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国外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国际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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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社会保障制度的优缺点比较分析

国外社会保障制度的优缺点比较分析

国外社会保障制度的优缺点比较分析随着全球化的加速,国际交流日益增多,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不同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

每个国家的制度都有其优缺点,在进行比较分析时需要进行全面而深入的研究。

本文将通过对比分析美国、加拿大、德国、瑞士和澳大利亚的社会保障制度,探讨其优缺点,以期为我国的发展提供一定的借鉴。

一、美国美国是一个以自由为主导的国家,因此其社会保障制度也体现了自由主义的特点。

美国的社会保障制度造成了广泛的贫富差距,社会福利程度也比较低。

首先,美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主要分为社会保障和医保两部分。

社会保障主要是指职业退休金和社会福利,对底层人群帮助不大,其中也涉及到失业救济、残疾人福利等领域。

而医保则是由联邦政府和各个州政府负责的,其财政来源主要是纳税人的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美国医保制度虽然覆盖面很广,但其费用也很高,不同的医保政策在不同州之间也存在差异。

其次,美国政府在社会保障方面的投入也相对较少,很多职业退休金和社会福利需要个人自己承担。

因此,美国社会福利程度远远不及欧洲一些国家。

美国的贫富差距也很大,社会福利能力弱,导致底层人民生活质量下降,增加了社会不稳定因素。

二、加拿大加拿大是一个福利国家,其社会保障制度比较完善,对公民保障的力度也比较大。

在加拿大,社会保障制度主要包括医疗保险、养老金、失业救济和家庭福利。

与美国相比,加拿大的医疗保险是由联邦政府负责,覆盖面比较广,一些医疗费用可以完全免费或者减免。

加拿大的养老金制度也比较健全,可以帮助老年人养老。

失业救济也有一定的保障,失业人群可以获得经济补助。

此外,加拿大也为有低收入家庭的家庭提供福利。

然而,加拿大的社会保障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

在医疗保险方面,虽然覆盖面广,但有些医疗项目需要自己承担费用。

养老金方面,加拿大的养老金制度只能保障到最低限度,对于一些高收入人群来说,其退休金可能无法满足其生活需要。

三、德国德国是一个社会福利比较充分的国家,其社会保障制度也比较完善。

社会保障体系的国际比较研究

社会保障体系的国际比较研究

社会保障体系的国际比较研究一、引言社会保障体系是现代社会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其作用在于保障社会成员的生活,提高其生活质量,以及促进社会稳定、繁荣与发展。

随着富裕国家人口老龄化和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各个国家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渐成为一个普遍关注的问题。

本文将对国际上主要国家的社会保障体系进行比较研究,以期为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改革和建设提供参考和借鉴。

二、欧美国家(一)美国美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险、医疗保障和劳工保障三大部分。

社会保险分为社会安全和医疗保险两种,是由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共同筹资的,适用于所有年满62岁以上或身患重病的人。

医疗保险适用于已经退休的人和低收入人群。

此外,联邦政府还提供对于贫困家庭的现金补贴和食品补贴等福利计划。

(二)德国德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包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三大部分。

医疗保险每个雇佣者和工人都必须参加,养老保险同样适用于所有工人和雇佣者,而失业保险则主要适用于失业者,但需要向雇主和雇员收取一定的社会保险费,从而进行统一管理和分配。

三、亚洲国家(一)日本日本的社会保障体系同样包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三大部分。

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基本上覆盖所有居民,而失业保险适用于所有已工作的人和已经失业的人。

与此同时,日本的家庭和福利部门也提供了一系列的社会保障服务,以适应日益增长的老年人口。

(二)中国中国的社会保障体系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三大部分。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对于所有居民都是强制性的,而失业保险则主要适用于失业者。

此外,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还包括财政救助、农村低保等福利方式,但是伴随着农村流出人口的逐渐增多和城镇化的进程加速推进,中国的社会保障问题也日益凸显。

