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理论分析

关于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理论分析
关于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理论分析

关于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理论分析

按劳分配理论是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学说和政治经济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的马克思主义者特别是邓小平和江泽民等领导核心通过对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经验以及实践的考察和分析,对这一理论进行了创造性的发展,提出了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理论。这是对社会主义分配理论的重大贡献,也体现了邓小平等党的领导核心的富民思想,解决了社会主义分配领域中的重大原则性问题。因此,按劳分配理论在邓小平理论中占有重要地位,是邓小平理论体系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在多年的邓小平理论教学中,我们发现许多学生对按劳分配的实质、重要意义、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含义以及这两种分配方式相结合的历史必然性不能准确、完整地把握,甚至有人认为这两种分配方式是根本对立的,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无法结合。而且,从现实情况来看,这也是近年来社会中比较突出的热点问题,大多数学生对这一问题也有较大的兴趣,因此运用启发式教学法向学生全面、正确地分析这一理论,以澄清他们认识中比较模糊甚至是错误的部分,帮助他们正确掌握和运用这一理论,是十分必要的。

一、按劳分配的实质和意义

所谓按劳分配,就是指社会在作了必要的扣除后,按照劳动者向社会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分配个人消费品。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经济中个人消费品分配的基本原则,它集中体现了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本质。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条件下,一方面,生产资料归社会占有,人们在生产资料的占有上处于平等地位,任何人都不能凭借生产资料的垄断占有获得特殊的经济利益,劳动成为他们获得社会产品的惟一依据;另一方面,由于存在社会分工,劳动还主要是一种谋生的手段,脑力与体力、简单与复杂等不同劳动之间存在差别,劳动能力还是一种个人的“天赋”权利,因此,劳动者所创造的产品在作了必要的扣除后,还必须以各自付出劳动的数量和质量为基础分配个人消费品。

那么,按劳分配对于社会主义制度特别是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什么重要意义呢?

第一,它用劳动代替了资本,使劳动成为占有社会产品和获得收益的惟一依据,体现了生产资料公有制中人们在占有生产资料上的平等关系,从而为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奠定了制度基础。

第二,它用劳动的尺度代替了需要的尺度,承认个人能力和与此相关的利益差别是个人天然的权利,承认社会主义经济中劳动者具有的“经济人”的身份,从而为社会主义经济的有效运行提供了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第三,按劳分配中体现的劳动者之间的等量劳动相交换的关系以及商品等价交换具有形式上的一致性,反映了劳动者之间经济利益以及个别劳动与社会劳动之间的差别。按劳分配关系的存在构成了社会主义经济中商品交换关系的一个重要基础。

第四,社会主义经济中按劳分配要求不同的个人和不同的企业之间具有明确的利益边界和产权边界,要求企业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这为公有企业产权关系明晰化和经营行为的市场化奠定了基础。

二、市场经济条件下按劳分配的实现形式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个别劳动不能直接转化为社会劳动,按劳分配不能通过社会直接计算和分配劳动时间来实现,而只能通过市场机制以迂回曲折的形式间接地完成。

第一,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之间的劳动交换首先表现为商品交换,企业投入的劳动量必须表现为价值。当然,企业的具 体劳 动只有转化为社会劳动时才能得到社会承认,才能实现价值。

第二,市场经济条件下,作为按劳分配尺度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不仅包括生产过程中脑力和体力的支出,而且包括管理和经营等特殊的劳动形态。因此,企业的劳动成果和收入水平不仅要受企业劳动的劳动强度和熟练程度的影响,还要受经营和管理水平的影响。

第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是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因此按劳分配必须以企业为中介,通过国家、企业和劳动者个人三个主体之间的分配关系来实现。由于在劳动和价值、价值和价格、价格和收入之间存在许多的中介环节,受到复杂的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因而企业的收入以及根据这种收入而进行的按劳分配从全社会看,只能作为一种趋势或近似值而存在。

按劳分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这种变化不是对按劳分配的否定,而是对按劳分配理论的发展。不应把市场经济与按劳分配对立起来,而应把按劳分配的本质与按劳分配的形式区别开来。按劳分配的实质是要求消灭剥削,反对平均主义,承认能力和贡献上的差别及其对个人收入的影响,按劳分配的实现形式则涉及的是这一原则的实现方式。按劳分配与市场经济相结合,不仅有利于按劳分配原则

的实现,也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形成和发展。

三、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含义及形式

所谓生产要素就是指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要的各种条件。按生产要素分配,就是指企业的收入必须作为生产过程中所投入的全部生产要素的报酬,各种生产要素根据其在生产过程中的作用和贡献而获取相应的要素报酬。从市场经济的实践来看,按生产要素分配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1.按资分配。这是指凭借资金、资产的所有权,通过集资、入股和增加投资从而获得收益的一种分配方式,按资分配的主体是各种资产的所有者。各种利息、股息、分红等都是按资金所有权取得的收益;地租是凭借土地所有权取得的收益,房租、机器设备租赁费是凭借固定资产所有权取得的收益;国有企业向国家上缴的利润是按国有资产据有分配形成的收入;私营企业主的利润是典型的按资分配取得的收入。实行按资分配,有助于人们节约、爱惜资产,充分利用一切财力和资源并努力提高其使用效率,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从而增加社会福利。

2.按经营权分配。这是以经营的好坏作为尺度来分配个人收入的一种方式。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特别是经营管理的专业化,决定了企业的经营管理者不只作为劳动者取得管理劳动的收入,还可以凭借其取得的经营权参与收入的分配,特别是参与市场竞争、价格和供求关系等变化所形成的风险收入和机会收入的分配。实行按经营权分配,有助于形成精明能干、富于创新精神的企业家和经理阶层,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以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3.按劳动力价值分配。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力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生产要素,是影响生产经营成果的决定性因素,而劳动力属于劳动者私人所有,所以必然存在按劳动力价值分配的方式。这是雇佣工人获得工资收入的方式,体现了雇主与雇工之间的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这种分配方式主要存在于我国的私营企业和外资成分的经济实体中。

四、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的历史必然性

现代市场经济理论认为,劳动、资本、土地和企业家才能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四个主要生产要素,它们分别取得工资、利息、地租和利润。从这个意义上说,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本来就不矛盾,而且还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市场经济条件下,单一生产要素不可能满足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要求,必须把各种生产要素结合起来,这是生产技术的要求,与社会形态无关。既然每个要素都参与了财富的创造,就理应都得到相应的报酬。

