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政府的政策执行行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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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地方政府在政策执行中的主体行为偏差现象

试析地方政府在政策执行中的主体行为偏差现象

试析地方政府在政策执行中的主体行为偏差现象[摘要]地方政府作为政策执行者在政策执行过程中经常出现与政策制定初衷相悖的现象,本文分析了地方政府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偏差行为的表现形式和原因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以确保公共政策的顺利实施。

[关键词]政策执行主体行为偏差一、政策执行中地方政府的主体行为偏差的表现形式政策执行是一项极为复杂的社会实践活动,在实际的政策实施过程中,有效性常常会由于这样或那样的原因受到影响,甚至产生政策执行偏差。

政策执行偏差是指政策执行者在实施政策的过程中,由于受主客观因素的制约,其效果偏离政策目标并产生了不良后果的政策失真现象。

执行主体的行为偏差就是指,政策执行主体在公共政策执行过程中由于主观故意或执行手段、方式的选择不当而引起背离政策精神或引起政策执行结果背离政策目标的行为。

执行主体的行为偏差往往是导致政策执行失败的直接原因,因此,有必要对政策执行主体的偏差行为进行分析。

其中本文所指的地方政府主要指中国省级或省级以下各级政府组织和行政主体。

地方政府作为政策执行者在政策执行过程中的偏差行为表现形式多种多样,概括起来主要有下列几种。

1、象征式政策执行在政策执行的过程中,执行主体只做表面文章,没有具体措施,只做政策宣传,而不务实际。

其总的特点就是对政策束之高阁,不予贯彻执行。

中央政策的权威性和强制性决定了凡属党和国家的公共政策,都必须按规定如实传达,认真贯彻执行,但在执行中,有些地方政府由于各种原因,对中央政策阳奉阴违,仅做表面的应付和宣传,制定象征性执行措施,并不采取具有可操作性的具体措施去落实。

2、选择式政策执行在政策执行的过程中,一项完整的政策只有部分被贯彻落实,其余则被遗弃。

一项大的政策往往包括若干个小政策,是一个多层面、多因素有机整体,是为了解决共同的政策问题而整体设计出来的。

但有些地方政府在政策执行过程中没有严格按照中央政策所规定的实施对象、范围、目标、力度进行,而是根据地方获利大小,人为地任意割舍中央下发的各项政策,“断章取义,为我所用”。

基于注意力视角的地方政府环境政策执行行为研究

基于注意力视角的地方政府环境政策执行行为研究

基于注意力视角的地方政府环境政策执行行为研究基于注意力视角的地方政府环境政策执行行为研究近年来,随着全球环境问题的加剧和人们环保意识的提高,地方政府在环境保护上承担着越来越重要的责任。

然而,在实际环境政策执行过程中,地方政府的行为往往存在着一些问题,如资源分配不公、政策执行不到位等。

这就需要我们从不同的角度去研究地方政府的环境政策执行行为,以便更好地指导和改进地方政府的环境保护工作。

在研究地方政府环境政策执行行为时,注意力视角是一种重要的研究方法。

注意力是指个体对外界刺激的选择和集中程度,而在政府环境政策执行过程中,地方政府的注意力分配和聚焦对环境政策的执行和效果有着重要的影响。

首先,地方政府在环境政策执行过程中会面临各种各样的政策问题和任务,而正是地方政府的注意力选择和分配,决定了哪些问题和任务会得到重视和解决。

例如,某地方政府在制定环境保护政策时,可能需要平衡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的矛盾。

如果地方政府更关注经济发展,可能会忽视生态保护政策的执行,导致环境恶化;而如果地方政府更关注生态保护,可能会限制经济发展,从而影响人民生活水平。

因此,地方政府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各种利益相关方的期望,合理分配注意力,制定和执行环境政策。