四、总结社会保障体系的国际比较研究可以发现,各个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和政策规定存在着许多不同之处。

好的社会保障体系应该是一个全面的、完善的制度,能够保障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和提高社会成员的生活质量,同时也应该适应不同国家的社会、经济和文化特点,实现不断创新和完善。

各国社会保障制度比较

各国社会保障制度比较

各国社会保障制度比较社会保障制度是一个国家为了保障公民的基本权益,提供社会福利和保障,制定的一系列政策和法律措施。

不同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有所不同,下面将就几个典型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进行比较。

首先,我们来看看德国的社会保障制度。

德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主要包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

德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是一种社会保险制度,也是一种分级统筹型的制度。

德国的社会保险由雇主和雇员共同承担,雇主和雇员的缴费比例各占一半。

同时,德国的社会保障制度还注重对社会弱势群体的保障,比如对残疾人、老年人和单亲家庭等社会弱势群体给予更多的关注和福利。

德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得到了广泛的赞誉,被认为是世界上最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之一接下来我们来看看美国的社会保障制度。

美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是一种基于市场机制的制度,主要包括医疗保险、社会安全和失业保险等。

美国的社会保障制度相对于其他国家来说较为分离和分散,没有一个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

医疗保险主要由私人保险公司提供,并且以商业的方式运作,市场竞争比较激烈。

社会安全制度则是由政府提供的一种养老金制度,是一种税收基础的公共保障制度。

失业保险则是由政府和雇主共同运作的制度,主要是通过纳税的方式来提供失业保险金。

再来看看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

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是以国家为主导,由政府承担较大责任的制度。

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主要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

基本医疗保险是一种分级统筹的制度,由政府在城镇和农村建立统一的医疗保险体系。

养老保险则是一种强制性的社会保障制度,由雇员和雇主共同承担缴费。

失业保险则是由政府和雇主共同缴费,并提供一定的失业救济金。

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在不断发展和完善中,目前已取得了一些成就,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比如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差距较大、养老保险基金的可持续性等。

总的来说,各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比较可以发现,不同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有其特点和优势。

德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注重全民的社会保障和福利,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了更多的关心和保障;美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则更加注重市场机制和个人自主选择,市场竞争比较激烈;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则是以国家为主导,由政府承担较大责任,还在不断完善中。

国外农业保险制度比较及对我国的启示8(1)

国外农业保险制度比较及对我国的启示8(1)

国外农业保险制度比较及对我国的启示一、农业保险市场制度供给的国际比较从世界各国农业保险发展的历史、特点、操作方式以及法律制度上看,通常可将其制度模式归纳为以下五种形式:(一)政府主导模式以美国、加拿大为代表,其主要特点是以国家专门保险机构主导和经营政策性农业保险为主,有健全完善的农作物保险法律体系;政府补贴较高,并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实行强制与自愿保险相结合的投保方式。

(二)民营保险相互会社模式以日本为代表,其主要特点是政策性强,通过立法对主要的关系国计民生和对农民收入影响较大的农作物和畜种实行法定保险;经营组织具有互助性和民间色彩;中央政府进行监督和指导并对保费和管理费进行补贴。

在农业保险体系设置上,日本的农业保险组织形式采用“三级”村民共济制度,将农业风险在全国范围内分散。

(三)政府垄断模式以前苏联和原东欧部分国家为代表。

这种政府主导的社会保障型模式的特点是以统一的国家农业保险机构(在前苏联是国家保险总局)采用对全国农业保险实行垄断经营、强制保险,政府成立相关基金帮助降低农业保险经营中存在的高风险,并补贴大部分经营管理费用等措施。

目前,这种模式因前苏联解体,已经近乎消失,但对农业保险制度的发展仍然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四)政策优惠模式以西欧国家为代表,主要包括法国、荷兰、西班牙等国。

