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的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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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国库支付制度下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

浅谈国库支付制度下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

浅谈国库支付制度下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摘要:由于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意识淡薄、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单位财务体系无法与集中支付制度充分衔接、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信息化水平较低等现象,导致国库支付制度难以有效促进其内部控制水平。

文章梳理了国库支付制度与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以及前者对后者的影响。

继而,对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在内部控制存在的不足进行分析整理,并针对存在的不足提出强化其内部控制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国库支付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一、国库支付制度与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国库支付制度是指政府通过国库单一支付账户向商品和劳务供应商支付款项的财政支付体系,国库集中支付与集中收缴制度构成了统一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国库支付制度改变了传统的财政拨付模式,通过对各部门支出的审核直接将款项支付给供应商,从而减少了中间环节,改变了财政资金的管理方式,使得财政收入与支出运转路径发生重大变化,改变了传统的层层转拨方式。

国库支付制度能够有效减少资金运转与管理过程中存在的资金截留与私自挪用问题,有效提高了财政资金的效率;同时,国库支付制度加强了对预算单位资金使用的管理,有效控制预算单位将资金投放于高风险高盈利的项目,从而提高了财政资金的安全性。

总之,国库支付制度能够通过强化对财政资金的运转、控制与管理,从而极大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的安全性。

内部控制是指一个单位为实现经营目标、保障其资金的安全性、保障其财务信息的真实可靠、保证其经营计划的有效实施等目标,采取的诸如自我调整、约束、规范、考核与控制等一系列措施。

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水平将影响到财政资金投放的使用效率、财政资金的安全完整、财务信息的真实可靠、公共服务计划的有效实施。

因此,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对于提高其公共服务职能,提高政府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与安全完整具有重要意义。

二、国库支付制度对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影响第一,国库支付制度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提供了良好的环境,主要体现为:首先,程序化的预算管理流程、规范化的预算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零余额账户的内部控制

行政事业单位零余额账户的内部控制

行 政 事 业 单 位 零 余 额 账户 的 内部 控 制
骆 彬
( 湖 南省 防汛通 讯 中心 , 湖南
摘要 : 近几年 , 我 国 开 始 实行 以 国库 集 中 支付 制 度 改 革
长沙 4 1 0 0 0 7 )
起 着非 常关 键 的作 用 。

为 主要 内容 的 财政 国库 管理 改 革 , 已经 基 本 覆 盖 了全 国 的 国 库 收付 系统 。通 过 实施 国库 集 中支 付 体 系 改 革 , 各 个预 算 单
零余额账户的实施使得所有预算资金得以集中控制在国库单一账户从而克服了传统的因重复和分散设置账户而导致财政资金活动透明度不高财政收支信息反馈迟缓大量资金滞留在预算单位资金使用效率低截留挤占挪用等一系列弊端强化了财政监督保障了财政资金规范安全高效运行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从源头上预防了腐败发生
圜 圃

预 算 单 位 零 余额 账户 定 义
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 ( 以下简称 零余额账 户) 是 指预算 单位经财政部 门批准 , 在 国库集 中支付代 理银行 开立 的, 用 于财政授权支付 , 并 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 。该账户无 余额过 夜, 故 称零余额账户 。 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 只能用于办理支付业 务 , 单 位的 自
有收入 、 经 营收 入 、 往来收入等非财政性资金 , 不 得 进 入 本 单
位开设 了零余额账户 , 这样就 能够对预 算单位的授权 支付 资
金 控 制 使 用情 况 进 行 全 程监 控 。但 是 , 在 国 库 集 中 支付 制 度 改 革取 得 成 效 的 同时 , 零 余 额 账 户 用款 额 度 的 内部 控 制 也 存 在 不 完善 之 处 。 本 文 对 零 余 额 账 户 用 款 额 度 的 内部 控 制 管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业务内部控制制度(范本)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业务内部控制制度(范本)

XXX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业务内部控制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保障单位履行职能,根据《甘肃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结合我州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包括单位使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形成的资产、国家拨给单位的资产、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运用国有资产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

第三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业务控制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一)资产管理职责不清,没有明确归口管理部门,没有明确资产的使用和保管责任,可能导致资产毁损、流失或被盗的风险。

(二)资产管理不严,调拨或捐赠资产游离于单位资产账簿之外,资产领用、发出缺乏严格登记审批制度,没有建立资产台账和定期盘点制度,可能导致资产流失、资产信息失真、账实不符等风险。

(三)未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办理资产的调剂、租借、对外投资、处置等业务,可能导致资产配备超标、资源浪费、资产流失、投资遭受损失等风险。

