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工程概预算及工程造价控制管理规定(试行)
电力工程概预算编制及控制

浅谈电力工程概预算的编制及控制摘要:全球经济一体化背景下,我国电力企业面临着日益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和一些新的发展契机,而有效的工程造价管理是增加电力企业经济效益,实现电力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鉴于此,本文就电力工程概预算的编制展开探讨,指出了影响工程投资的重要因素,并提出了相应的控制和管理措施。
关键词:电力工程;概预算;影响因素;编制;控制有效的电力工程成本为控制是实现良好经济效益的基础,而多年来,成本超概预算一直是制约电力工程成本控制工作有效性,限制电力工程经济收益的关键因素。
因而,及时调整和准确编制电力工程概预算是目前电力工程成本控制工作中最为基础和重要的步骤。
笔者根据工作经验,结合实际情况对电力工程中影响成本的因素进行了归纳和分析,并提出了一些提高电力工程概预算编制质量的措施。
1、影响电力工程成本的重要因素分析电力工程的成本受很多因素的影响,根据笔者工作经验,认为影响电力工程成本的最主要的因素有材料预算价格、工程设计变更、工程量的计算和工程的审计:1.1电力工程材料预算价格电力工程所涉及的材料品种较多、型号各异,这位编制材料预算价带来了不小的难度,由于对每种材料进行逐一的计算较为复杂和繁琐,以往电力工程材料预算价的编制工作中多对用量大或者用量少但单价昂贵的材料进行统计和预算。
如果计算材料预算价前没有收集基本资料,没有认真了解材料的市场价格,就容易造成预算价估算不合实际。
另一方面,材料供货点的选择、材料区域市场的情况、材料运输方式的选择也会影响工程成本。
1.2电力工程设计变更电力工程的设计质量直接影响着工程的建设费用以及整个工程的工期长短,而实际操作中设计变更往往是无法完全避免的,大多数情况下,设计变更也是十分必要的,但是以往,由于设计变更往往是为了弥补前的设计粗糙和功能、构造处理的不合理,因而通常会增加成本,从而造成整个工程投资超标。
造成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设计单位之抓工程技术,而不顾成本,经济控制措施不到位;二是,工程前期设计过程中审查不严格、设计水平低下,造成漏项,不得不在施工过程中给予变更和调整。
讨论强化电力工程造价管理及控制的有效措施

讨论强化电力工程造价管理及控制的有效措施强化电力工程造价管理及控制是保证电力工程质量、安全、经济的重要前提,为实现电力工程项目的统筹规划和最优利用资源、成本、效益等方面提供了基础保障。
该文章将阐述讨论强化电力工程造价管理及控制的有效措施。
一、明确造价管理责任,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
在电力工程总体计划、投资决策、招标采购、设计选型、施工管理、质量安全、验收验收等环节中,应明确电力工程各部门的责任,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流程,确保电力工程各环节的协调一致,有效控制电力工程造价。
二、制定科学合理的造价预算和控制指标。
电力工程的造价预算应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规定进行编制,必须合理明确预算范围和标准,科学合理测算造价格式及成本分析方法,并参考建设成本构成比例来计算。
而在实施阶段,需建立相应的造价控制指标体系,根据建设成本构成比例,以及施工各项工作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预算方案,控制造价超支。
三、建立细化的电力工程施工及材料管理流程和制度。
建立健全的电力工程施工流程和材料管理制度,建立相应的验收流程和文档记录,有效控制施工过程中的拖延和浪费,充分发挥材料资源利用的最大潜力,从而实现节约电力工程的成本以及提升电力工程的质量和效益。
四、加强资金开支的监督管理,合理控制项目现金流。
在电力工程的资金支撑体系中,应建立相应的资金管理制度和监控机制,确保资金开支的合理、流程规范和文书记录等,并根据项目的时间节点和资产保值的需要,合理控制项目的现金流,避免超前、超预算的开支情况。
五、采用先进的工程管理方法和技术手段。
在电力工程的施工管理中,应采用先进的工程管理方法和技术手段,建立相应的信息化系统,根据工程管理的实际情况,采用先进的质量管理和成本控制手段,通过动态的预算分析,提高工程施工的效益和质量。
以上措施,由于电力工程项目的复杂性和特殊性等原因,各环节之间存在交错和交叉等问题。
因此,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应采用系统思维,充分发挥群策群力的有效性,化解各方面利益的冲突,统筹规划电力工程的各个方面,提高电力工程的效益和质量。
工程概预算管理规定

工程概预算管理规定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的管理,促进概预算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概算是在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图纸阶段的设计概算,指对设计是否超限额设计基准价、是否需要进一步优化从经济角度作出评估。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施工图预算是对应于施工图设计阶段的施工图预算,包括总包施工图预算和分包施工图预算以及专业承包工程施工图预算。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总包施工图预算是根据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计价条款编制。
