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督导管理办法
物业调度管理制度

物业调度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物业调度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提高物业调度管理水平,使物业调度管理工作更加规范、高效、科学,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物业调度管理工作,包括服务区域内的房屋、场地、设施及相关设备的运行、检修、养护等的调度管理,是公司物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本制度的内容包括对设施和设备的维护保养、安全管理、设备升级、物业维修保养等方面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物业调度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员参与、科学管理、便民服务”的原则。
第五条公司设立物业调度管理部门,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负责设施和设备的维护保养、安全管理、设备升级以及物业维修保养等工作。
第六条物业调度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台账档案,做好设施和设备的台账记录,确保设施和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的全面有效开展。
第七条公司将加强对物业调度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考核和检查。
第八条物业调度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参加相关业务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技能,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管理水平。
第九条为了更好地实施本制度,公司将组织相关业务人员进行培训,使其熟悉本制度的具体内容和实施方法。
第十条因面临各种突发事件的影响,公司将在管理体系中设立应急预案,要求物业调度管理部门要解决各种突发事件时快速应对。
第二章设施和设备的维护保养第一条设施和设备的维护保养是保障其正常运行的重要手段,物业调度管理部门应当建立设施和设备的维护保养计划。
第二条维护保养计划应当包括设施和设备的保养周期、内容、方式、人员、责任主体等具体要求,并需按照计划开展维护保养工作。
第三条物业调度管理部门负责对设施和设备进行定期巡检,及时发现并处理设施和设备的异常情况,确保设施和设备的良好运行状态。
第四条物业调度管理部门要加强设施和设备的保养记录,对设备的维护保养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统计,形成保养报告,以便查验和管理。
物业管理督导规定

物业管理督导规定一、督导目的和原则物业管理督导的目的是为了确保物业管理服务的质量,并促进居民和物业管理方之间的良好合作关系。
以下是物业管理督导的原则:1. 公正性:督导应公正客观,不偏袒任何一方。
2. 透明度:督导过程应透明公开,相关信息和报告应及时向居民和管理方通报。
3. 可执行性:督导规定应具备可操作性,方便管理方和居民按照规定进行行动。
二、督导责任和权益物业管理督导应由独立的机构或委员会负责,并确保其独立性和公正性。
督导机构或委员会的职责和权益包括:1. 监督物业管理方的服务质量,如清洁、维修等方面的表现。
2. 审查物业管理合同的履行情况,并与相关方面进行沟通和协商。
3. 提供咨询和解决争议的机制,以确保居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三、督导程序及报告1. 规定督导程序,包括以下环节:a) 定期巡检:督导人员定期对物业管理服务进行检查。
b) 报告撰写:督导人员应根据检查结果撰写详尽、客观的报告。
c) 沟通和协商:督导人员应与物业管理方和居民进行沟通和协商,在发现问题时及时提出解决方案。
d) 监督执行:督导人员应监督管理方按照解决方案执行,并跟进问题的解决情况。
2. 督导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a) 物业管理服务情况的概述,包括好的方面和需要改进的方面。
b) 发现的问题和建议的解决方案。
c) 管理方和居民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四、督导结果和奖惩制度根据物业管理督导的结果,可以采取以下奖惩制度:1. 表扬和奖励:对表现优秀的管理方,可以进行表扬和奖励,以激励其继续提供高质量的物业管理服务。
2. 警示和改进:针对表现不佳的管理方,可以给予警示,并提出改进要求,督促其改正不足。
3. 合同解除:对于多次持续出现严重问题的管理方,可以解除与其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并重新选择合适的管理方。
五、督导的持续改进物业管理督导应持续改进,确保其能够更好地满足社区的需求和居民的期望。
改进措施包括:1. 定期评估督导机构或委员会的绩效,以确保其独立性和公正性。
物业监督执法工作计划方案

物业监督执法工作计划方案
一、工作内容
1、加强对物业管理公司的监督检查,确保其依法履行物业管
理服务职责,维护业主利益。
2、加大对小区内违法建筑、违规经营等行为的执法力度,严
格查处违法行为。
3、加强对物业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及时处理业主投诉,确
保业主权益不受侵害。
4、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合力,共同维护小区和
谐稳定。
二、工作措施
1、建立定期巡查机制,对小区内各项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加强对物业公司的日常监督,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对不
