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生就业补贴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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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摘要

重庆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摘要

重庆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摘要(一)创业扶持类1.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以个体形式可申请最高10万元,以企业形式最高可申请不超过200万的创业担保贷款;实行财政全额贴息。

联系单位:县就业局就业科联系电话:85657230 856456962.入驻创业孵化基地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企业和微型企业可进入创业孵化基地孵化发展,并享有场租减免、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免费培训以及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

联系单位:县就业局市场科联系电话:74635597 85643650注:创业孵化基地地址在垫江县温州商贸城3.微型企业创业扶持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微型企业给予不超过注册资本金50%的补助资金;除享受国家和我市对中小企业及特定行业、区域、环节的税收优惠政策外,符合规定的企业,其所得税享受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其实际缴付的所有税收中地方留存部分,以微型企业注册资本金等额为限,按规定实行补贴;办理证照、年检、年审等手续,3 年内免收行政性收费,详情请咨询县工商局。

4.自主创业税收优惠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详情请咨询县税务局。

注:原《就业失业登记证》现调整为《就业创业证》。

5.“泛海扬帆”创业扶持重庆市开展“泛海扬帆—重庆大学生创业行动”,2015年评选100个大学生创业项目,并给予每个2—5万元创业资本金补助。

联系单位:县就业局市场科联系电话:74635597 85643650(二)就业促进类1.就失业登记为已就业高校毕业生免费办理就业登记,对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免费办理失业登记,并及时为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发放《就业创业证》。

联系单位:县就业局市场科联系电话:74635597 856436502.就业创业定制服务计划对实名登记的每一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根据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创业和培训意愿,分类开展有针对性的定制服务。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就业工作领导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就业工作领导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定向就业培训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招工与就业【发文字号】渝人社发[2011]275号【发布部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就业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发布日期】2011.10.31【实施日期】2011.10.31【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XP10【失效依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加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定向就业培训工作的通知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定向就业培训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275号)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就业办,各有关企事业单位、定点培训机构:为鼓励支持用人单位招聘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充分发挥定向就业培训在提升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渝府发〔2011〕86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渝办发〔2011〕48号)、《关于切实加强短期技能培训监督管理的意见》(渝办发〔2011〕63号)以及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2011〕64号)等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定向就业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对象主要指应届和毕业后两年内现未就业的重庆市高校毕业生以及市外高校重庆籍或户口已迁入重庆的毕业生(含自考、成教、电大、函授、远程教育等国家承认其学历,年龄不超过30周岁未就业的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二、培训机构(一)开展定向就业培训的用人单位或培训机构,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用人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每年招聘10名以上高校毕业生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具备岗前培训能力的在渝企事业单位。

2.培训机构:具备培训资质,与用人单位签订委托培训协议的职业院校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

大学生定向就业补贴政策

大学生定向就业补贴政策
3申报月份的银行流水清单
4购买人生意外险的发票
5参险人员的名单(清单)
6提交表格
(1)重庆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备案表(开见习基地用)
(2)重庆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申报表
(3)重庆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统计表
(4)重庆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
4重庆市高校毕业生定向就业培训开班申请表(在用人单位处盖章)
5委托培训协议书(在甲方处盖章)
6重庆市高校毕业生定向就业培训考核表(在用人单位+专业科目培训处盖章)
重庆市高校毕业生定向就业培训人员花名册(在用人单位或者培训机构名称处盖章)
所需材料
1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公司鲜章(开见习基地用)
2员工资料 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或者学生证(针对16年未毕业而出来实习的学生)
大见习补贴申报
1. 14 15 16年已毕业的高校毕业生
2. 学历达到大专
3. 16年用人单位才给其参加社保(必须是重庆的用人单位)
4.社保时间要在毕业时间后
条件
1.14 15年已经毕业的高校毕业生以及16、17年即将毕业校生(统招生)(16年6月份之前)
2.15 16年已经毕业的高校毕业生以及16、17年即将毕业的高校毕业生(统招生)(16年6月份之后)
3.学历达到大专
4.用人单位在实习期间工资不低于1500元(且工资走公司账户)
人生意外险不低于100元/年/人,申报期间没有社保记录
一次性补贴1000元/人
补贴标准
实习期间每月补贴1000元,最长时间可补贴6个月
1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司鲜章
2员工资料(身份证+毕业证+劳动合同复印件)
3重庆市高校毕业生定向就业培训用人单位招聘岗位需求信表(在单位名称以及法人代表处盖章)

