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矫正的一些方法
矫正学生不良行为的方法

矫正学生不良行为的方法一、家庭教育家庭教育是学生行为形成的基础。
学生在家中接受的教育和对自身行为的规范,对其以后的生活方式也会产生深刻的影响。
因此,家庭教育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 父母言传身教。
在家中,父母是孩子最重要的榜样和引路人。
如果父母自己存在不良行为,孩子自然也容易模仿。
因此,家长要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
2. 留给孩子足够的自主空间。
孩子需要有自己的空间去发挥和尝试,但也需要一定限度的规范和引导。
家长可以与孩子讨论关于行为规范的问题,给予他们发挥自己特长的机会。
3. 多沟通、多倾听。
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家长应该多沟通、多倾听孩子的想法和感受,帮助孩子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
二、学校教育学校教育是学生行为规范的重要部分,学校应该通过以下方式对不良行为进行矫正:1. 建立健全的行为规范和纪律处分制度。
学生需要明确学校对行为的要求和规范,同时应该对不良行为进行严肃的纪律处分,为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2. 加强心理辅导工作。
学生的不良行为往往与心理问题有关,学校应该注重学生的心理辅导工作,帮助他们解决问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3. 培养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
学校应该给学生提供一些自我管理的机会,通过自我管理的实践,帮助学生树立自我规范和自我纠正的意识。
三、社会教育社会教育是一个人终身教育的重要部分,包括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以外的其他教育方式,如社会活动、课外辅导等。
社会教育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对学生的不良行为进行矫正:1. 丰富学生的课外活动。
学生的课外活动需要多元化,丰富有趣,既能满足学生的需求,又能对学生的身心健康发挥积极的作用。
2. 加强社会公益服务。
学生通过参加社会公益服务,能够了解社会,了解大众心态,树立正确的社会观念和行为准则。
3. 引导学生正确利用社交媒体。
社交媒体的使用是时下年轻人不可避免的问题,学校和家庭引导学生正确地使用社交媒体,正确看待网络信息和网络行为,避免因网络行为带来的不良影响。
行为矫正惩罚的实施步骤

行为矫正惩罚的实施步骤引言行为矫正惩罚是一种常用的教育方法,用于纠正不良行为和培养积极的行为习惯。
本文将介绍行为矫正惩罚的实施步骤,帮助家长、教师或其他相关人员有效地运用该方法。
步骤一:明确不良行为1.观察并记录不良行为:认真观察被纠正者的行为,并准确记录下来,包括时间、地点和行为的具体描述。
2.分析不良行为:仔细分析不良行为所涉及的因素,例如是出于情绪问题、缺乏规矩意识还是其他原因。
步骤二:设定明确的规则和期望1.明确规则和期望:与被纠正者沟通并制定明确的规则和期望,确保他们清楚明白应遵守的行为标准。
2.说明规则的重要性:解释规则遵守的重要性和对个人及他人的影响,让被纠正者明白规则背后的价值。
步骤三:确定合适的惩罚方式1.选择适当的惩罚方式:根据不良行为的严重程度和被纠正者的个性特点,选择适合的惩罚方式。
2.明确惩罚的标准:设定明确的标准,确保惩罚与不良行为之间有明显的因果关系。
步骤四:实施惩罚1.即时响应不良行为:在发生不良行为后尽快采取行动,以增加惩罚与不良行为之间的联系性。
