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建筑市场的非法挂靠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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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建筑市场监管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浅析建筑市场监管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浅析建筑市场监管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建筑市场监管是保障建筑市场秩序和促进建筑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

目前建筑市场监管中存在的问题依然较为突出,主要表现在监管力度不够、监管手段单一、监管对象不清晰、监管部门职责不明确等方面。

本文将从这几个方面对建筑市场监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浅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监管力度不够在当前的建筑市场监管中,监管力度相对不够,导致了一些违法违规行为得不到有效的打击和制止。

一些建筑企业为了降低成本,采用低劣的建材,给消费者带来了严重的安全隐患,然而监管部门对于这些行为的打击力度不够,一些违法行为得不到有效的遏制。

一些地方监管部门的执法力度也不够,导致一些建筑市场混乱。

针对监管力度不够的问题,可以采取以下对策:1.加强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监管体系。

完善监管法规和标准,强化执法力度,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

2.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对于那些违法违规行为严重的企业和个人,要给予严厉的处罚,形成威慑效应,提高违法成本。

3.建立健全监管责任制度。

明确各级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和监管范围,加强对监管部门的监督,确保监管责任的落实。

二、监管手段单一当前建筑市场监管中存在的另一个问题是监管手段单一,主要采取行政手段进行监管,导致了监管效果不佳。

在建筑市场监管中,如果只采取行政手段进行监管,往往会局限于一时的行政处罚,无法根本解决问题,同时也会增加监管成本,降低监管效率。

1.多管齐下,综合运用各种监管手段。

除了行政手段外,还可以采取经济手段、法制手段、社会化监管等手段进行综合监管,提高监管效果。

2.推动建立行业自律机制。

倡导建筑行业协会组织建设,加强行业自律,主动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减轻监管部门的负担。

3.引入第三方监管机构。

鼓励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建筑市场监管,增加建筑市场监管的多元化,提高监管效果。

三、监管对象不清晰在建筑市场监管中,监管对象的界定不够清晰也是一个存在的问题。

建筑工程施工工程师挂靠(3篇)

建筑工程施工工程师挂靠(3篇)

第1篇随着我国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建筑施工工程师的需求量不断增加。

然而,由于行业竞争激烈,部分施工工程师为了获取更高的经济收入,选择通过挂靠的方式参与到工程项目中。

本文将探讨建筑工程施工工程师挂靠的现象、原因以及应对措施。

一、现象建筑工程施工工程师挂靠是指施工工程师在不具备实际施工现场管理能力的情况下,通过缴纳一定的费用,将个人执业资格证书借给他人使用,从而参与工程项目管理。

挂靠现象在我国建筑行业较为普遍,尤其在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中较为严重。

二、原因1. 市场需求: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建筑工程项目数量不断增加,对施工工程师的需求量也随之增大。

部分施工工程师为了追求更高的收入,选择挂靠参与工程项目。

2. 收入差距:相较于其他行业,建筑行业施工工程师的收入相对较高,但部分施工工程师认为自己的收入仍有提升空间,因此选择挂靠。

3. 执业资格门槛:我国对建筑工程施工工程师的执业资格要求较高,部分施工工程师为了获得执业资格证书,选择挂靠。

4. 监管不力:部分地方政府对建筑行业的监管力度不足,导致挂靠现象难以得到有效遏制。

三、对策1. 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加大对建筑工程施工工程师的培训力度,提高其综合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确保其在施工现场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

2. 加强行业监管:政府部门应加强对建筑行业的监管,严厉打击挂靠行为,对违法者进行严肃处理。

3. 建立健全行业自律机制:鼓励施工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对施工工程师进行考核,确保其在施工现场具备相应的管理能力。

4. 提高施工工程师待遇:提高施工工程师的收入水平,使其在施工现场发挥更大的作用,减少挂靠现象。

5. 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施工工程师的法律意识,使其明白挂靠行为的违法性。

6. 推进建筑工程施工工程师职业化:通过建立完善的职业培训体系,提高施工工程师的职业素养,使其在施工现场发挥更大的作用。

总之,建筑工程施工工程师挂靠现象在我国建筑行业较为普遍,对行业健康发展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浅析建筑市场监管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浅析建筑市场监管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浅析建筑市场监管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建筑市场监管是保障建筑市场正常运行和维护公众利益的重要手段。