早在很久以前,经济学理论中就有了按生产要素分配的思想。17世纪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创始人威廉·配第在《赋税论》中,就将生产要素相结合的关系描述为“土地为财富之母,劳动为财富之父及能动要素”,其意是说生产要素对财富的形成就像父亲和母亲对于胎儿的形成一样同等重要。法国的经济学家让·巴蒂斯特·萨伊在19世纪初出版的《政治经济学概论》中提出了“三要素”论,他把商品的生产归结于劳动、资本和土地这三者的作用和协力。他认为,既然“三要素”共同创造了价值,每个要素都应从生产出来的价值中得到相应的报酬,其数量必然和它们所创造的价值量相等。英国剑桥学派或新古典学派的创始人马歇尔在19世纪末出版的《经济学原理》一书中指出,劳动、资本、土地和企业组织是生产过程的四大要素,他认为工资是劳动的报酬,利息是资本的报酬,利润是企业家经营管理企业组织的报酬,地租则是土地的报酬。

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四大以后,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问题在理论上取得了重大突破。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指出:“允许属于个人的资产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十五大又指出:“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由于生产力发展状况决定的不同所有制之间的关系是一种相互依赖、相互补充和相互渗透的共生关系,因而不同分配方式之间也存在相互依赖、相互补充和相互渗透的共生关系。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多种分配方式的并存表现为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

首先,它反映了以公有制经济为基础的分配制度与以非公有制经济为基础的分配制度的并存。在公有制经济中,按劳分配消灭了私人对生产资料的占有,否定了任何个人和集团凭借对生产资料的垄断而占有社会产品的制度基础。但在非公有制经济中,按生产要素分配就是生产要素私人所有制在经济上的实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与多种所有形式并存相适应,按生产要素分配对于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具有积极作用。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形式共同发展在分配关系上,就体现为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其次,虽然在公有制经济中消灭了生产资料的私人垄断,但由于资源的稀缺性和经营权的排他性,所以公有的资本、土地等资源也要有偿使用,并具有相应的价格,如利息、地租等。公有资源的这种价格虽然不归个人所有,但它对于准确反应资源的稀缺状况、有效配置资源具有重要意义,并且或多或少地会间接影响到按劳分配的实现过程和实现形式。

最后,企业家和经理人员的才能和素质,对于企业资产的高效率营运和资产的保值增值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且市场经济条件下,无论是从企业家和经理人员创新的动力和冒险的压力,还是从其经营生涯中实现自身人力资本价值的最大化来看,他们都应该从企业创造的财富中取得相应的报酬。

总之,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既是理论上的突破,更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二者的有机结合具有现实的可能性和历史的必然性。

论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的涵义、源流与实现条件(一)

论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的涵义、源流与实现条件(一) 论文关键词]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涵义实现条件论文摘要]本文认为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中的贡献是在产权清晰的基础上,由市场自己衡量的合法要素创造的财富;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符合当前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公正的法治环境、自由竞争市场和抑制分利行为有助于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的实现。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是社会文明发展的必然趋势,而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础是经济公平,经济公平的关键是分配公平,故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又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然选择。因之,研究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的涵义、历史源流与实现条件很有必要。 一、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的涵义分析 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是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的。针对“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提法,经济学界纷纷给出自己的解释。如赖德胜(2003)、许成安、王家新(2007)认为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就是按生产要素的边际产出给予报酬。该观点的意义在于指出贡献的衡量是由市场进行的,而不是由国家统一筹划。但是,按生产要素边际产出分配的前提条件是要素市场是完全竞争的,且各要素可以相互替代,这一理想状况往往难于满足。卫兴华(2003)、逄锦聚(2003)则认为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是指按生产要素在生产财富即使用价值中的贡献分配。此观点坚持了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认为活劳动之外的生产要素没有创造价值,它们只是创造了使用价值并按此贡献分配,但对于没有创造价值的非劳动要素占有劳动创造的剩余价值是否是剥削的问题,尚需进一步研究与阐释。周为民、陆宁(2002)认为按要素贡献分配实际上是按劳分配的表现形式。按劳分配不能成为拥有自主财产权利的劳动者直接的、具体的分配方式,只能通过市场的作用,在现象和形态上转化为按要素贡献分配的方式,因此其他要素的贡献也是劳动贡献的体现,按要素分配所反映的不是剥削关系。综合参考以上解释,本文认为十六大关于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中“贡献”两字是不能用其他文字替代,如果有的话,在十六大报告或其后续阐述文件必然出现。“贡献”是广义的,如果市场是完善的,可以按边际产出给予报酬;如果要素所创造的使用价值可以衡量,可以按照使用价值分配;如果要素的贡献可以还原为劳动的贡献,也可以采用原来的按劳分配。按要素贡献分配的说法应有以下的涵义: (一)贡献的大小是在产权清晰的基础上,由市场自己衡量的。中央提出按要素贡献分配的意思并不是要越俎代庖,替各微观单位制定衡量贡献的标准并监督执行,而仅仅是指导性的原则。实际上每个人的贡献千差万别,不可能制定统一的评估标准,在操作上只能由微观单位自己衡量所属要素贡献的大小,微观单位本身的贡献则由市场来衡量。因此,宏观理论工作者大可不必费心研究如何度量生产要素在社会财富形成中的贡献,因为这一问题是企业家或者管理学家研究的问题,宏观理论工作者应关心如何建立良好的环境来保证客观公正的度量得以实现。基于此,贡献是边际产出,使用价值还是劳动直接或间接创造的价值,应该由市场自己决定。有的贡献的衡量是非常主观的,如某个科研人员的技术创新成果的贡献有多大,往往由企业管理层的主观意志决定的,没有严格的边际产出计算过程,也没有对凝结在创新行为上的抽象劳动时间的精确估计。管理层对贡献的衡量不会仅考虑使用价值而不考虑价值,否则随手提供空气和水的人也应给予报酬。至于企业管理层主观的分配决策是否正确,市场会给出检验结果。在分配问题上,仅有抽象的理论是不够的,必须有可以实行的具体方式。 (二)分配的依据是要素的贡献,而不是要素的所有权。拥有要素并不意味着可以获得报酬,必须将要素投入生产,使得要素的作用在市场上实现后,变成贡献才可以参与分配。存放在保险箱中的资金是不能获得报酬的,拥有创新天赋但不进行任何科研活动的人也不能获得报酬。所有要素必须先付出、有效益(有贡献)才有报酬。 (三)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都是合法合理的收益分配参与者。报告中的“等”字应涵盖

简论生产要素及其构成(一)

