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普通高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
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单招管理办法

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单招管理办法《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单招管理办法》发布运动训练专业新增10所招生院校日前,《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发布,运动训练专业新增10所招生院校。
据悉,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是指经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批准的部分院校可以对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实行单独招生,属于高校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是高校招生工作的一部分。
2023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院校共有117所,比2022年增加10所,新增院校为:东北大学、河海大学、东北电力大学、江西财经大学、湖北师范大学、武汉商学院、广东工业大学、广州商学院、长江师范学院、宁夏师范学院。
考生可按照相关要求,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中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系统”进行注册并报名。
报名须具备二级(含)以上运动员资格,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应面向全国招生,符合条件的考生可按报名办法报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
冬季项目注册时间截至12月31日12时,报名时间为12月22日12时至12月31日12时;夏季项目注册和报名将在明年进行。
运动训练专业招生项目设冬季项目和夏季项目,和去年相比,今年冬季项目保持不变,夏季项目增加冲浪。
体育学类什么专业好运动训练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竞技运动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从事专项运动训练的基本能力,从事运动训练教学、训练、科研、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竞技体育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运动训练方面的基本训练,掌握从事专项运动训练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1.掌握运动技术学科、运动人体学科、教育心理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2.掌握一般运动训练和专项运动训练的分析方法和技术;3.具有从事专项运动训练与教学、竞赛组织与裁判等工作的基本能力;4.熟悉我国体育工作运动训练、运动竞赛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5.了解一般运动训练和专项运动训练的发展动态。
武术单招文化考试内容

武术单招文化考试内容Ⅰ.考试性质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文化考试是由合格的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具备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运动技术等级称号的考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
高等学校根据考生的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成绩,按已确定的招生计划,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因此,本考试应具有较高的信度、效度及必要的难度和区分度。
Ⅱ.考试能力要求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文化考试的语文考试要求测试考生对语言、文学知识的识记能力、理解能力、分析综合能力、表达应用能力和基本的鉴赏评价能力,这五种能力表现为五个层级。
A.识记指识别和记忆,是语文能力最基本的层级。
本层级侧重知识性,主要考查考生对已学知识的认识(再认)和回忆(再现)。
B.理解指领会并能做一些简单的解释,是在识记基础上高一级的能力层级。
本层级主要是对考生理解能力的测试,对表达能力不做过多要求。
C.分析综合指分解剖析和归纳整理,是在识记和理解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了的能力层级。
D.表达应用指对语文知识和能力的运用,是以识记、理解和分析综合为基础,在表达方面有所发展的能力层级。
E.鉴赏评价指对阅读材料的鉴别、赏析和评说,是以识记、理解和分析综合为基础,在阅读方面有所发展的能力层级。
这里所说的对作品的鉴别、赏析和评说能力,对单招考生而言都是初级的能力。
对A、B、C、D、E五个能力层级均可有难易度不同的考查。
Ⅲ.考试内容与范围考试内容及相应的能力层级如下。
一、语言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识记基本的语言知识,掌握一般的语言表达技能。
1.识记(能力层级A)①识记现代汉语普通话的字音。
基本能够识记常见的多音字、同音字、口语与书面语的区别。
②识记现代汉字的字形。
具有一定的区分形近字、同音字的能力,识记并正确书写现代常用规范汉字。
2.表达应用(能力层级D)①正确使用标点符号。
能够正确使用逗号、句号、问号、感叹号、冒号、引号、分号、省略号、破折号、括号和顿号。
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公布2023年体育单招项目

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公布2023年体育单招项目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公布2023年体育单招项目近日,体育总局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印发《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值得注意的是,冲浪成为新增的夏季项目。
《通知》显示,2023年的招生项目有66个,分为冬季项目11个、夏季项目52个和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3个。
与2022年相比,运动训练专业招生院校新增10所,达到117所,而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院校共有58所,保持不变。