在实际中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采取相应对策来加以解决。

建筑市场监管存在着监管力量不足的问题。

建筑市场庞大且复杂,监管人员数量有限,很难满足监管的需求。

由于建筑市场的不规范性,监管力量不足会导致监管难度加大,影响监管效果。

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需要增加监管人员的数量,以充实监管力量。

可以通过加强监管机构的建设和建立监管网络,提高监管效率。

建筑市场监管存在着监管手段单一的问题。

目前的监管手段主要是依靠监管人员的巡查和临时抽查,存在监管范围狭窄、效果难以保证的问题。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可以引入科技手段,例如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来加强对建筑市场的监管。

可以建立全国范围的建筑市场信息系统,实现对建筑工地的实时监控和数据分析。

通过这种方式,可以实现对建筑市场的全过程监管,提高监管的准确性和效率。

建筑市场监管存在着执行力度不够的问题。

由于监管部门的执行力度不够,一些违法行为无法得到有效打击,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建立健全建筑市场监管的法律法规体系,明确监管职责和执法权限。

监管部门在执行工作中要有足够的自主权和执法威信。

加强对建筑市场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增加处罚力度,形成威慑效应。

对于严重违法行为,可以采取公开曝光、取消相关资质等手段,加大打击力度。

建筑市场监管存在着监管协作不畅的问题。

建筑市场是一个复杂的系统,需要各相关部门之间的紧密协作才能实现有效监管。

在实际中,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作机制不够完善,导致监管效果不佳。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可以建立建筑市场监管的协调机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监管任务。

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加强沟通和协作,形成合力推进建筑市场监管工作。

建筑市场监管中存在着监管力量不足、监管手段单一、执行力度不够和监管协作不畅等问题。

需要采取相应的对策来解决这些问题,加强建筑市场的监管工作,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

治理建设工程出借资质,违规挂靠的对策

治理建设工程出借资质,违规挂靠的对策

治理建设工程出借资质,违规挂靠的对策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随着建筑市场需求的扩大和高额利润的回报,导致建筑市场竞争已趋白热化,恶性竞争、出借资质、违法转包、违规挂靠现象极为普片。

不仅严重扰乱建筑市场程序,同时也为工程质量和安全带来诸多隐患。

尽管《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及与之配套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行政法规都有这方面的明确规定,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也为之做出了许多努力,诸如开展建筑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招投标采用网上全流程电子化,施工现场实行实名制管理等,但由于企业门槛偏低、建设周期长、企业人员流动大等一些深层次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实际围标串标、出借资质、违规挂靠现象仍屡禁不止。

这些问题使工程质量和安全得不到有效保证,扰乱了建筑市场,滋生了腐败现象,影响极坏。

一、存在问题:1、施工企业方面:20世纪80年代末以前,我国实施的企业资质管理只是对企业经营的合法性进行确定,而对企业自身的业绩、技术水平及经营综合能力等没有任何要求。

1989年国家发布《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对其施工企业资质进行了进一步的专业细化分类,将其分为了21类42个专业,而后又添加了施工总承包与专业承包企业两个类型。

2014年,《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包括12个类别,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包括36个类别,劳务分包企业资质不分类别与等级。

这些制度、规定,对繁荣建筑市场,规范建筑施工企业行为,培育建筑企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起到了积极作用。

就汉中市市而言,目前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380余家,近一半为三级资质,挂靠外地或以分公司形式进来的约50余家。

而去年进入我市承发包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的建设项目为290余个,有约40%的中标企业为外地企业。

单从数据来看有近一半的企业一年接不到一个项目。

这种现象给企业造成了一定压力,拖欠工资,人员流动造成企业减员随时发生。

浅析建筑市场监管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浅析建筑市场监管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浅析建筑市场监管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建筑市场是一个重要的经济领域,对于城市发展和经济增长有着重要的作用。

