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承包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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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总承包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总承包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总承包管理制度工程质量总承包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质量管理,促进工程建设质量的提高,建立科学完善的工程质量管理机制,制定本工程质量总承包管理制度。

一、总则1.1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承接的工程质量总承包业务。

1.2 本公司工程质量总承包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监理等项目,本公司在承接工程质量总承包业务时,应明示客户,确保客户同意并授权本公司进行全权质量管理和控制。

1.3 本公司在承接工程质量总承包业务时,应建立并维护质量改进体系,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工程建设服务。

二、管理机构2.1 本公司在承接工程质量总承包业务时,应建立质量管理机构,明确人员职责和管理权限。

质量管理机构应包括但不限于总经理、工程技术负责人、质量保证负责人、安全环保负责人、市场营销负责人等。

2.2 质量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的决策机制和质量管理流程,及时获取工程进展信息并做出相应的决策,明确各项工作的履行标准和要求。

2.3 质量管理机构应建立和完善各项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制度,履行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职责,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得到有效管理和控制。

三、质量保证3.1 本公司在承接工程质量总承包业务时,应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3.2 本公司应制定适用的质量保证计划,对工程质量进行全过程的控制,以确保工程质量的有效控制和保证。

3.3 本公司应定期开展内部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

3.4 本公司应建立健全的质量保证档案,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记录、材料、机具和施工用品进出库、退场记录、检测验收记录、质量事故处理记录等。

四、安全环保4.1 本公司在承接工程质量总承包业务时,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执行标准,保证工程安全和环保符合要求。

4.2 本公司应对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防治,确保施工现场环境卫生。

4.3 本公司应采用符合国家环保要求的材料和设备,推广新型环保材料和设备,实现节能减排,降低环境影响。

工程包工管理制度

工程包工管理制度

工程包工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了加强工程项目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的所有参建单位,包括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

3. 各参建单位必须遵守本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不得有任何违反行为。

二、组织管理1. 业主方应成立项目管理小组,负责协调、监督和管理整个工程的施工活动。

2. 施工单位应设立项目经理部,负责日常的施工管理和与业主、监理的沟通协调。

3. 监理单位应派遣专业监理团队,对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三、合同管理1. 所有参建单位应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2. 合同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范围、质量标准、工期要求、安全责任、费用支付等条款。

3. 任何变更或调整都应通过书面形式确认,并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四、质量管理1.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国家及行业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2.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施工单位整改。

3. 业主方有权对工程质量进行抽查,如发现严重问题,可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

五、安全管理1. 施工单位应制定安全生产计划,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2. 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 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处理事故并报告相关部门。

六、进度管理1. 施工单位应根据合同约定制定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并报监理单位审批。

2. 监理单位应监督施工进度,确保工程按计划推进。

3. 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进度计划,应及时通知各方协商解决。

七、成本管理1. 施工单位应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控制成本,防止浪费。

2. 业主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项,避免因资金问题影响工程进度。

3. 对于超出预算的费用,应经过严格审核批准后方可支出。

八、竣工验收1. 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组织预验收,确保各项指标达到设计和标准要求。

总承包单位工程管理制度

总承包单位工程管理制度

总承包单位工程管理制度一、总则1.1 为规范总承包单位工程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益,保障工程顺利完成,制定本管理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总承包单位在承担工程项目过程中的管理活动,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管理、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等方面。

1.3 总承包单位应按照本制度要求,建立和完善相关管理体系,强化管理责任,确保项目高效、有序的进行。

二、总承包单位组织结构及职责2.1 总承包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组织结构,制定清晰的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

2.2 总承包单位组织结构包括总经理办公室、技术部、质量安全部、供应部、成本部等部门。

2.3 总经理为总承包单位最高领导,负责全面协调和管理工程项目。

2.4 技术部负责施工方案编制、施工图设计、技术交底和技术资料归档等工作。

2.5 质量安全部负责制定质量安全管理方案,监督实施,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2.6 供应部负责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供应工作。

2.7 成本部负责工程成本控制与结算工作。

2.8 各部门应相互配合,协同工作,确保工程项目顺利进行。

三、总承包单位工程管理流程3.1 工程立项阶段(1)总承包单位应认真审查招标文件,了解工程项目要求,熟悉相关规定。

(2)总承包单位从经济效益和技术可行性等方面综合考虑,提出施工方案和预算,并提交给业主审核。

(3)经业主审核通过后,总承包单位签署合同,正式启动工程项目。

3.2 施工准备阶段(1)总承包单位应组织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勘查,制定详细施工方案。