根据《通知》要求,考生统一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中“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系统”注册(验证考生报名资格)并报名。
从具体招生项目来看,冬季项目分别为速度滑冰、短道速滑、花样滑冰、冰球、冰壶、越野滑雪、高山滑雪、跳台滑雪、自由式滑雪(空中技巧、雪上技巧)、单板滑雪(平行大回转、U型场地)、冬季两项,均为冬奥会竞赛项目,北京体育大学、上海体育学院、天津体育学院、哈尔滨体育学院等体育院校及部分综合类院校开设了冬季项目。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项目为武术套路、武术散打、中国式摔跤,包括体育院校、师范类高校和综合类体育院校的体育专业开设了此类课程。
夏季项目为52个,与2022年相比,除了将古典式与自由式摔跤合并为摔跤项目外,最大的变化是新增加了冲浪项目。
《中国青年报》去年面向全国2892名大学生发起的一份问卷调查显示,对冲浪感兴趣的受访者占45.68%。
因为冲浪运动对浪高、水域等有一定的要求,记者通过多所招生院校的网站查询发现,开设冲浪课程的高校并不多。
其中,武汉体育学院是国内开设冲浪运动项目较早的院校之一,2018年在海南万宁举行的全国冲浪锦标赛上,武汉体育学院是唯一一支独立参赛的体育院校代表队。
冲浪在东京奥运会上完成“首秀”,也是2024年巴黎奥运会的竞赛项目之一。
2024年7月27日至29日,位于太平洋的法属波利尼西亚岛屿大溪地,将有男子(24名)、女子(24名)共48名运动员参加该项目的角逐。
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测试方法与评分标准

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测试方
法与评分标准
说明
1. 本标准为百分制计分,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 测试指标分为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
3. 定量指标评分要求:各项目考试测量(计数、计时)人员不得少于三人,打分依据项目评分表,采用就低的原则,即未达到某一档次评分标准的,按低一档评分标准评分。
考生定量指标成绩低于评分表最低值,计0分。
4. 定性指标评分要求:除冰雪项目外,定性指标均采取10分制打分,由不少于四名考评员独立打分,所打分数可到小数点后一位。
分数的计算方法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剩余分值的平均分(只取到小数点后一位)后,按照权重,乘以相应的系数即为该指标最后得分。
5. 标准中未列项目,由院校自行组织考试,考试办法和评分标准需报所属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审批,并提前向考生公布。
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

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招生机构)、体育局,有关高等学校:现将《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体育总局科教司教育部高校学生司2022年11月21日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管理办法第一条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考试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一部分。
为做好2022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工作,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考生,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院校(专业)及项目第二条按照本办法招生的普通高等学校统称为招生院校。
举办运动训练专业的招生院校有:北京体育大学、上海体育学院、武汉体育学院、西安体育学院、成都体育学院、沈阳体育学院、首都体育学院、天津体育学院、河北体育学院、吉林体育学院、哈尔滨体育学院、南京体育学院、山东体育学院、广州体育学院、北京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山西大学、中北大学、山西师范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内蒙古民族大学、辽宁师范大学、沈阳师范大学、大连大学、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渤海大学、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吉林师范大学、延边大学、北华大学、长春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苏州大学、中国矿业大学、江苏师范大学、浙江大学、宁波大学、绍兴文理学院、安徽师范大学、合肥师范学院、福建师范大学、集美大学、华东交通大学、南昌大学、江西师范大学、井冈山大学、赣南师范大学、宜春学院、中国海洋大学、山东理工大学、烟台大学、聊城大学、曲阜师范大学、河南大学、郑州大学、河南师范大学、洛阳师范学院、南阳师范学院、黄河科技学院、华中师范大学、江汉大学、中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湖南工业大学、衡阳师范学院、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深圳大学、嘉应学院、广西师范大学、海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重庆师范大学、西华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大学、云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陕西理工学院、西北师范大学、天水师范学院、青海师范大学、青海民族大学、宁夏大学、新疆师范大学、石河子大学、张家口学院、内蒙古大学、湖南人文科技大学、广西大学、同济大学、暨南大学、河北工程大学、廊坊师范学院等96所。
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暂行规定3篇

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暂行规定第一篇:引言普通高等学校的体育专业是一个独特的领域,在近年来备受关注。
体育专业对于人的身体素质和健康至关重要,也是国家发展体育事业的重要支撑力量。
为了更好地开展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的招生工作,我们制定了《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暂行规定》,旨在明确招生工作的目标、原则、程序和管理方式,同时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本规定的实施将有助于实现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的高质量发展,培养更多的优秀人才,为国家和社会做出贡献。
第二篇:招生目标和原则1.招生目标(1)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体育人才。
(2)满足国家和社会对优秀大学体育人才的需求。
