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的基本原理共50页文档
法律学习行政法的基本原理

法律学习行政法的基本原理教案主题:法律学习行政法的基本原理引言:作为法律学习的一部分,行政法是与我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一门法律科目。
了解行政法的基本原理对于我们理解政府行为的合法性和权力的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本教案将以行政法的基本原理为主题,结合案例分析和实际应用,帮助学生建立对行政法的基本概念和理解。
一、行政法的定义与基本原理概述行政法是国家法律体系中的一部分,它规定了政府行为及其与公民、法人等的关系。
它的基本原理包括合法性、公正性、程序性和比例原则。
行政法的内容主要包括行政组织、行政行为、行政责任和行政诉讼等。
二、合法性原则的解析与案例讨论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是行政法的核心原则之一。
合法性原则要求政府的行政行为必须具备合法性基础,同时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本节课通过案例分析,让学生深入了解合法性原则的具体要求和实际应用。
三、公正性原则的重要性与案例分析公正性原则要求政府的行政行为应当公正、公平,不得偏袒或歧视任何一方。
本节课将通过案例分析,让学生深入了解公正性原则的重要性,并了解公正性原则在实际行政中的具体体现。
四、程序性原则的特点与应用讨论程序性原则是行政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要求政府在进行行政行为时必须遵循一定的程序,在程序上保障公民、法人的权利。
本节课将通过具体案例,让学生理解程序性原则的特点和实际应用。
五、比例原则的内涵与案例分析比例原则要求政府在行使行政权力时,要根据情况权衡利弊,合理判断并采取措施。
本节课将通过案例分析,让学生理解比例原则的内涵,并能够在实际问题中应用比例原则。
六、小结与知识回顾本节课将对前面所讲的行政法的基本原理进行总结和回顾,帮助学生将所学知识整合起来,并加深对行政法的理解和应用。
七、扩展练习与思考题本节课会提供一些扩展练习和思考题,帮助学生加深对行政法基本原理的理解,并拓展对行政法的思考和探索。
教学方法:本节课将采用案例分析、讨论和练习等多种教学方法,以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和问题解决能力。
行政法基本原理概述.pptx

四、行政与法治国家
1.现代民主制度的发展趋势:参与制 民主的兴起。(从代议制民主到代议 制民主与直接民主相结合发展)
2.现代法治的发展趋势:从静态法治 到动态法治的发展。
3.行政法产生和发展是法治国家形成 的基本条件.
五.行政法
(一)中外行政法的一般定义
大陆法系认为行政法是调整行政活动的 国内公法。
普通法系认为,狭义的行政法是关于行 政活动程序的法律,广义行政法是是控 制政府行为的法律。
(二)行政法的概念
行政法是指调整行政关系的、规范和控 制行政权的法律规范系统。
1.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的法(行政法 的内容)
(1)行政管理关系(最基本的行政关系) (2)行政法制监督关系(由行政管理关
行政权与公权力 行政权与政权 行政权与行政职权 行政权与权利
公权力的分类
公权力
国家公权力 社会公权力 国际公权力
行政权 立法权 司法权
2.行政权的分类
根据所辖范围,分为内部行政权和外部行政权
根据权力内容,分为国防权、外交权、经济管 理权、社会文化管理权等
根据权力形式,分为行政立法权、行政命令权、 行政处理权、行政司法权,行政监督权,行政 强制权,行政处罚权、行政指导权等
2、领会本章核心问题:行政法的基本范 畴—行政, 行政法的核心内容—行政权, 行政法的调整对象—行政关系,以及行 政权与行政法的相互关系。
3、了解行政法学体系、行政法学与其他 学科的关系。
4、理解和掌握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第一章 行政法的基本概念
行政法的学科旨趣,在于检讨行政如何受到法的拘 束,以确保人民的基本权利。
行政法基本原理
内容简介
有关行政主体的法律制度 有关行政行为的法律制度 有关行政程序的法律制度 有关行政责任的法律制度 有关行政救济的法律制度 参见下图:
3.行政法的基本原则ppt课件

授 权
禁止
无 规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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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
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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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律优位原则
1、概念:是指法律处于优越于行政活动的 地位,一切行政活动都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狭义说:法律在效力上高于任何其他法律 规范。(本教材主张此说)
◆广义说:上一层次的法律规范的效力,高 于下一层次的法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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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律优位原则包括的内容