简论生产要素及其构成(一) 【摘要】近年来,财务学上关于要素资本理论的研究发展迅速,但其中所涉及的最根本概念——生产要素的研究却相对较弱。笔者认为:生产要素应从生产和要素两个基础概念出发去定义,并将之表述为构成生产经营活动的必要组成部分。笔者以此为基础,提出生产要素构成的八元论,即生产要素应包括生产环境、劳动者、劳动手段、劳动对象、生产经营技术、信息、生产时间和结构关系。 【关键词】生产要素;要素构成;要素资本 一、生产要素的概念 最先明确提出生产要素的学者可能是法国经济学家萨伊,他在1803年就指出:“事实已经证明,所生产出来的价值,都是归因于劳动、资本和自然力这三者的作用和协力,其中以能耕种的土地为最重要因素但不是惟一因素。除这些外,没有其他因素能生产价值或能扩大人类的财富”。但是,他并没有明确给出生产要素的定义。 通常关于生产要素的定义是:为进行生产和服务活动而投入的各种经济资源。如《辞海》中定义,生产要素是“指可用于生产的社会资源,一般包括土地、劳动和资金(资本),有时也包括企业家的才能”。《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中定义,“生产要素指用于商品和劳务生产的经济资源”。吴声功认为生产要素是指进入生产过程并最终发挥作用的各种资源,主要包括:劳动、劳动力、资本、知识、经营管理、科学技术等。桂昭明认为,生产要素就是可用于生产的社会资源,主要是指生产经营活动中发挥作用的劳动者、劳动工具、原材料、能源、资金、技术、专利、信息、管理、教育资源等。 但也有一些学者将生产要素定义为进行生产的基本因素。如张志武指出,所谓生产要素就是指人类进行物质资料生产所需要和使用的各种具有相对特殊功能的基本因素。具体来说,生产要素主要是指生产经营活动中发挥作用的劳动者、劳动工具、原材料、能源、资金、技术、专利、信息、管理、教育等等。马洪则称:“生产要素是指物质资料生产所必须具备的基本因素或条件”。 其实,理解生产要素这一概念,应从“生产”和“要素”的含义出发。根据《辞海》的定义,生产是“指由一定生产关系联系起来的人们利用劳动工具改变劳动对象以适合自己需要的过程”。可见,生产包括各种获得人们需要的事物的过程,如物质财富的生产、精神财富的生产;同时,生产不仅包括财富的制造过程,也包括财富的流通与营销过程。故此,笔者认为:生产(或称生产经营活动)是指劳动者群体在一定的环境中将自身和劳动手段与劳动对象按照一定的联系和技术手段有机组织起来所进行的社会财富形成和流通的过程。按照陈炳昭等的观点,要素是指“事物构成的必要因素”,而因素是指“事物构成的因素或决定事物的原因或条件”。这里的因素一词出现循环定义。而进一步查询有:“要”是指“重大的、主要的”,“素”是指“事物的基本成分”。综合上述的概念,笔者定义:生产要素是指构成生产经营活动的必要组成部分。也就是说,每一项生产要素都是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可缺少的基础条件,缺少了任何一项则生产经营活动就不能有效进行,各项生产要素合起来就构成了社会生产经营活动的整体。 二、生产要素构成的现有观点 (一)生产要素二元论 一般认为,配第虽然并没有明确提出生产要素的概念,但其名言“土地为财富之母,而劳动则为财富之父和能动的要素”表明,配第实际上已经提出了“生产要素二元论”,即生产要素包括土地和劳动。 其后,出生于爱尔兰的法国经济学家理查德·坎蒂隆追随了配第的“生产要素二元论”,他也认定“土地是所有财富由以产生的源泉或质料。人的劳动是生产它的形式:财富自身不是别的,只是维持生活,方便生活和使生活富裕的资料。” 真正持有二元论的较著名的人物是奥地利经济学家庞巴维克。庞巴维克否认资本是可以与劳

要素分配理论

浅析要素分配理论 【摘要】按生产要素分配是我国国民分配方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按劳分配的必要补充和完善。按生产要素分配在我国国民分配的比重越来越大,地位越来越高。熟悉和理解按生产要素分配理论,有利于我们更好的利用和完善按生产要素分配理和加深对社会主义制度的理解。 【关键词】要素分配按劳分配收入分配产权 按要素分配的内涵 按要素分配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生产要素的使用者根据各种生产要素 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挥的贡献的大小,按照一定比例,对生产要素的所有者支付相应的报酬的一种分配方式。它是生产要素私人所有制在经济上的实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与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相适应,按生产要素分配对于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按要素分配的主要形式 按资本要素分配 从目前看,居民的按资本要素分配主要包括以下具体形式:一是将资金用于银行储蓄,获取利息收入:二是将资金用于购买各种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获取利润、红利、股息以及有价证券买卖收入;三是将资金以独资、合资等形式从事实业投资以获取投资利润;四是将自有房产、车辆等出租获取租金收入。 按劳动力要素分配 即劳动者依据自己的劳动力状况获取要素报酬。按劳动力要素分配主要是按劳动力价值分配,而劳动力价值又是由生产与再生产这一劳动力的社会平均费用决定的,因而它有一个底线,即不能低到影响劳动力的生产与再生产。世界各国普遍的做法是对市场上劳动力价值货币表现的价格即工资进行最低立法保障。按技术要素分配 指技术要素所有者将自己所拥有的技术投入生产经营活动并据此取得报酬。在我国,按技术要素分配主要包括以专利权的形式获得专利收益和以技术入股的形式获取利润分红两个方面。在当今知识经济时代,大力提倡并鼓励按生产要素分配,对于我国发展高科技产业具有重要的意义。

周为民 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从马克思的逻辑来看 (1)

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 作者:周为民陆宁 根据社会主义经济理论,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国家的基本分配原则、基本分配制度。随着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一改革目标的确立,特别是随着所有制结构的调整变化,按生产要素分配的要求已经合乎逻辑地被提了出来。现在的认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分配制度是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是将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的分配制度。在社会主义分配理论上,明确肯定按要素分配无疑是一个重大的突破。但由于基本的主张是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的结合,因而很自然地提出了一个问题:怎样从理论上正确、充分地阐明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关系?迄今为止,虽已对这个问题作了不少讨论,但一个明显的不足是,长期以来在按劳分配理论上的一些模糊含混之处并未得到澄清,以至理论分析基础薄弱,因而难以对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的问题作出透彻的、逻辑一贯的说明。 有鉴于此,本文试图按照马克思的经济分析传统,从对按劳分配的理论解释开始,逻辑地说明从按劳分配到按要素分配的问题。 一、马克思的方法:本质规定与现象形式 马克思在经济分析中的研究方法是从具体到抽象,从具体的经济现象出发去探求现象背后的“本质关系”,从具体的经济运行过程入手去把握过程中的“内在规律”。而他进行理论阐释的方法则是从抽象到具体,他从特定的理论前提开始,提出高度抽象了的关于事物本质规定的基本范畴,然后在基本范畴的逻辑展开之中,一步步阐述事物的抽象本质在什么样的条件下,在什么样的关系中,通过什么样的具体形式,转化、表现为一系列现象形态的东西;阐述经济运行过程的内在规律通过什么样的条件和方式表现出来并发生作用。由此,马克思把那些现象形态的东西如价格、工资、利润等等称作是它们的本质即价值、劳动力价值、剩余价值的“转化形式”或“掩蔽形式”。他认为,庸俗经济学只是在现象上兜圈子,不能从这些“掩蔽形式”中揭示经济关系的本质,这是由庸俗经济学的辩护性质决定的。但是,马克思所说的这种“现象对本质的掩蔽”并不是来自人为的欺骗,而是来自事物的矛盾运动的客观必然性,即事物的本质在事物的相互联系、相互矛盾的运动过程中,必然采取与其内在规定性不一致的转化形式,必然表现为掩盖了本质关系的那些现象。马克思明确地指出,如果事物的本质与现象是直接同一的,一切科学就都是多余的了。 因此,要真正理解马克思的这种从现象探求本质、以本质说明现象,从过程揭示规律、以规律解释过程的经济分析,尤其是在要运用他的概念、范畴来研究现实经济问题的时候,一定要按照他的方法,理解其经济理论中的本质规定与现象形式的区别,着力研究从本质到现象之间的转化条件、转化过程和转化形式。然而很遗憾,这一点在很大程度上被忽视了,马克思的经济理论被简化为若干条“原理”、“论断”。特别是在传统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中,这个问题非常严重。马克思对事物本质的抽象被当作是可以与具体现象直接同一的东西,是可以在现象形态上直接观察、计算的东西,以至于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在存在商品货币关系的条件下,经济学家们孜孜以求地研究如何按照商品的价值来制定正确的价格,按照什么样的劳动来制定正确的分配标准之类的问题。这种远离马克思的分析方法和逻辑的做法如不根本纠正,我们就无法正确地提出问题,展开对问题的讨论。 二、什么是按劳分配:不可忽略的逻辑前提 按劳分配是马克思关于“未来社会”的一个重要思想,其经典含义是,在一个集体的、以共同占有生产资料为基础的社会里,劳动产品或者说集体劳动所形成的社会总产品,在为