主要特点为没有全国统一的农业保险制度和体系,农业保险主要由私营公司、部分保险相互会社或保险合作社经营,政府不直接参与农业保险的经营。

投保为自愿行为,国家为了减轻参加农作物保险农民的保费负担,也给予一定的保费补贴和税收等政策优惠。

(五)国家重点选择性扶持模式以亚洲发展中国家为代表,主要包括泰国、印度、菲律宾、巴基斯坦等国。

主要特点:一是农业保险主要由政府专门农业保险机构或国家保险公司提供;二是承保以本国主要农作物为主,目的就是确保粮、棉生产的稳定;三是农业保险具有强制性。

政府负责保费补贴和保险公司的业务费用补贴,政府金融机构通过贷款资金进行支持,将保险与金融机构贷款结合。

10国外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国际比较精品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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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的差距较大,初级医疗机构的使用率不足。
2、印度尼西亚
从70年代以来,印度尼西亚在农村推行了名为预付制自愿 卫生保健规划的以社区为基础的卫生筹资。
80年代,印尼政府针对农村婴儿死亡率较高的问题,开始 推行POSYANDU计划,该计划要求村社自行建立妇幼卫生室 ,由志愿者在社区卫生中心指导下开展计划生育、妇幼保健、 免疫接种、控制儿童腹泻等几方面工作。
帝国法》
• 资金来源:向农场主征收的保险税、政府补贴。农场主雇员和他们 的家庭成员可以不缴纳农业事故保险金。
受保人: 农场主及其在农场工作的配偶; 非临时在这类企业工作的家庭成 员; 在独资或合伙农业企业中定期工 作的人,如自雇者; 所有工人、领薪雇员和学徒工; 虽无雇佣关系但一样在农业企业 工作的其他人员等。
4、泰国
2002年4月开始实施“30铢计划”全民健康保险,目标是覆盖当时 任何健康保险或者福利计划的人群,实现全民覆盖并取代健康卡计划。
资金来源于税收,支付机制为门诊服务按人头付费,共付部分为每次 就诊30铢,2002年人均补助为1275铢。
5、巴西
• 巴西农村实行医疗保健计划。该计划 由联邦政府于1994年建立,是一种 关注家庭和社区的农村初级卫生保健 制度。具体执行计划的是一个个家庭 健康小组,小组至少由1名全科医生 、1个护士、1个助理护士和4-6名 社区健康代理组成家庭健康小组,一 般要为600-1000个家庭服务,目 前在巴西有10025个这样的小组在工 作。截止到2002年底,该项计划己 成为覆盖巴西50%以上的农村人口家 庭健康计划。
• 资金来源:一是参保者缴纳的保险费;二是国库补助保险费的50%; 三是被保险者个人及其被抚养的家属负担实际医疗费的30%。
• 特点: • 其一,健全的法制体系。 • 其二,完备的业务运营体系。 • 其三,完善的监督体系。 • 其四,相当数量的政府财政补贴。

世界各国社会保险制度比较

世界各国社会保险制度比较

世界各国社会保险制度比较社会保险制度是一项全球性的社会保障体系,旨在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保障和福利。

然而,由于世界各国的经济、社会和政治环境存在差异,各国实施的社会保险制度也各有不同。

本文将对世界各国社会保险制度进行比较,并探讨其中的重点问题。

社会保险制度是一种由政府举办、强制实施、费用由雇主和雇员共同承担的社会保障制度。

其目的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等情况下能够获得必要的帮助和补偿。

社会保险制度具有普遍性、强制性、互济性和福利性的特点。

世界各国的社会保险制度在制度设计上存在较大的差异。

例如,一些国家实行单一层次的社会保险制度,如俄罗斯、澳大利亚等;而另一些国家则实行多层次的社会保险制度,如美国、德国等。

在保险费率、保险期限、保险金申领等方面,各国的规定也不尽相同。

在世界各国社会保险制度的实施情况方面,也存在较大的差异。

一些国家的社会保险制度覆盖面比较广,如法国、德国等;而另一些国家的覆盖面相对较窄,如印度、巴西等。

各国社会保险制度的参保率、缴费率、养老金替代率等方面也存在差异。

目前,世界各国的社会保险制度都在不断的发展和完善中。

一些国家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社会保险制度,如北欧国家、荷兰等;而另一些国家则面临着社会保险制度的改革和调整,如中国、美国等。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社会保险制度的财政负担越来越重。