第五条本规定所称分包施工图预算是根据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的联营合同或者联合体主办方与成员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中约定的计价条款编制。
第六条本规定所称专业承包工程施工图预算包括指定分包工程和独立发包工程的施工图预算。
第七条本规定所称指定分包工程是指施工图纸中包含但不属总承包自行施工范围内,且需总承包单位对其现场施工进行管理的工程。
指定分包工程范围见工程招(议)标管理规定。
第八条本规定所称独立发包工程是指总承包范围外因建设单位整体建设需要,通过直接招标或选定长期合作单位方式,发包确定施工单位的独立工程。
独立分包范围见工程招(议)标管理规定。
第九条工程概、预算工作应遵循准确性、及时性的原则,做到及时帐清,以适应工程设计出图、工程招标、工程合同签订、工期等多方面的要求。
第十条本规定主要包含了总则、设计概算管理、总包/分包施工图预算管理、专业承包工程施工图预算管理、专业承包工程标底管理、附则、工作操作指引等内容。
第二节设计概算管理第十一条设计概算编制分工如下:工程招标与预算管理中心下属分中心(下称“分中心”)负责编制除“两点一线”工程、设计修改变更工程、工程签证、议标工程外的全部设计概算(包括所管辖范围内的商业地产项目),“两点一线”工程、设计修改变更工程、议标工程设计概算由各地区公司审核部负责编制。
第十二条设计概算编制及评审,原则上由各分中心独立完成,对无法安排自行编制的工程,经分中心总监、中心业务管线总审批后,可将项目外委给中心确定的造价咨询公司编制概算。
江苏省电力公司关于电网建设工程概(预)算编制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的规定(试行)

关于电网建设工程概(预)算编制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的规定(试行)一、总则1、为了合理使用公司资金,加强电网建设工程的概(预)算管理,提高电网的投资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根据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2002年第15、16号公告关于公布《火电、送变电工程建设预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2002年版),以及与之相配套的新概预算定额并结合我省电网的实际情况制定。
3、在本规定之外,确有必要增列的项目和费用,必须以国家综合管理部门、江苏省人民政府的规定为依据。
4、本规定仅适用于我省电网工程。
二、建设概预算编制依据及标准1、项目划分及费用性质划分:执行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颁发2002年版《电力工业基本建设预算管理制度及规定》。
2、工程量:按所编制工程设计图纸、设备清册及电气、土建等专业提资单。
对影响投资较大的项目,如主要设备的选型、主控制楼的面积、地基处理、杆塔类型、导地线(电缆)型号等应进行技术经济比较,分析后确定。
3、定额:(1)10千伏及以下工程执行《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第二册(电气工程),第三册(送电工程)以及江苏省综合预算定额。
(2)35千伏及以上送变电工程执行《电力工程概算定额》、《电力工程预算定额》(建筑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送电线路工程[2001年修订本])以及相应的定额交底说明。
4、装置性材料预算价格:执行华东地区电力建设装置性材料综合预算价格(江苏价99版),不足部分参照98年预算价,并按市场价格(大宗材料按招标价)计算正负价差。
5、建筑工程材料价格:按电力行业颁布的定额材料价,并按各地区的市场价计算正负价差。
6、设备价格:主要设备按招标价、定货合同价。
一般设备按同类工程合同价或市场询价。
三、工程费用构成及取费标准220千伏及以上送变电工程:220千伏及以上送变电工程执行国家经贸委颁布的2002年版《电力工业基本建设预算管理制度及规定》。
并对以下取费作暂行规定:1、新建变电所设计如采用监控装置且无人值守时,工器具、办公、生产及生活家具购置费和生产职工培训及提前进厂费乘0.5折减系数。
电力工程的概预算管理及控制措施

电力工程的概预算管理及控制措施摘要: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电网电力发展的也很迅速。
这就要求概预算人员要加强概预算工作,提高概预算的质量和准确性。
电力工程一个非常重要的基础工作就是概预算。
只有概预算的准确性较高才能有效的控制工程造价。
电力工程一般来说都是规模比较大,投资也比较高,需要完成的工作比较复杂,所以对技术的要求就比较高。
电力工程是一项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工程,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必须对它要加以重视。
而概预算工作是电力工程能否顺利完成的重要基础和前提。
所以本文介绍了电力工程概预算的意义以及影响结果准确性的原因和有效的管理措施。
关键词:意义;原因;管理措施一、电力工程概预算的意义(一)提高工作效率在开展电力工程项目之前,要进行两项工作。
一项是对所有参与电力工程项目的相关人员都要进行一系列的审核,从而保证挑选出来的工作人员都具备专业的知识和能力,具备较好的专业素养和较高的能力水平,能够完全胜任这项工作。
第二项是对项目中的费用做出合理的科学的规划,包括工程中用到的材料的费用,工作人员的费用以及一些其他的费用等等。
这样在电力工程实施过程中才有一个大体上的思维导图。
只有完成这两项工作,才能从整体上提升工程的质量,保证企业的利益最大化。
(二)提高电力工程的质量电力工程概预算是通过对项目中所有的费用进行一个预算,所以它是通过对经济方面的控制对电力工程进行调节,保证项目的质量。
概预算的准确度是否达到要求,是否有一个科学合理的规划,会对电力工程的质量有直接的影响。