(四)资产日常维护不当、长期闲置,可能导致资产使用年限减少、使用效率低下的风险。

(五)对应当投保的资产不办理投保,不能有效防范资产损失的风险。

第四条单位应当对资产实施归口管理:单位财会部门负责单位所有资产的统一建账、统一核算,具体负责管理现金、银行存款、财政零余额用款额度等货币资金,以及各种债权债务。

其他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等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由办公室(后勤、总务等)具体负责管理。

在建工程由项目实施部门具体负责管理。

政府储备物资、公共基础设施、受托代理资产等资产由相关业务科室具体负责管理。

内部纪检监察部门、审计部门对资产业务内部控制实施情况实施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单位应当建立资产信息管理系统,设置资产的统计、报告、分析岗位,实现对资产的动态管理。

第六条单位各具体负责资产归口管理的部门应当建立资产台账,根据财会部门转送的凭证,分别登记资产的类别、型号及规格、数量、金额及使用部门,并经使用部门和人员签字确认。

行政事业单位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的内部控制

行政事业单位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的内部控制

行政事业单位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的内部控制摘要:对于行政事业单位以前有关会计科目的核算内容以及管理控制方法都有规定和制度;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后,在《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资产类新增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进行会计核算,本文试图对新增“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的内部管理控制方面做一些思考。

主题词:行政事业单位,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内部控制为适应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需要,加强财政性资金的管理与监督,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已逐步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

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仍执行现行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并根据核算的需要,在《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资产类增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进行会计核算。

为了加强对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的内部控制和管理,保证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一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行政事业单位应当结合部门或系统的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管理有关规定,建立适合本单位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的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内部控制制度,并组织实施。

一、岗位分工及授权批准控制1、单位应当建立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经办人、审核人等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经办人是单位的出纳人员的,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人、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单位不得由一人办理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业务的全过程。

2、单位办理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业务,应当配备合格的人员,并根据单位具体情况进行岗位轮换。

办理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业务的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忠于职守,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客观公正,不断提高会计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3、单位应当对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明确审批人对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审核人办理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业务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

如何制定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内部控制制度

如何制定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内部控制制度

系着各 单位 的流 动资产 的运 行 , 所 以建立 和制定 零余额 账户 用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款额 度 内部 控制 制度 是十分 必要 的 , 它 的建立可 以有 效 的解决 单位 的财 税 问题 , 减少 企 业 的财务 压 力 , 促 进 单位 的效 益 能够 有 效 的提 高 。

零 余 额 账 户 用 户款 项 额 度 的 含 义
过程 中 , 经 常会 碰到 很 多的 财务 问题 , 其 中就 包括 财 政零 余 额 位 的效 益提 高 , 从 而提 升 单位 的整 体 利益 , 所 以建立 有效 的 零 账 户用 款额度 。在 单位 的零余 额账 户用款 额度 的 内部 控制 中, 余额账 户用款 额度制 度需要 考虑到 以下几方 面的 因素。
所谓 的零 余 额账 户 用户 款 项额 度 就 是指 在 单位 或 企业 的 的批准值 。 会计 核算 的过程 中, 财政 部 门为预 算单位 在商 业银行 开设 的账 户, 直 接 用于 单位 的财政 支付 和 财政 的清 算 , 从另 外一 种 角度 二 、零 余 额 账 户用 款 额 度 内部 控 制 制 度 的有 效 执 行 上讲 , 零 余额 账 户用 款额 度就 是 相 当于 单位 的流 动资 产 , 用于 在单 位 的零 余 额 账户 用 款 的控 制 中需 要考 虑 的 因素 是 非 支付 单 位 的财政 等 支 出 。在零 余额 账 户用 款额 度 的会 计 核算 常多 的 , 通 常情 况 下 , 好 的控 制 制度 可 以在一 定程 度 上促 进 单
F i n a i r c e a n d R c c o u n l - i n g R e s e a r c h I财 会 研 究
如何制定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内部控制制度

零余额账户管理规定-零余额账户管理办法

零余额账户管理规定-零余额账户管理办法

零余额账户管理规定:零余额账户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零余额账户管理,结合我国目前银行账户管理的有关情况,制定了相关管理规定,下面给大家介绍关于零余额账户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零余额账户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零余额账户是指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在办理支付款项业务时,先由代理银行根据财政预算批复拨款凭证支付指令,通过单位零余额账户将资金支付到供应商或收款人账户。

支付的资金由代理银行在每天规定的时间内与人民银行通过国库账户进行清算,将当天支付的所有资金从人民银行国库划到代理银行账户,当天轧账后,账户的余额为零。

第二条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共财政的发展要求,实行零余额账户支付制度,其最终目标是最大限度地减少财政资金的库外沉淀和闲置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发挥财政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

