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死亡原因的诊断、填写和分类
死亡医学证明书使用填报和保存制度

死亡医学证明书使用、填报、保存和死亡病例报告管理制度一、报告对象发生在辖区内的所有死亡个案均为死因登记报告的对象,包括在辖区内死亡的户籍和非户籍中国居民,以及港、澳、台同胞和外籍公民。
不2、家庭或其他场所死亡个案在家中或其他场所死亡者,由所在地的村医(社区医生),将死亡信息定期报告至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防保医生,根据死者家属或其他知情人提供的死者生前病史、体征和/或医学诊断,对其死因进行推断,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
3、涉法死亡个案凡需公安司法部门介入的死亡个案,由公安司法部门判定死亡性质并出具死亡证明,辖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该地区地段预防保健工作的医生根据死亡证明填报《死亡医学证明书》。
四、报告内容明编号、儿童免疫接种卡号、儿童姓名、父亲姓名、母亲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出生体重、孕周、出生地点、死亡日期、死亡年龄、死亡诊断、死亡地点、诊断级别和死因诊断依据等。
3、孕产妇死因登记报告副卡孕产妇死亡个案除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外,还应填写孕产妇死因登记报告副卡,副卡内容主要包括:《死亡医学证明书》编号、姓名、年龄、死亡时间、孕产次、人工流产(引产)次、末次月经、分娩时间、分娩地点、死亡地点、分娩方式、新法接生、致死的主要疾病诊断、死因诊断依据等。
五、.填报要求1、《死亡医学证明书》共分四联:第一联由出证单位定期寄送市疾控中心,由疾控中心或医疗机构指定专人每天收集本院内《死亡医学证明书》及副卡,并由传染病防制科在7天内完成对卡片的审核和网络报告。
网络填报时,需要将《死亡医学证明书》死因链、调查记录等原始信息如实录入,并进行根本死因确定及编码。
发现不明原因死亡病例,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实施方案(试行)〉〈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死亡病例监测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中所规定的报告程序和要求进行报告。
2、县级以下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防保医生将收集到的《死亡医学证明书》,在30天内完成审核,并通过网络进行报告,网络填报时,需要将《死亡医学证明书》死因链、调查记录等原始信息如实录入。
儿童死亡报告卡模板

儿童死亡报告卡模板背景儿童死亡是全球共同关注的问题,虽然国家和地区之间对于儿童死亡的标准和定义存在差异,但是无论如何,儿童死亡都是一件令人痛心的事件,具有很强的社会公益性。
为了更好地了解儿童死亡的情况,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建立了儿童死亡报告系统,其中,儿童死亡报告卡是最基础也是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儿童死亡报告卡模板的概述儿童死亡报告卡是一种规范化的记录儿童死亡信息的表格,目的是收集、整理和分析儿童死亡的信息,为制定儿童健康政策和开展儿童保健工作提供基础数据。
儿童死亡报告卡通常包括以下部分:1.儿童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死亡日期、年龄等基本信息。
