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新区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综合试点试验实施方案要点
试验区实施方案

试验区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试验区的建设已经成为了推动经济发展和创新的重要手段。
为了更好地推动试验区的建设,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二、试验区的定位。
试验区作为经济发展和创新的重要平台,其定位应当明确。
试验区的建设应当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推动产业升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等方面进行定位。
三、试验区的建设目标。
1. 创新驱动,推动科技创新,加强技术研发,培育新兴产业。
2. 产业升级,引导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和装备更新力度,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
3. 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市场化。
4. 开放型经济,促进国际合作,加强对外开放,吸引外资、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
5. 城市综合竞争力,提升城市的产业发展水平、科技创新能力、人才吸引力和城市环境品质。
四、试验区的建设内容。
1. 建设创新平台,建设科技创新平台,提供技术研发、成果转化等服务。
2. 产业集聚发展,引导产业集聚发展,形成产业集群效应,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
3. 优化营商环境,优化营商环境,简化审批手续,降低企业成本,提高办事效率。
4. 加强人才引进,加强人才引进政策,吸引高端人才和团队,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5. 加强国际合作,加强国际合作,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交流,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
五、试验区的实施步骤。
1. 制定实施方案,由相关部门制定试验区的实施方案,明确建设目标、内容、时间表等。
2. 组织实施,成立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统筹协调推进试验区建设。
3. 宣传推广,加大对试验区建设的宣传力度,吸引更多的企业和人才参与试验区建设。
4. 资金投入,加大对试验区建设的资金投入,保障试验区建设的顺利推进。
5. 监督检查,建立试验区建设的监督检查机制,确保试验区建设的质量和进度。
六、试验区建设的保障措施。
1. 政策支持,出台相关政策支持试验区建设,提供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等支持。
陕西省西咸新区条例

《省西咸新区条例》(草案送审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西咸新区(以下简称西咸新区)开发建设,加快西咸新区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西咸新区的开发建设、管理和服务等活动。
西咸新区的围按照《西咸新区总体规划(2010-2020)》的规定确定。
第三条西咸新区的目标定位是按照“核心板块支撑、快捷交通连接、优美小镇点缀、都市农业衬托”的要求,创新城市发展方式,建设现代田园城市,努力把西咸新区建设成为丝绸之路经济带重要支点、我国向西开放的重要枢纽、西部大开发的新引擎和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的例。
第四条西咸新区应当按照以人为本、统筹城乡、优化布局、生态文明、文化传承的原则进行开发建设,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开放创新,在经济体制、行政体制、社会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等方面先行先试,加快形成体制机制优势。
第五条省人民政府设立的西咸新区管理机构负责西咸新区围的规划、建设、管理和服务等工作,并组织实施本条例。
西咸新区管理机构统一领导各新城工作,各新城管理机构负责各自辖区的开发建设。
第六条省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西咸新区开发建设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协调,在重大产业项目布局、土地利用、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配套以及相关专项资金等方面对西咸新区给予优先安排。
第七条省人民政府各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推进西咸新区开发建设,、两市及其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积极配合、予以协助。
第八条本省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不适应西咸新区发展的,省人民政府可以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就其在西咸新区的适用作出决定或者对有关地方性法规进行修改。
省人民政府和西咸新区管理机构应当通过制定规性文件等方式,支持、推进西咸新区先行先试。
