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处理办法(集团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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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公文处理工作办法

集团公司公文处理工作办法

集团公司公文处理工作办法1.常用公文种类:(1)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2)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单位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3)公告,适用于宣布重要事项。

(4)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5)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单位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6)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7)报告,适用于向上级单位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单位的询问。

(8)请示,适用于向上级单位请求指示、批准。

(9)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单位请示事项。

(10)函,适用于不相隶属单位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11)纪要,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

2.公文的格式:(1)公文版式按照2012年新的国家标准GB/T9704——2012执行。

(2)文号编排在发文单位标志下空二行位置,居中排布。

(3)格式:标题,一般用2号小标宋体字,编排于红色分隔线下空二行位置。

签发人,用3号仿宋体字,签发人姓名用3号楷体字。

正文,用3号仿宋体字,文中结构层次序数依次可以用“一、”“((一)”“1.”“((1)”标注;一般第一层用黑体字、第二层用楷体字、第三层和第四层用仿宋体字标注。

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个字,并撑满版心,特殊情况可调整行距、字距。

不允许出现(“此页无正文”样式。

附件,在正文下空一行左空二字,后标全角冒号和附件名称。

如有多个附件,使用阿拉伯数字标注((如(“附件:1.XXXXX”):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

附件名称较长需回行时,应当与上一行附件名称的首字对齐。

(4)成文日期,署负责人签发的日期。

联合行文时,署最后签发单位负责人签发的日期,成文日期一般右空四字编排。

用阿拉伯数字将年、月、日标全。

(5)附注,居左空二字加圆括号编排在成文日期下一行。

集团办公室公文处理办法

集团办公室公文处理办法

公文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公司的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家行政管理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公文是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的归体式的文书,是依法进行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

第三条公司公文分内部公文和外部公文。

内部公文基本格式与行文程序等与外部公文相同。

第四条集团办公室是集团公司公文处理工作的管理机构,负责集团公司公文的收发、分办、传递、审核、催办、印刷、用印、立卷、归档、销毁等工作。

对各本部、中心、部室的公文处理实行检查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公文处理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公司有关保密制度,确保公司秘密的安全。

第六条公司公文处理工作应当贯彻“党政分开”的原则。

凡属于行政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要以行政机关名义向党团组织行文。

第二章公文种类第七条公司使用的公文种类主要有:(一)决定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用“决定”。

(二)通告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用“通告”。

(三)通知发布行政措施,转发上级单位或部门、同级单位或部门和不相隶属单位或部门的公文,批转下级单位或部门的公文;印发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传达要求下级部门办理和需要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和聘用管理人员,用“通知”。

(四)通报传达重要精神,表彰先进,批评错误,用“通报”。

(五)报告向上级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答复上级领导或单位的询问,用“报告”。

一般用“特此报告”作结。

(六)请示向上级领导或部门请求指示、批准,用“请示”。

一般使用惯用语作结,如“妥否,请批示”。

(七)批复答复下级单位、部门的请示事项,用“批复”。

(八)意见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用“意见”。

(九)函平行单位、不相隶属单位之间商洽工作、询问或答复问题,向主管部门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用“函”。

(十)会议纪要记载、传达本单位召开或主办的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要求与会单位和有关单位共同遵守、执行的,用“会议纪要”。

集团公司行政公文处理办法

集团公司行政公文处理办法

集团公司行政公文处理办法1. 背景为了规范集团公司行政公文的处理流程,保证公文的管理质量和效率,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级单位的行政公文处理。

3. 具体规定3.1 公文的定义行政公文是指集团公司各级单位拟定的,用于对外传达决策、消息、意见和要求的书面材料。

3.2 公文的分类根据内容和用途不同,公文可以分为以下几类:•决定:主要是针对集团公司内部的重要事项做出的决策,需要得到相关部门的反馈意见;•通知:主要是针对集团公司内部的重要事项发布通知及相关说明;•通报:主要是针对集团公司内部的信息进行公开或针对外部事情的说明;•意见:主要是针对集团公司内部或外部事态进行建议、反馈或意见;•请示:主要是针对集团公司内部或外部重要事宜进行请示,要得到主要领导的批准。

