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挂靠管理规定修订稿
建筑公司挂靠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挂靠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与挂靠人员之间的合作关系,更好地发挥挂靠人员的作用,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挂靠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与挂靠人员之间的合作关系管理,包括挂靠人员的选拔、聘请、培训、考核、激励和解除挂靠关系等方面。
第三条公司在挂靠管理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确保挂靠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公司应建立健全挂靠管理制度,不断完善挂靠管理机制,提高挂靠人员的工作素质和效率。
第二章挂靠的定义和类型第五条挂靠是指挂靠人员接受公司的委托,进行项目合作,并按照约定的分成比例进行分成的一种合作形式。
第六条挂靠一般分为专业挂靠和项目挂靠两种类型。
1. 专业挂靠是指公司与具有特定专业技能的人员合作,以完成特定的技术工作或咨询服务。
2. 项目挂靠是指公司与具有项目管理经验的团队或个人合作,以完成特定的建筑项目或工程项目。
第七条公司应根据项目需求和挂靠人员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挂靠方式,并签订挂靠合同。
第三章挂靠管理流程第八条挂靠管理流程主要包括挂靠需求确认、挂靠人员筛选、挂靠合同签订、挂靠培训考核、挂靠激励管理和挂靠解除等环节。
1. 挂靠需求确认:公司根据项目需求和人员情况,确定挂靠需求。
2. 挂靠人员筛选:公司在公开招聘的基础上,通过面试、考察等方式筛选合适的挂靠人员。
3. 挂靠合同签订:公司与挂靠人员签订挂靠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项目内容、分成比例、工作时间等。
4. 挂靠培训考核:公司对挂靠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其工作能力和素质。
5. 挂靠激励管理:公司根据挂靠人员的工作表现和业绩,给予相应的激励和奖励。
6. 挂靠解除:公司与挂靠人员在挂靠期满或其他原因下,解除挂靠关系。
第四章挂靠管理要求第九条公司应做好挂靠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确保挂靠人员具备相关技能和资格证书。
第十条公司应建立挂靠人员档案,记录挂靠人员的基本信息、工作经历和评价情况。
建筑挂靠单位管理制度

建筑挂靠单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挂靠单位的管理,维护建筑行业的正常秩序,切实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在建筑领域从事挂靠活动的单位。
第三条建筑挂靠单位是指在建筑工程中,由主体施工单位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将该单位的一部分工程或业务外包给其他单位进行承揽、代办、执法等形式的从业活动。
第四条挂靠单位应当依法办理挂靠手续,取得相关资质,并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履行挂靠义务,确保建筑工程顺利进行。
第五条建筑挂靠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建筑法律法规,认真履行挂靠责任,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不得违反合同承诺,损害建筑工程的利益。
第六条主体施工单位应当对挂靠单位进行严格管理,确保挂靠单位的资质和信誉,保障建筑工程的顺利推进。
第七条基建单位应当依法监督挂靠单位的行为,维护建筑行业的正常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建筑挂靠单位管理必须建立规章制度,健全组织机构,完善管理体制,确保管理工作的科学、规范和有效进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九条建筑挂靠单位应当根据业务范围和规模确定相应的组织机构,并建立健全管理层级,规范权责关系。
第十条挂靠单位应当设立由主要负责人领导的管理团队,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决策及时、灵活。
第十一条挂靠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审核机制,确保管理工作的公正、透明。
第十二条挂靠单位应当设置专门部门或岗位,负责业务的统筹、协调和执行,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十三条挂靠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岗位职责,明确工作任务,规范工作流程。
第十四条挂靠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考核评价体系,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五条挂靠单位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合法合规经营,不得以任何形式为个人或单位谋取利益。
第十六条挂靠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资金使用,确保项目经费的安全及合理使用。
第十七条挂靠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施工单位挂靠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施工单位挂靠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本地区从事建筑活动的施工单位,包括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挂靠,是指施工单位以非法手段借用其他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合法证件,承揽工程的行为。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自觉遵守本制度,不得进行挂靠行为。
第二章管理原则第五条施工单位挂靠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管理。
(二)公开透明原则:管理过程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三)预防为主原则:加强事前防范,减少挂靠行为的发生。