一些国家通过提高保险费率、削减福利等方式来缓解财政压力;而另一些国家则通过增加财政投入、提高养老金替代率等方式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社会保险制度的待遇水平直接关系到劳动者的生活质量和公平感。

一些国家通过提高待遇水平来增加劳动者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而另一些国家则通过控制待遇水平来减轻财政负担。

社会保险制度的覆盖面直接影响到劳动者的保障程度。

一些国家通过扩大保险覆盖面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而另一些国家则通过限制保险覆盖面来控制财政支出。

世界各国社会保险制度在制度设计、实施情况和现状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这反映出各国在经济、社会和政治环境方面的不同需求和特点。

10-国外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国际比较解析

10-国外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国际比较解析

〔四加拿大的农场主社会养老保险预备
1、参与资格 〔1〕填报个人所得税申报书,报告农场经营盈 亏; (2)参与农场主社会养老预备的人必需拥有或参 与一个农业经营实体,并参与该实体日常农事经 营,拥有至少10%的选举权或成员股本。
2、个人年金账户及其存款 账户包括两个局部,基金一和基金二。 投保人允许在基金一里存款的上限是每 年农产品〔鸡蛋、奶制品和其他畜产品 除外〕销售收入的2%,不得超过25万 加元。政府每年向其账户二中存入一样 数额的配套款项作为保费补贴。
等的差距较大,初级医疗机构的使用率缺乏。
2、印度尼西亚
从70年月以来,印度尼西亚在农村推行了名为预付制自愿 卫生保健规划的以社区为根底的卫生筹资。
80年月,印尼政府针对农村婴儿死亡率较高的问题,开头 推行POSYANDU预备,该预备要求村社自行建立妇幼卫生室 ,由志愿者在社区卫生中心指导下开展预备生育、妇幼保健、 免疫接种、把握儿童腹泻等几方面工作。
2023年,法定医疗保 险体系共有420个法定疾 病基金组织,其中20个 是农民基金组织。
• 〔2〕农业工伤事故保险 • 建立时间:1886年5月《关于农业企业中被雇佣人员工伤事故保险
帝国法》
• 资金来源:向农场主征收的保险税、政府补贴。农场主雇员和他们 的家庭成员可以不缴纳农业事故保险金。
受保人: 农场主及其在农场工作的配偶; 非临时在这类企业工作的家庭成 员; 在独资或合伙农业企业中定期工 作的人,如自雇者; 全部工人、领薪雇员和学徒工; 虽无雇佣关系但一样在农业企业 工作的其他人员等。
在行政治理和资金上都是独立的,每个社团都有自己的治理机构,自 主经营。 • 1989年制定初级医疗效劳制度,规定居民就医时必需首先到初级医 疗效劳机构,经初级医疗机构医生的介绍才能到医院就诊。

社会保障制度的国际比较与借鉴

社会保障制度的国际比较与借鉴

社会保障制度的国际比较与借鉴社会保障制度是各个国家为了保障人民的基本生活需求而建立的一种社会福利体系。

不同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有着不同的特点和发展状况。

通过对国际上各个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进行比较和借鉴,可以促进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提高人民的生活品质和幸福感。

一、社会保障制度的类型不同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主要分为几种类型,包括社保制度、医疗保险制度、养老保险制度等。

其中,社保制度是各个国家普遍采用的一种保障方式,它包括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

相比之下,医疗保险制度和养老保险制度在不同国家之间的发展水平存在较大差异。

二、国际社会保障制度比较1. 欧洲模式欧洲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相对完善,以法国、德国和瑞典等国为代表。

