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氏家庭教育基金会章程word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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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会章程范本

基金会章程范本

基金会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名称本基金会的名称为XXX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

第二条:机构类型基金会系中国法律法规所承认的非营利性机构,依法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第三条:目的和宗旨本基金会的目的和宗旨是为推动公益事业的发展,促进社会进步和民生福祉,关注教育、环保、医疗、贫困等领域的公益事业。

第四条:总部本基金会设立总部,位于中国的XXX市。

第五条:业务范围基金会的业务范围涵盖但不限于:1. 发放教育奖助金,资助优秀学生完成高等教育;2. 进行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相关项目;3. 开展国内外医疗援助活动,改善社会公共卫生状况;4. 支持减轻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负担,促进脱贫攻坚;5. 积极参与社会组织及公益项目的合作和联合,推动公益事业的发展。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六条:决策机构基金会设立理事会作为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基金会的发展战略、确定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选举并解聘执行理事长。

理事会成员由基金会的发起人和根据章程规定的其他成员组成。

第七条:日常管理机构基金会设立秘书处,负责日常事务的处理和执行理事会的决策,由执行理事长领导并汇报于理事会。

第八条:顾问委员会基金会设立顾问委员会,由具有相关领域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士组成,为基金会提供咨询和指导。

第三章:成员权利与义务第九条:成员权利基金会的所有成员享有平等、自由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1. 参与基金会的决策和管理;2. 监督基金会工作的质量和效果;3. 享受基金会提供的相关服务。

第十条:成员义务基金会的成员有以下义务:1. 遵守基金会章程的规定;2. 履行本章程规定的权益和责任;3. 积极参与基金会的工作和活动。

第四章:资金来源与管理第十一条:资金来源基金会的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1. 捐赠;2. 资助项目所得;3. 合法合规的投资收益;4. 政府及其他机构的补助。

第十二条:资金管理基金会按照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对资金进行管理,并确保资金的合理利用和增值。

何氏家庭教育基金会章程

何氏家庭教育基金会章程

何氏家庭教育基金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团体名称为:嵩县汪庄何氏家庭教育基金会第二条本会宗旨是以坚持科教兴国、教育兴族、教育兴家为原则,鼓励何氏家族成员热爱祖国、热爱家庭、热爱学习,促进何氏后代的成长与成才,振兴何氏家族,实现家庭与社会的和谐发展。

第二章工作(奖励)范围第三条调动何氏家庭成员积极性,勤奋学习,努力工作,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家庭、和谐家庭活动。

第四条奖励考入国家大专以上高校的家族学子,奖励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奖励在工作岗位上著书立说,著述被公开发表与出版的家族成员;奖励获县(处)级以上先进、科技成果奖的家族成员等;奖励在学校荣获三好学生或学习成绩年级前5名的家族成员;第五条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借贷照顾等形式资助族内困难家庭。

第六条在基金资金充余情况下,根据形势和实际需要开办业余学习班、技术培训班,以全面提升何氏家族成员的文化素质。

第三章会员第七条本会为家庭会员制。

凡何氏后代子女家庭(以家庭为单位)均可自愿报名加入本会。

第八条本会会员享有选举、被选举权;享有被资助、救助权;享有参加会议、学习、培训权;有获得本会奖励权和退会自由权。

第九条本会会员义务是:遵守本会章程、积极缴纳会费;执行本会决议、维护本会权益;积极参加本会学习教育、交流等活动。

第四章组织机构第十条本会最高权利机构为会员大会。

其职权是:选举或罢免理事、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和基金财务收支报告,制定修改章程;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会员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会员参加方可召开;各项决议须到会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生效。

会员大会每年一次,临时会议召开,须经理事会研究决定。

第十二条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向会员大会负责,会员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工作。

理事会由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由5名理事组成,其中,会长、秘书长各1名。

理事会须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到会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理事半数以上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三条本会会长职权:召集并主持召开会员大会、理事会;检查会议决议落实情况;代表本会签署有关文件,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等。