(四)综合治理原则: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综合治理挂靠行为。
第三章管理职责第六条建筑主管部门负责施工单位挂靠管理的下列工作:(一)制定施工单位挂靠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建立健全施工单位挂靠信息管理系统。
(三)对施工单位挂靠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四)依法查处施工单位挂靠行为。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履行以下职责:(一)严格遵守本制度,不得进行挂靠行为。
(二)对所承揽的工程,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
(三)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挂靠行为的防范。
(四)配合建筑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四章管理措施第八条施工单位挂靠管理采取以下措施:(一)资质审查1. 建筑主管部门对申请承揽工程的施工单位进行资质审查,确保其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
2. 施工单位不得借用其他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承揽工程。
(二)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1. 施工单位应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得借用其他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建筑主管部门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放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三)工程招投标管理1. 施工单位应按照规定参加工程招投标活动,不得以挂靠形式参与招投标。
2. 建筑主管部门对工程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
建筑企业挂靠管理办法2023

建筑企业挂靠管理办法20231. 背景本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建筑企业挂靠行为,提高挂靠企业的管理水平,保障建筑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2. 定义2.1 建筑企业挂靠:指建筑企业间以合法合规的方式建立挂靠关系,通过在人力、技术、资质等方面互相补充合作,实现资源共享和互利共赢。
2.2 挂靠企业:指主要承担建筑项目的建筑企业。
2.3 挂靠单位:指为挂靠企业提供支持服务的建筑企业。
3. 挂靠条件3.1 挂靠企业应具备相应的建筑资质,并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相关法规和政策。
3.2 挂靠企业应具备稳定、可靠的经营情况,无违法、违规行为。
3.3 挂靠企业应具备一定的技术实力和管理水平。
4. 挂靠程序4.1 挂靠企业与挂靠单位达成挂靠意向后,应签订挂靠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
4.2 挂靠企业应向相关部门提交挂靠申请,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4.3 相关部门对挂靠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颁发书。
5. 挂靠责任5.1 挂靠企业应按照挂靠协议的约定,履行与挂靠单位的合作义务。
5.2 挂靠单位应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服务,协助挂靠企业完成项目任务。
5.3 挂靠企业和挂靠单位应共同维护建筑市场的良好秩序和声誉。
6. 挂靠监管6.1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挂靠企业和挂靠单位的监管,确保其经营行为合规合法。
6.2 相关部门应定期对挂靠企业和挂靠单位进行质量审核和信用评价。
6.3 相关部门对挂靠企业和挂靠单位的违法行为将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进行处理。
7. 法律责任7.1 若挂靠企业存在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7.2 若挂靠单位提供虚假材料或不履行合作义务,将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8. 附则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取代之前的相关规定。
凡挂靠企业和挂靠单位应按照本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调整和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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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公司挂靠管理制度范文

建筑公司挂靠管理制度范文建筑公司挂靠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公司挂靠管理的监督,规范建筑公司挂靠行为,确保相关法律法规的合规操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建筑公司挂靠项目,涵盖公司挂靠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和相关方。
第三条本制度的主要目的是明确建筑公司挂靠的管理职责、工作流程,保障挂靠项目的合规、安全与高效。
第四条建筑公司挂靠的管理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公开、有序,依法合规。
第二章挂靠项目申请和审批第五条建筑公司挂靠项目的申请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符合建筑公司和挂靠公司的经营范围和资质要求。
第六条建筑公司和挂靠公司应事先签订挂靠协议,明确双方权责和挂靠期限。
挂靠协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建筑公司和挂靠公司的基本信息和业务范围;(二)挂靠期限和挂靠项目的具体工作内容;(三)挂靠公司对建筑公司提供的服务和费用;(四)双方的违约责任和解约方式。