重庆市就业创业政策

重庆市就业创业政策

重庆市就业创业政策重庆有什么就业创业政策吗?今天小编来为大家一一解答,欢迎阅读。

重庆市就业创业政策重庆高校贫困毕业生:基层就业满3年可代偿学费在出台的贫困大学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中,对贫困毕业生有不少“真金白银”优惠。

近日,记者从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市就业局了解到,重庆市将从提升能力、开发岗位、创业扶持、公共服务4个方面入手,依托15条政策,为贫困高校毕业生提供约3500个岗位,帮助其就业创业。

其中,提供基层事业单位岗位、企业岗位,搭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成为3大创新举措。

见习可获不低于每人每月800元补贴其实毕业生普遍存在的一个短板,就是缺乏工作经验。

《通知》里明确,组织在校贫困大学生提升综合素质和就业竞争力,由实习单位发放不低于每人每天50元的实习补助。

而离校未就业和毕业学年的高校贫困毕业生,还可到重庆市内单位参加为期3至6个月的就业见习。

由见习单位按每人每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就业见习生活补助,重庆市财政给予见习单位每人每月800元的见习补贴。

其实,在高中阶段,贫困学子就可未雨绸缪。

根据政策,重庆市每年从全市农村小学、乡镇卫生院定向培养的高校招生计划单列指标中,各拿出100个指标招录高中贫困毕业生,定向培养全科教师和全科医生。

对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并承诺服务满6年的,由市财政给予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资助。

乡镇每年拿300个岗位政府提供2000个公益性岗位有了工作经验,要想找到满意工作,还得有充足岗位。

本次出台的扶持政策,在开发就业岗位上新增了两大措施。

《通知》要求,在各区县(自治县)乡镇事业单位招聘编制总量范围内,每年末提供300个岗位招聘该地区及相邻区县的高校贫困毕业生。

重庆市人社局还将组织各类企业每年末提供约1200个岗位,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离校未就业的高校贫困毕业生。

对吸纳登记失业高校贫困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重庆市财政按每人60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岗位补助。

重庆大学应届毕业生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办理流程

重庆大学应届毕业生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办理流程

重庆大学应届毕业生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办理流程根据《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财教[2009]15号)规定,为做好我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适用对象《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以下简称代偿政策)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

定向、委培以及在校学习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本政策长期有效)。

二、申请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2、在校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学习成绩合格;3、毕业时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1)西部地区是指西藏、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部地区是指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0个省;艰苦边远地区是指除上述地区外,国务院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

(2)基层单位包含两类:第一类是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机关,企事业单位,主要指乡(镇)政府机关、农村中小学、国有农(牧、林)场、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站、乡镇文化站、乡镇企业等。

县城中学、县城医院以及县政府派出街道(社区)等可以纳入补偿代偿申请范围。

第二类是工作现场地处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的中央单位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主要指气象、地震、地质、水电施工、煤炭、石油、航海、核工业等艰苦行业的生产第一线。

考虑到上述行业分布广、地区跨度大及流动作业性强等特点,工作现场可以适度放宽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政府所在地。

对于化工、电力、航天、邮政、交通、机械制造、冶炼加工、土建施工、高新科技等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代偿申请人应出具工作现场地处中西部地区乡镇以下的相关就业证明,即上述行业工作现场不包含县政府所在地。

大学生就业补贴领取操作流程

大学生就业补贴领取操作流程

大学生就业补贴领取操作流程
大学生就业补贴政策是国家针对高校毕业生的一项优惠政策,目的是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就业创业。

领取就业补贴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 确认符合领取条件。

大学生必须是应届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月工资不超过本地社保缴费基数的60%。

2. 企业为大学生办理就业手续。

用人单位在录用大学生后15日内,须在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为其办理就业登记、开户、参保等手续。

3. 大学生申请补贴。

毕业后次月,大学生可凭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材料,到就业服务窗口申请领取就业补贴。

