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费报销开支管理办法
差旅费管理办法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修订版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控制差旅费用的支出,提高各类业务人员的办事效率,规范出差人员的审批及报销程序,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公司各部门员工出差报销事宜的处理。
第三条差旅费是指公司员工因公出差所发生的城市(含市辖区县)间往返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出差地交通费。
第四条公司建立健全员工出差审批制度。
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部门有关领导批准,员工出差应本着高效、节约的原则。
要定任务、定人数、定时间、定地点、定费用,不得假公济私绕道旅行。
出差期间非工作需要的游览和参观而开支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第五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员工因公出差到市外和市辖区县,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往返费用。
第六条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工作、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火车/高铁作为推荐的交通工具,相对于长途汽车更安全,中心级以下员工出差可选择乘坐火车或高铁二等座,凭票据实报销。
乘坐飞机应从严把控,若飞机票价格低于其他交通工具价格、公务紧急或特殊情况超过规定标准乘机,应事先申报,由中心部门领导批准,未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
以飞机作为交通工具的,出差必须乘坐经济舱,出差人应尽可能提前预定机票,以节约购买成本。
第七条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和往返机场的专线交通费用可以凭据报销。
第八条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
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
第三章住宿费第九条住宿费是指员工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酒店、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第十条公司员工出差住宿费实行最高额度控制,在规定的标准内凭有效发票实报,超支自负,节余不补。
两人以上同性别同行,必须两人共住一个房间,标准可按两人中高级别的住宿标准执行。
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10篇

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10篇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11、为保证全校教职员工因公出差的实际需要,进一步规范差旅费开支的项目及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2、教职员工应充分利用现代通讯网络技术办理外地公务,尽量控制公务出差,缩短出差时间,减少出差次数。
确需因公务出差须经分管校领导同意,报校长批准,否则,不报销差旅费。
3、出差人员的差旅费,按“交通费凭票据实报销,住宿费限额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通讯费包干使用”的办法报销。
4、住宿费报销办法①住宿费限额控制标准:直辖市、省会城市80元/晚/人;地州市及外县60元/晚/人。
一人出差和因特殊情况需要突破标准的须经校长批准,然后据实报销。
②出差住宿费在规定的限额标准内凭据报销,实际住宿费超过限额标准的部分自理,不予报销。
③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免费提供住宿或住在亲友家的,不予报销住宿费。
④学校委派外出学习、培训人员的住宿费以学习、培训举办单位出示的发票为准报销,但不得超出第4条第①款的规定,若举办单位免费提供住宿的,按第4条③款执行。
