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劳动合同法3
2023年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

2023年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力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宪法的规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劳动合同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第三条劳动合同法所称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由劳动者为完成劳动任务,以获得报酬,并受用人单位管理、监督、调遣的人事法律关系。
第四条国家建立和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推行全民劳动合同制,明确劳动者的权益保护和用人单位的义务,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第五条国家鼓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的基础上,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平诚信地与劳动者协商订立劳动合同,不得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劳动合同采用口头形式的,用人单位应当自劳动合同成立之日起30日内将劳动合同文本的主要条款以书面形式报告劳动者。
第八条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九条劳动者按照合同约定正常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并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十条劳动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以劳动合同为基础的规章、规定的劳动纪律。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第一节订立劳动合同第十一条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当向劳动者说明下列事项:(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二)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三)劳动报酬及其支付办法和支付期限;(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五)劳动合同期限或者劳动任务的时间;(六)社会保险、福利待遇;(七)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应当依法履行的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写明下列事项:(一)劳动合同期限的约定;(二)劳动合同内容与劳动者的供职任务相适应的;(三)用人单位聘任劳动者为全日制工作的,就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等事项与劳动者约定;(四)工資支付办法和支付期限;(五)聘任劳动者执行工務報酬的內容及标准、支付方式;(六)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七)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等。
劳动合同法法全文

劳动合同法法全文劳动合同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
第三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
第四条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五条劳动者有依法订立、履行劳动合同的权利,用人单位有依法订立、履行劳动合同的义务。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六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当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包括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五)劳动报酬;(六)社会保险;(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八)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九)违约责任;(十)劳动合同期限;(十一)其他依法需要约定的事项。
第八条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
第九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收取财物。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第十条劳动合同一经订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在期满前三十日内办理续订手续。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十三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二)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三)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四)因用人单位的原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劳动合同法全文(完整版)

劳动合同法全文(完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基本原则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法适用于全国范围内雇主与劳动者之间订立、变更、解除劳动合同,以及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工作人员之间订立、变更、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
第三条定义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订立的,明确劳动者在一定期限内提供劳动力的协议。
第四条公平原则劳动合同订立必须遵循公平原则。
雇主不得设置额外的不合理条件或要求劳动者放弃其合法权益。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五条协商一致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当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不得强制劳动者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
第六条劳动合同的形式第七条劳动合同的内容1.劳动双方的名称、地质;2.劳动合同的期限;3.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和工作时间;4.劳动者的工资和工资支付时间;5.劳动者的工资支付方式;6.劳动者享受的休假、休息等福利;7.劳动保护、劳动条件以及劳动安全;8.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
第八条试用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试用期的工资待遇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劳动者的最低工资。
第九条禁止歧视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者的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非工作相关因素对其进行歧视。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第十条经济条件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和其他经济待遇。
第十一条劳动环境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劳动环境,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十二条劳动时间和休假用人单位应当合理安排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休假。
劳动者连续工作不得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4小时。
第十三条劳动保护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有效的劳动保护,保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用人单位应当购买工伤保险,发生工伤的劳动者应当及时得到治疗、补偿。
第十四条劳动监督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的劳动条件、劳动环境、劳动保护措施进行监督检查。
2023年劳动合同法全文

2023年劳动合同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适用范围根据宪法的规定,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劳动关系,促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平等协商和自由选择,制定本劳动合同法。
本法适用于在境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劳动者,是指依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组织和自然人,以及为这些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工作、提供劳动的人。
第二条坚持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方针劳动合同法遵循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方针,旨在平衡劳动者权益与用人单位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第三条遵循平等、自由、公正的原则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平等协商,自由选择,遵循公正原则。
第四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国家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者的劳动权益,尊重劳动者的人格尊严,确保劳动者享有平等的工作机会,并得到合理的工作报酬、劳动条件和社会保障。
第五条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建立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共同维护劳动秩序,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的形成和发展。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六条签订劳动合同的重要性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劳动关系。
第七条劳动合同的形式劳动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订立。
但是,劳动合同的期限超过三个月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
第八条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包括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资及其支付办法、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劳动时间和休假、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等主要内容。
第九条劳动合同的期限劳动合同可以约定固定期限或者无固定期限。
固定期限不得超过五年,无固定期限的,为无固定期限合同。
第十条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合同可以在下列情形下解除:1.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2.劳动者丧失劳动能力,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或者有劳动管理部门认定,或者经用人单位证明的;3.用人单位丧失劳动能力,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或者有劳动管理部门认定,或者经劳动者证明的;4.因不可抗力无法继续劳动。
劳动合同法全文更新版(2024)