合格的物业公司进行处理或撤销资质。
3、组织开展业主大会,听取业主意见建议,解决业主关注的
热点问题,提升物业服务水平。
4、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业主、物业公司和相关工作人员
的法律意识和服务意识,促进业主自治和规范化管理。
三、工作目标
1、有效减少小区内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小区环境秩序和居民
安宁。
2、提高小区物业管理水平,增强服务意识,达到提升业主满
意度的目标。
3、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形成良好的工作机制,共同维护小区的和谐稳定。
物业监管管理制度

物业监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物业监管工作,维护物业管理秩序,保障业主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小区内的物业管理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物业服务内容、物业管理机构的设置和职责、物业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及管理权限、物业管理规范、监督机制等。
第三条物业管理机构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维护物业管理秩序,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物业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物业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确保物业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第五条业主有权监督物业管理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并有权通过业主委员会对物业管理机构的工作展开评议。
第二章物业管理机构的设置和职责第六条物业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合规成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第七条物业管理机构应当设立物业管理委员会,负责物业管理工作的决策和监督。
第八条物业管理机构应当设立相关部门,包括但不限于客服部、维修部、保洁部等,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管理权限。
第九条物业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物业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和管理权限,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分工和协作关系。
第十条物业管理人员应当热情服务业主,做到细致周到,解决业主的问题和需求。
第三章物业管理规范第十一条物业管理机构应当保持小区内的环境整洁,创造一个舒适宜居的生活环境。
第十二条物业管理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小区的规章制度,维护小区的安全和秩序。
第十三条物业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小区内的设施设备安全可靠。
第十四条物业管理机构应当组织开展小区内的文化活动和社区服务,增进业主之间的交流和互动。
第十五条物业管理机构应当建立维修和抢修机制,确保小区内的设施设备能够及时维修和抢修。
第十六条物业管理机构应当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向业主公布物业管理工作的情况和进展。
第四章监督机制第十七条业主委员会负责监督物业管理机构的工作,定期评议物业管理机构的工作情况。
第十八条物业管理机构应当接受业主委员会的监督和指导,积极配合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
物业管理督导方案

物业管理督导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物业管理工作越来越受到社会关注。
良好的物业管理不仅关系到业主的切身利益,也直接影响到社区的和谐稳定。
然而,当前物业管理存在着一些问题,如服务态度不佳、管理不规范、设施维护不力等,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小区的居民生活质量和社区形象。
因此,对物业管理进行督导是十分必要的,通过督导,可以及时发现问题、整改措施,提高物业管理水平,保障业主和居民的合法权益。
二、物业管理督导的意义1. 促进物业管理规范化物业管理督导可以及时发现小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推动物业公司和物业管理人员的工作规范化,规范服务行为,确保小区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2. 保障住户权益通过督导,能够及时了解住户的需求和诉求,如加强安全防范措施、改善环境卫生、提高维修服务质量等,保障住户的合法权益,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3. 提升小区形象物业管理是小区的门面,优质的物业服务可以提升小区的整体形象,吸引更多人选择在该小区居住或投资。
三、物业管理督导的内容1. 服务意识督导通过调查问卷、居民访谈等方式,了解业主和居民对物业服务的满意度,了解他们对物业服务的期望和建议。
2. 管理规范督导检查物业公司和物业管理人员是否按照相关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工作,督导其是否按程序办事、是否存在违规操作等情况。
