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私募股权和风险投资估值指引(中文版)
私募基金词汇中英文

定义
管理资产规模(AUM)(Assets Under Management )
管理资产规模指投资人交付给基金而由基金经理所管理的资产的货币价值。
资本(Capital)
是指基金所持有的用于投资的资本额。
附带权益(Carried Interest)
附带权益是向私募基金普通合伙人支付的,以基金利润的一定股份比例计算的一种绩效激励。
投资委员会(Investment Committee)
是指负责设定总体的投资策略以及最终审核和批准投资决议的某个执行委员会。
投资审核(Investment Review)
是指对由各种不同的投资所构成的投资组合(例如,审核潜在的退出机会)进行的调查或审核和/或对即将获得的潜在投资进行的审核。
有限合伙企业(Limited Partnerships)
私募股权公司(Private Equity House)
私募股权公司负责募集资金并为投资者谋取投资上的回报。
交易费(Transaction Fees)
是指买进或卖出证券所发生的费用。
分级支付(Waterfall Payment Structure)
是指一种费用分配方式,在此方式下,高位阶债权人比低位阶债权人优先取得本金的偿还及利润的分配。
安永金融服务转让定价
C–私募基金的定义及概念
下文中的术语可能被用于安永对私募基金转让定价的陈述中。应注意的是,这些术语的定义仅为提供背景资料,其中某些术语的定义专用于转让定价。当用于其它场合时,该术语或许会有不同的解释。此外,业内不同当事方对于某些术语的理解存在轻微的差异,我们在此提供的仅仅是较为常用的释义。
附带权益可以基于整个基金计算(取决于基金经理对整个基金全部投资组合的收益),也可以基于单个投资计算(取决于投资经理代表基金经理所进行的单个投资所取得的收益)。
新金融工具准则下私募股权项目投资会计核算浅析

新金融工具准则下私募股权项目投资会计核算浅析摘要:新金融工具准则将金融资产由现行“四分类”修订为“三分类”,适用本准则的权益工具投资要求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对私募股权行业的会计核算与估值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
本文专对私募股权项目投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会计核算进行探讨,并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私募股权投资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允价值难点策略一、私募股权项目投资会计核算现状近年来,中国私募股权行业发展尤为迅速,截至2018年6月底,私募股权基金规模为7.95万亿元。
虽然私募股权行业快速发展,但目前国内尚未对私募股权投行业建立专门的会计计量和披露指南。
在实务中,私募股权行业项目投资选择何种会计核算方式及被投资项目如何估值,暂参照目前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处理。
二、私募股权项目投资会计核算方式演变(一)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私募股权项目投资期限较长,一般可达3至5年或更长,属于中长期投资。
2014年之前,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内容包括以下四类:(1)能实施控制的权益性投资,即对子公司投资;(2)能实施共同控制的权益性投资,即对合营企业投资;(3)能施加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即对联营企业投资;(4)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
私募股权项目投资的未上市公司股权,因为投资比例低,一般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同时由于未上市,在公开市场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
这些特点符合当时长期股权投资第(4)点核算内容,故大多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将项目投资在“长期股权投资”科目下采用成本法核算。
如九鼎集团(430719)2013年报披露显示,该公司将项目投资作为“长期股权投资”项目核算:(二)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2014年3月13日,财政部以财会〔2014〕14号印发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内容修订为“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其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私募投资基金非上市股权投资估值指引》

《私募投资基金非上市股权投资估值指引》《私募投资基金非上市股权投资估值指引》是一份针对私募投资基金进行非上市股权投资估值的指导性文件。
