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初稿2.11
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最新)

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推进残疾人精准扶贫工作,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根据《X市教育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X 市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X—X)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教发〔X〕8X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1.坚持政府主导原则。
落实政府各部门发展特殊教育的责任,统筹协调教育、发改、民政、财政、人社、卫计、残联等部门,共同促进特殊教育事业发展。
支持社会力量兴办特殊教育学校,营造学校、家庭、社会互动交流、互相配合的良好氛围。
2.坚持普特融合原则。
以融合教育理念为指导,把普通学校(含幼儿园、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特殊教育资源统筹起来,支撑特殊教育发展,构建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体、以送教上门和远程教育为补充的特殊教育保障体系。
3.坚持多元发展原则。
尊重残疾学生的个体差异,针对不同学生的特点和发展需求,注重潜能开发和缺陷补偿,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方案,促进残疾学生的个性化发展,帮助其更好地适应社会、融入社会。
二、工作目标进一步巩固第一期行动计划取得的成果,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增强普通中小学校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的运行能力,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促进教育公平,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
到X年,特殊教育普及水平全面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以上,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随班就读规模不断扩大,残疾学生资助水平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全面提升,师资队伍不断加强,基本满足残疾儿童少年教育需求,残疾人受教育机会明显增加。
三、工作任务1.提高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普及水平。
县科教体局要建立健全随班就读工作机制,出台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服务工作指导意见,推动普通学校创造条件接收适龄轻、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以乡镇为单位,认真摸排县域内义务教育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情况,逐一核实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数据,根据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的教育安置意见,建立残疾儿童少年“一人一案”机制,并全部纳入中小学生学籍管理。
特殊教育提升活动计划方案

一、活动背景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特殊教育越来越受到重视。
为全面提高特殊教育质量,保障残疾儿童受教育权利,我们特制定此特殊教育提升活动计划方案。
二、活动目标1. 提高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学能力。
2. 优化特殊教育资源配置,提升学校办学条件。
3. 推进融合教育,促进残疾儿童全面发展。
4. 加强特殊教育宣传,提高社会对特殊教育的关注和支持。
三、活动内容1. 教师培训(1)开展特殊教育教师专业素养培训,包括教育教学理论、特殊教育法律法规、残疾儿童心理特点等。
(2)组织特殊教育教师参加各类教学观摩、研讨活动,提升教学实践能力。
(3)鼓励教师参加国内外特殊教育学术交流活动,拓宽视野。
2. 资源优化(1)加大特殊教育经费投入,改善学校硬件设施,如购置教学设备、康复器材等。
(2)开展特殊教育资源库建设,为教师提供丰富的教学资源。
(3)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吸引优秀人才从事特殊教育工作。
3. 融合教育(1)推进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让残疾儿童在融合环境中接受教育。
(2)开展残疾儿童职业教育培训,提高其就业能力。
(3)加强残疾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关注其情感需求。
4. 宣传推广(1)举办特殊教育宣传周活动,提高社会对特殊教育的关注。
(2)开展残疾儿童才艺展示、亲子活动等,展现残疾儿童风采。
(3)加强与媒体合作,宣传特殊教育先进典型和成功案例。
四、活动实施1. 成立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评估。
2. 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明确活动目标、内容、时间、地点、人员安排等。
3. 加强与相关部门、学校、家庭和社会组织的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4. 定期召开活动总结会议,总结经验,改进不足。
五、预期成果1. 特殊教育教师队伍素质得到明显提升。
