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管理(签订与解除)
劳动合同管理规定(修订版)

劳动合同管理规定(修订版)劳动合同管理规定(修订版)一、总则第一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为规范员工的劳动合同管理,加强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变动、解除和终止全过程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下面简称《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订的《员工关系手册》,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劳动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
公司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文本一式两份,公司和员工各执一份。
第三条、公司XXX负责本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一)认真研究并贯彻执行有关劳动合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二)依据本制度办理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变更、解除、终止等手续;(三)加强劳动合同的基础工作,实行动态管理,促进劳动合同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
第四条、所有整日制员工均应订立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订立和履行:第五条、劳动合同期限分为有固按期限和无固按期限。
公司自招用员工之日起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自签订合同期限肇端日起生效,劳动合同单方各执一份。
第六条、公司劳动合同期限的确定,可根据不同岗亭、技能水平、任职资格及员工的身体身分、年龄协商确定,劳动合同届满经单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以以下表为首次劳动合同期限的参照表,部分可根据实际情况在雇用中与员工协商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首次劳动合同期限参照表岗亭分类技术、管理、行政、销售、采购生产、仓储操作后勤辅助岗位说明:(一)技术岗亭指研发人员、生产技术员、工段长、班组长、质量判定等职位;(二)管理岗位指公司聘用的中高层管理人员;(三)行政岗亭指主管、产品经理、行政科室人员等职位;(四)销售岗位指业务销售及配合销售工作的相关行政人员等职位;(五)采购岗位指商业片各事业部的采购人员职位;(六)生产仓储操作岗位指生产操作一线人员及配送、物流、仓储操作人员等职位;(七)后勤辅助岗位指从事后勤清洁、绿化、食堂、招待所及从事繁重体力工作等职位。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范本5篇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范本5篇篇1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为加强企业劳动合同管理,保障员工权益,规范用工操作,特制定本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劳动合同管理工作。
二、合同签订1. 劳动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2. 劳动合同应当载明用工单位名称、用工单位地址、劳动者姓名、劳动者身份证号码、劳动开始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工资、福利待遇、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合同解除条件等内容。
3. 劳动合同有变更应当经劳动者同意。
4. 劳动合同应当保留工资奖金发放凭证。
三、合同履行1. 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规定履行职责,提供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工作环境和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用具和劳动保护措施。
2. 用工单位应当定期向劳动者核发工资,并在工资支付时提供工资单。
3. 劳动合同实行双方共同解除,解除须提前一个月书面告知对方。
4. 用工单位应当如实录入和保存劳动者的工资、奖金、津贴、补助等有关信息,并建立完善的工资管理系统。
四、合同解除1.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不续订,当事人协商解除或解除合同。
2. 劳动者自愿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用工单位,用工单位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劳动者,可解除劳动合同。
3. 一方违反劳动合同,另一方解除合同。
4. 劳动合同到期,合同约定的条件终止,解除合同。
五、合同处理1. 劳动者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用工单位应按法律规定支付经合同约定尚未支付的工资、加班费、中方退费、补偿金等。
2. 用工单位原因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并支付解除补偿金,并结算经合同约定尚未支付的工资、加班费、中方退费等。
3. 强制解除劳动合同者,应当支付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金,并结算经合同约定尚未支付的工资、加班费、中方退费等。
4. 用工单位将给予劳动者一个月以上的解除通知,支付解除补偿金,经劳动者同意后,可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在现在社会,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
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作者帮大家整理的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制度1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劳动法律法规,满足客户评估需要,维护员工切身利益,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公司决定落实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工作。
同时为规范员工劳动合同的管理,制订实施本管理规定。
一、凡进入公司务工、符合用工要求的人员均应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二、各部门主管、车间主任应对需签订合同的员工介绍公司的优惠条件和相关情况。
三、签订的合同要规范,做到字迹清楚,内容正确、完整有效。
合同一式三份,每份首页“用工单位”上要注明我公司和车间名称,姓名应与身份证姓名一致,不写错别字。
第2项有关乙方自然情况均应填写完整,合同期限根据公司要求填写,自签订之日算起,一般为一年。
同时,乙方工作内容(工种)也应注明。
最后一页(签章栏)的乙方签名应由签合同员工本人签名盖章或按手印,并填写具体签订时间,严禁代签或作假,确保合同有效。
说明:1、只有夫妻关系的员工才能合签一份合同。
2、员工有别名,并已在工资表中体现的,均应在填写的姓名后写上别名(加括号),并盖章或按手印确认,以免产生不良问题。