随着私募投资基金行业的快速发展,非上市股权投资成为了其主要投资领域之一。
然而,由于非上市股权投资的特殊性,对其进行准确的估值一直是投资基金管理人面临的挑战之一。
本指引的目的在于提供一套系统、规范且可操作的方法,帮助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对其非上市股权投资进行准确、公正、合规的估值。
指引的制定过程依托于相关专业机构和行业协会的共同努力,收集了大量的市场实践、学术研究和监管经验,经过多方讨论和修订,以确保其科学性和实用性。
首先,指引明确了非上市股权投资估值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基于公允价值原则,投资基金管理人应当采用市场参考数据、现金流量折现和比较市场交易等多种方法综合考虑,对非上市股权进行估值。
同时,指引还强调了估值过程中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因素,提出了合理的调整和风险溢价的考虑。
其次,指引对于估值模型的选择和应用进行了详细的说明。
基于不同的投资策略和行业特点,投资基金管理人可以选择合适的估值模型,如收益法、市场比较法、成本法等,以满足不同投资项目的估值需求。
同时,指引还对估值模型的参数设定、数据采集和输入进行了规范,以减少主观性和操作风险。
此外,指引还强调了估值过程中的信息披露和审计要求。
投资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准确地披露估值结果、估值方法和假设前提,以增加投资者的透明度和信任度。
同时,独立审计机构应当对估值过程进行审计,并出具独立的审计报告,以保障估值结果的可靠性和合规性。
最后,指引还指出了估值指导的动态更新和监管机制。
随着市场环境和投资策略的变化,估值指引应当及时修订和更新,以适应新的需求和挑战。
监管机构应当加强对私募投资基金估值工作的监管和指导,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机制。
总之,《私募投资基金非上市股权投资估值指引》的出台将为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提供了一份权威、可操作的估值参考,促进私募投资基金行业的规范发展和投资者保护。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策略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策略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E基金)是一种重要的投资工具,通过投资于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或其他权益证券,为投资者提供资本增值的机会。
本文将详细介绍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策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行业分析行业分析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策略的重要一环。
通过对特定行业的市场状况、竞争格局、发展趋势等因素进行深入分析,基金管理人可以评估行业的潜力和风险,从而确定投资方向和策略。
行业分析主要包括市场规模、行业增长率、竞争格局、市场集中度、政策法规等因素的分析。
二、企业评估企业评估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选择投资目标的重要依据。
通过对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管理团队、市场前景等因素进行全面评估,基金管理人可以判断企业的价值和潜在风险。
企业评估主要包括企业财务报表分析、经营状况分析、市场前景分析、管理团队评估、行业地位评估等方面。
三、估值定价估值定价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确定投资目标价值的重要环节。
通过对企业进行合理的估值,基金管理人可以确定投资价格和投资回报率。
估值定价的方法包括相对估值法、折现现金流法、折现自由现金流法等。
在确定估值时,需要综合考虑企业的财务状况、市场前景、行业地位等因素。
四、交易结构设计交易结构设计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实现投资目标的重要手段。
通过对交易结构进行合理的设计,基金管理人可以降低投资风险并实现最大化回报。
交易结构设计包括投资方式、股权比例、对赌协议等要素的设计,需要考虑的因素包括企业需求、监管政策、税务政策等。
五、风险控制风险控制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的重要环节,通过对投资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和控制,基金管理人可以降低投资风险并保障投资回报。
风险控制措施包括项目筛选、尽职调查、估值评估、风险预警等环节,同时需要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机制,以确保风险控制的实施效果。