2. 特殊教育资源配置更加优化,学校办学条件得到改善。
3. 融合教育取得显著成效,残疾儿童得到全面发展。
4. 社会对特殊教育的关注和支持力度加大,残疾儿童受教育权利得到有效保障。
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工作实施方案

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工作实施方案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工作实施方案一、发展目标与任务(一)总体目标经过三年努力,初步建立布局合理、学段衔接、普职融通、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办学条件和教育质量进一步提升。
建立财政为主、社会支持、全面覆盖、通畅便利的特殊教育服务保障机制,基本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各方参与的特殊教育工作格局。
到2016年,全县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以上,残疾儿童学前3年入园率和接受康复教育训练率达到90%以上,残疾学生接受高中教育阶段的机会明显增加。
全面推进全纳教育,为每一个残疾孩子都能接受适合自己的教育创造条件和机会,积极为残疾学生就业创业提供服务。
(二)重点任务全面建立残疾儿童筛查制度。
健全适龄残疾儿童的统计工作制度。
依托现有特教学校继续加强资源中心建设。
完善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进一步规范随班就读工作。
加强全纳教育的宣传和教育。
2016年,在县特教学校建立附属幼儿园(学前教育部),提高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至每生6000元。
在有条件的随班就读学校设立特殊教育资源教室。
进一步推进县特教学校试点开展职业教育。
贯彻落实教育部盲、聋和培智三类特殊教育学校课程标,全县各类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以上,建立健全覆盖全体残疾学生的资助体系。
二、主要措施(一)提高全县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
根据辖区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数量扩大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规模。
到2016年,建立起较为完善的随班就读工作机制。
加强特殊教育资源教室、无障碍设施等建设,为残疾学生提供必要的学习和生活便利。
鼓励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设立特教班。
提高县特殊教育学校招生能力。
积极创造条件,扩大县特殊教育学校招生规模、增加招生类别,不断提高智力残疾、孤独症、脑瘫和多重残疾等残疾适龄儿童少年的招生培养能力。
组织开展送教上门。
建立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工作机制,县教育局统筹安排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教育资源,为确实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每周提供一次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等服务,并将其纳入学籍管理。
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

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特殊教育指的是为患有智力、心理、肢体或多重障碍等特殊需求的学生提供量身定做的教育计划,以便能够帮助他们发挥潜力,融入社会。
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旨在为特殊需求学生提供更好的教育资源和支持。
本文将通过以下几点回顾和探讨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
1.计划的历史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特殊儿童的教育问题逐渐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关注,许多国家相继制定了特殊教育的政策和法规。
我国的特殊教育起步较晚,主要是在改革开放后,随着残疾人事业的发展逐步兴起。
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明确规定了对残疾儿童实行教育免费和优先受教育等政策,为特殊教育的发展提供了宪法保障。
2.计划的目标根据国家特殊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2014-2020),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的主要目标是通过提高特殊教育的质量、普及率和可持续发展水平,促进残疾人参与和融入社会,为特殊需求学生的全面发展提供支持。
具体目标如下:1)完善特殊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为特殊需求儿童提供权益保障;2)提高特殊教育教师的素质和专业能力,支持他们开展创新教学;3)加强特殊教育机构条件建设,并适当增加资源投入;4)提升特殊教育普及率,确保特殊需求学生均等接受教育;5)建立覆盖全国的特殊教育服务网络,便利特殊需求学生的家庭和社区。
3.计划中的主要举措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包含了一系列的政策和行动,以确保计划的目标得以实现。
以下是计划中的主要举措:1)教育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促进特殊教育的良性循环;2)专业培训和学科建设,提高特殊教育教师和管理人员的素质;3)资源配置和设施建设,优先满足特殊需求学生的需求;4)教育评估和管理体系的建立,确保特殊需求学生的教育成果得以量化和认可;5)公益和慈善事业的开展,为特殊需求学生和家庭提供多方面的支持和帮助。