第二章行政管理职责和服务第九条西咸新区管理机构代表省人民政府行使部分省级管理权限,依照法律规定和授权,享有设区市人民政府管理权限,依法履行下列职责:(一)根据西咸新区建设和发展需要制定相关文件;(二)根据工作职能需要,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设置和调整相应的工作机构;(三)组织编制和实施西咸新区总体规划,审批各新城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对西咸新区的规划实施依法进行管理;(四)组织编制和实施西咸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西咸新区的土地利用依法实施管理;(五)管理西咸新区的发展改革、教育、科技、工信、民政、财政、金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土、环保、住房与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林业、商务、文化、旅游、卫生和计划生育、监察、审计、统计、国有资产监管、税务、工商、质监、新闻出版广电、体育、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监督、文物、信访维稳、社区管理、综合执法等工作;(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西咸新区最新规划

1、西咸新区简介2014年2月19日,经国务院原则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陕西西咸新区总体方案》西咸新区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首个以创新城市发展方式为主题的国家级新区。
位于陕西省西安市和咸阳市建成区之间,区域范围涉及西安、咸阳两市所辖7县(区)23个乡镇和街道办事处,规划控制面积882平方公里。
西咸新区是关中—天水经济区的核心区域,区位优势明显、经济基础良好、教育科技人才汇集、历史文化底蕴深厚、自然生态环境较好,具备加快发展的条件和实力。
2、西咸新区规划1、建设背景2009年6月25日,国务院批复颁布《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提出加快推进西咸一体化建设,着力打造西安国际化大都市。
2010年12月21日,国务院印发《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提出推进西安咸阳一体化进程和西咸新区建设。
2011年5月31日,陕西省政府设立西咸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2011年6月13日,省政府在国务院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西咸新区总体规划》。
2012年2月21日,国务院批复《西部大开发“十二五”规划》,将西咸新区列入全国五个西部地区重点城市新区,明确提出打造区域性中心城市核心区和现代田园城市。
(西咸新区建设背景图)2、区位范围西咸新区位于西安、咸阳两市建成区之间,西起茂陵及涝河入渭口,东至包茂高速,北至规划中的西咸环线,南至京昆高速,总面积882平方公里。
新区行政区划涉及西安、咸阳两市的7个县(区),23个乡镇(街办),现有人口近90万,城镇化水平23%。
3、规划理念核心理念—建设现代田园城市以大遗址保护带、河流生态廊道及都市农业生态田园形成开敞疏朗的“大开”格局及城市绿色基底;在“大开”的绿色格局中,构建核心板块、田园城区、优美小镇的市镇体系,形成“紧凑的城镇,开敞的田园”,实现人口增长与土地集约的“合二为一”。
规划理念—理念1: 核心板块支撑在大面积田园绿地和生态廊道间,以各新城中心功能区为核心,高强度集约开发的城市综合功能建设区。
苏州工业园区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综合试点试验实施方案要点

苏州工业园区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综合试点试验实施方案要点一、重点任务(一)探索建立国际投资合作新模式。
改革外商投资管理模式。
全面推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投资管理模式。
建立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和外商投资信息公示平台,探索建立园区外商投资全程监管体系。
健全“走出去”服务机制。
通过系统集成、数据共享、流程优化,最大限度压缩企业境外投资项目备案审批时限。
加快国家级境外投资服务示范平台建设,鼓励专业机构参与建设和运营境外投资服务信息平台,积极提供项目投资、工程采购及相关服务需求信息,组织投资主体和服务主体供需对接等服务。
针对企业“走出去”相关风险和需求,构建涵盖目的国信息咨询、海外投融资、人才招募与培训、专业化商务服务等全方位的政策和资金支持体系。
扩大服务领域开放。
加快引进医疗、教育、文化、养老、娱乐、法律服务、建筑设计等外资服务业态。
开展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大力发展科技服务、会展、现代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打造现代服务业发展高地。
(二)探索产业转型升级新机制。
探索企业转型升级促进机制。
探索建立高标准的对接“中国制造2025”评价指标体系,促进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发展。
积极应对全球价值链重构,鼓励企业通过参股、并购等方式整合产业链,由成本取向转为市场取向、创新和高科技取向,努力向产业链的研发和销售环节两端延伸。
探索外资企业和本土企业融合发展机制,鼓励有自主研发能力、自主知识产权的内资企业进入跨国公司的产业链,提高产业配套能力和发展水平。
构建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机制,放宽加工贸易担保标准,降低风险担保金的征收比例;积极推进“工单核销”,根据企业需要探索多种核销方式;以诚信便利原则,稳步推进企业“自核单耗”试点,促进加工贸易企业快速核销。
探索战略性新兴产业聚焦发展机制。
加快实施主导产业发展规划,重点培育生物医药、纳米技术应用、云计算三大战略性新兴产业。
大力发展新技术、新产业,鼓励新模式,培育新企业。
深入实施自主品牌企业培育计划,探索专利导航新兴产业发展模式,将知识产权指标纳入政府采购政策,建立政府科技经费购买专业服务机制。
陕西省西咸新区条例

《省西咸新区条例》(草案送审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西咸新区(以下简称西咸新区)开发建设,加快西咸新区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西咸新区的开发建设、管理和服务等活动。
西咸新区的围按照《西咸新区总体规划(2010-2020)》的规定确定。
