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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档案管理规定(定稿)

合同档案管理规定一、目的为了加强营销合同档案管理,使营销合同档案管理工作程序化、规范化、科学化、便捷化,特编制本规定。
二、范围本规定中的合同资料适用于公司对外经营过程中所签订的合同及相关书面资料档案,包括销售合同、工程合同、与销售工程合同相关的各种书面文件资料、以及为执行上述合同的相关信息资料等。
三、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合同管理科负责各科室提交的合同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及向公司各相关部门分发合同档案资料;定期对部门内的合同档案进行清理核对;合同管理科合同管理人员负责上述具体工作。
四、合同档案流转管理(一)合同资料提交管理:1、凡对外签订的营销合同及相关资料都应由责任部门提交合同科统一归档保管,原则上各签约科室和个人不得分散存放保管。
2、提交的合同资料符合以下要求:(1)文字清晰、禁止使用铅笔、圆珠笔等抄录及修改;如有修改,必须加盖相应的合同修正章。
(2)合同资料完整、准确、齐全,合同和配套资料(原合同复印件、主件和附件、报告和批复等)应一并归档。
(3)合同资料需按照规定份数及是否原件提交;特殊情况下暂缺失或需要补交的,必须由合同评审人员进行评审登记方可先行提交。
(4)修改协议的提交:营业科室需提交修改协议书3份,修改协议申请表1份,若有技术规格表和土建资料随之提交。
(5)归档的合同资料,由合同经办人在合同管理人员处登记《合同移交签收表》,并经双方当面清点,核对无误后方可签收,以备存查。
(二)、合同资料移交管理:1、根据合同履行规定,需向公司相关部门移交合同资料,基本情况如下:(1)合同资料的移交:2、移交流程:(1)正常情况下,营业科室提交完整的合同、修改协议等合同资料后一个工作日内采用人工传递、快递等方式进行资料移交;(2)若有紧急合同,由营业科室发起经其科室领导审批,营业技术科确认技术资料无误,再经合同科领导批准,走OA电子版合同传递流程,纸质合同随后移交相关部门以备存查。
3、移交合同签收要求(1)合同科向各部门移交合同资料时,附《合同移交签收表》,各部门应在收到后当日内签收并传真给合同科留档,备以存查。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合同管理总则1、目的和依据为加强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预防、减少和及时解决合同纠纷,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各单位与各法人单位、其他经济组织、自然人或相互之间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等,包括但不限于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资产转让合同、服务合同、保险合同等。
3、签订书面合同范围除即时交割银货两清的简单小额经济事务外,应当采用书面合同形式.4、合同管理原则合同管理必须遵循依法办事,预防为主,层层把关,跟踪监督,及时调处,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原则。
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合同,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参照有关政策。
5、保守商业秘密管理、参与合同工作的一切有关人员,应当为公司保守商业秘密。
第二章合同运作程序1、申请。
有关生产的物资采购及维修的申请按公司有关制度规定的程序办理,其他以公司名义对外进行经济事务应当由经营部提出书面《合同项目申请书》,应写明合同项目目的,项目内容及要求,项目意向及思路和合同金额,报请总经理审批。
2、起草。
《合同项目申请书》经审批后,由经营部对业务内容按照合同法的要求负责起草、拟定合同文本。
3、审核。
合同文本起草拟定好后必须及时报送总经理,由总经理对送审合同文本及相关材料进行合法性审核.对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合同制度要求的,给予办理审批手续。
对于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合同制度要求的,提出审核意见,按《合同审核规定》的审核意见处理程序办理。
4、签订。
经总经理审核后,由办公室负责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或公章。
5、履行。
由经营部具体负责其承办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履行应当在书面合同审核签订后方可履行,不得先履行或履行完毕后再签订书面合同。
6、监督。
由总经办、经营部、生产部、质检部等职能部门和其他相关单位、部门按照公司有关规定负责监督合同质量的履行。
(完整版)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doc

(完整版)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doc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档案管理⼯作,保证档案完整性和保密性,准确地反映公司各项⼯作,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档案管理1、主要内容1.1档案是公司在施⼯⽣产及各项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档案的总和。