第二章零余额账户设置第三条零余额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共同构成预算单位财政性资金的主要银行账户,以此作为财政性资金存储、支付和清算的基础,实行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第四条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管理的有关规定:(一)独立核算的基层预算单位,才能开设一个零余额账户;非独立核算的单位,包括单位财务机构以外的内设职能部门,不得开设零余额账户。

(二)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只能用于本级开支.不得用于资金转拨,一般情况下不得向本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划拨资金,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将资金从本单位零余额账户拨入本单位实有资金账户,需要报上级财政部门审核,收到上级财政部门批准文件后方可办理资金划转业务。

第三章用款计划第五条预算单位基本支出用款计划按照均衡性原则、项目支出用款计划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原则,用款计划按月编制上报。

第六条基本支出额度由市财政局按月下达至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

项目支出额度由基层预算单位按月提出申请,经预算主管部门审核,报经市财政局批准后,下达至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

第四章支付程序第七条零余额账户支付包括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两种方式。

事业单位零余额账户内部控制的探析

事业单位零余额账户内部控制的探析

事业单位零余额账户内部控制的探析【摘要】伴随着我国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政府财政国库制度改革也日渐推广,其改革的核心是逐步建立并完善国库单一账户管理制度体系,以此强化对财政资金的管理,提高政府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使用效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

而与政府财政资金改革相适应的则是要逐步建立并推广零余额账户制度。

本文分析了事业单位零余额账户内部控制问题。

【关键词】事业单位;零余额账户;内部控制0.概述从我国政府财政资金改革的实践来看,我国财政国库体制改革的重点内容就是以国库单一资金账户作为建立和完善的基础,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作为政府财政资金收缴支付的最主要形式。

在这一制度之下,各行政事业单位预算部门通过编制预算并报财政部门审核,设置零余额账户并最终依靠该零余额账户来实现政府财政资金的授权支付使用等。

设置零余额账户,可以使政府财政资金管理工作得到有效改善,可以实现在单一国库账户之下统一集中管理所有的行政事业单位预算资金,并且有效解决过去因为账户设置比较分散、账户设置重复等问题造成的大量政府财政资金长期滞留,预算单位、政府财政资金在收支方面没有及时的信息反馈,财政资金账户和财政资金活动缺乏充足的透明性,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低下甚至被截留、挪用、挤压、占用等诸多不利影响,从而实现对政府财政资金的科学管理,保障财政资金的科学规范使用,强化财政监督,提高政府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使用效益,有效地从源头上遏制各种腐败问题的发生。

1.事业单位零余额账户内部控制的现状虽然零余额账户制度具有明显的优势,但是政府部门在推广使用零余额账户的实践过程中还存在着不少问题。

这些问题急需得到改进和解决,通过对零余额账户制度的及时改进和监管,强化财政监督,明确责任。

总之,实施零余额账户制度并以此为基础加强事业单位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能够有效提升事业单位的运营效能,保护事业单位各项资产的完整和安全,推动事业单位各项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浅谈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的内部控制

浅谈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的内部控制

浅谈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的内部控制作者:赫云来源:《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12年第4期《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确立了我国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目标、指导思想和原则、改革的内容、配套措施及实施步骤。

我国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目标是建立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的内部控制也存在不完善之处。

本文对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的内部控制管理进行分析,对我国当前财务管理创新提供借鉴。

一、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的定义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是企事业单位日常会计核算过程中,经常遇到的财务管理问题,主要分为单位和财政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两类。

国家财政单一制度改革后,事业单位财政管理纳入国家财政国库制度统一管理。

被授权支付的事业单位,有国家财政部分,在商业银行开设单位零余额账户,商业银行则是单位和国家财政部门之间的代理银行,当国家财政部门向商业代理银行传递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时,事业单位在商业银行的单位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就会增加。

只要事业单位从单位零余额账户提取的资金额度小于国家财政部门下达的单位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事业单位可以多次使用单位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因此,单位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实际上是事业单位的流动资产,只不过带有一定的特殊性。

零余额账户支付现金,可直接对事业单位用款计划的收款人转款。

但是单位零余额账户用款额支付的实现要求有两个基本条件,第一,是该账户用款计划必须是国家财政部门批准的,因为事业单位开具支付令的同时,商业银行必须对事业单位的用款计划和预算计划进行核对;第二,是事业单位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必须小于财政部门批准额度。

二、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的内部控制1.对零余额账户支付款项预算项目内容进行细化当前单位预算项目不明晰,这必然会影响零余额账户支付效率。