(2)总承包单位应组织施工人员进行技术培训,确保施工人员具备相关技能。

(3)总承包单位应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保障施工安全。

3.3 施工阶段(1)总承包单位应按照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

(2)总承包单位应定期检查施工现场,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3)总承包单位应做好技术交底和施工日志记录工作。

3.4 完工验收阶段(1)总承包单位应组织验收,确保工程质量达标。

(2)总承包单位应准备相关资料,备案留存。

包工程制度

包工程制度

包工程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包工程的管理流程,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提高工程效益,保护工人合法权益。

2. 包工程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承接的所有包工程项目,所有参与方必须严格遵守。

二、工程承包1. 工程承包前,必须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评估,包括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分析。

2. 承包方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能够独立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任务。

3. 承包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包括工程的质量标准、进度要求、安全规范等。

三、工程设计1. 设计阶段应充分考虑工程的实际需求和现场条件,确保设计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2. 设计方案应经过专业人员的审核,必要时应进行专家论证,确保设计的科学性和安全性。

3. 设计变更应及时通知相关方,并做好相应的调整和记录。

四、材料采购与管理1. 采购材料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不得使用劣质或假冒伪劣产品。

2. 材料进场应有严格的检验程序,确保材料的质量和数量符合要求。

3. 材料应妥善保管,防止损坏和浪费。

五、工程施工1. 施工前应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和进度表,确保工程按计划进行。

2. 施工现场应设立明显的安全生产警示标志,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3. 施工过程中应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六、质量与安全管理1. 建立健全质量和安全管理体系,定期对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进行检查和评估。

2. 对于发现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3. 对于重大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工程验收与交付1. 工程完成后,应组织专业人员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2. 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办理工程交付手续,向甲方交付合格的工程成果。

3. 对于保修期内的质量问题,承包方应及时修复,保障工程的正常使用。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公司负责解释和修改。

2. 如有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工程总承包管理制度

工程总承包管理制度

工程总承包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总承包管理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管理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程总承包单位以及相关部门和人员。

第三条工程总承包管理应遵循“谋划规划、合同约束、监控风险、保证品质”的原则。

第四条工程总承包管理制度应与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相一致。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五条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工程管理顺畅运行。

第六条工程总承包单位应设立工程总承包部门,统一负责工程管理、施工管理、质量安全管理和合同管理等工作。

第七条工程总承包部门应明确工程总承包经理,负责工程总承包业务的整体运营管理。

第八条工程总承包部门应设置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的具体施工管理和进度控制。

第九条工程总承包部门应设立质量安全管理岗位,负责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第十条工程总承包部门应设立合同管理岗位,负责合同的履行和风险控制。

第十一条工程总承包部门应设立技术管理岗位,负责工程技术管理和技术支持。

第三章业务管理第十二条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建立健全业务管理制度,完善谋划计划、招投标、合同签订、施工管理等流程。

第十三条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建立健全项目立项和谋划计划程序,确保工程目标和业务规划的有效实施。

第十四条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制定招投标管理制度,规范招投标程序,确保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

第十五条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建立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合同签订程序,确保合同的严格执行。

第十六条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建立施工管理制度,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质量和进度。

第四章质量安全管理第十七条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第十八条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制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质量和安全的控制。

第十九条工程总承包单位应设立质量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质量和安全的全面管理。

第二十条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制定质量安全目标和责任分工,确保质量和安全的达标。

第二十一条工程总承包单位应进行质量和安全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承包工程管理制度(通用15篇)

承包工程管理制度(通用15篇)

承包工程管理制度承包工程管理制度(通用15篇)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

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

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承包工程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承包工程管理制度篇1一、承包与发包的安全管理要求1、严格审核承包人的资质是否符合要求,承包人不得以肢解的方式将承包的全部工程对外分包,也不得将承包的工程转包。

2、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劳务分包,劳务分包要求分包方必须具备相关资质。

3、严格对分包方安全资质审查,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齐全,且不得过期。

4、加强合同的管理,必须签订施工合同,除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外,还必须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5、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责、权利、义务。

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二、发包人的安全管理要求(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承包合同中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与地方安全生产的精神;(5)组织对承包人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

三、承包人的安全管理要求(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施工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的开展安全生产活动。