六、投后管理投后管理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实现长期资本增值的重要保障。
通过在投资后对企业进行持续的管理和优化,基金管理人可以帮助企业提升价值并降低风险。
针对非上市企业估值问题的研究

【摘要】私募股权投资中,对目标企业估值是投资过程中关键的一环,直接决定投资的质量。
非上市企业与二级市场的上市公司有较大不同,因企业股权流通度低,相比而言股权价值透明度低。
文章针对非上市企业股权价值评估的方法展开分析,提出在对企业估值时的综合考虑因素及方法。
【关键词】股权融资;非上市;股权价值;估值方法【中图分类号】F275;F83一、我国私募股权投资行业基本情况2013年6月《关于私募股权基金管理职责分工的通知》发布,明确由中国证监会统一行使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职责。
2014年8月,证监会发布《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对私募基金实行统一监管。
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市场规模增长迅速,目前已经成为全球第二大股权投资市场,私募股权投资行业高速发展。
在此情况下,非上市企业股权估值方式千差万别,缺乏统一标准,估值结果差异较大。
非上市股权投资的估值是指私募基金对未上市企业进行的股权投资,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私募投资基金非上市股权投资估值指引(试行)》要求的估值方法执行,但应当在相关的合同或协议中进行约定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及自律规则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企业估值的行业要求根据国际财务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允价值的评估标准按优先次序分为三层:第一层级是交易处于活跃的市场中,此时公允价值就是活跃市场中的市场价格;第二层级是交易处于不活跃的市场中,此时公允价值的确定需参考同类产品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或应采用有客观参考支持的价值模型;第三层级是不存在或很少存在公开市场价格信息,此时,公允价值需要某些主观判断和市场假设来确定。
由于非上市企业的股权投资不存在公开市场交易,且个体差异明显,其公允价值的评估标准大多处于第二和第三层级,估值难度较大。
2018年,中国证券基金业协会公布《私募投资基金非上市股权投资估值指引(试行)》,前言中提到:“估值能力是资产管理行业的核心竞争力,资产管理机构应持续关注投资标的估值变化,将估值工作贯穿于募投管退环节,努力提升标的估值,为投资者发现价值、创造价值。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流程之项目寻找与评估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流程之项目寻找与评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作为一种专门用于进行股权投资的资金管理工具,具有灵活多样的投资策略和高风险高回报的特点。
在进行投资之前,基金经理需要经历一系列的投资流程,其中项目寻找与评估是其中至关重要的环节。
项目寻找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流程的第一步。
基金经理通过与各种渠道建立合作关系,例如行业分析师、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以及产业合作伙伴等,来获取项目信息。
同时,基金经理还可以通过参加行业相关的展会和研讨会等活动来主动了解最新的项目动态。
此外,基金经理还可以利用自身的资源和网络,主动发掘潜在项目。
无论是被动接收还是主动发现,项目的数量和质量对于基金的投资回报至关重要。
在获得项目信息后,基金经理需要对项目进行评估。
首先,基金经理会对项目的市场前景进行深入研究和分析。
这包括对市场规模、行业趋势、竞争格局等因素的综合考量。
通过对市场前景的分析,基金经理能够评估项目的潜在回报和风险,并判断其是否符合基金的投资策略和风险偏好。
其次,基金经理需要对项目的财务状况进行评估。
这包括对项目的盈利能力、现金流情况、负债和资产状况等方面的审查。
基金经理会对项目的财务报表进行综合分析,评估其盈利能力和财务风险。
通过对财务状况的评估,基金经理能够判断项目的可持续性和投资回报潜力。
此外,基金经理还需要对项目的团队和管理能力进行评估。
这包括对项目团队的背景、经验、执行能力等方面的考察。
基金经理会与项目团队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和深入了解,评估其是否具备完成业务目标和管理公司的能力。
最后,基金经理会对项目的估值进行评估。
基金经理会参考市场上类似项目的交易和估值数据,结合项目的财务状况和市场前景,对项目进行估值分析。
通过对项目的估值,基金经理能够判断项目的投资价值和预期回报。
综上所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流程中项目寻找与评估是非常重要的环节。