劳动合同法全文更新版(202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适用本法。
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六条: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七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八条: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书面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第十条:用人单位不得拖欠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以实物或者货币形式替代劳动报酬。
第十一条:劳动者加班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加班费。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2023版新《劳动合同法》全文

2023版新《劳动合同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法律目的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劳动关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和其他相关法律,制定本法。
第二条法律适用范围本法适用于境内的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相关事项。
第三条定义和解释一、劳动者劳动者是指依据劳动合同,在用人单位从事工作,以获取报酬的教育、培训等相关人员。
二、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是指提供工作岗位,并支付劳动者报酬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人经营者、外国投资者、外资企业和其他组织。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四条合同书面形式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形式包括纸质合同和电子合同。
第五条合同内容一、劳动合同应当包括内容:1.劳动合同的名称;2.双方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营业场所);3.劳动合同生效的日期;4.劳动合同期限;5.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和工作时间;6.劳动报酬和支付方式;7.工作条件、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8.劳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相关事项;9.其他双方约定的内容。
二、劳动合同可以附加内容:1.责任的约定;2.福利待遇的约定;3.保密的约定;4.竞业禁止的约定;5.定制培训的约定;6.违约责任的约定;7.泄露商业秘密的约定。
第六条合同的签订劳动合同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者以个人名义签订;劳动者未满18周岁的,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签订。
第七条合同变更和解除一、合同变更的情形:1.劳动合同期限的变更;2.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和工作时间的变更;3.劳动报酬的调整;4.工作条件、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等内容的变更;5.其他双方约定的变更。
二、合同解除的情形:1.劳动合同期满;2.协议解除;3.达到法定解除条件;4.解除事项发生变化。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第八条诚实信用原则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劳动合同义务。
第九条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劳动者的权利:1.获得劳动报酬;2.获得休息休假;3.获得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4.获得劳动安全和卫生保护;5.参加工会组织。
劳动合同法全文最新版(2024精)

劳动合同法全文最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的权益,保障劳动和用人单位的权利,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与和谐,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必须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三条所有用人单位都必须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并履行劳动合同的义务。
第四条劳动合同内容由用人单位提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商定。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平等就业的权利,不因种族、性别、宗教、民族等进行歧视。
第六条用人单位不能违背国家法律、法规,与劳动合同约定相悖。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口头约定不得作为劳动合同。
•劳动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或营业地质;•劳动者从事的工作、岗位以及工作地点;•劳动合同期限,或者合同期限的约定方式;•劳动报酬及支付方式;•工作时间和休假等情况;•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者能够完成合同所需要的工作;•合同期限不超过十年;•合同期限满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有正当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解除,但须提前通知对方。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十三条劳动合同解除应当提前通知对方,或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第三章劳动报酬第十四条劳动报酬应当以货币形式支付。
第十五条劳动报酬的数额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自行约定,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六条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应当按时支付。
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假第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合理安排工作时间。
第十八条劳动者每日工作不得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作不得超过四十四小时。
用人单位应当安排劳动者休息日,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二十条法定休假日应当放假,用人单位不能强制劳动者工作。
第二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
劳动合同法(全文)