其次,地方政府在环境政策执行过程中的注意力聚焦问题也不可忽视。

地方政府的行动和决策往往是基于重要问题或信息的重视程度而做出的。

如果地方政府关注度较低,对环境问题的重要性没有充分认识,那么环境政策的落地执行就难以得到保障。

例如,在某个城市,政府官员可能更重视区域经济发展问题,而忽视了该城市的环境问题,这样就可能会导致环境污染加重、生态系统受损等问题。

因此,地方政府需要正确理解和评估环境问题的重要性,将环境保护纳入重要议程,使环境政策得到适当关注和执行。

此外,地方政府还需要注意政策执行的效果和反馈。

只有通过不断关注和评估政策执行的效果,才能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调整政策执行的方向。

例如,某地方政府制定了关于减少汽车尾气排放的政策,但如果政策执行后并未达到预期的减排效果,地方政府就需要及时分析问题所在,调整措施并加强对政策执行的监督。

关于政策执行问题的研究

关于政策执行问题的研究

关于政策执行问题的研究李成贵在政策系统中,正确的具有远见的政策固然重要,然而,正如发展经济学家刘易斯(1966)曾说过的,“即使有了最好的政策,也难以确保获得成功。

”大量的事实表明,几乎每个国家都有一些政策不是没有被执行,就是在执行中走了样,政策执行起来总会遇到许多牵制和障碍,以至最终取得的成果或者节外生枝,或者适得其反,往往不尽人意,收效甚微。

所谓“播下去的是龙种,收获的却是跳蚤”,抑或“种瓜得豆”,正是此种情况的写照。

比如,一些国家的民主化改革,最初往往是煞有介事,声光毕露,但过不了多久,就可能偃旗息鼓,草草收场。

又如,在一些国家宣布为维护穷人利益而采取的政策措施,大多数难以实施,就是实施了,结果得益的却是那些并不太穷的人。

诸如此类的情况说明,对于政策的实际效果而言,那些用以实现政策目标的战略性决策、实施步骤、方法和具体措施,同样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有鉴于此,本文对国外政策执行的已有理论进行了简要的引介,并根据自己的理解,对政策执行理论中的一个核心问题,即政策执行条件,进行了着重分析;旨在为人们理解我国的改革过程,特别是为理解一些重大改革的实际效果,提供一些理论帮助。

众所周知,我国的改革开放,与前苏联和东欧不同,走的是一条由易到难的路子。

20年来,我们“摸着石头过河”,曲曲折折向前迈进。

今天,改革已进入了“深水区”,那些从前小心翼翼绕开的问题,已到了非解决不可的时候。

这些问题的解决与否,不仅在于有没有好的政策,更重要的是在于如何在日趋复杂的环境中有效地执行政策。

因此,政策执行这一被长期忽视的重要问题,迫切需要从理论上加以研究和解释。

一、把政策执行纳入学术研究的视野以往人们在研究政策问题时,关注的重点大都是政策的制定过程及内容,而对于制定出来的政策怎样执行,长期缺乏应有的重视。

这种情形,到了70年代有了明显改善。

大多数学者都认为,政策执行研究起源于70年代的美国。

除了其他因素以外,这与当时美国的社会状况也有一定的关系。

公共政策执行中的问题与解决对策

公共政策执行中的问题与解决对策

公共政策执行中的问题与解决对策公共政策的执行是实现政府目标和改善公众生活的关键环节。

然而,在公共政策执行过程中,常常会出现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包括执行的阻力、效果评估的困难、差异化执行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提高公共政策的执行效果,各国政府需要采取一系列针对性的对策。

首先,公共政策执行中的问题之一是执行阻力。

政策的成功实施通常要面对来自多个方面的阻力,如政治行为、不愿意接受改变、官僚体系的阻碍等。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政府可以采取以下对策:1. 加强沟通合作:政府应与各利益相关方建立密切的合作关系,包括市民、行业协会、非政府组织等。

通过广泛的参与和开展多方合作,能够减少阻力来源,增加政策的成功实施机会。

2. 完善政策制定过程:在政策制定的过程中,政府应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提高透明度。

同时,应进行详尽的实证研究和评估,以确保政策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其次,公共政策执行中的问题之二是效果评估的困难。

很多时候,政策执行结束后,对政策效果的评估和监测变得困难。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政府可以采取以下对策:1. 制定评估指标:政府应制定明确的评估指标和标准,以便对政策执行后的效果进行量化评估。

