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青少年犯罪率统计图
预防未成年犯罪法ppt课件

2.3.1 建立有效的执法监督机制
加强执法监督,提高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效率 根据中国司法大数据报告,2019年全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量同 比下降15%,这得益于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国建立的有效的执法监督机制。 完善执法监督机制,提升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水平 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强对执法部门的监督力度,通过制定和完善 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执法公正、公开、公平,从而有效预防和减 少未成年人犯罪行为。
教育引导与心理干预措施
预防未成年犯罪法的实施与挑战 自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实施以来,未成年人犯罪 率逐年下降。然而,仍存在一些问题,如法律执行力度不足、社会教育环境 复杂等,需要我们共同努力解决。 教育引导的重要性 研究表明,教育引导能有效降低未成年人犯罪率。例如,北京市在实施《预 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后,未成年人犯罪率下降了30%。这充分证明了教育引 导在预防未成年犯罪中的重要作用。 心理干预措施的必要性 心理干预是预防未成年犯罪的重要手段。据统计,接受心理干预的未成年人 犯罪率比未接受干预的低40%。因此,我们应该加大对心理干预措施的投入 和推广,以更有效地预防未成年犯罪。
2.2.1 完善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机制
完善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机制 通过建立全国性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机构,提供法律咨询、心理 援助等服务,有效预防未成年犯罪。 加强家庭教育 家庭是未成年人的第一所学校,家长的教育方式直接影响未成年 人的行为模式。通过提高家长的教育意识和能力,可以有效预防 未成年犯罪。 建立有效的社会监督机制 通过媒体、社区等多元化的社会力量,对未成年人的行为进行监 督和引导,及时发现并纠正不良行为,防止其走向犯罪。
立法目标的确立与实施策略
预防未成年犯罪法的实施与挑 战立法目标的确立与实施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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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德育教育 学生犯罪率 未接受德育教育
加强家庭、学校、社会 三位一体的德育教育
美国 家庭教育 学校教育
通过德育课程培养良好 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德育课程 未成年人 价值观
提高德育课程的质量和 实效性
英国研究 德育课程 未成年人犯罪率 预防措施
3.2.2 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生心理素 质,预防心理问题
未成年人犯罪类型及特点
未成年人犯罪率上升
根据中国司法大数据,近五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率呈上升趋势, 其中盗窃、抢劫和故意伤害案件占比最高。
网络犯罪成为新趋势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普及,未成年人网络犯罪比例逐年上升,如网 络诈骗、侵犯知识产权等。2019年,全国共破获涉及未成年人的网 络犯罪案件3.6万起。
心理健康教育有助于降低未成年人犯罪率。 根据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的数据,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学校,其学生犯罪率比未 开展的学校低15%。 心理问题可能导致未成年人犯罪。 世界卫生组织的报告显示,有心理问题的未成年人犯罪率是普通人群的3倍。 提高学生心理素质,可以有效预防心理问题。 美国心理学会的研究显示,通过心理咨询和心理训练,可以显著降低学生的心理 问题发生率。 心理健康教育应成为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英国教育部门规定,所有学校都必须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以提高学生的心理 素质和应对压力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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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犯罪现状及预防措施
The Current Situation and Preventive Measures of Juvenile Delinquency