谈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教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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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 十五大提出了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新的分配理论。这对于丰富、充实、完善社会主义分配制度,促进经济的发展必将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这两种分配方式是既有紧密联系、互相渗透,又有区别的辩证统一关系。这里首先必须明确的是,按生产要素分配是指各种生产要素在生产过程中做出贡献之后参与收益分配,而不是指生产条件即生产要素本身的分配。这是两种性质不同的问题,不能混为一谈,十五大报告讲的正是前者而不是后者。 两种分配方式的相互联系、互相渗透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1 )在 一定领域或范围内,两种分配方式同时并存,密不可分。如在农村大包干中,按劳分配与按产分配、按股分红并存;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者的管理才能也是生产要素,在他的收入中既有按劳分配,也有按管理才能分配等等。(2)按生产要素分配从内涵上看,它包括按劳分配。因为生产要素中包括劳动力、资 本、技术、房地产、知识、信息、专利、商标、管理才能、信誉等等。而劳动力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又有两种情况,一是在公有制经济中实行按劳分配;二是在非公有制经济中实行按劳动力价值分配。按劳分配与按劳动要素分配是不能等同的。显而易见,按劳分配只是按生产要素分配形式之一。( 3 )两种分配 方式的作用与目的都是一致的,都是为了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 当前在这两种分配方式的关系上有几种观点值得商榷。其一是两种分配方式等同论。有的观点认为,从性质上看,按生产要素分配就是按劳分

论马克思按生产要素分配理论及其现实意义

第27卷第3期 唐山师范学院学报 2005年5月 Vol. 27 No.3 Journal of Tangshan Teachers College May 2005 ────────── 收稿日期:2004-12-16 论马克思按生产要素分配理论及其现实意义 刘炳福 (青岛海军潜艇学院 政教室,山东 青岛 260071) 摘 要:马克思在批判萨伊的“三位一体”公式和“斯密教条”的错误时,阐述了自己的按生产要素分配理论。马克思的按生产要素分配是指在劳动创造价值的基础上,生产要素所有者凭借生产要素所有权参与劳动创造新价值的分配;而萨伊的按生产要素分配是指生产要素所有者凭借生产要素共同创造价值的基础上,参加价值的分配。马克思所阐述的按生产要素分配含义及其性质对于我国建立和完善多种分配格局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马克思;斯密教条;三位一体公式;按生产要素分配 中图分类号:F0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15(2005)03-0045-04 一 马克思在批判萨伊的“三位一体公式”和“斯密教条”错误时,阐述了自己的按生产要素分配理论。亚当·斯密提出的“工资、利润和地租,是一切收入的三个原始源泉,也是一切交换价值的三个原始源泉。”[1](P47)其中“工资、利润和地租是一切交换价值的三个原始源泉”被称为“斯密教条”。萨伊的按生产要素分配即“三位一体公式”在“斯密教条”的基础上指出:“生产物的价值发生于劳动、资本和自然力量的共同作用中,只有这三要素才能创造价值和新的 财富。” [2](P715) 也就是说,萨伊的按生产要素分配是指建立在生产要素共同创造价值的基础上,劳动——工资,土地——地租,资本——利润。对此马克思认为: 1.斯密的工资、利润、地租是一切交换价值的三个原始源泉和萨伊的这三要素共同创造价值的观点是不对的,其原因在于:否定劳动价值论,即否定了劳动是创造价值的唯一源泉,土地和资本是创造价值的物质条件。第一、旧价值的转移和新价值的创造是由劳动二重性决定的。马克思指出:“工人并不是在同一时间内劳动两次:一次由自己的劳动把价值加到棉花上;另一次保存棉花的旧价值,或者说,把他所加工的棉花和使用纱锭的价值转移到产品棉纱上。他只是由于加进新价值而保存了旧价值。但是,把新价值加到劳动对象上和把旧价值保存在产品中,是工人在同一劳动时间内达到的两种完全不同的结果(虽然工人在同一劳动时间内只劳动一次),因此,这样结果的二重性只能用他的劳动本身的二重性来解释。在同一时间内,劳动就一种属性来说必然创造价值,就另一属性来说必然保存或转移价 值。” [3](P225) 第二、生产资料价值的转移是以本身原有的价值量为限,不会使原有价值量增殖。马克思指出:“生产资料只有在劳动过程中丧失掉存在于旧的使用价值形态的价值,才把价值转移到新形态的产品上。它们在劳动过程中所丧失的最大限度的价值量,显然是以它们进入劳动过程时原有的价值量为限,或者说,是以生产它们自身所必要的劳动时间为限。因此,生产资料加到产品上的价值不可能大于它们在 自己参加的劳动过程之外所具有价值。” [3](P232) 第三、新价值即劳动力价值和剩余价值是由劳动创造的。马克思指出:“劳动通过它的有目的的形式把生产资料的价值转移到产品上并保存下来的时候,它的运动的每时每刻都形成追加价值,形成新价值。”[3](P235)这样,“劳动力发挥作用的结果,不仅在生产出劳动力自身的价值,而且生产出一个超额价值。”[3](P190)这个超额价值就是剩余价值。同时,马克思认为:“在工资构成交换价值的原始源泉,同样是不正确的,虽然工资,或者确切些说,劳动能力的不断出卖,也构成工人的收入的源泉。创造价值的是工人的劳动,而不是工人的工资。工资只不过是已经存在的价值,或者从整个生产来看,只不过是工人创造的价值中由工人自己占有的那一部分。但是这种占有并不创造价值。因此,工人的工资增减,但并不影响他们生产的商品价值。”[4](P75)根据上述马克思的观点可以得出:价值不是由生产要素共同创造的,而是由劳动创造的。所以,亚当·斯密和萨伊的按生产要素分配以生产要素共同创造价值作为理论基础,也是错误的。 2.斯密和萨伊的利润、地租和工资是收入的源泉是对的。马克思指出:“对资本家、土地所有者和工人来说,表现为他们各自特有的收入(利润、地租和工资)的三个不同的源泉。它们从下述意义上讲确实是收入的源泉:对资本家