政府还可以借鉴其他国家的经验,建立适合本国情况的评估框架。

2. 提高数据共享:政府应建立起完善的数据共享平台,以便于政策执行后的数据收集和评估。

政府还可以与学术机构或独立机构合作,进行独立的评估和监测。

最后,公共政策执行中的问题之三是差异化执行。

很多时候,政策在不同地区或群体中的执行效果存在差异,这给政策执行带来了挑战。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政府可以采取以下对策:1. 个性化执行:政府在制定公共政策时,应考虑到不同地区或群体的差异性。

通过个性化的执行方案,能够更好地满足不同地区或群体的需求,提高政策执行的效果。

2. 增强监督能力:政府应加强对政策执行的监督,确保政策在各个地区和群体中得到均等的执行。

政府还可以加强对地方政府和政策执行机构的指导和培训,提高他们的执行能力。

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及问题研究

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及问题研究

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及问题研究政府采购制度是公共财政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政府调控经济的有效手段。

政府采购作为引领公共财政支出管理改革的“三驾马车”之一,自2003年《政府采购法》颁布实施以来,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在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采购资金效益、推进廉政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绩。

但随着采购规模的扩大,也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一、政府采购实施成效明显(一)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明显《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系列配套规章制度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监管部门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认真贯彻实施有关法规制度。

通过长期坚持,各地已逐步形成了一整套分工明确、职责清晰、相互合作并相互制约的运行机制,建立起较为完善的能够有效规范采购各环节关系的工作制度,采购范围和规模逐步扩大,在规范财政资金支出管理、节约财政性资金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政府采购法的全面实施最大限度地发挥了资金使用效益,降低了财政支出成本,维护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和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有效促进了党风政风廉政建设。

(二)实行“管采分离”,保证政府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为保证政府采购工作有序开展,各地结合原有机构、人员实际,明确了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职能。

同时,为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采管分离”的规定,保证政府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各地成立了政府采购中心实施集中采购。

目前,各地已基本形成了集采项目采购中心组织实施、分散项目社会代理机构充分竞争的业务格局。

(三)严把关键环节,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实务操作一是严把预算管理关。

财政部门按照“无预算不审核、无计划不采购、无预算不支付”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重点对政府采购计划资金、计划程序、资金支付等方面进行审核,确保采购严格按政府采购预算项目和数额执行。

二是严把采购计划及采购方式审批关。

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职能部门审核采购单位的采购计划,并按相关要求确定采购组织形式和采购方式。

采购中心(代理机构)受理采购计划后,根据批准的采购方式和目录限额标准,会同采购人组织专家论证采购需求及评审标准,严格按照法定的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竞争性磋商六种方式及程序进行采购。

地方政策执行不到位地原因和对策研究

地方政策执行不到位地原因和对策研究

地方政策执行不到位地原因和对策研究一、地方政策执行不到位的原因1.资金短缺:地方政府在执行政策时可能会面临资金的短缺问题。

政策的执行通常需要大量的财政资金,例如用于项目建设、社会保障等方面,地方财政收入不足以满足这些需求时,政策执行就会受到限制。

2.行政效率低下:地方政府部门的行政效率低下是导致政策执行不到位的一个重要原因。

政策的执行需要各级政府部门层层配合和务实的工作态度,但在实际操作中,往往因为部门之间的合作不充分、工作流程繁琐等问题,导致政策执行的速度缓慢。

3.官僚作风弊端:官僚主义是导致地方政策执行不到位的另一个重要原因。

地方政府工作中存在着官僚主义作风,官员们只注重手续和过程,缺乏对政策结果的关注和追踪,导致政策执行的效果不佳。

4.利益关系复杂:地方政策的执行常常需要协调各种不同利益的关系,当其中一方利益受到牵制时,政策执行就会受到阻碍。

特别是在土地征收、拆迁、产权保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往往导致政策执行难以推进。