5、交通费报销办法①出差人员乘坐火车、汽车、轮船、飞机或其它交通工具(不含租用出租车)的交通费据实报销。
出差人员未经校长批准一律不得乘坐飞机、火车软卧、轮船头等舱,也不得租用出租车。
②出差期间市内交通费按直辖市、省会城市每人每天30元,地县每人每天15元包干使用。
③到外地参加会议和被学校委派学习培训的人员在会期和学习培训期间不报市内交通费。
④自带交通工具或由接待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员不报市内交通费。
⑤乘坐火车的按实际乘坐火车硬卧座位票价(随票加收的其他费用不计入座位票价之内)的10%计发个人补助费。
乘坐硬座按票价(随票加收的其他费用不计入座位票价之内)的30%计发个人补助费。
⑥经批准乘坐飞机的,如遇航班打折,一律按打折后票价据实报销。
6、出差人员的伙食费补助办法①县城外出差伙食补助(不分途中和住勤)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本省地州市及以下每天每人20元,省会每天每人30元,省外每天每人40元。
《差旅费管理办法》

《差旅费管理办法》一、前言差旅费是指在公务出差或其他工作相关活动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餐费等费用的支出。
为了规范和管理差旅费的使用,提高财务管理的效率和透明度,本文制定了《差旅费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下属事业单位、事业团体等在公务出差中产生差旅费的管理和使用。
三、差旅费报销标准1. 交通费:(1)飞机:按照公务舱价格核算。
(2)火车:按照二等座价格核算。
(3)汽车:按照实际路程计算,每公里0.5元。
(4)出租车: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报销,需提供发票。
2. 住宿费:(1)酒店:按照标准间价格报销,需提供发票。
(2)宾馆:按照标准间价格报销,需提供发票。
3. 餐费:(1)国内出差每人每天200元。
(2)国外出差每人每天400元。
四、差旅费报销流程1. 出差前:(1)申请出差:向上级提出出差申请,说明出差目的、时间、地点等,并附上预估的差旅费用。
(2)审批出差:上级审批人核准出差申请,并确认预估的费用是否符合实际情况。
(3)预付款申请:如有需要,申请预付差旅费用,并在预付款申请表上详细列明预付款的金额和用途,并附上出差审批表。
2. 出差期间:(1)费用发生:按照预算安排,在出差期间按照标准使用差旅费。
(2)费用记录:详细记录每天的交通、住宿、餐费等消费,并保存相关发票和票据。
3. 出差后:(1)差旅费报销:出差结束后,填写差旅费报销单,附上费用明细表、发票等相关材料。
(2)审批报销:上级审批人核准差旅费报销申请,并确认费用是否合规。
(3)支付报销:财务部门进行差旅费报销的支付工作,及时将费用划入员工的工资账户。
五、差旅费管理制度1. 监督机构:建立差旅费监督机构,对差旅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2. 内部控制:建立差旅费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差旅费使用的程序和要求。
3. 对违规行为的处理:对于违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行为,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如扣除补贴、降低评优级别等。
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

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公司开展业务需要,本着勤俭节约、降低费用开支,规范差旅费报销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报销范围、标准第二条市内出差:1、市内交通费用是指出差目的地(含国内出差)市区内的交通费用。
员工应以公交车、地铁、中巴等交通工具为主,如遇紧急或特殊情况,需经部门副经理级以上人员批准,一般员工方可乘坐出租车。
机场往返交通费用鼓励员工乘坐机场大巴及机场快线,特殊情况下(携带贵重资料、紧急召回、夜晚10:00以后)经部门经理同意可乘坐的士。
2、员工因公外出用车,应事先由人力资源及财务部安排车辆,以减少公司费用支出。
公司因故未派车,按照公司规定采用外部交通工具的,在本方法限额内据实凭票报销费用。
3、市内的士费用报销必须注明目的地、原因、日期等。
第三条国内(市外)出差:1、报销范围:员工至国内(市外)出差的报销范围有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及其他。