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浅析

浅谈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 通过阅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专题研究》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分配”一章,与周为民、陆宁的《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论文,感触颇深,现就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结合老师的文章谈谈自己的一些看法。 一、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 按劳分配原则是指把劳动量作为个人消费品分配的主要标准和形式,按照劳动者的劳动数量和质量分配个人消费品,多劳多得,少劳少得。按劳分配中的劳有两层含义;第一,它是指投入生产的劳动力。第二层含义是指劳动力参加了一定长度时间的生产。从我国实际情况出发贯彻按劳分配原则,是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一个重要构成部分。分配个人消费品的社会主义原则。即在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条件下,对社会总产品作了各项必要的社会扣除以后,按照各人提供给社会的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分配个人消费品。在社会主义社会,由于社会生产力发展还没有能够达到产品极大丰富的程度,工农之间、城乡之间、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之间还存在着差别,劳动还未成为人们生活第一需要等原因,只能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则,多劳多得,少劳少得。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产物,又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实现,是对剥削制度的根本否定,是历史的一大进步。这个原则对于调动劳动者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建设社会主义,有重大作用。由于劳动能力不同,家庭人口不同,劳动者的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实

际上是不平等的,这是一个“弊病”,但在社会主义阶段是不可避免的。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则,必须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反对平均主义,选择合适的按劳分配的形式。社会主义经济中产品的分配方式是以按劳分配为基础的,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公有制中个人消费品分配的基本原则.按劳分配是公有制在分配领域的实现;旧的社会分工是按劳分配的直接原因. 而所谓按生产要素分配是指生产要素所有者凭借要素所有权,从生产要素使用者那里获得报酬的经济行为。它包括三层含义:(1)参与分配的主体是要素所有者,依据是要素所有权;(2)分配的客体是各种生产要素共同作用创造出来的价值;(3)分配的衡量标准,这涉及到按生产要素的质量、数量还是贡献大小进行分配。因此,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内在依据是生产要素的所有权,其直接表现和标准是生产要素的数量和质量以及生产要素贡献的大小。生产要素主要包括:劳动、技术、资本、管理等。 “按生产要素分配”是指按照进行物质资料生产时所投入的生产要素的多少,进行收益分配的一种方式”。这句话说“白”了,就是生产前,你所拿出来用于生产的“东西”,譬如劳动力、资本、技术、土地等等愈多,将来生产后所形成的利润中,你就能分得愈多。简单地说,就是多拿多得,少拿少得。这跟“按劳分配”中的“多劳多得,少劳少得”是同样的道理。但比前者内容更丰富,方式更进步。因为,这表明你拿出来用于生产的“东西”不一样,所获得的“好处”也就不一样,比方说,拿出土地

生产要素市场理论生产要素市场理论-练习题

生产要素市场理论-练习题 一、单选 1、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在生产要素市场上,需求者是消费者 B、生产者对生产要素的需求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消费者对产品的需求量 C、生产要素市场的生产者和消费者的行为共同决定价格,并以此过程调节资源的有效配置。 D、由于生产要素是联合需求,各生产要素之间存在互补性,同时,也存在一定程度的替代性。 2、某服装厂原有100人,总成本100万元,新招10人后,产量增加300件,每增加一件衣服的成本价为100元,每件衣服出厂价格为200元。则服装厂的边际收益产品是(),边际要素成本是()。 A、30,3000 B、6000,3000 C、3000,3000 D、30,6000 3、在生产者利润最大化的条件下,生产者使用要素的原则是( )。 A、边际要素成本等于最大收益产品 B、边际物质产品等于边际产品价值 C、边际要素产品等于平均收益产品 D、边际要素成本等于边际收益产品 4、在劳动的供给问题上,消费者的效用来自劳动的()。 A、劳动和闲暇 B、需求和供给 C、供给和收入 D、收入和闲暇 5、劳动供给曲线是一条()。 A、水平直线 B、垂直线 C、后弯曲线 D、向上倾斜的曲线 6、土地的供给曲线是一条() A、水平直线 B、垂直线 C、后弯曲线 D、向上倾斜的曲线 7、在完全竞争市场上,生产者面临的要素供给曲线是一条() A、水平线 B、垂直线 C、后弯曲线 D、向上倾斜的曲线 8、劳动的供给原则是() A、劳动的边际效用等于闲暇的边际效用 B、劳动的边际效用等于闲暇的边际成本 C、劳动的边际收益等于闲暇的边际成本 D、劳动的边际成本等于闲暇的边际收益 9、工资增加的替代效应是指,由于工资上升,收入增加,消费者用劳动替代闲暇,劳动供给() A、不变 B、增加 C、减少 D、无法确定 10、工资增加的收入效应表现为劳动供给的()。 A、不变 B、增加 C、减少 D、无法确定 二、多选 1、生产者对生产要素的需求是一种( )。 A.引致需求 B.派生需求 C.联合需求 D.复合需求 E、直接需求 2、我们可以用()来解释劳动供给曲线为何后弯。 A、收入效应 B、替代效应 C、挤出效应 D、财富效应 E、利率效应 3、下列关于生产要素市场的供给曲线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劳动的供给曲线是后弯曲线 B.土地的供给曲线是一条垂直线 C.资本的供给在短期内是后弯曲线 D.资本的供给在长期内是垂直线 E.完全竞争生产者的边际要素成本曲线及平均成本曲线与要素供给曲线重合 4、关于生产要素市场的理论的说法,正确的有()