2.实施事先约定的惩罚措施:根据已经确定的惩罚方式,按照约定的标准进行实施。
3.保持冷静和客观:无论惩罚的严厉程度如何,都应保持冷静和客观的态度,避免情绪化的反应。
步骤五:监督和评估1.监督行为改变:通过不断监督被纠正者的行为,确保他们遵守规定的行为标准。
2.主动积极评估:定期评估被纠正者的行为改变情况,并及时提供反馈。
步骤六:鼓励和奖励积极行为1.强化积极行为:及时鼓励和奖励被纠正者的积极行为,以增强他们的正向动力。
2.确保奖励的适度:奖励应适度,不过度使用以避免形成不好的习惯。
结论行为矫正惩罚是一种有力的教育工具,可以帮助纠正不良行为并形成积极的行为习惯。
通过明确不良行为、设定规则和期望、选择适当的惩罚方式、及时、客观地实施惩罚、监督和评估行为改变以及鼓励和奖励积极行为等步骤的实施,可以提高行为矫正惩罚的效果,帮助被纠正者建立积极的行为模式。
矫正课堂问题行为的方法口诀

矫正课堂问题行为的方法口诀
对课堂问题行为的管理应以预防为主,需要学生端正学习态度,逐渐减少问题行为的产生。
对于已发生的问题,应对行为主体进行矫正和心理辅导。
对于此类行为教师可以尝试以下的方式对课堂问题行为进行管理。
1、制定合适的教学计划。
教学计划中的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和
教学方法要适合学生的程度和水平,使学生通过学习能够获得成就感,提高学习的自信心,更快地适应课堂环境。
2、调整学习的认知结构。
教师在教授新知识、新内容时,把新
知识整合到学生已有的知识结构中,使其具备学习新知识的认知基础,从而减轻因学习新知识而产生的焦虑感。
3、给予精确的指导。
学生对于学习的盲目性容易导致问题行为
的产生,而教师通过给予学生清晰的学习指导,使其了解要做什么,怎么做,从而减轻或消除因不确定性而产生的急躁、厌烦、焦虑等情绪,减少问题行为的发生。
4、建立良好的教学秩序。
良好的教学秩序能够营造愉快、和谐
的课堂氛围,使学生情绪平静、思维活跃,从而减少问题行为的产生。
5、协调学生的人际关系。
帮助建立良好的同学关系,同时注意
制止学生中存在的彼此伤害的行为,例如挖苦、嘲笑等。
6、建立家校联系。
家庭环境是导致学生课堂问题行为产生的重要因素。
在对学生课堂问题行为管理的过程中,教师需要与家长沟通共同解决此类问题。
教师矫正学生不良行为的措施

教师矫正学生不良行为的措施作为一个教师,教育和矫正学生的不良行为是我们的一项重要任务。
对于学生的不良行为,我们不能选择放任或者忽略,而是要采取措施及时纠正,以保持良好的教育秩序。
下面将就教师矫正学生不良行为的措施展开阐述。
一、了解校规校纪。
校规校纪就是我们学校强制实施的规定和条例,确保学校教育秩序的正常运转。
教师应该深入了解这些规定,对于学生的不良行为,及时查找规则对应的数据,并依照规则予以处理。
二、采取口头警告。
当学生在班级中出现不良行为时,教师应该及时采取口头警告的措施。
口头警告可以有效的提醒和警告学生,并让他们意识到自己的表现和行为是有问题的。
此外,在进行口头警告时,要注意措辞,语气不宜过于严厉,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
三、制定明确的行为准则。
针对学生的不良行为,教师应该制定明确的行为准则,对于不同的不良行为应该给予相应的处理措施。
行为准则应该与校规校纪相协调,并针对特殊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
四、采取积极的教育方法。
教师采用积极的教育方法可以帮助学生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且引导他们积极改正。
在教育过程中,要强调学生的自我意识和责任感,让他们明白自己的行为对自己、家人以及家庭、社会等方面的影响。
五、通过家长介入。
如果多次口头警告、行为准则等措施都不能有效地解决学生不良行为问题,那么可以通过家长的介入来加强纠正措施。