建筑市场监管中存在着一些问题,如偷工减料、违法违规、低价竞标等现象屡见不鲜,给社会经济秩序和公共安全带来了很大的隐患。

对于建筑市场的监管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从建筑市场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出发,结合当前的实际情况,提出一些对策,以便改善建筑市场监管工作,推动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

1. 偷工减料现象严重偷工减料是建筑市场上一个很常见的问题。

由于一些企业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往往会在建筑材料和施工工艺上偷工减料,而这些偷工减料的行为对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造成了很大的隐患。

当建筑材料和施工工艺不符合标准时,就容易引发工程质量问题,甚至会造成安全事故。

2. 违法违规现象严重在建筑市场中,一些企业为了追求利润,经常会违法违规从事建筑活动,例如没有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就从事建筑施工活动,或者建筑施工过程中不符合相关法规等。

这些违法违规的行为严重影响了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

3. 低价竞标现象普遍在建筑市场中,为了获得订单,一些企业常常会通过低价竞标的方式获取项目。

低价竞标往往会导致建筑企业陷入恶性竞争,不仅对企业自身形成巨大的经济压力,也会对市场正常秩序造成破坏,从而影响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建筑市场监管的对策1. 完善监管体系针对建筑市场存在的偷工减料、违法违规、低价竞标等问题,建立健全的监管体系是关键。

通过加强对建筑市场各个环节的监管,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对建筑材料质量的抽检以及对施工现场的定期检查和监督,可以有效遏制各种不良现象的发生,推动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

2. 提高行业准入门槛为了遏制建筑市场上一些不法企业的活动,可以通过提高行业准入门槛的方式,限制不符合资质标准的企业参与建筑市场的竞争。

通过对企业的技术实力、资质条件以及信用记录进行严格审核和评估,可以有效减少违法违规的行为,提高建筑市场的整体质量。

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的成因和对策

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的成因和对策

一、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的成因在建筑行业,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现象屡见不鲜,其成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利益驱动:一些建筑施工单位为了降低成本,提高利润率,将工程转包给无资质、无技术、无信誉的分包商,宁愿冒违法风险,也要谋取暂时的经济利益。

2. 资质限制:由于一些建筑施工单位没有相应资质,无法承担面积较大的工程,为了能够承接更大的项目,只能通过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手段来进行施工。

3. 管理不善:一些建筑施工单位缺乏有效的管理机制和监督措施,导致施工过程中容易出现分包、转包、挂靠等违法行为。

4. 利益链条:建筑行业存在着复杂的利益链条,承包商、分包商、材料商、劳务商之间利益纠葛,为了各自利益考虑,往往采取违法手段来达到利益最大化。

二、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的危害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的行为不仅严重违反建筑法律法规,而且会给建筑行业带来严重的危害:1. 安全隐患:无资质、无技术的分包商施工质量无法得到保障,存在施工质量不合格、安全隐患等问题,对施工过程中的工人和周围居民的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2. 影响行业形象:违法分包、转包、挂靠行为严重损害了建筑行业的形象,影响了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

3. 扰乱市场秩序:违法分包、转包、挂靠行为扰乱了市场秩序,导致了建筑施工市场的混乱,严重影响了行业的清朗和稳定。

4. 影响政府治理效果:违法分包、转包、挂靠行为使得政府监管的难度增加,降低了政府治理的效果,给政府带来了一定的负担。

三、防范和对策在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现象频发的背景下,需要采取有效的对策来解决这一问题:1. 完善监管机制:政府应加强对建筑施工市场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完善违法行为的惩处措施,对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2. 鼓励合规经营:政府可以采取一些激励措施,鼓励建筑施工单位依法合规经营,提高合规经营的成本效益,减少非法分包、转包、挂靠的诱因。

3. 强化责任追究:建筑施工单位应加强内部管理,明确各类责任,对于存在违法分包、转包、挂靠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厉惩处,形成震慑效应。

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措施探讨

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措施探讨随着国家对建筑市场的规划和发展不断加强,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也成为了一个越来越重要的话题。