二、地方政策执行不到位的对策1.加强财政支持:为了确保政策执行的顺利进行,地方政府需要加大对政策的财政支持力度。

可以通过增加财政投入、加强政策资金的监督和管理等方式,确保政策执行所需的资金到位。

2.提高行政效率:地方政府应该加强政府内部各个部门之间的协调与合作,优化工作流程,简化程序,提高行政效能。

可以通过推进政务公开、创新服务方式等措施,提高政府部门的执行效率。

3.推行政府绩效评估制度:建立政府绩效评估制度,对地方政府部门的工作业绩进行评估,对执行不到位的政策进行追责,形成政策执行的压力和动力,增强政策执行的能力。

4.强化问责机制:建立健全政府问责机制,对政府部门在政策执行中的失职行为进行追责,保证政策能够落地生根。

需要加强对地方政府部门的监督,加大对失职行为的处罚力度,同时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增强公众对政府的监督能力。

5.完善利益调整机制:在政策执行过程中,需要加强对各利益相关方的沟通和协商,及时解决利益相关方之间的矛盾和纠纷,确保政策执行的顺利进行。

公共政策的研究与实践分析

公共政策的研究与实践分析公共政策是政府为解决社会问题而采取的行动计划,是指政府为实现公共利益而采取的政策、规划和行动。

公共政策的研究与实践是公共管理学的重要领域,也是国家重大政策制定与实施的前提和基础。

本文将从公共政策的研究和实践两个方面进行分析。

公共政策的研究公共政策的研究包括政策的形成、实施、评估等方面。

政策形成阶段是政策研究的起点,主要涉及选题、收集数据、政策分析及出具政策建议等工作。

在政策形成阶段,研究者需要结合社会和政治环境,分析社会问题所在的背景和原因,同时进行调查和研究,确立问题,确定政策的目标和措施,制定政策方案。

此外,研究者还需要对利益相关者进行分析,确定政策产生的影响和可能的反应。

政策实施阶段是研究公共政策的重要环节,同时也是研究中最具挑战性的环节之一。

在实施阶段,研究者需要密切关注政策的执行情况,不断分析其中的问题和挑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此外,政策实施过程中会涉及到很多利益相关者,研究者也需要与这些人进行沟通和交流,使政策得到更好的执行和运营。

政策评估是公共政策的最后一个环节。

政策评估的目的是确定政策的实际效果和影响,并提出改进政策的建议。

政策评估需要考虑到过去的政策决策、实施过程以及影响,包括经济影响、社会影响和政治影响等。

政策评估是对政策研究的总结和回顾,是政策研究的一个重要环节。

公共政策的实践公共政策的实践是将政策的制定和执行与社会实践相结合,以解决社会问题为目标。

如何将政策的制定和执行与实践相结合呢?首先,政策制定者需要与社区居民和利益相关者进行充分的沟通和交流,了解他们的需求、担忧和建议,以制定更为合理、可行的政策方案。

其次,政策执行者需要在执行政策时,结合实际情况采取更为灵活、多样化的措施,而不是僵化地执行政策。

针对不同的社会问题和利益相关者,实施不同的政策。

再次,政策实践需要注重监督和反馈。

政策执行者需要定期对政策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论我国公共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我国公共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分析政策执行是政策方案被采纳之后,把政策所规定的内容转变为现实的过程。

在整个公共政策的生命周期之中,政策执行是一个关键的环节,它决定了公共政策产生的直接而又实际的效果。

改革开放以来,政府制定的许多公共政策都比较符合现实情况,在得到较好执行的地方,政策的效果比较明显。

然而,在我国现实的公共政策执行过程中,在相当程度上还存在着诸如“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从而使得政策在执行中产生偏差和变形,导致政策目标不能有效实现乃至与完全落空的情形,不利于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其主要表现如下:一是政策敷衍执行。

