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操行考核评定办法
学生操行评定办法

学生操行评定办法学生操行成绩由基础分、加分和扣分三项组成,操行成绩等于三项的代数和。
(1)基础分:每学期开学每生以70分为基础分。
(2)加分1)政治思想方面①被评为社团(协会)积极分子,加3分;三好学生、优秀团员,加5分;被评为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加10分;被评为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加15分。
②担任校团委副书记、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加15分;担任校团委委员和学生会部长、副部长等主要干部,加10分;担任校团委、学生会干事,加8分;担任班长、团支部书记加6分。
其他班委委员和团支部委员、宿舍长、组长、科代表、领操员、考勤员、通讯员加4分。
黑板报工作人员按次每人每次加1分,但每人全学期累加不得超过5分。
③校级各类球队、舞蹈队、礼仪队、合唱团等社团组织成员,每人加3分;班级各类球队成员每人加3分。
参加不同类别组织的可以累加分数,但参加同类不同级次组织的,按最高一级标准加分,不累加分数。
④参加其它社会工作,视情况加1—5分。
⑤一人同时兼任多项社会工作,可以累加分数。
2)道德品质方面①积极参加文明礼貌月活动,被评为文明学生,加3分;被评为文明标兵,加5分。
②拾金不昧,学雷锋做好事,见义勇为,检举揭发坏人坏事或将打架斗殴、火灾隐患等及时报告学校的:受学校、街道表扬,加5分,受市级及以上表扬的,加10分。
3)学习态度方面①学习态度端正,认真完成作业,勤于思考,受到任课教师点名表扬,每次加1分。
②参加校级学科、知识、技能竞赛获奖,第一、二名(一等奖)加5分,第三、四名(二等奖)加4分,第五六名(三等奖)加3分。
参加市级技能比赛获奖加10分。
③参加省、市等上级有关部门和校际文体比赛的每次加5分。
如在比赛中获奖,一等奖再加5分,二等奖再加4分,三等奖再加3分。
代表班级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竞赛活动、文体活动,每次加2分。
如获一等奖再加3分,二等奖再加2分,三等奖再加1分。
4)遵纪守法方面①出勤:一个周内升旗、早操、上课全勤,加2分。
班主任班级管理学生操行评定考核细则

班主任班级管理学生操行评定考核细则一、考核范围1. 学生的品德、纪律、习惯和表现。
2. 学生在校内外教育活动和实践活动中的表现。
3. 学生在集体活动中的表现,如班级文化建设、班级卫生保洁等。
二、考核标准1. 学生的品德:评估学生负责、诚实守信、友爱互助、勤奋好学、团结协作等方面表现。
2. 学生的纪律:评估学生遵守校内纪律、班级规章制度等方面表现,如迟到、早退、缺席、旷课、打架斗殴等。
3. 学生的习惯:评估学生在生活和学习中形成的良好习惯,如整洁个人卫生、讲究卫生、养成良好饮食习惯、爱护公物等。
4. 学生的表现:评估学生在校内外教育活动和实践活动中的表现,如上课认真听讲、提交的作业质量高、积极参加社团活动等。
5. 学生的集体活动表现:评估学生在班级建设、卫生保洁、劳动分工、班级文化活动等方面的表现。
三、考核方法1. 日常观察法:班主任在平时对学生进行观察和评估。
2. 成绩管理法:根据学生的学习成绩、出勤情况、考试成绩,评估学生操行。
3. 班级表彰法:及时发现和表彰学生的优秀行为和做法,促进学生的良好行为。
4. 家长反馈法:及时与家长沟通,了解学生在家庭中的表现,以此评估学生操行。
四、考核结果1. 根据评估结果,将学生的操行分为优、良、合格、待提高四个等级。
2. 对于操行优秀的学生,可予以表扬和奖励,树立榜样。
3. 对于操行不合格或待提高的学生,班主任需要与家长沟通,制定针对性计划和措施,帮助学生改进,提高操行水平。
以上是班主任班级管理学生操行评定考核细则的一些主要内容,班主任还需结合实际情况,灵活运用,并不断总结经验,提升自身能力和班级管理水平。
中职学校学生操行考核评定实施细则