家庭基金会章程

家庭基金会章程

家庭基金会章程第一章名称与宗旨第一条:本基金会的名称为“XX家庭基金会”。

第二条:本基金会的宗旨是通过合理利用和管理家庭财富,为家庭成员的未来发展提供稳定的资金支持,并促进家庭内部的和谐与繁荣。

第二章成立背景与目的第三条:鉴于家庭财富的重要性以及未来可能出现的各种经济风险,本家庭决定成立此基金会,以更好地规划和管理家庭资产。

第四条:基金会的主要目的在于确保家庭成员在需要时能够获得资金支持,如教育、医疗、养老等重要生活阶段。

第三章组织结构与职责第五条:本基金会设有理事会,负责基金会的日常管理和决策。

理事会成员由家庭成员共同选举产生。

第六条:理事会职责包括制定投资策略、监督基金管理、审议财务报告以及处理其他与基金会相关的重要事务。

第四章基金来源与管理第七条:基金来源包括家庭成员的捐赠、投资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第八条:基金将交由专业的基金管理公司进行投资运作,理事会负责监督基金管理公司的行为,确保其遵循基金的投资策略和目标。

第五章会员权利与义务第九条:家庭成员作为基金会的会员,享有获得基金支持的权利,并有义务按时缴纳会费,支持基金会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会员有权利对基金会的运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并有权要求理事会对其意见进行答复。

第六章投资策略与运作第十一条:本基金会将采取稳健的投资策略,确保基金的安全性和收益性。

第十二条:基金的投资方向将主要集中于低风险、长期稳定的投资领域,包括但不限于固定收益、股票、房地产等。

第七章基金认购与赎回第十三条:家庭成员可根据需要,向基金会申请认购或赎回基金份额。

第十四条:认购和赎回的价格将根据基金当时的净资产值进行计算。

第八章章程修改与终止第十五条:本章程的修改需经过理事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的同意,并需得到所有会员的认可。

第十六条:在出现法定事由或经三分之二以上会员同意的情况下,本基金会可以终止。

终止后,基金将按照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进行清算。

第十七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理事会所有。

家族基金会章程范文

家族基金会章程范文

家族基金会章程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家族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成立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家族成员之间的团结,传承家族文化和价值观,推动家族事业的发展,并通过慈善活动回报社会。

第二条基金会的名称为“XXX家族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或“XXX家族基金会”。

第三条基金会的宗旨是,秉承家族创始人的精神和理念,以家族经营为基础,通过家族成员共同管理基金会的资金和资源,开展公益事业,服务家族成员和社会。

第二章成员第四条基金会成员包括家族成员和受邀的外部成员。

第五条家族成员指与家族创始人有直系血缘关系或经过婚姻关系加入家族的人员。

家族成员享有参与基金会事务和利益分配的权利。

第六条外部成员是受到基金会邀请的非家族成员,包括骨干员工、合作伙伴、婚姻关系之外的亲属等。

外部成员需遵守基金会章程和规定,为基金会的发展和慈善事业做出贡献。

第七条成员的加入、退出和排除须按照家族的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

第三章组织架构第八条基金会设立董事会、执行委员会和秘书处。

第九条董事会是基金会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战略规划、决策重大事项、监督基金会的运作等。

董事会由家族成员组成,每届任期五年,选举产生。

第十条执行委员会是负责具体落实董事会决策、管理基金会的日常工作的机构。

执行委员会由家族成员和外部成员组成,每届任期三年,选举产生。

第十一条秘书处是负责基金会行政和日常事务的执行机构,负责会议组织、文书管理、资金运作、项目管理等工作。

第四章利益管理第十三条基金会的资产管理应遵循稳健、透明、高效的原则,确保资金长期保值增值。

第十四条基金会的利益分配按照家族成员的捐赠情况、参与度和贡献进行,在合理的范围内给予家族成员适当的福利,并优先支持家族成员的教育和成长。

第五章事业发展第十五条基金会的事业发展应立足于家族事业的核心领域,通过专业与家族成员的共同努力,推动家族事业的创新和发展。

第十六条基金会可通过设立研究中心、培训项目、资助创业项目等形式,促进家族成员的专业能力和创新精神的提高,推动家族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基金会章程范本内容

基金会章程范本内容

基金会章程范本内容基金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名称本基金会名称为_________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

第二条创立动机及宗旨本基金会创立的宗旨是为了推进_________事业的发展,倡导_______理念,促进社会和谐。

基金会将致力于为社会提供有益、有价值的公益服务,并通过慈悲捐赠等形式,为促进社会进步与发展做出贡献。

第三条法律地位本基金会依法在中国境内注册,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营利组织,依法接受国家监管并享有独立的责任和义务。

本基金会所受法律的限制和保护合用于所有基金会活动。

第四条组织形式本基金会采用“理事会-秘书处”组织形式,由理事会负责最高决策权,秘书处负责日常管理。

理事会设主席,副主席若干。

秘书处设秘书长,副秘书长若干。

第五条公告和监督本基金会公告渠道和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约定的网站、媒体发布等。