主要是指在公共政策执行过程中,执行主体故意只做表面文章,只搞宣传而不研究实际情况,不采取可操作性的执行措施,不落实执行政策的组织、人员、资金。

政策执行主体或者被动等待上级的新政策,或观察上级是否要严肃执行,或旁观其他部门是否认真执行。

在阳奉阴违敷衍塞责之后,政策执行容易错失最佳时机,从而直接影响政策问题的解决和政策目标的实现,是严肃的公共政策最终成为一纸空文。

例如现实生活中某些地方政府口头上支持中央政策,或以书面形式表态,但没有按照中央政府的期望做任何事情;有些部门、有些地区对上级政策虎头蛇尾、前松后紧,敷衍塞责、延宕推拖,消极执行,致使一些政策在执行中难以达到预期效果,甚至有时会出现负面效应,给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二是政策选择性执行。

一项公共政策往往是由相互依存、有着共同目标的若干本分组成的,一些地方政府、单位根据自己的利益需求对上级政策指令或命令进行过滤,选择对自身“有利”的规定执行,不利的内容则有意弃之不用;更有甚者,当需要执行的政策与负责执行的机关、部门存在利益冲突时,执行机关就有可能制定与上级机关公共政策表面相一致,实际上相违背的执行措施,妨碍公共政策的全面实施。

“有利的就执行,不利的就变形”,严重影响了党和国家的形象,极大损害了我国社会主义政策的权威性、严肃性以及国家和人民利益。

关于政策执行问题的研究

关于政策执行问题的研究李成贵在政策系统中,正确的具有远见的政策固然重要,然而,正如发展经济学家刘易斯(1966)曾说过的,“即使有了最好的政策,也难以确保获得成功。

”大量的事实表明,几乎每个国家都有一些政策不是没有被执行,就是在执行中走了样,政策执行起来总会遇到许多牵制和障碍,以至最终取得的成果或者节外生枝,或者适得其反,往往不尽人意,收效甚微。

所谓“播下去的是龙种,收获的却是跳蚤”,抑或“种瓜得豆”,正是此种情况的写照。

比如,一些国家的民主化改革,最初往往是煞有介事,声光毕露,但过不了多久,就可能偃旗息鼓,草草收场。

又如,在一些国家宣布为维护穷人利益而采取的政策措施,大多数难以实施,就是实施了,结果得益的却是那些并不太穷的人。

诸如此类的情况说明,对于政策的实际效果而言,那些用以实现政策目标的战略性决策、实施步骤、方法和具体措施,同样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有鉴于此,本文对国外政策执行的已有理论进行了简要的引介,并根据自己的理解,对政策执行理论中的一个核心问题,即政策执行条件,进行了着重分析;旨在为人们理解我国的改革过程,特别是为理解一些重大改革的实际效果,提供一些理论帮助。

众所周知,我国的改革开放,与前苏联和东欧不同,走的是一条由易到难的路子。

20年来,我们“摸着石头过河”,曲曲折折向前迈进。

今天,改革已进入了“深水区”,那些从前小心翼翼绕开的问题,已到了非解决不可的时候。

这些问题的解决与否,不仅在于有没有好的政策,更重要的是在于如何在日趋复杂的环境中有效地执行政策。

因此,政策执行这一被长期忽视的重要问题,迫切需要从理论上加以研究和解释。

一、把政策执行纳入学术研究的视野以往人们在研究政策问题时,关注的重点大都是政策的制定过程及内容,而对于制定出来的政策怎样执行,长期缺乏应有的重视。

这种情形,到了70年代有了明显改善。

大多数学者都认为,政策执行研究起源于70年代的美国。

除了其他因素以外,这与当时美国的社会状况也有一定的关系。

新时代服务型政府理念下政策执行偏差问题分析

研究与探讨新时代服务型政府理釘政策師偏差问题筛建设服务型政府是国家政府改革的重要目标。

经过探索,我国树立了 服务型政府的基本理念,建立了基本的公共服务体系,改革了公共财政体制,创新了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在建 设服务主导型政府方面已取得了重大进展。

建设服务型政府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服务政府”概念是提高政府政策执行能力的核心动力,这对建设服务型政府至关重要。

目前,我国政府的执行能力在趋利化和规范化方面仍然存在问题。

要提升政策执行能力,还要受到公共决策的合理性、执行系统的流畅性、监督问责机制的科学性等方面的共同影响。

一、政策执行能力提升对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要性政策执行力是衡量政府能力的重要指标,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政策执行力 是党和政府工作的生命力,也是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内容和具体体现。