第三条西咸新区的目标定位是按照“核心板块支撑、快捷交通连接、优美小镇点缀、都市农业衬托”的要求,创新城市发展方式,建设现代田园城市,努力把西咸新区建设成为丝绸之路经济带重要支点、我国向西开放的重要枢纽、西部大开发的新引擎和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的例。
第四条西咸新区应当按照以人为本、统筹城乡、优化布局、生态文明、文化传承的原则进行开发建设,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开放创新,在经济体制、行政体制、社会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等方面先行先试,加快形成体制机制优势。
第五条省人民政府设立的西咸新区管理机构负责西咸新区围的规划、建设、管理和服务等工作,并组织实施本条例。
西咸新区管理机构统一领导各新城工作,各新城管理机构负责各自辖区的开发建设。
第六条省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西咸新区开发建设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协调,在重大产业项目布局、土地利用、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配套以及相关专项资金等方面对西咸新区给予优先安排。
第七条省人民政府各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推进西咸新区开发建设,、两市及其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积极配合、予以协助。
第八条本省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不适应西咸新区发展的,省人民政府可以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就其在西咸新区的适用作出决定或者对有关地方性法规进行修改。
省人民政府和西咸新区管理机构应当通过制定规性文件等方式,支持、推进西咸新区先行先试。
第二章行政管理职责和服务第九条西咸新区管理机构代表省人民政府行使部分省级管理权限,依照法律规定和授权,享有设区市人民政府管理权限,依法履行下列职责:(一)根据西咸新区建设和发展需要制定相关文件;(二)根据工作职能需要,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设置和调整相应的工作机构;(三)组织编制和实施西咸新区总体规划,审批各新城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对西咸新区的规划实施依法进行管理;(四)组织编制和实施西咸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西咸新区的土地利用依法实施管理;(五)管理西咸新区的发展改革、教育、科技、工信、民政、财政、金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土、环保、住房与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林业、商务、文化、旅游、卫生和计划生育、监察、审计、统计、国有资产监管、税务、工商、质监、新闻出版广电、体育、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监督、文物、信访维稳、社区管理、综合执法等工作;(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工作要点

xx年深化推进西部大开发工作要点xx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和推进构造性改革的攻坚之年,以下是为大家的深化推进西部大开发工作要点,欢迎阅读查看。
深化施行西部大开发战略,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结实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开展理念,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开展,紧抓“一带一路”建立等三大战略施行重大机遇,着力加强供应侧构造性改革,强化政策和资金支持,改善根底设施条件,开展特色优势产业,扩大对内对外开放,施行一批标志性、关键性工程,为“十三五”时期西部大开发各项工作开好局、起好步,为西部地区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根底。
(一)组织编制和施行西部大开发“十三五”规划及配套专项规划。
坚持以新开展理念为引领,科学编制《西部大开发“十三五”规划》,研究提出“十三五”时期西部大开发的指导思想、空间布局、重点任务、保障措施。
组织编制重点领域和重点区域等相关配套专项规划。
加强与国家“十三五”规划衔接,认真研究部署国家确定的各工程标任务,将西部地区亟待推进的一批重大工程按程序纳入相关专项规划。
新开工一批有利于稳增长、调构造、惠民生的重点工程。
(二)提升区域创新才能。
充分发挥群众、万众创新和“互联网+”集众智汇众力的乘数效应,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级高新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等为重要载体,在西部条件较好的地区建立假设干具有强大带动力的创新型城市和区域创新中心,形成假设干高程度、有特色优势的战略性新兴产业聚集区。
认真落实四川、西安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施行方案,加强催促指导,总结推广可复制。
积极鼓励科研院所与西部地区各类企业合作,推进协同创新。
推进西部地区知识产权区域布局试点,培育一批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知识产权强市强县。
继续加大对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及西部地区各类人才培训的支持力度。
(三)促进绿色循环低碳开展。
西咸新区最新规划方案

西咸新区最新规划方案一、引言西咸新区是中国陕西省的一次重大开发项目,位于陕西省西安市和咸阳市之间。
作为陕西省新的中心区域,西咸新区的规划方案是一个重要的议题。
本文档将介绍西咸新区最新的规划方案以及其背后的目标和计划。
二、背景西咸新区是中国政府积极响应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一项重大举措。
