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联邦证据规则2016版

美国联邦证据规则2016版
美国联邦证据规则2016版

美国联邦证据规则

介绍:首席大法官沃伦于1965年任命一个顾问委员会为联邦法院起草证据规则。该委员会起草的初稿于1969年发表以征求意见。修订稿于1971年公布。1972年,联邦高等法院将其命名为《联邦证据规则》,于1973年7月1日生效。道格拉斯大法官持不同意见。根据有关授权法案,首席大法官伯格将该证据规则提交国会审议,国会将其搁置以作进一步的研究。经过广泛详尽的研究,国会将该规则作有关修改后颁布为法律。1975年1月2日批准,1975年2月1日生效。这样,联邦证据规则是联邦高等法院制订规则的程序与国会的立法程序相结合的产物。至少,广泛收集普通法的案例与有关的制订法是同等重要,两者共同构成证据规则演进的背景。在理解证据规则时,这些立法渊源都必须加以考虑。

-----爱德华特W.克利瑞

第一章总则

规则101 范围和定义

(a)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联邦法院程序,具体法院、程序及其例外,从规则1101之规定。

(b)定义

在本证据规则中:

(1)“民事案件”是指民事诉讼或者程序;

(2)“刑事案件”包括刑事程序;

(3)“公共机构”包括公共机关;

(4)“记录”包括备忘录、报告或者数据汇编;

(5)“高等法院指定的规则”是指高等法院根据国会立法授权制定的规则;

(6)以电子数据格式存储的书面材料和其他。

规则102 目的

本规则将用以保证公正的施行,消除不合理耗费和延误,促进证据法的发展壮大,以实现查明事实真相,公正处理诉讼。

规则103 关于证据的裁定

(a)错误裁定的后果

只有在重大权利遭受影响,且符合以下条件时,当事人方可主张采纳或者排除证据的裁定存在错误:(1)如系采纳证据的裁定,依审判之记录,当事人:

(A)已及时提出异议或者申请删除证据;并且

(B)已说明具体理由,除非该理由能从上下文中体现出来;或者

(2)如系排除证据的裁定,当事人已通过提出证明的方式告知法院具体理由,除非该理由能从上下文中体现出来。

(b)不需要重新提出异议或者提出证明

无论在审判时还是在审判前,一旦法院已作出明确裁定并记录在案,当事人不需要为上诉该裁定而重新提出异议或者提出证明。

(c)法院关于裁定的陈述,对提供证明进行指示

法院可以就证据的性质、形式、提出的异议和裁定进行任何陈述。

法院可以指示以提问和回答的方式来提出证明。

(d)防止陪审团听见不可采的证据

在可行的范围内,法院在进行陪审团审判时,必须防止以任何方式将不可采的证据暗示给陪审团。

(e)对显见错误进行司法认知

本规则不妨碍对涉及实体权利的显见错误提请注意,即使这些显见错误未引起法庭注意。

规则104 预备性问题

(a)通则

法院必须就一个人是否具有作为证人的资格,拒绝作证的豁免权是否存在,以及证据是否可采的预备性问题作出决定。

在作出该决定时,法院不受证据规则的约束,但有关豁免权的规则除外。

(b)取决于某事实的相关性

当证据的相关性取决于某事实是否存在时,必须提出足以支持认定该事实确实存在的证明。

法院可用随后提出该证明为条件,采纳该准备提出的证据。

(c)陪审团不得听见的听审

在下列情况下,法院对预备性问题的任何听审,不得使陪审团听见:

(1)听审涉及自白的可采性;

(2)刑事案件被告是证人,并提出了上述要求;

(3)为公正利益所必须。

(d)对刑事案件被告人的交叉询问

刑事案件被告人就预备性问题作证时,勿需对本案的其他问题接受交叉询问。

(e)与证明力和可信性有关的证据

本规则不限制当事人在陪审团面前介绍与重要性或可信性有关的证据的权利。

规则105 有限的可采性

如果证据对于一方当事人或出于一种目的可以采纳,而对于他方当事人或出于另一种目的不能采纳,当这种证据被采纳时,法庭应根据请求,将该证据限制在适当的范围,并相应对陪审团作出指示。

规则 106

一份书面证词或录音证词,当其中一部分由一方当事人出示时,他方当事人可以请求同时出示该书面证词或录音证词的剩余部分,或者出于公正立场应予考虑,任何其他应同时出示的书面证词或录音证词。

第二章认定

规则201 对裁判性事实的认定

(a)适用范围

本条规则仅调整裁判性事实的认定,不调整立法性事实的认定。

(b)可以进行认定的事实的种类

因下列情况而不存在合理争议的事实,法院可以认定:

(1)审判法院辖区内泛知的事实;

(2)通过诉诸于某种其准确性不受合理质疑的来源而能够准确和迅速确定的事实。

(c)尽心司法认知

法院:

(1)可以进行认定;

(2)在当事人提出认定请求并向法院提供必要信息的情况下,法院应该进行认定。

(d)时机

法院可以在程序的任何阶段进行认定。

(e)听审机会

对进行认定的适当性,和被认定事实的性质,当事人经事先请求,有权获得听审的机会。

如果法院在通知当事人之前即作出了认定,经请求,当事人仍有权获得听审。

(f)指示陪审团

在民事案件中,法院必须指示陪审团,将认定的任何事实,接受为结论性事实。

在刑事案件中,法院必须指示陪审团,可以将认定的事实,接受为结论性事实,也可以不接受。

第三章民事案件中的推定

规则301 民事案件中推定的一般规定

在民事案件中,除国会立法或者本证据规则另有规定外,反对推定的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反驳该推定。

但是,本条规则并未转移举证责任,仍由原先承担它的当事人承担。

规则302 就民事案件中的推定适用州法

在民事案件中,如果州法就起诉或者辩护规定了适用的裁决规则,则关于起诉或者辩护的推定的效力由州法调整。

第四章关联性及其限制

规则401 关联性的标准

下列情况下的证据具有关联性:

(a)该证据存在与否,使得某事实更有可能存在或者更不可能存在;并且

(b)该事实对于确定诉讼具有重要意义。

规则402 关联证据的一般可采性

所有具有关联性的证据均可采用,但美国宪法、国会立法、本证据规则,以及联邦高等法院根据立法授权确立的其他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没有关联性的证据不能采用。

规则403 因偏见、混淆、浪费时间或者其他原因而排除相关证据

如果关联证据的证明价值被以下危险严重超过时,法院可以排除该证据:

不公平偏见、混淆争议焦点,或者误导陪审团、不当拖延、浪费时间,或者不必要地出示重复证据。

规则404 品性证据;犯罪或者其他行为

(a)品性证据

(1)禁止使用

关于某人的品性或者品性特点的证据,不得用来证明该人在具体场合下的行为与之具有一致性。

(2)刑事案件被告人或者被害人的例外。以下例外适用于刑事案件:

(A)被告人可以提供其相关品性特点的证据,如果该证据被采用,公诉人可以提供证据来对之加以反驳;

(B)在遵守规则412规定的限制条件的情况下,被告人可以提供所称犯罪被害人相关品性特点的证据,如果该证据被采用,公诉人可以:

(i)提供证据对之加以反驳;

(ii)提供被告人具有相同品性特点的证据;

(iii)在杀人案中,公诉人可以提供所称被害人具有平和品格特性的证据,以反驳所称被害人是首先挑起事端者的证据。

(3)证人的例外

关于证人的品性的证据,可以根据证据规则607、608和609进行采纳。

(b)犯罪、不法行为或者其他行为

(1)禁止使用

关于犯罪、不法行为或者其他行为的证据,不可用来证明某人的品性,以表明该人在特定场合的行为与该品性具有一致性。

(2)允许适用和刑事案件中的通知

这一证据可以为其他目的而采用,例如证明动机、机会、意图、准备、计划、知识、身份、无错误或者无意外事件。

根据刑事案件被告人的请求,公诉人必须:

(A)就公诉人意图在审判中提出的任何此类证据的一般性质,提供合理通知;并且

(B)在审判之前进行该通知,或者审判期间因合理原因对未能进行通知,需得到法院给予谅解。

规则405 证明品性的方法

(a)名声或评价

在所有允许采用有关某人品格证据的案件中,由提供关于名声的证言或者以评价方式作出的证言来进行证明。在交叉询问中,允许对相关的特定行为实例进行质询。

(b)特定行为实例

当关于某人的品格或一贯品行成为一项指控、主张或辩护中至关重要部分时,可以举出该人的特定行为实例加以证明。

规则406 习惯和例行做法

关于某人的习惯或者某组织日常工作的证据,可以用来证明该人或者该组织在具体场合下的行为,与该习惯或者日常工作一致。

不论该证据是否得到了补强,或者有无目击证人,法院可以采用该证据。

规则407 事后补救措施

当一起事件发生后,采取了那些如果事先采取就很可能避免该事件发生的措施时,关于这些事后补救措施的证据,不能用来证明:

?过失;

?罪错行为;

?产品缺陷或者其设计缺陷;

?缺乏警示或者说明。

但是法院可以为其他目的采用该证据,例如质疑,或者在存在争议的情况下证明所有权、控制权或预防措施的可行性。

规则408 和解提议与谈判

(a)禁止使用

关于下列事项的证据,不得为任何当事人用来证明是否存在争议,或者证明索赔的有效性或者数额,或者因其陈述前后不一致、自相矛盾来进行反驳:

(1)为就索赔进行和解或者试图和解时,给予、承诺或者提议——或者接受、承诺接受或者提议接受——有价值的对价;

(2)在索赔和解谈判中的行为或者陈述,被在刑事案件中提出,但该谈判与某公共机构运用其规制、调查或者执法权限而提出的索赔有关时除外。

(b)例外

法院可以为其他目的采用这一证据,例如证明证人的偏见或者成见,否定或认定有关不当拖延的观点,或者证明妨碍刑事调查、起诉的行为。

规则409 提议支付医疗费用与类似费用

关于给予、承诺支付或者提议支付因伤害而引起的医疗、住院或者类似费用的证据,不得用来证明对该伤害负有责任。

规则410答辩、答辩讨论与相关陈述

(a)禁止使用

在民事或者刑事案件中,下列事项的证据不可用来反对作出过答辩,或者参与了答辩讨论的被告人:

(1)曾作有罪答辩后来又撤回(翻供);

(2)作不愿辩解又不承认有罪的答辩(不抗争之答辩);

(3)在按照《联邦刑事诉讼规则》第11条或者类似的州规则进行的程序中,所作出的关于上述任一答辩的陈述;

(4)被告人在答辩讨论中,对控方律师所作的陈述,被告人并未作有罪答辩,或者作有罪答辩后又撤回。(b)例外

在下列情况下,法院可以采纳规则410(a)(3)或者(4)所规定的陈述:

(1)在任何程序中,在同一答辩或在答辩讨论中,作出的另一个陈述已经被提出,两个陈述应当同时考虑方显公平;

(2)在关于伪证或者虚假陈述的刑事程序中,如果该陈述是被告人在宣誓后作出的,且记录在案,并且律师在场。

规则411 责任保险

关于某人是否拥有责任保险的证据,不得采纳来证明该人的行为存在过失或者其他错误。

但是法院可以为其他目的采纳该证据,例如证明证人的偏见或者成见,或者证明代理关系、所有权或者控制权。

规则412 性犯罪案件:被害人的性行为或性怪癖

(a)禁止使用

在涉及所称不端性行为的民事或者刑事程序中,下列证据不可采信:

(1)提供用以证明被害人从事过其他性行为的证据;

(2)提供用以证明被害人的性怪癖的证据。

(b)例外。

(1)刑事案件

在刑事案件中,法院可以采纳下列证据:

(A)为证明被告人之外的他人是精液、伤害或者其他物证的来源,而提供的关于被害人性行为之具体事例的证据;

(B)公诉人提供的,或者被告人为举证而同意提供的,关于被指控有不端性行为的被告人与被害人的性行为之具体事例的证据;

(C)如被排除则将侵犯被告人宪法权利的证据。

(2)民事案件

在民事案件中,对于提供用以证明加害人的性行为或者性怪癖的证据,如果其证明力严重超过了对任何被害人造成伤害,和对任何当事人造成不公正损害的危险,则法院可以采信该证据。

有关被害人声望的证据,只有在该被害人将其置于争议之中时,法院才可采用。

(c)确定可采性的程序

(1)动议。如果当事人意图根据规则412(b)提供的证据,则该当事人必须:

(A)具体描述该证据,阐述提供该证据的目的,并提出相应动议;

(B)除非法院出于正当理由而设定了动议提出的期限,否则当事人必须在审判期日14日前递交;

(C)向所有当事人送达该动议;

(D)通知被害人,或者在适当的情况下,通知被害人的监护人或者代表。

(2)听证

在根据本条规则采用证据之前,法院必须举行秘密听证,使被害人和各当事方行使出席听证和申述的权利。

动议、相关材料及听证记录,必须加以密封并密封保存,法院另有命令者除外。

(d)“被害人”的定义。

在本条规则中,“被害人”包括所称的被害人。

规则413 性侵犯案件中的类似犯罪

(a)允许使用

在被告人被指控性侵犯的刑事案件中,法院可以采纳关于被告人实施了任何其他性侵犯的证据,且该等证据可以在任何与之相关的事项上加以考量。

(b)对被告人进行事先告知

如果公诉人意图提供该等证据,则公诉人必须向被告人事先告知该等证据,包括证人陈述或者预期证言之概要。

公诉人至少应于审判15天前,或者在法院出于正当理由而允许的较迟时间内,向被告人事先告知该等证据。(c)对其他规则的影响

本条规则并不限制根据任何其他规则对证据使用或者考量。

(d)“性侵犯”的定义

在本条规则和规则415中,“性侵犯”是指联邦法律或者州法律(“州”的定义见《美国法典》第18编513条)规定的涉及下列情况的犯罪:

(1)《美国法典》第18编109A章所禁止的任何行为;

(2)未经同意,被告人以身体的任何部分或者物体接触另一个人的生殖器或者肛门;

(3)未经同意,被告人以生殖器或者肛门接触另一个人身体的任何部分;

(4)从致使另一个人死亡、身体伤害或者身体痛苦中获得性快感或者性满足;

(5)从事(1)—(4)项所描述的行为的企图或者合谋。

规则414 儿童性侵扰案件中的类似犯罪

(a)允许适用

在被告人被指控儿童性侵扰的刑事案件中,法院可以采纳关于被告人实施了任何其他儿童性侵扰的证据,该证据可以在任何与之相关的事项上加以考量。

(b)对被告人进行事先告知

如果公诉人意图提供这一证据,则公诉人必须向被告人事先告知该证据,包括证人陈述或者预期证言之概要。

公诉人至少应于审判15天前,或者法院出于正当理由而允许的较迟时间内,进行该事先告知。

(c)对其他规则的影响

本条规则并不限制根据任何其他规则对证据的采纳或者考量。

(d)“儿童”和“儿童性侵扰”的定义。

本条规则和规则415中:

(1)“儿童”是指不满14岁的人;

(2)“儿童性侵扰”是指联邦法律或者州法律(“州”的定义见《美国法典》第18编513款)规定的涉及下列情况的犯罪:

(A)《美国法典》第18编109A章所禁止的对儿童实施的任何行为;

(B)《美国法典》第18编110章所禁止的任何行为;

(C)被告人以身体的任何部分或者物体接触儿童的生殖器或者肛门;

(D)被告人以生殖器或者肛门接触儿童身体的任何部分;

(E)从致使儿童死亡、身体伤害或者身体痛苦中获得性快感或者性满足;

(F)从事(A)—(E)项所描述的行为的企图或者合谋。

规则415 涉及性侵犯或者儿童性侵扰的民事案件中的类似行为

(a)允许使用

在声称一方当事人实施了性侵犯或者儿童性侵扰而提出救济主张的民事案件中,法院可以采纳关于该当事人实施了其他性侵犯或者儿童性侵扰的证据。该证据可根据规则413和414的规定加以考量。

(b)对被告进行事先告知

如果一方当事人意图提供这一证据,则该当事人必须向不利于该证据的当事人事先告知该证据,包括证人陈述或者预期证言之概要。

该当事人至少应于审判期日15天前,或者法院出于正当理由而允许的较迟时间内进行该事先告知。

(c)对其他规则的影响。

本条规则并不限制根据任何其他规则对证据的采纳或者考量。

第五章豁免权

规则501 豁免权的一般规则

联邦法院按照根据理性和经验加以解释的普通法调整豁免权主张,下列法律或者规则另有规定除外:?《合众国宪法》;

?国会立法:

?高等法院制定的规则。

但是在民事案件中,如果州法就起诉或者辩护规定了适用的裁决规则,则豁免权由州法调整。

规则502 律师----委托人豁免权(attorney-client privilege)与工作成果保护以及对放弃豁免权的限制以下规定适用于所列情况下,对律师----委托人的豁免权,或者工作成果保护所涵盖的交流或信息的事先告知。

(a)在联邦程序中向联邦机构或者机关进行的事先告知;放弃豁免权的范围。

如果事先告知是在联邦程序中向联邦机构或者机关进行的,并且放弃了律师----委托人豁免权或者工作成果保护,只有在下列情况下该弃权才延展至未揭露的内容:

(1)该放弃豁免权是有意的;

(2)放弃和未放弃豁免权的交流或者信息关涉同样的事项;

(3)从公平角度出发应当对它们一并加以考虑。

(b)疏忽事先告知

在下列情况下,如果事先告知是在联邦程序中向联邦机构或者机关进行的,该事先告知并不用作联邦或者州程序中的放弃豁免权:

(1)该事先告知是疏忽进行的;

(2)豁免权或者保护的持有者采取了合理的措施来防止事先告知;

(3)持有者迅速采取了合理措施纠正错误,包括在可适用的情况下遵循《联邦民事诉讼规则》26(b)(5)(B)。

(c)在州程序中进行的事先告知。

如果事先告知是在州程序中进行的,并且不是关于放弃豁免权的州法院命令的主题,在下列情况下,该事先告知并不用作联邦程序中的放弃豁免权:

(1)在该事先告知是在联邦程序中进行的情况下,根据本条规则,该事先告知不是放弃豁免权;

(2)根据发生该事先告知的州的法律,该事先告知不是放弃豁免权。

(d)法院命令的控制效力

联邦法院可以命令豁免权或者保护不因与在该法院系属的诉讼相关联的事先告知而放弃豁免权。在这种情况下,该事先告知也不是任何其他联邦或者州程序中的放弃豁免权。

(e)当事人协议的控制效力。

关于联邦程序中事先告知效力的协议,仅仅对该协议的当事人有约束力,除非它被合并进了法院命令。(f)本条规则的控制效果。

在本条规则所列情况下,尽管有规则101和1101之规定,本条规则适用于州程序和联邦法院附属的与联邦法院委任的仲裁程序。尽管有规则501之规定,即使州法律规定了裁决规则,本条规则也适用。

(g)定义。

在本条规则中:

(1)“律师----委托人豁免权”是指有关法律为律师----委托人秘密交流所提供的保护;

(2)“工作成果保护”是指有关法律为因预期诉讼所准备的,或者为审判所准备的实物材料(或者其非实物的同等无)提供的保护。

第六章证人

规则601 作证能力的一般规定

每个人都有作为证人的能力,本证据规则另有规定者除外。

但在民事案件中,如果州法就起诉或者辩护规定了适用的裁决规则,则证人的能力由州法调整。

规则602 缺乏亲身知识

除非有证据足以确定证人对待证事项具有亲身体验,否则其不能作证。

证明亲身知识的证据可以包括证人自己的证言。

本条规则并不适用于专家证人根据规则703所作出的证言。

规则603 宣誓或者郑重声明将如实作证

在作证前,证人必须宣誓或者郑重声明将如实作证。

该宣誓或者郑重声明必须以某种旨在以该职责触动证人良知的方式进行。

规则604 译员

译员必须具有资格,并宣誓或者郑重声明将如实翻译。

规则605 法官充任证人的能力

主持审判的法官不得在该审判中作为证人作证。

当事人无需提出异议来留存此问题。

规则606 陪审员充任证人的能力

(a)审判时

在审判时,陪审员不得在其他陪审员面前作为证人作证。

如果陪审员被传唤作证,法院必须给予当事人在陪审团不在场的情况下提出异议的机会。

(b)调查陪审团裁决或者起诉书有效期间

(1)禁止的证言或者其他证据

在调查陪审团裁决或者起诉书的有效性期间,陪审员不得就陪审团评议期间作出的任何陈述或者发生的任何事件作证,或者就影响该陪审员或者其他陪审员的投票的任何事情作证,或者就该陪审员与裁决或者起诉书有关的思想过程作证。就这些事项,法院不得接受陪审员的宣誓书或者关于陪审员的陈述的证据。

(2)例外

陪审员可以就下列事项作证。

(A)是否有无关的有害信息不当地引起了陪审团的注意;

(B)是否有外部影响不当地影响了任何陪审员;

(C)在将裁决制成裁决书时,是否存在错误。

规则607 谁可以质疑证人

任何当事人,包括传唤证人的当事人,都可以质疑证人的可信性。

规则608 证人诚实与否的品性

(a)声望或者意见证据

可以用关于证人诚实与否和品性的声望证言,或者关于该品性的意见形式的证言,来质疑和支持证人的可信性。但是,只有在证人诚实品性受到质疑后,关于诚实品性的证据才具可采性。

(b)行为具体实例

除规则609规定的犯罪定罪判决外,外部证据不可用来证明证人行为的具体实例,以质疑或者支持证人的诚实品性。但是,在交叉询问中,如果行为的具体实例,对于下列人员诚实与否的品性具有证明作用,法院可以允许对它们进行调查:

(1)证人;

(2)曾对正在接受交叉询问证人的品性作证的另一证人。

当就其他事项作证时,如果证言仅与证人诚实性品性有关,证人仍具有免于自证其罪的豁免权。

规则609 使用刑事定罪判决证据进行质疑

(a)总则

以下规则适用于使用刑事定罪判决证据质疑证人的诚实品性:

(1)对于在作出判决的司法辖区,应判处死刑或者1年以上监禁的犯罪而言;

(A)民事案件或者证人不是被告人的刑事案件中,在遵守规则403的前提下,必须采纳该证据;

(B)证人是被告人的刑事案件中,在该证据的证明价值超过其对被告人的损害效果的情况下,必须采纳该证据;

(2)对于任何犯罪,无论其刑罚如何,如果法院可以轻易确定,证明该犯罪要件需要证明或者证人承认不诚实行为或者虚假陈述,则必须采纳该证据。

(b)10年后使用证据的限制

如果自证人被定罪之日,或者证人从该定罪判决判定的监禁中被释放之日起算,无论哪个日期,以迟者为准,已逾10年,则适用(b)款。只有在下列情况下,定罪判决证据才可采:

(1)由具体事实和情况支持的定罪判决,其证明价值远远超过了其损害效果;

(2)证据提出者就使用该证据的意图,向对方当事人进行了合理的书面通知,为对方当事人提供了就该证据的使用进行反驳的公平机会。

(c)赦免、撤销或者改过自新证明书的效力

在下列情况下,定罪证据不可采:

(1)该定罪已被赦免、撤消或证明恢复名誉,或基于对被定罪人恢复名誉而采取了其他相应程序,以及该人未被认定犯有可判一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死刑的罪行;

(2)该定罪已被赦免、撤消或因发现无罪而采取其他相应程序。

(d)未成年人判决

根据本条证据规则,只有在下列情况下,关于未成年人判决的证据才具有可采性:

(1)该证据是在刑事案件中提出的;

(2)该判决是对被告人之外的证人的判决;

(3)关于该定罪判决证据可用以质疑一名成年人的可信性;

(4)采纳该证据为公平确定有罪或者无罪所必需。

(e)上诉未决

上诉未决并不导致有关定罪的证据不能采纳,关于未决上诉的证据可以采纳。

规则610 宗教信仰或者意见

关于证人的宗教信仰或意见的证据,不可用来质疑或者支持证人的可信性。

规则611 询问证人和出示证据的方式和顺序

(a)法院控制和目的。

法院应当对询问证人和出示证据的方式和顺序予以合理控制,以做到:

(1)使这些程序能有效地确定真相;

(2)避免浪费时间;

(3)保护证人免受骚扰或者不当困窘。

(b)交叉询问的范围

交叉询问应限于直接询问时的主题和与证人诚信有关的问题。

法庭经斟酌决定,可以允许象直接询问时那样对附加问题进行询问。

(c)诱导性问题

在直接询问中不应当使用诱导性问题,除非为展开证人证言所必需。

在下列情况下,法院通常应当允许提出诱导性问题:

(1)交叉询问时;

(2)一方传唤敌意证人、对方当事人或者属于对方当事人一方的证人时。

规则612 使用书面材料来唤醒记忆

(a)范围

在下列情况下证人使用书面材料来刷新记忆时,本条规则为对方当事人提供了某些选项:

(1)作证过程中;

(2)在作证前,如法庭裁量决定从公正角度考虑是必需的,

(b)对方当事人的选项和删除不相关的事项

除非《美国法典》第18编第3500条就刑事案件另有规定,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在听证时出示该书面材料,有权对该书面材料进行审查,有权就该书面材料对该证人进行交叉询问,并且有权出示与该证人证言相关的证据。如果出示该书面材料的当事人宣称该书面材料包含无关事项,则法院必须对该书面材料进行秘密审查,删除任何无关部分,并命令把剩余部分交给对方当事人。因提出异议而被扣留的部分将予留存在卷。

(c)未能出示或移交书面材料

如果书面材料未按照本规则的命令制作或移交,法庭将依据公正的要求作出适当的命令。但是如果在刑事案件中检控方不遵守上述命令,则法院必须取消该证言,或者为正义利益所要求的情况下,宣布审判无效。

规则613 证人的先前陈述

(a)在询问过程中出示或事先告知陈述

在就证人先前所作的陈述而对证人进行询问之时,当事人无需向证人出示该陈述或者向其事先告知该陈述的内容。但是根据请求,该当事人必须向对方当事人的律师出示该陈述或事先告知该陈述的内容。

(b)先前不一致陈述的外部证据

有关证人先前陈述不一致的外部证据,除非向该证人提供机会进行解释或否认,向对方当事人提供机会对该证人进行质询,或者出于其他司法利益的要求,否则不能采纳。本规定不适用于按照本证据规则第801条(d )(2)所规定的对方当事人的陈述。

规则614 法院传唤或者询问证人

(a)传唤

法院可以自行或者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传唤证人。

所有的当事人都有权对该证人进行交叉询问。

(b)询问

无论是谁传唤的证人,法院都可以询问。

(c)异议

对于法院传唤或询问证人,当事人可以在当时或随后在陪审团不在场的适当时机提出异议。

规则615 证人退庭

根据当事人的要求,法院必须命令证人退庭,以使他们不能听到其他证人的证言。

法院可以依职权作出该命令。

本规则并不要求下列人员退庭:

(a)是自然人的当事人;

(b)非自然人的当事人的官员或雇员,被其律师称为代表人的;

(c)经一方当事人表明其在庭对于提出该当事人的起诉或者辩护而言很重要的人;

(d)制定法授权在场的人。

第七章意见与专家证言

规则701 外行证人的意见证言

如果证人不属于专家,则他以意见或推理形式作出证词仅限于以下情况:

(a)合理建立在证人的感觉之上;

(b)有助于对证人证言的清晰理解或者确定争议事实;

(c)不是基于规则702范围内的科学、技术或者其他专门知识。

规则702 专家证人证言

在下列情况下,因知识、技能、经验、训练或者教育而具备专家资格的证人,可以以意见或者其他的形式就此作证:

(a)专家的科学、技术或者其他专门知识,将会帮助事实审判者理解证据或者确定争议事实;

(b)证言基于足够的事实或者数据;

(c)证言是可靠的原理和方法的产物;

(d)专家将这些原理和方法可靠地适用于案件的事实。

规则703 专家意见证言的基础

专家意见所依据的事实或者数据,可以是该专家意识到或者亲身观察到的案件中的事实或者数据。

如果特定领域的专家就某事项形成意见时,将合理依赖那类事实或者数据,则该事实或者数据不需要具有可采性来使该意见被采纳。

但是如果事实或者数据本来不可采,则只有在法院确定其在帮助陪审团评价意见方面的证明价值严重超过了其损害效果的情况下,提出意见的专家才可以将其事先告知给陪审团。

规则704 关于最终争议的意见

(a)总则----不自动收到异议

意见并不仅仅因其包含有最终争议而受到异议。

(b)例外

在刑事案件中,关于被告人精神状态或境况的专家证人证词,不能对该被告是否具有属于被指控的犯罪构成要素或相关辩护要素的精神状态或境况表态,此类最终争议应由事实裁判者独立决定。

规则705 专家意见所依据的事实或者数据的事先告知

专家可以陈述意见,并说明作出该意见的理由,除非法院另有指令,专家不需要首先就所依据的事实或者数据作证。

但是在交叉询问中,可以要求专家事先告知这些事实或者数据。

规则706 法院指定的专家证人

(a)指定程序

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动议或者自行决定,说明为什么不应当指定专家证人的理由,并可以要求各方当事人提出提名。

法院可以指定经各方当事人的同意的任何专家证人,也可以指定自行选择的专家证人。但是法院只能指定同意充任专家证人的人。

(b)专家的角色

法院必须告知专家其作证的责任,法院可以以书面形式进行该告知,并将该通知复制件交法院书记官存档,或者在所有当事人都在场的会议上口头告知。该专家:

(1)必须就专家做出的任何研究结果告知当事人;

(2)可以为任何当事人所进行证言存录;

(3)可以为法院或者任何当事人传唤作证;

(4)可以为任何当事人交叉询问,包括传唤该专家的当事人。

(c)报偿

专家证人有权取得法院确定的合理报偿,该报偿的支付如下:

(1)在刑事案件和涉及宪法第五修正案规定的合理补偿的民事案件中,由法律规定的资金支付;

(2)在其他民事案件中,由当事人依法院规定的比例和时间支付,其支付方式与其他费用的支付方式相同。(d)就指定对陪审团进行事先告知

法院可以就法院指定专家向陪审团进行事先告知。

(e)当事人选择自己的专家

本条规则并不限制当事人传唤其自己的专家。

第八章传闻

规则801 适用于本章的定义;传闻排除

(a)陈述

“陈述”是指一个人口头主张、书面主张或者意图主张的非言语行为。

(b)陈述人

“陈述人”是指作出陈述的人。

(c)传闻

“传闻”是指这样的陈述:

(1)该陈述并非陈述人在当前审判或者听证作证时作出的;

(2)当事人将其作为证据提出,用以证明该陈述所主张事项之真实性。

(d)不是传闻的陈述

符合以下条件的陈述不是传闻:

(1)证人的先前陈述

陈述人在作证,并就该先前陈述受到的交叉询问,且该陈述:

(A)和陈述者的证词不一致,在审判、听证或其他程序、或者在作证中,经宣誓如作伪证愿受惩罚后提供;

(B)和陈述者的证词一致,用以反驳明示或暗示指控陈述者最近捏造、或受不当影响、或有新动机的说法;

(C)是在察觉某人后所作的一种辨认。

(2)对方当事人的陈述

该陈述被提供用以反对对方当事人,并且是:

(A)该当事人以个人或者代表身份作出的陈述;

(B)当事人已经表明采认或者相信其真实性的陈述;

(C)得到当事人授权就某主题作出陈述的人就该主题所作的陈述;

(D)当事人的代理人或者雇员在代理或者雇佣关系存续期间,就该关系范围内的事项所作的陈述;

(E)当事人的合谋犯罪人在合谋过程中为促进合谋所作的陈述。

对于陈述必须加以考虑,但仅此不足以证明:

(C)项规定的陈述人授权;

(D)规定的关系之存在及其范围;

(E)款规定的合谋或者参与关系的存在。

规则802 反对传闻规则

传闻不可采,除非下列法律或者规则另有规定:

?国会立法;

?本证据规则;

?高等法院制定的其他规则。

规则803反对传闻规则的例外——无论陈述人是否能够作为证人到庭

下列证据不受反对传闻规则的排除,无论陈述人是否能够作为证人到庭:

(1)即时感觉印象

陈述人感知有关事件、情况的同时或者之后立即作出的,对该事件或者情况进行描述或者解释性陈述。

(2)激奋话语

陈述人处于某令人震惊的事件,或者情况引起的压力或者激奋状态时,所作的与该事件或者情况有关的陈述。

(3)当时存在的精神、情感或者身体状况

陈述人对当时存在的心态(例如动机、意图或者计划)、情感、感觉或者身体状况(例如精神感受、疼痛以及身体健康)的陈述,但不包括为证明其记得或者相信的事实而做出的有关记忆或者信念的陈述,除非该陈述与陈述人遗嘱的有效性或者遗嘱条款有关。

(4)为医学诊断或者治疗目的而做出的陈述

符合下列条件的陈述:

(A)该陈述系为医学诊断或者治疗目的而作出,因而与此目的合理相关;

(B)该陈述描述了医疗史、过去或者现在的症状或者感觉,或者病因,或者它们的一般病源。

(5)记录的回忆

符合下列条件的记录:

(A)该记录关涉的是证人曾经知晓,但现在因不能充分回忆而使证人就此全面、准确作证的事项;

(B)该记录是证人对该事项记忆清新时制作或者采用的;

(C)该记录准确反映了证人的所知所晓。

如果被采纳,该记录可以被读为证据,但是不得被作为展示件而接受,除非其为对方当事人所提出。

(6)日常活动的记录

符合下列条件的关于行为、事件、状况、意见或者诊断的记录:

(A)该记录是由就有关行为、事件、状况、意见或者诊断有知识的人,在当时或者其后不久制作的,或者其内容来自该人所传递的信息;

(B)该记录是商业、组织、职业或者行业(无论是否以营销为目的)在日常活动中保存的;

(C)制作该记录是该活动的日常惯例;

(D)所有这些条件都为保管人或者其他适格证人的证言所证实,或者为了遵守了规则902(11)或者(12)的证明书或者为制定法许可的证明书所证实。

(E)信息来源、制作方法或者环境方面没有表明其缺乏可靠性。

(7)缺乏日常活动记录

在下列条件下,关于某事项没有包括在第(6)项所规定的记录中的证据:

(A)该规则被采纳,是为了证明该事项未发生或者不存在;

(B)对该类事项按照常规应当保存有记录;

(C)可能的信息来源或者其他情况并没有表明其缺乏可靠性。

(8)公共记录

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共机构的记录或者陈述:

(A)它列明了:

(i)该机构的活动;

