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挂靠管理规定完整版
建筑公司挂靠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挂靠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与挂靠人员之间的合作关系,更好地发挥挂靠人员的作用,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挂靠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与挂靠人员之间的合作关系管理,包括挂靠人员的选拔、聘请、培训、考核、激励和解除挂靠关系等方面。
第三条公司在挂靠管理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确保挂靠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公司应建立健全挂靠管理制度,不断完善挂靠管理机制,提高挂靠人员的工作素质和效率。
第二章挂靠的定义和类型第五条挂靠是指挂靠人员接受公司的委托,进行项目合作,并按照约定的分成比例进行分成的一种合作形式。
第六条挂靠一般分为专业挂靠和项目挂靠两种类型。
1. 专业挂靠是指公司与具有特定专业技能的人员合作,以完成特定的技术工作或咨询服务。
2. 项目挂靠是指公司与具有项目管理经验的团队或个人合作,以完成特定的建筑项目或工程项目。
第七条公司应根据项目需求和挂靠人员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挂靠方式,并签订挂靠合同。
第三章挂靠管理流程第八条挂靠管理流程主要包括挂靠需求确认、挂靠人员筛选、挂靠合同签订、挂靠培训考核、挂靠激励管理和挂靠解除等环节。
1. 挂靠需求确认:公司根据项目需求和人员情况,确定挂靠需求。
2. 挂靠人员筛选:公司在公开招聘的基础上,通过面试、考察等方式筛选合适的挂靠人员。
3. 挂靠合同签订:公司与挂靠人员签订挂靠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项目内容、分成比例、工作时间等。
4. 挂靠培训考核:公司对挂靠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其工作能力和素质。
5. 挂靠激励管理:公司根据挂靠人员的工作表现和业绩,给予相应的激励和奖励。
6. 挂靠解除:公司与挂靠人员在挂靠期满或其他原因下,解除挂靠关系。
第四章挂靠管理要求第九条公司应做好挂靠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确保挂靠人员具备相关技能和资格证书。
第十条公司应建立挂靠人员档案,记录挂靠人员的基本信息、工作经历和评价情况。
建筑挂靠单位管理制度

建筑挂靠单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挂靠单位的管理,维护建筑行业的正常秩序,切实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在建筑领域从事挂靠活动的单位。
第三条建筑挂靠单位是指在建筑工程中,由主体施工单位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将该单位的一部分工程或业务外包给其他单位进行承揽、代办、执法等形式的从业活动。
第四条挂靠单位应当依法办理挂靠手续,取得相关资质,并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履行挂靠义务,确保建筑工程顺利进行。
第五条建筑挂靠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建筑法律法规,认真履行挂靠责任,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不得违反合同承诺,损害建筑工程的利益。
第六条主体施工单位应当对挂靠单位进行严格管理,确保挂靠单位的资质和信誉,保障建筑工程的顺利推进。
第七条基建单位应当依法监督挂靠单位的行为,维护建筑行业的正常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建筑挂靠单位管理必须建立规章制度,健全组织机构,完善管理体制,确保管理工作的科学、规范和有效进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九条建筑挂靠单位应当根据业务范围和规模确定相应的组织机构,并建立健全管理层级,规范权责关系。
第十条挂靠单位应当设立由主要负责人领导的管理团队,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决策及时、灵活。
第十一条挂靠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审核机制,确保管理工作的公正、透明。
第十二条挂靠单位应当设置专门部门或岗位,负责业务的统筹、协调和执行,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十三条挂靠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岗位职责,明确工作任务,规范工作流程。
第十四条挂靠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考核评价体系,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五条挂靠单位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合法合规经营,不得以任何形式为个人或单位谋取利益。
第十六条挂靠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资金使用,确保项目经费的安全及合理使用。
第十七条挂靠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工程施工挂靠管理规定

工程施工挂靠管理规定第一条为规范工程施工挂靠行为,保障工程安全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工程施工挂靠是指施工单位在本单位没有足够资质或能力的情况下,与具有相应资质或能力的其他单位签订合同,由其承担施工过程中的人员、设备和技术等任务,领取施工合同的款项。
第三条工程施工挂靠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要求,不得从事伪造施工资质和证明文件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工程施工挂靠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履行义务,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并认真履行质量验收和竣工验收手续。