2.死亡原因:根据 WHO 给出的国际疾病分类标准(ICD-10)对死亡原因进行分类,以便后续分析。
3.家庭背景:包括家庭人口、经济状况、文化程度等信息。
4.医疗信息:记录病情、入院时间、治疗措施、转院信息等医疗方面的信息。
5.后续处理:包括死亡证明的颁发情况、殡葬事宜、家庭心理状况等信息。
儿童死亡报告卡模板的重要性儿童死亡报告卡作为儿童死亡报告系统的基础,具有以下重要意义:1.收集和整理相关数据:儿童死亡是一项非常敏感和复杂的问题,需要收集、整理和分析大量的数据,儿童死亡报告卡可以为此提供基础数据。
2.提供合理的决策依据:分析儿童死亡的原因、趋势和规律,可以为政府、卫生机构制定儿童健康政策提供合理的决策依据。
3.帮助诊断和治疗:通过对死亡原因的分类和记录,可以帮助医生对疾病进行更准确的诊断和治疗。
4.增强公众意识:通过儿童死亡报告卡的发布,可以提高公众对于儿童健康和生命的重视,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开展。
结论儿童死亡报告卡是儿童死亡报告系统的基础,对于收集、整理和分析儿童死亡的信息具有重要的意义。
建立完善的儿童死亡报告系统和标准化的儿童死亡报告卡模板,可以更好地了解儿童死亡的情况,促进儿童健康事业的发展。
5岁以下儿童死亡报告卡和表(空白)

5岁以下儿童死亡报告卡和表(空白)儿童死亡报告卡表号:卫统43表制表机关:卫生部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2021]5号有效期至:2021年3□2□5□4□0□0 平阳区县□编号□□□□□□□□□ 住址乡(区)街道(村)父亲姓名母亲姓名患儿姓名联系电话(1)本地户口(2)非本地户口(3)非本地户口居住1年以上□ 性别:1.男2.女□ 出生日期年月日出生体重克(1)测量(2)估计□ 孕周周出生地点:(1)省(市)医院(2)区县医院(3)街道(乡镇)卫生院(4)村(诊所)卫生室(5)途中(6)家中□ 死亡日期年月日死亡年龄岁月天死亡诊断死因分类□□ 死亡地点:(1)医院(2)途中(3)家中□死前治疗:(1)住院(2)门诊(3)未治疗□ 诊断级别:(1)省(市)(2)区县(3)街道(乡镇)(4)村(诊断)(5)未就医□ 未治疗或未就医主要原因:(单选)(1)经济困难(2)交通不便(3)来不及送医院(4)家长认为病情不严重(5)风俗习惯(6)其他(请注明)□ 死因诊断依据:(1)病理尸检(2)临床(3)死后推断□ 填卡单位填卡人日期填报说明:1.本表由监测县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填写上报。
统计范围为户籍和非户籍人口中死亡的0~4 岁儿童。
2.本表为季报。
每年2月28日上报上年第4季度报表,5月28日上报本年第1季度报表,8月28日上报本年第2季度报表,11月15日前上报第3季度报表。
报送方式为网络报告。
3.死因分类填写“儿童死因分类编号”。
死因分类编号0l痢疾 02败血症 03麻疹 04结核05其他传染病和寄生虫病 06白血病 07其他肿瘤 08脑膜炎09其他神经系统疾病 10肺炎11其他呼吸系统疾病 12腹泻13其他消化系统疾病 14先天性心脏病 15神经管畸形 16先天愚型 17其他先天异常18早产或低出生体重 19出生窒息 20新生儿破伤风 2l新生儿硬肿症 22颅内出血 23其他新生儿病 24溺水25交通意外 26意外窒息 27意外中毒 28意外跌落 29其他意外30内分泌、营养及代谢疾病 31血液及造血器官疾病 32循环系统疾病 33泌尿系统疾病 34其他 35诊断不明《儿童死亡报告卡》填写说明一、制表目的:了解监测地区5岁以下儿童死亡原因及医疗保健情况。
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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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医院报告制度:
城市:
医院各科室的5岁以下儿童死亡(自动出院的儿童)→ 医院防保科 → 县妇幼保健站 → 市妇幼保健院
农村:
医院各科室的5岁以下儿童死亡(自动出院的儿童)→ 医院防保科 → 县妇幼保健站。(监测乡镇注意定期到各医 疗机构查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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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报资料及时间
村级 乡级 县级 地市级
4. 无医疗单位诊断者,要详细询问病情,记录在死亡报 告卡的背面,作为推断依据,不能推断者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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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对于05、09、11、13、17、23、29,编号均应在死因 诊断中写明诊断,不可笼统的使用“其他”,如其他
意 外死亡要在死亡诊断中写溺婴,再填上29。
6. 死前诊断级别:报最上一级的。 7. 死亡治疗:村医诊治的报门诊,城市个体医生诊治的
4
监测对象的具体规定如下:
(一)本地户口 已报户口的儿童以本人户口为准;未报户口的儿童
以母亲妊娠期系统管理或户口所在地为准。 (1)户口在监测地区,居住在监测地区。 (注意流动到县城的监测对象的管理)
(2)其母户口在监测地区,在外地工作或居住,妊 娠分娩回到监测地区。
(3)抱养的子女以监护人户口在监测地区为准。抱 养当年出生的婴儿,须纳入当年活产数统计;抱养非当 年出生的婴儿,不纳入当年活产数统计。若发生死亡, 死亡数均须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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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30. 内分泌、营养及代谢性疾
病:糖尿病、尿崩症、半 乳糖血症、苯丙酮尿症、 严重营养不良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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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31. 血液及造血器官病:溶 血性贫血、再障、血友 病、贫血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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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32. 循环系统疾病:风心病、 心肌炎、心包炎、克山 病
60
(十二) 33. 泌尿系统疾病:急性肾 炎、肾病综合征
儿童死亡常见疾病的死因分类教学课件ppt

哮喘是儿童期常见的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其反复发作可能导致呼吸衰竭甚至死亡。
呼吸衰竭
呼吸衰竭是指各种原因引起的肺通气和/或换气功能障碍,使静息状态下亦不能维持足够的气体交换,导致低氧血症伴或不 伴高碳酸血症,进而引起一系列病理生理改变和相应临床表现的综合征。