2、报销标准:交通:可乘坐火车硬卧、汽车、轮船二等舱、飞机经济舱,城际间交通未经分管领导批准不得选乘出租车。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
住宿:住宿标准不超过RMB500元/晚,凭票据在额度内实报。
陪同公共关系,超过标准需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入住。
伙食补贴:伙食补贴实行包干制,标准RMB100元/天。
其它:业务应酬、礼品赠送,办公用品购买等权限同公司相应制度规定。
第四条异地驻外项目差旅费用报销详见《驻外项目费用报销管理制度》,不适用本制度。
第五条港澳台出差1、报销范围:员工至港澳台出差的报销范围有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和其他。
2、报销标准:交通:应乘坐飞机经济舱、火车硬席、轮船二等舱、地铁、中巴,凭票据实报销;遇紧急事项或特殊情况,超过标准乘坐交通工具,需事先请示分管领导或事后补充说明。
住宿:住宿标准为RMB500元/晚,凭票据在额度内实报。
员工因公需陪同公共关系的经分管领导同意可入住五星级酒店。
伙食补贴:实行定额包干,正餐补贴标准为RMB50/餐。
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8篇

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8篇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一):公司差旅费报销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对差旅费的管理,适应当前的物价水平,根据省财政厅文件精神,结合我公司具体状况,重新修订公出人员差旅费标准:一、公出人员交通费1、公司各部门经理可乘坐火车软席、轮船二等舱、飞机普通舱,其他人员可乘坐火车硬席、轮船三等舱,长途汽车凭据报销。
2、严格控制公出人员乘坐飞机,需乘坐飞机的应事先经总经理同意批准。
3、乘火车从晚八点至次日凌晨七点之间,在火车上过夜六小时以上或连续乘坐超过十二小时,可购买同席卧铺票。
贴合本规定而不买卧铺票,可依据实际乘坐火车票价按以下比例发给个人补贴;直快的按票价60%;特快以及新型空调直达特快列车分别按其硬坐席位票价的30%发给个人,另外加收的空调费不计入座位票价之内。
二、公出人员宿费、市内交通费、补助费、杂费按实际天数计算包干限额,超出部分自理。
公出人员往返旅程期间按实际天数每日补助15元。
宿费、市内交通费、补助费、杂费等包干标准:1、自带交通工具的从其包干费中每人每一天扣减交通费20元。
2、在本市区公出需在外就餐者,每日补助10元,其他城市当日往返补助15元。
3、公司外派的技术服务人员,食宿由公司负责解决,补助费每人每一天40元。
4、公司员工陪同部门经理外出的,随部门经理的标准报销。
5、因工作需要超出差旅费包干标准的,需总经理事先批准方可实报实销。
6、旅途期间,在非工作地不许滞留。
7、财务严格按照公出人员申请公出目的地及合理的行车线路予以审核报销。
如中途有变化的需事先请示领导批准,否则发生费用自理。
三、报销票据:公出人员报销票据务必贴合国家有关票据报销规定,否则不予报销,各种票据丢失一律不予报销。
四、报销时间:公出人员回来后一周之内,到财务部门报销,如有故意拖欠不及时报销的,适情节给予50元以上的处罚。
五、本规定自8月1日起执行,以前有关规定与本规定有抵触的,均按本规定执行。
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二):为加强差旅费用管理,在保证出差人员工作和生活需要的前提下,本着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原则,结合VN项目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办法。
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9篇

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9篇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篇1一、差旅费报销规定1、住宿费:住宿标准为经济适用型酒店,费用标准参考当地如家快捷酒店经济型客房均价。
一般同性二人一起出差的,按一个房间标准报销。
出差人员由单位接待或住亲友家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员工趁出差之便,事先经部门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就近回家省亲办事的,多开支的住宿、伙食、交通费等由个人自理。