四、签订合同的员工应提供有效清楚的'身份证复印件1张,并粘贴在备注栏上。
五、各车间主任应对本车间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造册登记,对没送交身份证复印件的,要注明清楚,以便后面索取。
六、若有员工私自解除合同而离厂的,车间主任应在花名册上注明,并在15天内以联络单的形式,上报部门经理,由部门经理汇总后报送办公室和财务部各1份,以便于冻结其工资和注销劳动合同,否则,造成应冻结工资被领取的,按公司规定追究部门主管和车间主任的责任。
七、各部门主管应督促各车间按规定做好员工劳动合同签订工作,掌握签订数量和质量等相关情况。
八、办公室应积极配合劳动主管部门的合同验证工作,应做好员工劳动合同的管理归档等工作,防止遗失。
人力资源之劳动合同管理

人力资源之劳动合同管理人力资源之劳动合同管理1. 劳动合同的定义与重要性劳动合同是雇主与劳动者之间签订的约定,规定了双方在劳动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合同的管理对于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至关重要,对于合同的签订、执行和解除等方面都需要进行有效的规范和管理。
2. 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动合同的签订是雇主与劳动者之间建立劳动关系的重要环节。
在签订劳动合,应注意以下几点:合同内容的明确合同期限的确定薪酬和福利待遇的明确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的约定法律法规和劳动法规定的义务和权利的体现3. 劳动合同的执行劳动合同的执行是指双方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工作和支付薪酬的过程。
在劳动合同的执行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工作任务和职责的明确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的规范薪酬和福利待遇的按时支付和发放工作条件和环境的保障4. 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关系的终止,可以是双方协商解除、期满自动解除或者根据劳动法规定的其他情况下解除。
在解除劳动合,需要注意以下几点:解除合同的程序和方式合同解除的原因和依据解除后的离职待遇和权益保障5. 劳动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劳动合同管理对于企业的合法运营和员工权益保护都具有重要意义。
一个有效、公正、合规的劳动合同管理可以带来以下好处: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减少劳动纠纷的产生加强企业与员工之间的信任和合作关系保护员工的权益,提高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和归属感为企业的人才引进和延留提供有力支持劳动合同管理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正确进行劳动合同管理,企业才能建立良好的雇佣关系,保护员工权益,实现企业的长期发展。
劳动合同规范化管理(精选)

劳动合同规范化管理1. 引言劳动合同规范化管理是指企业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劳动合同签订、履行以及解除等环节进行规范化管理的过程。
通过规范化管理,企业能够确保劳动关系的稳定性,维护雇主和员工的合法权益,提升企业的管理效能。
2. 劳动合同的基本要素•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应明确约定合同开始和结束的时间。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劳动合同应明确劳动者的工作职责和工作地点。
•工作时间和休假:劳动合同应明确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工资和福利:劳动合同应明确劳动者的工资及其支付方式,以及享受的福利待遇。
•社会保险:劳动合同应明确劳动者及其家属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
•合同解除条件:劳动合同应明确约定合同解除的条件和程序。
•其他约定事项: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其他事项进行约定。
3.1 劳动合同签订程序1.双方达成初步意向后,应当以书面形式进行正式约定。
2.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当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共同签署,并加盖公章。
3.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各保留一份。
3.2 劳动合同的履行劳动合同的履行是指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彼此的权利和义务。
1.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工作要求的工作环境和必要的工具。
2.劳动者应当按照用人单位的安排和要求完成工作内容,并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
3.用人单位应当按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4.劳动者应当遵守用人单位的纪律和规章制度,不得在工作时间内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4.1 劳动合同解除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
2.劳动者或用人单位提前通知对方解除。
3.劳动者或用人单位严重违反合同约定。
4.2 劳动合同变更1.双方协商一致变更。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变更事项达成书面协议。
5. 劳动合同纠纷的解决1.双方应当通过协商解决纠纷。
2.如果无法协商解决,可以选择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
6. 劳动合同管理的重要性规范化管理劳动合同对于企业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有助于建立稳定的劳动关系,提升员工的归属感和忠诚度。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保护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
第三条劳动合同管理的基本原则:1. 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2. 劳动合同的管理符合精简、高效、从严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人力资源部是公司劳动合同的管理部门,负责劳动合同的签订、鉴证、保管及劳动争议的处理等工作。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签订第五条签订劳动合同应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六条劳动合同的签订:1. 签订劳动合同前,员工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如《员工手册》等。
2. 签订劳动合同前,人力资源部应对员工的学历、资格等相关信息进行核实,并如实填写《员工信息登记表》等相关表格。