(ii)观察到并依法就此有报告职责的事项,但是不包括刑事案件中执法人员观察到的事项;

(iii)在民事案件或者反对检控方的刑事案件中,根据法律授权进行的调查活动所获得的事实认定;

(B)信息来源或者其他方面情况并没有表明缺乏可靠性。

(9)人口统计公共记录

根据法律职责而向公共机构报告的关于出生、死亡或者婚姻的记录。

(10)缺乏公共记录

采纳来证明下列事项的证明,竭尽搜索仍未发现公共记录或者陈述的证言或者规则902规定的证明书:(A)该记录或者陈述并不存在;

(B)某事项并未发生或者存在,如果公共机构对该类事项日常保留记录或者陈述的话。

(11)宗教组织关于个人或者家族史的记录

宗教组织的日常保存的记录中所包含的关于出生、合法性、祖先、结婚、离婚、死亡、血亲或者姻亲关系,或者有关个人或者家族史的类似事实的陈述。

(12)结婚、洗礼或者类似仪式的证明书

包含在符合下列条件的证明书中的事实陈述:

(A)该证明书是宗教组织或者法律授权主持被证明行为的人制作的;

(B)该证明书见证说该人主持了婚礼或者类似仪式或者支持了圣礼;

(C)该证明书声称是在该行为发生时或者其后的合理时间内签发的;

(13)家庭记录

诸如圣经、宗谱、图册、戒指铭文、家庭肖像题字、骨灰盒、安葬标识等家庭记录中包含的关于个人或者家庭史的事实的陈述。

(14)影响财产利益的文件记录

符合下列条件的宣称确立或者影响财产利益的文件的记录:

(A)该记录被采纳来证明被记录的原始文件的内容,以及宣称签发该文件的每个人签发和交付该文件的情况;

(B)该记录保存在公共机构;

(C)制定法授权该机构对这种文件加以记录。

(15)影响财产利益的文件中的陈述

包含在宣称确立或者影响财产利益的文件中的,其所陈述的事项与该文件的目的有关的陈述,除非在该文件制作后,关于这些财产的实际处置已经与该陈述的记载或者该文件的主旨不一致。

(16)陈年文件中的陈述

已存在至少20年的并且其真实性得到确认的文件中的陈述。

(17)市场报告及类似商业出版物

为公众或者特定行业的人所通常依据的市场行情、表册、目录或其他汇编。

(18)学术论文、期刊或者手册中的陈述

包含在论文、期刊或者手册中的符合下列条件的陈述:

(A)该陈述系在交叉询问中为引起专家证人的注意而提出,或者在直接询问中为专家所根据;并且

(B)根据专家的自认或者证言、其他专家证言或者司法认知,该出版物已经被证实为一个可靠地典据。

如果被采纳,该陈述可以被读为证据,但是不得被作为展示件而接受。

(19)关于个人或者家族史的声望

在某人因血缘、收养或者婚姻而形成的家庭中的,或者是在该人的同事或者社群中的,在该人的出生、收养、合法性、祖先、结婚、离婚、死亡、血缘关系、收养关系、姻亲关系、祖先以及其他关于个人或者家族史的类似事实方面的声望。

(20)关于边界或者一般历史的声望

在发生争议之前,就社群中的土地边界或者关于土地习俗方面在社群内的声望,以及对于所在的社群、州或者国家很重要的一般历史事件的声望。

(21)关于品性的声望

某人在同事或者社群中品性方面的声望。

(22)先前定罪判决

符合下列条件的终局定罪判决证据:

(A)该判决是在审判后或者有罪答辩(不包括不抗争之答辩)后作出的;

(B)该判决判处的可判处死刑或者1年以上监禁刑的罪行;

(C)该证据采纳用以证明对于该判决至关重要的事实;

(D)当公诉人在刑事案件中为质疑之外的目的而提出时,该判决是反对被告的。

可以说明上诉未决,但是这并不影响可采性。

(23)涉及个人、家族或者一般历史、边界的判决

采纳来证明个人、家族、一般历史或者边界事项的判决,该事项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A)对于该判决至关重要;

(B)可以为声望证据所证明。

(24)[其他例外。][已经调移至规则807]

规则804 反对传闻规则的例外——陈述人不能作为证人到庭

(a)不能到庭的标准

在下列情况下,陈述人被视为不能作为证人到庭:

(1)因法院判定适用豁免权规则,陈述人被豁免就其陈述的内容作证;

(2)尽管法院命令陈述人就其陈述的内容作证,但其拒绝就此作证;

(3)陈述人作证说不再记得陈述的内容;

(4)陈述人因死亡或者当时存在羸弱、身体疾病或者精神疾病,不能在审判或者听证过程中出庭或者作证;

(5)陈述人缺席审判或者听证,且陈述人不能通过传票或者其他合理手段使其出庭:

(A)在804(b)(1)或者(6)规定的传闻例外情况,使陈述人出庭;

(B)在规则804(b)(2)、(3)或者(4)规定的传闻例外情况下,使陈述人出庭或者取得其证言。

但是,如果陈述的提出者促成,或者错误地致使陈述人不能作为证人到庭,以防止陈述人出庭或者作证,则(a)款规定并不适用。

(b)例外

如果陈述人不能作为证人到庭,则下列陈述不受反对传闻证据规则的排除:

(1)先前证言

(A)在审判、听证或者依法进行的证言存录中作为证人作出的,无论是在当前的程序中作出的,还是在不同的程序中作出的;

(B)现在提供该证言所要反对的当事人,或者在民事案件中该当事人的前任利害关系人,已有机会或者类似动机通过直接询问、交叉询问或者再直接询问来展开该证言。

(2)濒死心态下的陈述

在死刑公诉或者在民事案件中,陈述人在相信其死亡迫近时,就死亡之原因或者情况所作的陈述。

(3)对己不利的陈述。

关于下列事项的陈述:

(A)常人处于陈述人的位置上时,只有该人相信该陈述是真实的情况下才会做出的陈述,因为该陈述在作出时,与陈述人的财产或者金钱利益相悖,或者具有导致陈述人针对他人要求无效的巨大倾向,或者具有使陈述人承担民事或者刑事责任的巨大倾向;

(B)如果在刑事案件中提出该陈述会使陈述人承担刑事责任,则该陈述得到了补强情况的支持,清晰地说明了其可靠性。

(4)关于个人或者家族史的陈述

关于下列事项的陈述:

(A)陈述人自己的出生、收养、嫡亲性、祖先、结婚、离婚、收养或者姻亲关系、或者其他类似的关于个人或者家族史的事实陈述,即使陈述人没办法对该事实获得亲身知识;

(B)在陈述人与他人有血缘、收养或者姻亲关系,或者与该他人的家庭有亲密关系,使得该陈述人有可能获得准确信息的情况下,作出的关于该他人的上述事实以及死亡的陈述。

(5)[其他例外。][已调移至规则807。]

(6)提出用以反对其不法行为致使陈述人不能到庭之当事人的陈述。

用来反对因不法行为致使或者默许不法行为致使陈述人不能作为证人到庭,并在从事该行为时有阻止该陈述人到庭之意图的当事人的陈述。

规则805 传闻中传闻

对于包含在传闻中的传闻,如果该组合陈述的每个部分都符合本证据规则规定的传闻规则例外,则不根据传闻规则来加以排除。

规则806 质疑和支持陈述人的可信性

当一项传闻陈述,或者一项符合规则第801条(d )款(C ),(D )或(E )项规定的陈述,已经被作为证据采纳,该陈述者的可信性可以被质疑。如果陈述者已经作为证人作证,如果质疑可以得到任何证据的支持,此质疑可以被出于此目的而采纳。

关于陈述者在任何时候所作的陈述或行为方面的证据,和陈述者的传闻陈述不一致,不需要向陈述者提供机会以便其作否认或解释。如果一项传闻陈述已经被采纳,该陈述对其不利的当事人传唤陈述者出庭作证,该当事人有权象交叉询问那样对陈述者就其陈述进行询问。

规则807 其他例外

(a)总则

在下列情况下,传闻陈述不受反对传闻规则的排除,即使该陈述没有为规则803或者804所规定的传闻例外所明确涵盖:

(1)该陈述在可靠性上具有同等的情况保证;

(2)该陈述被提供作为重要事实的证据;

(3)与证据提出者通过合理努力所能获得的任何其他证据相比,该陈述在其所要证明问题上更具有证明力;

(4)把该陈述采纳为证据,符合本证据规则的目的和公平正义。

(b)通知

只有在审判或者听审之前,证据提出者就提供该陈述的意图,该陈述的细节,包括陈述人的姓名和住址,向对方当事人进行了合理通知,以使该当事人有公平的机会对此进行了回应的情况下,该陈述才具有可采性。

第九章鉴定与辨认

规则901 证据鉴定与辨认

(a)总则

申请鉴定或辨认作为采纳的先决条件,需要举出足以认定争议对象是申请人所主张的内容的证据。

(b)示例

以下仅是能够满足该要求的证据的示例,这些示例并非全部清单:

(1)知情人的证言

关于某一证据系主张之证据的证言。

(2)笔记鉴定的非专家意见

关于笔迹真实性的非专家意见,是基于对该笔迹的熟悉程度作出,而不是出于诉讼目的而作。

(3)专家证人或者事实审判者所进行的比较

由专家证人或事实审判者所作的与业经鉴定证实的样本的比较。

(4)与众不同的特征及类似特点

证据与环境相联系的外观、实质、内部结构等相比,具有与众不同的特征。

(5)关于声音的辨认

通过亲耳聆听,或通过机械或电子设备传送或录音,基于曾在与讲话人有关的环境中听过其声音而来对该声音进行辨认。

(6)关于电话交谈

对于电话交谈而言,证明电话是打给当时分配给下列人员或者单位的号码的证据:

(A)在对人的情况下,情况(包括自我辨认)表明接电话的人正是所寻呼的人;

(B)在对单位的情况下,电话打到单位所在地,有关业务的谈话在电话中合理地进行。

(7)关于公共记录或报告

下列情况的证明证据:

(A)某文件是公共机构依法记录或者存档的;

(B)所称的公共记录或者陈述来自于保管该类文件的公共机关。

(8)陈年文件或者数据汇编

有关具有下列情况的各种形式的文件或数据汇编方面的证据:

(A)在可靠性不容置疑的条件下保存;

(B)存放在可靠的地点;

(C)至出示时已存放二十年以上。

(9)关于过程或者系统的证据。

描述某过程或者系统,并标明该过程或者系统产生了准确结果的证据。

(10)法律或规则规定的方法

由国会立法或联邦高等法院根据立法授权确认的规则所规定的任何鉴定或辨认的方法。

规则902 自我鉴定的证据

下列证据能自我鉴定,不必为了被采纳而提供关于鉴定的外部证据:

(1)带有印章盒签名的国内公文

带有下列印章盒签名的文件:

(A)声称是合众国、任何州、地区、自由邦、领地,或者其所属岛屿;前巴拿巴运河区;太平洋群岛托管领地;上述任何实体之政治分区;或者上述所指名的任何实体的部门、机关或者官员的印章;

(B)声称作为签署或者见证的签名。

(2)带有签名并经核证但是未加该印章的国内公文。

下列情况下没有加盖印章的文件:

(A)带有规则902(1)(A)所指名的实体的官员或者雇员的签名;

(B)在同一实体内拥有印章并拥有官方职责的另一官员,加盖印章或者其他同等物,证实该签名者具有官方身份且其签名是真实的。

(3)外国公文

声称由外国法律授权的人以官方身份签发或证明的文件,并且伴有对该签发人或证明人的签字和官方身份真实性的最终认证,或伴有对任何外国官员(其签字和官方身份的确认与该文件的履行和证实相关或者其处在证明与履行或证实相关的签字和官方身份真实性的环节中)的签字和官方身份真实性的最终认证。这种最终认证可