教师应该与家长及时沟通,了解学生在家的表现和环境,从而更好地解决学生的不良行为问题。
总之,教师矫正学生不良行为需要我们从多个方面入手,采取多种措施,从而有效地纠正学生不良行为,维护良好的教育秩序。
同时,要注意发现并肯定学生的优良品质,激发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以便更好地提高教育教学的质量。
行为矫正原理与方法

行为矫正原理与方法行为矫正是指通过纠正不良行为和建立良好行为习惯来改变个体的行为表现。
行为矫正的原理和方法可以从多个角度进行分析和理解。
首先,行为矫正的原理之一是行为的可塑性原理。
这一原理认为人的行为是可以改变和塑造的,不良行为并非天生的特质,而是在特定环境和条件下形成的。
因此,通过提供正面激励和建立适宜的环境,可以帮助个体改变不良行为并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
其次,行为矫正的原理还包括行为的反馈原理。
这一原理认为行为的改变和学习需要及时的反馈,包括正反馈和负反馈。
正反馈是指给予个体积极的奖励和赞扬,以增强其良好行为;负反馈则是给予相应的惩罚或者剥夺,并关注不良行为的后果,以减弱其不良行为。
通过对行为的及时反馈,可以促使个体调整行为并建立新的行为模式。
行为矫正的方法可以分为正面强化、负面强化、惩罚和认知重构等。
首先,正面强化是通过给予个体正面激励来增强良好行为。
比如,可以给予奖励、表扬、鼓励等来增强个体的积极行为,使其重复并巩固良好行为习惯。
对于儿童来说,可以给予糖果、游戏时间、额外的夸奖等来激励他们遵守规则、完成作业、参与活动等。
其次,负面强化是通过减少不愉快或不适宜的刺激来增强良好行为。
比如,如果一个人不愿意做家务,可以通过减少其家务量或者给予其他的奖励来引导他主动参与家务工作。
负面强化并不是惩罚,而是通过刺激对个体来说有积极意义的东西,并与良好行为相联系,从而增强其良好行为。
惩罚是另一种常见的行为矫正方法。
当个体表现出不良行为时,可以采取适当的惩罚措施以减弱其不良行为。
惩罚可以是时间限制、阳光房、罚款等,但需要注意适度和公正性。
过度的惩罚可能会激发抵抗或逆反心理,因此适度且公平的惩罚是至关重要的。
最后,认知重构是通过帮助个体改变其认知和态度来改变不良行为。
这种方法主要通过教育和心理干预来改变个体的思维方式和观念,从而引导其更加积极和健康地应对问题。
例如,对于一个有攻击性行为的个体,可以通过认知重构的方法帮助其理解并掌握更有效的解决问题的方式,缓解其攻击倾向并培养积极的应对策略。
行为矫正的具体方法

行为矫正的具体方法行为矫正是指通过一系列的方法和手段,帮助个体纠正和改变不良的行为,以达到良好的社会适应能力和个人发展。
下面将介绍几种常见的行为矫正方法。
1. 认知重构:认知重构的核心思想是通过改变个体的思维方式和态度来改变其行为。
通过教育和训练,帮助个体意识到自己不良行为的负面影响和后果,引导其建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思维方式,形成积极健康的心态。
例如,对于一个偷窃犯,在认知重构的过程中可以帮助他认识到偷窃行为对受害者的伤害以及自己可能受到的法律制裁,从而引导他扭转错误的价值观,培养他尊重他人财产的意识。
2. 行为约束:行为约束是指通过各种方式限制个体的行为,以避免再次犯错误。
比如在刑事犯罪中,可以采取羁押、监管等方式,限制犯人的行动范围和自由,使其无法再次犯罪。
同样,在日常生活中,家长、老师等也可以对不良行为进行约束,比如对青少年进行时间管理,限制他们使用电子设备的时间,以减少可能的沉迷和不良行为。
3. 行为替代:行为替代是指引导个体学会以积极的方式来表达和满足其需求,代替原有的不良行为。
通常,不良行为往往是由于个体无法有效地表达和满足自己的需求而采取的,因此,通过教育和训练,帮助个体学会适当的沟通方式和解决问题的方法,以替代不良行为。