电力工程在运作的过程中,费用,质量以及进度是必须要时刻考虑的三项内容。
这三个因素相互影响,共同作用,不能独立存在。
在如今的电力市场的严峻形势下,必须要提高概预算的准确性,提高电力工程的质量,才能在严峻的市场中占有一席之地。
才能使得企业获得最大的利益,更快更好的发展。
二、影响电力工程概预算准确性的因素(一)工程的设计在施工过程中被改在施工的阶段更改工程设计,不仅会使得实际的费用与概预算不相符,使得概预算的准确性降低,还会增加资金的投入,造成不必要的浪费,使得经济利益降低。
5 20902003电力工程造价管理规定2013

Q/CDT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企业标准Q/CDT 20902003—2013 电力工程造价管理规定2013-12-06发布2013-12-20实施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布Q/CDT 20902003—2013目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管理职责 (2)4.1 集团公司 (2)4.2 分子公司 (2)4.3 项目公司 (2)5 管理内容 (2)5.1 造价管理总体思路 (2)5.2 设计阶段造价管理 (2)5.3 采购阶段造价管理 (3)5.4 建设过程造价管理 (3)5.5 交付阶段造价管理 (4)IQ/CDT 20902003—2013II 前言本标准依据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一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DL/T 800—2012《电力企业标准编制导则》起草。
本标准由大唐集团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曲波、秦建明、陈会平、李国华、张莉、陈福飚、孙秀宝、侯伟。
本标准首次发布。
Q/CDT 20902003—2013电力工程造价管理规定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集团公司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集团公司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的火电、水电、风电等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的工程造价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Q/CDT 20902001-2013 电力工程设计管理规定Q/CDT 20902004-2013 电力工程执行概算管理规定Q/CDT 20902005-2013 电力工程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管理规定Q/CDT 20903002-2013 电力工程合同管理规定Q/CDT 20906001-2013 电力工程总结算管理规定Q/CDT 20906002-2013 电力工程变更和结算管理规定大唐集团制[2013]25号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招标管理规定(试行)大唐集团制[2013]26号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采购管理规定(试行)大唐集团制[2007]12号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决算报告编制办法(试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工程项目经济活动分析管理规定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工程设备、材料管理规定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整理)广东省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实施细则(试行)(年版)

广东省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实施细则(试行)(2013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省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管理,根据《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2013年版)的规定,结合我省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作为广东省电网工程基本建设的行业标准,适用于省内各种投资渠道建设上述范围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第三条细则适用范围:适用于35千伏~1000千伏交流输变电(串联补偿)工程,±800千伏及以下直流输电工程、换流站工程,以及系统通信工程。
其他电压等级及类似工程可参照使用。
第四条本细则所称建设预算是指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及结算等工程造价文件。
第五条建设预算费用构成及计算规定按《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2013年版)执行。
电网工程建设费用由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其他费用、基本预备费和动态费用构成。
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编制基准期价差、税金构成,计算标准详见附表一至附表三。
