总部职能部门员工及公司副总级及以上人员、公司特岗人员参加委外培训,由所在单位或部门申请,经总部行政人事部审核,报总部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批。
4.2培训费用在5000元(含)以下或培训时间在三天(含)以内,或级别为公司经理级及以下员工参加的外派培训,由各单位负责人或部门总经理审批后报总部行政人事部备案;4.3培训费用在5000元以上10000元(含)以内或培训时间超过三天或公司副总级及以上人员参加的外派培训的,报总部行政人事部初审,分管副总经理复审,总部总经理批准;4.4培训费用超过10000元或培训时间在七天以上或公司副总经理级及以上人员参加外部培训的,由总部行政人事部提报,总部分管负责人初审、总部总经理审核,董事长批准。
5.委外培训后的要求:5.1参加委外培训(含职业资格培训)的人员在培训结束以后,必须及时将培训期间的培训教材、学习笔记、结(毕)业证书、资格证书原件上交到行政人事部门进行归档、整理和保存,个人自留复印件,否则不予报销相关费用。
5.2公司与员工约定服务年限到期后,证书原件归还本人,公司保留复印件;中途离职者必须承担违约责任,补偿公司损失后,经领导批准可将培训证书原件退还本人,公司保留复印件。
6.外派培训费用支付:6.1培训合格,公司承担在批准范围内的当期各项培训学杂费(培训学费、教材费用、当期考试费用、往返路费、食宿补助);培训不合格,补考费用由参培人自负;补考不合格,所有费用自负(包括往返路费、学费、食宿费)。
6.2由公司总部外派培训人员培训费用由总部报销第八条培训实施1. 培训需求调查与分析:每年11月份,培训学院应针对自己培训管理职责范围内的部门或单位,进行培训需求的调查,并形成下年度培训需求调查分析报告。
每个季度之前的一个月,各培训管理单位,亦应做培训需求的分析,以适应培训需求的变化。
公司的培训必须立足于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同时也为员工个人的职业发展提供支持,以达到个人与公司的双赢。
公司培训需求主要来源如下:1.1公司的发展战略和人力增补规划对培训的需求;1.2公司为适应市场竞争及培养核心竞争力对培训的需求;1.3公司为实现月度、季度或年度经营目标和任务,对培训的需求;1.4针对员工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及工作态度考核不佳,需要通过培训加以提高而产生的培训需求;1.5针对公司各职位人员任职能力状况而产生的培训需求。
2. 拟订培训计划每年11、12月份,培训学院应根据培训需求分析报告,拟订本单位下年度的培训计划(培训计划内容应包括培训费用预算)。
2.1培训学院应于每年12月10前提交下年度培训计划及实施方案,经所属单位总经理批准后,报总部行政人事部汇总和备案;3. 培训实施3.1如无突发状况,各单位一般应按培训计划的安排组织实施培训,不得随意变更培训日程、培训时间和培训内容;如计划有变更,培训组织部门应第一时间通知到相关参训人员,并就后续的安排或补训做出说明。
3.2培训组织部门应做好培训前准备工作,包括培训讲师的聘请、接待;参训人员的通知;培训教材资料/培训设备(教学用电脑/投影仪等)/白板笔/饮用水等的准备;3.3培训前,安排参训人员在《培训签到表》上签到;培训过程中,培训管理人员应协助培训讲师维持好培训纪律;培训结束后,应发放《培训课程评估表》让学员填写。
4. 培训考核与效果评估4.1凡是公司按计划组织的培训,培训结束后都必须对学员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