包括保密制度、⾏政、经营、⽣产技术管理档案、会计档案、基本建设、产品、设备档案和⼈事档案等,其构成以项⽬、设备和会计、经营档案为主体。
1.2公司档案⼯作是企业管理基础⼯作的组成部分,是维护公司经济利益、合法权益和历史真实⾯貌的⼀项⼯作。
1.3公司档案管理⼯作要坚持集中统⼀的管理原则。
2、⽂件的收集与归档2.1 各部门形成的⽂件材料,由各部门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员负责收集管理,并于每年 12 ⽉ 31 ⽇之前向公司办公室办理移交。
2.2⼀项⼯作由⼏个部门参与办理的,在⼯作中形成的⽂件材料,由主办部门或⼈员收集,交⾏政部备案。
会议⽂件由⾏政部收集。
2.3 ⾏政部在接收移交的档案后,应对移交档案进⾏检查、汇总、并编制档案总⽬录。
2.4⾏政部对档案应区分全宗、区分年度、区分类别分别存放、排列,存放档案必须有专⽤的档案装具,档案排列⽅法要科学,以便查找。
2.5 定期进⾏对库房档案的清理核对⼯作,做到账务相符,对破损、载体变质的档案要及时进⾏修补或复制。
2.6收进的档案要及时⼊库,借阅档案归还后,及时放回原处。
3、公司⽂件材料归档的基本要求3.1 归档的⽂件材料必须完整。
3.2 归档的⽂件材料必须准确地反映公司⽣产、基建和经营管理等各项活动的真实内容和历史过程。
3.3归档的⽂件材料必须层次分明,符合其形成规律。
4、公司⽂件材料的归档范围4.1保密办公室:保密相关法规、制度;重要的会议纪要;学习培训资料;⼯作计划、总结等。
4.2⾏政综合类:包括重要的会议材料;制定的内部法规性、政策性⽂件;组织变⾰、变迁、⼤事记、年报等⽂件材料;发展规划、⼯作总结汇报;政府机关颁发的重要⽂件。
公司合同管理办理

山东斗禾发动机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明确公司各部门、员工在合同管理中的职责,预防合同法律风险,避免公司损失,特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范公司除劳动合同以外的其他所有合同行为。
劳动合同的管理,依据公司另外制订的人事管理制度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山东斗禾发动机有限公司。
第四条合同作为公司对外经营活动的重要证据,关系到公司以及合同对方当事人的商业秘密,任何知情人员都应保守合同秘密,即使离职于公司也不得随意泄露。
第二章合同管理原则第五条公司合同实行统一管理、分权负责的原则。
公司合同由董事长依据公司章程和《合同批准权限分配表》(见附件1)规定的权限亲自或授权他人签署,由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合同签章登记、授权审核、归档管理,由法律合规部负责合同的法律风险审查,公司的其他职能部门则依据本办法、其他管理制度以及具体事项是否涉及本部门而参与公司合同管理。
第六条公司各部门必须明确合同管理流程,依据合同的审查与批准、合同的签署与登记、合同的补充、变更与终止、合同履行监督、纠纷处理、档案管理、管理责任等基本流程实施严格的合同管理,避免管理漏洞,充分控制合同风险。
第三章合同的审查与批准第七条公司订立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数据电文三种形式。
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图表、传真件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八条合同书应当载明以下基本条款:1、标的;2、数量及质量;3、价款或酬金及其支付方式;4、履行合同的期限、地点、方式;5、质量及技术要求、验收标准以及异议期限;6、违约责任;7、争议解决办法、适用法律;8、根据法律规定或按合同性质必须具备的条款。
第九条合同签署前,待签合同的草案,均须依据本办法的规定实施审查、批准。
有权签署合同的领导已经审核后直接签署的合同、或政府部门示范性文本或强制性文本合同(如银行贷款用合同、保险合同等),不需要再依据《合同审查批准单》(见附件2)实施审查、批准,但仍应按照相关制度办理用印核准。
合同档案管理办法

合同档案管理办法[合同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合同档案的管理和利用,提高文件档案工作效率,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合同档案应当实行科学分类、完整记录、便于查阅、保存安全的原则。
第三条建立公司合同档案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严格管理要求,加强档案管理和文化建设,促进公司各项工作健康发展。
第四条所有涉及公司合同的文件、资料以及其他有关凭证等应当纳入合同档案管理系统。
第二章建立合同档案管理制度第五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合同档案管理制度,制定详细的档案管理规章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档案管理的组织机构、人员及职责分工;2、档案管理的基本标准、政策和管理制度;3、档案管理的工作程序、流程和工作流程图;4、档案管理的技术要求及保密工作。
第六条合同管理工作应当实行人、钱、物、务、管的分管制度,确保管理工作的合理性和高效性。
第七条各级领导应当充分重视和关心档案管理工作,积极推进公司档案管理工作的各项工作。
第三章合同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第八条公司合同档案的收集应当实行全面、及时、精准的原则。
第九条公司应当合理设置合同档案的档案室、工作间和存储设备等,保证合同档案的安全。
第十条合同档案应当实行编研和维护,经过初审、定稿、审定、签字等程序后才能够归入档案。