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

本文将从这些问题的角度出发,探讨其原因,并提出相应的措施。

问题一:监督手段不够完善由于建筑市场的复杂性,监管部门数量较少,加之对现场监管的不足,导致建筑市场监督管理的监督手段较为简单。

一些不法商家往往会利用监督松散的时机,从而行使欺骗消费者、违规建筑等一系列行为,给广大消费者和市场带来严重危害。

措施:加强监管部门的数目和装备,增加现场监管力度,引入先进的科技手段,如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开展科技监督,提高监管效率。

问题二:缺乏有效的惩罚措施现阶段,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仍存在严峻的问题,违规行为仍然屡见不鲜。

虽然监管部门试图采取各种惩罚措施,但由于政府、市场力量、监管部门等多因素的制约,导致诸如违法违规建筑行为能够继续获得利润,甚至还存在一些地方性保护现象,使得监管部门的力量变得无处发力。

措施:建设完善惩罚机制和法律法规,对于违规者责任追究到人,采取公开机制,增加违规成本,压缩利润空间,从而杜绝违规行为。

问题三: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在建筑市场的复杂环境中,消费者具有双重角色,既是购买者,也是受益方。

然而,由于消费者保护体系未能完善,加之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市场中便出现了各种欺骗、误导的情况,对消费者的利益权益产生了不良影响。

措施:推广有关消费者保护法律和行业标准,提高消费者保护意识和知识水平,加强行业自律,构建投诉举报渠道,建立消费者维权三方机制,如消费者、监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等共同参与。

综上所述,要解决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需要政府、监管部门、企业和消费者等多方合力。

只有以整合资源,加强监管,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宣传和教育,才能有效遏制建筑市场上的乱象,让建筑市场成为一个较为有序、公正的市场。

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措施探讨

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措施探讨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监管法规不完善目前我国的建筑市场监管主要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这些法规大多限于对建筑质量和安全进行规范,对于建筑市场中的交易、合同、招投标、监理等方面的监管并不够完善。

这就给了一些不法分子可乘之机,他们可以在这些环节进行操作,导致建筑市场出现乱象。

二、监管部门力量不足目前建筑市场的规模庞大,包括基建项目、房地产项目、市政工程等等,需要大量的监管力量来确保市场的规范有序。

但是很多地方的建设工程监管部门力量不足,导致对市场的监管缺乏有效的执行力。

一些违法违规行为得不到及时查处,也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三、监管手段滞后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建筑行业的发展也日新月异。

一些监管措施和手段却相对滞后,不能及时跟上市场的变化。

比如一些新出现的建筑技术、新型建筑材料等,缺乏相应的监管规定,很容易导致市场出现安全隐患。

四、社会监督不足在建筑市场中,除了政府部门的监管外,社会的监督也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目前很多地方社会监督力量薄弱,一些相关的组织和个人没有充分发挥出监督的作用,使得一些不法分子得以逍遥法外。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有必要提出相应的措施来加强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

目前我国的建筑市场监督法规相对滞后,需要及时更新完善。

政府部门应该根据市场的发展变化,加快推进一些相关的监管法规的立法工作,特别是在建筑市场的交易、合同、招投标、监理等环节的监管法规上,应该加强完善。

二、加大监管力量投入政府部门应该适时增加建设工程监管部门的人员数量,提高监管力量的投入。

也应该加大对建筑市场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执法的效果,使违法违规行为得到及时查处,形成震慑作用。

三、引入科技手段政府应该加强与科技部门的合作,引入一些科技手段来加强对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

比如可以利用大数据技术来分析市场的行为,及时发现异常情况;也可以利用无人机等新技术手段对市场进行监督,提高监管的效果。

工程“挂靠、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危害与对策

工程“挂靠、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危害与对策工程挂靠、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现象扰乱工程建筑市场秩序,腐蚀行业道德,导致工程安全、质量事故频发,危害非常严重,具体分析其产生的原因,从源头上规范,建立工程建筑市场信用体系。

标签:挂靠;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危害;对策前言“工程挂靠、非法转包、违法分包”这个建筑业的顽疾,如今愈演愈烈,工程几经转手层层剥皮,实际用于建设费用大大减少,质量问题、安全事故伴随而来。