汇报人:XXX 202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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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未成年人犯罪现状 未成年人犯罪原因分析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措施
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调查报告

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调查报告近年来我国问题少年人群不断扩大,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不容忽视. 未成年人作为未来的社会建设者,是祖国的希望所在.他们能否健康成长关系到整个民族的命运.一、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基本情况近两年来,全国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呈上升趋势。
从年龄结构看,14岁以下占查获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总数的10%;15岁占23.5%;16岁占35%;17岁占31.3%。
从违法犯罪的类型看,寻衅滋事占查获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总数的37.5%;盗窃占22.5%;抢劫占22.5%;杀人占6.3%;故意伤害占6.3%;强奸占2.5%;猥亵占2.5%。
从文化程度构成看,小学4人,占查获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总数的5%;初中占67.5%;高中(或中专)占27.5%。
从违法犯罪主体看,在校学生占查获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总数的16.3%;因失学、辍学、未就业的社会闲散未成年人占66.3%;打工或学徒14人,占17.5%。
其中,重犯占7.5%。
从处罚情况看,判刑占查获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总数的57.5%;治安处罚占42.5%。
二、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基本特点1、违法犯罪有低龄化趋势。
此次调查中,我们发现14岁以下违法犯罪占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总数的10%,而2001—2002年只占4.8%,2003年占有明显上升趋势。
更值得我们注意的是低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手段有成人化趋势,2、违法犯罪有团伙化趋势。
近两年,未成年人团伙或共同犯罪人数不断上升,据调查,团伙作案占查获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总数的68.8%。
从犯罪过程来看,他们都是无组织的共同犯罪,没有组织名称,没有帮规,一般都以一两个人为首,临时邀集其他人形成团伙作案。
3、违法犯罪有暴力化趋势。
未成年人实施抢劫、强奸、投毒和杀人等恶性案件日渐增多,占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总数的37.5%,比前几年大大上升。
他们的作案手段残忍,犯罪方式成人化,大多数是受暴力、色情传媒的影响,模仿性强。
如廖某无钱花,便邀汪某、黄某,带上刀于4月19日晚上在城区转悠,物色好目标后,便跟踪到一僻静处,廖上前一手卡住被害人脖子,一手拿刀架在其颈上,汪某一手用刀顶住其腰部,一手搜身,并威胁地说:“不要叫,快把钱拿出来,不然就捅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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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制定未成年犯罪法的目的和意义
2. 明确法律责任,规范行为准则。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未成年犯罪法
降低未成年人犯罪率
保护未成年权益
家庭暴力
虐待问题
The Implementation Strategy of the Juvenile Delinquency Law
Part Two
2.1.2 提高家庭、学校、社会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
家庭保护力度不足根据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的数据,2019年中国未成年人犯罪率为1.3%,其中家庭因素占比达到40%。这表明家庭在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中的作用至关重要,但当前家庭保护力度尚显不足。学校教育缺失根据教育部的数据,2018年全国中小学生犯罪人数为5.6万,其中因校园欺凌、网络暴力等原因导致的犯罪占比达到30%。这说明学校在未成年人教育和心理引导方面存在缺失,需要加强教育力度和心理健康教育。
3.3 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未成年犯罪防治工作