4.计划的影响和展望自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以来,国家和地方政府已经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来支持特殊需求学生的教育和发展。
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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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 投 入 明显 增 加 ,残 疾 儿 童少 年 义 务教 育 普 及 水
系, 办学条件 和教 育质量进一步提升 。 建立财政为
主、 社会 支持 、 全面覆盖 、 通 畅便 利 的特殊 教育服
务 保 障机 制 , 基 本形成政 府主导 、 部 门协 同 、 各 方
参与的特殊教育工作格局 。到 2 0 1 6 年, 全国基本 普及残 疾儿童少 年义务教 育 , 视力、 听力 、 智 力残 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 学率达 到 9 0 %以上 ,其他
特殊教育学校 开展劳动技能教育 。中央专项 彩票
公益金继续支持特殊教育发展 。 鼓励企事业单位 、 社会团体和公 民个人捐资助学 。 ( 四) 加强特殊教育基础能力建设 。 继续实施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项 目。 合理布局 , 科学规划 ,支持残疾 人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 院校 新建或改扩建 一批急需 的基础设施 ,扩大残 疾人 接受 中、 高等教育 的规模 。 支持高等学校特殊教育
和康复专业人员数量不足 、 专业水平有待提高。 因
此, 必须加快推进特殊教育 发展 , 提 升 特 殊 教 育 水 平, 进 一 步 保 障残 疾 人 受教 育 权 利 , 帮 助 残 疾 人 全
面发展和更好 融入 社会 ,使 广大残疾人共享改革 发展成果 ,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 实现 “ 两个百年 ” 目标和 中国梦的进程 中实现幸福 人生。
特殊教育质量提升方案

特殊教育质量提升方案1. 背景随着特殊教育领域的不断发展和进步,我们面临着提高特殊教育质量的挑战。
为了满足特殊学生的研究需求,我们需要制定一个特殊教育质量提升方案。
2. 目标特殊教育质量提升方案的主要目标是:- 提高特殊学生的研究成果和社会参与能力;- 提升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 加强特殊教育课程和资源的改进;- 促进特殊教育与一般教育的融合。
3. 实施策略为了实现上述目标,我们将采取以下策略:3.1 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开展特殊教育教师培训和进修计划,提升教师的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 建立特殊教育教师评估体系,促进教师的个人成长和发展;- 加大招聘特殊教育教师的力度,确保教师供给和学生需求的匹配。
3.2 优化特殊教育课程和资源- 审查和更新特殊教育课程,确保其符合学生的研究需求和发展潜力;- 提供多样化的教学资源和辅助工具,满足不同学生的研究需求;- 鼓励教师开展个性化教学,提升学生的研究动力和参与度。
3.3 加强特殊教育与一般教育的融合- 推动特殊教育与一般教育的合作与交流,促进资源共享和互助;- 优化特殊学生的转班机制,使他们能够更好地融入一般教育环境;- 组织跨学科团队,为特殊学生提供辅导和支持,促进他们的全面发展。
4. 实施计划特殊教育质量提升方案的实施分为以下阶段:- 阶段一:制定特殊教育质量评估指标和标准,进行需求分析和问题诊断;- 阶段二:制定师资培训计划并开展培训活动;- 阶段三:优化课程和资源,推广个性化教学和辅助工具;- 阶段四:推动特殊教育与一般教育的融合,建设跨学科团队;- 阶段五:定期评估和调整,持续改进特殊教育质量。
5. 预期成果通过实施特殊教育质量提升方案,我们预期能够达到以下成果:- 特殊学生研究成果明显提升,参与度增加;- 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水平得到提高,教学能力得到增强;- 特殊教育课程和资源得到优化,满足学生的个性化需求;- 特殊教育与一般教育的融合程度加深,资源共享与互助增加。
特殊教育质量提升实施方案

特殊教育质量提升实施方案目录第一节背景研究分析 (4)一、特殊教育概述 (4)二、方案制定背景 (6)三、方案目标与原则 (8)第二节特殊教育现状分析 (11)一、特殊教育资源配置现状 (11)二、特殊教育教学模式现状 (13)三、特殊教育学生发展现状 (16)四、特殊教育质量问题分析 (18)五、特殊教育发展趋势预测 (21)第三节特殊教育质量提升策略 (23)一、优化特殊教育资源配置 (23)二、创新特殊教育教学模式 (26)三、关注学生全面发展需求 (28)四、完善特殊教育质量评估体系 (31)五、加强特殊教育政策支持力度 (33)第四节实施方案的具体措施 (35)一、加强特殊教育师资培训 (35)二、完善特殊教育课程体系 (37)三、提升特殊教育信息技术应用水平 (39)四、加强特殊教育与社会各界的合作与交流 (41)五、加强特殊教育的国际化交流与合作 (43)第五节实施方案的保障措施 (45)一、加强组织领导与协调机制建设 (45)二、加强经费保障与资源配置优化工作 (47)三、加强政策法规支持与引导力度 (49)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与人才培养工作 (51)五、加强社会宣传与舆论引导工作 (53)声明:本文内容来源于公开渠道或根据行业大模型生成,对文中内容的准确性不作任何保证。
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相关领域的建议和依据。
第一节背景研究分析一、特殊教育概述(一)特殊教育的定义与范畴1、特殊教育的定义特殊教育是针对身心有特殊需要的儿童、青少年及成人所提供的一种教育形式,旨在满足他们在学习、生活、社交等方面的特殊需求,促进其全面发展。