政策执行力高,则能更好、更有效地落实中央和上级政府决策部署,解决人民群众期待解决的公共问题,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满意感和幸福感,也能提升政府形象、政府公信力 和政府影响力。

政策执行力对于构建和谐社会、提高政府公信力、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 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和现实价值。

作为政府固有的综合能力,政策执行能力是决定政策执行是否合理和有效的中心因素。

政策执行能力强的□福州赵巧燕政府,往往能够考虑到不同的环境和条件,并根据公共政策的内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差异,选择最为合理的方式以最大限度去实现政策目标,以此来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而相反,政策执行能力较弱的政府,不能根据公共政策与公共事务的变化来合理选择相应的执行方式,最终导致既定目标无法顺利达成,也难以有效回应公众对于公共服务的需求。

显然,执行力是将执行目标转化为客观现实的重要一环,提高执行力则是实现执行目标的“加速器”。

然而,我国政府目前普遍存在缺乏政策执行能力或政策执行效果存在偏差的现象,成为削弱政府执行效率的瓶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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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政府的政策执行行为研究——以山东金改22条为例摘要:政策执行是将政策所规定的内容转化为现实的过程和唯一途径。

地方政府公共政策执行力,是指地方政府达成既定公共政策目标的能力与力度。

在公共政策执行的实际过程中,政策执行主体自身的态度、素质和能力等因素都会影响公共政策的有效执行。

地方政府政策执行力的高低关系到国家的兴衰成败、政权的巩固。

因此研究地方政府的政策执行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013年8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全省金融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金改22条),明确提出加快金融改革,科学规划、协调推进、突出重点、注重特色、大胆审慎探索,争取用5年左右的时间,初步建成与全省实体经济和企业创新相适应、市场化水平较高的现代金融体系。

然而政策出台一年多,山东金改的步伐依然步履维艰。

关键字:地方政府政策执行山东金改加快金融改革,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健全促进宏观经济稳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现代金融体系,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稳步推进利率和汇率市场化改革,逐步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

加快发展民营金融机构。

完善金融监管,推进金融创新,提高银行、证券、保险等行业竞争力,维护金融稳定”。

2013年6月,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政策措施。

7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67号),提出要把金融改革的目标聚焦到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上来。

8月,山东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全省金融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鲁政发〔2013〕17号),前任中国证监会主席、现任山东省省长郭树清率先在全国推动金融改革工作。

尽管山东省金融改革由省长主抓,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依然遇到了相当的阻力,各级政府、各部门公共政策执行力较为不足。

一、政府公共政策执行力不足的表现各级政府、各部门公共政策的执行力不足主要表现为政策没有及时准确的得到落实。

政策执行力弱化主要表现为:(一)执行失真政策具有权威性和规定性,保证政策执行的全面性、准确性,是政策执行的基本和最重要的原则。

但实践中,地方政府在政策执行中扭曲、改变政策本身的内容,导致政策失真的现象大量存在,导致政策无法真正得到贯彻落实。

山东省金改22条提出“力争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建立双向‘转板’机制,探索到沪、深证券交易所延伸挂牌的路径”。

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山东某区域股权交易市场未建立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转板机制,而是统一组织企业在股转系统挂牌,称为“转申请”,曲解、变相执行了金改22条有关政策。