第六条建设预算编制基准期是指建设预算编制时的基准日历时点,在确定建设预算编制基准期时应将时间至少确认到编制基准月份。
第七条编制基准期价差是指建设预算编制基准期价格水平与电力行业定额(造价)管理部门规定的取费价格之间的差额。
编制基准期价差主要包括人工费价差、消耗性材料价差、施工机械使用费价差和装置性材料价差。
第二章建筑安装工程费第八条基本直接工程费由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组成。
1、人工费(1)人工工日单价按照定额中规定的基准工日单价执行,工资性津贴暂不调整。
(2)人工费调差按相关文件调整,列入编制期基准价差。
2、材料费(1)送变电安装工程定额中未计价材料费按照2013年版《电力建设工程装置性材料预算价格》中材料预算价格综合取定;与市场价(合同价)之间的价差,列入编制期基准价差。
(2)变电站建筑工程定额中的计价材料费按电定总造〔2014〕1号文规定,根据工程所在地材料价格计算价差(附表四中的63种材料),列入编制期基准价差。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火电工程执行概算管理办法(试行)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火电工程执行概算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国国电集团公司造价管理办法》确定的造价管理体系和造价控制要求,为了统一火电工程执行概算的编制原则、方法和内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公司是实施执行概算的主体,应根据集团公司的安排积极组织和开展相应工作,并以此作为控制目标,努力降低工程建设成本,严格控制工程造价。
第三条批准的执行概算是编制年度投资计划、上报年度完成投资统计报表,和对项目公司进行造价考核的主要依据,并作为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的主要依据之一。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全资和控股的新建、改建、扩建的火电建设项目。
第二章执行概算的编制第五条执行概算的编制应符合以下原则:(一)执行概算应控制在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额度内;(二)执行概算的项目设置应满足工程建设管理要求,并与设计、设备、监理、施工、材料招标的管理口径保持一致;(三)执行概算的价格水平和费用标准应真实反映工程和市场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工程实施管理;(四)执行概算的表现形式应简洁、直观,满足不同层次的管理需要,编制过程中要达到《电力工业基本建设预算编制办法(2002年版)》概算表三的深度。
集团公司审定批复的内容原则上为表二深度,部分特殊系统(方案)视情况表现到表三深度。
(五)执行概算编制时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工程项目实施中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适当留有控制余地。
(六)执行概算的每一项都应有独立的编号,编号规则应与《中国国电集团工程项目基建MIS功能构建原则性方案》中要求的编号原则相一致。
第六条执行概算的编制完成时间:工程三大主机及主要辅机招标结束,工程主体施工招标完成后一个季度内。
在条件成熟时,也可在初步设计审查后一个季度之内完成。
第七条执行概算由以下部分内容组成:1. 目录;2. 编制说明;3. 执行概算总表;4. 专业(设备购置费、建筑、安装)汇总表、其他费用执行概算表;3565. 设备购置费用表;6. 单位工程执行概算表(对于已招标的部分要单独表现甲方采购材料表);7. 分年度资金使用计划表;8. 执行概算与初步设计概算分析对比表;9. 相应的附表、附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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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Q/FJG电力工程概预算及工程造价控制管理规定(试行)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发布目次前言.............................................................................................................................................................................. I 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总则 (1)4 工程概(预)算的编制 (2)5 工程概(预)算的审批 (4)6 工程造价控制 (5)7 工程概预算管理职责和考核 (7)8 附则 (9)前言为了规范我省输变电工程概预算及工程造价管理,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合理使用建设投资,提高投资效益,同时规范电力建设市场秩序,维护工程建设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随着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颁发与执行,省公司将在适当时期,总结执行情况,对本规定作修改。