这种教育形式强调个别化教学,注重学生的差异性和独特性,旨在帮助特殊需要学生克服障碍,实现潜能的最大化。
2、特殊教育的范畴特殊教育的范畴广泛,包括但不限于智力障碍、视觉障碍、听觉障碍、肢体残疾、自闭症谱系障碍、学习障碍、言语和语言障碍、情绪和行为障碍等。
这些特殊需要学生可能需要特定的教学方法、学习材料、辅助技术和支持服务,以适应他们的学习方式和速度。
2024年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

2024年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的实施方案需要从政策制定、资源配置、师资培养、专业发展和家长支持等方面进行考虑和规划。
以下是一个可能的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一、政策制定1. 明确特殊教育的定义和范围,确保特殊教育覆盖面广泛。
2. 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保障特殊教育学生的权益和利益。
3. 加大特殊教育的投入力度,确保特殊教育的发展和实施。
二、资源配置1. 增加特殊教育学校和班级的数量,确保特殊教育学生有足够的就近入学机会。
2. 提供特殊教育学生所需要的学习教材、教具和辅助设备,改善学校特殊教育资源的短缺情况。
3. 加强特殊教育学生的创造力和动手能力培养,提供更多的艺术、体育等特殊教育资源。
三、师资培养1. 加大特殊教育师资培养力度,提高特殊教育教师的数量和质量。
2. 完善特殊教育师资培训制度,提供系统的培训课程和实践机会。
3. 加强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发展和学术交流,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实践能力。
四、专业发展1. 营造良好的特殊教育专业发展环境,鼓励特殊教育教师积极参与研究和教学实践。
2. 开展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发展培训活动,提高他们的教学设计和评估能力。
3. 支持特殊教育教师参与国内外专业会议和研讨会,拓宽他们的学术视野和交流渠道。
五、家长支持1. 提供特殊教育学生家长的心理支持和教育指导。
2. 开展特殊教育家长培训活动,提高他们的教育意识和育儿能力。
3. 增加特殊教育学生家长参与学校和社区特殊教育活动的机会,促进家校合作。
六、监测评估1. 建立特殊教育学生的监测评估体系,对特殊教育实施效果进行评价。
2. 定期组织特殊教育学生的学业和评价测试,了解他们的学习进展和需要改进的地方。
3. 加强特殊教育学生的个性化评价和辅导,帮助他们充分发展潜能。
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的实施,需要政府、学校、家长和社会各方的共同努力。
通过综合优化政策环境、增加资源投入、提高师资水平、加强专业发展和提供家长支持,可以进一步完善特殊教育体系,确保特殊教育学生获得优质的教育和服务,实现他们的全面发展和社会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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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14-2016年)(初稿)为贯彻落实《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 )》(国办发[2014]1号)精神,加快推进特殊教育的提升与发展,按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全国特殊教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大力推动特殊教育的提升与发展为目标任务,在更高水平上实现普及教育、公平教育、优质教育,切实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帮助残疾人全面发展和更好融入社会,使广大残疾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实现幸福人生。
二、总体目标全面推进全纳教育,使每一个残疾孩子都能接受合适的教育。
通过三年的努力,建立起财政为主、社会支持、全面覆盖、通畅便利的特殊教育服务保障机制,基本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各方参与的特殊教育工作格局,构建起布局基本合理、学段相互衔接、普职相互融通、医教相互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特殊教育办学条件和教育质量进一步提升。
到2016年,全省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残疾儿童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70%;残疾学生接受高中阶段和高等教育的机会明显增加。
三、重点任务1.提升普及与发展水平。
全面实现残疾儿童“普九”目标,大力推进随班就读,对义务教育阶段不能入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实施送教上门。
积极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大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加快发展残疾人高等教育,逐步提高非义务教育阶段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比例。
2.提升条件保障水平。
提高特殊教育学校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标准。
建立健全覆盖全体残疾学生的资助体系,提高资助水平。
实施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薄弱特殊教育学校教学康复仪器配备工程和普通学校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建设工程,改善办学条件,加强残疾学生学习和生活无障碍设施建设。