3. 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应按照自愿、平等的原则,就工作内容、报酬、福利、保险、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奖惩、合同解除与终止的条件等事项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4. 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员工与公司各执一份。
第七条劳动合同的变更:1.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劳动合同进行变更。
2. 变更劳动合同应采取书面形式,按照本办法第六条的原则,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八条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应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九条解除劳动合同: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条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1. 在试用期内员工不胜任工作的;2. 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3. 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4. 公司经营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除外;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依法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维护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合同形式订立,遵循合法、平等、协商、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公司与员工应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
第三条公司人事部是劳动合同的管理部门,具体办理公司与员工签订、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及劳动争议处理等事宜,公司各部门配合人事部作好此项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全体员工。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五条公司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必须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公司建立员工名册备查。
第六条员工应如实告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有关基本信息,如实填写《员工信息登记表》并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公司不得招用尚未与其他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员工。
如员工提供虚假证明或者未向公司如实说明的,应由员工本人承担法律责任。
―1―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即代表对公司规章制度和附件内容的认定。
第七条劳动合同涉及技术、财务、采购、管理及其他掌握公司不宜对外公开信息等岗位的经营信息和技术信息,订立劳动合同时,员工应当与公司签订保密协议,保障公司保密事项的信息安全。
员工保密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
公司可以在劳动合同中与员工约定竞业禁止条款或协议。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公司与员工约定。
第八条员工外派、外借到其他单位工作的员工,应与其所在单位签订三方外借、外派协议,明确三方权利义务。
第九条劳动合同签订权限及程序(一)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员工应当主动出示其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毕业证书等资格证书、各种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并证明无竞业限制问题,履行劳动合同签订手续。
(二)原则上员工应在入职5天内在公司人事部的指导下,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规范化管理(精选)

劳动合同规范化管理(精选)1. 前言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的基本依据,对于保障员工的权益、维护企业的稳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规范化管理劳动合同是一项关乎员工权益和企业发展的重要工作。
本文将从劳动合同签订、内容编写、变更和解除等方面,介绍劳动合同规范化管理的相关要点。
2. 劳动合同签订2.1 签订主体劳动合同的签订主体一般包括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用人单位应当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组织,其合法代表人或授权人具有代表其签订劳动合同的权力。
劳动者则是指符合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招用的劳动力,包括全职员工、合同工、临时工等。
在签订劳动合同过程中,双方应当保证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约定。
2.2 签订程序1.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明确劳动合同的具体内容。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供劳动合同书面文本,并明确合同的签订时间和地点。
3.劳动者阅读劳动合同文本,并与用人单位一同核对合同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双方在劳动合同上签字盖章,劳动合同即为正式生效。
3. 劳动合同内容3.1 基本要素劳动合同的基本要素包括用人单位名称、劳动者姓名、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休假休息、劳动保险和社会保险、劳动条件和保护、劳动纪律等。
双方在明确这些基本要素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约定其他条款,以达到公平、合理、合法的目的。
3.2 特殊条款劳动合同中的特殊条款是根据双方协商一致,在保证国家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基本要素的前提下,个性化地制定的条款。
例如,鉴于某员工有特殊需要,双方可以协商约定弹性工作时间或者远程办公等特殊安排。
这些特殊条款需明确具体表达,以免引起误解或争议。
4. 劳动合同变更与解除4.1 变更•变更必须经过双方协商一致,不能单方擅自变更。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应当与原劳动合同保持一致,并明确变更的具体事项。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应当重新签订,正式生效。
