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全生产)高速客船安全管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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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解讲座高速客船安全管理规则完整内容2022年新制订高速客船安全管理规则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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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客船安全管理规则
——学习解读新制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速客船安全管理规则》课件——
主讲人:XXX
对于外部音乐的插入要注意插入的场 合。一 般来说 在欣赏 图片时 或等待 时插入 比较恰 当。这 一点大 部分教 师都不 太会出 错,但 有些音 乐插入 后的播 放有点 问题: 如插入 的音乐 不能播 放,或 不能自 动播放( 特殊要 求的除 外), 自动播 放的音 乐在屏 幕上显 示了声 音图标( 可以在 自定义 动画中 隐藏) ,有的 在离开 插入音 乐的幻 灯片后 ,音乐 还在播 放。这 些都是 在自定 义动画 里可以 解决的 小问题LHJ+FHX。 对于外部音乐的插入要注意插入的场 合。一 般来说 在欣赏 图片时 或等待 时插入 比较恰 当。这 一点大 部分教 师都不 太会出 错,但 有些音 乐插入 后的播 放有点 问题: 如插入 的音乐 不能播 放,或 不能自 动播放( 特殊要 求的除 外), 自动播 放的音 乐在屏 幕上显 示了声 音图标( 可以在 自定义 动画中 隐藏) ,有的 在离开 插入音 乐的幻 灯片后 ,音乐 还在播 放。这 些都是 在自定 义动画 里可以 解决的 小问题LHJ+FH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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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高速客船安全管理规则》——

《规则》的修订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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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高速客船安全管理规则(2006年2月24日交通部2006年第4号令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速客船安全管理规则(2006年2月24日交通部2006年第4号令发布)

秩 序 ,保 障人 命财 产 安全 ,依据
《 中华 人 民共 和 国 海 上 交通 安 全
( ) 舶操 作 手册 ; 二 船
( ) 舶 维修 及保 养 手册 ; 三 船
( 培 训 手册 。 四) 上述各 项 手册 所 应包 含的 内
法 》 中华人 民共 和 国 内河 交通 、《 安 全 管 理 条例 》 有 关 法律 和行 等 政 法规 ,制定 本规 则 。
维普资讯
政 策 与 ; 趣 ・ C MNAO A A In而 去 O UC IS N Rz o M ITNs D DA T
巾华人民共和国
高速客船安呈 管理 规 则
(0 6 月2 20 年2 4日交 通部20 年 第4 06 号令 发 布 )
中 图 分 类 号 :T 6 26 一5. 文献 标 识 码 :E 文章 编 号 :1 0 — 7 6 2 0 )6 0 0 — 2 0 2 4 8 (0 6 0 — 0 8 0
续 ,持 有有 效 的船舶 证 书 。
第九条 高速 客船 投入 营 运 前 ,应 向主要 营运 地 的海 事管 理 机 构 申请 办 理 《 速 客船 操 作 安 高
全证 书》 。
第二章 船公 司
第 四条 经 营高 速客船 的船 公 司 应 满 足《 内船 舶运 输 经 营 国 资 质 管 理规 定 》 要 求 ,取得 相 的 应 的经 营资 质 。
第 五条
船公 司从 境外 购置
( ) 舶 检验 证 书 ; 一 船 ( ) 舶所 有 权证 书 和船舶 二 船
国籍证 书 : ( ) 员适 任证 书 和特 殊培 三 船
或 光租 的二手 外 国籍 高速客 船应
满 足《 旧运输 船舶 管理 规 定》 老 的

船舶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

船舶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船舶安全生产管理,保障船员和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提高船舶安全生产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船舶安全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所有船舶,包括但不限于客船、货船、油船等。

三、安全生产目标1. 预防和减少船舶事故,确保船舶安全运行;2. 保障船员和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3. 提高船舶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四、组织保障1. 成立船舶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船舶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2. 设立船舶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工作;3. 船舶船长为船舶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船舶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五、安全生产责任制1. 船长对本船舶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确保船舶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2. 船员按照职责分工,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确保船舶安全生产;3. 乘客应遵守船舶安全规定,配合船员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六、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 对船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2. 定期组织船员进行安全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3. 对新入职船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