3.提升教师队伍建设水平。
全面提升特教教师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化水平,扩大特殊教育教师培养规模,加大特殊教育教师培训力度,制定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提高特教教师待遇。
4.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水平。
坚持全纳教育理念,实施素质教育,提高特殊教育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做好残疾学生医疗、康复和教育结合工作。
开发建设具有山东特色、符合学生特点、兼顾文化和职业技能的特殊教育课程体系,组织编写适合我省的特殊教育教材。
5.提升特殊教育管理和服务创新水平。
市、县(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特殊教育专家咨询委员会,聘请相关领域专家,为本地区特殊教育重大决策和重点工作提供咨询。
各县(市、区)要建立残疾儿童少年医学检测制度,依据标准对残疾儿童少年进行检测评估,并成立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咨询委员会,聘请相关领域专家和各界代表,根据检测结果对残疾儿童少年提出接受义务教育形式的建议。
建立残疾儿童少年信息平台和资料库,实施随访和跟踪服务,做好医教结合、康教结合、社教结合、普特结合工作。
四、主要措施1.实行“一人一案”,保障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以县(市、区)为单位,对每一个孩子的残疾类型、残疾程度和家庭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制订具体解决办法,把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校,做到全覆盖、零拒绝。
到2016年,建立和完善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随班就读为主体,以送教上门等形式为补充的特殊教育办学体系。
提高特殊教育学校招生能力。
支持现有特殊教育学校扩大招生规模、增加招生类别。
市级特殊教育学校主要承担视力残疾和听力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县级特殊教育学校应随着听力残疾儿童的减少,由以聋教育为主,逐步过渡到主要承担智力残疾、孤独症和多重残疾等儿童、少年教育。
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应当设立特教班。
扩大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规模。
制定进一步加强随班就读工作的意见,建立完善县级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尽可能在普通学校安排残疾学生随班就读。
加强普通学校特殊教育资源教室、无障碍设施等建设,为残疾学生提供必要的学习和生活便利。
组织开展送教上门。
制定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管理办法,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教育资源,针对实名登记的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残疾状况和教育需求,采用多种形式,逐一安排其接受义务教育,并将其纳入学籍管理,力争做到零拒绝、全覆盖。
2. 加快“两头延伸”,扩大残疾学生接受非义务教育机会大力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
积极开展特殊儿童随园就读工作,支持普通幼儿园创造条件接收残疾儿童,基本满足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
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和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增设附属幼儿园(学前教育部)。
积极举办残疾人高中教育。
大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为残疾学生就业和继续深造创造条件。
支持特殊教育学校根据需要举办残疾人高中部(班)。
加强市级统筹,扩大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残疾人的规模,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残疾人特点合理调整专业结构,为残疾学生提供更多选择。
加快发展残疾人高等教育。
普通高校要认真落实国家招收残疾考生的法律和政策,保证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接受高等教育,不得因其残疾而拒绝招收。
在省属应用技术类和技能类高校中各选择5所,探索设置特殊教育学院或相关专业,逐步扩大滨州医学院、泰山医学院招收残疾学生的相关专业的规模,满足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的需求。
支持省特殊教育中等专业学校提高办学层次和办学水平,三年内建设成为特殊教育职业学院。
创造条件满足残疾人接受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自学考试、远程教育等多元化的高等教育需求。
加强残疾人职业培训,提高就业创业能力。
3.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完善特殊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全面实施残疾学生免费教育。
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免费教育制度,全面免除残疾学生的教科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给予交通费和特殊学习用品、教育训练补助费,并逐步提高补助标准。