劳动合同法(全文)《劳动合同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劳动用工行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适应经济发展需要,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境内用工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订立、履行、变更和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第三条劳动用工行为应当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
第四条国家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劳动合同制度的监督检查工作,建立健全与劳动合同制度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完善劳动合同的标准化条款。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六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变更、终止劳动关系的协议,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依据。
第七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公开原则。
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面谈,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达成就业意向。
第九条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自劳动者就业起,即建立劳动关系。
(一)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二)劳动合同期限;(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五)劳动报酬和支付方式;(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七)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八)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的终止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约定办理。
第三章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合同对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措施进行公告或者告知。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共同协商确定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五条劳动合同约定劳动报酬可以按小时、日、周以及完成一定工作量等方式计算。
第十六条劳动者在劳动报酬中享有合理的经验、资历和技能职务津贴等。
第四章劳动时间和休息休假第十七条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
第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带薪休假,年度休假的天数根据劳动者连续工作年限确定。
第十九条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丧假、婚假和其他由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休假期间,应当享受带薪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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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劳动合同的形式要合法, 劳动合同的内容要合法。
4
2.公平原则
公平原则是指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当公平、 合理。
就是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劳动合同 双方公正、合理地确立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有些合同内容,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往往只 规定了一个最低标准,在此基础上双方自愿 达成协议,就是合法的,但有时合法的未必 公平、合理。
三、确定劳动合同内容的阶 段(王全兴第150页)
10
四、劳动合同的效力
(1)劳动合同的生效,是指具备 有效要件的劳动合同按其意思表示 的内容产生了法律效力,此时这份 劳动合同的内容才对签约双方具有 法律约束力。
(2)劳动合同的成立,是指用人 单位与劳动者达成协议而建立劳动 合同关系。
11
《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 干问题的通知》第5条指出:“劳动合 同可以规定合同的生效时间。没有规定 劳动合同生效时间的,当事人签字之日 即视为该劳动合同生效时间。”在大多 数情况下,劳动合同成立和生效是在同 时的。
②行为人负有义务向他方如实告知某种真实情况而故意不告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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胁迫
是指以给自然人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
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的
行为;
38
乘人之危
是一方当事人乘对方处于 危难之机,为牟取不正当利益, 迫使对方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 严重损害对方利益的行为。
41
但是,小黄又说:“不过,我到你 们公司,月薪不到1万也行,只要给我月薪 8000,并满足我的下列条件,我也可以接 受:当我入职第一天,签劳动合同以后, 你们公司要一次性预支给我5个月的工资, 即4万元。如果答应我这个条件,我就可以 跟你们公司签三年的合同。”
42
人事经理听了很为难,对小黄说: “这事我做不了主,因为风险性较高。 万一我们支付你4万元工资后,你不来 上班怎么办?”确实,小黄之前去别 的公司应聘时,也曾提出这样的条件, 很多公司都不敢接受。但是人事经理 比较好奇,就问小黄为什么提出这样 的条件。
24
③劳动合同的内容合法是指不 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的强 制性规范的效力规范
如果只是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
规范的取缔规范,不会当然导致合同无效。
25
所谓取缔规范,是指取缔
违反之行为,对违反者加以行政
处罚甚至刑事制裁,以禁遏其行
为,但并不当然否定其在私法上
的效力。
26
《劳动合同法》第81条规定
22
L
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劳动 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 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
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双方在合同 中约定了1个月以上的试用期,也 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该条款将视为 无效。
23
如果只是违反了法律、行 政法规中的任意性规范,则 不属于违法的范畴,因为任 意性规范后于当事人的意思 表示而适用;
5
公平原则是社会公德的体现,将公 平原则作为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可以 防止劳动合同当事人尤其是用人单位滥 用优势地位,损害劳动者的权利,有利 于平衡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利益,有 利于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6
3.平等自愿
一是平等原则 二是自愿原则
7