中职学校学生操行考核评定实施细则一、总则为了加强中职学校学生的操行教育,规范学生的行为表现,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特制定中职学校学生操行考核评定实施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所有中职学校的学生,并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实施。
二、考核内容学生的操行考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行为表现:学生在学校内外的言行举止,是否遵守学校规章制度;2.学习态度:学生对待学习的态度和积极性,是否按时完成作业和参与课堂活动;3.社交交往:学生与师生和同学之间的相处方式,是否能够友善、尊重他人;4.心理素质:学生的情绪管理能力、自我调控能力等。
三、考核评定方法1.定期考核:学校每学期进行一次定期考核,考核时间由学校根据教学安排确定;2.不定期考核:学校可根据需要进行不定期考核,以检查学生的操行表现;3.主观评定:教师根据对学生平时表现的观察和了解,结合学生的课堂表现、作业完成情况、与他人的互动等方面进行评定;4.客观评定:学校可设置操行考核评分标准,根据学生的行为表现、学习态度、社交交往等方面的具体指标进行客观评定;5.等级评定:学校可将学生的操行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待改进等几个等级,也可以设置百分制评定。
四、考核结果运用1.表彰激励:对于在操行考核中取得优秀成绩的学生,学校应给予表彰和奖励,如颁发奖状、奖金等;2.警示教育:对于在操行考核中表现较差的学生,学校应通过个别谈话、家长召开会议等方式进行警示教育,帮助其改正错误,树立正确的行为观念;3.综合评定:学校可以将操行考核结果与学生成绩、社团活动等综合评定,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参考依据;4.文明校园建设:学校可根据学生操行考核的结果,进行相应的文明校园建设工作,如设置文明标语、组织文明宣传活动等。
五、监督管理学校应建立操行考核评定的监督管理机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1.监督检查:学校中层管理人员和班主任要定期进行操行考核评定情况的检查,确保评定结果准确、公正;2.家长参与:学校应加强与家长的沟通,让家长了解学生的操行考核情况,并鼓励家长对学生的行为进行引导和督促;3.学生自我管理:学校应加强操行教育,培养学生自觉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行为习惯和态度。
【学生操行评定表自我评定】学生操行评定办法

【学生操行评定表自我评定】学生操行评定办法为了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现代技术人才,适应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的需要,充分调动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的积极性、主动性,实现学校的培养目标,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生操行考核评定工作,根据《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培养目标和用人单位对学生道德品质要求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学生操行考核评定的内容学生操行考核评定的内容包括:政治表现、思想品德、学习态度、遵纪守法、劳动态度、集体观念、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等。
二、学生操行考核评定的办法学生操行考核评定是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考核评定,鼓励学生发扬优点,克服缺点,促使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不断进步,促进学校德育工作水平的提高。
操行考核评定着重于学生平时的细致考查,认真记录,综合量化分数,确定操行等级,操行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
学生操行评定以《云南省交通高级技工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技工学校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我校的相关规章制度为标准,以学生本人的行为表现为依据,实行量化考核。
学生操行成绩计算方法如下:学生学期操行积分达90分以上(含90分)者为优秀等级,80分至89分者为良好等级,50分至79分者为合格等级,5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等级。
三、学生操行评定的程序学生委员会收集各班学生当月加、扣分情况在《学生学期操行登记表(册)》上进行登记,于次月5日前传递至各班级。
各班级成立以班主任为总负责,由班委、团支委、学生代表为成员的班级学生操行评定小组,评定小组每月根据班级学生平时表现进行操行考核,考核结果填入《学生操行成绩考核表(册)》,并结合学生委员会收集各班学生当月其他加、扣分情况对班级学生的操行予以初评,各班学生操行考核结果经班主任审核后于次月10日前交学生委员会,学生委员会收集整理后报学生工作部进行总评。
学生操行评定管理办法

学生操行评定管理办法一、指导思想:为了全面贯彻《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落实《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依据《济宁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济宁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学生操行评定办法》。
对我校学生每日在校的行为表现,实行量化考核,等级评定。
二、评定办法:(一)学校成立学生操行考评领导小组,教育处主任任组长,值班老师、班主任、学生会成员任成员。
负责全校学生操行评定工作。
(二)各班成立操行分评定领导小组,班主任任组长,班长任副组长,其他班委会成员任成员,具体负责该班每个学生的操行评定工作。
(三)班主任是本班每个学生操行等级评定具体负责人,学校发放《学生操行等级评定统计表》,各班每天进行量化考评,期末等级考评,学期末综合评定。
(四)各班考评小组分工负责,听取任课老师的意见。
根据操行加分和扣分的细则,进行量化考核,并做好记录、公布、表扬和批评工作。
(五)操行评定结果应向全班同学公布,有疑义的学生,可向考核小组申请复核。
(六)学生每期操行基本分为100分,上不封顶,每期按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等评定学生操行成绩,评定比例为:1、操行总分达90分以上,评为优秀(约占班总人数的20%);2、操行总分为80—90分评为良好(约占班总人数的40%);3、操行总分为60—80分评为合格(约占班总人数的30%);4、操行总分在60分以下评为不合格。
(七)操行等级评为优秀以上的学生方可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操行等级不及格的降为德育试读生,试读期间仍不及格者的给予劝退或勒令退学,低于70分通知家长并请家长到校,汇报在校表现情况。
三、学生操行等级和细则(一)打架、斗殴违纪行为扣分规定:凡打架双方都要扣分视其双方责任轻重而定。
1、动手打人未伤者扣10分;2、策划参与聚众斗殴者扣20分;3、纠集校外青年或授意校外青年殴打校内同学者扣30分。
以上规定仅限于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如造成较为严重的后果(如伤、残、严重破坏教学秩序等)将交由司法部门处理。
学生操行评定制度