例如,一个孩子经常使用攻击他人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不满和愤怒,可以教育他学会使用言辞来表达情绪,或者教导他其他的情绪调节技巧,如运动、绘画等。
4. 激励措施:激励措施是指通过奖励和惩罚的方式,增加个体改变不良行为的动力。
积极的激励可以包括表扬、奖励、物质回报等,以为个体创造积极的环境和条件。
而消极的激励则包括警告、惩罚等,以制约个体的不良行为。
例如,一些公司通过设置奖励机制来激励员工的诚实守信,而对违法行为则进行相应的惩罚。
5. 自我反思和自我管理:自我反思是指帮助个体审视自己的行为和动机,反思自己的不良行为所带来的后果和影响。
通过自我反思,个体可以更好地认识到自己的行为问题,并主动寻求改变。
儿童问题行为治疗的五种方法

儿童问题行为治疗的五种方法近年来,儿童的问题行为发生率在急剧升高,引起了儿科医生、教师、家长乃至全社会的广泛关注。
一些活生生的事例展示在人们的眼前,这些幼年的行为问题,轻者影响今后的学业、就业和生活,严重的成为反社会行为。
因此,人们对年幼儿童的问题行为逐渐增强了忧患意识,力图早期发现、早期干预。
以下介绍的五种儿童问题的治疗方法,它将有助于家长、教师更好地了解学龄前儿童的行为,及早发现行为问题,及时矫治或干预,把问题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避免向恶性程度发展,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从而提高儿童的素质,促进儿童的身心健康发展。
一、正强化法方法解析:正强化法是行为矫正中最基本的方法,又称阳性强化法或积极强化法。
简单的说,当孩子某一行为不出现(也既正常行为出现)时,立即给予“奖赏”,以建立正常行为。
比如,矫正功能性遗尿。
白天,当孩子出现尿意时,鼓励他暂时不排尿,每次控制成功后,均给予奖赏。
每日延长2-3分钟,直至出现尿意后能控制45分钟。
一般需经三个月治疗。
在矫正中,家长要用好奖赏品(也称“强化物”)强化物一般分五类:①消费性强化物:如糖果、饮料等一次性消费物品。
②活动性强化物:如看电视、过生日、郊游等活动。
③操作性强化物:如涂颜色、跳绳、游戏等。
④拥有性强化物:指在一段时间内孩子拥有享受的东西(如穿自己喜欢的衣服、有属于自己的小红旗、玩具等“私有财产”)。
⑤社会性强化物:指孩子喜欢接受的语言刺激或身体刺激(如赞扬、点头、微笑)。
操作要领:在进行正强化矫正时,家长要选择孩子喜欢、需求的强化物。
“奖赏”时要立即兑现,要说明出现了哪一种“行为”后得到的奖励。
强化物的数量不宜多。
当达到期望的行为时,应逐步取消物质奖励,以赞扬、微笑代替。
适用范围:矫正儿童神经性厌食、偏食、遗尿、多动、沉默、孤独、学习困难等问题行为。
二、惩罚法方法解析:又称厌恶疗法。
指孩子出现某一问题行为后,立即使之受到厌恶刺激(又称惩罚物)或失去正在享用的“私有财产”,将问题行为与不愉快的或惩罚性的刺激结合起来,经多次重复后,问题行为的发生率逐步降低,甚至消除。
行为矫正的原理与方法

行为矫正的原理与方法行为矫正是指通过一系列的方法和手段,对个体的不良行为进行纠正和改善,使其能够适应社会规范和价值观念。
行为矫正的原理和方法是多方面的,涉及心理学、教育学、社会学等多个学科领域。
在实际操作中,行为矫正需要综合运用这些学科的理论和方法,因材施教,因人而异,以期达到最佳的矫正效果。
首先,行为矫正的原理是基于行为主义心理学的基本原理。
行为主义认为,个体的行为是受到外部刺激和环境影响的,通过对这些刺激和影响的调节和引导,可以改变个体的行为模式和习惯。
因此,行为矫正的原理是要通过对个体行为的观察和分析,找出不良行为产生的原因和动机,然后针对性地进行干预和调整。
其次,行为矫正的方法包括积极强化、消极弱化、认知重建等多种手段。
积极强化是指对个体的良好行为进行奖励和鼓励,以增强其继续保持这种行为的动力和意愿;消极弱化则是指对不良行为进行惩罚和限制,以减少其出现的频率和持续时间;认知重建则是通过改变个体的认知方式和思维模式,来影响其行为的改变和调整。