3.3 公文的起草公文的起草应当遵循以下原则:•起草人应当明确公文的目的、主题和内容;•公文的撰写应当精练、准确、简明易懂,表达内容要清晰明确;•公文应当规范格式,遵循公文的条理性和客观性原则;•公文要保持一定的机密性,确保采取适当的保密措施。

3.4 公文的审核与审批公文的审核与审批应当遵循以下原则:•公文的审核与审批应当在保证其准确性、科学性和合法性的前提下进行;•审批人员对公文应当认真仔细地审阅,确保行文合规、内容严密;•对于涉及特定的部门或人员的公文,应当请相关部门或人员共同参与审核;•对于需要集团公司领导审批的公文,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

3.5 公文的签发和公布公文的签发和公布应当遵循以下原则:•公文应当在审批后及时签发,并在规定范围内进行公布;•公文的签发需要经过行文人、审核人和签发人的联合确认;•公文的公布应当注意文号、日期、标题、内容的统一,保证文本的正式性和有效性。

3.6 公文的归档公文的归档应当遵循以下原则:•公文应当按照类型、日期、单位等进行分类,进行常规归档;•对于重要的公文,应当进行备份,确保内容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对于涉及到外部事务的公文,应当保存一定时限,过期后进行销毁。

集团公文处理办法

集团公文处理办法

集团公文处理办法(草案)文/常超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集团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依据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的公文,是集团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实施行政管理和进行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

主要指行政文件(书)(公务文书),不包括事务文书和经济文书等。

第三条公文处理指公文的办理、管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四条公文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第五条公文处理必须严格执行集团有关规定。

第六条集团企业负责人应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模范遵守本办法,并加强对本企业公文处理工作的领导和检查。

第七条集团办公室是集团公文处理的领导机构,领导集团的公文处理工作,并指导集团企业行政部门和集团公司其它部门的公文处理工作。

第八条集团企业行政部门是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主管本企业的公文处理工作,并指导本企业其他部门、下级组织的公文处理工作。

第九条集团办公室设立秘书机构或配备专职人员负责集团公文处理工作。

第十条集团企业依据企业实际情况,设立文控部门或配备专职(兼职)人员负责本企业公文处理工作。

第二章公文种类第十一条集团的公文种类包括议案、决定、决议、通告、通知、通报、报告、请示(申请)、批复、意见、备忘录、会议纪要等十二类十三种。

(一)议案适用于各级集团组织依据有关程序向同级提出审议事项,或会议讨论。

(二)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为作出安排,奖惩下级组织及人员,变更或撤销下级组织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决议适应于经会议讨论通过的重要决策,并要求贯彻执行事项。

(四)通告适用于公布应当遵守或周知事项。

(五)通知适用于批转下级,转发上级或平级公文;传达指令或信息,告知或执行事项;发布规章制度;人事任免等。

(六)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精神或重要情况。

(七)报告适用于下级向上级反映问题、提出建议、汇报工作、答复上级征询。

公文处理办法

公文处理办法

公文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集团党政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定义及适用范围对集团公司及各单位内部制发、外部接收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普发文件,从公文拟制、办理、管理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集团常用公文有下述10个种类:(一)决议。

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二)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做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通知。

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四)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五)意见。

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六)报告。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七)请示。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八)批复。

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

(九)函。

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十)纪要。

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

第三条文件的载体可以是纸张、光盘、照片、电子媒体或它们的组合等。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四条集团公司办公室主管机关本部的公文处理工作,并负责对本系统公文处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集团公司办公室确定一名主管公文处理工作的负责人,并配备专职文秘人员,负责公文的核稿、传递、用印、立卷、归档等管理工作。