未成年犯罪频发根据中国司法大数据,近五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量逐年上升,其中盗窃、抢劫等暴力犯罪占比最高。媒体宣传不足尽管未成年犯罪问题严重,但媒体报道相对较少,导致社会关注度不高,公众对未成年犯罪的认识和预防意识有待提高。媒体宣传效果有限近年来,政府和媒体加大对未成年犯罪的宣传力度,但实际效果并不明显,未成年人犯罪率仍然居高不下。提高全社会关注程度通过加强媒体宣传,提高全社会对未成年犯罪的关注程度,有助于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预防和打击未成年犯罪的良好氛围。
3.1 法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3.1.1 法律规定不够完善,难以适应实际需求
法律适用范围不明确
未成年人犯罪率上升
预防措施不足
我国现行的未成年犯罪法在适用对象、犯罪类型等方面规定不够明确,导致执法部门在处理具体案件时存在困惑。
我国上世纪90年代以来青少年犯罪趋势定量分析报告

引言近些年来,青少年犯罪倍受政府和社会的关注。
无论是实务工作部门反馈的数据还是报纸媒体刊载的文章,多数报道青少年犯罪,特别是未成年人犯罪近些年来日益严重的趋势。
然而事实上,当我们认真分析这些信息时,我们发现很多数据的真实性有待考证,有的甚至还在沿用上世纪的数字,另外,对于导致青少年犯罪上升的人口因素和刑事司法政策等方面的因素很少有人进行系统的分析。
截至目前,还没有相关研究来说明其上升是否是正常的特定年龄阶段人口基数变化造成的,还是刑事政策的宽严变化造成的,或者其原因正是这个群体的越轨问题在恶化。
为此,我们收集相关数据,对这一问题做专门的研究。
我们对国家统计局、最高法院、公安部发布的数据进行系统的整理,对此前发表的有关青少年犯罪定量分析的文献进行梳理和归纳,以寻求对相关数据的客观解释。
一、社会背景:全国刑事犯罪情况日趋严重我国建国以来,刑事犯罪出现了五次高峰期,解放初期、三年自然灾害时期、文化大革命时期、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期,以及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期。
新纪元伊始,犯罪再次攀升,目前正在形成第六次犯罪高峰。
(也有人认为上世纪90年代以后,犯罪持续攀升,1992年至1997年期间刑事立案数量跌落主要原因在于刑事立案标准的提高,并非刑事犯罪情况的好转,因此目前正在步入第五次高峰。
笔者也认为1992年至1997年的刑事政策的确可以影响到犯罪数量,但对其能否完全解释犯罪数量的下降并没有充分把握,因此选择以公安部门立案数据作为依据,考察司法部门实际受理的案件数量的波动变化。
)公安部将全国刑事犯罪情况大致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低发案阶段,从建国初期至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每年全国刑事立案保持在16万至50多万起;第二个阶段是刑事犯罪的快速增长阶段,从八十年代初至九十年代末,每年全国刑事立案从50多万起快速增长到300多万起;第三个阶段是高发案阶段,从2000年以来,每年全国刑事立案保持在400多万起以上。
近年来青少年犯罪趋势的统计分析

近年来青少年犯罪趋势的统计分析近年来青少年犯罪趋势的统计分析梁冰冰青少年犯罪是指法律根据一定的年龄而规定其的行为能力受到限制或者无行为能力的人。
由于各国法律制度不同,对未成年人年龄的规定也不尽一致。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18周岁以下的公民是未成年人。
在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通常是指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的刑法和有关刑事法律所规定的犯罪行为。
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当前,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日益突出,未成年人犯罪被称世界“三大公害”之一,根据福建省人大常委的一份公报透露,2002年至2004年全福建省法院共判处未成年人犯罪的人数达9585人,而全福建省公安机关抓获的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占犯罪人数的比例,2002年为12%、2003年为14.7%、2004年为17%;辽宁省法院2001年至2004年判处的未成年犯人别为1487人、1510人、1792人、1806人,由此可见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是一个不断上升的趋势,“救救孩子”的呼声已喊了许多年,但未成年人犯罪却日益严重,甚至到了触目惊心的地步,这已成为我国乃至全世界都共同面临的一个严峻社会问题。
未成年人犯罪受整个社会大环境的影响,无论在犯罪类型还是在犯罪主体上,都具有与其他犯罪所不同的鲜明特点。
具体表现在:一、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且犯罪性质恶化20世纪90年代以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初始年龄比20年前提前了2岁~ 3岁。
14岁以下的少年违法犯罪增多。
从1991年到1998年,在14岁~18岁未成年人犯罪率有所下降的同时,14岁以下少年违法犯罪率却增加了0.6%。
据对上海青少年犯罪情况统计,14-16岁的少年犯已占未成年人犯罪的64.2%,尤其是刚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14岁孩子竟占了其中的15 .1%。
如果算上违法情节轻微,或因年纪太小不以犯罪论处的,则犯罪的始发年龄更小,有的11岁、12岁就开始有劣迹,有的13岁、14岁就进行犯罪活动,甚至参与重特大犯罪活动。
青少年犯罪心理调研活动数据及个案分析报告