第五条工程施工挂靠单位应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和技术能力,有完备的管理机构和技术团队,保证施工过程的正常进行和效果的达到。
第六条工程施工挂靠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落实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组织机构,加强施工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
第七条工程施工挂靠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和工程技术管理流程,保证工程施工过程中各项质量指标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提高工程施工质量。
第八条工程施工挂靠单位应妥善管理施工现场,保持环境整洁,遵守当地环境保护法规,不得随意倾倒废弃物和污染物,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和环保。
第九条工程施工挂靠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和质量标准,履行相关义务,并按时交付工程成果,确保施工任务的完成和验收通过。
第十条工程施工挂靠单位应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付款和结算义务,不得违约拖欠款项,不得擅自挪用工程款项,确保工程施工资金的合理使用和支付。
第十一条工程施工挂靠单位应建立完善的材料采购和物资管理制度,确保施工所需材料的供应和物资的管理,提高施工效率和成本控制。
第十二条工程施工挂靠单位应确保施工人员的培训和技术水平,加强技能提升和安全防护意识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第十三条工程施工挂靠单位应配备足够的施工设备和机械,并进行日常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和施工效率。
建筑挂靠公司管理制度

建筑挂靠公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建筑挂靠公司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建筑挂靠公司的经营行为,维护公司内部管理秩序,保障公司正常运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建筑挂靠公司的所有员工和管理人员。
第三条基本原则建筑挂靠公司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为公平、公正、透明、依法合规。
第四条落实责任公司管理人员负有制定、实施和落实本管理制度的责任。
第五条违反行为员工和管理人员如有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将依照公司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六条公司组织结构建筑挂靠公司设有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各部门及各岗位。
第七条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审议公司重大事项,任命高级管理人员等。
第八条总经理办公会总经理办公会是公司内部管理机构,协助总经理处理公司日常事务。
第九条各部门及各岗位公司下设市场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技术部等主要部门,各部门设有部门经理及相关岗位。
第十条岗位设置公司设有经理、主管、专员、助理等不同级别的岗位,并根据员工的业绩和能力进行评级。
第三章岗位管理第十一条岗位职责公司通过明确岗位职责,规范员工工作职责,确保各部门工作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岗位评估公司对各岗位进行定期评估,根据员工绩效和工作能力进行岗位晋升或调整。
第十三条岗位分工公司根据业务需求和员工能力分工,合理安排员工在不同岗位间的轮岗。
第十四条带薪培训公司定期组织员工参加相关培训,提升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第十五条岗位竞争公司鼓励员工之间的岗位竞争,通过竞聘、考核等方式选拔优秀人才。
第四章绩效考核第十六条绩效考核制度公司建立健全的绩效考核制度,对员工的业绩和行为进行全面评估。
第十七条评分标准公司明确绩效评分标准,根据员工的工作成果、工作态度、团队协作等方面进行评分。
第十八条奖惩机制公司对员工的绩效给予适当奖励,对表现不佳的员工进行惩处。
第十九条绩效结果公司将绩效考核结果作为晋升、薪酬调整、培训等方面的参考依据。
施工单位挂靠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施工单位挂靠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本地区从事建筑活动的施工单位,包括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挂靠,是指施工单位以非法手段借用其他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合法证件,承揽工程的行为。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自觉遵守本制度,不得进行挂靠行为。
第二章管理原则第五条施工单位挂靠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管理。
(二)公开透明原则:管理过程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三)预防为主原则:加强事前防范,减少挂靠行为的发生。
(四)综合治理原则: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综合治理挂靠行为。
第三章管理职责第六条建筑主管部门负责施工单位挂靠管理的下列工作:(一)制定施工单位挂靠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建立健全施工单位挂靠信息管理系统。
(三)对施工单位挂靠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四)依法查处施工单位挂靠行为。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履行以下职责:(一)严格遵守本制度,不得进行挂靠行为。
(二)对所承揽的工程,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