⑴所谓平等原则就是劳动者和用人单 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在法律地位是平 等的,没有高低、从属之分,不存在 命令和服从、管理和被管理关系。
46
•
小黄听了人事经理的转述后,心里很不愿意:
明明可以拿到的每月1万元工资,怎么转眼就变
成5000元了?简直难以接受。但是母亲正等着用
钱做手术,没有办法,小黄无奈地同这家公司签
订了劳动合同,公司也如约向他预支了8个月的
工资4万元。
47
有了钱后,小黄母亲的手术很成 功地做完了。小黄也在这家公司努力 工作了一年。但是劳动合同在履行到 第二年的时候,小黄与公司就劳动合 同中的某个条款发生了争议。为了寻 求法律救济,小黄来到某律师事务所, 向律师咨询有关劳动合同的问题。
48
• 负责为小黄提供咨询的律师 听了小黄叙述了劳动合同的签 订过程后认为,小黄与公司之 间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 “为什么是无效的劳动合同?” 小黄感到有点纳闷。
49
注意:
•
该规定对于行为主体没有限制,换言之,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只要有上述行为其法律后果相同,均导致合同无效。我们认为,如果
说对主体不加限制尚且可以接受的,那么对于欺诈、胁迫以及乘人之
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但不能当然否定劳动合同效力。
32
⑷合同的形式必须合 法 ⑸订立程序必须合法。
33
(二)劳动合同的无效
劳动合同无效,是指劳动合同由于缺少有效要件而
全部或部分不具有法律效力。
34
全部无效的劳动合同,它所确立的劳动
关系应予以消灭;
部分无效的劳动合同,它所确立的劳动
关系可依法存续,只是部分合同条款无效,
28
L
• 同样的情况,还发生在《劳动合同 法》第9条关于禁止担保的规定,根据 第83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 扣押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 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依照有 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所以,违反了 第9条的强制性的取缔规范,也不影响 劳动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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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效力规范,是指不仅 要取缔违反的行为,对违反 者加以法律制裁,而且对其 行为在私法上的效力也加以 否认。
⑵自愿原则是指订立劳动合同完全是 出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真实意 志,是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任何一 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8
4.协商一致 就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要对
合同的内容达成一致意见。 ⒌诚实信用 就是在订立劳动合同时要诚
实,讲信用。
9
二、确定劳动合同当事人的 阶段(王全兴第149页)
爱才,看了小黄的求职简历以后,认为他很符合
公司的需要,就对人事经理说:“咱们能不能冒
点风险,万一他的情况是真的,咱们应该帮他一
下,这样既做了好事,又得到一个人才,岂不是
一举两得?”
45
• 但是总经理又说:“不过,你再 跟他商量一下,他的月薪还得再降低 一些,降到 5000,我们一次性支付他 8个月的工资,还是保证他能拿到4万 元。我想,为了救他母亲,这个条件 他也不得不答应。”
•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 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 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 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 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 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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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其并不否认劳动合同效 力。
由此说明,《劳动合同法》 第17条关于劳动合同“应当” 具备哪些条款的规定,虽然 属于强制性条款,但只是取 缔规范,而非效力规范。
39
案例分析
• 【案情】小黄是个技术型人才,水 平非常高。他去一家公司应聘的时 候,该公司人事经理比较看好小黄, 打算录用他,于是跟他谈到了工资 的问题。人事经理就问小黄:“假 如我们录用你,你希望在我们公司 一个月拿多少钱?”
40
小黄如实地说:“我在上一家公司月 薪是1万元,在来你们这儿应聘之前,我也 去过很多其他的公司应聘,有的公司愿意 给我1万,有的给我1.2万,有的则给我更 多,总而言之,没有低于1万的,我想我要 1万你们应该可以接受。”人事经理一听, 觉得小黄要的工资确实不高,凭他的条件, 公司可以给他月薪1万元。
20
①劳动合同的内容合法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6条是指不得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的规定。如果违反了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或地方政
府规章的,不会导致行为无效,当然可能受到行政处罚;
21
②劳动合同的内容合法是指不得与 法律、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范相 抵触
所谓强制性规定就是当事人不能约定,只能
按照法律规定办的权利义务。
51
在该种情况下,一个不会影响劳动合同目的
实现的因素,却直接导致了合同无效。这对双方
当事人,实践中可能更多的是对劳动者,都是不
合理的。
对此,《劳动合同法》试图去补救,所以在
其第38、39条设计了一个对于欺诈、胁迫的
手段或者乘人之危的劳动合同的随时撤销权,
52
即只要存在欺诈、胁迫的手段或 者乘人之危的情况,劳动合同确实依 法无效,但是还有待于受害人是否行 使随时解除权。这种设计看似解决了 一部分问题,似乎与《合同法》上可 撤销合同的制度设计殊途同归,但如 前所述《劳动合同法》的这种设计是 违背合同法一般原理的,在逻辑上存 在重大错误。
在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但法律也 不反对合同双方当事人另外约定合同的生效时间。如果双方当事人根据 特定的需要,在劳动合同中对生效的期限或者条件作出特别约定的,那 么该约定有效,一旦当事人约定的时间或条件成立,劳动合同即行生效。
在理解《劳动合同法》第16条时
应当注意,劳动合同的生效时间和劳动
危的程度也不加限制则可能在实践中带来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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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是欺诈,如果劳动者制作假文凭、假学历导致合同无
效,我们认为适用本条还比较合理,因为这种欺诈往往动摇了劳动合
同的根基,会导致用人单位缔约目的的不能实现;但如果劳动者在符
合相关规定与用人单位招聘条件的基础上,将自己的年龄报小一岁,
依本条规定也将导致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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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生效时间可以另行约定吗?
• 我最近应聘到一家酒店当厨师, 并与酒店签订了两年期的劳动合同。 我认为一旦合同双方签字了,就生 效了。可单位却说,暂不生效,等 我下个月《两级厨师证书》到手后 再开始履行,请问单位可以这样约 定吗?
答复:这样的约定有效
《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12条规定:劳动合同自双方当事人 签字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对生效的期限或者条件有约定的,从其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