第七条建筑公司应准备以下申报材料:(一)营业执照及相关证照;(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执业资格证书等个人证明文件;(三)建筑公司的业绩、规模和资质等证明文件;(四)挂靠项目的需求证明文件。
第八条挂靠项目的审批程序如下:(一)建筑公司提交挂靠申请资料;(二)挂靠公司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三)审核通过后,双方签订挂靠协议;(四)办理相关行政审批手续;(五)领取挂靠证件。
第九条建筑公司挂靠申请遇到以下情况之一的,将不予受理:(一)申请材料不完整、不合规;(二)项目需求与挂靠公司的业务范围不符;(三)建筑公司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条挂靠期限一般不超过五年,如需延期,建筑公司需提前向挂靠公司提交延期申请,并获得挂靠公司同意。
第三章挂靠项目实施管理第十一条建筑公司挂靠项目的实施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遵守挂靠协议的约定。
第十二条建筑公司需向挂靠公司提供挂靠项目的相关信息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方案、施工图纸、进度计划等。
建筑挂靠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挂靠公司的经营行为,保障公司、挂靠方和施工方的合法权益,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建筑挂靠公司及其挂靠方、施工方在项目合作过程中的管理。
第三条建筑挂靠公司应遵循诚实守信、公平公正、依法经营的原则,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第二章挂靠方管理第四条挂靠方应具备以下条件:1. 拥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资格;2. 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3. 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4. 无不良信用记录。
第五条挂靠方应与建筑挂靠公司签订挂靠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六条挂靠方应按照协议约定,向建筑挂靠公司缴纳挂靠费用,并按时足额缴纳。
第七条挂靠方应配合建筑挂靠公司进行项目管理,确保项目按期完成。
第八条挂靠方在项目合作过程中,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协议约定,建筑挂靠公司有权终止协议,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章施工方管理第九条施工方应具备以下条件:1. 拥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资格;2. 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3. 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4. 无不良信用记录。
第十条施工方应与建筑挂靠公司签订施工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十一条施工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完成施工任务,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二条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合同约定,建筑挂靠公司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四章项目管理第十三条建筑挂靠公司应建立健全项目管理机构,明确各部门职责。
第十四条项目经理应全面负责项目的管理工作,确保项目按期、按质、按预算完成。
第十五条项目经理应定期召开项目协调会议,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第十六条项目经理应定期向上级汇报项目进展情况,并及时调整项目计划。
第十七条项目经理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确保施工安全、文明施工。
第五章人力资源管理第十八条建筑挂靠公司应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确保员工队伍稳定。
第十九条建筑挂靠公司应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工程公司对外挂靠管理制度

工程公司对外挂靠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工程公司对外挂靠管理,保障挂靠双方合法权益,维护行业良性竞争秩序,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挂靠管理的范围和对象1.工程公司对外挂靠管理是指工程承包企业与其他相关企业之间建立合作关系,共同承接工程项目,实现资源的共享和利益的最大化。
2.涉及工程公司对外挂靠管理的主体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承包企业、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材料供应商等。
企业之间均应签署书面合同,明确合作的内容、责任、权益等事项。
第三章挂靠管理的内容和方式1.具体挂靠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共同承接工程项目、技术支持、资源共享、信息交流等。
2.挂靠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合作联营、合资经营、合同约定等。
具体挂靠方式,双方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第四章挂靠管理的流程和程序1.工程公司对外挂靠管理的流程包括:洽谈对接、合作协商、签订合同、实施执行等。
2.具体挂靠管理的程序包括:挂靠申请、资质审核、合同签订、工程实施等。
第五章挂靠管理的责任和义务1.挂靠双方均应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保障各自的权益。
2.工程公司对外挂靠管理过程中,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六章挂靠管理的监督和检查1.相关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工程公司对外挂靠管理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挂靠合作的合法合规。