(三)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挂靠行为的防范。
(四)配合建筑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四章管理措施第八条施工单位挂靠管理采取以下措施:(一)资质审查1. 建筑主管部门对申请承揽工程的施工单位进行资质审查,确保其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
2. 施工单位不得借用其他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承揽工程。
(二)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1. 施工单位应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得借用其他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建筑主管部门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放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三)工程招投标管理1. 施工单位应按照规定参加工程招投标活动,不得以挂靠形式参与招投标。
2. 建筑主管部门对工程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
建筑公司挂靠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公司挂靠业务的财务管理工作,确保公司财务健康稳定,维护公司及挂靠双方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挂靠业务的财务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公司挂靠财务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实事求是,合法合规;2. 严谨细致,准确及时;3. 强化责任,加强监督;4. 优化流程,提高效率。
第二章财务管理职责第四条财务管理部门负责挂靠业务的财务管理,具体职责如下:1. 负责挂靠业务的财务核算、报表编制、税务申报等工作;2. 负责挂靠业务的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合理使用;3. 负责挂靠业务的成本核算和控制,降低成本,提高效益;4. 负责挂靠业务的财务风险防范,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失;5. 负责挂靠业务的财务信息沟通,及时向挂靠双方提供财务报告。
第五条财务管理部门应设立专门人员负责挂靠业务的财务管理,具体职责如下:1. 负责挂靠业务的会计核算,包括凭证填制、账簿登记、报表编制等;2. 负责挂靠业务的资金管理,包括资金收付、结算、划拨等;3. 负责挂靠业务的成本核算和控制,包括成本归集、成本分析等;4. 负责挂靠业务的税务申报,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5. 负责挂靠业务的财务风险防范,包括内部控制、风险预警等。
第三章财务管理流程第六条挂靠业务财务管理流程如下:1. 资金筹措:根据挂靠业务需求,通过银行贷款、股东借款等方式筹集资金;2. 资金使用:严格按照挂靠业务计划使用资金,确保资金安全、合理使用;3. 成本核算:对挂靠业务发生的各项费用进行归集、核算,定期进行成本分析;4. 财务报告:定期编制挂靠业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5. 税务申报:按时向税务机关申报挂靠业务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费;6. 财务风险防范:对挂靠业务进行风险评估,制定风险防范措施,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失。
第四章监督与考核第七条公司设立财务监督小组,负责对挂靠业务的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
建筑挂靠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挂靠公司的经营行为,保障公司、挂靠方和施工方的合法权益,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建筑挂靠公司及其挂靠方、施工方在项目合作过程中的管理。
第三条建筑挂靠公司应遵循诚实守信、公平公正、依法经营的原则,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第二章挂靠方管理第四条挂靠方应具备以下条件:1. 拥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资格;2. 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3. 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4. 无不良信用记录。
第五条挂靠方应与建筑挂靠公司签订挂靠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六条挂靠方应按照协议约定,向建筑挂靠公司缴纳挂靠费用,并按时足额缴纳。
第七条挂靠方应配合建筑挂靠公司进行项目管理,确保项目按期完成。
第八条挂靠方在项目合作过程中,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协议约定,建筑挂靠公司有权终止协议,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章施工方管理第九条施工方应具备以下条件:1. 拥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资格;2. 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3. 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4. 无不良信用记录。
第十条施工方应与建筑挂靠公司签订施工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十一条施工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完成施工任务,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二条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合同约定,建筑挂靠公司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四章项目管理第十三条建筑挂靠公司应建立健全项目管理机构,明确各部门职责。