在款项支付过程中,要对用款预算项目计划进行细化,根据提供的预算项目,代理银行业对零余额账户支付款项实际支付内容和支付方向进行总体把握,确保内容和方向的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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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的内部控制
摘要:对于行政事业单位以前有关会计科目的核算内容以及管理控制方法都有规定和制度;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后,在《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资产类新增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进行会计核算,本文试图对新增“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的内部管理控制方面做一些思考。

主题词:行政事业单位,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内部控制
为适应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需要,加强财政性资金的管理与监督,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已逐步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

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仍执行现行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并根据核算的需要,在《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资产类增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进行会计核算。

为了加强对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的内部控制和管理,保证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一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行政事业单位应当结合部门或系统的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管理有关规定,建立适合本单位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的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内部控制制度,并组织实施。

一、岗位分工及授权批准控制
1、单位应当建立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经办人、审核人等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经办人是单位的出纳人员的,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人、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单位不得由一人办理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业务的全过程。

2、单位办理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业务,应当配备合格的人员,并根据单位具体情况进行岗位轮换。

办理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业务的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忠于职守,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客观公正,不断提高会计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3、单位应当对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明确审批人对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审核人办理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业务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

4、审批人应当根据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

经办人、审核人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业务。

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业务,经办人、审核人等经办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报告。

5、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支付业务。

⑴、财政直接支付程序:
(一)、行政事业单位实行直接支付的资金包括工资支出、工程采购支出、物品和服务采购支出、转移支出和其他具有特定用途的支出项目。

其中工资支出指由财政直接供给经费的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在职人员;工程采购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建设投资中的支出,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设备采购、工程监理、设计服务和管理费用等支出;物品和服务采购支出是指列入政府采购目录的物品、服务支出或虽未列入政府采购目录但单件物品、服务支出超过规定金额的物品和服务采购支出。

(二)、需要支付时,行政事业单位填写或通过网络打印《财政资金直接支付申请书》后,向财政国库支付局提出支付申请,并按照该项支出的管理要求,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

(三)、支付申请经财政国库支付局审核确认后,开具《财政资金直接支付凭证》送银行,由银行通过财政零余额账户将资金直接支付给收款人和用款单位,并按日或实时办理清算。

⑵、财政授权支付程序:
(一)、财政授权支付适用于未纳入工资统发的行政事业单位的工资支出,工程采购支出,物品、服务采购支出中分算管理的购买支出和零星支出等。

(二)、财政授权支付的方式包括转账支付和现金支付。

支付金额在财政财政授权支付额度以内办理,其中现金支付必须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

(三)、行政事业单位办理财政授权支付时,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网络详细填写《财政资金授权支付凭证》各项内容,经复核后,打印并加盖印鉴,到指定银行通过行政事业单位零余额账户办理转账支付或提取现金。

6、单位对于重要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支付业务,应当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防范贪污、侵占、挪用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资金等行为。

7、严禁未经授权的机构或人员办理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资金业务。

二、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的管理控制
1、行政事业单位负责按照财政部门预算管理使用资金,加强财务管理,做好会计核算工作。

2、编制工程、物品、服务采购计划和用款计划;负责组织管理本单位的招标投标工作;管理工程进度、质量。

3、配合财政部门对本单位预算执行、资金申请与拨付和账户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及时报送有关报表。

4、对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网络打印和报送的各项凭证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保证国库集中支付计算机管理系统终端的正常和安全运行。

5、负责提出财政直接支付申请,提供有关申请所需凭证,保证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根据财政授权支付管理规定,签发支付令,通知代理银行支付资金。

6、往来现金收入应当及时存入代理银行,不得用于直接支付单位自身的支出,严禁坐支现金,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账外设账,严禁收款不入账;单位借出款项必须执行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

7、单位应当指定专人定期与财政、银行核对零余额账户,每月至少核对一次,编制零余额账户调节表;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直接支付余额与财政调节相符,授权支付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调节相符。

如调节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三、票据及有关印章的管理控制
1、单位应当加强与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相关的票据的管理,明确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并专设登记簿进行记录,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用。

2、单位应当加强银行、财政预留印鉴的管理。

财务专用章应由专人保管,个人名章必须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

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按规定需要有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经济业务,必须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

四、监督检查控制
1、单位应当建立对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业务的监督检查制度,明确监督检查机构或人员的职责权限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检查。

2、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业务相关岗位及人员的设置情况。

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业务不相容职务混岗的现象。

(二)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授权批准制度的执行情况。

重点检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支出的授权批准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权审批行为。

(三)支付款项印章的保管情况。

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办理付款业务所需的全部印章交由一人保管的现象。

(四)票据的保管情况。

重点检查授权支付等票据的购买、领用、保管手续是否健全,票据保管是否存在漏洞。

3、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内部控制中的薄弱环节,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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