生活费补助标准为一至六年级每生每年不低于2500元,七至九年级每生每年不低于3000元;交通费纳入校车服务方案统筹解决,每生每年不低于500元;特殊学习用品、教育训练补助费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补助标准。
学前和高中阶段残疾学生纳入免费范畴,所需费用纳入当地财政预算。
提高生均公用经费标准。
从残疾学生人均教育成本高的实际出发,逐步提高生均公用经费标准。
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应当高于同级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的8倍以上,以满足特殊教育学校正常运转和教育教学的需要。
2014年达到6000元,2016年达到8000元。
不足100人的特殊教育学校按100人拨付生均公用经费。
随班就读、特教班和送教上门的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按照实际人数参照上述标准安排。
加大特殊教育事业专项投入。
用好中央财政设立的特殊教育补助专款,落实沂蒙革命老区特教学校有关扶持政策。
逐步提高省级特殊教育专项补助金,2014年提高到1000万元,专门用于特殊教育薄弱学校建设。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设立特殊教育专项补助金并不断提高。
进一步拓宽特殊教育经费来源渠道。
省财政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每年安排不少于10%的资金用于特殊教育学校开展劳动技能教育;按照彩票公益金使用宗旨,从发行彩票筹集的本级留成公益金中,每年安排不少于5%的资金用于支持特殊教育;市、县两级财政也要安排一定金额的彩票公益金用于发展当地特殊教育。
积极提倡企业、个人和社会团体捐资助学。
鼓励社会力量出资举办各种类型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康复机构。
对儿童福利机构、残疾人福利机构以及社会力量举办的特殊教育机构给予指导和支持。
4.加强特殊教育基础能力建设,不断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全面完成特殊教育学校布局。
2016年底前,所有3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区)都应当建立一所独立设置的特殊教育学校,实现每县一所特殊教育学校的目标。
积极拓展特殊教育学校职能,县级康复中心建设与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统筹考虑,使特殊教育学校成为为当地残疾人服务的教育与康复中心。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试点建设孤独症儿童少年特殊教育学校(部)。
实施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工程。
各地应将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纳入普通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工程,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验收。
支持特殊教育学校配备必要的教育教学、康复训练等仪器设备,开展“康教结合”实验。
到2016年,全省特殊教育学校要达到或基本达到省颁布的特殊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标准。
加大对薄弱特殊教育学校的支持力度,2014年,省财政安排专项经费3000万元,用于支持财政困难县特殊教育学校资源中心建设,增强其为校内和区域内随班就读学校服务的功能。
实施随班就读学校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建设工程。
随班就读儿童、少年8人以上的中小学、幼儿园和农村乡镇中心小学、幼儿园应设置资源教室,配备基本的教育教学和康复设备,为残疾儿童少年提供个别化教育和康复训练。
5.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水平根据特殊教育发展的需要,研究制定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
按照师生比盲校不低于1:2、聋校不低于1:3、培智学校不低于1:2的比例配备教职工。
附设幼儿园(或学前班)按每班2名教师1名保育员配备教职工。
在特殊教育学校设医务室,配备1名校医。
根据残疾儿童的实际需要,设置专职康复教师岗位。
根据服务区域人口总量配备1-3名随班就读专职巡回指导教师,负责指导随班就读工作;根据服务区域内不能或不宜到校学习的重度智障、孤独症及多重残疾儿童的数量,合理配置教师实施送教服务。
有随班就读学生的普通学校配备1名专职特教教师,随班就读学生在5人以上的,适当增加专职特教教师配备人数。
加强特殊教育教师师资培养培训工作。
把特殊教育师资培养纳入师范生免费教育计划。
有条件的师范院校和综合性院校应设置特殊教育专业,各级师范类专业要开设特殊教育必修课程。
鼓励优秀高校毕业生到特殊教育学校、儿童福利机构任教。
把特教教师培训全面纳入教师培训规划和项目,省级培训项目要对特教教师予以重点安排。
构建省、市、县三级培训网络,开发特殊教育教师培训课程与教材。
办好特殊教育学校校长和中青年骨干教师培训班,加强随班就读、送教上门、康教结合等专项教师培训。
到2016年,要完成特殊教育校长、教师的全员轮训和随班就读工作骨干教师培训。
实施特殊教育名校长、名教师培养工程,培养造就一批具有创新教育思想、教育模式和教育方法的高水平特殊教育师资队伍。
切实保障特殊教育教师待遇。
确保国家有关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工资待遇的政策得到落实。
特殊教育学校教师享有每月不低于基本工资30%的特殊岗位补助津贴,有条件的市可以适当提高补助标准。
对从事特殊教育工作满10年,并在特殊教育岗位上退休的教师,其特殊教育津贴纳入离、退休费的计发基数。
在普通学校从事随班就读教学和管理工作的教师,其工作列入绩效考核内容,并给予一定的特殊岗位补助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