消化系统疾病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1 2
腹泻病
腹泻病是儿童最常见的疾病之一,严重腹泻可 能导致脱水、电解质紊乱和死亡。
研究方法
通过对大量的相关文献进行综述和分析,结合临床实践和专家意见,本课件 对儿童死亡常见疾病的死因进行了分类和总结。
02
儿童死亡常见疾病概述
儿童死亡定义和分类
儿童死亡定义
指15岁以下的儿童在任何年龄段发生的死亡。
儿童死亡分类
根据死亡原因、年龄、性别、地域等特征对儿童死亡进行分类。
儿童死亡常见疾病类型
03
实施紧急救援
对于突发紧急情况的儿童,实施及时有效的救援和治疗,如急救、手
术等。
儿童保健宣传和教育
加强儿童保健宣传
通过各种渠道宣传儿童保健知识,提高家长对儿童保健的重视 程度,使其了解如何预防常见疾病的发生。
提高家长教育水平
加强对家长的教育和培训,使其了解如何照顾孩子、发现孩子 身体不适时如何及时就医等。
感染性疾病
如肺炎、脑膜炎、艾滋病等。
先天性疾病
如先天性心脏病、唐氏综合症等。
意外伤害
如交通事故、溺水、烧伤等。
恶性肿瘤
如白血病、神经母细胞瘤等。
03
儿童死亡常见疾病的死因分析
呼吸系统疾病
急性呼吸系统感染
急性呼吸道感染是儿童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包括急性支气管炎、肺炎等。这些疾病通常由于细菌、病毒等微生物感染引起 。
5岁以下儿童死亡报告卡和表(空白)

儿童死亡报告卡填卡单位填卡人日期填报说明:1.本表由监测县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填写上报。
统计范围为户籍和非户籍人口中死亡的0~4岁儿童。
2.本表为季报。
每年2月28日上报上年第4季度报表,5月28日上报本年第1季度报表,8月28日上报本年第2季度报表,11月15日前上报第3季度报表。
报送方式为网络报告。
3.死因分类填写“儿童死因分类编号”。
死因分类编号0l痢疾02败血症03麻疹04结核05其他传染病和寄生虫病06白血病07其他肿瘤08脑膜炎09其他神经系统疾病10肺炎11其他呼吸系统疾病12腹泻13其他消化系统疾病14先天性心脏病15神经管畸形16先天愚型17其他先天异常18早产或低出生体重19出生窒息20新生儿破伤风2l新生儿硬肿症22颅内出血23其他新生儿病24溺水25交通意外26意外窒息27意外中毒28意外跌落29其他意外30内分泌、营养及代谢疾病31血液及造血器官疾病32循环系统疾病33泌尿系统疾病34其他35诊断不明《儿童死亡报告卡》填写说明一、制表目的:了解监测地区5岁以下儿童死亡原因及医疗保健情况。
二、统计范围:以区县为单位,全国336个监测地区。
三、统计对象:监测地区本地户籍和非户籍人口中的死亡的0~4岁儿童。
四、上报机构:由监测地区的乡镇(街道)卫生院填写上报。
五、统计起止时间:本统计年度前一年的10月1日起至本统计年度9月30日止。
六、报送时间:各监测区县妇幼保健机构每年逐级上报市级、省级妇幼保健机构,经卫生厅(局)审核后,按中国妇幼卫生监测方案规定的时间上报卫生部妇社司。
七、填表说明:1、监测地区0~4岁儿童每1例死亡均需报卡。
2、儿童编号要与“0~4岁儿童花名册”中该儿童的编号相一致,每个儿童只能有1个编号。
儿童编号为8位数字,左起1、2位为儿童所在区县代码,第3位为乡(街道)的代码,第4、5位为村(地段)的代码,第6、7、8位为儿童个人代码。
3、报告卡中出生日期、死亡日期均用阳历。
[整理]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方案.
![[整理]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方案.](https://img.taocdn.com/s3/m/6da9700f376baf1ffc4fad98.png)