本规定由省公司工程部提出并归口管理本规定由省公司工程部负责解释本规定主要起草单位:省公司工程部本规定主要起草人:陈宏衍、蔡敬东、蔡信回、林冶、翁永模本规定批准人:许新生电力工程概预算及工程造价控制管理规定1 范围本办法适用于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公司)出资建设的35~500千伏电压等级的新建、扩建和改建输变电基本建设工程。
其他业主委托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电力工业基本建设预算编制办法》《电力工业基本建设预算项目及费用性质划分办法》《火电、送变电工程建设预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福建省建设工程综合单价计价办法》3 总则3.1 为了规范我省输变电工程概预算及工程造价管理,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合理使用建设投资,提高投资效益,同时规范电力建设市场秩序,维护工程建设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规定。
3.2 本规定所称工程概(预)算是指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是企业对工程建设最高定价。
至于工程结算和招投标活动中标底价、最高控制价、投标报价等不在本规定管理范围。
3.3 本规定所称工程造价控制仅指通过工程概(预)算管理和控制措施来控制工程造价,不涉及设备选型、方案优化和工程量控制。
4 工程概(预)算的编制4.1 工程概(预)算的编制,按工程建设阶段的不同可划分为:初步设计阶段编制概算,施工图设计阶段编制施工图预算。
按工程性质分为:变电工程(含普通光缆及通信设备安装工程、微波通信工程)和送电工程(含OPGW通信线路工程)。
4.2 工程概(预)算应包括从筹建到竣工验收的全部建设费用,除另有规定外,依据电力行业《电力工业基本建设预算编制办法》、《电力工业基本建设预算项目及费用性质划分办法》及《火电、送变电工程概(预)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规定的内容及要求进行编制。
变电建筑工程招投标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以福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建筑、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或预算定额)编制时,预算以福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福建省建设工程综合单价计价办法》编制。
为便于工程建设管理,施工图预算编制时,其项目划分、工程量计算规则宜与工程招投标的工程量清单计价相一致,定额及取费标准招标文件有规定或虽没有规定但中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以地方或行业定额及取费标准报价时,也宜一致;对于以概算招标的项目,预算编制应按计价定额、工程内容对综合单价进行分析。
4.3 编制工程概(预)算的一般原则:4.3.1 定额依据变电建筑工程预算以福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建筑、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或预算定额)为计价定额依据。
构架等地方定额缺项的,可以电力行业定额补充。
其他送变电工程概(预)算均以国家主管部门发布的电力行业概(预)算定额为计价定额依据。
4.3.2 费用标准工程概(预)算中各部分所采用的取费标准一般应与计价定额依据相配套。
按工程性质及资金来源,可结合我省情况由省公司电力建设定额管理部门制定补充费用标准执行。
4.3.3 设备、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4.3.3.1 以电力行业定额编制工程概预算时:安装工程设备以省公司电力建设定额管理部门发布的设备信息价为原价,不足时以可靠合理的市场信息价或厂家询价为原价。
设备原价应不含运杂费,否则应调整运杂费率。
设备采购代理加价按省公司物资管理办法规定计算,列入编制年设备价差,设备价差不作为其他费用表各项费用计算基数。
安装工程装置性材料预算价以省公司电力建设定额管理部门发布的综合价、预算价为编制依据,不足时以可靠合理的市场信息价计列。
建筑工程材料预算价以电力行业定额价取费,以福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信息价调整价差。
建筑及安装工程人工单价、定额材料与机械价差调整执行电力行业规定,由省公司电力建设定额管理部门发布。
价差只计取税金,也不作为其他费用表各项费用计算基数,分别按建筑、安装编制年价差列入总概(预)算表。
4.3.3.2 执行福建省建筑、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或预算定额)编制工程预算时,人工单价、材料预算价、机械台班单价的取定及调整执行福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以各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信息价计列。
4.3.4 工程量工程量计算按照第4.2条所列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4.3.5 控制指标初步设计概算的编制以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为限额。
没有估算的以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发布的《火电、送电、变电工程限额设计参考造价指标》、《福建省送变电工程限额设计控制指标》为限额,主要工程量以《福建省送变电工程限额设计控制指标》控制;施工图预算的编制以批准的概算为限额,超出时应作分析说明。