2、城际交通费:高铁为二等座标准、其他火车为硬卧硬座标准。
员工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任务紧急、路途较远的,经部门主管同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乘坐飞机。
3、市内交通费:市内交通费实报实销,以经济兼顾效率为原则,优先选择地铁、公交结合短程的出租车,报销票据日期应与出差日期吻合。
4、出差补贴:出差补贴原则为伙食补贴,填列在外埠出差费报销单上的住勤补助栏凭发票报销,标准为50元/天,其中分为早餐10元,午餐20元,晚餐20元。
若已报销陪同客户就餐的招待费,则扣除相应的餐费补贴。
5、手机话费:手机话费补助每月150元,凭发票报销。
为了工作的方便和便于联系,每月报销话费的手机不得少于规定的开机时间。
工作日:早8:00-晚21:00 节假日:早10:00-晚18:00。
6、业务招待费:因业务需要发生招待费的应通过出差计划、客户拜访计划等事先上报并列明大致费用预算,经部门主管核准同意后再报分管领导批准,财务部方可给予报销。
7、礼品赠送:除了必须当面赠送或者不适宜邮寄的礼品外,赠送给客户的礼品原则上由上海本部统一准备和寄送,以保证礼品的质量,加强管理。
必须当面赠送的礼品须在出差计划或者客户拜访计划中事先向领导提出申请。
二、出差计划和出差报告1、出差计划:出差前须提前三天提交出差计划给部门主管,详细列明拟出差的城市、拜访客户全称、接待人、接待人联系方式、拜访目的、拟发生的业务招待费项目及费用预算等内容,经部门主管批准同意后再出差。
2、出差报告:出差结束三天内须完整填写出差报告并发送给部门主管,出差计划和出差报告可使用同一张表格。
2023修正版差旅费开支管理办法

差旅费开支管理办法差旅费开支管理办法一、引言差旅费是指为了完成公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外出活动产生的费用,包括交通费、住宿费、餐费等各项费用。
为了规范差旅费开支,提高费用使用效率,制定差旅费开支管理办法,以确保差旅费的合理、规范使用。
二、差旅费开支管理流程为了管理差旅费的开支,以下是差旅费开支的管理流程:1. 出差计划申请:员工在确认需要出差的情况下,必须提前向上级经理提交出差计划申请。
申请中需包含出差目的、行程、具体时间和预计费用等信息。
2. 出差计划审批:上级经理收到出差计划申请后,需对其进行审批。
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出差活动。
3. 出差费用预算:在确定出差计划后,员工需要根据行程安排和出差目的预估出差费用,并将预算报告给财务部门。
4. 出差费用预支:在出差前,员工需要向财务部门提出出差费用预支申请。
财务部门根据出差计划和预算情况,决定是否批准预支。
5. 出差费用报销:员工在出差结束后,需要填写差旅费用报销申请表,附上相关票据和发票,并提交给财务部门。
财务部门对报销申请进行审核,核对费用和票据的真实性,然后将费用报销给员工。
6. 差旅费用统计:财务部门需要定期对差旅费用进行统计分析,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三、差旅费使用原则为了合理使用差旅费,以下是差旅费使用的原则:1. 合理性原则:差旅费必须合理、必要且符合公司的业务需要。
不得滥用差旅费,避免无效开支。
2. 经济性原则:差旅费应该以实现工作目标为前提,最大限度地节约费用。
员工应选择合理的交通方式和住宿条件,避免奢华浪费。
3. 实事求是原则:差旅费的报销必须真实,员工需提供真实的票据和发票作为费用报销依据。
不得虚报、夸大差旅费用。
4. 诚信原则:员工应按照规定使用差旅费,遵守公司的差旅费管理规章制度,不得违反规定进行私自支配和挪用公款。
5. 审计原则:差旅费使用应接受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的监督,确保差旅费的合规性和合法性。
四、差旅费开支管理措施为了更好地管理差旅费开支,以下是差旅费开支的管理措施:1. 设立差旅费预算:根据部门和员工实际情况,设定差旅费预算,并严格控制在预算范围内开支。
差旅费开支管理办法(一)2024

差旅费开支管理办法(一)引言概述:差旅费是指因工作需要而发生的出差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对于企事业单位来说,差旅费的开支管理办法非常重要。
本文将围绕差旅费开支管理办法展开探讨,旨在帮助企事业单位更加有效地管理差旅费,并提高差旅活动的效率和控制成本的能力。
正文:一、差旅费开支的申请和审批1. 差旅费用申请流程- 提交差旅费用申请表格,包括行程、预估费用等;- 确认出差事由和时间,填写详细说明;- 申请人需提供预估差旅费用的依据和计算方法。