(3)推动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的高质量发展,引领体育事业的发展。
2.招生原则(1)公平、公正和透明:招生工作要遵循公平、公正和透明的原则,保证每位考生的机会均等。
(2)德才兼备:体育专业的学生应该是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有着较高的道德水平、文化修养和专业素养。
(3)多元化:招生应该多元化,包括高考、特长生、保送生、自主招生等多种方式。
(4)适应性:招生工作应该适应国家和社会对体育人才的需求,满足不同领域和层次的需求。
第三篇:招生程序和管理1.招生程序(1)招生计划的制定:每年根据学校情况和国家发展需要,制定招生计划,明确招生对象和要求,制定招生方案。
(2)招生宣传:发布招生简章和招生广告,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引导学生和家长了解学校和专业情况,吸引优秀考生报考。
(3)考试和评审:根据招生方式的不同,设置相应的考试科目和评审标准,严格按照程序和规则进行考试和评审,确保评审公正、科学。
(4)录取和录取通知书的发放:根据考试和评审结果及时公布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2.招生管理(1)建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和责任,协调和推进招生工作。
(2)加强招生管理:加强对招生人员的资格审查和考试、评审等环节的监督,防止不规范行为的出现。
2023年体育单招管理办法公布,招生院校、夏季项目有增加

2023年体育单招管理办法公布,招生院校、夏季项目有增加2023年体育单招管理办法公布,招生院校、夏季项目有增加12月2日,体育总局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印发《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下称《办法》),2023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院校共有117所,比去年总数增加10所。
冲浪为新增夏季项目。
体育单招是部分体育专业单独招生的简称,属于高校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是高校招生工作的一部分。
根据《办法》,2023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院校共有117所,比2022年增加10所。
新增院校包括:东北大学、河海大学、东北电力大学、江西财经大学、湖北师范大学、武汉商学院、广东工业大学、广州商学院、长江师范学院、宁夏师范学院。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院校共有58所。
运动训练专业招生项目设冬季项目和夏季项目,和去年相比,今年冬季项目保持不变,夏季项目增加了冲浪。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项目为:武术套路、武术散打、中国式摔跤。
时间要求上,冬季项目注册时间为2022年12月1日12:00至12月31日12:00;报名时间为2022年12月22日12:00至12月31日12:00。
夏季项目(含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项目):注册时间为2023年2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
《办法》要求,考生依据招生院校招生简章要求,统一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中“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系统”(“体育单招系统”)进行注册并报名。
另外,《办法》中提示,考生本人的运动员技术等级项目应与报考的招生项目一致,考生如具备所报考项目的多个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报名时需填报所有符合报名要求的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
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实行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考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英语四科,每科满分为150分,四科满分为600分。
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

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公布日期】2021.09.07•【文号】教学〔2021〕2号•【施行日期】2021.09.0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体育局、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体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有关高等学校: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要求,进一步深化高校高水平运动队(以下简称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招生改革,强化规范管理,现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多年来,我国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取得明显效果,为探索体教结合培养高水平运动员模式积累了丰富经验,但在考试招生、在校管理等方面距离新时代新要求仍有差距。
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招生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弘扬体育精神,弘扬体育道德风尚,不断提高人才选拔的公平性和科学性。
明晰工作定位,选拔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且具有较高体育竞技水平的学生,为奥运会、世界大学生运动会等重大体育比赛和国家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提供人才支撑。
突出问题导向,严格招生程序,完善评价机制,着力解决个别学生文化成绩和体育竞技水平偏低,个别高校考试组织不规范、在校管理不严格,个别地方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造假等问题。
尊重教育规律,深化体教融合,强化培养过程管理,健全学训保障体系,不断提升学生运动技能、竞技水平和学业水平,促进学生全面成长成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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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普通高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2017普通高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第一条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考试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一部分。