如何遏止这种现象的发生,对于规范工程建设、确保工程质量、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 “挂靠、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形式及产生原因当前工程挂靠、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形式多样,归纳起来主要有:企业自找队伍的、外面借资质挂靠的、建设和监理单位指定分包的、地方黑恶势力抢活的、极少数地方政府或协调部门要求切块的等等。

之所以会产生这种不正之风,有以下几种原因:1.1 企业追求经济利益求生存在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中,施工企业为了求生存,盲目承揽工程,然而部分自身能力不強的企业就会出现管理能力无法胜任,无法凭借自身能力去履约,不得不通过违法分包、非法转包或者出卖“资质”等手段,在不增加投入的情况下借用低资质或无资质承包商完成项目,并通过层层压价或收取管理费获得经济利益。

1.2 市场竞争方式低级选择工程承包单位、施工管理和工程结算最终决定权被少数人垄断,“红包”竞争、权色交换、金钱交易等不规范竞争充斥工程建筑市场,将工程建筑市场竞争变成人情、贿赂和关系网的博弈。

工程施工企业承接项目、盈利能力和自身的技术、管理水平没有直接关联。

在这种游戏规则下,挂靠、转包和违法分包往往能以很小的投入,得到最大的回报。

1.3 参建各方信用缺失发包人、承包人的信用缺失是导致转包、违法分包行为的主体原因。

总承包企业中标后,将履行合同的义务转移给低资质或无资质企业或个人,通过收取管理费或转包压价获得经济利益;发包人由于“关系”或某种利益的考虑,则虚假招标或规避公开招标。

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措施探讨

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措施探讨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经济发展的不断壮大,建筑市场逐渐成为了一个热门的领域。

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却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

在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中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这些问题既限制了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的安定与和谐。

我们有必要对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地探讨,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一、现存问题1、监管力度不足建筑市场在发展中,存在着一些违法行为。

由于监管力度不足,一些建筑企业和个人在施工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时常常得不到有效的监管,导致建筑质量无法得到有效保障。

甚至一些违法行为得不到有效制止,最终形成了惩罚不力的现象。

2、监管信息不透明目前建筑市场监督管理的信息透明度较低,相关信息较难获得。

这样一来,广大建筑企业和消费者无法及时了解市场动态和最新政策,容易受到不法分子的欺骗,一些不法分子或企业常常得以逢迎就变,甚至通过欺骗手段获取不合理利益。

3、部门协调不力建筑市场监督管理涉及到了多个部门的协调工作,然而现阶段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仍然不够到位,导致了监管工作的诟病和指责声不绝。

这种现象严重制约了建筑市场监督管理的有效实施和执行,使得市场出现了种种乱象。

4、监管方法滞后随着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变化,原有的监管方法已经显得滞后,监管手段的落后使得监管难度加大,也使得监督管理的效果大打折扣。

二、解决措施为了解决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我们有必要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对于建筑市场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有关部门应当加强监管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严惩,提高违法违规成本。

要建立完善的监管机制,加大对建筑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并制止违法违规行为。

有关部门应当提高建筑市场监督管理的信息透明度,公开相关监管信息,同时建立有效的信息反馈机制,让广大建筑企业和消费者能够及时了解市场动态和政策变化,防止不法分子的欺骗。