永济市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方案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是衡量一个国家社会发展和国民健康水平的重要指标。
掌握儿童死亡资料的根本目的在于减少儿童死亡,保护儿童健康。
掌握不同年龄儿童死亡的原因及其变化情况,为制定儿童生存、发展、保护战略措施提供依据。
一、目的1、获得准确可靠的婴儿、5岁以下儿童的死亡资料。
2、观察婴儿、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的动态变化。
3、提供5岁以下儿童死亡的主要原因,为提出和制定改善儿童保健服务的新对策提供依据。
4、为我市儿童保健工作开展提供导向和依据。
二、监测范围、对象在全市范围内,所有家庭的0-4岁儿童作为监测对象。
(一)相关定义:监测地区内妊娠满28周(如孕周不清楚,可参考出生体重达1000克及以上),娩出后有心跳、呼吸、脐带搏动、随意肌收缩4项生命指标之一,而后死亡的5岁以下儿童均报告死亡和死因。
(二)监测对象的具体规定:1、本地户口已报户口的儿童以本人户口为准;未报户口的儿童以母亲妊娠期系统管理或户口所在地为准。
(1)户口在监测地区,居住在监测地区。
(2)其母户口在监测地区,在外地工作和居住,妊娠分娩回到监测地区。
(3)抱养的子女以监护人户口在监测地区为准。
抱养当年出生的婴儿,须纳入当年活产数统计;抱养非当年出生的婴儿,不纳入当年活产数统计;不论当年抱养还是往年抱养的婴儿,若发生死亡,均须统计死亡数。
(4)户口在监测地区,离开本地一年以上者不列为监测对象。
2、非本地户口(1)户口不在本地而暂住监测地区的孕妇分娩的活产儿,或死亡的5岁以下儿童。
城市监测点,指本市城区以外的流动人口;农村监测点,指本市以外的流动人口。
不包括城区与城区、乡镇与乡镇之间的流动人口。
(2)非本地户口居住1年以上者:户口不在本地而在监测地区长期连续居住1年以上者。
三、监测内容和指标1、监测内容(1)活产数、1—4儿童数和总人口数。
(2)5岁以下儿童死亡数和死亡原因。
(3)5岁以下儿童死亡的时间、地点、人群分布。
试析5岁以下儿童的死亡原因

试析5岁以下儿童的死亡原因摘要:目的试析5岁以下儿童的死亡原因。
方法对北城街道2008年至2015年,8年间5岁以下儿童的死亡率以及死亡原因等情况进行回顾性分析,并提出几项干预措施。
结果8年间5岁以下儿童死亡人数为46人,5岁以下儿童的死亡率为8.89‰,其中新生儿与婴儿是主要的死亡群体,新生儿的死亡率为4.25‰,婴儿的死亡率为6.96‰。
5 岁以下儿童死亡顺位(前五)为早产、低出生体重,窒息,车祸与先天性心脏病,诊断不明,肺炎。
结论应强化宣传教育,提升孕妇围生期保健水平,产科与儿科加强合作,提升窒息复苏技术以及各项预防措施,多渠道改善就医条件与医疗环境,进而减少5岁以下儿童的死亡。
关键词:5岁以下儿童;死亡原因;措施前言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是衡量一个地区妇幼保健质量与地区文化教育、经济状况的重要指标[1],为了了解北城街道5岁以下儿童的死亡原因以及变化的趋势展开了此次研究,选择2008年至2015年的信息资料进行研究,并分析符合该地区需要的干预措施与儿童健康保护手段。
1.资料与方法1.1一般资料北城街道2008年至2015年的儿童死亡监测报告,妇幼保健卫生工作报表、全国儿童生命监测质量调查表。
1.2方法按照该地区的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方案对资料进行收集与整理,准确上报活产婴儿与0至4岁儿童的死亡情况,仔细对死亡报告卡进行填写,同时对其进行审核与质控。
1.3判断标准依据国际疾病分类标准(ICD-10标准)对儿童死因进行诊断与分类。