从萨伊“三位一体”公式到马歇尔生产要素理论演进的现实分析

从萨伊“三位一体”公式到马歇尔生产要素理论演进的现实分析 摘要:法国经济学家萨伊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正式提出了有名的“三位一体”公式:劳动应得到工资,资本应得到利润,土地应得到地租。英国经济学家马歇尔在萨伊“三位一体”公式的基础上,提出了所谓的“四位一体”公式,他把“企业家才能”追加到了前三种生产要素之中,认为企业家才应获得企业利润。本文从萨伊的“三位一体”公式入手,阐述了生产要素理论的发展,分析了现阶段四大生产要素的不同作用。 关键词:“三位一体”公式时差利息论边际生产分配论作用 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竭力赞扬萨伊,把萨伊称为亚当·斯密学说在欧洲大陆的继承和普及者。实际上,萨伊只是庸俗化了亚当·斯密的学说,他摒弃了亚当·斯密学说体系中的科学成份,扩展了其中的庸俗因素。经济学发展至今,关于生产要素的理论更加丰富,也更加科学。因此,为了认清现代资产阶级经济学分配理论的实质,必须分析萨伊分配理论的形成及其历史演变。 一、理论概述 生产要素,是指人类从事生产活动所必需的一切投入品。自从威廉·配第的“土地是财富之母,劳动是财富之父”名言开始,各流派经济学家便把生产要素纳入各自的研究范围。后来的亚当·斯密、大卫·李嘉图都认为基于土地、劳动和资本在生产中发挥不可缺少的作用,要素所有者获得相应报酬。法国经济学家萨伊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正式提出了有名的“三位一体”公式:劳动应得到工资,资本应得到利润,土地应得到地租。英国经济学家马歇尔在萨伊“三位一体”公式的基础上,提出了所谓的“四位一体”公式,他把“企业家才能”追加到了前三种生产要素之中,认为企业家才应获得企业利润。 “三位一体”公式是萨伊分配理论的精髓,现代资产阶级经济学的工资论、利润论、利息论大都与之骨肉相连,都是从那里吸取、发展而来的。因此要想认识现代资产阶级有关经济理论的实质,必须分析萨伊的“三位一体”分配论及其演变。 (一)萨伊分配理论的形成和实质 18世纪末,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法国社会阶级矛盾进一步激化。在思想界,空想社会主义学说代表劳动人民的利益,提出用新的社会方式代替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这种情况下,萨伊为替资产阶级剥削辩护,以他的生产三要素论为基础,提出了“劳动—工资,资本—利息,土地—地租”的“三位一体”分配理论。他说劳动、资本、土地三个要素在生产过程中共同进行“生产性服务”生产了产品,因此报酬主要相应地分配给三个要素的所有者:工人得到工资,资本家得到利息,地主得到地租。“三位一体”公式是萨伊抛弃资产阶级古典政治经济学分配论中的科学成份,吸取加工其中的庸俗因素而形成的,在理论上,根本没有什么新东西。在工资问题上,萨伊依照生产三要素论断言:劳动由于和资本、土地一起参加了价值和收入的创造,所以劳动这一要素的相应收入即工资,是工人的全部报酬。在利润问题上,抓住平均利润分为

论按生产要素分配与劳动价值论的关系

摘要:价值创造和价值分配是两个不同性质的问题。生产要素所有权是价值分配的决定因素,用价值分配来否定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是对劳动价值理论认识的退化。劳动价值论与按生产要素分配并不矛盾,劳动价值论与按生产要素分配是指导理论与具体分配方式的关系。 关键词:价值创造,生产要素,分配,价值实现 随着中国改革的深入,收入分配结构与方式不断变化,非劳动生产要素收入合理性问题引发了近年来新一轮劳动价值论论战的高潮。这一论战的实质在于劳动价值论面临着经济学说史上的第三大难题,即如何解释劳动价值一元论与收入分配多元论或非劳动要素收入合理性之间的表面矛盾。本文就这一问题进行讨论。 一、我国经济理论界对价值创造和价值分配问题的争论及意义 当前,我国经济理论界对劳动与劳动价值论的讨论,很大程度上是由价值实现尤其是价值分配过程中的现实问题引起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使价值实现和价值分配的方式发生了深刻变化,特别是在分配领域中,出现了很多新情况和新问题。对这一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劳动价值论与按劳分配、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关系的讨论中。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大致形成以下代表性的观点: 第一种是以苏星教授发表在《中国社会科学》上的《劳动价值论一元论》为代表的。苏星强调要坚持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一元论,批评了谷书堂在其主编的《社会主义经济学通论》中把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工资、利息和利润说成是根据劳动、资本、土地等生产要素在价值形成中所作的贡献而给予的相应报酬,并把它确立为社会主义分配原则的观点,认为这不符合实际,是混淆了社会主义分配原则和非社会主义分配原则的本质区别。而且赞成“马克思所说的另一种意义上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只是与价值的实现有关而与价值决定无关。”的观点。 第二种是谷书堂、柳欣提出的新劳动价值论一元论。认为传统的劳动价值论一元论已不能解释现实生活中的价值决定,需要在其基础上扩大劳动的外延,加入资本、土地等非劳动生产要素及技术变动下的利益关系,扩展劳动这一概念的外延,把使用价值的生产或劳动生产率加进来,把劳动定义为,生产一定量的使用价值所体现或支出的劳动量=劳动时间×劳动生产率,从而推论出“价值与劳动生产率成正比”,而不是成反比的关系。一旦扩展了劳动这一概念的外延,劳动价值论就能解释更广阔范围的问题。 第三种是何炼成教授发表在《中国社会科学》上的《也谈劳动价值论一元论》为代表的。针对苏、谷之争,他认为两派观点各有偏颇之处。苏星一派的观点否认第二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也参与价值决定,只有物质生产部门的劳动才创造价值的观点是不符合实际的。而谷书堂教授提出的“价值与劳动生产率成正比”以及非生产劳动要素也创造价值的观点也是错误的。他认为,两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共同决定价值,反对非劳动生产要素也创造价值的观点,应当是两种含义的生产劳动(物质生产劳动和生产劳务与精神产品的劳动)共同创造价值。后来,他在《劳动·价值·分配三论新解》一文中谈到非劳动生产要素分配的理论依据时,认为这些要素虽然不是价值创造和剩余价值的源泉,但却是重要条件,没有它们就不能形成新的价值和剩余价值。 第四种有代表性的观点是钱伯海教授1997年在中国经济出版社出版的《社会劳动价值论》中提出的社会劳动价值论。他认为,社会劳动创造价值。社会劳动是指第一、二、三产业劳动的总和。这一观点是从国民经济新的核算体系的角度来论证的。钱伯海认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并建立了以第三产业为核算范围的国民经济新核算体系,对比传统的物质生产范围,无疑是一个巨大的变化。社会劳动创造价值与第三产业理论是同一内容的不同表述。在国民经济新的核算体系中,第三产业的产值被包括在gdp中,而传统的劳动价值论无法容纳第三产业理论。认为商品的价值是一定量社会劳动在商品中的凝结,产值是