◆教学方法:讲授。
◆计划课时:4课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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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行政法基本原则概述
一、概念:行政法基本原则是指体现行政法 的基本价值,指导行政法制定、执行、遵 守以及解决行政争议的基本准则,贯穿于 行政立法、行政执法、行政司法和行政救 济的各个环节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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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功能 1、指导功能 (1)指导行政法律规范的制定 (2)指导行政法律规范的实施 (3)指导行政法自身的发展 2、补缺功能
是指行政相对人针对行政主体提出的不利指控依据其掌握的事实和法律向行政主体提出反驳旨在法律上消灭或者减轻行政主体对其提出的不利指控的权利
第三章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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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规划
◆教学目的:学生能理解和掌握依法行 政原则、行政合理性原则、信赖保护 原则、正当程序原则。
◆教学重点和难点:依法行政原则、行 政合理性原则及二者的关系。
当事人在行政程序中的法律地位平等
公正原则 同等情况同等对待,不同情况区别对待;
回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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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参与原则
参与原则是指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 中,除法律规定的程序外,应当尽可能为 行政相对人提供参与行政活动的机会,从 而确保行政相对人实现行政程序权利,同 时也可以使行政活动更加符合社会公共利 益。案例\A27.doc
行政法学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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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英美法强调对政府行政权的控制 • 行政法是控制政府权力的法。其目的就是要保证政府 权力在法律的范围内行使,防止政府滥用权力,以保 护公民—韦德(英国) • 行政法是有关行政机关权力和程序的法律,其中特别 包括调整对行政行为进行司法审查的法律。—戴维斯 (美国) • 行政法是管理政府行政活动的部门法。它规定行政机 关可以行使的权力,确定行使这些权利的原则,对受 到行政行为损害者给予法律补偿。它回答以下问题: 行政机关可以被赋予什么样的权利?这些权利有什么 限度?用什么方法把行政机关限制在这个限度之 内?——施瓦茨(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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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行政法律关系的构成 、
(二)、行政法律关系的变动
• 行政法律关系处于动态变化之中,包含了产生、变更和消灭的过 程。 • (1)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权利义务 关系的形成。取决于一定事件的发生和一定行为的发生。多数情 形下它由行政机关的单方职权行为依法设立。 • (2)行政法律关系的变更,是指行政法律关系各构成因素的变更。 • (3)行政法律关系的消灭,是指行政法律关系的终止,消灭的方 式主要是废止和撤销。 • (4)行政法律关系变动之原因 • 设立、变更和消灭行政法律关系,以相应的行政法律规范的存在 为前提,以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出现为主因。法律事实可以分为事 件和行为两类。前者是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现象,后 者是当事人有意识的能够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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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一般法律书籍的表述:行政就是国家行政 机关依法行使职能,对国家事务进行组织和管 理的活动。 • 从动态和静态两方面看行政的概念—学术界的 新观点 • 从动态上定义:行政就是执行国家意志的关于 国家事务和公共事务的执行性决策、组织、调 控、处理等公共管理活动。 • 从静态上定义:执行国家意志的承担执行性国 家事务和公共事务的公共管理组织,即国家行 政机关。
行政法基础理论