集团公司机关各部室负责本部门文件的编制、审核、评审、更改、经办、保管、处理与本部门有关的公文。

公司机关各部室应当配备一名兼职文件管理员。

各单位办公室是本制度的主责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公文管理及指导下属单位的公文处理工作。

下属单位办公室应当确定一名负责人主管公文处理工作,并视实际情况配备专职或兼职文秘人员,负责公文的核稿、传递、用印、立卷、归档等管理工作。

第三章公文格式第五条集团公司公文一般由发文单位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单位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页码等组成。

集团公司公文处理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公文处理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公文处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文处理质量和效率,实现公文处理精细化管理,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2012〕14号)、《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2012)和天**市、**区政府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部及所属单位,包括**全资、控股企业及相关经费单位,参股企业参照执行。

第三条公文是实施管理、传达部署、履行职能、发布制度、报告情况、解决问题、指导工作、业务往来的重要工具。

**办公室主管**公文处理工作,并对各部室、单位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各部室、单位是公文处理工作的主体责任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队伍建设,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第四条公文处理工作主要包括收文办理、公文制发、公文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精简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则,以办公自动化系统(智慧工作平台)为主,以纸质文件为辅,积极采用先进技术手段以提高公文处理工作效率。

- 1 -第二章公文种类第五条**常用的法定公文种类主要有:(一)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部署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单位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二)意见。

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三)通知。

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单位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四)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五)报告。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六)请示。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七)批复。

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

(八)函。

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九)纪要。

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

第六条**自有签报、情况专报、基层上报**公文、信息参阅等内部公文流程,按照有关规定要求,用于处理、协调、掌握和安排**有关工作。

集团公司公文管理及处理办法

集团公司公文管理及处理办法

集团公司公文管理及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的公文管理工作,切实提高办文效率,根据《集团公文管理及处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集团公司的公文,是集团公司在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规范体式的公务文书管理,是公司行政管理的重要内容。

第三条公文处理指公文的撰写、收发、核查、送批、传阅、核稿、保管、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四条集团公司领导和工作人员在处理公文过程中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安全、保密。

文件处理人要认真做好公文处理工作,自觉遵守本办法。

第五条公文处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以及公司的保密制度,确保集团公司的经营信息安全。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以下简称“本部”)、所属公司(以下简称“所属单位”)。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七条集团公司综合管理部是集团公司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主要职责:(一)负责公司公文管理制度体系的建设与优化;(二)负责相关单位公文的签收、登记、送批、传阅、保管、归档及其它相关事宜;(三)负责对所属单位上报集团公司的请示、报告等各类公文的核查、签收、评价、分送工作;(四)负责集团公司对外(内)发文的撰稿、核稿、流转、编号、印制、用印、发送和归档工作;(五)负责对集团公司本部和所属单位的公文处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六)负责公文管理工作评价与考核;(七)负责做好其它公文管理相关工作。

第八条所属单位的综合管理部是本单位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负责本单位公文的统一收发、分办、传递、用印、立卷、归档和销毁。

第九条所属单位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立文秘岗位或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公文处理工作,逐步建立健全本单位公文处理制度。

文秘人员应当具备公文处理专业知识,忠于职守,严格执行神华销售集团以及集团公司的相关保密制度。

第三章公文种类第十条集团公司的行文的种类主要有:(一)决定、决议适用于集团公司对各部门、所属单位做出重要决策或对重要工作、人事变动作出安排。

(二)通知适用于传达上级单位的指示、转发上级单位和不相隶属单位的公文,发布规章制度,要求下级单位办理事项,布置工作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聘用干部等。

集团公司行政公文处理办法

集团公司行政公文处理办法

集团公司行政公文处理办法一、概述行政公文是指以行政机关名义发布的具有指导性、规范性和约束力的文件,用于组织、协调和规范集团公司内部的行政事务。

为了提高公文处理效率和规范管理流程,制定本行政公文处理办法。

二、公文的分类1. 决议公文:涉及公司重大战略决策的文件,需要经过集团公司领导层讨论和批准。

2. 命令公文:用于下达具体任务、指导工作的文件,需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签署后下发。