七、船舶设备设施管理1. 定期对船舶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确保设备设施安全可靠;2. 对船舶设备设施进行更新改造,提高船舶安全生产水平;3. 建立船舶设备设施档案,记录设备设施的使用、维修和保养情况。

八、船舶作业安全管理1. 严格执行船舶作业规程,确保作业安全;2. 对船舶作业进行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3. 加强船舶作业现场管理,确保作业安全。

九、事故报告与处理1. 船舶发生事故时,船长应立即向船舶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报告;2. 船舶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调查处理;3. 事故调查报告应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十、监督检查1. 定期对船舶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2023年船舶安全管理规定

2023年船舶安全管理规定

2023年船舶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船舶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促进船舶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际海事组织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商船、渔船、客船等各类船舶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船舶安全管理以预防为主,综合管理为重点,科学技术为支撑,责任落实为核心。

第二章安全管理体系第四条船舶所有人或经营者应建立健全船舶安全管理体系,确保船舶的安全运营。

船舶安全管理体系应包括以下内容:1. 安全政策:明确船舶安全管理的总体目标和方针。

2. 安全目标:制定具体的安全目标,明确安全管理的要求。

3. 安全责任:明确船舶所有人和经营者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4. 安全组织:建立科学合理的船舶安全管理组织结构。

5. 安全培训:组织船员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

6. 风险评估:定期对船舶进行风险评估,发现并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

7. 安全控制:采取措施确保船舶的设备、系统和操作符合安全要求。

8. 事故报告:及时报告船舶事故和安全事件,进行调查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五条船舶安全管理体系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第六条船舶所有人或经营者应委托合格的船级社对船舶安全管理体系进行审核和认证。

第三章船舶设备和系统安全第七条船舶所有人或经营者应确保船舶的设备和系统安全可靠。

船舶的建造、改装和维修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

第八条船舶应配备必要的救生设备、消防设备和导航设备,确保船舶在紧急情况下能进行适当的应急处理。

第九条船舶设备和系统的购置、安装、维护和使用应符合国际和国家标准的要求,不得使用过时、老化和损坏的设备。

第四章船员安全管理第十条船舶所有人或经营者应确保船员的合法权益,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第十一条船舶所有人或经营者应根据船舶运营的特点和船员的工作要求,合理配置船员数量和岗位,确保船员充足和能力达标。

第十二条船舶所有人或经营者应对船员进行必要的岗前培训和定期的在岗培训,提高船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我国船舶安全管理规则

我国船舶安全管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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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1.1.4的理解要点
❖ SMS的文件化、结构化
❖ “文件化”—表现形式,是指将体系以文件 的形式表现出来,可以是书面、电子文档形 式;
❖ “结构化”—整体化,是指体系文件的结构 化、组织机构的结构化、职能分配的结构化 等。它强调整个体系是由人员、职责、组织 机构、程序、过程、资源等所有与安全和防 污染有关的环节构成的有机整体,强调与安 全和防污染活动有关的所有环节衔接得当, 并能有机地整合在一起。
❖NSM规则的简介 ❖NSM规则理解
1
❖ 全称
NSM规则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 理规则》(2001年7月12日)
❖ 简称
《国内安全管理规则》
“N S M 规则”
❖ 通过
交通部海事局文件: 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
和国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 2
(试行)的通知。交海发【2001】3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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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条:规则的理解和认识存在层次
性。要学习、理解、熟悉规则才能实 施Βιβλιοθήκη 则—需要各管理层不同程度了解 和认识;
❖ 第五条:规则的核心内容,企业安全
文化。 高层的承诺—基础,各级人员
的责任心、能力、态度和主观能动
性—决定实施规则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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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SM规则条文
1.总则
1.1 定义
1.1.1 “本规则”系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颁布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 规则”。
❖ 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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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SM规则条文
1.2 目标 1.2.1 本规则的目标是保障水上交通安
全,防止人员伤亡,避免对环境,特别 是水域环境造成危害以及对造成财产损 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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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运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船运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船运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船运安全生产管理,保障船舶和人员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船运行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船运公司、船舶及其工作人员。

第三条船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

第四条船运公司应当制定和实施船舶安全操作规程,加强船舶的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船舶的安全性能。

第五条船运公司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第六条船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加强事故应急演练,提高事故应急处理能力。