(完整word版)高鸿业,微观经济学,第七版,课后答案,西方经济学18第八章生产要素价格的决定

第八章生产要素价格的决定 第一部分教材配套习题本习题详解 一、简答题 说明生产要素理论在微观经济学中的地位。 1 . 解答:第一,从商品的角度分析,微观经济学可以分为“产品”的理论和“要素”的理论两个部分,前者讨论产品的价格和数量的决定,后者讨论要素的价格和数量的决定。 第二,产品的理论和要素的理论是相互联系的。特别是,产品理论离不开要素理论,否则就不完全。这是因为,首先,在推导产品需求曲线时,假定消费者的收入水平为既定,但并未说明收入水平是如何决定的;其次,在推导产品供给曲线时,假定生产要素的价格为既定,但并未说明要素价格是如何决定的。上述两点不完全性可以概括为缺乏对要素价格和使用量决定的解释。为了弥补这个不足,需要研究生产要素市场。因此,要素理论可以看成是产品理论的自然延伸和发展。 第三,在西方经济学中,产品的理论通常被看成是“价值”理论,要素理论通常被看成是“分配”理论。产品理论加上要素理论,或者,价值理论加上分配理论,这样才构成了整个微观经济学的一个相对完整的体系。 2.试述完全竞争厂商及市场在存在和不存在行业调整情况下的要素需求曲线。 解答:第一,在完全竞争条件下,厂商对要素的需求曲线向右下方倾斜,即随着要素价格的下降,厂商对要素的需求量将增加。 第二,在完全竞争市场,如果不考虑某厂商所在行业中其他厂商的调整,则该厂商的要素需求曲线就恰好与其边际产品价值曲线重合。这是一条向右下方倾斜的曲线。随着要素价格的下降,各厂商对要素的需求量将增加。 由于不存在行业调整,完全竞争厂商的要素需求曲线与边际产品价值曲线重合,市场的要素需求曲线就是市场上所有要素的边际产品价值曲线的简单加总。 第三,完全竞争市场厂商要素需求若存在行业调整,那么,要素价格的变化引起所有其他厂商的要素需求量和要素使用量及产量的变动。在完全竞争条件下,单个厂商产量变化不会影响产品价格,但全体厂商的产量变动将改变产品的市场价格。产品价格使厂商n的边际产品价值曲线发生改变,从而厂商n的要素需求曲线也不再等于其边际产品价值曲线。这是因为随着要素价格的变化,如果整个行业所有厂商都调整自己的要素使用量从而都改变自己的产量,则产品的市场价格即会发生变化。产品价格的变化会反过来使每一个厂商的边际产品价值曲线发生变化。于是,厂商的要素需求曲线将不再等于其边际产品价值曲

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关系

论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关系 收入分配理论是一般价格理论的一种特例。工资不过是劳动的价格,生产要素的价格是由不同要求的供给和需求之间的相互作用所决定的,就像商品的价格是商品的供给和需求决定的。 根据萨缪尔森的《微观经济学》中的论述:“分配理论的基本观点是对各种要素产品的需求来自每种要素通过其边际产品所产生的收入”。 马克思按劳分配,是以全社会共同占用生产资料为前提,每个社会成员除了自己的劳动,谁也不能向社会提供其他任何东西,生产资料直接归社会所有,商品和商品生产已经消失,个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就消失了,在进行一定量的扣除之后,按劳动的贡献在劳动者之间分配。 按生产要素分配指的是生产要素所有者凭借要素所有权,从生产要素所有者那里获得报酬的经济行为。它包括三层含义参与分配的主体是要素所有者,依据是要素所有权;分配的客体是各种生产要素共同作用创造出来的价值;分配的衡量标准,这涉及到按生产要素的质量、数量还是贡献的大小进行分配。因此,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内在依据是生产要素的所有权,其直接表现和标准时生产要素的数量和质量以及生产要素贡献的大小。 生产要素包括劳动力、资本、技术、土地管理、技术等。 在杨老师的著作里对于他们的关系是这样描述的:“如果说,‘生产要素’中包括劳动力,而‘按生产要素分配’却不包括按劳分配,这在逻辑上怎么讲得通呢”由此可知,杨老师认为按生产要素分配包括按劳分配。对此,我有一个疑问,按劳动力分配时按劳分配吗?不是的话,又怎么样能说按生产要素分配包括按劳分配呢。 到底按劳动力分配是按劳分配吗? 先说第一个问题.按劳分配时按劳动价值分配?资产阶级古典经济学家不了解劳动和劳动力的区别,结果导致了劳动工资理论的矛盾和混乱,导致了他们理论的破产。马克思把劳动和劳动力分开来,解决了古典政治经济学家所没有解决的矛盾,建立了科学的工资论和剩余价值理论。劳动力价值与劳动力的使用,即劳动创造的价值也是不同的。劳动力价值是个既定的量,由生产和再生产劳动力商品所需要的生活资料价值决定,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经济的特定范畴,而劳动力的使用,即劳动创造价值是一个可变的量,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和劳动生产水平共同决定,是商品——经济的一般范畴,在进行各项扣除后,他是个人消费品按劳分配的对象。不能因为“在商品经济条件下,抽象劳动表现为价值”就把按劳分配与按劳动力价值相等同。另外,按劳动力价值的前提条件是劳动力成为商品,按劳分配就不会出现这个状况。在国有企业中,劳动力无法成为商品,劳动者的工资不是劳动力的价值,那么在公有制经济中,按劳动力分配就失去了存在的前提和依据。而按劳分配确实存在于国企中。 另一个问题,按劳分配是按劳动力使用价值分配吗? 首先,劳动力使用价值既是一个特定历史范畴,又是一个永恒的范畴。作为特定的历史范畴,它与价值一起构成商品的二因素。既然按劳分配不能与按劳动力价值分配相等同,也就不能与按劳动力使用价值分配相等同。作为永恒的范畴,劳动力的使用价值就是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劳动能力在生产过程中的使用,即劳动,但劳动并不是它所生产的使用价值即物质财富的唯一源泉,因为它还要依靠自然力的帮助才能生产出物质财富来,无论哪种情况,劳动力使用价值发挥作用都是以对物质资料的占有为前提的。不能抽象物质资料,及其所有制来空谈按劳动力使用价值分配;其次,劳动力的使用价值是一个难以计量的东西,不同的需求造成对使用价值的需求量重要性的不同,既然这样,又怎样去按劳动力使用价值分配。最后,劳动力的使用价值本身就是劳动的物化,从而就是价值的创造。劳动力的使用价值只是一种劳动能力,劳动能力在实际发挥作用之前不是劳动,更没有物化为价值。在此情况下,

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浅析

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 浅析

浅谈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 通过阅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专题研究》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分配”一章,与周为民、陆宁的《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论文,感触颇深,现就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结合老师的文章谈谈自己的一些看法。 一、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 按劳分配原则是指把劳动量作为个人消费品分配的主要标准和形式,按照劳动者的劳动数量和质量分配个人消费品,多劳多得,少劳少得。按劳分配中的劳有两层含义;第一,它是指投入生产的劳动力。第二层含义是指劳动力参加了一定长度时间的生产。从我国实际情况出发贯彻按劳分配原则,是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一个重要构成部分。分配个人消费品的社会主义原则。即在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条件下,对社会总产品作了各项必要的社会扣除以后,按照各人提供给社会的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分配个人消费品。在社会主义社会,由于社会生产力发展还没有能够达到产品极大丰富的程度,工农之间、城乡之间、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之间还存在着差别,劳动还未成为人们生活第一需要等原因,只能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则,多劳多得,少劳少得。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产物,又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实现,是对剥削制度的根本否定,是历史的一大进步。这个原则对于调动劳动者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建设社会主义,有重大作用。由于劳动能力不同,家庭人口不同,劳动者的收入水平和生