青少年犯罪心理调研活动数据及个案分析报告通海县人民检察院尹荔为进一步了解和掌握青少年犯罪心理状况和个性特征,探析青少年犯罪心理形成原因,为教育、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的发生提供心理学依据,正确引导和帮助青少年健康成长,共青团通海县委与通海县检察院联合开展了预防青少年犯罪调研活动.现针对此次调研活动采取的方法、运用的工具及得到的原始数据,和两个青少年犯罪个案的访谈结果,分析汇报如下:一、调研方法和形式:1、调研对象及范围:23名14-18岁青少年犯,其中21名在押,2名分别被判处缓刑和免予刑事处罚,发出问卷30份,收回23份,有效问卷23份.某县七所中学14-18岁在校青少年及家长、某社区14-18岁青少年的家长.发出学生问卷374份,收回364份,有效问卷325份,随机抽取260份;发出家长问卷424份,收回419份,有效问卷381份,随机抽取260份.2、调查方法及工具:①采用问卷调查法[问卷调查法是指调查者运用统一设计的问卷向被选取的调查对象了解情况或征询意见的调查方法.]、个案访谈法,对21名在押青少年犯及2名分别被判处缓刑和免予刑事处罚的青少年犯及家长进行心理互动.②采用量表调查问卷(问卷二和问卷四)和问卷调查法(学生、家长自填问卷、统一指导语,包括问卷一和问卷三).应用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王极盛教授编制的《中国中学生心理健康量表》(问卷二)了解260名14-18岁在校青少年的心理健康状况,该量表由60个项目组成,有10个分量表,分别为强迫症状[反映受试者做作业必须反复检查,反复数数.总在想一些不必要的事情,总害怕考试成绩不好等强迫症状.]、偏执[反映受试者觉得别人占自己便宜,别人在背后议论自己,对多数人不信任,别人对自己评价不适当,别人跟自己作对等偏执问题.]、敌对[反映受试者控制不住自己脾气,经常与别人争论,容易激动,有摔东西的冲动等等.]、人际关系敏感[反映受试者别人不理解自己,别人对自己不友好,感情容易受到别人伤害,对别人求全责备,同异性在一起感到不自在等问题.]、抑郁[反映受试者感到生活单调,感到自己没有前途,容易哭泣,责备自己,无精打采等问题.]、焦虑[反映受试者感到紧张,心神不定,无缘无故的害怕,心里烦躁,心里不踏实等问题.]、学习压力感[反映受试者感到学习负担重,怕老师提问,讨厌做作业,讨厌上学,害怕和讨厌考试等问题.]、适应不良[反映受试者对学校生活不适应,不愿参加课外活动,不适应老师教学方法,不适应家里学习环境,情绪不平衡等问题.]、情绪不稳定[反映受试者情绪不稳定,对老师和同学以及父母,学习热情忽高忽低等问题.]、心理不平衡[反映受试者感到老师和父母对自己不公平、对同学比自己成绩好难过和不服气等问题.],量表是采用五级计分法,即无为1分,轻度为2分,中度为3分,偏重为4分,严重为5分,在心理健康测试中,总均分和各分量表均分的分值参考分值均为:小于分值2说明没有问题,分值2-2.99说明有轻度问题,分值3-3.99说明有中度问题,分值4-5说明有重度问题.把总均分判断学生总体情况与分量表判断学生具体的心理健康问题二者结合起来,就可以全面、具体地判断中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采用英国著名教育家唐纳德.切尼希的著作《父母必读》里的《家长教育方法量表》(问卷四)对260名家长进行测试,通过测试了解14-18岁青少年的家长教育孩子的方法状况,从而分析家长教育方法与青少年犯罪之间的关系.该量表包括20个项目,每个项目有三个答案,评分标准为:a=1分,b=2分,c=3分,积分总数与总数评价相对照,可大致了解教育子女是否成功.问卷调查法(问卷一和问卷三)的问题主要是根据我们想了解的,问卷二和问卷四里没有涉及到的,而又可能对研究青少年心理健康及犯罪动因产生重要影响的信息设计的,具体包括14-18岁青少年与家长、老师、朋友的互动关系、处理不良情绪的方式,攻击心理和行为,学校的管理体制对于预防青少年犯罪的作用等内容,及生活自理能力(养成良好习惯、打理日常生活、合理管理钱财、科学支配时间)、有效交流能力(口头语言沟通、书面语言沟通、肢体语言沟通、学会寻求帮助)、独立决策能力(会自己做决定、学会做小决定、会做合理决定、用技巧做决定)、劳动创新能力(劳动中会动手、让劳动创造美、劳动创造能力、实现人生价值)、获取信息能力(处理信息能力、创造信息能力、交流信息能力、信息免疫能力)、自我[自我又称自我意识或自我概念,是个体对自己存在状态的认知,包括对自己的生理状态、心理状态、人际关系及社会角色的认知.对孩子来讲,是自信还是自卑?老师是否喜欢自己?爸妈是否疼爱自己?同学是否喜欢自己?自己在学校是很棒的还是很差的?都属于自我概念的认知.对孩子来说,父母及周围人对他的态度就是他自我概念形成的镜子,孩子从这些态度中形成对自己的认知,如果这些态度是积极的,孩子自我的概念的形成可能就是积极和自信的,如果这些态度是否定的,孩子自我概念的形成就有可能是消极和自卑的.自我概念的形成分三个阶段:即从生理自我到社会自我,最后到心理自我.第一阶段是生理自我形成阶段(8个月-3岁),是一个人对自己躯体的认知,包括占有感、支配感和爱护感等.孩子通过自己的肢体、肌肤、感官刺激来感知自己的存在.这个阶段父母最重要是给孩子更多的拥抱、抚摸和鼓励.最好由父母亲自带.第二阶段是社会自我的形成阶段(3岁-13、14岁),是社会如何看待一个人并被他意识到,孩子会从别人的眼中判断自己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并分析得出父母和周围人期望自己如何去做.这一阶段父母要给予孩子更多的鼓励,让孩子形成自信、乐观的个性,父母太高的期望会导致孩子焦虑,不正确的期望则是孩子毛病和坏习惯的开始.第三个阶段是心理自我的形成阶段(青春期——成年,大约10年).心理自我是一个人能知觉和调节自己的心理活动,以及一个人态度、价值观、人格特征形成的阶段,这一阶段,是根据社会需要和自身发展的要求调控自己的心理与行为.