第十一条公司合同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应当采用分级管理,资料总issuing人和档案管理员双重审批的原则,确定上报文件及档案的级别,保证档案的存储安全。
第四章合同档案的查阅和利用第十二条公司应当合理设置合同档案的查阅和利用制度,明确档案查阅和利用的权限和工作流程,规范档案查阅和利用的工作流程,保障公司的各项业务的正常运转。
第十三条公司合同档案的查阅和利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并且让人员注重机密和保护相关信息。
第十四条所有查阅和利用的人员,必须在保密方面遵守相关规定,不得向外泄露公司机密。
第十五条公司内部相关工作人员可以依据工作需要、实际情况查阅和利用公司档案,同时也可以通过各种途径和渠道获取档案信息,但必须保护公司机密信息,确保档案信息不受人为伤害。
劳务公司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制度

第四章合同的备案
第十三条 发包人应当在劳务分包合同订立后7日内,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办理劳务分包合同及在施工人员备案。
第十四条 发包人、承包人约定的合同解除条件成就时,双方应当签订解除协议。解除协议签订后,现场范围内的劳务作业施工人员应按约定的时间撒离现场。
14、劳务分包合同不得包括大型机械、周转性材料租赁和主要材料采购内容。劳务分包合同可规定低值易耗材料由劳务分包企业采购。
第九条签订合同实行洽谈权、审查权、批准权相对独立、互相制约的原则。经办人、审查人、批准人各司其职,分工负责。任何合同均需按公司的合同评审流程经相关人员评审后,方可批准签订。
第十条合同由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签订;如需由代理人签订合同时,实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制度,,应先取得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
第十九条 合同履行完毕后,对所遗留的问题,项目部应指定专人负责解决,并规定解决期限。在期限内确定无法解决的,应当立即报告公司领导,由公司领导指定有关部门配合解决,并提出具体方案。
第二十条自劳务分包合同备案之日起至该劳务作业验收合格并结算完毕之日止,应当根据劳务分包合同履行进度情况,于每月25日前在劳务分包合同管理信息系统上填报上个月劳务分包合同价款结算支付等合同履行数据。
第十一条 经办人于合同签订前,应验证对方当事人有效证件,验明主体资格,了解其资信状况,审查对方经办人代理权限,审查对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第十二条 属投标中标的项目,经办人要召集有关部门共同审查业主招标文件,确定我方投标书的主要条款。
对审查人有疑义的部分,经办人应予全面解释。对审查人提出的修改意见,经办人应予重视,并协商完善。应审查人的要求,经办人有责任补充相关材料。
档案管理办法(模板)

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的科学化水平,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更好地为公司各项工作服务,结合我公司的具体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档案是指对公司有保管和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与公司业务无关的文件不属于公司档案,不在归档范围。
本办法所称档案包括公司的文书档案、工程建设档案、招投标档案、合同档案、审计档案、特殊载体档案、权证档案、专题档案、标准化档案、实物档案、会计档案等。
凡是在工作中形成的,反映本公司主要职能活动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字材料、图表、声像材料等都属归档范围。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和下属各单位。
第四条档案工作是公司基础管理工作的组成部分,是维护企业经济利益、合法权益和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工作。
档案管理部门要做好档案收集和整理工作,各相关部门需支持和配合。
第二章档案管理部门及职责第五条公司档案实行统一管理、集中保存的原则。
综合部是公司的档案归口管理部门,负责集中、统一保管公司属于归档范围内的所有档案。
档案资料不得由承办部门或个人分散保存。
第六条各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配备兼职档案管理员,各兼职档案管理员应当忠于职守,遵守纪律,保守秘密。
第七条综合部作为公司档案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如下:(一)贯彻执行公司档案管理有关规定,负责本公司档案管理规章制度及措施落实。
(二)负责对各部门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工作。
(三)收集、整理、分类、鉴定并保管本公司的档案,方便档案查询和使用。
(四)负责组织对接收的各类档案的鉴定和销毁工作。
第八条各部门兼职档案员职责(一)负责本部门各类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并按时向综合部归档。
(二)对本部门归档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确保归档文件的法律效力。
(三)积极支持和配合综合部档案工作的开展,参加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
(四)配合本部门的档案查阅工作。