为做好2017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工作,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考生,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符合国家体育总局等六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体人字〔2002〕411号)免试条件的运动员申请进入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学习的,必须按照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要求履行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的相关手续。
一、招生院校(专业)及项目第三条按照本办法招生的普通高等学校统称为招生院校。
举办运动训练专业的招生院校有:北京体育大学、上海体育学院、武汉体育学院、西安体育学院、成都体育学院、沈阳体育学院、首都体育学院、天津体育学院、河北体育学院、吉林体育学院、哈尔滨体育学院、南京体育学院、山东体育学院、广州体育学院、北京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山西大学、中北大学、山西师范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内蒙古民族大学、辽宁师范大学、沈阳师范大学、大连大学、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渤海大学、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吉林师范大学、延边大学、北华大学、长春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苏州大学、中国矿业大学、江苏师范大学、浙江大学、宁波大学、绍兴文理学院、安徽师范大学、合肥师范学院、福建师范大学、集美大学、华东交通大学、南昌大学、江西师范大学、井冈山大学、赣南师范大学、宜春学院、中国海洋大学、山东理工大学、烟台大学、聊城大学、曲阜师范大学、河南大学、郑州大学、河南师范大学、洛阳师范学院、南阳师范学院、黄河科技学院、华中师范大学、江汉大学、中南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湖南工业大学、衡阳师范学院、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深圳大学、嘉应学院、广西师范大学、海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重庆师范大学、西华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大学、云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陕西理工学院、西北师范大学、天水师范学院、青海师范大学、青海民族大学、宁夏大学、新疆师范大学、石河子大学、张家口学院、内蒙古大学、湖南人文科技大学、广西大学等93所。
举办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招生院校有:北京体育大学、上海体育学院、武汉体育学院、西安体育学院、成都体育学院、沈阳体育学院、首都体育学院、天津体育学院、河北体育学院、吉林体育学院、哈尔滨体育学院、南京体育学院、山东体育学院、广州体育学院、天津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山西师范大学、晋中学院、内蒙古民族大学、沈阳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苏州大学、扬州大学、江苏师范大学、浙江大学、杭州师范大学、阜阳师范学院、集美大学、江西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鲁东大学、菏泽学院、河南大学、郑州大学、河南理工大学、洛阳师范学院、商丘师范学院、黄河科技学院、吉首大学、广西师范大学、海南师范大学、西南民族大学、贵州师范大学、云南师范大学、云南民族大学、西北师范大学、宁夏大学、青海师范大学、青海民族大学等50所。
第四条运动训练专业所设项目为:冬季项目:速度滑冰、短道速滑、花样滑冰、冰球、冰壶、越野滑雪、高山滑雪、跳台滑雪、自由式滑雪、单板滑雪、冬季两项。
其他项目:射击、射箭、场地自行车、公路自行车、山地自行车、BMX小轮车、击剑、现代五项、铁人三项、马术、帆船、赛艇、皮划艇静水、皮划艇激流回旋、蹼泳、滑水、摩托艇、举重、柔道、摔跤、拳击、跆拳道、田径、游泳、公开水域游泳、跳水、水球、花样游泳、体操、艺术体操、蹦床、技巧、手球、曲棍球、棒球、垒球、足球、篮球、排球、沙滩排球(二人制)、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橄榄球、高尔夫球、围棋、国际象棋、登山。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所设项目为:武术套路、武术散打、中国式摔跤。
二、报名第五条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按本办法报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1、符合2017年高考报名条件;2、具备第四条所列项目之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运动技术等级称号。
第六条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执行)。
第七条招生院校应当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本办法,制订本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招生简章,并于考生填报志愿前公布。
招生简章内容主要包括: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专业方向、办学类型、学习形式、招生计划总数、是否招收二志愿学生及具体报考条件、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学费标准、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以及报名方式、专业考试时间、专业考试确认时间、地点、联系电话和其它有关事宜。
第八条招生院校的招生简章须报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审核批准后抄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备案。
招生院校必须认真履行招生简章中所公布的录取规则和有关承诺。
冬季项目报名时间2017年1月1日至1月15日;其他项目报名时间2017年3月1日至3月15日。
第十条2017年考生报名时运动技术等级证书截止审批日期为冬季项目为2016年12月31日,其他项目为2017年2月28日,以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站和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