这些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覆盖范围广泛,包括医疗、养老、失业等各个方面。

并且,这些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实行强制性参保,保障程度较高。

此外,欧洲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注重社会公平和社会福利的均衡发展。

2. 美国模式美国的社会保障制度相对较为薄弱,主要由自愿性的私人保险和公共福利组成。

在医疗保险方面,美国实行的是社会医疗保险体系,参保方式分为公立医疗保险和私立医疗保险。

在养老保险方面,美国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主要是通过社会安全制度实现的。

3. 亚洲模式亚洲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也有各自的特点。

例如,日本的社会保障制度主要依靠企业自主运作,雇主和雇员共同缴纳保险费用。

而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则注重政府的财政支持和社会公共资源的整合利用。

三、国际社会保障制度的借鉴意义1.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通过比较国际社会保障制度,可以发现不同国家的经验和做法。

在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不足之处,可以借鉴其他国家的经验,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

例如,在医疗保险方面,可以借鉴欧洲国家的社会医疗保险经验,提高我国的医疗保障水平。

2. 提高保障效益通过国际比较,可以发现某些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在保障效益方面做得较好。

可以借鉴这些国家的经验,优化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提高保障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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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农村非缴费型养老 保险 代表国家为巴西、印度、 毛里求斯等拉美洲、非 洲国家。
三、世界各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介绍与探讨
(一)德国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1、发展历程 1951年,颁布《老年养老保障法》 1954年,举办个人意愿保险扩大覆盖面 1957年10月1日,《农民老年援助法》 1995年1月1日,《农业社会改革法》将农民的老年保障纳入社会保险领域 1996年7月1日起已婚者获得的老年年金最高额达到每月1226马克。
等的差距较大,初级医疗机构的使用率不足。
2、印度尼西亚
从70年代以来,印度尼西亚在农村推行了名为预付制自愿 卫生保健规划的以社区为基础的卫生筹资。
80年代,印尼政府针对农村婴儿死亡率较高的问题,开始 推行POSYANDU计划,该计划要求村社自行建立妇幼卫生室 ,由志愿者在社区卫生中心指导下开展计划生育、妇幼保健、 免疫接种、控制儿童腹泻等几方面工作。
(三)法国农场主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1、覆盖人群:
所有 农场主及其配
偶 和其他共同劳
作 的家庭成员。
2、保险金给付
一部分是农场主其 配偶和共同劳作的 其他家庭成员都享 有的基本养老金, 另一部分是只能由 农场主享受的比例
养老金。
3、缴费标准:
一部分是人均保险费, 另一部分是比例保险费。 人均保险费部分按人头确定和缴纳,比例保险费根 据农场主纳税登记收入计算和缴纳。农场主本人须 缴纳这两部分保险费,其配偶和其他共同劳作的家 庭成员只缴纳人均保险费。