活水平实际上是不平等的,这是一个“弊病”,但在社会主义阶段是不可避免的。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则,必须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反对平均主义,选择合适的按劳分配的形式。社会主义经济中产品的分配方式是以按劳分配为基础的,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公有制中个人消费品分配的基本原则.按劳分配是公有制在分配领域的实现;旧的社会分工是按劳分配的直接原因. 而所谓按生产要素分配是指生产要素所有者凭借要素所有权,从生产要素使用者那里获得报酬的经济行为。它包括三层含义:(1)参与分配的主体是要素所有者,依据是要素所有权;(2)分配的客体是各种生产要素共同作用创造出来的价值;(3)分配的衡量标准,这涉及到按生产要素的质量、数量还是贡献大小进行分配。因此,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内在依据是生产要素的所有权,其直接表现和标准是生产要素的数量和质量以及生产要素贡献的大小。生产要素主要包括:劳动、技术、资本、管理等。 “按生产要素分配”是指按照进行物质资料生产时所投入的生产要素的多少,进行收益分配的一种方式”。这句话说“白”了,就是生产前,你所拿出来用于生产的“东西”,譬如劳动力、资本、技术、土地等等愈多,将来生产后所形成的利润中,你就能分得愈多。简单地说,就是多拿多得,少拿少得。这跟“按劳分配”中的“多劳多得,少劳少得”是同样的道理。但比前者内容更丰富,方式更进步。因为,这表明你拿出来用于生产的“东西”不一样,所获得的“好处”也就不一样,比方说,拿

浅谈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的认识

浅谈对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的认识 摘要:2013年中国的基尼系数为0.474,说明收入差距已经超过0.4的警戒线,社会不公在中国的形势进一步加强,很多人认为导致收入差距的主要原因在于分配方式出现了错误,应该对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的分配方式进行调整来缓解收入差距的问题,本文通过简单的介绍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基本含义以及分配方式的合理性,来加强对我国现行分配方式的认识,从而更好地认识收入分配不均的原因。 关键字:按劳分配、按生产要素分配、收入差距、必要性 党的十四大上提出:“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分配方式为补充,兼顾效率与公平。”紧接着在党的十五大上提出“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结合起来的。”这是我国分配方式上的重大变革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大发展和马克思主义的重大创新。并且在十六大上又进一步确认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合理性,进一步确立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收入分配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现行的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相结合的分配制度。这三次大会都在发展和完善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制度,说明我国现行的分配制度是适合我国的国情,是适合生产力发展的。它必将推动我国生产力的极大解放与发展,推动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与进步。 一、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基本内容与条件 (一)按劳分配的基本内容与条件 按劳分配是在社会主义公有制条件下对新创造的价值进行分配实际上也就是对个人消费品的分配,在社会主义经济中个人消费品的分配是按照个人对社会的贡献也就是个人提供给社会的劳动数量和劳动质量来进行分配的。从劳动的数量来讲,谁工作的时间长并且劳动繁重,谁的收入也就高。从劳动的质量来讲,谁劳动的复杂程度高,谁完成的劳动质量好,谁的收入也就也高。总的来说,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动者不得。 我们都知道并不是所有的劳动者都能参与分配,因为按劳分配是承认劳动是有差别的,它也就承认了劳动力这一重要生产要素的个人产权。当然并不是公开承认的而是实际上承认的。也就是说按劳分配默认劳动者有不相同的个人天赋,因而也就默认不相同的劳动能力是每个劳动者的天然特权,分配原则的贯彻正是以实际上承认劳动力要素的个人产权为基本前提的。①因此只有拥有劳动产权的人才能参与分配而被剥夺劳动产权的人,即使参与了生产也不能参与分配。也就是说劳动的产权是按劳分配的基本条件,没有劳动产权的劳动者即使参与生产也

按生产要素分配与劳动价值论

按生产要素分配与劳动价值论 摘要: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是在政治经济学的发展中形成的科学的价值理论,是人类几个世纪以来对商品经济关系探索和研究的思想结晶。按生产要素分配是商品经济的必然产物。它的提出是由我国现阶段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存在的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决定的;按生产要素分配是对劳动价值论的深化和发展。坚持把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关键词:劳动价值论;按生产要素分配;按劳分配;剩余价值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认为:具体劳动创造使用价值,抽象劳动创造价值。也即是说,自然界和人类劳动都是使用价值的源泉,但只有人类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马克思从未否认过物质生产要素在社会财富创造中的作用。反而对它们的作用很重视。他在《资本论》中曾引用古典经济学鼻祖威廉·配第的名言:“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而在《哥达纲领批判》一文中,又明确指出:“劳动不是一切财富的源泉,自然界同人类劳动一样也是使用价值的源泉。”可见,商品生产一方面是使用价值的生产,另一方面是价值的创造,即抽象劳动的凝结。不明白这一点就不可能搞清楚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 一、社会主义条件下,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认识

社会主义劳动的性质。在资本主义社会,工人的劳动是雇佣劳动。劳动者成了被资本家剥削、奴役的工具。他们没有人身自由。劳动是他们生活的第一需要。而在社会主义社会,劳动并不是人们生活的第一需要,劳动是一项光荣并受尊重的事业。劳动最光荣的口号已被喊过成千上万遍了。并且,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劳动者是生产资料的所有者,摆脱了劳动与资本的对立。劳动不再具有雇佣劳动的性质,劳动者也不再是为资本所有者创造剩余价值的奴隶。而是生产的主人、财富的占有者和享用者。 因此,社会主义社会与历史上以往的任何一种社会制度相比,是劳动者的天堂,在这里劳动不再是资本家对雇佣工人的剥削,劳动者不再是资本家的奴隶。 二、按生产要素分配提出的背景和必然性 我们探讨社会主义的劳动和劳动价值论,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国分配制度的改革。众所周知,现阶段我国的分配制度是: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制度并存。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这不仅符合我国国情的实际,而且符合经济体制的要求。这种分配制度的主体是按劳分配,它是针对所谓的不劳而获,纯粹剥削劳动人民的资本主义“按资分配”制度,针对小农经济思想的平均主义制度以及空想社会主义的按需分配主张而形成的。而“按生产要素分配”则主要来源于20年来中国改革开放的实践。在确认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当作经济体制改革的基本方向,并把对外开放作为一项长期的基本国策之后,就必须承认商品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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