西咸新区的规划目标是打造一个具有现代化、生态化、国际化的新区,为陕西省的经济发展提供新的增长点。
在规划方案中,政府设定了一系列目标,包括提升城市的环境质量、推动新能源的开发利用、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等。
三、规划内容1. 基础设施建设西咸新区的规划方案将重点发展基础设施建设。
这包括修建高速公路、铁路、轨道交通等交通网络,以实现西咸新区与陕西省内外的快速互联互通;建设现代化的水、电、气、热、通信等公共设施,以确保新区的供水供电等基本需求。
2. 城市布局和土地利用西咸新区的城市布局将以生态与发展相结合为原则。
规划方案中提出了建设生态城区、产业园区和农业示范区等不同功能区域的设想。
生态城区将注重绿化和人文景观的建设,产业园区将着力发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农业示范区将推动农业现代化和农业科技创新。
3. 生态环境保护为了保护西咸新区的生态环境,规划方案中设定了一系列环境保护目标。
这包括提高空气质量、水质质量等环境指标,保护生态系统的多样性和稳定性,推动新能源的发展利用,促进循环经济的实施等。
4. 经济发展经济发展是西咸新区规划方案的核心内容之一。
规划方案中提出了一系列措施,以促进产业升级和经济发展。
这包括吸引优质企业和高端人才的引进、培育新兴产业和支持创新创业等。
5. 社会服务规划方案中还着重关注社会服务的提升。
这包括建设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提高教育和医疗资源的供给能力,改善居民生活质量。
四、计划实施为了确保西咸新区规划方案的顺利实施,政府将采取一系列措施。
首先,将建立配套的规划管理机构,负责规划的实施和监督。
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综合试点试验方案

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综合试点试验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13号)》(简称《若干意见》),统筹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促进对内对外开放,通过选择部分城市、区域(以下简称“试点地区”)试点试验,上下联动、以点带面、积累经验、复制推广,加快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构建,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坚持改革开放和法治保障并重,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坚持与世界融合和保持中国特色相统一,坚持统筹国内发展和参与全球治理相互促进,坚持把握开放主动权和维护国家安全。
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为主线,以探索对外经贸合作新模式、新路径、新体制为重点,统筹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进形成全方位开放新格局,实现开放型经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构建互利共赢、多元平衡、安全高效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二)总体目标。
在全国选择12个城市、区域,通过2年左右时间的试点试验,在市场配置资源新机制、经济运行管理新模式、全方位开放新格局、国际合作竞争新优势等方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进一步拓展我国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为“十三五”时期基本形成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开创全方位开放新局面,打下坚实基础。
二、试点任务(一)探索开放型经济运行管理新模式。
建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依托“互联网+”、大数据等推行“一站式”全程在线审批,推动实现对外经贸合作事项备案报告制,建成信息化、智能化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
推动信息公开、公平竞争、权益保护等制度创新,建立集中统一、高效透明的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体系。
改革地方行业商协会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发挥商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制定技术标准、开拓国际市场、产业安全预警等方面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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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咸新区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综合试点试验实施方案要点一、重点任务(一)探索开放型经济运行管理新模式。
厘清市场与政府的界限。
充分发挥市场的资源配置机制,尽快在关键领域取得改革突破,确保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
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的行政干预,完善政府权力清单,将微观主体的经济活动交给市场调节,由指令性管理转换到为市场主体提供服务上,激发微观经济活力,为入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创造良好发展环境。
打造新型政商关系。
坚持“亲”和“清”的本质要求,正确处理政商关系;明确政商关系中的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发挥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主动作用、提高政府服务效率、增强政务服务透明度、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减轻非公有制企业负担、畅通非公有制企业诉求渠道。