孩子逐渐脱离对成人的依赖,表现出主动和独立,强调自我价值和自我理想,特别重要的是发展了自尊和自信,因此父母要给予孩子尊重和理解,给予合适的引导而不应该是过多的干涉,才有利于孩子形成明确的个体态度、独立自我的信念,及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过多的压制和干涉要么引起孩子强烈的叛逆和抵制,要么会使孩子失去自我和真正长大的机会.]认识能力(认识评价自我、对照反思自我、修正完善自我、监控调节自我)、处理情绪能力(培养积极情绪、学会表达情绪、调适不良情绪、食补改善情绪)、和谐关系能力(与自己和谐、与他人和谐、与社会和谐、与自然和谐)、野外生存能力(野外识别方向、野外获取食物、野外搭建帐篷、意外事故求救)9项能力掌握程度的自我评价、引起青少年犯罪的因素及预防建议等内容.二、调查结果及分析:1、对21名在押青少年犯和分别被判缓刑和免予刑事处罚的2名(青少年犯甲、青少年犯乙)青少年犯的问卷调查结果及分析:①选取问卷中的17个问题进行统计分析,具体内容为:⑴“如果您与家人关系不是很好,那您认为主要原因是什么”,18人(78%)回答“父母总是和我们的想法不一致”;2人回答“父母对我过分溺爱”,2人回答“父母对我过分苛刻”,1人回答“其他”.⑵“父母间的感情对孩子各方面的发展重要吗”,5人(22%)回答“最重要”,11人(48%)回答“很重要,6人回答“一般”,1人回答“无关紧要”.⑶“父母主要采取一种什么样的方式教育,抚养您成长”,6人(26%)回答“家长式粗陋管教”;12人(52%)回答“不经常打骂孩子,但在每件事情上,要孩子听从家长的意见”;2人(9%)回答“对孩子没有什么特别要求,使孩子的内心感受不到父母对他的教育和爱”;3人(13%)回答“很爱孩子,尊重孩子的想法”.⑷“父母与您经常交流的主要内容是什么”,6人(26%)回答“学习”,2人(9%)回答“学习、感情和娱乐”,2人回答“感情”,5人回答“金钱、娱乐”,8人回答“问我干什么工作或好好干活或生活上的事或生活状况.”(交流内容为其他的有15人,占65%)⑸“您感到每做一件事情时会受到父母的干涉吗?”2人(9%)回答“会受到父亲的干涉”,14人(61%)回答“父母亲都会干涉”,7人(30%)回答“父母会尊重我的意见.⑹“您心里有烦恼时向谁说?”,19人(83%)选择会跟朋友、同学、网友或者不说,4人(17%)选择跟父母说.⑺“当您与周围人发生争执(吵架、打斗)后,是否会清醒地意识到自己当时缺少必要的宽容、忍耐与豁达?”,13人(57%)回答“会意识到,并且往往事后意识到我的自尊心在当时受到的伤害,但没有我当时想象的那么严重,如果当时冷静一下,或许会找出比攻击对方更为适宜的处理方式”,8人(35%)回答“没感觉,事情过去了,就不会再想了”,2人(8%)回答“没有这样想过,相反,我还觉得别人才缺乏必要的宽容、忍耐与豁达,我打伤别人,实属活该”.⑻“在生活中您对那些不喜欢,看不惯的人反应如何?”,4人回答“十分讨厌”,6人(26%)回答“心里压抑对其的厌恶感,会避免与其正面相见”;5人回答“不但心理上感到厌烦,而且还想对其进行口头或者身体的攻击”,8人回答“既然感觉厌恶,就采用言语或行为对其进行攻击和教训,不管是否会对其造成身体或心理上的伤害”(产生攻击心理或想用语言和行动实施攻击的13人,占57%)⑼对于“您对师生关系的满意程度是”2人回答很满意,3人回答满意,(回答满意以上的5人仅占22%)13人回答一般,2人回答不满意,1人回答较差,2人回答很差.⑽“您对同伴关系的满意程度是”7人回答很满意(30%),12人回答满意(53%),4人回答一般(17%).⑾“您所了解到的社会环境中可能引起青少年犯罪的因素有”4人(17.4%)回答“黄赌毒、暴力和网络”,10人(43.5%)回答“黄赌毒”,4人(17.4%)回答“暴力”,5人(21.7%)回答“网络”.⑿“学校有没有组织过全面深入的法制教育”3人回答“经常”,10人回答“有时”或“偶尔”(43%),10人回答“从不”(43%).⒀“您认为现在学校的管理体制对预防青少年犯罪有帮助吗”8人回答“很有帮助”(35%),7人回答“有一点帮助”(30%),4人回答“没有帮助”,4人回答“可能助长犯罪”.⒁“您认为现在社会对青少年犯罪现象关心程度如何”4人认为很关心(17%),11人认为一般,4人认为关心不够,4人认为很不关心,导致此现象频繁发生.⒂“青少年的法制观念,预防犯罪及自我保护能力如何?”1人认为较强(4%),16人认为一般,6认为根本没有.⒃“逃学原因是什么?”7人(30%)认为对学校、家庭的生活感到压力大,不快乐,5人(22%)认为也许做了家长、学校不满意的事,逃避家长或是学校老师严厉苛刻的责骂与惩罚,11人(48%)认为也许只是仅仅为了寻求自己想要的自由与刺激,向往那种逃课、逃学过程中的新鲜感.⒄“你是否参加过青少年心理专业辅导”3人回答“有时”或“偶尔”,20人(87%)回答“从不”;“如果有机会,你愿意参加这种培养综合能力的训练吗”23名青少年犯中18人(78%)回答“很愿意参加”.以上问题围绕“青少年犯与父母、老师、同伴的关系,父母的教养方式,处理不良情绪的方式,攻击心理和行为,学校的管理体制对于预防青少年犯罪的作用、导致青少年犯罪的因素、社会对青少年犯罪的关心程度、青少年对预防犯罪及自我保护能力状况”来展开调查.②23名青少年犯围绕9项能力掌握程度进行自我评价:⑴生活自理能力(养成良好习惯、打理日常生活、合理管理钱财、科学支配时间):评价很好(10分)的3人,较好(8分)的3人,一般(6分)的13人,不清楚(3分)3人,很差(0分)1人.⑵野外生存能力(野外识别方向、野外获取食物、野外搭建帐篷、意外事故求救):评价很好(10分)的有6人,较好(8分)2人,一般(6分)有8人,不清楚(3分)6人,很差(0分)1人.⑶自我认识能力(认识评价自我、对照反思自我、修正完善自我、监控调节自我):评价很好(10分)4人,较好(8分)的有1人,一般(6分)的8人,不清楚(3分)10人.⑷有效交流能力(口头语言沟通、书面语言沟通、肢体语言沟通、学会寻求帮助):评价很好(10分)的0人,较好(8分)3人,一般(6分)16人,不清楚(3分)4人.⑸独立决策能力(会自己做决定、学会做小决定、会做合理决定、用技巧做决定)评价很好(10分)3人,较好(8分)5人,一般(6分)8人,不清楚(3分)7人.