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建立健全的部门协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加大协作力度,推进多部门之间的有效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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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作者简介:肖胜文(&’#’$),男,湖南长沙人,现为华东交通大学土木建筑学院!""(级研究生)文章编号:&""*$"*!+(!""#)"*$""(*$"(浅议建筑市场的非法挂靠问题及对策肖胜文&,罗尚荣!(&)江西理工大学南昌校区建工系,江西南昌++""&+;!)华东交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江西南昌++""&+)摘要:“非法挂靠”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但由于法制的不健全以及执法不严,如今建筑市场中“非法挂靠”现象严重,它直接影响建筑产品的质量,严重扰乱了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和危及人民生活的安全)文章就此问题分析了其产生的原因及其危害,提出了解决的办法)关键词:建筑市场;非法挂靠;对策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引言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建筑市场从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令性计划分配任务,到施工企业自己谋生路,闯“天下”,一路打拚,完全融入市场竞争的大潮,其中付出了艰辛的努力及高昂的代价,才取得了如今建筑市场的辉煌成就,但由于处在社会转型之际,各种法规不健全,再加上市场竞争激烈,僧多粥少,各施工企业为争夺承包权,不惜置国家法律于不顾,或钻营法律的空子,采取许多不正当的竞争手段,“非法挂靠”就是其中之一)目前,在建筑市场上有一些个体包工头或一些低资质的建筑企业,为了通过招标单位的资格审查,利用高资质的建筑企业开出的介绍信,假借他人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书参加投标,中标后向高资质单位上缴约定的管理费,这就是建筑市场中的“非法挂靠”)它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也规定:“投标人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明知自己的行为违法,但现实生活中却依然有不少的单位或个人铤而走险,其原因何在?本文拟就建筑市场中的“非法挂靠”问题进行分析,力求找到解决的办法)"“非法挂靠”产生和长期存在的原因&)“非法挂靠”产生的历史原因:由于长年的历史积累和计划经济的思维定势,我国高资质的施工企业仍然是国有制占主导地位,虽然改革开放多年了,但这些国有企业的改革并未形成强力引导企业发展的动力机制,依然包袱重,经济效益低下)在市场竞争中,由于投标成本及公关费用高,若这些企业自主投标,一旦多标未中,很可能令企业陷入困境)反过来,依靠投标代理人,企业出具介绍信,就可以获得一笔收入,中标后还能收取管理费用,同时还可以转嫁投标风险,维持企业的生存,并且企业管理者也不承担个人风险,甚至还会有隐性收入)对非法挂靠者而言,他们不一定具备维持一家企业运作的能力,即使有,也较难在起步阶段就创办一家高资质的施工企业,再说,维持一家高资质第!+卷第*期!""#年&"月华东交通大学学报012345617859:;<=450=51:14>-4=?@39=:AB16)!+C1)*DE:),!""#施工企业需要较高的管理费用,同时也承担较大的风险!正是这种思维定向,便造成了建筑市场中“非法挂靠”现象的盛行,甚至出现了专以投标谋利的个体户!")“非法挂靠”是一种严重违法行为,国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职能机构一直在进行大力的整顿,特别是"##$年以来,国家把建筑市场作为规范和整顿市场经济秩序的重点,在各地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整顿活动!但由于国家长期以来资质管理机构、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和有形建筑市场人为割裂,难以形成常抓共管的长效机制!国家为了加强这方面的管理,加大了立法的力度,针对“非法挂靠”现象的法律、法规就有《建筑法》、《招投标法》和《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但这些法律和法规都存在一定的弹性空间,且经济方面的处罚最高只是合同价款的%&,再加上地方和部门的保护,使得“非法挂靠”的风险很小,在强大的利益驱使下,非法挂靠者们不惜以身试法,放手一搏!笔者曾认识一位低资质的集体建筑施工企业的老板,他在两三年内把某单位的五个公开招标的工程都全部承包下来了,而且这五个工程分别挂上了五个不同的高资质企业的牌子,可见其手段厉害!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我国的某些地区在承发包方面存在着巨大的管理漏洞!由于国家在建筑行业存在着的经营体制和管理机制的缺陷,建筑市场从某种意义上说已被非法挂靠者操纵着!!