3. 设施维护督导检查小区公共设施的维护情况,包括绿化、道路、停车场、供水电和灯光等设施设备的维护情况,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
4. 安全保障督导重点督导小区安全情况,包括消防设施是否齐全、小区物业安保措施是否到位、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
5. 卫生环境督导督导小区环境卫生情况,包括垃圾分类、垃圾清运、公共区域的卫生情况等。
6. 投诉处理督导重点关注业主和居民的投诉和诉求处理情况,检查物业公司是否及时、有效地解决业主和居民的问题。
四、物业管理督导的实施流程1. 制定督导计划根据业主和居民的需求,制定物业管理督导的计划和方案,明确督导的内容、责任人、时间节点等。
物业工程部督导方案

物业工程部督导方案一、前言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物业管理工作也变得越来越繁琐和复杂。
作为一家物业管理公司工程部的负责人,要想做好工作,就必须在日常管理中加强督导,监督工程部各项工作的执行情况,保障物业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本督导方案从督导目的、方式、内容和意义等方面进行详细的解读,为工程部的督导工作提供借鉴和指导。
二、督导目的1. 规范工程部的工作流程,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2. 督促工程部人员认真履行职责,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3. 及时发现和解决工程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4. 提高工程部的整体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更好地为业主提供优质的物业管理服务。
三、督导方式1. 定期督导:每月安排一次工程部的规范督导,全面检查工作执行情况,及时了解问题和难点,提出解决方案;2. 不定期督导:随时对工程部的日常工作进行抽查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及时督促改进;3. 专项督导:针对工程部的重点工作项目,进行专项督导,确保工程部的重点工作任务得到有序推进。
四、督导内容1. 工作计划:对工程部的工作计划进行评估和跟踪,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及时完成;2. 人员管理:对工程部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价,发现问题及时调整;3. 工程质量:对工程部各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4. 安全管理:督促工程部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工程施工安全;5. 设备维护:对物业设备设施的维护情况进行监督,保障物业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五、督导意义1. 加强管理:通过督导,可以加强对工程部的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提高管理效率;2. 提高质量:通过督导,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程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工程质量;3. 保障安全:通过督导,可以加强物业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4. 提升服务:通过督导,可以提高工程部的整体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更好地为业主提供优质的物业管理服务。
六、总结物业管理工作是一个综合性的工作,工程部作为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想做好工作,就必须加强督导和管理。
物业公司质检督导管理奖惩制度

物业公司质检督导管理奖惩制度
一、本制度与部门奖金结合执行。
二、部门奖金总额核定为100%。
三、凡部门或个人对住户提供最佳服务,受到住户书面表扬,由质检督导小组(质督组)根据表扬内容对部门进行奖励。
四、凡部门或个人做出突出成绩或突出贡献,由公司视成绩或贡献大小给予特殊表彰和奖励。
五、由质检督导小组根据日常巡查的实际情况,每季度向公司推荐一个在日常服务接待、卫生质量、安全等方面均表现为最佳的部门,由公司决定表彰奖励。
六、由部门每季度推荐一名工作努力积极、服务态度最佳者,并将其材料汇集报质检组。
由质检组综合公司整体情况,向总经理提出表彰一名“最佳员工”的意见。
总经理批准后,在公司进行表彰并给予总经理特别奖。
连续二个季度获得最佳者,工资上调一级。
七、凡部门当月发生住户正常投诉或其它部门投诉等工作过失,第一次,5人内部门扣发奖金总额5%,10人内部门扣发奖金总额10%;50人内部门扣发奖金总额5%。
第二次,扣发加倍。
第三次,奖金全免。
八、凡部门或个人发生重大投诉、重大问题、重大违纪,由公司视情节给予处理。
九、凡部门间投诉,以呈文形式报质检组,做为投诉成立的依据。
物业管理月度督导方案

物业管理月度督导方案一、督导目的物业管理督导是为了督促物业管理公司和物业管理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保障小区环境卫生、安全和秩序的正常运行。
通过督导,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保证小区的良好管理和服务质量,提升业主的满意度和小区的整体品质。
二、督导内容1. 小区环境卫生督导针对小区内的垃圾分类、清扫保洁、绿化养护等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小区环境整洁,垃圾得到妥善处理,绿化得到精心养护,提供一个清新宜居的居住环境。