工程承包三级管理制度

工程承包三级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工程承包项目的管理,提高项目质量,保障工程安全,确保项目顺利进行,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承接的各类工程项目管理,所有从事工程承包项目管理工作的员工和与公司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合作方都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机构公司工程承包项目管理机构设置三级管理,分别是总部管理、项目管理和现场管理。

1.总部管理:总部管理作为公司承包项目的决策者和监督者,负责项目立项、合同签订、核算审计等工作。

总部管理设立项目管理部门,具体负责项目的计划编制、预算编制、合同管理、资金管理等工作。

2.项目管理:项目管理是承包项目的具体执行者,由总部管理委派负责具体项目的项目经理进行实际管理。

项目管理部门负责项目组建、人员管理、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管理等任务。

3.现场管理:现场管理是承包项目的具体施工和实施单位,由项目管理委派负责具体施工现场的现场负责人进行管理。

现场管理部门负责具体施工计划制定、施工现场管理、材料管理、设备管理等任务。

三、管理职责1.总部管理职责:(1)制定公司工程承包项目的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进行项目前期评估和论证,确定项目立项。

(2)负责公司工程承包项目的招投标工作,管理和监督合同的履行过程,确保项目合同的执行。

(3)组织项目管理部门制定项目计划、预算并进行监督,确保项目进度达到要求。

(4)协调项目管理部门和现场管理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解决项目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5)对工程承包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和跟踪分析,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推动项目管理工作的不断提升。

2.项目管理职责:(1)负责项目的组建和团队建设,确定项目组织结构、人员职责分工和管理制度。

(2)制定项目实施计划和进度计划,确保项目按照计划进行。

(3)监督项目现场管理工作,确保施工现场安全、质量符合要求。

(4)开展项目变更管理,及时处理工程变更和索赔等事宜,确保项目进度不受影响。

(5)负责与合作方的沟通和协调工作,解决项目执行过程中的合作问题,确保项目进展顺利。

住建部工程承发包管理制度

住建部工程承发包管理制度一、总则随着我国建筑行业的发展和建设工程的日益复杂,工程承发包管理制度逐渐成为行业发展的重要环节。

为了规范工程承发包活动,保障建设工程安全、质量和进度,住建部制定了《工程承发包管理制度》,并于xxxx年xx月xx日正式施行。

二、承包人的资格1. 承包人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包括注册资金、业绩等级、技术人员等要求。

2. 承包人应具备独立承包的能力,可以独立进行工程施工或管理。

3. 承包人必须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对工程项目负责。

三、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1. 发包人有权选择符合条件的承包人,签订合同并监督其履约情况。

2. 发包人有义务向承包人提供充足的信息和资源,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

3. 发包人应当保障工程承包人的合法权益,协助解决工程问题。

四、合同签订1. 工程承发包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工程范围、工期、价格、质量标准等内容。

2. 合同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内容应当具有明确性、全面性和行使性。

3. 合同中应当约定变更、索赔和解决争议的程序和方式,保障合同的履行。

五、工程承包管理1. 工程承包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合同要求履行工程任务,确保工程质量和按时完工。

2. 工程承包人应当设立专门的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工程质量的监督和管理。

3. 工程承包人应当遵守相关安全生产法规,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

六、工程发包管理1. 工程发包人应当对承包人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按照合同要求进行。

2. 工程发包人应当做好工程进度的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工程中存在的问题。

3. 工程发包人应当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定期对工程进行检查和评估。

七、质量监督和评估1. 工程承包人应当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和评估。

2. 工程发包人应当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并及时提出改进建议。

3. 工程承发包双方应当共同努力,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合同要求。

八、争议解决1. 工程承发包双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争议,应当协商解决。

工程项目专业承包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专业承包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项目专业承包管理行为,提高工程施工质量,保障工程项目安全和进度,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在进行各类工程项目时,委托专业承包单位进行施工工作的管理。

第三条工程项目专业承包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公正、诚信”的原则,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第四条工程项目专业承包管理应强化安全和质量管理,确保施工过程安全有序、质量可控。

第五条为了保障工程项目的实施顺利开展,专业承包单位应按照相关法规和合同要求,认真履行承包责任,保证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第二章承包单位管理要求第六条承包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力量,具备相应的经验和资金实力,具备专业承包项目所需的专业技能和人员。

第七条承包单位应当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保证工程质量符合规定标准,安全生产达到零事故,环境保护符合相关要求。