1.4统计学处理将研究所得数据运用SPSS19.0统计学软件展开分析,采用()表示计量资料,使用t检验,计数资料采用率(‰)表示,采用χ2检验;当P<0.05时,则说明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2.1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2008年至2015年)由表1可知,2008年至2015年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总计为8.89‰,8年间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处在6.42‰至12.25‰之间,数据波动较小,数据间差异不具有显著性(P>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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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死亡原因的诊断、填写和分类死亡率是反映儿童生存问题的指标,由于死亡是一个非常明确的概念,因此,死亡率的调查是比较易于获得的。
然而死亡原因的确定(死因诊断)则要求医务人员具有一定的临床经验和认真求实的态度,特别是对那些死前未去就诊或未能明确诊断的患儿,更要耐心地进行调查研究,认真地进行分析判断,以做出最接近真实的诊断。
现将有关问题列出,供大家参考。
一、儿童死亡原因和根本死因1. 死亡原因和根本死因的定义死亡原因是指所有导致或促进死亡的疾病、病态情况或损伤以及造成任何这类损伤的事故或暴力情况。
不包括临床症状、体征和临死情况,如高热、惊厥、尿毒症、低蛋白血症、心力衰竭或呼吸衰竭等。
死亡原因可能有一个或多个,当只有一个死亡原因被记录时,则将其作为死因诊断。
当有多个死亡原因被记录时则应以根本死亡原因的定义为基础给予记录。
从疾病控制的角度来看,确定根本死因并进行群体统计,找出一定地域范围内的群体儿童的死因规律(一般列出前五位或者前十位主要死因),对于制订儿童疾病预防规划非常重要。
根本死因是“指引起一系列直接导致死亡事件的那个疾病或损伤;或产生致命损伤的事故或暴力情况”。
要确定根本死因,首先要确定死因链。
死因链就是根据多个死因的发生发展过程,确定其先后顺序,比如意外被撞→颅骨骨折→颅内损伤→死亡,就是一个典型的死因链。
其中颅内损伤是直接导致死亡的原因,它是临床死因,是因为颅骨骨折引起,而颅骨骨折是因为意外被撞所致,意外被撞就是根本死因。
在填写儿童死亡报告卡时,死亡诊断中的(a)直接导致死亡的疾病或情况就是颅内损伤,(b)引起(a)的疾病或情况就是颅骨骨折,(c)引起(b)的疾病或情况就是意外被撞,根本死因就是意外被撞。
死因链必须是有病理联系或者因果关系,否则不能成立。
2. 根本死因的确定(1)疾病导致死亡其死因链模式为疾病1→疾病2→疾病3…→死亡,那么疾病1就是根本死因,比如麻疹→肺炎→死亡,则最早的“引起一系列直接导致死亡事件的那个疾病”就是“麻疹”,即为根本死因。
(2)损伤/中毒导致的死亡其死因链模式为外部原因→临床表现→死亡,其中外部原因就是根本死因。
比如儿童因在道路上行走时意外被卡车撞倒引起颅骨骨折、颅内损伤并最终导致死亡。
那么其死因链确定为:意外被撞→颅骨骨折→颅内损伤→死亡, 最早“引起一系列直接导致死亡事件的那个损伤”就是“颅骨骨折”,而造成“颅骨骨折”的外部原因是“在道路上行走时意外被卡车撞倒”即是根本死因。
3. 根本死因的分类为便于国际间的比较,监测系统要求对我国5岁以下儿童的根本死因进行国际疾病分类(ICD-10)编码,同时考虑到5岁以下儿童的主要死因和基层卫生人员掌握儿童疾病诊断分类的实际能力,提出34种儿童死因。
二、儿童死亡原因及根本死因诊断的注意事项1. 临床症状、体征和临死情况,如高热、惊厥、尿毒症、低蛋白血症、高胆红素血症、心力衰竭或呼吸衰竭等不能作为死因诊断。