代表国家有德国、日本、法国、美国等。 • (2)均一给付的普遍养老金模式
代表国家有英国、加拿大、北欧等。 • 2、第二支柱:专门性农民养老保险制度 • 3、第三支柱:个人储蓄性计划 • 4、最低安全网:老年社会救助制度
(二)发展中国家农村养老保障制度概况
两种类型
1、农村缴费型养老保 险制度
代表国家有朝鲜、 突尼斯、阿尔巴尼亚 、中国等。
在行政管理和资金上都是独立的,每个社团都有自己的管理机构,自 主经营。 • 1989年制定初级医疗服务制度,规定居民就医时必须首先到初级医 疗服务机构,经初级医疗机构医生的介绍才能到医院就诊。
• (4)农村医疗制度存在的问题。 • 按区具体实施,区域划分较小,医疗费用的统筹范围有限,风险性较
大。 • 现有的初级医疗机构和上级医疗机构医院之间的医疗服务水平和技术
4、泰国
2002年之前,农民主要是通过自愿性健康卡计划购买健康卡的形式参 加社区合作医疗保障。 以家庭为单位参加,每年缴纳约占家庭年收入3% -5%的泰铢(1994年为500铢),政府补贴500铢(1994年),各户的 费用由村级的志愿工作者进行宣传并负责收缴,每半年收缴一次,并负 责缴纳到社区卫生中心。50岁以上和12岁以下儿童享受免费医疗。
(四)加拿大的农场主社会养老保险计划
1、参加资格 (1)填报个人所得税申报书,报告农场经营盈 亏;
(2)参加农场主社会养老计划的人必须拥有或 参与一个农业经营实体,并参加该实体日常农 事经营,拥有至少10%的选举权或成员股本。
2、个人年金账户及其存款 账户包括两个部分,基金一和基金二。 投保人允许在基金一里存款的上限是每 年农产品(鸡蛋、奶制品和其他畜产品 除外)销售收入的2%,不得超过25万 加元。政府每年向其账户二中存入相同 数额的配套款项作为保费补贴。
2.实行社会救助年金计划 领取资格:联邦政府支付给 67岁及以上的农村老年人以 及无法独立生活或工作的残 疾人。并且家庭人均收入低 于最低工资的25%。要进行收 入调查,每两年审查一次。 待遇水平:相当于每月最低 工资水平。 资金来源:全部来源于中央 政府,其运作完全由国家社 会保障协会负责。
2、主要内容 (1)等待期:老年年金为15年,丧失劳动能 力和遗属年金为5年。 (2)资金筹措原则:保险费和联邦资金的筹 措。实行统一保险费的原则。共同劳动的家 庭成员的保险费是统一保险费的一半,并且 由农业企业主承担。 (3)管理机构:农民每7年选出一批地方代 表组成养老保险制度管理的常务大会
3、不足:经营效益好的大农场 的所有者和经营效益一般的小 农场的所有者缺乏互济性。
• (一)发达国家农村健康保障制度
• 1、德国
• (1)农村医疗保险 • 1972年,农民疾病保险制度建立 • 保障对象:农民、共同劳动超过15年的家庭成员和终老财产者。 • 政府补助: • 妻子、子女和其他有赡养者参加农业疾病保险,在一定条件下免交保险
费。 • 政府提供财政援助。农民基金组织可以享受税收补贴,以弥补老年农民
• 资金来源:一是参保者缴纳的保险费;二是国库补助保险费的50%; 三是被保险者个人及其被抚养的家属负担实际医疗费的30%。
• 特点: • 其一,健全的法制体系。 • 其二,完备的业务运营体系。 • 其三,完善的监督体系。 • 其四,相当数量的政府财政补贴。
• (二)发展中国家农村健康保障制度 • 1、韩国
(二)日本农村的养老保障制度
1、国民年金制度介绍
(1)保障对象: 第一自行从事工商业农林渔业的个体经营者 及其妻子、学生等; 第二已加入厚生年金及共济年金等受雇佣者 年金制度的保险者;第二被保险人的妻子。 (2)资金来源;被保险者所缴纳的保险费约 占2/3,国库负担1/3。 运营主体:中央政府(厚生劳动省社会保障 厅) (3)待遇水平:由老年基础年金、残疾基础 年金、遗属基础年金构成,对农民还有附加 年金及基金给付,加入该制度40年的保险者, 退休后每月可以领取6.7万日元的老年基础 年金。
3、印度
• 自1947年独立以来,印度政府一直致力于建 设农村医疗体系,提供免费医疗服务。1996 年以后,政府推出了社区医疗中心规划,每 10万名农村居民配备1个社区卫生中心,一个 中心约设30张病床和4名医生,并配有化验室 和基本检查设备等。
• 印度的农村发展项目由印度人寿保险公司运作 ,对于18-60岁间的人有一个群体人寿保险 项目,所有的保险费用由中央支付。公司于 1956年9月1日成立,把居民存款引入国家建 设,为了弱势群体的保险需求,印度人寿保险 公司成立SSF社会安定基金。