基金经理需要通过各种渠道寻找项目,并综合考量市场前景、财务状况、团队能力以及估值等因素对项目进行评估。
非上市公司估值方法的选择及应用
《非上市公司估值方法的选择及应用》摘要:传统行业非上市公司估值方法选择与企业的发展阶段紧密相连,处于初创及成长阶段,多选择“参考最近融资价格法”估值方法;处于快速成长期或稳定发展期,多选择“收益法”和“市场乘数法”;处于扩张期或者pre-ipo阶段,多选择“市场乘数法”,估值方法的具体运用中,处于快速成长期或稳定发展期的非上市公司,虽然收益法和市场乘数法两种估值方法均适用,但投资机构更倾向于选择收益法的结论作为投资依据,行业指针的价值倍数的选择要根据每个行业的具体特点而定,虽然被投资企业与可比公司可能处于不同的发展阶段,但是行业指针的价值倍数可以贯穿同一类行业的不同发展阶段,将此价值倍数经过数据合理调整后可以作为非传统行业非上市公司的估值方法白睿摘要企业估值体系只有标准化和国际化,资本市场才会良性发展。
财政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及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布的有关非上市公司股权估值的文件进一步加快了非上市公司股权估值的规范化进程。
在此大环境下,各类投资机构需要提升股权估值的专业性,对所属不同行业、不同发展阶段的非上市公司合理运用最优的估值方法,使非上市公司的股权价值不被高估或者低估,从而不仅要保证投资机构有合理的退出渠道,还要保证非上市公司在融资资金的支持下蓬勃发展。
本文对传统行业处于快速成长期或稳定发展期的收益法及市场乘数法都适用的前提下,为何优选收益法进行详细剖析,并对收益法及市场乘数法运用过程中的关键点进行分析解读。
另外,本文分析非传统行业的特点及建议使用的估值方法,对处于成长期的初期或者成长爆发期的非传统企业为何不适用收益法,反而适用“调整”后的市场乘数法,通过行业具体指标进行分析。
关键词非上市公司公司估值收益法市场法一、引言2017年3月,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并于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月1日逐步开始执行。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及《国际私募股权和风险投资基金估值指引》(International Private Equity and Venture Capital Valuation Guidelines)(2015年12月版),颁布了《私募投资基金非上市股权投资估值指引(试行)》(2018年7月1日起施行)。
《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起草说明
《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起草说明一、指引制定的背景(一)私募投资基金的组织形式及登记备案《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开或者非公开募集资金设立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托管人托管,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进行证券投资活动,适用本法”。
在此基础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私募办法》(以下简称《私募办法》)第二条进一步规定,“非公开募集资金,以进行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管理人管理的,其登记备案、资金募集和投资运作适用本办法”。
据此,根据组织形式不同,目前私募基金可以分为契约型基金、公司型基金、合伙型基金。
上述三种不同组织形式的私募基金均已有在私募登记备案系统备案。
根据目前的基金备案情况,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契约型为主,私募股权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以合伙型为主。
契约型基金本身不具备法律实体地位,其与基金管理人的关系为信托关系,因此契约型基金无法采用自我管理,且需由基金管理人代其行使相关民事权利。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可以承担有限责任也可以承担无限责任。
基金管理人须先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再由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履行契约型基金备案手续。
公司型基金本身是一个独立的法人实体,公司股东/投资人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并共同参与公司治理。
因此,公司型基金多采用自我管理,由公司董事会自聘管理团队进行管理。
公司型基金也可以委托专业基金管理机构作为受托人具体负责投资运作,采取受托管理的,其管理机构须先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再由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履行公司型基金备案手续。