第十四条项目经理应全面负责项目的管理工作,确保项目按期、按质、按预算完成。
第十五条项目经理应定期召开项目协调会议,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第十六条项目经理应定期向上级汇报项目进展情况,并及时调整项目计划。
第十七条项目经理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确保施工安全、文明施工。
第五章人力资源管理第十八条建筑挂靠公司应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确保员工队伍稳定。
第十九条建筑挂靠公司应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建筑公司项目挂靠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规范建筑公司项目挂靠行为,明确挂靠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项目挂靠业务。
三、挂靠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 挂靠方:(1)挂靠方应具备合法的施工资质,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施工。
(2)挂靠方应承担项目施工过程中的所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质量、安全、环保等责任。
(3)挂靠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向被挂靠方支付挂靠费用。
(4)挂靠方应积极配合被挂靠方进行项目管理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2. 被挂靠方:(1)被挂靠方应按照合同约定,为挂靠方提供项目所需的相关资源,包括但不限于人力、物力、财力等。
(2)被挂靠方应监督挂靠方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项目质量、安全、环保等要求。
(3)被挂靠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向挂靠方支付挂靠费用。
(4)被挂靠方应协助挂靠方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四、挂靠费用的确定与支付1. 挂靠费用应根据项目规模、工期、施工难度等因素,由挂靠双方协商确定。
2. 挂靠费用应分阶段支付,具体支付方式由挂靠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3. 挂靠方应在每个支付节点前,向被挂靠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进度、质量验收报告等。
五、项目挂靠的审批程序1. 挂靠方应向被挂靠方提交项目挂靠申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概况、挂靠方资质、挂靠费用等。
2. 被挂靠方应组织相关部门对挂靠方资质、项目可行性等进行审核。
3. 审核通过后,挂靠双方签订项目挂靠合同。
4. 被挂靠方应将项目挂靠合同报送公司领导审批。
六、项目挂靠的监督管理1. 被挂靠方应设立项目挂靠监督管理小组,负责对挂靠项目进行全程监督。
2. 监督管理小组应定期对挂靠项目进行检查,确保项目质量、安全、环保等要求得到满足。
3. 如发现挂靠方存在违规行为,被挂靠方有权要求挂靠方进行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总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总部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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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公司挂靠管理规定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合作项目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管理机制,提高公司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能力,大力拓展公司在建筑行业的市场份额,努力完成公司制订的各项经营目标,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二、资格审查及确认
新合伙人在建筑施工行业必须从事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具有与合作项目所要求的经济实力和施工管理实力。
合作人提出申请之后,公司工程主管副总组织相关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查,考察其实际工程并作出决定,若合作人符合合作条件则予以合作。
三、管理费用
2、工程报名费用的收费标准:
(1)网上比选报名同时需携带资质复印件(黑白)壹套,1000元/项目;
(2)网上比选报名同时需携带资质复印件(彩色)壹套,1500元/项目;
如需公司宣传画册,则每册收取100元成本费。
(3)凡报名时需携带资质原件,一律由公司派员前往,一切差旅费由合作人承担。
公司派人前往开标出差费用为200元每人(领证授权人除外),在德州市三区内的招投标项目,如需公司派车前往则每次100
元油料费。
德州市区外的项目招标则由合作人派车接送。
(4)投标项目如需法人和项目经理到场的则法定代表人到场参加开标会的每次2000元,项目经理每次500元,于开标前缴纳。
3、预算、商务标和技术标费用收取
为保证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及时性、准确性,由公司做预算同时编制商务标及技术标;不在公司做预算,公司不负责编制商务标和技术标的编制,只配合封标。
(1)公司做预算,按总造价的1‰收取费用(不少于300元)
(2)商务标和技术标合作人委托公司编制,每项目500元/次,纸张和胶装按实际费用记取。
(3)合作人负责公司封标人员的差旅费及餐费(如加班)
4、保证金(安全、质量、农民工)
合作人第一次合作项目需缴纳合同总造价2%的保证金(100万元以下不低于2万),工程竣工资料移交公司,无任何遗留问题后,一次性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
同时提供担保人(本公司人员或一定经济能力的人员)。
5、证件费用
合作项目如中标,所用投标人员证件项目经理500元/证、八大员200元/证;中标项目安全备案所需特殊工种人员证件300/证。
阶段验收和安全检查,需人员到达现场项目经理200元/次、八大员150元/次、特殊工种150元/次。
同时负责差旅费。