以由大使馆或公使馆的秘书、总领事、领事、副领事,或美国领事机构,或外国委派或任命驻美国的外交或领事官员作出。如果向所有当事人提供合理的机会调查这些官方文件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法庭出于已表明的适当缘由,可以:

(A)命令推定这些文件真实而不需最终认证;

(B)在缺乏最终认证的情况下经过简易的证实程序而允许将这些文件作为证据。

(4)经核证的公共记录复制件

经下列人员或者证明文件核证为正确的官方记录的复制件,或者公共机构依法记录或者存档的文件的复制件:

(A)保管人或者经授权进行核证的其他人员;

(B)符合规则902(1)、(2)或者(3)项、国会立法或者高等法院制定的规则的证明文件。

(5)官方出版物

声称由公共当局发行的书籍、手册或者其他出版物。

(6)报纸和期刊

声称为报纸或者期刊的印刷材料。

(7)商品注册或类似标记。声称在营业过程中附加上以说明所有权、控制、产地的注册、符号、标签或标记等。

(8)经公证的文件

附有由公证人或者法律授权进行公证的其他官员依法签发的公证书的文件。

(9)商业票据与相关文件

附有签名的商业票据,以及一般商法允许的与之相关的文件。

(10)根据国会立法推定

经国会立法宣布的签名、文件或其他物品被推定真实或表面真实。

(11)关于常规活动的经核证的国内纪录。

符合规则803(6)(A)—(C)要求的国内纪录的原件或者复制件,这已经通过保管人的证明文件,或者根据国会立法,或者高等法院制定的规则所确定的有资格的其他人的证明文件得以证明。

在审判或者听证之前,出示证据方必须就出示该记录的意图,向对方当事人进行合理的书面通知,必须将该记录和证明文件准备就绪以供查阅,使对方当事人有对它们提出异议的公平机会。

(12)关于常规活动的经核证的外国记录

在民事案件中,符合规则902(11)要求的外国记录的原件或者复制件,但是受到以下限制:证明文件如果不符合国会立法或者高等法院规则,则必须附以“如有不实之处,据该证明文件之签署国法律,制作者将受到刑事处罚”的签署。

证据出示者还必须遵守规则902(11)的通知要求。

规则903 署名见证人的证言

对鉴定书面资料不必要有补强证人的证词,除非对该书面资料的效力所适用准据法指向的司法辖区,该辖区的法律有这样的要求。

第十章文书、录制品和影像的内容

规则1001 适用于本章的定义在本章中:

(a)“文书”包括以任何形式记下的字母、文字、数字或者其同等物。

(b)“录制品”包括以任何方式录制的字母、文字、数字或者其同等物。

(c)“影像”是指以任何形式存储的摄影图像或者其他同等物。

(d)文书或者录制品的“原件”是指该文书或者录制品本身,或者其签发者或者发行者旨在使其具有同等效力的任何对等物。对于电子形式存储的信息而言,“原件”是指准确反映该信息的任何打印输出,或者其他可以目读的输出。影像的“原件”包括负片或者由此冲洗出来的胶片。

(e)“副本”是指通过准确复制原件的机械、影像、化学、电子的手段和技术,或者其他相应手段和技术技术制作的对等物。

规则1002 要求原件

为证明文书、录制品或者影像的内容,应当提供其原件,本证据规则或者国会立法中另有规定者除外。

规则1003 副本的可采性

副本与原件具有同等程度的可采性,除非

(1)对复制品是否忠实于原件产生疑问;

(2)以复制品替代原件采纳将导致不公正。

规则1004 关于内容的其他证据的可采性

在下列情况下,关于文书、录制品或者影像内容的其他证据具有可采性,而并不要求原件:

(a)原件遗失或毁坏

所有原件均已遗失或毁坏,但提供者出于不良动机遗失或毁坏的除外;

(b)原件无法获得

不能通过适当的司法程序或行为获得原件;

(c)原件在对方掌握中

原件处于出示该材料对其不利的一方当事人控制中,已通过送达原告起诉状,或其他方式告知该当事人,在听证时该材料的内容属于证明对象,但该当事人在听证时不提供有关原件;

(d)附属事项

有关文字、录音或照相与主要争议无紧密联系。

规则1005 用于证明内容的公共记录的复制件

在符合下列条件的情况下,证据提出者可以使用复制件证明官方记录的内容,或者公共机构依法记录或者存档的文件的内容:该记录或者文件本来具有可采性,且根据规则902(4)核证该复制件为正确,或者由将复制件与原件进行了比对的证人证明其正确。

如果经过合理努力,不能得到上述复制件,则证据提出者可以使用其他证据来证明该内容。

规则1006 用于证明内容的概要

证据提出者可以使用概要、图表或者计算,证明不便于在法院加以审查的卷帙浩繁的文书、录制品或者影像的内容。

证据提出者必须将原件或者副本准备就绪,以供其他当事人在合理时间和地点加以审查或者复制。

法院可以命令证据提出者将它们在法院上出示。

规则1007 用于证明内容的当事人证言或者自认

证据提出者可以使用所提出证据所要求反对的当事人的证言、证言存录笔录或者书面自认来证明文书、录制品或者影响的内容。

证据提出者无需考虑不能提出原件的问题。

规则1008

法院与陪审团的功能通常情况下,法院根据规则1004或者1005,决定证据提出者是否已经满足了采纳关于文书、录制品或者影像内容的其他证据的事实条件。

但是在陪审团审判中,陪审团根据规则104(b)决定所有下列问题:

(a)所宣称的文书、录制品或者影像是否曾经存在;

(b)在审判时提出的另一个文书、录制品或者影像是否为原件;

(c)其他证明该材料内容的证据是否正确反映了有关内容。

第十一章其他规则

规则1101 本证据规则的适用

(a)适用的法院和法官

本证据规则适用于下列法院和法官主持的程序:

?联邦地区法院;

?联邦破产法院和治安法官;

?联邦上诉法院;

?联邦索赔法院;

?关岛、维尔京群岛和北马里亚纳群岛地区法院。

(b)适用的案件和程序

本证据规则适用于:

?民事诉讼和程序,包括破产、海事和海商案件;

?刑事案件和程序;

?藐视法庭程序,法院可以简易处理者除外。

(c)豁免权规则

关于豁免权规则,适用于案件或者程序的所有阶段。

(d)例外

除关于豁免权的规则外,本证据规则并不适用于:

(1)法院根据规则104(a)争议时,对与确定证据可采性首先相关的事实的询问;

(2)大陪审团程序;

(3)其他程序,例如:

?引渡或者州级引渡;

?签发逮捕令状、刑事传票和搜查令状;

?刑事案件的预审;

?量刑;

?批准、撤销缓刑或者监督释放;

?考虑是否根据保释或者其他原因予以释放。

(e)其他制定法和规则

国会立法或者联邦高等法院制定的规则,可以独立于本证据规则而就证据的采纳或者排除作出规定。

规则1102 修正

对本证据规则的修正,可以根据《美国法典》第28编第2072条的规定的进行。

规则1103名称

本证据规则命名为《联邦证据规则》。

2020智慧树知到【形势和政策】答案解析全

2020年智慧树知到《形势与政策》答案全 第一章测试. 题目数10 1 【单选题】(10分) 2019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召开的时间是12月10日至()。 12日. 2 【判断题】(10分)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召开的规格最高的经济会议。对. 3 【多选题】(10分)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提到的“六稳”工作包括:()。 稳金融. 稳就业. 稳外贸. 4 【判断题】(10分)

世界经济已经度过国际金融危机后的深度调整期。 错. 5 【单选题】(10分) 2018年我国人均国民收入水平大概是在()多美元。 9700. 6 【单选题】(10分) 2020 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 收官之年. 7 【单选题】(10分) 发展理念是发展行动的(),是管全局、管根本、管方向、管长远的东西。先导 8 【单选题】(10分) 2018年末中国农村贫困人口降至()万人。 1660. 9 【判断题】(10分) 2019年12月20日至23日,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的召开。 错.

10 【判断题】(10分) 根据经济日报2019年12月23日报道,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预计突破1.5万元大关,实际增长6.5%左右。 对. 第二章测试. 题目数10 1 【单选题】(10分) 世界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待,是从()世纪地理大发现开始的。 15. 2 【单选题】(10分) 在近现代以来的世界舞台上,有()个国家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先后登场 9 3 【单选题】(10分) 中国2010年超过日本成为世界第()大经济体。 二.

【判断题】(10分) 2010年中国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工业国。 对. 5 【单选题】(10分) 2018年印度超过法国成为世界第()大经济体。 6. 6 【判断题】(10分) 2018年巴西超过意大利成为世界10大经济体。 错. 7 【单选题】(10分) 中印人口合计约30亿,占世界人口的()%。 32. 8 【判断题】(10分) 西方三大板块(北美、欧洲、日本)总人口不到世界六分之一。对. 9

2016年形势与政策1500字心得

2016年形势与政策1500字心得 精品文档 2016年形势与政策1500字心得(2篇) 形势与政策教育是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是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开阔胸怀视野、增强责任感和大局观十分重要的方面,它使我们更深刻地认识了中国,了解了世界,认识了我们与世界的差距,以及我们自身的不足,使我们在思想上迈进了一大步。以下是关于2016年形势与政策1500字心得,敬请阅读。 【篇1:2016年形势与政策1500字心得】 随着世界的不断变化,社会的不断发展,世界上每天都在发生着各种各样的事,形势与政策也伴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社会的发展在不断的变化着。形势与政策课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我们学生进行形势政策教育的主要渠道、主要阵地,在我们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中担负了重要的使命,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形式政治课程更好地贯彻落实了中央的有关精神,帮助我们掌握正确分析形势的立场,观点和方法。通过这学期的形势与政策学习,我对国内的形势与政策有了更系统、更深刻、更全面的、更切合实际的了解,使我受益非浅。 我们的形势与政策课程安排有: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国际经济政治形势;胡锦涛“七一”重要讲话;胡锦涛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 1 / 7 精品文档 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与以纪念辛亥革命100周年为契机开展爱党爱国主题宣传教育;校史校情、学校发展、安全、诚信、民族、宗教等教育专题。

首先,感谢给我们授课的老师,他们用自己丰富多彩的知识以及别开生面的讲课博得了我们广大学生的好评,他们不但教给我们文化知识,而且同时也教会我们怎样思考问题,思考人生,给我们注入了青春的活力。其次,就是我们认识到,形势与政策左右我们的发展,对我们具有重要意义。社会历史的大发展已决定了个人发展的环境,对我们有深深的影响。因此,我们应学会认识和把握形势与政策。形势是制定政策的依据,政策影响形势的发展。我们必须懂得灵活变通,具备创新能力。与此同时,我们还应顺应形势与政策,发展自我:找准自己的发展目标,结合自己的优势,定位自己的方向及发展地位;依据个人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努力奋斗,构建知识结构体系,拓展素质,不断提高个人能力;利用形势与政策,形成对形势与政策的敏锐的洞察力和深刻的理解力,培养超前的把握形势与政策的胆识,实现自我发展。树立一个远大理想,做一个成功人士! 通过形势与政策学习,我有深刻的体会和见解。了解了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十个要点,正确认识了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我国经济形势正处在建国以来相对稳定、持续增长、经济效益明显改善、生态环境效益开始改 2 / 7 精品文档 善的良好时期。中国经济增长模式正在发生明显转变,正在从数量扩张型向质量改善型转变,不仅经济效益改善,而且环境生态效益开始改善。我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主要总结当年农业和农村工作,分析当前形势,着重研究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政策措施,全面部署来年农业和农村工作。 学习了胡锦涛“七一”重要讲话,了解了胡锦涛总书记在“七一”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胡锦涛的讲话内涵丰富、思想深刻,有很强的理论性、战略性、指导性,是继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纲领性文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2016版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立、保持与评定的原则和一般要求,以及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和持续改进8个体系的核心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工矿商贸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有关行业制修订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评定标准,以及对标准化工作的咨询、服务、评审、科研、管理和规划等。其他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等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2893 安全色 GB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 5768(所有部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GB 6441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 GB 7231 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 GB/T 11651 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 GB 13495.1 消防安全标志第一部分:标志 GB/T 15499 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 GB 18218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T 29639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GB 30871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 50187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AQ 3035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 AQ/T 9004 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导则 AQ/T 9007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 AQ/T 9009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评估规范 GBZ 1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规范 GBZ2.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一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GBZ2.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一部分:物理因素 GBZ 158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BZ 188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GBZ/T 203 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China 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 management system 企业通过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通过全员全过程参与,建立并保持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全面管控生产经营活动各环节的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工作,实现安全健康管理系统化、岗位操作行为规范化、设备设施本质安全化、作业环境器具定置化,并持续改进。 3.2安全生产绩效 work safety performance