第九条各部门要根据本管理办法,将档案工作列入工作计划,并纳入兼职档案管理人员的岗位责任制。
《合同管理办法》

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的合同管理,适应集团发展的需要,使合同谈判、签订、履行、监督的过程和程序科学化、规范化,保障集团在经营活动中的合法权益,规避和防范法律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订立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国家政策规定,任何公司和个人不得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不得损害公司利益。
第三条参与合同谈判、审查、签订、履行的人员或知悉合同内容的公司员工,均负有保守合同秘密的义务。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合同包括合同正本、附件、补充协议(含会议纪要、备忘录)及其它与合同有关的承诺函、签证、函电等形式的书面文件。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所属商混、房开、建筑、旅游等公司。
劳动合同的管理按国家及公司所在地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第六条任何项目和个人一律不得以公司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担保协议或担保行为。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第七条集团办公室为合同管理机构,全面负责集团的合同管理工作。
第八条合同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一、制定、修改合同管理制度;二、参与集团合同的谈判、起草;三、参与集团法律文件的起草、修改;四、监督、检查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并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五、负责合同的审查和合同档案的管理;六、负责收集有关法律、法规及示范合同文本等信息;七、参加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和诉讼;八、负责组织法律方面业务培训;九、其他相关的合约事务.第九条第十一条公司所签订的每一份合同须承办人应对自合同洽商起至合同履行完毕的全过程负责,期间出现的与合同有关的问题须及时与有关部门进行协商,并以承办人为主进行解决。
第十二条合同承办人员的职责:一、寻找、确定合同相对方,进行初步接洽;二、参与合同洽商及合同条款的拟订或修改;三、提请有关部门审查其经办的合同并对经办的合同内容给予必要的书面说明或解释;四、跟踪、检查所经办合同的履行情况,对已经由集团办公室审查通过而因故未签订的合同须书面说明理由;五、及时向公司分管领导通报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的问题,并同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必要时可直接向公司领导汇报;六、参与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七、保管好合同文本及与履行、变更、解除合同有关的文件,及时交送合同管理人员存档.第三章合同谈判第十三条合同谈判应坚持“货比三家”、“优质优价”的原则,寻找对公司最有利的合作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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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天然**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同管理工作,明确管理职责,降低经营风险,提高管理效能,根据《**天然**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暂行办法》(**法字[2000]第244号)和《**天然****公司合同管理办法》(中**法字[2019]156号)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分公司与其它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间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
控股公司合同管理参照本办法。
劳动合同管理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合同承办部门”,指需以**公司或各分公司名义订立各类合同的部门。
本办法所称“合同归口管理部门”,指**公司企管法规处或分公司法律事务岗所在部门。
本办法所称“合同审查会签部门”,是指**公司或分公司合同签订过程中,法律、经济部门以及与合同约定权利义务有关联,需要对合同提出关联审查意见的部门。
本办法所称“合同监察部门”,是指**公司审计监察处或分公司监察人员所在部门。
本办法所称“特大合同”,指工程类合同单项标的金额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非工程类合同单项标的金额在5000万人民币以上的合同,不包括关联交易合同。
本办法所称“重大合同”,指对外投资合同。
第四条**公司合同管理,实行“统一标准、集中审批、分级管理、归口把关、各负其责”的原则。