公司型基金自聘管理团队进行管理,按照协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该自我管理的公司型基金应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手续,其后由其履行私募基金备案手续。
合伙型基金本身也不是一个法人主体,其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GP),GP负责合伙事务并对基金承担无限责任。
《私募投资基金非上市股权投资估值指引(试行)》起草说明
《私募投资基金非上市股权投资估值指引(试行)》起草说明一、起草背景2017年3月,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修订后的准则将对私募基金投资非上市股权的确认和计量产生重大影响,特别是在估值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修订后的准则将从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月1日逐步开始执行。
截至目前,私募基金投资非上市股权仍缺乏统一的估值标准,私募基金管理人在估值实践中使用各种不同的操作方式,估值水平良莠不齐。
为引导私募投资基金非上市股权投资专业化估值,完善资产管理行业估值标准体系,促进私募基金行业健康发展,保护基金持有人利益,协会结合私募基金现有的运作管理及信息披露规范,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及《国际私募股权和风险投资基金估值指引(International Private Equity and Venture Capital Valuation Guidelines)》(2015年12月版),起草了《私募投资基金非上市股权投资估值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
二、《指引》的主要内容《指引》包括总则、估值原则、估值方法三部分内容,主要内容如下:(一)明确指引的适用范围。
《指引》总则第二条明确了《指引》中所称私募基金的范围。
《指引》总则第三条规定,私募基金对未上市企业进行的股权投资适用于本《指引》,对于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但交易不活跃的企业,可参考执行。
(二)强化估值主体责任。
《指引》总则第六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作为估值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对估值过程中采用的估值方法和估值参数承担管理层责任,并定期对估值结论进行检验,防范可能出现的重大偏差。
(三)保持估值技术的一致性。
《指引》估值原则第一条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估值日估计各单项投资的公允价值,具有相同资产特征的投资每个估值日采用的估值技术应当保持一致。
只有在变更估值技术或其应用能使计量结果在当前情况下同样或者更能代表公允价值的情况下, 基金管理人方可采用不同的估值技术,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及自律规则进行信息披露。
风险投资领域术语解释
风险投资领域术语详解1、风险投资(Venture Capital,VC)是指投资者以风险资本的形式对尚在发展初期,具有潜在风险的企业进行投资的过程。
典型的风险投资要承担放弃一定的公司所有权及管理控制权。
投资者因承担了高风险因而可以获得高额的回报。
投资形式一般是股票或可以在未来转换成股票形式的工具。
随着公司经营的成熟,可以通过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合并或者出售,或用其他方式的获得资本。
只要风险资本投资者有要退出的意愿,上述任何一种形式都有可能采用。
风险投资者通常希望在退出时获得每年20-50%的投资回报。
风险投资者一般会投资在那些有可能快速发展的公司上,这些公司中任何一家都有潜力产生极高的年收入,如在美国典型的投资额一般在50万至500万美元之间,管理经验是评估投资前景的主要考虑因素。
2、私募股权基金(Private Equity,PE)是指通过私募形式对私有企业,即非上市企业进行的权益性投资,在交易实施过程中附带考虑了将来的退出机制,即通过上市、并购或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出售持股获利。
广义的私募股权投资为涵盖企业首次公开发行前各阶段的权益投资,即对处于种子期、初创期、发展期、扩展期、成熟期和Pre-IPO各个时期企业所进行的投资,相关资本按照投资阶段可划分为创业投资(Venture Capital)、发展资本(development capital)、并购基金(buyout/buyin fund)、夹层资本(Mezzanine Capital)、重振资本(turnaround),Pre-IPO资本(如bridge finance),以及其他如上市后私募投资(private investment in public equity,即PIPE)、不良债权(distressed debt)和不动产投资(real estate)等等(以上所述的概念也有重合的部分)。