2.挂靠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合同约定监督和检查机制,及时解决合作中的问题和纠纷。
第七章挂靠管理的风险防范1.工程公司对外挂靠管理存在一定的风险,双方应提前做好风险评估和防范措施。
2.合同约定中应明确风险责任的划分和解决方式,防止风险发生后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第八章附则1.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相关规定如有变动或调整,由公司另行制定并公告。
2.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公司管理层所有。
本挂靠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建筑公司项目挂靠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规范建筑公司项目挂靠行为,明确挂靠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项目挂靠业务。
三、挂靠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 挂靠方:(1)挂靠方应具备合法的施工资质,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施工。
(2)挂靠方应承担项目施工过程中的所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质量、安全、环保等责任。
(3)挂靠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向被挂靠方支付挂靠费用。
(4)挂靠方应积极配合被挂靠方进行项目管理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2. 被挂靠方:(1)被挂靠方应按照合同约定,为挂靠方提供项目所需的相关资源,包括但不限于人力、物力、财力等。
(2)被挂靠方应监督挂靠方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项目质量、安全、环保等要求。
(3)被挂靠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向挂靠方支付挂靠费用。
(4)被挂靠方应协助挂靠方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四、挂靠费用的确定与支付1. 挂靠费用应根据项目规模、工期、施工难度等因素,由挂靠双方协商确定。
2. 挂靠费用应分阶段支付,具体支付方式由挂靠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3. 挂靠方应在每个支付节点前,向被挂靠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进度、质量验收报告等。
五、项目挂靠的审批程序1. 挂靠方应向被挂靠方提交项目挂靠申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概况、挂靠方资质、挂靠费用等。
2. 被挂靠方应组织相关部门对挂靠方资质、项目可行性等进行审核。
3. 审核通过后,挂靠双方签订项目挂靠合同。
4. 被挂靠方应将项目挂靠合同报送公司领导审批。
六、项目挂靠的监督管理1. 被挂靠方应设立项目挂靠监督管理小组,负责对挂靠项目进行全程监督。
2. 监督管理小组应定期对挂靠项目进行检查,确保项目质量、安全、环保等要求得到满足。
3. 如发现挂靠方存在违规行为,被挂靠方有权要求挂靠方进行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总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总部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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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公司挂靠管理规定 Document number【AA80KGB-AA98YT-AAT8CB-2A6UT-A18GG】
合作项目管理办法一、总则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管理机制,提高公司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能力,大力拓展公司在建筑行业的市场份额,努力完成公司制订的各项经营目标,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二、资格审查及确认
新合伙人在建筑施工行业必须从事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具有与合作项目所要求的经济实力和施工管理实力。
合作人提出申请之后,公司工程主管副总组织相关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查,考察其实际工程并作出决定,若合作人符合合作条件则予以合作。
三、管理费用
2、工程报名费用的收费标准:
(1)网上比选报名同时需携带资质复印件(黑白)壹套,1000元/项目;
(2)网上比选报名同时需携带资质复印件(彩色)壹套,1500元/项目;
如需公司宣传画册,则每册收取100元成本费。
(3)凡报名时需携带资质原件,一律由公司派员前往,一切差旅费由合作人承担。
公司派人前往开标出差费用为200元每人(领证授权人除外),在德州市三区内的招投标项目,如需公司派车前往则每次100元油料费。
德州市区外的项目招标则由合作人派车接送。
(4)投标项目如需法人和项目经理到场的则法定代表人到场参加开标会的每次2000元,项目经理每次500元,于开标前缴纳。
3、预算、商务标和技术标费用收取
为保证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及时性、准确性,由公司做预算同时编制商务标及技术标;不在公司做预算,公司不负责编制商务标和技术标的编制,只配合封标。
(1)公司做预算,按总造价的1‰收取费用(不少于300元)
(2)商务标和技术标合作人委托公司编制,每项目500元/次,纸张和胶装按实际费用记取。
(3)合作人负责公司封标人员的差旅费及餐费(如加班)
4、保证金(安全、质量、农民工)
合作人第一次合作项目需缴纳合同总造价2%的保证金(100万元以下不低于2万),工程竣工资料移交公司,无任何遗留问题后,一次性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
同时提供担保人(本公司人员或一定经济能力的人员)。
5、证件费用
合作项目如中标,所用投标人员证件项目经理500元/证、八大员200元/证;中标项目安全备案所需特殊工种人员证件300/证。