第二章船舶安全管理第七条船舶应当具备良好的安全性能,符合国家有关船舶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第八条船舶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救生、通讯、导航等设备,并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九条船舶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船舶的安全性能。

第十条船舶在航行、停泊、装卸等过程中,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船运公司的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船舶在航行、停泊、装卸等过程中,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海域管理和环境保护的规定。

第三章人员安全管理第十二条船运公司应当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第十三条船运公司应当对员工进行船舶安全操作规程的培训,确保员工能够熟练掌握船舶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十四条船运公司应当对员工进行应急处理培训,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五条船运公司应当对员工进行船舶安全管理制度的培训,确保员工能够遵守船舶安全管理规定。

第四章事故处理第十六条船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加强事故应急演练,提高事故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七条船舶在航行、停泊、装卸等过程中发生事故,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进行应急处理。

第十八条船运公司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九条船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对船舶和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速客船安全管理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速客船安全管理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速客船安全管理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高速客船安全管理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高速客船安全管理规则中国海事局2006-03-20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高速客船的安全监督管理,维护水上交通秩序,保障人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通航水域航行、停泊和从事相关活动的高速客船及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和相关人员。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是实施本规则的主管机关。

各海事管理机构负责在本辖区内实施本规则。

第二章船公司第四条经营高速客船的船公司应满足《国内船舶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的要求,取得相应的经营资质。

第五条船公司从境外购置或光租的二手外国籍高速客船应满足《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的要求。

第六条船公司在高速客船开始营运前,应以手册形式编制下列资料和指南:(一)航线运行手册;(二)船舶操作手册;(三)船舶维修及保养手册;(四)培训手册。

上述各项手册所应包含的内容由主管机关确定。

第七条经营高速客船的船公司应当建立适合高速客船营运特点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为防止船员疲劳的船员休息制度。

第三章船舶第八条高速客船须经船舶检验合格,并办理船舶登记手续,持有有效的船舶证书。

第九条高速客船投入营运前,应向主要营运地的海事管理机构申请办理《高速客船操作安全证书》。

申请办理《高速客船操作安全证书》,应提交下列资料:(一)船舶检验证书;(二)船舶所有权证书和船舶国籍证书;(三)船员适任证书和特殊培训合格证;(四)航线运行手册;(五)船舶操作手册;(六)船舶维修及保养手册;(七)培训手册;(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资料。

海事管理机构对经审核符合要求的,予以签发《高速客船操作安全证书》。

高速客船取得该证书后方可投入营运。

高速客船应随船携带最新的适合于本船的航线运行手册、船舶操作手册、船舶维修及保养手册和培训手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颁布并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高速客船安全管理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颁布并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高速客船安全管理规则》
M a ge n fHi h- e d Pa s n e i na me to g Sp e s e g rShps
2揖 2 却 毕A民共和 雹交通 邮部长李盛棘 签发 4目
20 0 6苹第一号令 《 中牮^ 民共和 国高追 客船 安全 管娌 规
船营运特点 的安全管理制度 ,包括为 防止船 员疲 劳的船 员 体息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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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八 法律、 法规规定的其它资料。
海搴 管理机构对经审核符合嚣 求的. 予以签发‘ 高速客
船操作安全证书) 。高速客船取得该证 书后 方可投入营运。
高速客船应随船携带最新 的适合 于本船的航线运行手 册、 船舶操作手册、 船舶维修及保养手册和培训 手册。 第十条 高速客船 必须按规定耍 求配 备号灯 、 号型、 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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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全生产)高速客船安全管理规则【分类号】227004199630【标题】高速客船安全管理规则【时效性】有效【颁布单位】交通部【颁布日期】 19961224【实施日期】 19970601【失效日期】【内容分类】水路运输【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1996年第13号【名称】高速客船安全管理规则【题注】1996年12月18日经第21次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章名】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高速客船的安全监督管理,维护水上交通秩序,保障人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通航水域航行的高速客船,及其停靠港(站、点)、码头、设施和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及相关人员。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局是实施本规则的主管机关。

各港务(航)监督机构负责在本辖区内实施本规则。

【章名】第二章船公司第四条高速客船公司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许可证》,营运的高速客船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营业运输证》第五条从境外购入的二手船,其船龄不得超过10年。