关联性规则——外国证据规则系列之二

关联性规则——外国证据规则系列之二 证据规则渊源于英国普通法,十七、十八世纪后,以两种途径传播到世界各地。其途径之一是,伴随着在世界范围内的殖民扩张,英国开始在其殖民地强制推行包括证据法在内的英国法律制度,逐渐形成了一个以继受普通法为特征的英美法系。现在,在英美法系国家里,基本上沿袭了普通法上的证据规则,一些国家甚至根据本国的需要对证据规则进行较大的发展,如美国通过宪法判例确立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其二是,基于完善本国刑事诉讼制度的需要,欧洲大陆的一些国家主动吸收、借鉴英国法的一些合理做法,也开始确立了一定数量的证据规则。经过数世纪的发展,证据规则已经超出了某一个特定国家,并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一些为多数国家所共认的证据规则。 在我国证据规则体系的建设中,西方国家尤其是英美法系国家的一般作法具有较大的借鉴价值。因为“这些规则的基本内容不仅反映对抗制诉讼的要求,也体现了发现客观真实的一般规律”。结合我国建立、健全证据规则的立法需求,本文以下将对西方国家普遍认同的一些主要证据规则予以介绍。由于英美法系国家规范证据能力的证据规则历史悠久、形式完备,在具体论述时,将主要以英美法系国家为主,同时兼及大陆法系国家。 相关性规则,又称关联性规则,是英美法系的一项基础性证据规则。美国学者格雷厄姆。C.雷丽认为,“证据的相关性,是融汇于证据规则中带有根本性和一贯性的原则。……由于相关性这一涵义适用于所有所举出的证据,因此,也渗透于庭审的全部过程。所有具备可采性的证据必须先与要证事实具有相关性,至少当对方举证就证据的相关性质疑时,必须首先证实其具有相关性。”相关性规则的基础性地位体现于以下两个方面:第一,相关性规则涉及的是特定证据材料与待证事实之间的关系,而不是该证据的存在形式。因此,相关性规则适用于任何形式的证据资料,在适用范围上具有广泛性。第二,相关性是具有证据资格的基础条件。尽管具有相关性的证据并不必然具有证据资格(或曰可采性),但是,没有相关性的证据却必然不具证据资格。 理解相关性规则的关键在于正确地认识何谓“相关性”。在英美法国家,由于相关性问题属于法官负责的事项,判例很少关心相关性的语义界定。事实上,学者一般是在日常语义上使用该术语的。在判例中,相关性被理解为“被提出的证据对于被证明的事实具有‘逻辑上的可能性(Logically Probative)’,或者说,就此目的而言具有‘逻辑上的相关性’(Logically relevant)”。“有关

2016形势与政策学习心得体会

2016形势与政策学习心得体会 【第1篇】2016形势与政策学习心得体会 通过对《形势与政策》课的学习,我对国内外的形势与政策有了更深刻、更全面、更真实的了解,使我受益匪浅,感触良多。是对我们学生进行形势政策教育的主要渠道、主要阵地,为我们当代大学生寻找关注的热点问题,帮助我们掌握正确分析形势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形势与政策对我们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社会历史的大发展已决定了个人发展的最大环境、最大上限,制约着可选择度,决定着大学生成功的机率,影响很具体,也很深远。因此,我们应学会认识和把握形势与政策。 当今世界飞速发展,“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时代过去了。地球村里的变化日新月异。生在当代,作为大学生的我们,岂能做那四角的书柜?抛掉陈旧的观念,拥抱外面精彩的世界,才是我们应该做的。新世纪的接班人就该有自己的思想,不能人云亦云。面对变化莫测国际形势,我们应有自己的主张。因为只有抛弃过去才能前进。由于知识面的限制,有些观点可能不成熟,还请老师谅解。 先说说中美关系,我眼中的中美关系没那么复杂。国家间利益就是一切,是敌是友只是实现利益最大化的一种手段。作为国家领导阶层,其施政思想是国家利益最大化。不管是资本主义国家还是社会主义国家,政府不能为国民谋利益就会被推翻。因此,国家间没有永久的

朋友,只有永恒的利益。英国和美国的关系很明显反映出这一点,以前英国是老大哥,美国跟在后面跑,后来位置逐渐改变,英国要听美国差遣。现在随着国家实力的不断变化,英国开始有自己的声音。同样,二战结束后,日本也要处处看美国脸色,但现在日本领导人开始逐渐摆脱美国的控制。当然,能否真正摆脱是另一回事,这个问题之后再说。 现在的世界一哥是老美,无须质疑。中国以后能否取而代之,不好讲。我认为希望不大,因为国情不同,美国从建国到现在与中国比,太年轻了。也正因为此,负担轻,有能力,有魄力改革。如今各国都有很严重的社会问题,这点不容质疑。贫富悬殊、暴力、等等一系列问题摆在眼前。中国负担太重,而且几千年的封建思想不容易改变,我们总在宣扬传统文化,以悠久的历史为荣,张口四大发明,闭口黄河、长城。靠吃祖宗饭有意义吗?我看不见得。历史应该铭记,但落日的辉煌说多了就要被人笑话。 历史在不停的发展当中,未来如何谁也不敢说。我们活在当代还是说说现在有点实际意义。曾看过一篇报道讲美国的贫富悬殊异常严重,其实中国也差不多,有人穷奢极欲就有人在死亡线上挣扎。没有真正的公平,一切只是相对。社会的黑暗面不如说是人类的劣根性在作怪。我们活在现实的世界就不祈求柏拉图式的天堂,但我们可以努力让世界变得更美好。那就是合作。国与国之间需要合作,人与人之间同样需要合作。 有问题就解决问题,粉饰太平毫无意义。“重脸面轻实利”要不 得,哪国都有自己的问题,总唱赞歌不解决问题。中国的中庸之道

2016年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总结

2016年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总结 2016年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工作总结 平煤股份一矿 2016年11月5日 2016年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工作总结 2016年以来,一矿深入贯彻“三不四可”指导思想,认真落实“三基三抓一追究”,以创建集团质量标准化示范矿井及国家级质量标准化矿井为目标,以创建质量标准化精品线路、标杆工程和开掘巷道延米抵押为引领,深化认识,完善制度,拉高标杆,重奖重罚,扎实创建,使达标和创建工作在巩固中有发展,在发展中有创新,在创新中有提升,矿井达标面貌得到了明显提升。1-11月份,共投入专项资金2000万元,完成达标项目28项,建成“标杆”示范工程33个,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综合得分分,达到国家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水平。今年3月16日、19日集团公司在我矿分别召开了原煤生产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现场会和股份公司开掘质量标准化现场会,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主要做法 完善制度,严格奖惩 我矿结合自身实际,不断改进和完善约束激励机制,相继制定完善了《安全质量标准化奖惩办法》、《质量工资评定办法》、《创建质量达标标杆示范工程考核实施意见》、《回

采巷道工程质量延米抵押考核实施办法》、《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和的通知》等质量达标制度,进一步完善了质量达标管理办法,突出安 全质量工资的比重、突出重奖重罚,突出典型引路,充分调动大家对达标创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能动性。同时,进一步细化和提高了质量标准化管理标准、工序流程标准及工作质量标准,使各项标准更加规范,操作性更强,责任更明确,考核更严细。 强化标准意识,完善管理体系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印发的《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新标准下发后,我矿认真组织学习,充分利用电视、网络、黑板报等多种宣传工具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成立了通风、地测防治水、采煤、掘进、机电运输、安全管理、职业卫生、应急救援、调度、地面设施10个领导小组,重新明确各专业对应责任部门及工作职责,并分批次对矿副科级以上干部、班组长、各工种骨干进行脱产培训,同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就“新标准”各项内容,分别与xx年“老国标”和xx年“省标”进行了详细对比,查找新旧标准中存在的不同之处,进行整理汇编,下发学习,有效完成了新老标准的宣贯和对接,确保新标准的贯彻实施。 为提升质量标准化信息管理水平,积极开展信息化、

美国联邦证据规则2016版

美国联邦证据规则 介绍:首席大法官沃伦于1965年任命一个顾问委员会为联邦法院起草证据规则。该委员会起草的初稿于1969年发表以征求意见。修订稿于1971年公布。1972年,联邦高等法院将其命名为《联邦证据规则》,于1973年7月1日生效。道格拉斯大法官持不同意见。根据有关授权法案,首席大法官伯格将该证据规则提交国会审议,国会将其搁置以作进一步的研究。经过广泛详尽的研究,国会将该规则作有关修改后颁布为法律。1975年1月2日批准,1975年2月1日生效。这样,联邦证据规则是联邦高等法院制订规则的程序与国会的立法程序相结合的产物。至少,广泛收集普通法的案例与有关的制订法是同等重要,两者共同构成证据规则演进的背景。在理解证据规则时,这些立法渊源都必须加以考虑。 -----爱德华特W.克利瑞 第一章总则 规则101 范围和定义 (a)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联邦法院程序,具体法院、程序及其例外,从规则1101之规定。 (b)定义 在本证据规则中: (1)“民事案件”是指民事诉讼或者程序; (2)“刑事案件”包括刑事程序; (3)“公共机构”包括公共机关; (4)“记录”包括备忘录、报告或者数据汇编; (5)“高等法院指定的规则”是指高等法院根据国会立法授权制定的规则; (6)以电子数据格式存储的书面材料和其他。 规则102 目的 本规则将用以保证公正的施行,消除不合理耗费和延误,促进证据法的发展壮大,以实现查明事实真相,公正处理诉讼。 规则103 关于证据的裁定 (a)错误裁定的后果 只有在重大权利遭受影响,且符合以下条件时,当事人方可主张采纳或者排除证据的裁定存在错误:(1)如系采纳证据的裁定,依审判之记录,当事人: (A)已及时提出异议或者申请删除证据;并且 (B)已说明具体理由,除非该理由能从上下文中体现出来;或者 (2)如系排除证据的裁定,当事人已通过提出证明的方式告知法院具体理由,除非该理由能从上下文中体现出来。 (b)不需要重新提出异议或者提出证明 无论在审判时还是在审判前,一旦法院已作出明确裁定并记录在案,当事人不需要为上诉该裁定而重新提出异议或者提出证明。 (c)法院关于裁定的陈述,对提供证明进行指示 法院可以就证据的性质、形式、提出的异议和裁定进行任何陈述。 法院可以指示以提问和回答的方式来提出证明。 (d)防止陪审团听见不可采的证据 在可行的范围内,法院在进行陪审团审判时,必须防止以任何方式将不可采的证据暗示给陪审团。