在德州市三区内的项目,如需公司派车前往则每次100元油料费。
德州市区外的项目则由合作人派车接送。
6、其他合作方应承担的费用
1)、如果达不到甲方和建设单位承诺的进度、质量、安全文明工地等标准且未取得建设单位认可,除承担合同规定的处罚外,上交管理费增加一倍。
2)、经营费用包括业务招待费、招标费、市场规费、税费、财务规费及一切政府行政性收费。
3)、承担因施工而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民事经济纠纷,包括劳务、材料、设备等欠款的偿付,其有关的合同、协议不得以甲方的名义签订,凡因乙方涉及诉讼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并且给予乙方20万元的罚款。
4)、承担建设单位监理及各级政府部门针对项目的工期、质量、安全、环境、文明施工、卫生防疫、城管、治安、劳务用工等一切应交的费用和奖罚责任。
5)、质量、安全事故处理的一切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6)、承担工程保修期经济责任。
7)、因施工原因导致建设单位投诉、以及劳务和其它民事经济纠纷或质量、安全、环保、治安等一切不良影响,影响甲方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或媒体报道(含政府通报的)视情况给予10—20万元罚款。
8)、必须配备齐全各专业管理人员且持证上岗,各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9)、以个人及家庭财产作为本工程的债务担保。
四、合同签定及管理
根据合作人提供的工程概况及相关信息资料,由公司副总组织专业人员对合作项目进行现场实地考察,书面上报公司决策层,待中标后,协助合作人正式与业主签定“施工合同”。
公司与业主签定合同后七日内,与合作人签定“工程项目承包协议”,未签订该协议的项目不开具发票。
根据公司财务制度规定,所有合作人每周三来公司办理其项目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每周四办理开具发票等工作流程。
其他时间概不办理。
五、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
1、合作人应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做好安全文明施工。
2、抓好安全教育,坚持周一安全例会制度,每周一上午上班前必须对全部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拍照留存,并且将教育内容打印留存。
3、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必须达到人证一致。
4、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安全技术措施,抓好“三宝、四口”及安全设施、设备等防护工作,做好施工现场的防火、防盗等消防保卫工作。
5、落实“八牌两图”,以及各种警示牌、指示牌、宣传牌等工作,样式按照公司样式统一制作。
6、保持施工现场清洁卫生,做好各项文明施工的具体工作。
7、公司安全管理部门针对合作人施工现场安全情况,有经济处罚权,罚金将在支付乙方进度款中直接扣除。
8、公司根据项目规模和实际情况来制定安全目标,如达到该目标为公司争得荣誉,则按该项目管理费一半的奖励给于承包人。
如没有达到制定目标,公司有权进行处罚。
六、工程质量管理
1、合作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筑工程规范和标准,严格执行公司的质量管理制度及施工质量规范、标准。
并应严格按审定的施工图进行施工。
2、基坑验槽、基础施工、主体结构、竣工验收这四个阶段必须提前通知甲方总工办到现场进行验收,发生的差旅食宿费用由乙方实报实销。
3、根据合同要求,制定质量目标计划,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落实质量管理责任制度。
4、严格按图施工,抓好施工工艺流程、质量标准和施工图等技术交底工作,对重点质量疑难问题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技术攻关。
严格按照施工工艺流程和质量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相关要求。
5、开展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工作。
6、建立和健全质量控制体系,严格控制工程施工前、施工过程中、完工后的相关质量。
7、坚持例行的质量检查,按程序重点检查隐蔽工程,做到资料手续健全
8、做好竣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竣工验收一次通过。
9、公司质量管理部门针对合作人施工质量情况,有经济处罚权,罚金将在支付乙方进度款中直接扣除。
10、公司根据项目规模和实际情况来制定质量目标,如达到该目标为公司争得荣誉,则按该项目管理费一半的奖励给于承包人。
如没有达到制定目标,公司有权进行处罚。
七、工程施工进度管理
1、合作人根据公司与业主合同所要求的工期安排编制施工进度计划总表。
2、工程停工(复工)要及时上报公司并说明相关原因。
八、技术资料及档案信息化管理
合作人做好工程资料的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
归档资料必须及时、真实、完整、整理成册,工程完工交公司工程部备案。
九、资金管理
1、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直接从建设单位支取工程款。
2、公司按建设单位付款额扣除本合同规定款项后拨付给合作人。
3、公司每次拨付合作人工程款时,必须按公司财务要求提供与收支款一致的成本发票和人工工资表(成本发票比例为55%-60%)。
各种票据必须为财务规定的正式发票,财务对收到发票的真伪进行验证,验证合格后方可支付工程款。
4、关于工程项目劳保返还的问题,公司规定,如甲方返还社保基金,一律返还公司,由公司统一管理使用。
十、施工队伍及工人工资管理
1、合作人应严格遵守《劳动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以及地方政府的相关法规,并严格执行公司对施工队伍的有关管理制度。
2、及时按规定办理施工队伍及工人的相关保险事宜。
3、加强用工管理,办好进场人员的用工审批,做到身份证、务工卡、暂住证和特殊工种操作证等证件齐全。
4、坚持对施工队伍及工人进行安全教育、质量教育、文明施工教育以及加强成品保护意识等的教育。
5、严格执行按时并如实发放工人工资的管理办法,不得欠发、拖发工人工资,公司将采取举报制的方式对欠发、拖发工人工资的行为进行严惩和重罚。
十一、本管理办法自201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未尽事宜,另行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