第八条承包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相关规定,根据施工图纸和技术规范要求,做好施工标准、检验标准等。

第九条承包单位应当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配备足够的安全设备和器材,提醒现场人员注意施工现场安全和卫生。

第十条承包单位应当加强与监理单位和业主的沟通,协调好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度和质量要求,解决工程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和纠纷。

第三章工程项目管理第十一条工程项目的实施应按照法律和合同规定进行,确保施工过程合法合规。

第十二条工程项目管理应做好项目计划编制、施工进度控制、质量监督检验、安全生产管理等工作。

第十三条工程项目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现场监理,定期检查工程质量和进度,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有序进行。

第十四条工程项目管理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和培训,保证现场人员遵守工程安全环保规定,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第十五条工程项目管理应强调与相关单位的沟通和协调,解决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纠纷,确保工程项目顺利进行。

第四章附则第十六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承包单位,公司有权停止合作、追究责任,并可能受到相应的法律处罚。

工程承包分包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工程承包分包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承包工程和分包工程的施工安全管理。

三、管理原则1. 领导负责制:工程承包分包安全管理实行单位领导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加强对工程承包分包安全管理的领导。

2. 预防为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3. 责任落实: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确保责任到人。

4. 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四、管理内容1. 分包单位资质审查(1)分包单位必须具备合法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有效证件。

(2)分包单位应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分包单位应具备良好的施工业绩和安全生产记录。

2. 安全教育培训(1)分包单位应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3.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1)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确保施工人员了解安全注意事项。

(2)施工现场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器材,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3)施工现场应制定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

4. 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1)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2)对发现的隐患,要及时整改,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5. 安全事故处理(1)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处理。

(2)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查明责任,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五、责任追究1. 对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2. 对隐瞒事故、谎报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3.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等处分。

六、附则1. 本制度由我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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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承包管理制度:
包对分包的进场安全总交底(参考样本)
(进场总交底)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护国家、企业的财产免遭损失,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各施工单位必须认真执行以下要求:
一、贯彻执行国家、行业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消防工作的各类法规、条例、规定;遵守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要求。

二、分包单位要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

各施工单位的负责人必须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以增强法制观念和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自觉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安全生产制度。

三、各施工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工地的分部分项、分工种及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要求。

各施工单位的负责人必须检查具体施工人员落实情况,并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指导,确保施工安全。

四、各施工单位的负责人应对所属施工及生活区域的施工安全、防火、治安、生活卫生等方面工作全面负责。

施工单位负责人离开现场,应指定专人负责,办理委托管理手续。

施工单位负责人和被委托负责管理的人员,应经常检查督促本单位职工自觉做好各方面工作。

五、各施工单位应按规定,认真开展班组安全活动。

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定期参加工地、班组的安全活动,以及安全、防火、生活卫生等检查,并做好检查活动的有关记录。

六、各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接受总包单位的检查、督促和指导。

同时总包方应协助各施工单位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

对于查出的隐患及问题,各施工单位必须限期整改。

七、各施工单位对各自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立即停止施工,落实整改。

如本单位无能力落实整改的,应及时向总包汇报,由总包协调落实有关人员进行整改,施工单位确认安全后,方可施工。

八、由总包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交付使用前,总包须会同有关施工单位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的书面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情况下投入使用。

九、各施工单位与总包单位如需相互借用或租赁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的,应有双方人员办理借用或租赁手续,制订有关安全使用及管理制度。

借出单位应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具完好并符合要求,借入单位必须进行检查,并做好书面交接记录。

十、各施工单位对于施工现场的脚手架、设施、设备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变动。

如确需拆除变动的,必须经总包施工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

十一、特种作业及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

起重吊装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员,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十二、各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

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

冬季施工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总包防火主管人同意,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看护。

十三、各施工单位需用总包提供的电气设备时,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如不符合安全使用规定的,应及时向总包提出,总包应积极落实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严禁擅自乱拖乱拉私接电气线路及电气设备,所有供电线路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

十四、在施工过程中,每个单位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低压架空线路和通信设施、设备的保护。

总包应将地下管线及障碍物情况向施工单位详细交底,施工单位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问题或情况不明时要采取保护措施,停止施工,并及时向总包汇报。

十五、贯彻“谁主管谁负责安全、防火”的原则。

各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发生各类事故及事故苗子,应及时组织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立即向上级单位和有关部门报告。

十六、(按本工程特点进行针对性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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