2. 死亡诊断要按照正确的死因链顺序填写确切的疾病名称,再确认并填写根本死因,按35种分类编号填在死因分类代码中(注意鉴别诊断),系统自动生成ICD-10编码。
死亡诊断中的疾病、损伤或事故等名称必须明确、详细,例如意外死亡,不要笼统地填写“意外”,而要确切的填写“溺水”、“意外窒息”、“DDT中毒”等具体的致死原因,先天性畸形要尽量填写出哪种畸形,不要笼统的只写“先天性畸形”。
对于死因分类代码为05、07、09、11、13、17、23、29、30、31、32、33、34的疾病、损伤或事故等,均应在死因诊断中写明诊断,不可笼统的使用“其他…疾病”或“…系统疾病”,如死亡诊断不能填写其他意外死亡、其他传染病、其他肿瘤、血液及造血器官疾病等,要具体填写相应的溺婴、传染性肝炎、脊髓灰质炎(小儿麻痹症)、脑肿瘤、淋巴肉瘤、ABO溶血等,再填上相应的分类代码29、05、07、31。
死亡诊断中的疾病名称和根本死因可根据“居民死亡医学证明”(医院保存的一联)来填写。
3. 尽量报告疾病的性质、类型、严重程度和部位等,如:(1)传染病和寄生虫病类:需要明确其性质、病原体、传播方式、侵害部位等,如痢疾尽量填报其病原体,腹泻、胃肠炎需要明确其是否具有传染性;肝炎是病毒性肝炎还是其他,如是病毒性感染需明确其病原体;结核病需明确其分型、发生部位及证实的种类等。
(2)肿瘤:应明确报告原发部位,尽量报告肿瘤形态学,比如肠道肿瘤,应报告其具体部位;白血病应尽量报告其分期分型。
(3)呼吸系统疾病:应明确疾病的性质、部位、病因等,比如新生儿肺炎应明确是感染性的、吸入性的还是先天性。
(4)先天性心脏病,尽量填写其是室间隔缺损还是法洛氏四联征,如是室间隔缺损,缺损大小等。
4. 起源于围生期的某些情况,包括起源于围生期但在以后发病及死亡的情况:首先尽量报告围生儿本身的疾病,其次报告母体情况对围生儿的影响;应按照疾病严重程度依次报告。
5. 对于易混淆的死因,要尽量注意鉴别诊断,如新生儿肺炎与新生儿败血症,流行性乙型脑炎(乙脑)与中毒性痢疾、脑型疟疾,麻疹与猩红热等。
6. 确定根本死因时应注意:(1)原发病与并发症:应报原发病,如麻疹合并肺炎,应报麻疹;(2)重病与轻病:以重病为主;(3)意外死亡与其他疾病:以意外死亡为主;(4)传染病与非传染疾病,一般以传染病为主;(5)先天畸形与其他疾病,一般以先天畸形为主;(6)死亡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诊断,应选择死亡疾病链最后一个疾病(d疾病)为根本死因。
7. 儿童死前经过医疗机构诊治的,除非有明显诊断错误,原则上直接引用原医疗机构的死亡诊断。
8. 死前未经医疗保健机构诊治,调查人员应采用《非医疗机构死亡儿童调查表》向家长和村医详细询问病情,作为死亡推断的依据。
基层人员能推断死因者,则填写死亡诊断,如不能判断死因,由县级或县级以上人员进行死因推断。
9. 死前诊断级别:报最上一级的。
10. 死亡治疗:村医诊治的报门诊,城市个体医生诊治的报门诊。
三、儿童常见疾病死因分类1. 传染病和寄生虫病(1)细菌性痢疾(菌痢):一般多死于中毒型菌痢所致的感染性休克和呼吸衰竭。
患儿多表现高热、惊厥、昏迷、休克,而脓血便可较迟出现。
(2)败血症:为严重的细菌感染,多由皮肤、脐部感染引起。
患儿表现为高热、皮疹、腹胀、肝脾大,新生儿可有体温不升、拒奶、面色苍白或发灰、全身黄疸及惊厥。
患儿多死于感染性休克、弥散性血管内凝血(DIC)、心肺功能衰(3)麻疹:有接触麻疹史,以费-珂氏斑及特征性的皮疹为特点。
患儿多死于麻疹肺炎等并发症。
(4)结核:小儿结核多为原发综合征,造成死亡的多为结核性脑膜炎、粟粒性肺结核,少数死于结核性胸膜炎、干酪性肺炎或结核性腹膜炎。
(5)其他传染病和寄生虫病:指除菌痢、麻疹、败血症和结核以外的其他国家法定传染病如白喉、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流脑)、百日咳、猩红热、伤寒与副伤寒、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乙脑、斑疹伤寒、回归热、黑热病、森林脑炎、狂犬病、恙虫病、出血热、钩端螺旋体病、布鲁菌病,炭疽、疟疾、血吸虫病等。