这些方法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结合运用,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变通。
另外,行为矫正还需要注重个体的自我意识和自我管理能力的培养。
个体的行为改变需要其自身的意识和主动参与,而不是单纯依靠外部的强制和约束。
因此,行为矫正的过程中,需要引导个体认识到自己的不良行为对自身和他人的影响,激发其内在的改变动力和信心,培养其自我管理和自我调节的能力。
最后,行为矫正需要重视社会支持和环境的改善。
个体的行为是受到社会环境和他人影响的,良好的社会支持和环境条件对于个体行为的改善和矫正至关重要。
因此,在行为矫正的过程中,需要引导个体与家庭、学校、社会等各方面建立良好的互动关系,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氛围,以促进个体行为的积极改变和发展。
综上所述,行为矫正的原理与方法是多方面的,需要综合运用心理学、教育学、社会学等多个学科领域的理论和方法,因材施教,因人而异,注重个体的自我意识和自我管理能力的培养,重视社会支持和环境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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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治疗专家经过实验与临床经验,创立了许多治疗方法,现介绍十种儿童常用的行为治疗方法。
(一)系统脱敏法系统脱敏法(systematic desensitization)是一种逐步去除不良条件性情绪反应的技术。
Wolpe 1958年根据条件反射学说,通过动物实验研究,发展了这套完整的行为治疗方法。
Wolpe认为恐惧或焦虑不可能与松弛同时并存。
它们相互抑制或排斥,而克制焦虑(或恐惧)最有效的反应是肌肉松弛,故以逐步肌肉松弛作为阳性刺激,用于对抗焦虑(恐惧)情绪,建立系统脱敏技术。
适应证:儿童焦虑症、恐怖症、神经性厌食等。
操作方法:分三个步骤。
1.肌肉松弛训练。
2.设计一个供想象的焦虑(恐惧)层次。
3.将松弛训练与想象层次结合。
即首先教病儿学会由头部、颈肩、上肢、躯干至下肢的全身肌肉松弛法,同时根据病儿焦虑(恐惧)程度设计一个等级层次。
病儿经过1~2周放松训练,达到几分钟内全身自我放松之后,便可进入系统脱敏程序。
治疗开始,让病儿躺在一张睡椅上放松肌肉,并想象第一个最小焦虑(恐惧)情境(物),如体验到焦虑(恐惧),即刻举起一手指作为信号,若无焦虑(恐惧)产生,约7~1O秒钟后,让其放松,并停止想象此情境(物)。
每一焦虑(恐惧)层次经过两个程序的想象,不产生焦虑(恐惧),便可进人下一层次。
如此,使病儿逐渐经历最小焦虑(恐惧)到最大焦虑(恐惧)的各个层次,基本上能对实际的恐惧情境(物)不再产生焦虑。
(二)实践脱敏性年幼儿童无法学会自我松弛,也不可能对焦虑(恐惧)情境(物)进行想象,便可采用实践脱敏法(Invivo desensltlzatlon)。
适应证:儿童焦虑症、恐惧症。
操作方法:将病儿不良情绪分为若干层级,让其逐级暴露于引起焦虑(恐惧)的实际情境或实物前,并在暴露同时,给予阳性刺激(如给吃喜爱的食物),使二者产生桔抗而逐步脱敏。
例如,某幼儿怕狗,治疗开始,让他吃糖果的同时,看狗的照片,谈狗的趣事,之后看远处关在笼子里的狗,然后再分次逐渐走近狗笼(或将狗笼移近),直至消除害怕狗的情感反应。
(三)冲击疗法与暴露疗法冲击疗法(implosive therapy)与暴露疗法(Flooding Therapy)均为以恐治恐的方法,亦是系统脱敏法的一种变型。
Stampf 1975年认为,当病人体验到最可怕的恐惧时,看到自己仍安然无恙,恐惧便会降低或消退。
因此他提倡反复重现刺激,让病人重新充分体验全部不愉快的情绪,从而使原来引起的症状逐渐减弱,直至消失。