⑹劳动创新能力(劳动中会动手、让劳动创造美、劳动创造能力、实现人生价值):评价很好(10分)3人,较好(8分)7人,一般(6分)7人,不清楚(3分)3人,很差(0分)3人.⑺处理情绪能力(培养积极情绪、学会表达情绪、调适不良情绪、食补改善情绪):评价很好(10分)2人,较好(8分)2人,一般(6分)11人,不清楚(3分)6人,很差(0分)2人.⑻获取信息能力(处理信息能力、创造信息能力、交流信息能力、信息免疫能力):评价很好(10分)2人,较好(8分)3人,一般(6分)10人,不清楚(3分)6人,很差(0分)2人.⑼和谐关系能力(与自己和谐、与他人和谐、与社会和谐、与自然和谐):评价很好(10分)6人,较好(8分)4人,一般(6分)9人,不清楚(3分)3人,很差(0分)1人.从上述评价可以得出以下结论:⑴对生活自理能力作出很好、较好评价的仅有6人(占26%);对野外生存能力作出很好、较好评价的仅有8人(占35%);对自我认识能力作出很好、较好评价的仅有5人(占22%);对有效交流能力作出很好、较好评价的仅有3人(13%);对独立决策能力作出很好、较好评价的仅有8人(占35%);对劳动创新能力作出很好、较好评价的有10人(占43%);对处理情绪能力作出很好、较好评价的仅有4人(占17%);对获取信息能力作出很好、较好评价的仅有5人(占22%);对和谐关系能力作出很好、较好评价的有10人(占43%).对9项能力的掌握程度普遍处于中下.⑵评价的内容从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他们缺乏良好的生活习惯、行为习惯,不能够合理的管理钱财,调适不良情绪能力极差,自我失控(心理和行为失控),缺乏自尊和自信,与他人的有效交流和交往存在较大程度的障碍,意外求救、自我保护能力差.2、260名在校青少年的问卷调查结果及分析:(一)对260名在校青少年的问卷调查:①选取问卷中的17个问题进行统计分析,具体内容为:⑴“如果您与家人关系不是很好,那您认为主要原因是什么”,199人(77%)回答“父母总是和我们的想法不一致”;61人回答“父母对我过分溺爱”或“父母对我过分苛刻”或“父母不能以身作则”.⑵“父母间的感情对孩子各方面的发展重要吗”,157人(60%)回答“最重要”,100人(38%)回答“很重要“.⑶“父母主要采取一种什么样的方式教育,抚养您成长”,29人(11%)回答“家长式粗陋管教”;114人(44%)回答“不经常打骂孩子,但在每件事情上,要孩子听从家长的意见”;3人(1%)回答“对孩子没有什么特别要求,使孩子的内心感受不到父母对他的教育和爱”;114人(44%)回答“很爱孩子,尊重孩子的想法”.⑷“父母与您经常交流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回答“学习”的有173人,占67%,交流内容除学习外,还交流感情、金钱、娱乐、做人等方面内容的有45人,占17%,其余42人与父母交流内容为“感情”、“金钱”等内容,占16%⑸“您感到每做一件事情时会受到父母的干涉吗?”14人(6%)回答“会受到父亲的干涉”,45人(17%)回答“会受到母亲的干涉”,53人(20%)回答“父母亲都会干涉”,148人(57%)回答“父母会尊重我的意见,不干涉我“.⑹“您心里有烦恼时向谁说?”,140人(54%)选择会跟朋友、同学、网友或者不说,104人(40%)选择跟父母说,16人(6%)会选择跟老师说.⑺“当您与周围人发生争执(吵架、打斗)后,是否会清醒得意识到自己当时缺少必要的宽容、忍耐与豁达?”,215人(83%)回答“会意识到,并且往往事后意识到我的自尊心在当时受到的伤害,但没有我当时想象的那么严重,如果当时冷静一下,或许会找出比攻击对方更为适宜的处理方式”,37人(14%)回答“没感觉,事情过去了,就不会再想了”,8人(3%)回答“没有这样想过,相反,我还觉得别人才缺乏必要的宽容、忍耐与豁达,我打伤别人,实属活该”.⑻“在生活中您对那些不喜欢,看不惯的人反应如何?”,50人(19%)回答“十分讨厌”,186人(68%)回答“心里压抑对其的厌恶感,会避免与其正面相见”;21人(8%)回答“不但心理上感到厌烦,而且还想对其进行口头或者身体的攻击”,3人(1%)回答“既然感觉厌恶,就采用言语或行为对其进行攻击和教训,不管是否会对其造成身体或心理上的伤害”(产生攻击心理或想用语言和行动实施攻击的24人,占9%)⑼“您对师生关系的满意程度是”43人回答很满意,132人回答满意,(回答满意以上的175人占67%),78人(30%)回答“一般”,3人(1%)回答“不满意”,4人(1.5%)回答“较差”.⑽“您对同伴关系的满意程度是”52人(20%)回答“很满意”,160人(62%)回答“满意”,45人(17%)回答“一般”,2人(0.7%)回答“不满意”,1人(0.3%)回答“较差”.⑾“您所了解到的社会环境中可能引起青少年犯罪的因素有”94人(36.2%)回答“黄赌毒”,52人(20%)回答“网络”,53人(20.4%)回答“暴力”,53人(20.4%)回答“黄赌毒、暴力和网络”,8人(3%)认为“其他:情感、家庭、学校等”.⑿“学校有没有组织过全面深入的法制教育”204人(79%)回答“有时或偶尔”,29人(11%)回答“经常”,27人(10%)回答“从不”.⒀“您认为现在学校的管理体制对预防青少年犯罪有帮助吗”94人(36.2%)回答“很有帮助”,149人(57.3%)回答“有一点帮助”,17人(6.5%)回答“没有帮助”.⒁“您认为现在社会对青少年犯罪现象关心程度如何”64人(25%)认为“很关心”,111人(43%)认为“一般”,63人(24%)认为“关心不够”,22人(8%)认为“很不关心,导致此现象频繁发生”.⒂“青少年的法制观念,预防犯罪及自我保护能力如何?”27人(10%)认为“很强”,59人(23%)认为“较强”,165人(63%)认为“一般”,9人(4%)认为“根本没有”.⒃“逃学原因是什么?”110人(42%)认为“对学校、家庭的生活感到压力大,不快乐”,54人(21%)认为“也许作了家长、学校不满意的事,逃避家长或是学校老师严厉的责骂与惩罚”,68人(26%)认为“也许只是仅仅为了寻求自己想要的自由与刺激,向往那种逃课、逃学过程中的新鲜感”,12人(5%)说不知道原因,16人(6%)说其他原因.