4.2 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可能由于用人单位或劳动者的原因引起,解除劳动合同应当遵循下列原则:•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者经过法定程序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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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签订与解除1.1合同签订1.1.1公司可采取多种用工形式,并与正式员工签订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1.1.2公司正式聘用的员工均须在自愿、平等情况下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凡不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一律不予录用;1.1.3公司应在员工入职1个月内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采用当地劳动管理部门监制的统一文本(选用其他文本,须经集团法务部门审核,并经当地劳动部门认定);1.1.4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合同,且未办理续签,则原有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续3个月,以避免产生由于员工出差等原因造成劳动合同不能及时续签或终止;1.1.5上述3个月期限内,双方应及时履行劳动合同的续签或终止;1.1.6《劳动合同》一式三份,必须经员工本人签字。
员工本人持有一份,其他两份均交公司留存、装入员工档案统一由各公司人事部门管理。
1.2合同期限1.2.1公司与不同岗位类别员工签订首期劳动合同的期限不同,各岗位类别员工首期劳动合同的期限有以下几种1.2.1.1 管理类岗位首期劳动合同期限为6-10年;1.2.1.2 技术类岗位首期劳动合同期限为6年;1.2.1.3 生产、职能、安装类岗位首期劳动合同期限为4年;1.2.1.4 销售类岗位首期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1.2.1.5 其他类别首期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
1.2.2当岗位类别调整或有其他特殊情况发生时,由集团确认各岗位类别首期劳动合同期限;1.2.3续签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首期劳动合同期限5年及以上的,续签劳动合同期限为5年;其他情况续签劳动合同期限原则上为3年;1.2.4公司应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要求,与符合条件的员工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2.5公司与涉密岗位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签订《保密协议》(附件)或《竞业限制协议》(附件)。
1.3合同变更出现下述情况时,公司人事部门应及时与员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或订立劳动合同变更协议(详见劳动合同书第8、1页)1.3.1 公司的经营发生重大变化,组织机构调整导致的岗位合并、撤消;1.3.2 劳动者身体情况发生变化,无法履行原岗位职责的;1.3.3 劳动合同所列条款(如法人主体、工作地点等)发生变化;1.3.4劳动合同期内,因员工接受培训、境外派遣等变化的;1.3.5其他不可抗力情况发生。
1.4合同解除、终止1.4.1公司与员工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应执行《劳动合同法》中条款进行;1.4.2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离职,都应按公司规定的离职流程办理离职手续;1.4.3任何情形下的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员工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离职手续。
凡未经请示主管领导同意,擅自离开公司超过5天(含5天),按员工自动离职处理。
由此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保留向员工本人及相关方追偿损失的权利。
1.4.4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分为试用期内解除、辞职、协商解除、自然解除、公司单方面解除(辞退)、违纪解除(开除);1.4.4.1试用期内解除1.4.4.1.1员工单方面提出解除的,需提前三天向部门主管递交经本人签字的书面辞职申请;1.4.4.1.2公司单方面提出解除的,应有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据与理由,提前3天口头告知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1.4.4.1.3员工在规定交接时限内按离职流程办理手续,工资于正常工资发放日期发放。
1.4.4.2辞职1.4.4.2.1是指员工因本人原因离开公司,单方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1.4.4.2.2试用期满员工辞职应提前30天向部门主管递交经本人签字的书面辞职申请;1.4.4.2.3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下列问题解决完毕后,公司再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解除(1) 涉嫌违法犯罪,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2)知识产权、科研成果归属问题悬而未决的;(3)借用、租用公司住房、公款、公物尚未还清的;(4) 企业出资培训,约定的最低服务年限未满,未按规定交纳违约金的;(5)员工从事重要工程、设计、研究项目或重要的生产(工作)任务尚未完毕,离开会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6)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未作处理或正在审查期间的。
1.4.4.2.4员工违反上述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员工在规定交接时限内按离职流程办理手续,工资于正常工资发放日期发放。
1.4.4.3协商解除在合同约定期满前,公司与员工双方经协商一致决定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具体按双方协商结果办理。
1.4.4.4自然解除1.4.4.4.1劳动合同期满以及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成立,劳动合同不再(或不能)续签、劳动关系不再(或不能)延续的行为。
由公司根据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确定工作交接时间。
1.4.4.4.2劳动合同期满,如公司保持或提高原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而员工不同意续约的,由员工向部门递交经本人签字的不再续约书面申请;1.4.4.4.3劳动合同期满,如因公司降低原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导致员工不同意续约的,或公司主动提出不再续约的,公司将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1.4.4.4.4其他情形的劳动合同终止,按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办理;1.4.4.4.5员工在规定时限内按离职程序办理离职,工资及补偿金在正常工资发放日期发放。