第十一条考生依据招生院校公布的专业考试时间,合理选择不超过2所招生院校进行报名,并确定好志愿顺序。
三、考试第十二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实行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考试相结合的办法。
第十三条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英语四科,每科满分为150分,四科满分为600分。
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命题和印制试卷;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负责试卷接收和文化考试组织实施,并通过机要方式将考后试卷发送指定的教育考试机构统一评阅。
所有考生必须参加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文化考试。
第十四条2017年招生院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文化考试时间:时间9:00¾10:3014:00¾15:304月22日语文数学4月23日政治英语第十五条体育专项考试满分100分,考试由招生院校负责组织实施,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
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巡视监督本行政区域内招生院校的体育专项考试和评分等工作。
第十六条2017年招生院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体育专项考试时间:冬季项目考试时间2017年2月16日至3月5日;其他项目考试时间2017年4月1日至5月10日。
第十七条考生依据所获得的运动等级证书的项目进行体育专项考试,本办法第四条所列项目之间不得跨项。
部分项目由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协助招生院校统一组织考试。
四、录取第十八条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在不低于180分的基础上,由各招生院校根据本校实际情况综合确定本校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
专业成绩录取控制线:在不低于40分的基础上,由各招生院校根据本校实际情况综合确定本校专业成绩录取控制线。
第十九条招生院校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院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院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第二十条在达到院校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各招生院校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
具体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
第二十一条招生院校原则上依据本校录取率确定分项目招生计划数,上线考生依据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优先录取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再录取二志愿。
第二十二条按本办法招收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试数据,由招生院校上传至体育单招考试管理系统。
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据系统数据完成体育单招考生备案并协助招生院校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第二十三条办理录取手续前,招生院校必须将《2017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新生名册》、招生计划批复文件和正式印发的招生简章等有关材料按时报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核查备案。
第二十四条考生若已被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则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五、信息公开第二十五条国家体育总局、招生院校及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要求,做好招生信息公开工作。
招生院校要及时向社会公开招生简章、录取原则和录取结果。
有关信息可在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招生院校网站公示,至少公示10个工作日。
第二十六条招生院校要公布考生咨询和申诉渠道,及时受理考生来电、来信和来访,切实维护考生正当权益。
六、其他第二十七条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院校按照所在省(区、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收费标准分别收取体育单招文化考试和体育专业考试费用。
第二十八条招生院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停止其下一年度按本办法招生资格:(一)擅自将其它项目纳入本办法进行招生的;(二)擅自将按本办法录取的学生转入其他专业学习的;(三)擅自扩大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计划的;(四)擅自在生源充足前提下缩小招生计划的;(五)擅自招收未达到录取标准考生的;(六)其他违反教育部相关招生规定,情节严重的。
第二十九条招生院校在考生资格审查工作中违反规定,将不合格考生审核通过的,将停止其按本办法招生资格。
第三十条向拟录取的考生(或已录取的学生)收取国家规定以外费用的,将取消其按本办法招生资格。
第三十一条考生弄虚作假,经查实,取消其当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报考或录取资格,已入学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进行处理。
对招生院校违反规定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
第三十二条招生院校及其工作人员在招生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一经查实,将依据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6号令)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未涉及到的事项,按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由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