在执行中,基金会将受到理事会、会员大会、监事会、监管机构等多方面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成员管理第六条基金会的会员(一)会员类型本基金会的会员分为创始会员和常务会员。

(二)会员加入与退出创始会员由基金会的发起人列名产生。

常务会员须由创始会员推荐或者其自行申请加入,经理事会通过后确认为常务会员;常务会员享有表决权和被表决权利。

会员可以自行申请退出。

常务会员排除被终止会员资格之外,应当妥善处理与基金会的关系。

(三)会员权利会员享有基金会的资源和服务;有权参加基金会的会员大会,并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有权向理事会提出有关基金会管理事务的建议和意见。

(四)会员义务会员应当遵守基金会章程及其他规章制度,积极向基金会提供支持和匡助,对基金会的工作和行为进行监督和建议,并保守基金会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

第七条理事会的职责(一)最高决策机构理事会是本基金会最高的决策机构。

理事会由十五名理事组成,其中四名理事为基金会的创始成员,剩余理事由基金会的常务会员选举产生。

(二)职责理事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制定本基金会的章程及其他规章制度;2、审议年度工作计划、经费预算;3、审核本基金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4、决定本基金会的主要事宜,制定指导性方针和政策;5、选举理事会主席、副主席。

基金会章程示范文本

基金会章程示范文本

基金会章程示范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名称和住所)本基金会名称为“[基金会名称]”,英文名称为“[英文名称]”。

本基金会住所设在[具体地址]。

第二条(性质)本基金会属于[公募/非公募]基金会,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宗旨)本基金会的宗旨是:[宗旨描述,如“致力于支持教育、环保和公益事业发展,推动社会进步”]。

第四条(原始基金数额)本基金会的原始基金数额为人民币[具体金额]万元,来源于[资金来源描述,如“社会各界捐赠”]。

第五条(业务范围)本基金会的业务范围包括:[列举主要业务范围,如“资助教育项目、环保活动和公益事业发展”]。

第六条(理事会)本基金会设理事会,理事会是本基金会的决策机构。

第二章组织机构、负责人第七条(理事)理事的资格:[详细列出理事的资格要求]。

理事的产生和罢免:[详细列出理事产生和罢免的程序]。

第八条(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的任职条件和产生程序:[详细列出任职条件和产生程序]。

第九条(理事会会议)理事会会议的召开:[详细列出会议召开的规定]。

第三章财产的管理和使用第十条(财产来源)本基金会的财产来源:[列举财产来源]。

第十一条(财产使用)本基金会的财产主要用于:[明确财产使用的主要方向和限制]。

第十二条(财务管理)本基金会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四章章程的修改第十三条(章程修改程序)本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第五章终止和剩余财产处理第十四条(终止程序)本基金会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列出终止情形]。

本基金会终止,应在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第十五条(剩余财产处理)本基金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应当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基金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家族基金会章程范文

家族基金会章程范文

家族基金会章程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基金会名称本基金会名称为“xx家族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注册成立。

第二条基金会性质基金会是由家族成员共同发起设立,以促进家族普及教育、传承家族价值观、回馈社会为主要宗旨的非营利性组织。

第三条基金会宗旨本基金会的宗旨是:致力于家族文化传承、教育发展、公益慈善事业的推进,提高家族成员凝聚力和社会影响力,为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第四条基金会遵循的原则1.依法合规。

本基金会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公开透明。

本基金会的财务状况、项目实施等信息应及时向家族成员和社会公众公开,接受监督。

3.独立自主。

本基金会在开展活动和项目时具有独立性,不受其他机构或个人的操控和干预。

4.规范运作。

本基金会在日常运作中注重规范性和效率性,确保经费使用透明合理,项目实施专业可行。

5.公平合理。

本基金会在项目选择、资助标准等方面要公平合理,确保家族成员的参与机会均等,对优秀项目给予适当支持。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五条组织结构基金会的组织结构由理事会、监事会和秘书处构成。

1.理事会是基金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家族成员推选产生,并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3名,理事若干人组成。

2.监事会是基金会的监督机构,由监事推选产生,并设主席1名,监事若干人组成。

3.秘书处负责基金会日常工作的具体实施,由秘书长和相应职能部门组成。

第六条理事会职责1.确定并执行基金会发展战略,制定年度运作计划和财务预算。

2.决定重大事项,如章程修改、合并、分立等。

3.监督、评估基金会的运作和项目实施情况。

4.推荐、审核并决定家族成员的参与项目和资助。

5.产生基金会常务董事,负责基金会的日常管理。

第七条监事会职责1.监督基金会的活动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

2.监督基金会的财务状况,确保财务合规运作。

3.审核评估基金会的工作报告,向理事会提出监督意见。

4.发现基金会运作中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

教育发展基金会章程模板

教育发展基金会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本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的组织和行为,明确基金会宗旨、任务、组织结构、财产管理和运作方式。