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进一步简政放权,大幅度减少行政审批。
实现不涉及前置审批及资料齐全无误的项目,当天申报、当天发照。
实行市场准入一体审批制度,整合各职能部门市场准入行政审批事项,建立跨部门审批管理机制和审批信息流转机制,集中办公,实现市场准入所有审批事项一次性、一体办结。
更好地为入区企业服务,推进供给侧改革。
建立智能化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
为入区各类企业提供信息化、便利化的办事服务,帮助相关企业标明经营行为的“雷区”和“红线”,为入区企业的经营活动提供清晰的事前指导。
依托“互联网+监管”,强化事中事后数据监测和抽查,建立多部门协同监管与服务制度,形成各部门信息共享、协同监管和社会公众参与监督的监管体系。
(二)探索西咸新区两级管委会协同开放及与西安、咸阳两市共建共享、错位发展新机制。
统分结合,各负其责。
加快完善新区两级管委会管理体制,按照省政府授权或委托,新区管委会行使新区开发建设管理权,在发展战略、规划土地、宣传招商、财政融资、风险防控和干部人事等方面实施统一管理。
明晰权力边界,划定权力清单、责任清单。
合理划分和确定西咸新区与省直有关部门以及与西安、咸阳两市的职责权限。
由管委会代表省人民政府行使西咸新区开发建设管理权,在项目建设、城乡统筹、规划实施等方面享有省、市级管理权限及部分社会事务管理职能。
积极稳妥推进与新区发展相适应的街镇托管,赋予吸纳人口多、经济实力强的街镇同人口和经济规模相适应的管理权,实现开发建设管理职能与社会管理职能相统一。
统筹协调,率先做好自贸试验区经验复制推广工作。
打造空港新城保税物流和保税服务、丝绸之路经济带能源金贸中心两大功能区。
空港新城功能片区主要发展航空科技产业服务及创新、航空总部经济、国际航空物流、跨境电子商务、保税服务、国际贸易服务等临空产业,优化通关监管模式,加快建设监管高效便捷、投资贸易便利的监管服务体系;西咸新区丝路经济带能源金贸中心功能片区重点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和地区交流合作的重要平台、能源贸易与金融创新合作示范区,打造西部能源信息交流平台、丝路经济带能源及矿产资源交易中心和商贸金融经济中心。
(三)探索引进外资新方式。
探索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
按照行业门类、大类推出针对外商投资准入的“负面清单”,明晰外资市场准入限制。
根据国家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的修订要求,有序推进商贸物流、电子商务、交通运输、社会服务、金融、文化等领域的服务业开放。
引导外资投向,鼓励外商投资现代农业、高新技术、先进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现代服务业等领域。
鼓励外商投资研发环节,推动引资、引技、引智有机结合。
推进中俄丝路创新园项目、中韩综合改革示范区等国际合作项目建设。
创新利用外资方式。
鼓励本土企业与跨国公司组建战略联盟,搭建跨国公司技术转移平台,提升企业研发能力。
加强内外资企业配套协作,发挥本土企业与跨国公司在价值链上的协同效应,扩大技术溢出效应,更好地融入全球价值链分工和生产体系。
鼓励区内优势跨国企业主动实施兼并重组,将海外高端产能转移到园区。
探索外资企业转型升级促进机制。
发挥新区的引领和带动作用,鼓励现有企业主动加快转型升级,进行产品升级换代,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和科技服务业。
建设协同创新平台,实现产业结构、产业附加值、质量、品牌、技术水平、创新能力的全面提升。
鼓励企业从制造环节向服务延伸,使加工制造向投资、品牌和生产性服务升级。
推动新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继续深化节能环保国际合作。
(四)探索推进“走出去”发展战略。
推动特色产业或优势产能开拓海外市场。
以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为重点对象,依托区域丰富的周秦汉唐历史文化资源,重点以茯茶、冯武臣国医馆等产业资源为文化符号,将人文交流和经贸往来有机结合,积极开拓海外市场。
同时,鼓励制造企业加强与国内外跨境电商企业合作,创新投资方式,以投资带动贸易发展,积极拓展海外市场。
以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为重点,鼓励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航空装备、航天装备、新材料等领域企业(集团)大力拓展西亚、中亚、东南亚、南美以及俄罗斯等重点国际市场,推动优势产能向海外转移, 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改革。
提高企业跨国经营能力。
鼓励入区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及国际化经营的规则和特点,实现企业发展与跨国经营之间的协调统一。
支持入区企业参与境外能源、矿产及农产品的合作开发,提高生产要素原料保障水平。
鼓励入区企业与国内外院校、研究所进行合作,吸引更多的国际人才,实现核心技术上的突破。
支持企业在境外开展并购和股权投资。
鼓励优势企业加快发展国际总承包、总集成,带动成套装备走出去。
支持企业吸纳先进生产要素,深度参与国际产业分工协作,增强参与全球价值链的广度和深度,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的跨国公司。
加大金融支持企业“走出去”力度。
鼓励园区内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对大型成套设备出口融资应保尽保,加大对重大装备设计、制造等全产业链的金融支持。
协调区内企业与政策性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关系,吸收社会资本参与,采取债权、基金等形式,为“走出去”企业提供长期外汇资金支持。
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产业投资合作。