适应证:儿童恐怖症、焦虑症、强迫症等。
操作方法:1.冲击疗法是强迫病儿想象焦虑(恐惧)的物体或情境,使其体验强烈的焦虑(恐惧),并维持这种水平,直至焦虑反应自行消退,然后给予新的刺激,再引起高度焦虑,如此反复进行,达到焦虑(恐惧)明显减退为止。
想象层次由重至轻。
如某病儿怕手脏而不停洗手,便让他想象用手摸鞋底、摸地板,不给洗手。
再想象用手摸桌椅,不洗手。
然后想象用手摸其它东西。
如果出现明显焦虑或哭闹,不予理睬,仍然继续令其想象用手摸脏东西,连续数小时,焦虑、恐惧等不良情绪及仪式动作(洗手)便会逐渐消失。
2.暴露疗法则要求病儿面对或接触焦虑(恐惧)的真正物体或情境,与冲击疗法一样,使之经历强烈的焦虑(恐惧),并认识到自己的焦虑(恐惧)毫无根据,恐惧)。
从而消除焦虑(一般说来,儿童焦虑症与恐怖症在采用脱敏法疗效不明显时,方可考虑改用冲击疗法或暴露疗法。
(四)厌恶疗法厌恶疗法(Aversive theravx)或称厌恶条件反射法(aversive conditionins),又称回避学习法(Avoidance Learning of Therapy)。
这种方法是对不良行为或变态行为施加一个不愉快的体验,如电击、催化剂或言语责备等,利用痛苦的条件刺激来替代异常行为的快感,从而减少或消除异常行为,因此人们通常又称之为“以毒攻毒疗法”。
适应证:青少年酗酒、贪食症、强迫症、性心理异常等。
操作方法:如采用电击,电器一般安置在手指、脚或腿上,均系低压电刺激。
当酗酒青少年喝酒时,立即施以电击,一旦他将酒吐出,电击停止。
疗程一般为5日。
如果采用药物,则给病儿服用引起呕吐的药物如阿朴吗啡,并在他即将出现呕吐时,让其饮酒而呕吐,如此通过多次配合,直至不使用药物,单纯饮酒也出现恶心,对酒产生厌恶情绪,形成回避酒的条件反射。
如果儿童吸吮手指,可在其手指上涂抹黄连水、奎宁水等苦味剂,使之吮吸苦味成为一种厌恶刺激,如此多次接合,可以减少吮指行为。
现有一种新形式的厌恶疗法,称之为内隐脱敏法(covert desensitization),它以厌恶法与脱敏法相结合。
如以恋物癖青少年为例,当他出现这方面欲望或行为时,令其立即闭目,想象或回忆被群众愤怒申斥的场面,可以达到减少与控制此种性变态行为的效果。
(五)正性强化法正性强化法(Positive reinforcement Procedures)或称阳性强化法,应用操作性条件反射原理,强调行为的改变是依据行为后果而定的,其目的在于矫正不良行为,训练与建立某种良好行为。
即运用正性强化原则,每当儿童出现所期望的心理与目标行为,或者在一种符合要求的良好行为之后,采取奖励办法,立刻强化,以增强此种行为出现的频率,故又称奖励强化法。
适应证:多种行为问题,如儿童注意缺陷多动障碍、孤独症、神经性厌食等,以及新行为的塑造。
操作方法:1.治疗前,首先了解病史,再确认目标行为,划出基准线。
被选出的目标行为应该是能被客观地控制,可观察与评价其程度,而且能够反复进行强化。
2.选择有效增强物。
如消费性增强物、活动性增强物、操作性增强物、拥有性增强物、社会性增强物等。
针对儿童具体情况,选择有效增强物,以期达到确实有效的强化与矫正目的。
3.拟订矫正方案或塑造新行为方案,以期取得病儿的积极配合。
矫正方案不但确认被矫正或塑造的行为,还应包括采用何种治疗形式和方法、确定应用何种增强物等。
根据情况变化,矫正方案还可随时调整。
4.治疗过程中,每当目标行为出现,应立即给予增强物,不能延搁时间并向病儿讲清楚被强化的具体行为,使之明确今后该怎么做。
5.一旦目标行为多次按期望的频率发生时,应当逐渐消除可见的增强物,而以社会性增强物及间歇性强化的方法,继续维持。
以防止出现强化物的饱厌情况。
6.治疗程序结束之后,周期性地对该行为作出评价。
Foxx与Azrin等于1973~1974年报导采用正性强化法,快速而成功地培养训练幼儿的大小便习惯。
Ayllon 1977年正性强化儿童在课堂认真学习的行为,提高学习成绩,减少多动与扰乱教室秩序的不良行为。
万文鹏1980年报导以正性强化法治疗13岁女性病儿的神经性厌食症。