“非法挂靠”问题的危害性$)建筑产品祸患连连建筑市场的非法挂靠者们由于他们的包袱轻,管理成本低,在投标报价方面他们占有绝对优势,再加上他们经常采用围标和一标多投等不法手段,他们会屡投屡中,控制和占领着大部分建筑市场,那些质量好、信誉高、管理水平强的大、中型高资质企业反而市场占有率低!“高资质投标,低资质进场,无资质施工”的做法在很多地方的建筑市场长期存在!“非法挂靠”它毁掉了建筑产品的质量,成为侵蚀建筑市场健康发展的“毒瘤”,给人民的安居留下长期隐患!吉林市科技大厦由低资质设计单位越级设计,由没有资质,没有技术力量的农民承包商非法挂靠承包,最终建成一个豆腐渣工程;最近九江地震中震塌和震裂的建筑中,有关部门调查和核实,有许多建筑与“非法挂靠”有关!")高资企业举步维艰低资质、无资质的建筑企业“挂靠”,部分高资质的建筑企业靠出卖资质、收取管理费维持现状,不思进取,优秀的建筑企业在夹缝中求取生存和发展!目前,从国际工程承包市场来看,我们的建筑企业的市场占有率仅占"&左右,且拿到的总包项目少,分包项目多,建筑行业的竞争力很弱,这与我们这样一个建筑大国的地位是很不相称的!“入关”后,随着对外贸易的进一步扩大,国际资本的流入将进一步增加,外国承包商也将进一步涉足中国建筑市场!由于技术、资金方面的优势,他们将不仅仅满足于承包外资项目,从而逐步渗透到国内投资项目,建筑行业的竞争会一天比一天更激烈!我们如何来稳住国内市场,开拓国际市场?这是我们每一个建筑人必须深思的问题!’)严重影响社会的“和谐”发展挂靠现象是建设领域内的罪恶之源,建设领域里的许多腐败行为与挂靠现象有直接关系,挂靠使得建设领域内的围标、串标、陪标等违法行为屡屡发生,挂靠现象使得建设领域内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制度遭到严重质疑与挑战!在挂靠泛滥的工程招投标活动中,表面上是由众多实力雄厚的一级企业在参与竞争,而实质上却是包工头之间凭借人际关系的恶斗!在这样的招投标活动中,所谓的企业资质、鲁班奖(国优)工程、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省优工程、样板工程等一切荣誉证书已显得无足轻重!只要挂靠现象存在一天,那么建设工程招投标中的资格预审、资质标、信誉标的评审就失去了任何意义,反过来正好为那些不法分子打着公平、公正、廉洁的口号从事暗箱操纵的活动提供方便!同时由于建筑施工行业挂靠单位过多,管理制约力度不够,易引发欠薪事件!部分国有建筑工程企业挂靠了许多外地建筑工程队,这些挂靠单位,只交管理费和一些其他费用,主管单位没有强硬的行政和经济手段进行制约,对挂靠单位内部违法违规现象无法掌握和加以纠正,一些不良包工头“见利忘义”,甚至携带工程款和工人的“血汗钱”逃匿,引发员工集体停工,直接向工程发包方追讨工资,使开发商、发包商的声誉和经济利益都受到损害!一些包工头为向发包索取工程款,常煽动不明真相的民工闹事后集体到政府上访,迫使有关部门向发包施加压力,因而把经济问题与工资问题搅和在一起,给处理种类问题带来难度!如余姚市建筑企业(%第(期肖胜文,等:浅议建筑市场的非法挂靠问题及对策几名“包工头”为逃避债务,携带部分工程项目资金出走,涉及了该市多家建筑施工企业和建筑工地,涉及农民工工资金额!"余万元,涉及到农民工人数二百余人,引发了相关建筑工地和施工企业农民工多次群体上访事件,造成严重的社会不稳定因素,影响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解决“非法挂靠”问题的对策和建议为了解决目前国内存在的严重的挂靠问题,国家有必要加大整顿的力度,努力完善建筑市场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对建筑行业的规范是当务之急#为此,笔者认为应从下列几个方面入手:$)建立和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和第三十四条规定:“未取得资质承揽工程和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经济处罚为合同价款的%&—’&的罚款#”而《招投标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对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的经济处罚为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两者都是针对“非法挂靠”现象的,但处理标准相差较大,且都留有较大的操作弹性空间#当问题出现时,是资质管理部门来处理,还是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来处理呢?如果是资质管理部门来处理,是按%&还是按’&来处理?’&是%&的两倍,同一事情的处理就可能出现巨大的差别,这将导致各职能单位相互扯皮,推卸责任,也将导致执法人员按人情、按关系来处理问题,由此产生新的问题,滋生新的腐败#笔者曾与一些个体包工头就非法挂靠问题进行过探讨,他们认为:承包一个工程的毛利一般有合同价款的%"&,如果他们的非法挂靠行为被查处,按照《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最高经济处罚只是合同价款的’&,且被查处的机率很小,即使查处,但小额的经济处罚对他们无所谓,冒“非法挂靠”的险有它的经济价值#由此可见,我们的立法机关和行业主管部门,应当针对“非法挂靠”问题的实质,划分责任和权限,统一标准和尺度,减少条款的弹性,增强可操作性,同时应加大处罚力度,如增加投标保证的数额,上调经济方面处罚的比例#这样才能使我们的法律、法规真正起到震慑非法挂靠者的作用#%)各职能部门和相关机构应加强对违法行为的监管和处理#对于非法挂靠问题,根前面的分析和论述,它将给我国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蒙