立足于“丝绸之路经济带战略节点”的定位,推动西咸新区与丝绸之路各国各地区互利共赢的产业投资合作,促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其他国家和地区共同发展。
鼓励企业开展科技创新、项目对接、信息交流、人力资源开发等多方面国际合作。
支持企业做好引资、引智、引技等工作,并积极开拓国际市场。
推动新丝绸之路大学联盟建设。
构建开放型、国际化的高等教育合作平台,以“共建教育合作平台,推进区域开放发展”为主题,推动新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大学之间在校际交流、人才培养、科研合作、文化沟通、政策研究、医疗服务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服务“新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及欧亚地区的发展建设。
(五)探索建立质量效益导向型外贸促进新体系。
优化海关特殊监管区。
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设立保税展示交易中心,并逐步申报综合保税区。
促进区内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同时为其参与国内市场竞争创造公平的政策环境。
鼓励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大型项目入区发展,延伸产业链,充分发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辐射带动作用。
促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发展保税加工、保税物流和保税服务等多元化业务。
支持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企业开展期货保税交割和仓单质押融资等业务,允许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设立保税展示交易平台。
优化保税货物流转管理系统,实现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间保税货物流转便利化。
加强口岸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以及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间联动发展,将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纳入通关一体化格局。
建立健全服务贸易促进体系。
作为西北地区唯一一个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西咸新区将在完善服务贸易管理体制、扩大服务业双向开放力度、培育服务贸易市场主体、创新服务贸易发展模式、提升服务贸易便利化水平、优化服务贸易支持政策等八个方面进行探索。
在2年试点建设期内,西咸新区将重点建设20个产业及公共服务园区平台,打造10个特色服务贸易出口基地,培育形成50家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重点服务贸易企业,设立西咸新区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产业核心承载区,率先推动以沣东现代服务贸易创新示范园区等载体建设,带动服务贸易进出口额快速增长,努力形成与国际接轨的大西安服务贸易发展新格局。
建立便利的国际物流流通系统、立体交通体系和综合运输体系。
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加快形成国际大通道,构建联通内外、安全通畅的综合交通运输网络,完善交通合作平台与机制。
依托空港新城,完善航线网络,加密重点航线,增开国际航线,进一步开拓欧洲、美洲、中亚等地区主要城市的直航航线,提升机场的国际化程度。
打造我国向西开放的重要枢纽和构建空中丝绸之路的重要支点,服务于西咸新区内陆型改革开放新高地建设。
探索创设西咸国际医疗教育先行区,带动健康医疗服务贸易发展。
通过国际合作引进高端医疗教育资源,开展多种形式的医师多点执业试点,支持境外医师及团队到先行区内社会办医机构执业政策,放宽执业时间限制,落实支持社会办医的财税和价格政策,创新医疗保险机制,推动西咸新区内医疗机构信息系统(HIS)与商业健康保险信息平台对接,探索境外医疗教育体系在西咸新区落地,率先探索“4+4”美国医学教育培养模式。
(六)探索能源金融服务开放型经济新举措。
创新能源金融市场制度。
依托丝路经济带沿线国家丰富的能源资源,合作构建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复制推广沪港通经验,逐步允许境外企业参与商品期货交易;吸引能源公司和金融机构入区,尤其是将新增的能源金融业务板块总部引入区内;吸引金融公司入区设立投融资中心;吸引社会资本成立能源投资公司、产业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等。
引入融资担保机构、资产评估机构等融资中介服务机构,做好跨境投融资服务。
创新能源金融风险管理体制。
构建能源供求体系,搭建统一的信息平台,积极联合各方建立统一的能源供求市场,实现新的能源供应格局。
建立能源供求预警机制,成立能源预警委员会,及时提供预警能源风险和采取对策。
完善交割机制,规避管道风险,建立能源供求预警机制等一系列体制机制创新,提供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机制,促进中亚国家与我国之间的能源合作,帮助他们防范面临的能源金融风险。
探索构建丝路经济带能源人民币贸易结算中心。
争取国家批准西咸新区的企业开设自由贸易账户,开展跨境人民币双向资金池业务试点工作。
允许民资与外资金融机构合作创办合资银行,为贸易商提供更优质的跨境金融服务。
(七)探索形成全方位开放新格局。
构建国际合作新体系。
开展深层次的区域合作,积极推动沿线各国发展战略的对接与耦合,促进经济要素有序自由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和市场深度融合。
积极推进中韩综合改革示范区、中俄丝路创新园、中韩医美国际城、丝路风情城等项目建设,共同构建开放、包容、均衡、普惠的区域经济合作架构。
强化国家级新区之间合作,搭建丝绸之路经济带与海上丝绸之路的合作桥梁。
开展深层次的国家级新区之间的合作,依托中俄丝绸之路创新园,按照“一园三地”的模式建设国际创新合作科技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