(六)负性强化法对某良好行为给予奖励,可以促进该行为的发生,如若使某行为与摆脱厌恶刺激相结合,同样能使该行为增多,这便是负性强化法(negative reinforcementprocedures)的理论基础。
因此负性强化是通过厌恶刺激来抑制不良行为的,从而建立良好行为。
适应证:多种行为障碍和情绪障碍。
操作方法:病儿一旦出现某项良好行为,便立即减少或撤除其原来经受的痛苦、厌恶刺激、惩罚或情景,(等于给他“负性奖励”),并使其日后在同样情况下,获得相同的“释放”,从而增强其良好行为的出现率。
负性强化与正性强化关系密切,都是用以增加良好行为发生率的强化过程。
例如,精神发育迟滞的病儿经常自己用手打头,如果采用正性强化法,不能消除其打头的行为,便可以运用负性强化法,即打头不给玩具,不打头立即给玩具。
换言之,他若不打自己的头,就取消不给他玩具的厌恶刺激。
又如一名住院治疗的病儿,在病房里吵闹不休,就不准许他出院,一旦他停止吵闹,才准许他出院回家。
或者要求他完成某些所要求的行为之后,方可取消他禁止会客的禁令。
(七)惩罚法惩罚法(punishment procedures)是对病儿某项不合适的行为,附加一个令他嫌恶的刺激或减弱、消除其正在享用的增强物,从而减少该行为的发生频率。
所谓惩罚,范围甚广,如治疗者的摇头反对、批评谴责、终止增强物、暂时隔离及矫枉过正等,均是试图在病儿出现不良行为后,让其经受不愉快的体验,从而消除此种不良行为的发生。
适应证:多种行为障碍和情绪障碍。
如攻击性行为、违纪、脾气暴发、伤人自伤等。
操作方法:1.暂时隔离当病儿出现某种不良行为时,及时撤除其正在享用的强化物,并将病儿暂时转移到另一情境中去。
假如将该病儿隔离在一个单独的隔离室,则必须注意以下几点:(1)有自伤行为的病儿不能单独进隔离室,以免发生危险。
(2)孤独症病儿很喜欢单独活动,隔离室不可能成为惩罚的强化物,故对孤独症病儿进行行为矫正时,一般改用其它行为矫正方法。
(3)隔离室应当采用单向玻璃设施,以便随时观察病儿在室内的反应,防止发生意外。
(4)隔离时间:据蔡逸周1992年报导,正常儿童一岁隔离1分钟,精神发育迟滞病儿应当按其心理年龄计算隔离时间。
(5)利用隔离的这段时间,让儿童静下来,使其了解被隔离是因为自己的行为表现不被喜欢,从而要改变这种不良行为。
(6)隔离前,应该注意病儿是否存有利用某些行为来达到被隔离而不做其不喜欢做的事的意向。
2.矫枉过正法(1)恢复原状的矫枉过正法:让病儿将搞乱的环境恢复到原来状态,甚至要求比原状更好。
如将地板搞脏,则要求他打扫干净,甚至把整个房间的地板打扫一遍。
(2)阳性实践性矫枉过正法:不是针对行为与环境,而是对病儿进行小便训练。
如每当病儿尿裤时,要求他自己更换裤、袜,并练习如何正确解小便。
FOXX等1973年曾经采用此法对遗尿病儿经过1O次训练,情况大为改善。
惩罚法与负性强化的后果不相同,前者后果是不愉快的、痛苦的,后者是愉快的。
治疗者只能在不得已时运用惩罚法。
一般来说,负性强化更具有积极意义。
但是,惩罚法与负性强化都需要运用厌恶刺激,容易产生副作用,因此必须慎重使用这两个反应。
(八)消退法消退法(extinction procedures)是通过削弱或撤除某不良行为的强化因素来减少该项不良行为的发生率。
一般常用漠视、不理睬等方式,达到减少和消除不良行为的目的。
适应证:多种行为障碍、情绪障碍、神经性呕吐等。
操作方法:治疗前,找出导致不良行为或情绪问题的强化因素,然后消退这种强化因素。
例如,一个21个月的幼儿,每当父母放他在床上就大哭大叫,发脾气,所以父母要在床旁陪一、两个小时,直至睡着为止。
显然,父母陪伴是该幼儿大发脾气的强化因素。
治疗方法:让父母漫不经心地把他放在床上,告诉他不再陪伴,然后离去,置发脾气而不顾。
如此,第一晚哭闹3O分钟,第二晚缩短到15分钟,……第七个晚上吵闹完全消失。
运用消退法矫正儿童行为时,必须注意:①在消退不良行为的同时,如能对良好行为进行强化,可以取得较好的消退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