行政法是关于行政权力的授予、行使以及对行政权力进行监督和对其消极后果予以补救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行政法是设定行政权力的法(事前控权); 如:《行政强制法》等。 行政法是规范行政权力实施的法(事中控权); 如:《税收征收管理法》和《行政处罚法》等。 行政法是监督行政权力的法(全程控权); 如:《行政诉讼法》。 行政法是对行政权力产生的后果进行补救的法(事后控权); 如:《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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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规定违反了行政合法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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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 自治法规、单行条例
部门规章
地方规章
其他规范性文件
国务院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
地方政府
基本法律
一般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各部委
法律位阶图
【例题·多选题】根据行政法的渊源理论,( )属于行政法规。 《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规定》 《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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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对受委托组织的行为加强监督,并对其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例题·单选题】下列关于行政委托和行政授权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行政授权必须以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明文规定为依据,行政委托不需要法律、法规或规章上的依据 行政委托通常是要式的,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口头委托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不是行政机关而是行政主体 行政授权的法律后果由授权方承担,行政委托的法律后果由被委托的行政机关承担
国家机关——职权行政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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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授权行政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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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 ——不具行政主体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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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
行政法原理

近期以来,媒体公开报道了国内发生的一系列群体性冲突事件,例如贵州翁安事件、云南孟连事件、江西铜鼓事件、安徽砀山事件等等。
从表面上看,这些群体性冲突事件的发生是孤立的、偶然的,但仔细审视会发现它们具有一些共性:即事件发生的原因多数基于基层官民的对立与冲突,且事件的处理过程一般都具有程式化的特点。
笔者认为,如何处理这类群体性冲突事件,是新时期对党和政府的执政能力和执政道德的一个严峻考验。
由于此类群体性冲突事件的发生、应对与法、法律实施、法的实效等有关,因此,从法理角度对其进行剖析,找出根源并寻求解决的途径,以期为当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提供有益的参考是十分必要的。
一、群体性冲突事件暴露了转型时期的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所隐藏的一些深层次危机(一)群体性冲突事件折射出政府危机1、基层地方政府权力运行脱法失控的危机。
群体性冲突事件之所以发生,多数涉及到地方政府的公务人员在经济利益趋使下,官商勾结,在征地、拆迁、企业改制重组、移民安置补偿等事务中突破法律规定,滥用公权力,出于权力的自负,不断挑衅民间,甚至突破当地民众容忍的底线。
由于群众受侵犯的权利在体制内难以得到有效的救济,受伤害的感情不断积累,遇到偶发事件作为群众长期被压抑的情绪的渲泻口,遂导致群体性冲突事件发生。
例如,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在总结翁安事件教训时指出,翁安事件“直接的导火索是李树芬的死因。
但背后深层次原因是瓮安县在矿产资源开发、移民安置、建筑拆迁等工作中,侵犯群众利益的事情屡有发生,而在处置这些矛盾纠纷和群体事件过程中,一些干部作风粗暴、工作方法简单,甚至随意动用警力。
他们工作不作为、不到位,一出事,就把公安机关推上第一线,群众意见很大,不但导致干群关系紧张,而且促使警民关系紧张”,“这起事件看似偶然,实属必然,是迟早都会发生的。