2. 小区安全督导对小区的安全隐患、消防设施、门禁系统等进行检查,保障住户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确保小区内的设施设备处于良好状态,消除安全隐患。
3. 小区秩序督导对小区内的停车秩序、噪音扰民、违规经营等情况进行检查,维护小区的公共秩序和规范经营,确保业主的居住环境安静和谐。
4. 服务质量督导对物业管理人员的服务态度、服务效率、服务方式等进行检查,提供优质的服务,提升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5. 物业费收费督导对小区内的物业费收费情况进行检查,保障物业费的合理性、公正性和透明度,确保物业费的收缴工作得到规范和有效进行。
6. 物业设施设备督导对小区内的楼宇设备、园林设施、消防设备等进行检查,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三、督导方式1. 定期巡查每月至少安排一次小区巡查,对小区环境、安全、秩序、服务等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专项督导针对特定问题和重点工作,组织专项督导小组进行检查,对症下药,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3. 抽查督导随机抽查物业管理工作,从中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提高管理效率。
四、督导要求1. 严格执行督导制度,确保督导工作的有效开展。
2. 坚持问题导向,确保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重视督导结果,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督办,确保改进措施的有效实施。
4. 鼓励业主参与督导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五、督导评估1. 对每月的督导工作进行定性、定量评估,形成督导报告,对管理工作进行全面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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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督导管理办法
为保障公司规章制度实施,促进公司各项工作计划落实到位和及时高效,顺利实现公司管理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所称督导是指公司办公室对责任单位遵守公司
规章制度,执行工作计划,人、财、物管理及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针对不合格项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并监督整改落实,同时向公司总经理汇报公司各单位工作运作情况。
第二条办公室作为督导工作的主要执行部门直接向总经理负责。
第三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本单位不合格项的整改落实和情况反馈。
第四条办公室督导员负责本制度执行情况的考核,每月底将考核结果报办公室主任审核、总经理审批后送交计财部实施。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五条公司成立督导工作领导小组,总经理任组长,副总经理、各部室主任、各项目经理及办公室督导员为成员。
第六条督导工作人员应熟悉物业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和各部门、各项目工作程序。
第三章督导职责
第七条建立完善的督导体系,并据此监督、检查公司各项管理制度、会议决议、产品质量、服务标准等在各部门、职员中及时、有效、规范执行情况,维护公司品牌。
第八条通过员工沟通机制适时了解员工思想、工作状况。
对其存在的普遍问题和反映的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公司领导。
第九条不定期对公司所有规章制度遵守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将检查结果分析、归类,形成报告,汇报公司领导。
并对有违规行为的部门和个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十条受理业主和员工投诉,并督促、协助相关部门及时处理,督促处理部门将结果反馈投诉者。
重大案情立即报告公司总经理及有关领导。
第十一条监督、检查公司部门、个人违规行为查处后的整改情况,如发现敷衍或无行动者,应加重对当事人的处理,对其上级进行连带责任追究,情况严重者应报告公司相关领导。
第十二条监督、检查公司保安、保洁、绿化、维修以及维护正常工作运行参照标准的执行情况,不合格处开具《整改通知单》,并进行跟踪回访。
第十三条对公司发生的重大事件在公司领导指导下进行调查,及时将调查结果报告公司领导。
第十四条有责任对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予以解释,并提出修改建议。
第十五条根据日常督导情况定期、不定期予以通报,并对检查情况实行周报、月报、季报、年报四报总结制,形成分析报告,将监督检查情况报告公司相关领导。
第十六条对公司内部整个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推广应用进行监
督实施。
第十七条负责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宜。
第四章督导工作纪律
第十八条热爱公司,模范遵守《员工手册》的规定。
第十九条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质量标准要求开展工作。