学生操行评定制度学生操行评定制度1为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风尚和情操行为,使其在德、智、体、美、技等诸方面得以发展,特制定学生操行评定办法,以检查、督促其言行。
第一条:凡是我校学籍的学生均进行操行评定,操行总分为100分,学生每学期操行分数按16.7%比例折算记入总分,不及格者不能毕业。
第二条:每学期对每个学生均进行操行评定,满分为100分,超过100分以上者的分数作为优秀学生、奖学金评比的重要依据,记入学生档案。
第三条:操行评定条件满分100分,每学期为5个月,每个月为20分计算,如每月均能遵守下列条件,即可得到满分。
1、思想品质好,作风正派,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社会公共秩序,积极要求进步,勇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按时认真完成作业,学习刻苦努力,学习成绩合格,遵守操作规程,出色完成实习任务。
3、讲文明礼貌,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互助互爱,能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4、严格遵守学校纪律,没有迟到、早退、旷课现象。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艺活动,坚持两操,动作认真,体育达标。
6、关心集体,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和公益活动,认真负责做好值日工作,争做好人好事。
扣分:有违反下列条款者酌情扣分:1、旷课一节扣5分,迟到早退一次扣3分,早操、自修缺席一次扣5分。
2、病事假要履行请假手续,否则以旷课论处,请事假一学时扣2分。
3、不服从劳动安排,不按时完成分配的工作,无故不参加值日活动者,每次扣10分。
4、顶撞老师,谩骂同学者,每次扣20分。
5、不遵守学校纪律,扰乱课堂、食堂、会场、宿舍和公共秩序者,每次扣20分。
6、无故不交作业者,每次扣5分。
7、破坏公共卫生,乱扔食物、乱泼脏水者,每次扣20分。
8、穿拖鞋、背心上课或参加会议者,每次扣5分。
9、有小偷小摸行为者,每次扣50分。
10、在公共场所乱涂乱画、破坏学校环境美观和花草树木者,每次扣30分。
11、在公共场所大声喧闹、起哄、吹口哨,每次扣30分。
学生操行成绩评定规定

学生操行成绩评定规定
一、评定办法
1、学生操行成绩采用百分制记分评定。
操行成绩=基础分+加分-扣分。
每学期开学时,每个学生操行基础分是70分,然后根据学生的日常行为表现,予以加分或减分;
2、四周评定公布一次。
期末操行超过99分的,记99分;
3、受留校察看以上处分的,原则上操行评定为不及格。
二、加分规定
1、每四周全勤的加2分。
每四周劳动全勤的加1分;
2、每四周作业、实验报告,按时按量完成的加1分;
3、宿舍连续四周文明卫生评比获满分的,每人加1分;
4、在校内比赛中获奖的加1-5分,做一件好事加1-3分;
5、参加各种校外比赛、有益活动,每次加1-5分;
6、及时举报违章违纪事件,经查属实的,每次加1-5分;
7、在报刊、杂志上发表文章或者发明创造的,加1-5分;
8、积极向学校广播室、学校刊物投稿,加1-5分。
三、减分规定
按照《学生违纪记分(操行扣分)细则表》进行减分。
四、其他规定
1、各班级可依据本规定,制定班级学生操行成绩评定办法;
2、学生虽然没有重大违纪行为,但操行分低于30分,可给予纪律处分,并交纳特别教育管理费。
高校学生操行评定办法