狭义的PE主要指对已经形成一定规模的,并产生稳定现金流的成熟企业的私募股权投资部分,主要是指创业投资后期的私募股权投资部分,而这其中并购基金和夹层资本在资金规模上占最大的一部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国际私募股权和风险投资估值指引1国际私募股权和风险投资估值理事会2010年版1本指引由中华股权投资协会按照2010年更新版本翻译制作,如您对本指引及倡导中国VC/PE行业估值最佳实践方面有任何建议与意见,请与我们联系。
该中文版本仅供参考,如有不同歧义,请以英文版为准。
本估值指引由国际私募股权和风险投资估值理事会2制定,并获得以下国际VC/PE行业组织的认可:∙AFIC - 法国风险投资协会∙AIFI - 意大利私募股权投资与风险投资协会∙AMEXCAP - 墨西哥私募股权投资与风险投资协会∙AMIC - 摩洛哥风险投资协会∙APCRI - 葡萄牙私募股权投资与风险投资协会∙APEA - 阿拉伯私募股权投资协会∙ASCRI - 西班牙私募股权投资与风险投资协会∙ATIC - 突尼斯风险投资协会∙AVCA - 非洲风险投资协会∙AVCAL - 澳大利亚私募股权投资与风险投资协会∙AVCO - 奥地利私募股权投资与风险投资机构∙BVA - 比利时风险投资与私募股权投资协会∙BVCA - 英国风险投资协会∙BVK - 德国私募股权投资与风险投资协会∙CVCA - 加拿大风险投资与私募股权投资协会∙CVCA - 中华股权投资协会∙CVCA - 捷克风险投资与私募股权投资协会∙DVCA - 丹麦风险投资协会∙EMPEA - 新兴市场私募股权投资协会∙EVCA - 欧洲私募股权投资与风险投资协会∙FVCA - 芬兰风险投资协会∙GVCA - 海湾风险投资协会∙HKVCA - 香港风险投资协会∙HVCA - 匈牙利风险投资与私募股权投资协会2 AFIC, BVCA和EVCA于2005年成立国际私募股权和风险投资估值理事会,组织制定国际私募股权和风险投资估值指引,并向认可该指引的国际VC/PE行业组织汇报相关的工作进展。
有关该估值指引的最新动态请登陆/∙ILPA – 机构有限合伙人协会∙IVCA - 爱尔兰风险投资协会∙LAVCA - 拉丁美洲风险投资协会∙LPEQ - 上市私募股权投资∙LVCA - 拉脱维亚风险投资协会∙NVCA - 挪威风险投资与私募股权投资协会∙NVP - 荷兰私募股权投资与风险投资协会∙NZVCA - 新西兰私募股权投资与风险投资协会∙PPEA -波兰私募股权投资协会∙Réseau Capital - 魁北克风险投资与私募股权投资协会∙RVCA - 俄罗斯私募股权投资与风险投资协会∙SAVCA - 南非风险投资与私募股权投资协会∙SECA - 瑞士私募股权投资与融资协会∙SLOVCA - 斯洛伐克风险投资协会∙SVCA - 新加坡风险投资与私募股权投资协会∙SVCA - 瑞典私募股权投资与风险投资协会目录前言 (1)简介 (2)定义 (3)第一部分:确定公允价值 (5)1. 公允价值的概念 (5)2.估值的原则 (5)3.估值方法 (7)3.1. 总则 (7)3.2. 选择合适的方法 (7)3.3. 近期投资价格 (9)3.4. 乘数法(Multiples) (11)3.5. 净资产(Net Assets) (14)3.6. (标的企业的)现金流或盈利折现(Discounted Cash Flows or Earnings (of theUnderlying Business)) (14)3.7. (投资的)现金流折现(Discounted Cash Flows (from the Investment)) (15)3.8. 行业估值基准(Industry Valuation Benchmarks) (15)3.9. 有效市场价格(Available Market Prices) (16)4. 基金权益估值 (17)4.1. 总则 (17)4.2. 对净资产值的调整 (17)4.3. 二级市场交易 (18)第二部分:应用指引 (19)引言 (19)1. 特别考虑 (19)1.1. 内部融资轮次(Insider Funding Rounds) (19)1.2. 问题市场(Distressed Market) (19)1.3. 扣除更高等级的投资工具(Deducting Higher Ranking Instruments) (19)1.4. 过桥融资(Bridge Financing) (20)1.5. 夹层贷款(Mezzanine Loans) (20)1.6. 累积贷款利息(Rolled up Loan Interest) (20)1.7. 参考出价(Indicative Offers) (21)1.8. 重组的影响(Impacts from Structuring) (21)前言本指引主要是推荐私募股权和风险投资估值的最佳实践。
本指引中“私募股权”的涵义较宽泛,包括早期企业的投资、管理层收购(MBO)、保留管理层的收购(MBI)及类似交易,以及成长或发展资本。
所推荐的估值法适用于所有类型的私募股权基金(种子和创业投资、收购、成长/发展资本等)以及私募股权基金通常使用的金融工具。
本指引还提供了私募股权基金中的其他实体的估值基础,包括基金的基金。
本指引中推荐的估值法由方框标出,并且字体加粗;而辅助解释该推荐的相关说明、背景材料和补充性材料的字体都为普通字体。
如果本指引中推荐的估值法与任何适用的法律、法规、会计准则或公认会计原则的要求存在冲突,则应以后者的要求为准。