第六条船公司在高速客船开始营运前,应以手册形式编制下列资料和指南:(一)航线运行手册;(二)船舶操作手册;(三)船舶保养手册;(四)维修计划;上述各项手册所应包含的内容由主管机关确定。

第七条高速客船公司应当建立适合高速客船营运特点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为防止船员疲劳的船员休息制度。

【章名】第三章船舶第八条高速客船须经船舶检验合格,并办理船舶登记手续,持有有效的船舶证书。

第九条高速客船投入营运前,应向主要营运地港务(航)监督机构申请办理《高速客船操作安全证书》。

申请办理《高速客船操作安全证书》,应提交下列资料:(一)船舶检验证书;(二)船舶所有权证书和船舶国籍证书;(三)船员适任证书和特殊培训合格证;(四)航线运行手册;(五)船舶操作手册;(六)船舶保养手册;(七)维修计划;(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资料。

引进新型高速客船的,还应提交该类船舶的下列资料:(一)船舶技术资料;(二)船舶操作使用说明书;(三)拟定的船员训练大纲和训练计划。

港务(航)监督机构对经审核符合要求的,予以签发《高速客船操作安全证书》。

高速客船取得该证书后方可投入营运。

第十条高速客船必须按规定要求配备号灯、号型、声响信号、无线电通信设备、消防设备、救生设备和应急设备等。

高速客船上所有的设备和设施均应处于可随时使用的有效状态。

【章名】第四章船员第十一条在高速客船任职的船员应符合下列要求:(一)经主管机关认可的基本安全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其中船长、驾驶员、轮机长、轮机员以及被指定为负有安全操作和旅客安全职责的普通船员还必须通过主管机关认可的特殊培训并取得特殊培训合格证。

(二)船长、驾驶员、轮机长、轮机员按规定持有相应的职务适任证书。

(三)在非高速客船上任职的船员申请高速客船船长、大副、轮机长职务适任证书,应按规定持有相应等级船舶船长、大副、轮机长职务适任证书并实际任职不少于12个月。

(四)取得高速客船船员职务适任证书者,在正式任职前见习航行时间不少于10小时。

(五)船长、驾驶员的年龄不超过55周岁。

在非高速客船上任职的船员申请高速客船船长、大副、轮机长职务适任证书时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

(六)船长、驾驶员的健康状况,尤其是视力、听力和口语表达能力应符合相应的要求。

第十二条主管机关授权的港务(航)监督机构负责高速客船船员的培训管理和考试、发证工作。

有关培训、考试、发证的规定由主管机关颁布实施。

第十三条高速客船应向办理船舶登记手续的港务(航)监督机构申领最低安全配员证书。

高速客船的最低配员标准应满足本规则附录的要求。

第十四条高速客船驾驶人员连续驾驶值班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两次驾驶值班之间应有足够的间隔休息时间,具体由当地港务(航)监督机构确定。

【章名】第五章航行安全第十五条高速客船航行时应使用安全航速,以防止发生碰撞和浪损。

高速客船进出港口及航经特殊航段时,应遵守当地港务(航)监督机构有关航速的规定。

第十六条高速客船在航时,值班船员必须在各自岗位上严格按职责要求做好安全航行工作。

驾驶台负责了望的人员必须保持正规了望。

无关人员禁止进入驾驶台。

第十七条高速客船在港口及内河通航水域航行时,应主动地让清所有非高速船舶。

高速客船在海上航行及高速客船与其他高速船舶之间避让时,应按避碰规则的规定采取措施。

高速客船在特殊航段航行时,应遵守港务(航)监督机构公布的特别航行规定。

第十八条港务(航)监督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为高速客船推荐或指定航路。

高速客船必须遵守港务(航)监督机构有关航路的规定。

第十九条遇有恶劣天气或能见度不良时,港务(航)监督机构可建议高速客船停航。

第二十条高速客船未经批准,不得夜航。

确需夜航的高速客船,必须符合规定的安全航行条件,并报当地港务(航)监督机构批准。

第二十一条高速客船应按规定的乘客定额载客,禁止超载。

高速客船禁止在未经批准的站、点上下旅客。

【章名】第六章安全保障第二十二条高速客船码头应满足船舶靠泊的基本条件,码头的设置应尽可能选择不易对他船造成浪损的地点,并避开港口通航密集区和狭窄航段。

第二十三条高速客船应在专用的码头上下旅客,如需使用非专用码头时,应经港务(航)监督机构审核同意。

第二十四条高速客船专用码头上下旅客设施应畅通、牢固,符合安全条件,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冬季应采取防冻防滑等安全保护措施。