(二)执行乏力把工作落到实处,追求效果和成功,是政策执行的又一重要原则。

政策在执行过程中是否停留在口头上,是否虎头蛇尾,是否到位,都关乎着政策执行力度。

山东省金改22条提出“发挥期货市场功能。

深入推进与期货交易所战略合作,广泛开展期货市场宣传与培训,进一步提高我省企业对期货市场的认知和参与程度。

利用我省实体经济优势,争取增加交割库品种和数量,配合市场机构开发有关农副产品、海洋产品等期货品种。

”然而金改22条实施一年多来,仍有部分地市未举办任何有关期货市场的宣传培训会议,交割库数量增长甚微。

地方政府对金改22条政策执行采取消极态度,只是开开会、发发文,做做表面文章,没有真正贯彻落实。

(三)执行低效政策执行的速度也是衡量政策执行力的一个重要指标。

公共政策一旦出台,就要求立即贯彻执行。

金改22条推动过程中,政策执行过程繁琐,执行者缺乏时效观念、官僚主义严重、效率低下,政策执行疲沓、实施缓慢。

政策提出“突出发展以财富管理为主要内容的高端金融业务,吸引国内外投资理财机构和金融机构聚集,把青岛市建设成为国内领先、面向国际的新兴财富管理中心”,也只是停留在纸上谈兵,没有真正动作。

二、地方政府公共政策执行力不足的原因山东金改22条同其他地方政府公共政策一样,均遇到执行力不足的情况。

具体来说,执行力不足主要有五个方面原因:(一)执行理念缺乏公共政策的执行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难免会遇到各种困难和问题,这就需要政策执行者有执行的勇气和决心,排除障碍、克服困难。

金改22条政策执行中,部分地方政府犹豫观望、拖泥带水,见责任就推见困难就绕,缺乏“视执行为使命”的理念,执行人员的执行责任心不强,执行意识淡薄,对执行根本不放在心上。

同时,各级政府组织内普遍存在着不利于提高执行力的官僚组织文化,自我保护、不负责任、怕负责任,凡事都要“请示汇报”、“研究研究”,消极应付,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使得一些执行任务久拖不决,严重影响了政策的执行力。

(二)地方利益至上各级政府之间、各部门之间乃至政府工作人员与政府部门之间都存在着各自的利益追求。

在公共政策的运行过程中,政策的参加者都力求获得最大利益,把自己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地方政府总从地方和部门利益的最大化出发,下级对上级政策往往以自己的利益和损益值作为对策参考,得益越多,越乐于执行;受损越多,越不乐于执行,乃至抵制、变换。

(三)执行资源短缺政府在执行公共政策过程中所需要物质资源、人力资源、信息资源等较为短缺。

没有充分的物质基础和人力资源,政策执行就会捉襟见肘,难以维继;缺乏必要的足够的信息资源,政策执行者不仅很难制定出正确可行的行动计划和实施策略,也难以对政策执行过程实施必要的控制。

政策执行资源不足是影响地方政府执行力的客观因素,山东部分欠发达地区,资金和人员的短缺严重影响着地方政府公共政策执行力的发挥。

(四)执行能力平庸政策执行者的能力水平与执行力成正比,能力水平高的执行人员能够迅速把握政策的精神实质,快速把政策转化为行动并能根据具体情况灵活而有效地推进政策,实现政策目标。

金改22条政策实践中,由于金融本身的专业性,部分执行者缺乏必要的知识和能力,有些地方政府不能准确理解上级的意图和政策的精神,导致政策“走样”、“变形”;有些地方政府缺乏有效的执行技巧,执行方法简单机械、粗暴野蛮,造成执行的偏差和扭曲。

(五)执行过程的监控不力目前,政策执行过程的监督普遍存在“弱监”、“虚监”、“漏监”等现象,特别是自上而下的监督不到位,往往上级只是发一个文件,做一些规定,没有后位跟踪监督。

即使有检查,很多时候也是流于形式,只是听听汇报、看看材料,并不深入到实际工作中去,结果往往是你好、我好,大家都好,没有真正起到检查纠正的作用。

即便是检查出来下级在执行过程中有什么问题,也只是口头批评,很少严厉的处罚措施。

结果,下级政府要么敷衍了事不执行政策,要么做足表面功夫,政策执行中的各种变异行为得不到有效遏制,从而影响执行效果。

三、公共政策执行中的偏差分析公共政策执行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实践,金融改革更是如此,因而政策实施中的失控原因也较复杂。

公共政策执行失控的主要原因如下:(一)利益冲突导致政策执行失控公共政策制定的过程就是对社会价值、利益进行权威性分配的过程,公共政策的实质是对社会利益结构的调整和规范。