第二十条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团结同事、互帮互助,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
第二十一条遵守职业道德,严守公司机密。
第二十二条廉洁奉公,不接受公司员工工作上的“吃、请、送”。
第二十三条自觉维护集体利益和公司声誉,不拉帮结派,不传播有损公司利益的言论
第二十四条秉公办事,处事公平,不假公济私,徇私舞弊,不对员工打击报复。
第二十五条仪容整洁、精神饱满、待人热情、文明执勤,以身作则,树立良好的部门形象。
第五章工作程序
第二十六条办公室督导员每月根据总经理要求及公司各单位
运行情况制定督导工作计划,报办公室主任审核,总经理审批。
第二十七条考核标准:各部门、各项目必须按时制定本单位工作计划、培训计划、定岗定编计划、资金使用计划、物品采购(需求)计划等,并编制相应节点计划,经分管副总审核后报办公室,办公室汇总后报总经理审批。
考核权重:各单位未按时制定工作计划、培训计划、定岗定编计划、资金使用计划、物品采购(需求)计划等,每查实一项,扣罚
责任单位负责人50元;计划开始执行前(月计划在上月25日前,临时计划开始执行3天前)相关节点计划未书面报办公室的,每发现一次扣罚责任单位负责人50元。
第二十八条公司各种会议明确安排的工作和总经理安排办公室督办的工作,按临时工作计划管理。
第二十九条考核标准:被办公室监督、检查的单位必须配合督导工作,按要求提供人员和资料。
考核权重:不配合督导工作、拒绝提供督查所需人员及资料,拒不接受督导检查的,每发现一次扣罚责任人50元,责任人单位负责人50元。
第三十条考核标准:督导资料属于保密资料,各相关单位必须妥善保管,不得遗失和泄密。
考核权重:造成督导资料泄密或遗失的,每次扣罚责任单位负责人50元,造成后果的,专题处理。
第三十一条办公室督导员每月25日根据本制度执行情况制定《督导考核情况汇总表》,经办公室主任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并交计财部实施。
第三十二条考核标准:办公室对公司工作计划、各单位节点工作计划和临时工作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到期应执行的工作计划和到期未完成的工作计划及时报总经理。
考核权重:责任单位到期未开始执行工作计划的,每延迟一天扣罚责任单位负责人50元;以上计划的执行情况办公室未及时督导的,
每延迟一天扣罚办公室督导员50元;责任单位到期未完成的工作计划未及时报总经理的,每次扣罚办公室督导员50元。
第三十三条办公室按公司领导要求和督导工作计划,对各单位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工作计划,人、财、物管理及业务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发现重大计划未按期完成或延误执行的,24小时内直接报总经理专题处理。
第三十四条考核标准:办公室督导检查必须保持完整记录,不合格项查处的时间、地点、责任单位等记录要详细且具有可追溯性。
考核权重:督导记录严重缺项,缺乏可追溯性,每次罚督导员50元。
第三十五条考核标准:督导员查出的不合格项当天填写《督导检查处理单》,提出整改要求后24小时内由责任单位负责人填写处理措施和预计完成时间。
督导员负责按期验证处理措施完成情况。
考核权重:督导员检查出的不合格项24小时内未填写整改要求,并交由责任单位负责人填写处理措施和预计完成时间的,每延迟一天扣罚督导员50元;接到《督导检查处理单》, 24小时内未填写处理措施及预计完成时间的,每延迟一天扣罚责任单位负责人50元。
第三十六条对按照《督导检查处理单》整改期限验证整改后仍不合格的,由督导员根据事实准确,内容详实,原因分析清楚的要求填写《督导意见整改通知单》并报办公室主任审核、总经理审批签发后,下达给被督导单位。
第三十七条考核标准:责任单位接到《督导意见整改通知单》一个工作日内,填写整改措施和预计完成时间反馈给办公室。
考核权重:接到《督导意见整改通知单》后未按规定时间反馈给办公室的,每延迟一天扣罚单位责任人50元;纠正措施及预计完成时间填写不当的,扣罚责任单位负责人20元,并由其重新填写。
第三十八条考核标准:督导员在规定时间内对责任单位反馈的整改措施和预计完成时间签名确认,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进,对纠正措施按期进行验证。
考核权重:督导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对责任单位签名确认后的纠正措施及预计完成时间确认签名的,每次扣罚20元。
未按期对责任单位纠正措施进行验证的,每次扣罚50元。
第三十九条考核标准:督导员每月底将当月的《督导意见整改通知单》整理汇总,分析未完成整改项目的原因并提出考核意见,填写《不合格项报告单》报办公室主任审核后呈报总经理审批。
考核权重:督导员每月底未及时汇总《督导意见整改通知单》,填写《不合格项报告单》,分析未完成整改项目的原因并上报办公室主任审核、总经理审批的,每次扣罚50元。
第四十条督导员负责将总经理审批后的《不合格项报告单》复印并发至责任单位,同时跟进总经理批示意见的落实。
第四十一条考核标准:督导员负责将当月收回的《督导意见整改通知单》、《不合格项报告单》、督查记录等整理存档。
考核权重:整理存档的《督导意见整改通知单》、《不合格项报告单》每遗失、缺损一份,扣罚督导员50元。
第六章申诉权利
第四十二条公司各部门、全体员工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对督导部门作出的决定均有申诉、申辩的权利。
第四十三条对恶意申诉、找理由开脱等不正常行为,公司将加倍处罚。
第七章督导标准(见附表)
第四十四条《佳如物业品质运营标准》与《员工手册》之规定相互补充。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以上扣罚金额从责任人当月工资中扣除。
第四十六条本制度由山东佳如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第四十七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佳如物业品质运营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