阶段验收和安全检查,需人员到达现场项目经理200元/次、八大员150元/次、特殊工种150元/次。
同时负责差旅费。
在德州市三区内的项目,如需公司派车前往则每次100元油料费。
德州市区外的项目则由合作人派车接送。
6、其他合作方应承担的费用
1)、如果达不到甲方和建设单位承诺的进度、质量、安全文明工地等标准且未取得建设单位认可,除承担合同规定的处罚外,上交管理费增加一倍。
2)、经营费用包括业务招待费、招标费、市场规费、税费、财务规费及一切政府行政性收费。
3)、承担因施工而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民事经济纠纷,包括劳务、材料、设备等欠款的偿付,其有关的合同、协议不得以甲方的名义签订,凡因乙方涉及诉讼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并且给予乙方20万元的罚款。
4)、承担建设单位监理及各级政府部门针对项目的工期、质量、安全、环境、文明施工、卫生防疫、城管、治安、劳务用工等一切应交的费用和奖罚责任。
5)、质量、安全事故处理的一切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6)、承担工程保修期经济责任。
7)、因施工原因导致建设单位投诉、以及劳务和其它民事经济纠纷或质量、安全、环保、治安等一切不良影响,影响甲方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或媒体报道(含政府通报的)视情况给予10—20万元罚款。
8)、必须配备齐全各专业管理人员且持证上岗,各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9)、以个人及家庭财产作为本工程的债务担保。
四、合同签定及管理
根据合作人提供的工程概况及相关信息资料,由公司副总组织专业人员对合作项目进行现场实地考察,书面上报公司决策层,待中标后,协助合作人正式与业主签定“施工合同”。
公司与业主签定合同后七日内,与合作人签定“工程项目承包协议”,未签订该协议的项目不开具发票。
根据公司财务制度规定,所有合作人每周三来公司办理其项目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每周四办理开具发票等工作流程。
其他时间概不办理。
五、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
1、合作人应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做好安全文明施工。
2、抓好安全教育,坚持周一安全例会制度,每周一上午上班前必须对全部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拍照留存,并且将教育内容打印留存。
3、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必须达到人证一致。
4、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安全技术措施,抓好“三宝、四口”及安全设施、设备等防护工作,做好施工现场的防火、防盗等消防保卫工作。
5、落实“八牌两图”,以及各种警示牌、指示牌、宣传牌等工作,样式按照公司样式统一制作。
6、保持施工现场清洁卫生,做好各项文明施工的具体工作。
7、公司安全管理部门针对合作人施工现场安全情况,有经济处罚权,罚金将在支付乙方进度款中直接扣除。
8、公司根据项目规模和实际情况来制定安全目标,如达到该目标为公司争得荣誉,则按该项目管理费一半的奖励给于承包人。
如没有达到制定目标,公司有权进行处罚。
六、工程质量管理
1、合作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筑工程规范和标准,严格执行公司的质量管理制度及施工质量规范、标准。
并应严格按审定的施工图进行施工。
2、基坑验槽、基础施工、主体结构、竣工验收这四个阶段必须提前通知甲方总工办到现场进行验收,发生的差旅食宿费用由乙方实报实销。
3、根据合同要求,制定质量目标计划,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落实质量管理责任制度。
4、严格按图施工,抓好施工工艺流程、质量标准和施工图等技术交底工作,对重点质量疑难问题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技术攻关。
严格按照施工工艺流程和质量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相关要求。
5、开展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工作。
6、建立和健全质量控制体系,严格控制工程施工前、施工过程中、完工后的相关质量。
7、坚持例行的质量检查,按程序重点检查隐蔽工程,做到资料手续健全
8、做好竣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竣工验收一次通过。
9、公司质量管理部门针对合作人施工质量情况,有经济处罚权,罚金将在支付乙方进度款中直接扣除。
10、公司根据项目规模和实际情况来制定质量目标,如达到该目标为公司争得荣誉,则按该项目管理费一半的奖励给于承包人。
如没有达到制定目标,公司有权进行处罚。
七、工程施工进度管理
1、合作人根据公司与业主合同所要求的工期安排编制施工进度计划总表。
2、工程停工(复工)要及时上报公司并说明相关原因。
八、技术资料及档案信息化管理
合作人做好工程资料的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
归档资料必须及时、真实、完整、整理成册,工程完工交公司工程部备案。
九、资金管理
1、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直接从建设单位支取工程款。
2、公司按建设单位付款额扣除本合同规定款项后拨付给合作人。
3、公司每次拨付合作人工程款时,必须按公司财务要求提供与收支款一致的成本发票和人工工资表(成本发票比例为55%-60%)。
各种票据必须
为财务规定的正式发票,财务对收到发票的真伪进行验证,验证合格后方可支付工程款。
4、关于工程项目劳保返还的问题,公司规定,如甲方返还社保基金,一律返还公司,由公司统一管理使用。
十、施工队伍及工人工资管理
1、合作人应严格遵守《劳动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以及地方政府的相关法规,并严格执行公司对施工队伍的有关管理制度。
2、及时按规定办理施工队伍及工人的相关保险事宜。
3、加强用工管理,办好进场人员的用工审批,做到身份证、务工卡、暂住证和特殊工种操作证等证件齐全。
4、坚持对施工队伍及工人进行安全教育、质量教育、文明施工教育以及加强成品保护意识等的教育。
5、严格执行按时并如实发放工人工资的管理办法,不得欠发、拖发工人工资,公司将采取举报制的方式对欠发、拖发工人工资的行为进行严惩和重罚。
十一、本管理办法自201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未尽事宜,另行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