2. 差旅费用审批流程- 差旅费用审批流程应明确,审批人员需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 审批人员应核实差旅事由和费用,并对其合理性进行评估;- 高级主管领导对较大额度差旅费用需进行审批,确保费用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
3. 差旅费用审批材料要求- 差旅费用申请表格;- 出差事由和时间的证明文件;- 预估费用的计算依据和说明;- 充分填写和审核的费用明细,包括交通、住宿、餐饮等。
二、差旅费用预算和核销1. 差旅费用预算编制原则- 制定差旅费用预算应参考历史数据,对差旅费用的规模和结构进行充分分析;- 根据预计差旅事由和时间进行合理的费用预算,并留有一定的预留空间;- 差旅费用预算编制应充分考虑不同出差目的地的差异性。
2. 差旅费用核销制度- 在出差结束后,差旅人员应及时提交差旅费用核销表格;- 核销表格需包括实际发生费用明细和相关票据的复印件;- 财务人员对核销表格进行核对和审核,确保费用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三、差旅费用报销和发放1. 差旅费用报销流程- 差旅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流程提交差旅费用报销申请;- 报销申请需包括费用明细、相关票据的复印件和差旅费用核销表格;- 财务人员对报销申请进行审核,确保费用的合规性和合理性。
2. 差旅费用发放方式- 差旅费用可采取现金报销或银行转账方式发放;- 财务人员需留存差旅费用发放的相关证明文件和记录;- 出差人员应按时领取差旅费用,并签署相关收据和确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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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差旅费开支规定及管理办法第一条乘坐车、船席位的标准(一)公司副职以上的领导(随行一人)出差,可享受乘坐火车软卧、轮船二等舱位。
(二)其他人员可乘坐火车硬卧、轮船三等舱位。
其他人员因特殊情况乘坐软卧、轮船二等舱位的,应先经分管副总经理批准,核销时,由分管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核签。
第二条乘火车从晚八时到次日晨七时之间,时间在六小时以上,或连续乘车超过十小时的,可购卧铺票。
第三条公司副职以上的领导、副总师(年龄在50岁以上),可乘坐飞机,其他人员因特殊情况乘坐飞机的,应先经分管副总经理批准,核销时,由分管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核签。
第四条乘火车符合第二条规定而不买卧铺者,发给本人实际乘坐火车的硬座票价的一部分。
(一)坐火车慢车和直快车的,分别按慢车或直快车硬座票价的60%计发。
(二)乘坐特快列车的,按特快列车的硬座票价的50%计发。
(三)乘坐新型空调特快列车或新型空调直达特快列车的,分别按该列车硬座的30%计发。
(四)符合乘火车软卧条件的,如果改乘硬座,按规定的硬座比例计发,但改乘硬卧者,不执行本条(一)、(二)、(三)款的规定,也不发给软卧和硬卧票价的差额。
(五)夜间乘长途汽车、轮船最低一级舱位(统舱)以及乘车、船的押运、护送人员夜间行车六小时以上的,每人每夜按第五条(一)款规定的标准,加发一天的补助,汽车司机因工作需要必须要晚上行车的,比照本款规定办理。
(六)工作人员乘可躺式客车在晚八时到次日晨七时满六小时以上的,每人每夜按第五条(一)款规定的标准,加发一天的补助。
(七)出差人员夜间乘火车,购买餐车茶座的费用由个人自理,不予报销。
第五条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一)工作人员的伙食补助费,不分途中和住勤,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在本市所辖各县出差20元,在省内出差30元,到省外出差,一般地区和各省省会50元,深圳、珠海、厦门、汕头和海南80元(以目的地为准)。
(二)单位职工到外地学习、参加各种不承认学历的培训和进修期间,按下列标准发给伙食补助:到地市级、行署驻地城市和出省学习者,时间在三个月以内的,一般地区每人每天20元,特区每人每天50元;时间在三个月以上的。
一般地区每人每天15元,特区每人每天45元。
第六条差旅费承包标准:(一)公司副职以上的领导出差,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可据实报销;伙食补助本省每人每天30元,外省每人每天50元;到深圳、珠海、厦门、汕头和海南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80元。