GBT33000-2016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GBT33000-2016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20170401执行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立、保持与评定的原则和一般要求,以及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和持续改进8个体系的核心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工矿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有关行业制修订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评定标准,以及对标准化工作的咨询、服务、评审、科研、管理和规划等。其他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等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2893 安全色 GB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 5768(所有部分)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GB 6441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 GB 7231 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 GB/T 11651 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

GB 13495.1 消防安全标志第一部分:标志 GB/T 15499 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 GB 18218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T 29639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GB 30871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 50187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AQ 3035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 AQ/T 9004 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导则 AQ/T 9007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 AQ/T 9009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评估规范 GBZ 1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规范 GBZ2.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一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GBZ2.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一部分:物理因素GBZ 158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BZ 188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GBZ/T 203 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2016年下半年高校“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要点

2016年下半年高校“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要点 2016年下半年,高校“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开展庆祝新中国成立67周年、纪念长征胜利80周年等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学生正确认识当前国内外形势,统一思想,坚定信念,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学习、奋发成才。 国内部分教学要点 一、深入宣讲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是一个系统完整的科学理论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最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是指导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的鲜活的马克思主义。教学中,一要着力宣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主题,深入阐释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让学生认识到坚持和发展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不动摇,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实践的选择。二要大力宣讲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讲清楚贯穿其中的坚定信仰追求、历史担当精神、真挚为民情怀和科学方法论,展现新形势下党中央治国理政的思想脉络和实践逻辑。三要紧紧抓住与青年学生成长成才密切相关的内容,解读好关于理想信念、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相关论述。 二、结合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新中国成立67周年和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等重要纪念日开展好主题教育 要抓住重要节庆日、纪念日和重大活动,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党史、国史教育。一要全面宣讲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重点把握三个“伟大历史贡献”、三个“历史告诉我们”的启示、八个“坚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引导学生全面回顾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的光辉历程、辉煌成就和宝贵经验,大力唱响中国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的时代主旋律。二要结合庆祝新中国成立

英美法系证据规则

英美法系证据规则 传闻证据规则又称反传闻规则,是指在审判中一般不能采纳传闻证据,已 经在法庭上提出的,不得交陪审团作为评议的依据。美国《联邦证据规则》第802条规定:“传闻证据,除本法或联邦最高法院依法定授权制定的其它规则或国会立法另有规定外,不予采纳”。澳大利亚《1995年证据法典》第59条规定:“不得采纳他人先前陈述的证据,以证明该人陈述所宣称的事实”。 米兰达规则 1、你有权保持沉默,你对任何一个警察所说的一切都将可能被作为法庭对你不利的证据。 2、你有权利在接受警察询问之前委托律师,他(她)可以陪伴你受询问的全过程。 3、如果你付不起律师费,只要你愿意,在所有询问之前将免费为你提供一名律师。 4、如果你愿意回答问题,你在任何时间都可以终止谈话。 5、如果你希望跟你的律师谈话,你可以在任何时间停止回答问题,并且你可以让律师一直伴随你询问的全过程。 自白规则,是指“被指控实施犯罪的人对另一人自愿作出的承认自己犯有指 控罪行,并披露罪行实施的情况或参与实施的情况的陈述”。也就是说,自白仅指被告人就其被指控的犯罪所作的对自己不利的供述。自白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自白包括自认,即对所涉嫌的犯罪事实的部分承认或有保留的承认。狭义上的自白则专指对于所涉嫌的犯罪事实的全部供认。自白规则所针对的是狭义上的自白。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对非法取得的供述和非法搜查扣押取得的证据予以排 除的统称,也就是说,司法机关不得采纳非法证据,将其作为定案的证据,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非法证据的范围包括: 1、执法机关违反法定程序制作的调查收集的证据材料; 2、在超越职权或滥用职权时制作或提查收集证据材料; 3、律师或当事人采取非法手段制作或调查收集的证据材料; 4、执法机关以非法的证据材料为线索调查收集的其他证据。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2016版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立、保持与评定的原则和一般要求,以及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和持续改进 个体系的核心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工矿商贸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有关行业制修订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评定标准,以及对标准化工作的咨询、服务、评审、科研、管理和规划等。其他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等可参照执行。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 安全色 ??????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 ????(所有部分)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 ????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 ?? ???? 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 ???? ????? 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

?? ??????? 消防安全标志 第一部分:标志???? ????? 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 ?? ?????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 ?????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 ?????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 ?? ?????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 ?????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 ?????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 ????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 ???? ???? 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导则 ???? ????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 ???? ????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评估规范 ??? ?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规范 ??????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一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一部分:物理因素 ??? ???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 ???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 ??? 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

GBT33000_2016《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 (GB/T33000-2016) 1、围 本标准规定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立、保持与评定的原则和一般要求,以及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和持续改进8个体系的核心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工矿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有关行业制修订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评定标准,以及对标准化工作的咨询、服务、评审、科研、管理和规划等。其他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等可参照执行。 2、规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2893 安全色 GB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5768 (所有部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GB6441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 GB7231 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 GB/T11651 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 GB13495.1 消防安全标志第一部分:标志 GB/T15499 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 GB18218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T29639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GB30871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 GB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 GB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 GB50187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 AQ3035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 AQ/T9004 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导则

AQ/T9007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 AQ/T9009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评估规 GBZ1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规 GBZ2.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一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GBZ2.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一部分:物理因素 GBZ158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BZ188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 GBZ/T203 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China 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 management system 企业通过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通过全员全过程参与,建立并保持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全面管控生产经营活动各环节的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工作,实现安全健康管理系统化、岗位操作行为规化、设备设施本质安全化、作业环境器具定置化,并持续改进。 3.2安全生产绩效 work safety performance 根据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目标,在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等工作方面取得的可测量结果。 3.3企业主要负责人 key person(s) in charge of the enterprise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厂长、经理、矿长,以及对生产经营活动有决策权的实际控制人。 3.4相关方 related party 工作场所外与企业安全生产绩效有关或受其影响的个人或单位,如承包商、供应商等。 3.5承包商 contractor 在企业的工作场所按照双方协定的要求向企业提供服务的个人或单位。 3.6供应商 supplier 为企业提供材料、设备或设施及服务的外部个人或单位。

2016中国国内经济形势与政策模板

《形势与政策》论文 学号:1503140214 班级:机电1521 任课教师:张彬 时间:2016年6月4日星期六 2016中国国内经济形势与政策 内容提要: 关键词:世界经济环境,经济、2016中国经济发展、社会安定 内容: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总裁拉加德日前提醒,2016年全球经济增长将“令人失望且不平稳”。世界银行也预测,面对多项周期性和结构性不利因素,全球经济增速在2016—2017年将只有“小幅度改善” 总体判断复苏乏力态势难改 2016年世界经济仍将呈现复苏乏力态势。发达经济体总需求不足和长期增长率不高现象并存,新兴经济体总体增长率下滑趋势难以得到有效遏制。主要经济体宏观政策方向不一致,大规模跨境资本流动,外汇与金融市场动荡,地缘政治变化和自然灾变等,都可能对世界经济运行带来负面干扰。按购买力平价计算,预计2016年全球国内生产总值(GDP)增长率可能仅为3.0%左右。 全球物价形势也将持续低迷。大宗商品价格下跌和总需求不足,是2015年主要国家物价水平持续下降的原因。大宗商品价格在2016年仍将低位震荡,总体来看可能只有小幅度上行,难以推动全球物价水平上涨。美联储加息不仅抑制本国需求扩张,而且将降低欧元区、日本和其他经济体宽松货币政策的效果。新兴市场和发展中经济体增长放缓局面仍将持续,经济金融风险加大还将进一步抑制新兴市场和发展中经济体的需求扩张。美国、欧元区、日本等主要经济体还有陷入通货紧缩的风险。当然,巴西和俄罗斯等少部分新兴经济体处于物价高涨和GDP负增长并存的滞胀阶段,这些国家需要付出较大代价调整,较长时间后才能恢复到物价和经济增长同时稳定的局面。 全球贸易低增长局面难以得到根本扭转。全球金融危机以来,世界货物出口增长率曾于2010年—2011年间恢复到20%左右。2012年开始,世界货物出口增长率急剧下跌,2012年—2014年间,基本保持在3%左右。2015年全球贸易低迷状况进一步恶化,全球货物出口出现较大幅度的负增长。全球贸易低迷主要因为全球需求不旺、世界经济增长从主要依靠制造业转向主要依靠服务业,全球价值链扩张趋势放慢,国际贸易谈判进展缓慢。这几个因素在2016年仍将继续抑制国际贸易增长。全球贸易增长持续低迷,将提高贸易保护和竞争性汇率贬值的风险。同时,也应看到,在全球贸易增长下降的情况下,服务贸易增长趋势可能得到加强。需要强调的是,美国等12个国家签署的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关系协定(TPP)意味着区域贸易谈判和新型国际贸易规则谈判取得重要进展。不过,由于该协定最早于2017年生效,它对2016年全球贸易增长的正面效果极其有限。 国际直接投资将保持基本稳定,跨境资本流动将更为活跃。国际直接投资至今没有恢复到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前的高峰。2015年全球并购活动开始增加,国际直接投资有企稳趋势。2016年国际直接投资仍将继续稳定增长,但难有大幅扩张。与此同时,跨境资本流

美国联邦民事诉讼规则(内含中文名目)

《美国联邦地区法院民事诉讼规则》简称《美国联邦民事诉讼规则》 目录美国联邦民事诉讼规则 导论美国联邦民事诉讼规则 第1章本规则的适用范围和一种诉讼形式 第1条本规则的适用范围和目的 第2条一种诉讼形式 第2章诉讼开始;传唤令状、诉答文书、申请书及命令的送达 第3条诉讼开始 第4条传唤状 第4条之1其他令状的送达 第5条诉答文书和其他文件的送达与提交 第6条期间 第3章诉答文书和申请书 第7条允许提出的诉答文书;申请书的格式 第8条诉答文书的一般规则 第9条诉答文书的特别事项 第10条诉答文书的格式 第11条诉答文书、申请书及其他文件的签名;向法院的陈述;制裁 第12条抗辩和异议——提出的期间和方式——通过诉答文书或申请书——基于诉答文书请求判决的申请 第13条反请求和交叉请求 第14条第三当事人诉讼程序 第15条修改和补充诉答文书 第16条审理前会议;日程;管理第4章当事人 第17条原告和被告;当事人能力 第18条请求和救济方法的合并 第19条为公正审判而必要合并的人 第20条当事人的许可合并 第21条当事人的合并错误及不合并 第22条互争权利诉讼

第23条集团诉讼 第23条之1股东的派生诉讼 第23条之2关于非法人团体的诉讼 第24条诉讼参加 第25条替代当事人 第5章庭外证言与发现程序 第26条规范发现程序的一般规定;出示义务 第27条诉讼之前和上诉系属期间的庭外证言 第28条参与作成庭外证言的人员 第29条关于发现程序的约定 第30条口头询问的庭外证言 第31条书面质问的庭外证言 第32条在法院的诉讼程序中庭外证言的使用 第33条对当事人的质问书 第34条提供文件和物件以及为调查或其他目的而进入房地产第35条身体和精神状态的检查 第36条要求自认 第37条不出示或不协助发现:制裁 第6章开庭审理 第38条要求陪审团审判的权利 第39条陪审团审判或法院审判 第40条为开庭审理而分配案件 第41条撤销诉讼 第42条合并;分开审理 第43条证言的取得 第44条官方记录证明 第44条之1外国法的确定 第45条传票 第46条不需要提出异议 第47条选定陪审团成员 第48条陪审团成员人数——参与裁决