第二十五条高速客船对旅客携带物品应有尺度和数量限制,旅客的行李物品不得堵塞通道。

严禁高速客船载运、旅客携带危险物品。

第二十六条高速客船应每周进行一次应急消防演习和应急撤离演习,并做好演习记录;每次开航前,应向旅客讲解有关安全须知。

第二十七条高速客船应建立开航前安全自查制度,制定开航前安全自查表并进行对照检查,港务(航)监督机构可对开航前安全自查表进行监督抽查。

第二十八条高速客船应按规定办理进出口手续,并缴纳规费。

国内航行的高速客船每天至少应办理一次船舶签证手续,国际航行的高速客船可申请不超过7天的定期出口岸许可证。

第二十九条高速客船发生交通事故、遇险或人员落水,应采取措施积极自救,并立即向就近港务(航)监督机构报告。

【章名】第七章法律责任第三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港务(航)监督机构可视情节给予警告,扣留或吊销证书、证件,并可对船舶处以5000元至30000元、对行为人处以200元至500元的罚款:(一)未取得或未持有有效的船舶证书或船员证书的;(二)船舶的实际情况与其证书所载不相符合的;(三)未按主管机关规定的航路行驶,或未遵守航行安全的有关规定,超速、超载的;(四)在未经主管机关批准的站、点上下旅客,或未经批准夜航的。

第三十一条高速客船违反本规则经港务(航)监督机构处罚仍不改正的,港务(航)监督机构可责令其停航。

第三十二条港务(航)监督机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由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章名】第八章附则第三十三条本规则所述“高速客船”中的中国籍船舶,系指载客12人及以上,设计静水时速在沿海水域为25海里及以上、在内河通航水域为35公里及以上的排水型船舶和动力支承船舶,但不包括常规客船、客滚船和旅游船;外国籍船舶系指符合《高速船安全国际规则》高速船定义的船舶。

第三十四条外国籍高速客船不适用本规则第二、三、四章的规定,但应满足船旗国主管当局的要求。

第三十五条本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其他有关法规和我国加入的国际公约执行。

第三十六条本规则由交通部负责解释,自1997年6月1日起施行。

附录:高速客船最低安全配员一、沿海及国际航线-----------------------------------|安全配员|P<200人|P≥200人||-------|------------|------------|||船长1人轮机长1人|船长1人轮机长1人||T<2H|驾驶员1人轮机员1人|驾驶员1人轮机员1人|||普通船员1人|普通船员2人||-------|------------|------------|||船长1人轮机长1人|船长1人轮机长1人||2H≤T<4H|驾驶员1人轮机员1人|驾驶员1人轮机员1人|||普通船员2人|普通船员3人||-------|------------|------------|||船长1人轮机长1人|船长1人轮机长1人||T≥4H|驾驶员2人轮机员1人|驾驶员2人轮机员1人|||普通船员2人|普通船员3人|-----------------------------------注:1、普通船员中应至少有1人为水手。

轮机员可以由电机员替代。

2、船员中应有1人持有报(话)务员适任证书,否则还应配备1名报(话)务员。

3、T-单航次航行时间P-载客定额二、内河航线-----------------------------------|安全配员|P<100人|P≥100人||-------|------------|------------|||船长1人轮机员1人|船长1人轮机长1人||T<2H|驾驶员1人|驾驶员1人||||普通船员1人||-------|------------|------------|||船长1人轮机长1人|船长1人轮机长1人||2H≤T<4H|驾驶员1人|驾驶员1人|||普通船员1人|普通船员2人||-------|------------|------------|||船长1人轮机长1人|船长1人轮机长1人||T≥4H|驾驶员1人轮机员1人|驾驶员2人轮机员1人|||普通船员2人|普通船员2人|-----------------------------------注:1、普通船员中应至少有1人为水手。

2、配备轮机长和轮机员各1人时,轮机员可以由电机员替代。

3、T-单航次航行时间P-载客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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