(二)公司正副部长、专业厂厂级正副领导在本省出差到济南、青岛,住宿费、市内交通费及出差伙食补助承包标准每人每天200元,到本省上述以外地区出差每人每天180元;到外省政府驻地、中央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出差,每人每天200元;到外省的其他地区出差每人每天180元;参加会议,会务组统一安排食宿的,经分管副总经理批准,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后,会议费、住宿费及市内交通费可据实报销(报销时附会议通知),伙食补助本省每人每天30元,外省每人每天50元;到深圳、珠海、厦门、汕头和海南省出差,住宿费、市内交通费可据实报销、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80元。
(三)公司部室主管、专业厂正、副科长和其他正、副科级在本省出差到济南、青岛,住宿费、市内交通费及出差伙食补助承包标准每人每天170元,到本省上述以外地区出差每人每天150元;到外省政府驻地、中央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出差,每人每天170元;到外省的其他地区出差每人每天150元; 参加会议,会务组统一安排食宿的,经分管副总经理批准,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后,会议费、住宿费及市内交通费可据实报销(报销时附会议通知);伙食补助本省每人每天20元,外省每人每天50元;到深圳、珠海、厦门、汕头和海南省出差,住宿费、市内交通费可据实报销、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80元。
(四)其他工作人员在本省出差到济南、青岛,住宿费、市内交通费及出差伙食补助承包标准每人每天140元,到本省上述以外地区出差每人每天120元;到外省政府驻地、中央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出差,每人每天140元;到外省的其他地区出差每人每天120元;参加会议,会务组统一安排食宿的,经分管副总经理批准,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后,会议费、住宿费及市内交通费可据实报销(报销时附会议通知),伙食补助本省每人每天20元,外省每人每天50元;到深圳、珠海、厦门、汕头和海南省出差,住宿费、市内交通费可据实报销、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80元。
在外地常设机构(公司或办事处)工作人员不执行该差旅费承包开支标准。
(五)在本市所辖市县出差,住宿费实报实销,但最高限额不超过100元,每人每天补助20元。
(六)技术服务部一般人员报差,依据服务部差旅费报销特别规定执行,副部长和主管人员差旅费报销按股份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七)对乘本公司专车出差的,从承包总额中扣除市内交通费承包。
(八)工作人员到济南、徐州以远地区当天往返,第二天照常上班者,乘本厂汽车每人补助50元,乘火车或长途汽车每人补助80元。
(九)关于出差天数的计算,每天以零点为界,出发之日不论何时启程,返回之日不论何时到达各为一天,出差办事地点的住宿、市内交通费及伙食补助以住宿发票为计算依据领取承包费。
(十)原则上每位员工都可以采用承包方式报销出差费用,但是所提供住宿发票不合常理的,低于承包标准金额的50%以下,只报销其票面金额。
第七条关于车辆驾驶员的补助规定:(一)小车、面包车和5吨以下客货车:1,在本市区内出车,每次3元。
2,出车到本市所辖县市区,每次8元。
3,出车到其他地区,按行驶里程计算,每公里0.50元,出车在外住宿时,住宿费在享受乘车人标准的范围内凭住宿发票实报实销。
4,业余时间及公休日(法定假日除外)出车,扣除就餐时间外,每小时按5元计酬,加班不补休也不另外计酬。
5,报销出车补助时,以出车记录为准,没有出车记录者,财务部不予报销。
(二) 铲车司机按实际驾驶天数每天补助3元。
停驶天数及加班加点不再另计报酬。
(三) 车辆过路过桥费一次一报(要求注明行车路线),当月不报销的,费用自理;各种罚款一律不予报销。
第八条出差人员杂项费用开支的规定:(一)因工作需要的电传、信函费(邮寄一次一张收据,不得一次购数张邮票备用),报销单据由单位领导逐项审核,签字后方可报销。
(二)人员在出差期间发生的一切罚款概由个人负责,如遇特殊情况造成的罚款,必须经分管副总经理批准,财务负责人审核签字,酌情报销。
(三)出差人员遗失票据,只限于对丢失的已用过的火车普通票和加快车票而且有同行人员证明及单位领导审查,财务部门负责人同意签字后予以报销,其他遗失单据不论什么情况,一律不予报销。