4.4 初步设计概算由设计单位负责编制,一个工程项目由两个及以上设计单位设计时,主体设计单位应负责工程设备、材料价格、取费标准等协调统一并汇总到总概算书。
施工图预算由项目责任单位委托设计单位或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负责编制。
工程概(预)算编制、审核应由专业人员签字,加盖概预算人员资格专用章。
4.5 初步设计概算要与初步设计文件同时送出。
施工图预算应根据施工图纸的交付情况,分批编出,但尽可能与施工图同册(卷)编出。
4.6 设计单位在初步设计概算审查后,应按审查意见在10天内完成修改概算送批,在收到初步设计审查批准文件后,在10天内编出批准概算书,交付项目责任单位。
4.7 工程概(预)算的编制应由项目责任单位与编制单位签定合同,明确合同双方义务责任与权益、概(预)算编制原则、交付时间等。
5 工程概(预)算的审批5.1 初步设计概算按省公司《输变电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和施工图会审管理规定(试行)》组织审批。
省公司负责投资建设的省内50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项目由省公司分管工程建设部门组织初审,委托咨询公司评审,报国家电网公司批复。
220千伏、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由省公司分管工程建设部门组织审查并批复,省公司分管计划、生产、财务、调度通信等职能部门参加审查。
35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由项目责任单位委托咨询公司评审,上报省公司批复。
5.2 评审概算会省公司分管计划、生产、财务、调度通信等职能部门,超出估算的,应经省公司分管计划职能部门同意后方可下达批准概算。
5.3 施工图预算由项目责任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分批分期共同审定。
如单位工程预算超出批准概算投资,应说明原因,由项目责任单位报省公司核备;总预算超出批准概算总投资的,由项目责任单位会同设计单位共同提出总概算、预算书对比分析报告,连同总预算书报送省公司审查,由设计单位提出调整概算意见报批。
6 工程造价控制6.1 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应控制在已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范围内;施工图总预算应控制在批准概算总投资范围内。
超出时,应修改设计,降低工程投资。
经设计优化仍超出时,应分析原因报原审批单位批准后调整。
概算超出估算10%及以上的项目,由项目责任单位重新进行可行性研究,报省公司分管计划职能部门由原审批单位组织评审。
6.2 初步设计概算一经批准,即作为建设项目总投资的最高限额。
各有关单位、部门均应严格执行,不经原批准单位同意,各单位、部门均无权增减及变动。
6.3 项目责任单位在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建设工期和质量标准,在总概算范围内组织建设。
不得任意增加或压缩工程项目、提高建设标准、扩大建筑面积和增加其他费用,不得任意压缩建设工期,降低工程质量。
未经审批增加的费用,省公司分管财务职能部门不予拨款,工程结算、决算均不予确认。
6.4 初步设计总概算批准后,如确实需要调整项目、建筑面积、提高建设标准、变更设备及增加其他费用等,需报原批准单位批准,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并相应调整投资。
确因工程紧迫,经省公司分管基建领导同意可以在变更发生后15天内补办报批手续。
上述工程变更实行事前审批制,其报批手续按照省公司《输变电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Q/FJG20064—2005)中的规定执行。
6.5 动用预备费的审批权属省公司,单位工程施工图预算或其他费用超过批准概算又无法在项目中调剂而需动用预备费时,应报省公司批准。
未经审批增加的费用,省公司分管财务职能部门不予拨款,工程结算、决算均不予确认。
6.6 项目责任单位在本规定第6.2、6.3、6.4条的原则下,对生产工程项目,在批准总概算范围内,有权合理调整单项工程之间的资金余缺。
除重大设计变更仍应按省公司《输变电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办理报批手续外,其余的及时报省公司分管工程建设职能部门核备。
非生产工程超概算不得动用其他项目节余投资,其调整应报省公司审批。
6.7 报批动用预备费或调整概算总投资或非生产工程概算调整,应附设计单位关于设计变更报告及调整概算、项目责任单位关于概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监理单位意见。
6.8 项目责任单位应当按照省公司的有关规定,对工程建设全面实行招投标制,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电力物资设备采购达到依法招标规模标准或列入省公司统一招标目录的,应通过招标确定。
项目责任单位应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电力物资设备采购单位全面介绍省公司有关工程造价控制等管理规定。
控制工程造价要作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电力物资设备采购单位共同的义务与责任,应在合同中明确,并加强合同管理。
6.9 设计单位要严格执行现行设计规程和标准,在保证安全和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严格控制设计标准,实行第6.1条所规定的以估、概算为控制限额的限额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