上阴影,它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有关管理部门、相关职能单位和社会中介机构,应切实担当起自己的责任,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密切配合,严格把关,加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真正做到有为有位#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应和招标代理机构一起,参与到招标的资格预审或后审工作中去,加强监管力度,发现问题及时、严肃处理,争取把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阶段#()项目业主、建设单位应发挥自己的主体监管作用建筑产品的质量决定了建筑产品的价值和正常的使用功能#因此,项目业主或建设单位拥有建筑产品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应充分发挥主人翁作用,充满责任感#在资格预审阶段,应到各投标单位,一方面考察企业的能力素质,另一方面调查是否有卖资质的嫌疑,切忌把工作当公费旅游#在资格后审或评标阶段,应和其他评标专家一起,认真查阅各投标单位资料,在可能的情况下,增加评标时间,组织投标方答辩,答辩前核对答辩者身份,答辩时重点针对报价的组成和技术标部分提出相关问题,从中发现疑点,把非法挂靠者排查出去#到了正式施工阶段,是非法挂靠者现原形的时候,这时项目业主或建设单位如发现问题应敢于承担责任,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反映问题,配合处理,做好各方面的协调工作,严把工程质量关#’)加强对投诉举报的处理国家建设部和地方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组建专门机构,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并设立举报奖励基金,加大奖励额度,这样通过建立激励机制,来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力量,预防和打击非法挂靠行为#对投诉、举报及时做出处理,并通过相关媒体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以显示政府解决问题的决心和诚意#!)加大宣传力度我们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组织普法宣传队到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进行宣传,可以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或通过继续教育的方式来宣传我国的《建筑法》、《招投标法》、《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在全社会形成一个知法、守法,在必要的时候能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和他人正当权益的群体#同时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和监督作用,加强正面教育#最终达到预防“非法挂靠”的目的#))提高建筑队伍的素质)’华东交通大学学报%"")年企业资质等级的提高关键在企业素质的提高,提高企业素质,从根本上说在于提高企业劳动者的质量,劳动者质量的提高关键在教育和培训!建筑施工企业可通过多层次、多渠道的教育和培训,通过营造良好的教育培训氛围和建立长效的教育激励机制来提高企业全体员工的素质!对于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由于他们本身具备一定的文化素质和业务素质,可以从中选送一些骨干到大专院校学习和深造,或者鼓励他们参加一些业务方面的短期培训班,多利用业余时间学习,让他们早日拿到国家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和高一级的职称证书,对于一般人员,可通过上岗培训、专题讲座、轮转学习等方式,来提高他们的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组织他们参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劳动部门定期安排的各类职业技能考试!人员素质的提高为企业申报资质和提高资质级别打好了基础,也为最终解决非法挂靠问题提供了最根本的方法!!结束语“非法挂靠”是我们国家现阶段特定环境下的产物,它涉及到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乡镇建筑企业、集体建筑企业的发展,整个社会的稳定,它不是一朝一夕就能解决的问题,需要全行业的持久不懈的努力!参考文献:["]郑连庆!建筑工程经济与管理[#]!广州: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01&23%%-4(%522*%*()*&+*+6&+1)’78)*&+9(’:-)(+;3)1<&%7)*&+1=35><,-+4?@-+",AB><,(+4?’&+4$("!+,-./01.2345,165,7816229:;5/<,=>5,7?>@,>AB/->.;2381>B,1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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