⒄“你是否参加过青少年心理专业辅导“218人(84%)回答”从没参加过“,42人(16%)回答”有时或偶尔参加过“,”如果有机会,是否愿意参加辅导“181人(70%)回答”愿意参加“.以上问题围绕“与父母、老师、同伴的关系,父母的教养方式,处理不良情绪的方式,攻击心理和行为,学校的管理体制对于预防青少年犯罪的作用、社会环境导致青少年犯罪的因素、社会对青少年犯罪的关心程度、青少年对预防犯罪及自我保护能力状况”进行调查.②260名在校青少年围绕9项能力掌握程度进行评自我价:⑴生活自理能力(养成良好习惯、打理日常生活、合理管理钱财、科学支配时间):评价很好(10分)的44人,较好(8分)的126人,一般(6分)的89人,很差(0分)1人.⑵野外生存能力(野外识别方向、野外获取食物、野外搭建帐篷、意外事故求救):评价很好(10分)的有22人,较好(8分)77人,一般(6分)有98人,不清楚(3分)53人,很差(0分)10人.⑶自我认识能力(认识评价自我、对照反思自我、修正完善自我、监控调节自我):评价很好(10分)40人,较好(8分)的有100人,一般(6分)的107人,不清楚(3分)12人,很差(0分)1人.⑷有效交流能力(口头语言沟通、书面语言沟通、肢体语言沟通、学会寻求帮助):评价很好(10分)的40人,较好(8分)81人,一般(6分)116人,不清楚(3分)6人,很差(0分)7人.⑸独立决策能力(会自己做决定、学会做小决定、会做合理决定、用技巧做决定)评价很好(10分)43人,较好(8分)100人,一般(6分)106人,不清楚(3分)6人,很差(0)5分.⑹劳动创新能力(劳动中会动手、让劳动创造美、劳动创造能力、实现人生价值):评价很好(10分)46人,较好(8分)97人,一般(6分)98人,不清楚(3分)15人,很差(0分)4人.⑺处理情绪能力(培养积极情绪、学会表达情绪、调适不良情绪、食补改善情绪):评价很好(10分)32人,较好(8分)94人,一般(6分)119人,不清楚(3分)9人,很差(0分)6人.⑻获取信息能力(处理信息能力、创造信息能力、交流信息能力、信息免疫能力):评价很好(10分)28人,较好(8分)92人,一般(6分)113人,不清楚(3分)26人,很差(0分)1人.⑼和谐关系能力(与自己和谐、与他人和谐、与社会和谐、与自然和谐):评价很好(10分)75人,较好(8分)109人,一般(6分)69人,不清楚(3分)4人,很差(0分)3人.从上述评价可以得出以下结论:⑴对生活自理能力作出很好、较好评价的有170人(占65%);对野外生存能力作出很好、较好评价的有99人(占38%);对自我认识能力作出很好、较好评价的有140人(占54%);对有效交流能力作出很好、较好评价的有121人(47%);对独立决策能力作出很好、较好评价的有143人(占55%);对劳动创新能力作出很好、较好评价的有143人(占55%);对处理情绪能力作出很好、较好评价的有126人(48%);对获取信息能力作出很好、较好评价的有120人(占46%);对和谐关系能力作出很好、较好评价的有184人(占71%).⑵260名青少年对野外生存能力、有效交流能力、处理情绪能力和获取信息能力的掌握程度处于中下;对生活自理能力、自我认识能力、独立决策能力、劳动创新能力、和谐关系能力的掌握处于中上,与23名青少年犯相比,高处10-30个百分点.评价的内容从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他们情绪不稳,与他人的有效交流和沟通存在一定障碍,意外事故求救、自我保护能力需加强.自我(心理和行为)调控能力、自尊和自信、人际交往和处理矛盾的能力、自理及劳动能力需得到加强和提高.(二)260名在校青少年《中国中学生心理健康量表》统计结果:对260名在校14-18岁青少年所做调查结果显示,小于分值2的各项百分比分别是:强迫51%,偏执62%,敌对68%,人际关系敏感50%,抑郁57%,焦虑49%,学习压力37%,适应不良58%,情绪不稳定42%,心理不平衡69%,也就是说,有上述百分比的学生的各项心理健康指标是合格的.而在表明存在问题的2-5分值范围内,出现问题的比例依次是:强迫49%,偏执38%,敌对32%,人际关系敏感50%,抑郁43%,焦虑51%,学习压力63%,适应不良42%,情绪不稳定58%,心理不平衡31%.从最后统计的总均分结果看,没有心理问题的学生人数为146人,比例为56%,存在问题的学生人数为114人,比例为44%.在存在问题的114人中,其中106人分值在2-2.99之间,属于轻度症状,8人分值在3-3.99之间.综合总均分和各分量表均分情况看,大约每2个学生中有1人存在轻度或中度的心理健康问题症状.3、260名家长问卷调查结果:(一)、选取问卷中的13个问题进行统计分析,具体内容为:⑴“如果您的孩子与家人关系不是很好,那您认为主要原因是什么”,199人(77%)回答为“孩子总是和我们的想法不一致”.。
我国上世纪90年代以来青少年犯罪趋势定量分析报告

引言近些年来,青少年犯罪倍受政府和社会的关注。
无论是实务工作部门反馈的数据还是报纸媒体刊载的文章,多数报道青少年犯罪,特别是未成年人犯罪近些年来日益严重的趋势。
然而事实上,当我们认真分析这些信息时,我们发现很多数据的真实性有待考证,有的甚至还在沿用上世纪的数字,另外,对于导致青少年犯罪上升的人口因素和刑事司法政策等方面的因素很少有人进行系统的分析。
截至目前,还没有相关研究来说明其上升是否是正常的特定年龄阶段人口基数变化造成的,还是刑事政策的宽严变化造成的,或者其原因正是这个群体的越轨问题在恶化。
为此,我们收集相关数据,对这一问题做专门的研究。
我们对国家统计局、最高法院、公安部发布的数据进行系统的整理,对此前发表的有关青少年犯罪定量分析的文献进行梳理和归纳,以寻求对相关数据的客观解释。
一、社会背景:全国刑事犯罪情况日趋严重我国建国以来,刑事犯罪出现了五次高峰期,解放初期、三年自然灾害时期、文化大革命时期、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期,以及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期。