第二章合同签约权限及签约人第五条各签约主体按签约权限签订合同,具体权限为:1.以**为签约主体签订的合同包括,涉外合同、担保合同、贷款合同、合资合作合同、特大合同、需要以**名义签订的合同。
2.以**公司为签约主体签订的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品**、资产租赁、资产收购、零星采购、基建施工以及**品运输等合同。
3.分公司为签约主体签订的合同见年度签约授权书。
未经授权,**公司及各处室、分公司及各部门、加**站、**库不得对外签订合同。
第六条所有对外签订的合同必须由签约单位负责人或者授权委托人在签约授权范围内完成签署,任何人未经授权不得代表公司对外签订合同或者擅自做出具有法律效力的承诺。
第三章职责第七条合同承办部门职责:1.负责合同立项,进行可行性论证,意向接触,合同相对人资质、资信调查。
2.组织合同的谈判。
3.起草合同文本,按照业务分工负责,对合同的相关条款的准确性(含错别字与语法错误)、可靠性(合同内容是否与签约依据一致)、可行性、安全性,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及政府文件规定等问题提出审查意见。
4.合同的网上申报。
5.落实审查人员提出的修改意见,有特殊情况需作出书面说明。
6.负责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
7.负责建立本部门合同履行台帐。
第八条合同归口管理部门职责:——企管法规处1.建立健全**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2.参与**公司重大合同的论证、谈判、起草,为合同承办部门提供法律服务。
3.统一管理**公司负责人签约授权委托书和公证、鉴证事宜。
4.负责合同文本的管理,执行合同登记、统计及报告制度。
5.组织合同管理知识培训。
6.监督、检查、考核**公司合同承办部门合同管理情况。
7.其他相关管理工作。
——分公司法律事务岗所在部门1.执行**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2.必要时,参与本单位合同的论证、谈判、起草,为合同承办部门提供法律服务。
3.统一管理分公司负责人签约授权委托书和公证、鉴证事宜。
4.负责合同文本的管理,执行合同登记、统计及报告制度。
5.组织合同管理知识培训。
6.监督、检查、考核分公司合同承办部门合同管理情况。
7.其他相关管理工作。
第九条合同审查会签部门职责:1.合同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合同的合法性、完备性进行法律审核;对担保财产合法、安全性进行审查。
2.财务部门负责对合同价款金额准确性、支付方式的合理性、可行性,资金来源的可靠性,财务手续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经济审查。
3.其它审查会签部门根据本处、本部门职责,针对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对合同提出关联审查意见。
第十条合同监察部门职责:负责对合同涉及的资金来源、使用及资产所有权、动用审批手续的合法性,以及合同价款依据、酬金和结算的合理、合法性、招(投)标的公正性进行监察。
第四章合同的订立第十一条**公司、各分公司对外发生经济往来,除交易款项能够即时结清的业务外,其他业务往来必须订立书面合同。
合同必须包含:各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合同有效期、诉讼解决方式、纠纷管辖法院等法定条款。
**有统一合同文本标准的,机关各处室、各分公司必须严格按照**颁发的标准合同文本规定- 2 -的条款谈判、签约,其中注明的必备条款,任何人不得擅自变更、修改。
特殊情况必须变更、修改的,必须事先上报**公司企管法规处审核论证后方可签订。
无标准文本的,对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大量发生的常见合同,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在签约授权范围内,应会同本单位合同承办部门组织编制或选择有关业务通行的合同文本。
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而没有订立的,财务部门不予结算。
第十二条订立合同一般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合同申报准备1.对合同项目进行论证,列入**公司或各分公司计划或财务预算,落实资金来源。
2.取得签约依据,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上级单位的来文、公司领导的意见批示、确定合作主要条件及运作方式的谈判纪要。
3.对合同相对人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进行审查,审查范围包括:(1)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及其他权利能力证明文件,且真实有效。
涉及专营许可的,具备相应的许可证明文件;涉及资质要求的,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证书。
(2)经营范围能够充分满足合同项目的需要。
(3)具有履约能力,必要时应索取其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资金证明、注册会计师签署的验资报告等相关文件。
(4)具有履约信用:过去三年重合同、守信用,无严重违约事实;在签署本合同时,未涉及可能影响本合同履行的重大经济纠纷或重大经济犯罪案件。
(5)在签署本合同时,不存在任何司法机关、仲裁机构或行政机关作出的任何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具体行政行为或其他法律程序。
(6)其他与合同签订、履行相关的事项。