学生操行评定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培养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积极性、主动性,实现学校的培养目标,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生操行评定工作,根据《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培养目标和用人单位对学生道德品质要求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操行主要包括思想品德、日常行为规范和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表现。
学生操行表现实行量化考核。
第三条学生操行评定,在基本分的基础上,根据其思想品德和日常遵守纪律的情况,采取奖励加分或处罚减分方式,由班主任逐月考核,学期末累计评定。
每学期学生操行评定结果记入学生档案,作为评定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各类奖学金和进行组织鉴定以及推荐就业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操行评定标准1、学校为每生每学期设定起始操行分为100分。
2、分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
即优秀:100分以上;良好:90-99分;及格: 80-89分;低于80分不及格。
本学期受到行政处分的,操行评定为不及格;受警告处分的,不得评定为优秀等级。
2、操行成绩不及格者,给予下列纪律处分:(1)一学期总评不及格,给予警告处分;(2)连续两学期总评不及格,给予留校察看处分;(3)连续三学期不及格,给予勒令退学之处分。
第二章奖励加分第五条有下列表现者,予以奖励加分:1、获得省、市、区表彰奖项的,分别加30、20、10分。
但同学期获得不同级别表彰的,只以最高级别加分。
2、获得省、市、区集体表彰的党、团组织,每人分别加30、20、10分。
3、被评为“文明寝室”的成员,各加1分;“优秀寝室长”加2分。
4、评为优秀学生干部,本学期加2分。
5、具有“拾金不昧”行为的,视金额大小,加2-5分。
6、发现学生中有重大违纪行为或安全隐患,及时报告、经查实阻止的,加2-5分。
7、学期各科成绩总分名列班级前5名的,分别加5、4、3、2、1分(包括单科成绩第一名的)。
8、当月出勤率达100%的,加2分。
9、积极在校报上发表作品的,每篇加0.5分;优秀文章加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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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溪职业中专学校学生操行考核评定办法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努力培养“政治坚定、品德优良、知识渊博、能力高强、行为规范、身心健康”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特制以下考评办法。
第二条学生操行基础分每学期100分,加减分在基础分上进行累加。
第三条学生操行考评是学生评优评先及学生推荐就业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考评内容及分值:
一、加分项目
1.好人好事:向学校报告财物毁损情况,视所报情况酌情加1—3分;举报如预谋打架、偷盗、赌博等重大违纪事件酌情加1—5分;帮助学校完成有关突击性或临时性任务好的视情况酌情加1—3分;拾金不昧,每次加1—5分。
参加社会、学校组织的各项公益活动,如青年志愿者活动、帮助孤寡老人等每次酌情加1—3分。
以上每项奖励分皆须相关部门签字证明到政教处登记方为有效。
2.管理工作:参与班级管理岗位(班干部)的,每学期加3分;参与学校管理岗位(学生会、护校队、团委)的,每学期奖励5分。
同时兼任多个岗位的;不重复计分,以最高岗位分值计分。
3.文化活动:学生参加社团活动的;每参加一项加1分,最多加5分;参加科、校、县、市、省、全国组织的文化活动获奖的分别加1、2、4、6、8、10分。
同一事件或同一项重复获奖的按最高级别计分。
4.个人先进:个人被评为科、校、县、市、省、国家积极分子、优秀团干、三好生、优干的按级别分别加1、2、4、6、8、10分。
重复获奖的以最高项加分。
5.卫生保洁:学生愿意承包校园卫生保洁工作的,由政教处、班主任核定其工作量,每学期给予适当加5-10分。
二、扣分项目
1.学生出勤:上课(包括自修课、选修课)或集会迟到、早退等,发现一人次扣0.5分;旷课每生每节扣1分。
2.安全纪律:凡学生违反纪律,如抽烟、喝酒,寄宿生迟出或迟归、学生上课期间在校园游荡;严重违纪的,如不按规定用电、用火,放烟花、爆竹;翻墙出入校园或宿舍,上下楼梯推挤、嬉闹、起哄、坐在栏杆上或窗台上;打架、敲诈、偷盗、聚众赌博、恶意破坏公私财物、私自下河游泳、骑摩托车上学、夜不归宿、留宿校外人员、出入“三厅二室一吧”、私自外出游玩,不尊重师长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视情节轻重和认错态度每人次扣2-5分。
3.行为规范:凡仪容仪表、言谈举止违反学校学生行为规范规定的;不佩戴胸卡或佩带不规范的每人次扣1分;学生烫发、染发、戴首饰,留长发(男生)、长指甲,在教学区穿拖鞋背心,穿超短裙(女生)、高跟鞋,穿奇装怪服等,发现一人次扣1分;将食品带入教学区或宿舍;往教室窗外倒水、吐痰,扔垃圾的每人次扣2分,不按规定时间用餐、乱倒剩饭剩菜、插队等不文明用餐行为的,每次扣2分;男女同学过份亲密的扣5分。
以上行为屡教不改的加倍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