第二条基金会名称:[基金会名称]第三条基金会性质:本基金会为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是社会力量兴办的教育公益事业。

第四条基金会宗旨:遵循国家教育方针,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

第五条基金会住所:[住所地址]第二章宗旨和任务第六条基金会宗旨:1. 捐集社会资金,用于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2. 支持贫困地区、农村和少数民族地区教育事业;3. 资助优秀学生和教师,奖励在教育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单位;4. 开展教育研究、培训和咨询服务,促进教育改革与发展。

第七条基金会任务:1. 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2. 对捐赠资金进行有效管理和使用;3. 对受助项目和对象进行监督和评估;4. 组织开展教育交流活动;5. 推广先进的教育理念和经验;6. 开展与其他教育基金会的合作与交流。

第三章组织结构第八条基金会设理事会,理事会为基金会的最高决策机构。

第九条理事会成员:1. 理事长:1名,负责基金会全面工作;2. 副理事长:若干名,协助理事长工作;3. 理事:若干名,负责基金会日常管理和监督。

第十条理事会职责:1. 制定基金会章程;2. 决定基金会的重大事项;3. 监督基金会资金使用;4. 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5. 审议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第十一条基金会设秘书处,负责基金会日常工作和理事会决策的执行。

第四章财产管理第十二条基金会的资金来源:1. 捐赠;2. 政府资助;3. 利息收入;4. 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三条基金会的资金使用:1. 用于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2. 用于资助贫困地区、农村和少数民族地区教育事业;3. 用于奖励优秀学生和教师;4. 用于开展教育研究、培训和咨询服务;5. 用于基金会日常运营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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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氏家庭教育基金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团体名称为:嵩县汪庄何氏家庭教育基金会
第二条本会宗旨是以坚持科教兴国、教育兴族、教育兴家为原则,鼓励何氏家族成员热爱祖国、热爱家庭、热爱学习,促进何氏后代的成长与成才,振兴何氏家族,实现家庭与社会的和谐发展。

第二章工作(奖励)范围
第三条调动何氏家庭成员积极性,勤奋学习,努力工作,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家庭、和谐家庭活动。

第四条奖励考入国家大专以上高校的家族学子,奖励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奖励在工作岗位上著书立说,著述被公开发表与出版的家族成员;奖励获县(处)级以上先进、科技成果奖的家族成员等;奖励在学校荣获三好学生或学习成绩年级前5名的家族成员;
第五条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借贷照顾等形式资助族内困难家庭。

第六条在基金资金充余情况下,根据形势和实际需要开办业余学习班、技术培训班,以全面提升何氏家族成员的文化素质。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本会为家庭会员制。

凡何氏后代子女家庭(以家庭为单位)均可自愿报名加入本会。

第八条本会会员享有选举、被选举权;享有被资助、救助权;享有参加会议、学习、培训权;有获得本会奖励权和退会自由权。

第九条本会会员义务是:遵守本会章程、积极缴纳会费;执行本会决议、维护本会权益;积极参加本会学习教育、交流等活动。

第四章组织机构
第十条本会最高权利机构为会员大会。

其职权是:选举或罢免理事、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和基金财务收支报告,制定修改章程;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会员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会员参加方可召开;各项决议须到会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生效。

会员大会每年一次,临时会议召开,须经理事会研究决定。

第十二条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向会员大会负责,会员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工作。

理事会由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由5名理事组成,其中,会长、秘书长各1名。

理事会须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到会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理事半数以上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三条本会会长职权:召集并主持召开会员大会、理事会;检查会议决议落实情况;代表本会签署有关文件,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等。

第十四条本会秘书长职权是:带领秘书处工作人员(业余、兼职)开展本会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包括学习、教育、资助、救助、奖励的落实和基金募集、管理使用等。

第五章基金来源与管理
第十五条基金来源:何右铭夫妇遗资;会费(每会员家庭每年缴纳一百元);会员捐资;基金存储、运作增值;吸纳社会善款;政府、部门资助;其它合法收入等。

第十六条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配备合格的(兼职)会计与出纳,并及时公布收支情况,接受会员监督。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条根据本会章程制定《何氏家庭教育基金奖励办法》。

由会员大会通过后实
施。

嵩县汪村庄何氏家庭教育基金会
2007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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