新纪元伊始,犯罪再次攀升,目前正在形成第六次犯罪高峰。
(也有人认为上世纪90年代以后,犯罪持续攀升,1992年至1997年期间刑事立案数量跌落主要原因在于刑事立案标准的提高,并非刑事犯罪情况的好转,因此目前正在步入第五次高峰。
笔者也认为1992年至1997年的刑事政策的确可以影响到犯罪数量,但对其能否完全解释犯罪数量的下降并没有充分把握,因此选择以公安部门立案数据作为依据,考察司法部门实际受理的案件数量的波动变化。
)公安部将全国刑事犯罪情况大致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低发案阶段,从建国初期至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每年全国刑事立案保持在16万至50多万起;第二个阶段是刑事犯罪的快速增长阶段,从八十年代初至九十年代末,每年全国刑事立案从50多万起快速增长到300多万起;第三个阶段是高发案阶段,从2000年以来,每年全国刑事立案保持在400多万起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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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青少年犯罪率统计
合同纠纷诉讼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合同当事人的请求,在所有诉讼参与人的参与下,由其产生的一系列法律关系的总和,审理和解决合同纠纷。
合同纠纷的内容涉及合同本身的所有方面。
争议的内容是多种多样的,与合同有关的几乎每个方面都会引起争议。
本质上,合同纠纷是一种民事纠纷,应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民事手段解决。
1,青少年犯罪的判刑年龄是多少?
年龄在14岁以下且未满16岁的人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事责任年龄范围,即该年龄段的人仅应对刑法规定的几项犯罪负责,但不是为了绝大多数的罪行。
这无疑是一个符合未成年人识别和控制能力实际情况的科学体系。
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犯有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造成严重伤害或死亡,强奸,抢劫,贩毒的十四岁但未满十六岁的人。
,纵火,爆炸和中毒应承担刑事责任。
”
关于对条款规定的理解,我认为在本文中,刑法规定,未成年人有相对刑事责任的年龄,仅应对八种严重犯罪负责。
在司法实践中,我们还应注意:
(1)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八种犯罪是指具体的犯罪行为,而不是具体的指控。
刑法第十七条规定,“故意杀人或者故意伤害的人造成重伤或者死亡”是指故意杀人或者造成重伤或者死亡的行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这并不意味着只有那些犯有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的人才会承担刑事责任,而绑架和撕毁罚单的人将不承担刑事责
任。
(2)年满14岁但未满16岁的人被胁迫或诱使参加犯罪,教bet犯罪或属于犯罪准备,中止或企图,并且情况一般而言,他可能被免除刑罚或不应被视为犯罪。
(3)如果未满14岁但未满16岁的人通过欺负大人,欺凌弱者,使用语言威胁或使用轻度暴力强行要求其他未成年人的生活,学习用品,金钱或财产,它可能不被视为犯罪。
(4)如已满14岁但未达16岁的人偷窃财产,而该笔款项已刚达到或超过“巨额”的标准,而其他情况属轻微,则他是首位─时间或意外罪犯;如果盗窃近亲的财产不要求对被告定罪和处罚,则可以不视为犯罪。
3.承担全部刑事责任的年龄
那些年满16岁但未满18岁的人应对所有罪行承担刑事责任。
但是,应从轻或减轻处罚。
根据中国刑法中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考虑到未成年人是社会中的特殊群体,对少年被告的惩罚不应仅根据所犯罪行的数量和要处以的刑罚,但仅仅是为了惩罚犯罪。
未成年人的刑罚是否适当,不仅关系到少年犯的前途,而且具有很大的社会影响。
它的意义远远超出了对少年犯的惩罚。
因此,对少年被告的定罪和量刑应以教育,缓刑和营救为基础,并应适当判处刑罚,以达到教育,救助和改造少年被告的目的。
2,青少年犯罪特征
与以往相比,中国的青少年犯罪具有以下特点:
1.疯狂。
青春期是从幼稚到成熟的时期。
由于一些年轻人在社会化过程中没有形成健全的人格的事实,他们往往会误入歧途,并且由于年轻人如此积极进取,他们在犯罪活动的过程中往往会充满疯狂。
2.突然。
由于少年犯罪的动机通常很简单,因此其目的是单一的,随机性很强。
一般而言,不用担心就可以减少沉思充分考虑并事先仔细计划。
它通常是由某些因素或暂时的情感冲动和突然犯罪所诱发和刺激的。
这种阵发性行为反映出未成年人容易冲动,不善于控制自己。
例如,小欣在第三种情况下的举动仅仅是为了偷钱去上网而不是杀人。
3.连续性。
对于一些犯有盗窃和抢劫罪的年轻人,第一次成功犯罪后,他们的fl幸心理会得到加强,从而导致人们对物质享受的无限渴望。
有连续的罪行。
4.组织结构的黑帮性质和犯罪的耦合。
从组织结构的角度来看,通常是暂时的勾结,及时聚集和及时分散。
此外,这种组合通常是帮派犯罪,与有组织和计划的帮派犯罪不同。
这种偶然的纠缠往往随着犯罪活动的结束而瓦解。
在第二种情况下,Xu具有明显的学生团伙性质。
尽管可能是由于玩游戏或其他简单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