3. 通知公文:用于传达组织内部通知、会议通知等信息,需由行政部门负责人签署后发布。

4. 请示报告:用于向上级汇报工作情况、寻求指导和决策的文件,需由申请人填写后上报。

5. 批复意见:上级对请示报告做出的回复和批示文件。

6. 通函:个人之间的书信往来,通常没有指示性和决策性。

三、公文的起草与审核1. 起草人员应根据公文内容和格式要求,清晰明确地表达意思,语句通顺,条理清晰。

2. 起草完毕后,应由所属部门负责人或主管领导审核,确保公文内容准确合规。

3. 审核过程中,要重点关注公文的合法合规性、语言表述准确性、格式规范度和逻辑性。

四、公文的签署和下发1. 公文的签署应有明确的签章规定,一般由公司高层或特定授权人员签署,在签名下方注明签署人的姓名和职务,确保公文的有效性。

2. 签署完成后,行政部门应及时将公文复印并装订,确保所有正式公文都有留存备查。

3. 下发过程中,应按照公文的性质和适用范围进行分类,确保将公文及时准确地传达给相关部门或人员。

五、公文的传阅与知会1. 公文的传阅应在公文上注明传阅范围,明确传阅部门和人员,避免出现遗漏。

2. 影响公司各方面利益的公文,应当进行知会,与相关部门或人员沟通,确保信息的有效传达和共享。

六、公文的归档与管理1. 公文归档应建立统一的文件编号、目录和档案管理系统,确保公文的存档和检索工作的规范性和高效性。

2. 公文的存档应依据文件类型和重要程度进行分类,制定存档期限和归档要求,确保公文材料的完整性和保存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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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公文处理工作,推动公文处理的制度化、科学化,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2012〕1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公文是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公司经营理念,公布规章、制度、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

第三条公文处理是指公文的办理、管理、整理、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四条公文处理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精简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五条公司行政管理部门是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主管本级机构并负责指导项目公司的公文处理工作。

行政管理部门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第二章公文种类第六条公司常用公文种类(一)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二)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部门/项目公司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项目公司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通知适用于下发公司各种规章制度;任免和聘用人员;传达要求项目公司执行的事项;传达上级公司的指示;转发上级公司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批转项目公司的公文等。

(四)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五)报告适用于向上级公司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答复上级公司的询问。

(六)请示适用于向上级公司请求指示、批准事项。

(七)批复适用于答复项目公司的请示事项。

(八)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九)函适用于不相隶属公司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十)会议纪要适用于记载各类会议主要精神和议定事项。

第七条公文字号(一)公司发文1.XX发。

适用于向行业监管部门等上级机关请示、报告工作;向公司各部门、各项目公司布置工作。

文种包括请示、报告、决定、通知、通报、意见等。

2.XX函。

适用于同行业监管部门、各地人民政府、各项目公司、各控股公司商洽工作、答复问题、通知有关事项、对有关事项提出处理意见等。

文种为函、通知、意见等。

3.XX复。

适用于批复项目公司、控股公司的请示事项。

文种为批复。

4.XX会纪。

适用于公司召开的内部重要会议。

文种为会议纪要。

(二)部门工作通知书适用于在公司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各种通知、协调、征询、知会等事项。

(三)党委、纪委、工会发文1.党委系统公文字号为“XX党发”、“XX党函”、“XX党复”。

2.纪委系统公文字号为“XX党纪”。

3.工会系统公文字号为“XX工会”。

(四)以公司名义发文及部门发文由行政管理部门统一编号、用印,部门发文由行政管理部门统一编号,各部门印章保管人员用印。

第三章公文格式第八条公文一般由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单位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单位、正文、附件说明、发文单位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抄送/抄报单位、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页码等组成。