” [1]2、解决冲突的路径依赖危机。
群体性冲突事件发生之初,当地政府通常都会发布通告,将事件定性为少数黑恶势力、不法分子教唆、煽动、操纵不明真相的群众起哄闹事,要求严厉打击不法分子,全力做好稳控工作云云(将事件定性为是对政权的威胁,可以合法采取暴力手段),行文间充满了主客体际思维支配下的训诫语气,而不是通过主体际间平等的沟通、对话来解决冲突。
3章行政法的讲义基本原则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30条 严厉禁止卖淫、嫖宿暗娼及介绍 或容留卖淫、嫖宿暗娼,违者处15日以下拘留…
第33条 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罚由县、市公安局、公安分 局裁决。
第34条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的其他处罚,适用下列程序: (1)传唤。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需要传唤的,使 用传唤证。 … (2)讯问。 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应当如实回答公 安机关的讯问。讯问应当作出笔录;被讯问人经核对认为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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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章行政法的基本 原则
一、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含义及特点
含义:行政法所特有的、统率、指导一切 行政法律规范的制定与实施的法律原则或 准则
特点: 1、法律性 2、特殊性 3、普遍性
二、国外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一)英国 1、越权无效原则
要求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须符合议会制定 法赋予的权限,超越权限的行为为无效 2、自然公正原则
(四)德国
1、依法行政原则 ① 法律优先原则 ② 法律保留原则
2、比例原则 ① 妥当性。手段与目的相关,能达成目的。 ② 必要性。选择损害最小的手段。 ③ 比例性。损害不得大于收益。
第2节 我国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一、行政合法性原则 1、涵义
行政主体的设立、拥有行政职权和行使行政 职权都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不得与 法律相抵触,任何违法行政行为都应承担 法律责任
处女嫖娼案 2000年1月8日晚8时,陕西泾阳县蒋路派出所干警王 海涛和聘用司机胡安定到麻旦旦姐理发店,未出示任何证 件带她到派出所。她被审问10分钟未交待后,被反铐到 篮球杆上,被打了两耳光,被说是卖淫。王带她到房间和 胡轮流审问,直审到了四点半。所长彭亮被叫来,把麻裤 子往下拉,说麻再不交待就关她两三年。因麻仍未交待, 彭亮踢了她两脚,打了两耳光,她晕倒了。等她醒来时见 自己裤带被解开。之后麻被叫到办公室,王见她还不交待, 拿出笔写好招供材料。麻被迫在那份不知内容的招供材料 上签了字。9号晚7点多,麻被放回家。泾阳县公安局出 具一份处罚裁决书上写着:麻旦旦,男性…处罚的理由竟 是嫖娼。麻向咸阳市公安局申请复议,被建议做处女检查。 麻到咸阳215医院做了处女膜完整医学鉴定,结果是处女。 麻向法院起诉状告泾阳县和咸阳市公安局。法条
行政法基本理论教材

第一章行政法基本理论第一节行政法的概念一、行政――有公、私之分,行政法研究公共行政公共行政国家行政/公共行政:1)国家与公共事务的决策、组织、管理和调控2)承担国家与公共事务的决策、组织、管理和调控这一类职能的国家行政机关。
社会行政:非政府组织作为活动的主体,如学校✧现在不仅要关注国家行政,更重要的是要关注社会行政。
如律师,80年代被称为国家的律师;90年代以后,新的律师法规定,律师为社会工作者。
所以律师不由国家管理,而由律师协会来协调管理。
✧国家行政和社会行政构成了行政的内容。
1、行政内涵:国家行政机关以及其他特定的社会组织为了实现公共利益,对公共事务进行组织和管理的过程。
主体:国家行政机关以及其他特定的社会组织目的:为了实现公共利益客体:国家事务和公共事务本质:一种活动(结果-实体)和过程(环节-程序)2、特点(1)主动性:与司法的消极性相对应,(行政不作为)(2)持续性:不因行政主体的变化而变化(新官不理旧政)(3)公益性:以公共利益的实现为目标3、类型(1)按行政活动的功能秩序行政(侵害行政)给付行政(服务、积极、福利行政)(2)按行政手段强制行政非强制行政:协商式――行政合同、行政指导(3)按行政活动的范围内部行政外部行政(4)按行政活动受法律约束的程度羁束行政裁量行政:行政主体可以自由选择、自由判断二、行政权(近代概念,行政活动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1、内涵:由国家宪法、法律赋予或认可的、国家行政机关和其他公共行政组织执行法律规范、对国家和公共事务实施行政管理活动的权力,是国家政权和社会治理权的组成部分。
对“是国家政权和社会治理权的组成部分”的理解:一方面,现代行政权保留了传统国家政权的特色,是治理国家和服务社会的公权力的一种;另一方面,现代行政权还包括社会组织对社会公共事务的治理权,这些治理权有的来自于国家法律的直接赋予或行政机关的委托,有的起源于社会组织的自治而后得到国家法律的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