国际私募股权和风险投资估值理事会(“IPEV理事会”)的成员或其下属委员会或工作部门均不因本指引中包含或遗漏任何事项或由于依赖本指引中的条款而导致了任何后果,而向任何当事人承担任何责任(不论是疏忽或者其他)。
本指引取代IPEV理事会之前发布的指引,适用于2009年7月1日之后的报告期。
简介私募股权基金经理可能需要对其投资做定期估值,作为向其管理的基金的投资者报告的一部分。
本指引的目的是提供报告私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的最佳实践,旨在推广最佳实践,从而帮助私募股权基金的投资者做出更明智的决策。
国际会计权威机构越来越重视公允价值,因此有必要在全球范围内建立一致的估值标准,而本指引提供了一个对私募股权基金所做的投资进行一致性估值的框架。
私募股权基金往往受法律或监管规定或合同条款管制。
本指引并不旨在规定或推荐投资计入基金账户的基础。
IPEV理事会认可公允价值是对私募股权基金的投资组合的最佳估值方法。
理事会对公允价值估值法的支持也表现在其对基金投资者提供的透明性,使用公允价值来衡量一个投资组合阶段性的表现。
此外,机构投资者在做资产配置决策以及准备财务报告时都使用公允价值。
本指引的制定过程中考虑了财务报告标准的要求和含义,尤其是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和美国通用会计准则(GAAP)的要求和含义。
这样做的目的是使得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公允价值的估值框架符合会计准则。
会计准则并没有要求遵循本指引。
但是,如果遵循本指引,则可以达到与会计准则合规。
本指引旨在代表当下的最佳实践,因此在今后将会对其重新审查,如果必要还会对其修改,以反映国际监管或会计准则的变化。
本指引从概念的角度关注估值,不试图提供最佳实践,因为这关系到投资者报告、内部过程、控制和程序、治理机制、委员会监管、估值人的经验和能力以及估值的审计和审查。
本指引区分了估值的基础(公允价值)、估值的方法(如盈利乘数法)以及估值方法中使用的要素(如EBITDA),估值基础定义了所提供数值的代表涵义,估值方法详细说明了导出估值的方法。
定义以下定义适用于本指引活跃市场(Active Market)如果一项金融工具可以无困难、定期地从交易所、交易商、经纪商、企业界、定价服务机构或监管机构处获得报价,并且该等报价公平地代表实际、常规的市场交易,则可认为该金融工具在一个活跃市场有报价。
活跃的市场应为公平独立的交易持续发生,并且有足够的交易量和频率,从而在持续的基础上确定价格。
满足这一标准的交易水平取决于人们的判断。
可归属企业价值(Attributable Enterprise Value)可归属企业价值是指归属于基金所持有的金融工具的企业价值,以及该实体中排列在该基金最高排名投资工具之下的金融工具的企业价值。
亏本或强迫交易(Distressed or Forced Transaction)强迫清算或亏本销售(即强迫交易)不是一个常规的交易,不决定公允价值。
一个实体需根据自己的判断来认定某一个交易是否是强迫或亏本交易。
企业价值(Enterprise Value)企业价值是指代表某实体所有者权益的金融工具的价值与该实体净金融债务的总和。
公允价值(Fair Value)公允价值指市场参与者之间在报告日(计量日)开展的常规交易的价格。
基金或私募股权基金(Fund or Private Equity Fund)本指引中基金或私募股权基金泛指投资于所有阶段(从创业企业到大型收购)的私募股权投资的任何指定的投资资本池,包括法人实体、有限合伙以及其他投资机构持有的该等资本池。
基金的基金(Fund-of-Funds)本指引中基金的基金泛指投资于私募股权基金的任何指定的投资资本池。
被投资公司(Investee Company)被投资公司指基金直接投资的某个企业或某一些企业。
投资(Investment)投资指基金在被投资公司持有的所有金融工具。
流动性(Liquidity)流动性是指金融工具在必要时能被方便及时地出售的程度。
市场参与者(Market Participants)市场参与者是潜在或实际的买方或卖方,不存在强制买或卖,双方对相关事实有合理认知并且有能力开展足够的尽职调查来做出对相关企业的有序投资决策。
净资产值(Net Asset Value ‘NA V’)基金的净资产值是基于标的被投资公司及其他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估算的归属于该基金投资者的价值。
有序交易(Orderly Transaction)有序交易是在报告日之前暴露于市场,允许对涉及该等资产或负债的交易进行习以为常的营销。
报价工具(Quoted Instrument)报价工具是指任何金融工具,对该等金融工具的报价反映正常市场交易,并且可以无困难地、定期地从交易所、交易商、经纪商、企业、定价服务机构或监管机构处获得报价。
变现(Realisation)变现是指一项投资整体或部分出售、赎回或偿还;或某个被投资公司的破产,并且预计不会有重大的回报。
报告日(Reporting Date)即计算估值的当日,相当于计量日。
二级市场交易(Secondary Transaction)二级市场交易指非上市或非流动的基金的权益持有人将其在该基金中的权益转让给另一方。
无报价工具(Unquoted Instrument)无报价工具是指报价工具之外的其他金融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