2016年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方案全套

附件1 道路运输企业自评申报材料式样 辽宁省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 申 报 资 料 申报单位: 申报时间:

目录 1. 企业负责人声明; 2. 考评申请表; 3. 企业基本情况介绍; 4.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架构; 5. 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情况: (1)安全管理从业人员情况; (2)近三年安全事故情况(重大责任以上); 6. 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材料; (1)自评报告; (2)自评评分表; 7. 企业准备的佐证);材料参考目录; 8. 附录: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道路运输许可证(复印件)。 - 2 -

企业负责人声明 本人是公司,我公司现正式向提交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申报材料,本人兹郑重声明,此申报材料所述内容属实,本人对其真实性负一切责任。 签名: 年月日 (单位公章) - 3 -

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 申 请 表 申请日期: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制 - 4 -

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申请表 企业名称 经营范围 法人代表注册地 注册时间申请记录有□年月无□申请类别申请等级 主管机关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 2.企业基本情况和安全生产组织架构□ 3.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情况□ 4.相关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证书(证明)及近3年安全事故情况□ 相关附件 5.企业自评报告□ 主管机关 审批意见 年月日 备注 说明:如有申请记录请在该栏填写最近一次申请时间。

3.企业基本情况 3.1企业成立时间 3.2企业性质 3.3企业资质 3.4主要经营业务 3.5员工人数 3.6车辆台数 3.7运营线路 3.8经营规模 3.9取得业绩等。 4.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架构图 总经理 副总经理总经理副总经理 总经理 行政部人事部 运务部技术部分公司分公司分公司分公司分公司 安全管理部负责综合监管 安全主管副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及综合监管

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形势与政策答案

一:为何说抗战胜利是中华民族走向复兴的转折点? 答:抗日战争则是近代以来民族解放战争的第一次完全胜利。这场胜利成为中华民族由衰败走向复兴的重大转折点。 一、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的胜利极大地促进了民族觉醒和民族团结。毛泽东同志说:抗日战争促进中国人民的觉悟和团结的程度,是近百年来中国人民的一切伟大的斗争没有一次比得上的。近代以来,中国反抗帝国主义列强的侵略,经历了漫长而曲折的历程。经过辛亥革命和五四运动的洗礼,特别是随着马克思主义的传播和中国共产党的诞生,中华民族终于觉醒了。面对着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不愿做亡国奴的中国人民,高扬爱国主义旗帜,与侵略者殊死搏斗,激发起团结御侮的巨大能量,彰显出气贯长虹的英雄气概。这场战争,使中华民族有史以来空前觉醒、空前团结,为民族前途和命运而抗争的意识空前增强。这种巨大的民族觉醒和空前的民族团结,从根本上决定着战争的进程和结局,决定了民族的前途和命运。二、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的胜利极大地提高了中国的国际地位。从1980年鸦片战争开始,中国屡遭帝国主义列强的侵略和蹂躏,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不断受到侵蚀,陷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深渊。这个时候的中国,毫无国际地位可言,没有与诸强平等对话的资格。这种状况到抗日战争时期发生了根本的改变。中国的抗日战争为世界反法西斯战争作出巨大贡献,获得国际社会的尊重,中国的国际地位也随着抗战的展开和胜利而得以提高。中国政府充分利用参加世界反法西斯同盟这一历史契机和有利的国际环境,积极开展外交活动,初步废除了各国由对华不平等条约所赋予的许多特权,使一个世纪以来世界列强强加给中国的不平等条约体系开始崩溃。中国积极参与国际事务,并成为联合国的主要创始国和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使中国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中形成的大国地位得以初步确立,在国际社会的影响力也显著提高。 三、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的胜利极大地加快了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的步伐。近代以来中国人民为民族复兴而奋斗,最重要的政治前提,就是实现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中国共产党在抗日战争中自觉地把反对日本帝国主义与反对专制统治结合起来,把积极抗日与推进民主进步运动结合起来,把为中国人民谋民族解放与谋社会解放结合起来。政治力量的消长和人心的向背,直接影响了战后中国的政治格局和历史走向,进而决定了中国的前途和命运。抗日战争胜利后只用了4年时间,中国共产党便领导中国人民取得了民主革命的胜利,开启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为抗日战争的胜利争取到了最光明的前途。 二:作为当代大学生,你是如何理解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谈谈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举措。 答:一、如何理解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企业要勇于创新。在瞬息万变的现代社会中,企业创新不仅是“不进则退”,而且是“慢进也退”,再大再强的企业,如果不能跟上时代的潮流,最终会被市场无情地抛弃。在新常态下,面临的环境会越来越复杂,遭遇的变化会越来越多,企业必须要让变革成为企业的文化基因,在管理体制、商业模式、产品服务等方面不断创新,才能顺应经济发展的大趋势,从容应对各种困难和挑战,把握转瞬即逝的新机遇,在转型升级中实现可持续发展。 政府要营造有利于创业创新的环境。改革开放的实践一再证明:经济的繁荣不是管出来的,而是放出来的。政府管理部门要勇于“自我革命”,进一步简政放权,用政府权力的“减法”,换取市场活力的“乘法”,也就是要真正还权于市场,充分激活各类市场主体的活力。同时,要积极落实创业创新优惠政策,建立健全创业服务体系,为创业者提供尽可能多的资金、政策支持和市场分析指导,从而让每个有创业愿望的人都拥有自主创业的空间,让每一个创造的梦想成为现实,让每个人都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

美国联邦证据规则中文版

美国联邦证据规则 介绍:首席大法官沃伦于1965年任命一个顾问委员会为联邦法院起草证据规则。该委员会起草的初稿于1969年发表以征求意见。修订稿于1971年公布。1972年,联邦最高法院将其命名为《联邦证据规则》,于1973年7月1日生效。道格拉斯大法官持不同意见。根据有关授权法案,首席大法官伯格将该证据规则提交国会审议,国会将其搁置以作进一步的研究。经过广泛详尽的研究,国会将该规则作有关修改后颁布为法律。1975年1月2日批准,1975年2月1日生效。 这样,联邦证据规则是联邦最高法院制订规则的程序与国会的立法程序相结合的产物。至少,广泛收集普通法的案例与有关的制订法是同等重要,两者共同构成证据规则演进的背景。在理解证据规则时,这些立法渊源都必须加以考虑。-----爱德华特W.克利瑞 美国联邦证据规则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101条适用范围 本规则根据第1101条规定的范围和例外,适用于在联邦法院、联邦破产法院和联邦治安法院进行的诉讼。 (根据1987年3月2日的修改,同年10月1日生效;1988年4月25日的修改,同年11月1日生效) 第102条目的和结构 本规则将用以保证公正施行,消除不合理的耗费和延误,促进证据法的发展壮大,以实现确定事实真相,公正处理诉讼。 第103条关于证据的裁定 (a)错误裁定的后果 除非影响到当事人的实体权利和具有下列情况,否则错误可以不作为采纳或排除证据的依据: (1)异议对于一项采纳证据的裁定,适时提出要求撤消的异议,或申请记录在案并阐明异议的具体理由,如果该理由未能从上下文中显露出来;或者 (2)提供证明对于一项排除证据的裁定,可以提供该证据的要旨使法庭了解或者使其从所提问题的内容中显露出来。 (b)关于提供证据和裁定的记录 法庭可以增加任何与表明证据特征、证据被提供的方式、提出的异议和相关的裁定有关的其他的或进一步的证词,可以指示用提问和回答的方式来提供。 (c)陪审团审理 在陪审团审理的情况下,法官将指导诉讼,以防止不能采纳的证据通过各种手段,如作出陈述、提供证明或进行提问等,对陪审团产生影响。 (d)显见错误 本规则不妨碍对涉及实体权利的显见错误提请注意,虽然这些显见错误未引起法庭注意。 第104条初步询问

形势与政策 题目及解析 汇总

问题3.世界经济总体态势以及对我国带来的挑战和机遇 我国面临的机遇和挑战(1)中国面临的机遇。其—,世界形势的缓和,为中国集中 精力进行经济建设提供了有利的外部条件。其二,在世界格局出现多极化的形势下,中国的国际地位和作用得到了提高。(2)中国面临的挑战:其一,在世界经济区域集团化趋势下,地区或集团的经济贸易保护主义壁垒,使中国的对外经济面临着激烈的竞争。其二,正面临着新科技革命的挑战。世界两极格局瓦解以后,军备竞赛的作用相对下降,综合国力的竞争提到了首位。各国都在调整国家战略,把发展科技作为国家发展战略的重点。各国都把科技开发作为综合国力一个关键因素。如何选择适应中国国情的经济体制和科技体制,并使之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需要,迎接和战胜新科技革命的挑战,是当今时代向中国提出的新课题。第三,正面临着世界经济全球一体化的挑战。历史进入21世纪,世界经济全球一体化的趋势日益明显。按国际经济惯例办事,积极参与国际经济竞争和合作,是世界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随着世界经济全球一体化的进一步发展,任何国家已很难保持封闭的经济模式,所以,中国的唯一选择,是适应这一趋势,争取经济发展的主动权。第四,正面临着国际社会主义运动处于低潮的考验。在两极格局解体以后,美国成为唯一的超级大国,它在推行强权政治时减少了前苏联的牵制,对中国等社会主义国家和一些发展中国家的压力也会相应增加。面对以上挑战,只有坚持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只有坚持独立自主的外交政策,只有坚持依靠科技进步,才能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增强综合国力,迎接各种挑战,尽快地实现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 世界经济形势下的中国:机遇与挑战并存 金融危机过后,世界经济出现了复苏,同时国际经济结构和竞争格局发生了深刻变化,而中国在其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在带动世界经济回温,促进经济复苏中起着重要而不可否认的作用。同时,在雨过天晴的经济形势下,角色的转变正给中国等发展中国带来了难得的历史机遇,而对于能否把握住这些机遇,中国不得不先面对能否接受自身缺陷所带来的艰难挑战。经多方搜集相关经济资料,我将从国际金融危机后的今日经济形势、当今经济形势下的中国所面临的机遇、当今经济形势下的中国所面临的挑战三个方面详细阐述如下。 国际金融危机后的今日经济形势 国际金融危机爆发过后,世界经济出现了复苏并进入慢速增长阶段,2011年世界经济总体增速将进一步放缓,联合国经济与社会事务部在2010年12月份发布了《2010年世界经济形势与展望》,其认为世界经济增长的主要不确定因素源于发达国家居高不下的失业率、脆弱的金融系统、主权债务压力,以及主要国际货币兑换汇率的大幅波动,预测今年经济增长更加缓慢,世界生产总值增长从2010年的3.6%下滑到2011年的3.1%。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2010年10月发布的《世界经济展望》也认为,发达经济体主权债务危机影响纷纷削减预算,全球经济增长步伐将大幅放缓。中国社会科学院在2010年12月发布的《世界经济黄皮书》认为,全球总需求低迷、金融部门仍然脆弱、公共债务问题、美欧宏观政策空间缩小等因素将导致今年全球经济增长并不乐观,全年增长率约3%,比2010年下降0.2个百分点。由于新兴经济体受危机冲击较小,家庭、企业、银行、政府等各部门资产负债表比较健康,加上经济刺激政策促进内需增长,有效减缓了外部冲击,复苏力度远比发达国家强劲,两者之间经济增长的不平衡在今年仍然非常突出。 主要发达经济体进入相对低速增长期,新兴市场国家迎来赶超机遇。国际金融危机使发达国家普遍陷入困境,经济低迷,复苏缓慢。而新兴市场国家经济增长内生动力较强,恢复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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