金改22条若能成功实施,对山东省整个社会快速稳定健康发展、维护整体利益、长远利益大为有益。

然而,不同的利益主体存在着利益差异和不同的利益取向,金改22条无法使不同阶层和个人、不同地域和部门的利益都得到表达和满足。

因此整体利益、区域利益、群体利益、个人利益的差别的客观存在决定了公共政策执行失控的可能性,存在政策执行者、目标群体敷衍、歪曲、抵制政策的内在冲动。

其中,政策制定者与执行者在利益上的冲突是政策执行失控的主要原因之一。

由于在政策制定者和执行者之间存在一个利益“过滤”机制,下级执行者对上级政策往往以局部或个人利益损益作为对策参量,利大快执行,利小慢执行,无利或利损就不执行甚至抵制歪曲。

政策执行所需中间环节越多,意味着不同层次区域利益发生冲突的概率越大,政策执行中经受的利益“过滤”次数越多,执行中政策失控的可能性越大。

另外,政策目标群体是否服从政策是政策执行顺利与否的重要原因。

目标群体泛指公共政策对其利益和行为重新调整的群体即政策所指向的对象团体。

当政策损及一部分目标群体的利益时,就会遭到这部分人的抵制,特别是在政策执行者兼执行者和目标群体双重角色的情形下,执行者感到区域利益或个人利益受损时,就会以各种借口,利用手中的权力保护狭隘的局部利益或自身利益,置整体利益或国家利益而不顾。

(二)公共政策运行机制不健全政策运行机制是完成整个政策生命过程的载体,是在组织和领导体制基础上通过权力的划分和配置实现政策制定、执行、监控的有机整体。

我国公共政策执行失控从体制上说主要是中央到地方自上而下的政策执行机制和政策监督机制不完善。

目前,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尚未完成,新型的行政体制尚未建立,政策制定、执行、监控没有形成既相互耦合又相对独立的运作机制,政策制定缺乏科学化、民主化程序,政策执行不力,政策监控软弱。

机构重叠使政出多门和多头管理,难以明确具体的政策执行机关,常导致政策执行阻塞和断档;机构职责不清使政策执行机关互相推诿或互不买帐,从而出现政策执行敷衍或执行中断;执行机构间缺乏沟通协调使政策目标得不到合理分解和整合,不能迅速、准确地传递、实施,政策阻塞难以避免;政策执行中缺乏必要的监督和法制约束,使政策执行情况得不到及时检查,对造成政策失控者缺乏严厉惩处,从而使政策执行中的失范得不到及时防治和纠正;党政不分有时使政策之间发生抵触,政策执行力削弱。

(三)中国政策执行控制力削弱中央、省级宏观公共政策在执行中的失控,失控的发源地在地方政府执行机关。

中央是国家宏观公共政策的制定者,因而是最高和最有权威的政策施控主体,其施控力和权威直接决定着公共政策的有效执行。

在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中,中央的权威受到冲击,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力被削弱,这是宏观公共政策失控的一个重要原因。

自八十年代初以来,我国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的主要措施是重建中央与地方关系,具体做法是中央向地方放权。

在放权过程中,放哪些权?放多少权?在没有任何经验借鉴的情况下出现了放权过度的现象,加上地方夸大其特殊性和地方利益,向中央要权,与中央讨价还价。

随着地方自主权的扩大和地方财力的过度膨胀,中央控制地方的能力越来越低,结果使中央说话不算数或不完全算数,中央政策难落实。

由于放权缺乏法律规范和制度约束,随着地方权力的扩张,地方主义迅速滋长,一度走向难以驾驭的程度,严重阻碍了中央宏观政策在地方的执行。

各地方大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在经济上大搞“诸侯经济”,重复建设,人为设置经济栏栅;在政治上表现为本位主义,无政府主义,地方与中央博弈对策。

总之,在中央对地方控制力削弱的情况下,中央政策在地方政府执行起来就大打折扣。

(四)政策环境的影响政策环境具有复杂性、多样性、差异性和变异性的特点,这些特点给政策执行增加复杂性和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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