(四)出差人员出差期间未经批准,不准购买办公用品和用具(公司在外地举办的会议除外)。
(五)不合格发票、收据及车船票不予报销(全国统一发票上标有“国家税务局监制”或“票据专用章”等字样);工作必须的业务用书,应到技术中心办公室图书室办理入库、借用手续,并经分管副总经理、财务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报销。
(六)出租车票一律不予报销。
(七)订票费只针对火车票,且一张五元。
超出者经该部门正职领导审核,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方可报销。
第九条出差的批准权限:(一)要坚持一支笔签字的制度,不论是请款还是费用报销,只有单位的正职才有批准权和核销权,正职出差时可临时指定一名副职签字,将指定人员名单随时通知财务部门。
(二)部(科)室人员出差,由单位主要领导根据需要审批。
(三)内部分厂职工出差,由内部分厂主要领导同意,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批。
(四)中层干部出差由分管副总经理审批。
(五)公司级领导干部出差由总经理审批。
(六)因工作需要借用出差,需要人力资源部办理借用手续。
(七)各单位要严格控制出差的人数和出差费用,预定出差天数,能去一人的不派两人,能用信函电话解决的不再派人,如造成浪费,经发现后不论何人签字一律不予报销,对于利用出差之机绕道或顺路探亲者,须预先经派差领导批准,只报直线的车船票,按实际享受的乘车待遇计算,不报绕道的车船费、住宿费、市内交通费、工杂费及伙食补助费。
带车出差,因无车票证明出差天数,须书写报告说明出差路线、所办事项、出差起止日期等,经该部门正职领导审核、分管副总经理批准,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方可报销。
第十条关于差旅费借款及报销的规定:(一)差旅费借款应本着按工作计划要求,实事求是、厉行节约、防止浪费的原则借款。
公司各部门人员出差借款必须注明出差地点,由部门领导和分管副总经理签字,金额在2000元以上的,再由财务部门负责人签字,方可借款。
个人所借款项必须在报销时归还公司,若因工作需要,需要继续使用者,须重新办理借款手续更换借据继续使用此款项;若经催促仍不还款者,财务部门将有权从发现当月开始从该员工的工资中扣除其所借款项。
(二)公司各部门人员差旅费报销和出差报告,必须由部门领导和分管副总经理签字方可报销。
出差结束后,应在5日之内到财务部门报帐。
(三)出差到达某地,白天在旅馆休息,晚上乘车,按在途计算,住宿费不报。
出差住宿按点结帐,超过部分不予报销。
第十一条本规定自下文之日起执行。
原差旅报销标准随之作废。
第十二条本规定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附件1营销部门差旅费报销特别规定第一条驻外办事处人员(不含拉萨办):到办事处以外的地区出差住宿、伙食及交通补助费按每天70元报销,如在办事处,按每天30元报销。
车船费实报(不含出租车票)。
第二条拉萨办事处人员:到办事处以外的地区出差住宿、伙食及交通补助费按每天90元报销,如在办事处,按每天40元报销。
车船费实报(不含出租车票)。
第三条在公司原有差旅费补助的基础上,附加高原补助。
在办事处(指拉萨办)待命按每人每天50元,在高原地区(指西藏、青海两省区)出差按每人每天90元。
第四条驻外办事处的交通补助费、汽油费、修理费、出租车费(只限于不配备车辆的办事处) 、过路过桥费及与车辆有关的费用,在预算规定的额度内报销。
第五条电话费标准:营销部部长手机费实报,副部级人员标准为1000元,主管人员标准为500元,根据电信局通讯费单据,在预算内报销。
第六条其他人员:按股份公司规定执行。
附件2技术服务部门差旅费报销特别规定第一条副部长和主管人员差旅费报销按股份公司由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一般技术服务人员车船费按股份公司规定执行,食宿补助标准按以下规定执行:(一)工地维修工作:每人每天90元(二)工地非维修工作:每人每天50元(三)流动待命:每人每天60元(四)驻留留守:每人每天30元(五)在以上差旅费补助的基础上,附加高原补助:在格尔木、拉萨待命时,每人每天50元;在格尔木、拉萨附近及海拔4200米以下工地等待或维修时,每人每天120元要求:住宿有发票的以发票为准确定天数,没有发票的须出具证明(主管签字认可)第三条通讯费(一)驻厂服务人员的通讯费每人控制在最高150元/月(二)驻外服务人员的通讯费每人控制在最高200元/月(服务中心主任进行严格控制);(三)服务处非技术服务岗人员的通讯费每人控制在最高50元/月;(四)一般非驻外主管的通讯费控制在每人最高350元/月;(五)服务中心主任每人的通讯费控制在最高60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