帝国法》
• 资金来源:向农场主征收的保险税、政府补贴。农场主雇员和他们 的家庭成员可以不缴纳农业事故保险金。
受保人: 农场主及其在农场工作的配偶; 非临时在这类企业工作的家庭成 员; 在独资或合伙农业企业中定期工 作的人,如自雇者; 所有工人、领薪雇员和学徒工; 虽无雇佣关系但一样在农业企业 工作的其他人员等。
三、国际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
(一) 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离不开政府的支持
(二)
医疗保障水平必须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做 到循序渐进,逐步提高
(三)
适时的制度变迁与制度创新是农村医疗保障制 பைடு நூலகம்成功的保证
第二节 国外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介绍与启示
• 一、国外农村社会养老保障模式比较
社会保险型
福利保险型
养老保障模式
储蓄保险型
• 二、世界农村养老保险概况 • 表10-2部分国家建立农民养老保险的时间与经济发展水平
国家
德国 日本 丹麦 芬兰 美国 加拿大 韩国 波兰
斯里兰卡
城镇养老保险建立 时间(年)
1889 1941 1891 1937 1935 1927 1973 1927
1958
农民养老保险建 农民养老保险建立时的人均
1959年颁布了新 的“国民健康保 险法”,标志着 面向农村居民的 公共医疗保险制 度正式全面实施 。1971年,制定 了“儿童津贴法 ”,将农村困难 家庭的儿童津贴 纳入其中。
(2)国民健康保险
• 对象:农民个体经营者、无业者、不能享受雇员健康保险的退休人员 及上述人中直系亲属以内的抚养家属等。
2、农民年金基金制度介绍
(1)保障对象:分为强制加入者和自愿加入 者。国民年金制度的第1号被保险者(包括农 民)属于强制加入者。 (2)资金来源:主要来自保险费、财政给予 补助,补助比例依据参保者的年龄及参保年 限而规定不同的补助标准。 (3)待遇水平:年满65岁的每月除领取基础 年金外,可再领取一定数额的农民老龄养老 金。 (4)运营主体:农民年金业务由设在农林水 产省下的农民年金基金会管理。都道府县一 级的业务委托由该级的农业委员会办理,市 町村一级的业务委托市町村农委或农协办理。
缴纳收入和实际收支间的差额。
特点:与其他疾病保险 不同,受保险人只能选 择农业保险金库,而不 可以自由选择保险机构。
2000年,法定医疗保 险体系共有420个法定疾 病基金组织,其中20个 是农民基金组织。
• (2)农业工伤事故保险 • 建立时间:1886年5月《关于农业企业中被雇佣人员工伤事故保险
立时间(年)
GDP(美元)
1957 1971 1977 1977 1990 1990 1994 1977
1345(1960年数据) 3802 10958(1978年数据) 7132(1978年数据) 21696 21842 6740 1822
1987
369
(一)发达国家农村养老保障制度概况
• 1、第一支柱:公共年金或国民年金制度 • (1)收入关联养老保险模式
3、账户资金的支取 农场主社会养老计划参加者可以在退 休之前不支取账户中的款项,将账户 余额作养老用。 4、账户的转移 参加该计划的农民可以任意转移其账 户到新的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 5、自愿参加与退出该计划的规定
(五)巴西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 巴西
1.实行农村年金计划 在给付标准上:实行统一给 付,与领取者收入状况无关。 资金来源:农产品初次买卖 价格2.1%的缴费,城镇雇 主缴纳的3%的工薪附加税, 主要来源是政府的税收补贴 和国债收入。 领取人及年龄:户主及配偶, 男性/女性领取年龄为60/55 岁。
4、泰国
2002年4月开始实施“30铢计划”全民健康保险,目标是覆盖当时 任何健康保险或者福利计划的人群,实现全民覆盖并取代健康卡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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