(一)公文密级和保密期限。

公文密级包括“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涉密公文应当由发文单位根据秘密程度划分秘级,并按规定限定保密期限。

“绝密”、“机密”级公文须标明份数序号。

(二)紧急程度是对公文送达和办理的时限要求。

紧急公文应标明“特急”、“急件”,“一般件”不注明。

(三)发文单位标志应当使用发文单位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

联合行文时,发文机构标志可以并用联合发文单位名称,也可以单独用主办单位名称。

公司发文单位标志为:由深圳市前海富德能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加“文件”二字组成。

(四)发文字号由发文单位规范化简称、发文年度和发文顺序号组成。

联合发文,只标明主办单位发文字号。

(五)签发人。

上行文应当注明签发人、会签人姓名。

(六)标题是公文的发文主题,由相关介词“关于”、主题和文种三部分组成。

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标题中一般不用标点符号。

(七)主送单位是公文的主要受理单位,即按照公文内容答复事项、办理工作的公司职能部门。

主送单位名称须用全称或规范化简称、统称。

(八)正文是公文的主体。

(九)公文如有附件,应置于正文之后、成文日期之前注明附件顺序和名称。

(十)公文除会议纪要和以电报形式发出的以外,应当加盖印章。

联合上报的公文及下发的公文,发文单位均须加盖印章。

(十一)成文日期以负责人签发的日期为准。

其中,联合发文以最后签发单位负责人的签发日期为准,电报以发出日期为准。

(十二)公文如有附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应当加括号标注在成文日期之后。

(十四)抄送/抄报单位指除主送单位以外需要执行或知晓公文的其他单位,应当使用全称或规范化简称、统称。

(十五)主送单位或抄送/抄报单位应按其级别高低或与公文内容联系紧密程度的顺序进行排列。

(十六)公文应当在版记处标注联系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

(十七)文字从左至右横写、横排。

在民族自治地方,可以用汉字和通用的少数民族文字(按其习惯书写、排版)。

第九条公文中各组成部分的标识规则,参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2012〕14号)执行。

第十条公文用纸采用国际标准A4型(长210毫米,宽297毫米),双面印制,左侧装订。

第四章行文规则第十一条行文应当确有必要,讲求实效、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坚持少而精。

凡是能通过当面协商、电话联系等方式解决的问题,不要行文。

可发可不发的公文不发,可长可短的公文要短。

第十二条行文关系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逐级行文,一般不得越级行文。

因特殊情况必须越级行文时,应当同时抄送被越过的上级单位。

第十三条各项目公司可以在职权范围内与当地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互相行文或联合行文。

第十四条“请示”应当一文一事,请示事项必须明确。

一般只写一个主送单位,如需同时送其他单位,应当用抄送形式,但不得抄送下级单位。

“报告”不得夹带请示事项。

第十五条转发上级公司文件,除有特殊要求外,可不向上级公司抄送。

向项目公司的重要行文,应当同时抄送直接上级公司。

第五章发文办理第十六条发文办理指以本单位名义制发公文的过程,包括草拟、审核、签发、复核、缮印、用印、登记、分发等程序。

第十七条草拟公文应当做到:(一)符合国家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行业政策、规定。

(二)情况确实,观点正确,表述准确,结构严谨,条理清楚,直述不曲,字词规范,标点正确,篇幅简短。

(三)公文的文种应当根据行文目的、发文单位职权和与主送单位的行文关系确定。

(四)拟制紧急公文,应当体现紧急的原因,并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紧急的程度。

(五)人名、地名、数字、引文准确。

引用公文应当先引标题,后引发文字号。

引用外文应当注明中文含义。

日期应当写明具体的年、月、日,不能写“去年”、“今年”、“昨天”,也不能只写月、日不写年。

年份要完整表述,如“2013”不能写成“13”。

(六)结构层次序数,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

(七)应当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八)文内使用非规范化简称,应当先用全称并注明简称。