4. 确认申请材料。

工作人员将审核学生申请材料,确认是否达到领取条件。

5. 发放就业补贴。

审核通过后,工作人员将就业补贴直接发放到大学生的个人银行卡。

6. 定期审核确认。

大学生需按要求定期提供个人参保缴费记录等材料,以便确认补贴资格。

7. 补贴期满结束。

就业补贴期限一般为1年,期满后将自动终止发放。

大学生应及时申领就业补贴,以享受国家提供的就业支持政策。

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9.12.02•【字号】渝财规〔2019〕15号•【施行日期】2019.12.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财政局、社会保障局,万盛经开区财政局、人力社保局:为落实好各项就业创业政策,规范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们制定了《重庆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重庆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12月2日附件重庆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好各项就业创业政策,规范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就业补助资金促进就业创业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重庆市就业促进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8〕57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就业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就业补助资金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促进就业创业的专项资金,由财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下简称人力社保部门)管理。

第三条就业补助资金来源:(一)上级财政转移支付的就业补助资金;(二)本级财政安排的就业补助资金;(三)其他资金。

第四条就业补助资金管理遵循的原则:注重普惠,重点倾斜。

落实国家及市普惠性就业创业政策,重点支持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创业,适度向贫困地区、老工业基地、资源枯竭型地区、就业工作任务重的地区倾斜,促进各类劳动者公平就业,推动区域间就业协同发展。

大学生就业补贴申请条件

大学生就业补贴申请条件

大学生就业补贴申请条件
大学生就业补贴申请条件
一、申请对象
1. 如允许本科生落户就业,申请者应当是大专院校在校生及大专院校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
2. 如本科生不允许就业,申请者应当为满足当地就业条件的符合要求的大学毕业生;
3. 申请者具有正常就业、创业条件,未受到拘留、行政拘留、管理性起诉、拘役等强制措施,无前科。

二、申请条件
1. 基本符合规定的就业,创业;
2. 具有完整的家庭;
3. 原则上离校在24个月以内,其印证该校的毕业生;
4. 申请人应是本次就业或创业的主要参与人,不得依附成员家庭分摊
家庭就业补贴。

三、申请材料
1. 《大学生就业补贴申请书》;
2. 报到证复印件;
3. 户口本;
4. 身份证复印件;
5. 毕业证书复印件;
6. 拟就业登记表;
7. 申请人毕业照片;
8. 个人能力及活动性实践证明材料;
9. 所报学历及学科(专业)分类表;
10. 申请人填写的家庭信息表;
11. 申请人提交的企业/单位/机构用人意向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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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生就业补贴政策规定
新增15家见习单位提供854个见习岗位
据悉,本次新增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包括重庆华宇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瑞富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中捷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
司等15家单位,总共提供了854个见习岗位。

每年共有1万个见习岗位优秀者可留用
该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市每年可提供1万个就业见习岗位,希望通过见习方式,帮助高校毕业生提升就业能力。

同时也支持各类
企业单位,特别是市属国有重点企业、中央和外地在渝大型企业、
规模以上企业设立就业见习基地,提供就业见习岗位。

贫困在校生求职补贴800元离校生求职补贴500元
同时,市人社局表示,毕业年度内的重庆高校城乡低保家庭学生、残疾学生,可向学校提交材料,申请在校求职补贴,每人一次性补
贴800元。

离开学校,但还找到工作,并前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实名登记的重庆籍零就业家庭、农村建卡贫困户家庭、城乡低保家庭和本
人残疾的应届毕业生,则可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离校未就业求
职补贴,每人一次性补贴500元。

一、政策依据
二、见习基地优势
(一)降低用工成本。

享受市财政给予见习人员每人每月
1000~1200元的财政补贴,补贴期限一般为1-6个月;
(二)降低用工风险。

通过见习期,了解见习人员综合素质,挑选与招聘岗位更为匹配的人才;
(三)扩充人才储备。

通过招用见习生,扩大择才选才渠道,充实见习基地人力资源储备。

三、见习补贴流程
重庆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流程
不害怕招聘无经验大学生
去年帮助17199名高校毕业生就业
记者从市人才中心了解到,他们一直在通过报纸、电台等多种形式,不断宣传定向就业培训这项政策,鼓励和动员单位和高校毕业生参与到其中。

现在也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去年全市参加定向就业培训的单位有1153家,共帮助17199名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

他们还表示,希望今年能有更多的像鹏博士这样的企业,以及像刘翼飞这样的毕业生参加定向就业培训。

想报名的单位和高校毕业生看过来
单位报名参加定向就业培训,需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每年招聘10名以上高校毕业生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

具备岗前培训能力的单位可自行开展定向就业培训,不具备培训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委托或联合培训机构来开展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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