3.进行议标或组织招标、投标后的合同谈判。
4.按规定对合同文本进行技术专业审查,审查范围包括:标的(规格、型号、数量或具体事项)、质量标准或要求、履行期限、地点、方式、价款与支付方式或合作条件、双方权利与义务、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纠纷管辖法院等。
(二)合同网上申报及审查审批1.进行网上申报的合同,必须规范填写合同名称。
合同名称包括公司名称、标的名称和合同类别。
2.在网上进行申报的合同必须具有签约依据,如无书面依据,需在承办人意见中进行说明。
3.合同的基本信息填写,包括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地点以及纠纷解决方式。
填写信息必须与合同文本保持一致。
4.上传的合同相对人资料必须包括:经过当年年检的营业执照,非法人还需提供授权书或身份证明等资料;涉及专营许可的,须有相应的许可证明文件;涉及资质要求的,需有相应的资质(等级)证书。
5.上传合同文本。
6.合同的审查审批。
7.对需要上级公司审批或授权才能签订的合同,应当履行上报审批或授权手续。
8.按照管理权限,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
第十三条合同必须在业务发生前签订,杜绝事后合同。
业务发生后补签合同的,一律视为违规合同。
第十四条合同签订实行归口审查、总经理审批。
具体包括专业技术审查、法律审查、经济审查、主管领导审查、总会计师审查、总经理审批。
- 3 -**公司的专业技术审查由承办处室负责,法律审查由企管法规处负责,经济审查由财务处负责。
分公司的专业技术审查由本单位承办部门负责,法律审查由本单位合同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经济审查由财务部门负责。
各参与审查部门可根据需要决定由本单位部门的相关专业人员或部门负责人签署审查意见。
未履行审查审批手续的合同,一律不得签订。
第十五条签订合同必须使用合同专用章,签约主体名称必须与加盖的合同专用章相符,原则上不得使用行政印章或者其他公章代替,上级公司特别要求的除外。
违反本条规定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办部门和承办人承担。
合同签订除加盖本单位合同专用章外,单位授权签约人必须签字,同时必须完整填写合同签订日期。
第十六条公司对重大合同项目实行事前论证和评审制度。
第十七条在签订工程建设、施工作业、安装调试等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第五章合同的履行第十八条合同经签字、盖章,且约定的生效条件成就时方可进入实际履行。
合同生效之前,不得实际履行。
第十九条合同生效后,合同承办人应当按合同约定,承担通知义务,组织合同的履行,并跟踪统计实际履行情况。
如有付款事项,承办人应向财务部门提供经本单位法律事务人员确认过的拥有唯一合同档案编号的合同副本,只有合同副本无合同档案编号的合同,财务部门不予办理付款审批。
第二十条合同未能按约定履行时,合同承办部门应对出现的问题,及时获取证据、协调处理,并及时将不能履约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本单位法律事务岗所在部门。
遇重大问题应在本单位法律事务岗的指导下采取必要措施,避免发生经济损失和其他风险。
第二十一条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合同承办部门应与合同相对方达成变更或解除合同的谈判纪要、备忘录等,按本办法第四章的相关规定办理。
任何人不得擅自以确认函、补充协议以及电报、信函、签字等形式更改合同内容。
第二十二条有担保条款的合同变更,应征得原担保单位的同意并在变更协议上加盖担保单位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
需经有关行政部门批准的合同,变更或解除合同应报原批准部门批准。
经公证、鉴证的合同,所达成的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需报原公证、鉴证机关备案。
第二十三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或纠纷,参照《******分公司纠纷处理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四条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应建立合同动态统计分析制度,以半年为周期,分析合同履行情况。
及时发现合同管理和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合同承办部门须按时填报《合同履行情况检查登记表》,于每季末28日前以电子版报送至本单位法律事务岗处。
第六章合同档案管理- 4 -第二十五条合同的档案资料由档案部门统一保管,合同档案在进行年度档案交接前,由本单位法律事务岗统一管理。
日常经营活动中,确需对合同主体以外第三方出示合同档案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的,经需求部门主管领导和合同管理工作主管领导同意,应由需求部门按档案管理规定,履行借阅手续,档案管理人员登记备案后,方可出示。
第二十六条合同实行备案制,所签合同必须在本单位法律事务岗处备案。
第七章合同专用章管理第二十七条合同专用章实行统一管理,由专职人员负责保管使用。
合同专用章保管人员负有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合同专用章的职责。
合同专用章保管人员,在确认合同签约审查审批信息完整、合同文本与审查文本一致、签约人具有签约资格、签订时间填写正确后,方可在合同文本上加盖合同专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