使用国际组织外文名称或其缩写形式,应当在第一次出现时注明准确的中文译名。

(九)公文中的数字,除成文日期、部分结构层次序数和在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具有修辞色彩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外,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

(十)公文草拟完成后,应按规定填写相关审批表。

审批人应签署明确意见,并签上姓名和审批时间。

(十一)核稿、审批和签发公文,禁止用铅笔、圆珠笔等容易褪色、涂改的书写工具。

书写要工整易认,不得在文稿装订线外书写。

第十八条公文审批流程(一)内部请示审批流程1.经营管理类主办部门拟稿人填写内部请示审批表(见附件7),经主办部门核稿人/部门负责人复核后,送主办部门分管领导审批。

如需相关部门会签,由拟稿人送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具会签意见,审批权限涉及相关部门分管领导时,送其分管领导出具会签意见。

相关部门会签同意后,根据内请事项参照审批权限,主办部门权限内,可由拟稿人将审批意见反馈承办部门办理并将审批表及相关文件交行政管理部门文秘人员编号归档;如总裁权限内事项,送总裁审批同意后,由拟稿人将审批意见反馈承办部门办理并将审批表及相关文件交行政管理部门文秘人员编号归档。

需报董事长审批事项,须先经总裁审批完成后再报董事长审批。

董事长审批同意后即可交承办部门办理并将审批表及相关文件交行政管理部门文秘人员编号归档。

2.治理类主办部门拟稿人填写内部请示审批表,经主办部门核稿人/部门负责人复核后,送主办部门分管领导审批。

如需相关部门会签,由拟稿人送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具会签意见,审批权限涉及相关部门分管领导时,送其分管领导会签。

相关部门会签同意后,报董事长审批。

董事长审批同意后,拟稿人将审批意见反馈承办部门办理并将审批表及相关文件交行政管理部门文秘人员编号归档。

对以上内请内容有异议的,则直接将文件返回拟稿人,由拟稿人根据审批意见进行修改后重新申请审批,具体内部请示审批流程图详见附件2及附件3。

(二)发文审批流程1.经营管理类主办部门拟稿人拟稿并填写发文请示审批表(见附件8),经主办部门负责人复核后,送主办部门分管领导审批。

如需相关部门会签,由拟稿人送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具会签意见,审批权限涉及相关部门分管领导时,送其分管领导出具会签意见。

相关部门会签同意后,由拟稿人将电子档文件发文秘人员排版编号。

文秘人员将排版编号后的文件打印出来并交主办部门拟稿人校对。

主办部门无实质性修改意见的,在“校对”栏及纸质稿件上签字后返回文秘人员,然后由文秘人员送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核,审核同意后报总裁审批。

总裁权限内事项审批同意后即可印发,然后由行政管理部门文秘人员将发文文件归档并抄报董事长。

需报董事长审批事项,须先经总裁审批完成后再报董事长审批,董事长审批同意后即可进行印发、归档。

2.治理类主办部门拟稿人拟稿并填写发文请示审批表,经主办部门负责人复核后,送主办部门分管领导审批。

如需相关部门会签,由拟稿人送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具会签意见,相关部门会签同意后,审批权限涉及相关部门分管领导时,送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会签。

相关部门会签同意后,由拟稿人将电子档文件发文秘人员排版编号。

文秘人员将排版编号后的文件打印出来并交主办部门拟稿人校对。

主办部门无实质性修改意见的,在“校对”栏及纸质稿件上签字后返回文秘人员,然后由文秘人员送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核,审核同意后报董事长审批。

董事长审批同意后,即可进行印发、归档。

对以上发文内容有异议的或主办部门校对时对文件内容有实质性修改意见的,则直接将文件返回拟稿人重新申请审批,具体发文请示审批流程图详见附件4及附件5。

(四)以部门工作通知书(见附件10)发出的文件,主办部门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由主办部门自行发出。

(五)上报上级公司的文件需完成公司内部审批流程后再行上报(相关审批表见附件11及附件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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