1.4.4.5公司单方面解除(辞退)1.4.4.5.1在合同约定期满前,未达到开除标准而由公司单方面向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或当特殊情况发生公司批量裁减人员时);1.4.4.5.2下列情况可按辞退处理(1) 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 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1.4.4.5.3公司辞退员工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本人,并依法向其支付补偿金;未提前30天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向被解除员工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1.4.4.5.4被辞退员工在规定交接时限内按离职流程办理手续,工资及补偿金与于正常工资发放日期发放;1.4.4.5.5公司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等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可批量裁减人员情况发生时,公司听取集团工会或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上报备案后,可依法裁减人员;1.4.4.5.6公司对拟解除任命干部劳动合同,应先行按干部任免流程对干部进行免职再予以解除。
1.4.4.6违纪解除(开除)1.4.4.6.1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因员工违反公司制度过错,公司除给予员工处罚外,单方面向员工提出予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1.4.4.6.2下列情况公司可予以员工违纪解除(开除)处理。
(1) 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2)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万元的;(3) 员工同时与其他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对本职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4) 在职期间未经公司允许与其他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5)提供虚假学历、工作经历等欺骗手段,以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取得入职资格,使公司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6)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1.4.4.6.3集团明确以下行为均属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凡有违反者,公司均可以依据事实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开除)处理(1) 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直接领导职责范围内的正常工作安排、工作指令的;(2) 不服从公司正常的合理工作调动安排,拒不办理调动手续或在规定期限内未到新部门报到的;(3) 盗用、私用公司印鉴;伪造印章与领导签字、涂改文件;伪造公司内部证、卡供自己或他人使用的;(4) 索要及收受客户钱物的,对公司业务造成不良影响,对公司声誉造成损害的;(5) 挪用公款、盗窃公司财产的;(6) 利用工作之便弄虚作假,巧立名目,虚报费用开支、虚领物品,骗取公司钱物的;(7) 借工作之便,私用或指使他人使用公司生产、运输、办公设备、设施与原材料加工私人物品,办理私人事务的;(8) 存在明知的故意浪费原材料与能源、损坏公司生产设备与办公设施,给公司造成财产损失的;(9) 假借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谋取私利,致公司名誉受损害的;(10) 未经许可,兼任其它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11) 聚众罢工、怠工、造谣生事、破坏正常工作和生产秩序的;(12) 恶意散播谣言诋毁公司、挑拨劳资双方感情,造成不良影响的;(13) 照顾、偏袒亲戚朋友,造成工作分工、利益分配严重不均,影响极坏者;(14) 工作场所,公开恐吓、威胁上级或同事的;(15) 殴打同事、上级或相互殴打的;(16) 参加非法组织或非法传销者;(17) 携带管制刀具以及其他违禁品或危险品入厂者;(18) 在公司厂区、宿舍内赌博的;(19) 偷窃或侵占同事或公司财物的;(20) 泄露公司技术、薪酬等机密信息,经查实的;(21) 吸食鸦片或其他毒品者;(22) 酗酒后上岗,严重影响自己或他人工作的;(23) 未按公司离职管理程序规定履行辞职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或形成旷工的;(24) 一年内累计旷工达10天以上或连续旷工5天以上的;(25) 一个自然年内,已被行政记过处分2次,且面临第3次行政记过处分的;(26) 违反公司执行中的其他规定、制度、条例、操作规程、管理办法等中明确的属“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条款的。
1.4.4.6.4公司解除员工劳动合同前,应将理由通知工会并听取其意见,并将最终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及被解除劳动合同(开除)员工。
1.4.4.6.5人事部门(或员工)自收到开除通知之时起即刻办理离职等相关手续。
1.4.5劳动合同解除、终止流程1.4.5.1无论何种原因的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均应按离职流程办理离职手续;1.4.5.2人事部门根据公司批准的员工书面离职申请或公司对违纪员工做出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辞退、开除)决定等文件,要求员工当日到公司人事部门领取离职会签表,办理离职;1.4.5.3公司人事部门根据离职员工的岗位属性,将适合的离职会签表交予员工;对于须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由人事部门填写《经济补偿金审批表》(附表)逐项取得审核、审批签字。
1.4.5.4员工填写离职会签表内个人信息后,然后到各有关部门办理下列主要审核手续,逐项取得审核签字1.4.5.4.1 在部门内与工作接手人进行工作交接;取得接手人签字;1.4.5.4.2 向部门退还借用的办公用品、工作服、工具等;1.4.5.4.3 向图书资料室退还图书、文件资料等;1.4.5.4.4 上述项目须取得部门主管的已办结签字(若有遗失、损毁者,按规定予以罚款);1.4.5.4.5 向后勤办理住宿退房、乘车卡核销、员工卡退还及向物业公司办理退房手续(购房员工),取得各项目经办人签字;1.4.5.4.6 向公司财务部门偿还各项借、贷款,偿付各项应付款(如培训费等),清理名下资产,取得经办人签字;1.4.5.4.7 向人事部门提交离职会签表,由人事部门办理工资核算、保险终止与封存;1.4.5.4.8 人事部门负责取得公司总裁、总经理的审批签字(必要时报集团审批);1.4.5.4.1 人事部门取得审批签字后,为离职员工办理工资支付、保险转移、档案移交、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