2. 肿瘤(6)白血病:儿童肿瘤中80%以上是急性白血病。
患儿主要表现为骨髓及其他造血器官中白细胞的恶性增生,产生大量幼稚白细胞并释放到周围血液中。
患儿常表现为高热、出血倾向、淋巴结及肝脾大、严重贫血。
多死于感染、颅内出血等。
(7)其他肿瘤:除白血病以外的其他恶性肿瘤,如淋巴肉瘤、霍奇金病、脑肿瘤等。
3. 神经系统疾病(8)脑膜炎:指除流脑和结脑以外的化脓性脑膜炎。
患儿多有发热、呕吐、惊厥,甚至昏迷;可有皮肤化脓灶、中耳炎或脐炎等感染灶。
患儿常死于脑疝、全身衰竭。
(9)其他神经系统疾病:包括急性感染性多神经根炎(格林-巴利综合征)、癫痫持续状态、脑性瘫痪、脑脓肿等。
4. 呼吸系统疾病(10)肺炎:包括支气管肺炎、毛细支气管炎、大叶性肺炎和新生儿肺炎。
患儿以发热,咳嗽,呼吸困难,鼻翼扇动,三凹征,肺内中、小水泡音为特点,胸部X线检查有阴影。
但是,新生儿肺炎上述症状不明显,患儿仅表现为口吐白沫、反应差、拒奶,甚至体温不升,而咳嗽或发热常不明显,肺内常听不到湿性啰音。
患儿多死于心力衰竭、呼吸衰竭、中毒性脑病。
(11)其他呼吸系统疾病:包括哮喘(主要指哮喘持续状态)、脓胸、气胸、肺脓肿、特发性纤维化肺泡炎、支气管扩张。
5. 消化系统疾病(12)腹泻:儿童腹泻包括感染性和非感染性腹泻。
感染性腹泻常见为细菌性(大肠埃希菌、金黄色葡萄球菌)肠炎及病毒性肠炎(主要为秋季腹泻)。
重症腹泻患儿多因脱水、电解质紊乱及循环衰竭死亡。
出血性肠炎也归类于此。
(13)其他消化系统疾病:包括胃、十二指肠溃疡,急性阑尾炎,腹膜炎,肠梗阻,肠套叠。
6. 先天性异常(14)先天性心脏病:包括各种先天性心血管畸形,青紫型和非青紫型。
常见的有动脉导管未闭、房间隔缺损、室间隔缺损、法洛四联症等。
(15)神经管畸形:包括脊柱裂、脑膨出、无脑畸形等。
(16)唐氏综合征(先天愚型):具有两眼外侧高、内侧低、两眼距离宽、鼻根低平、口半开、舌常伸出口外的特殊面容,智力低下,四肢柔软弯曲等特征。
(17)其他先天性异常:除先天性心脏病、唐氏综合征、神经管畸形以外的其他出生时就存在的畸形,如唇腭裂、无肛、四肢畸形、食管闭锁等。
7. 新生儿疾病(18)早产或低出生体重早产:指妊娠满28周至不满37足周(196天~258天)间出生者。
低出生体重:指出生1小时内(生理性失水以前)测量之体重不足2500克(最高达到2499克)。
(19)出生窒息:指分娩过程中发生窒息或宫内窒息,出生时即有窒息,抢救后仍然呼吸困难、发绀或苍白、哭声小,甚至呻吟、体温不升、可有惊厥。
该病多见于母亲有妊娠高血压综合征、产程过长、胎儿脐带绕颈等情况。
如娩出时已无四项生命现象者为死产,不作为此项死亡登记对象。
(20)新生儿破伤风:为旧法接生或消毒不严所致,潜伏期为4~6天,患儿有以下特征性表现:牙关紧闭、苦笑面容、角弓反张、反复抽搐,受刺激后抽搐加剧。
患儿多因抽搐而窒息或继发感染死亡。
(21)新生儿硬肿症:多发生在冬季寒冷季节,常见于早产儿、低体重儿或患病的新生儿。
患儿表现为体温不升,不吃,少动,少哭,呼吸浅慢,皮肤硬、冷、红、肿、亮,发生部位常由下肢→臀部→躯干→面部。
患儿多因合并肺炎、败血症、肺出血或全身死亡。
(22)颅内出血:有产伤、难产或出生窒息等缺氧史,患儿主要表现出神经系统的症状:如眼神发直或凝视、哭声尖或不哭,或有脑性尖叫、呕吐,甚至惊厥、昏迷。
体征主要有前囟隆起,肌张力增高或减低,原始反射减弱或消失,病程晚期患儿表现为呼吸暂停、表浅、不匀、双吸气或下颌呼吸等呼吸衰竭表现。
(23)其他新生儿疾病:包括新生儿特有的新生儿溶血性疾病(ABO溶血、Rh溶血)、新生儿自然出血、肺透明膜病(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