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产品认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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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程序(1)

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程序(1)

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程序一、无公害食品认证程序企业申报→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机构或大理州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咨询、领取所需材料和表格→企业填写表格和申报材料→上报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机构审核(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大理州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审核(15个工作日内完成)→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审核(15个工作日内完成)如需补充材料要求企业在15日内完成,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充材料审核→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直接或委托大理州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进行现场检查(2个工作日内完成)→有条件时同时抽取样品由企业送检测机构检测(20个工作日内完成)→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委托环境评价(40个工作日内完成)→产品检测、环境评价合格后材料上报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上报省农业厅审批颁发产地证书→上报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审批颁发产品证书(15个工作日完成)。

备注:证书有效期三年,期满提前90天换证,每年产地年检。

二、绿色食品认证程序企业申报→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机构或大理州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咨询、领取所需材料和表格或从中国绿色食品网下载→企业填写表格和申报材料→上报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机构审核(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大理州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审核(10个工作日内完成)→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审核(5个工作日内完成)→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直接或委托大理州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进行现场检查(3个工作日内完成)→有条件时同时抽取样品由企业送检测机构检测(20个工作日内完成)→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委托环境评价(40个工作日内完成)→产品检测、环境评价合格后材料上报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审核(3个工作日内完成)→上报农业部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审核(30个工作日内完成)→如审核不合格要求企业补充材料(20个工作日内完成)→缴纳费用(60个工作日内完成)→颁发证书。

备注:证书有效期三年,期满提前90天换证,第二、三年度进行年检。

绿色建材产品认证要求方法流程

绿色建材产品认证要求方法流程

绿色建材产品认证要求方法流程01.绿色建材产品认证的由来?绿色建材产品认证的前世是绿色建材评价。

2021年5月1日前,全国按照国家和省(直辖市)两级分工开展绿色建材评价工作,国家级评价机构可面向全国开展三星级绿色建材评价工作,而各省市则主要负责本区域内的一、二星级绿色建材评价工作。

2021年5月1日起,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及生产应用的通知》要求,现有绿色建材评价机构自获得绿色建材产品认证资质之日起,应停止受理认证范围内相应产品的绿色建材评价申请。

自2021年5月1日起,停止开展全部绿色建材评价业务。

02.绿色建材产品认证与中国绿色产品认证的差别是什么?1.中国绿色产品认证(1)中国绿色产品认证目录市场监管总局于2018年4月12日发布了《关于发布绿色产品评价标准清单及认证目录(第一批)的公告》(2018年第2号),将人造板和木质地板、涂料、卫生陶瓷、建筑玻璃、太阳能热水系统、家具、绝热材料、防水与密封材料、陶瓷砖(板)、纺织产品、木塑制品、纸和纸制品共计12种产品作为首批实施中国绿色产品认证的产品。

(2)中国绿色产品认证机构2020年3月26日,国家认监委发布了《关于发布绿色产品认证机构资质条件及第一批认证实施规则的公告》(公告(2020)6号),明确规定,从事绿色产品认证的认证机构应当依法设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认证机构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并具备与从事绿色产品认证相适应的技术能力,经国家认监委批准后方可依据相关认证实施规则开展中国绿色产品认证。

(3)绿色产品认证标识2019年5月5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发布《绿色产品标识使用管理办法>的公告》(2019年第20号),明确绿色产品标识的基本图案如下所示:获得认证的产品或其随附文件使用本标识时,应同时在绿色产品标识右侧标注发证机构标志;同一产品获得两家及以上认证机构颁发的绿色属性认证证书时,标注相应全部发证机构标志。

绿色食品认证流程

绿色食品认证流程

绿色食品认证流程第一节工作程序及方法一、检查前的准备仔细阅读申请人的申请认证材料,熟悉相关的标准及技术资料,列出检查提纲和检查要点,收集申请人有关申请认证产品的相关信息。

二、工作程序1.首次会议:听取申请人关于申请认证产品及其产地环境、生产管理等有关情况的介绍,检查员质疑,商定具体检查日程安排;2.实地检查:确定检查的基地数和地块数,随机进行实地检查;3.随机访问:确定访问农户数,随机访问农户和有关技术人员,了解产品生产及管理情况的第一手资料;4.查阅文件、记录:通过查阅文件,了解申请认证企业全程质量控制措施及确保绿色食品产品质量的能力;通过查阅记录,核实申请认证企业生产和管理的执行情况及控制的有效性。

检查中,查阅的文件包括基地管理制度、合同(协议)、生产管理制度等;查阅的记录包括生产及其管理记录、出入库记录、生产资料购买及使用记录、交售记录、卫生管理记录、培训记录等;5.总结会:要求受检方主要负责人及各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参加。

检查员向受检方报告现场检查结果,并就有关情况作说明。

在总结会上,受检方可以对现场检查的报告进行评论,提出不同意见,进行解释和说明。

对有争议的事实,必要时可进行核实,以确保现场检查结果实事求是,评估结论恰如其分。

检查员应明确检查结论,提出建议或整改意见。

6.对上述每个程序进行拍照,并附于检查评估报告中。

三、基地数、地块数和农户数的确定对于“公司 +基地+农户”的申请企业,检查员采用×0.8取整的方法(n代表样本数),随机确定实地检查基地数、地块数及随机访问农户数。

如:假设某申请企业申请认证的大豆基地分布于 10个基地,每个基地有40个地块和20户农户。

检查基地数确定:×0.8=2.53,取整为 2,即随机抽取2个基地进行实地检查。

检查地块数确定:基地所对应的地块数开平方乘以 0.8,取整。

即×0.8=5.01,取整为 5,即随机抽取5个地块进行实地检查。

绿色农产品认证方案

绿色农产品认证方案

绿色农产品认证方案随着人们对健康与环境的关注不断提高,绿色农产品的需求也越来越大。

然而,随之而来的就是市场上关于农产品绿色认证的众多标志和认证方案,这给消费者选择合适的绿色农产品带来了困扰。

因此,制定一个全面可信的绿色农产品认证方案变得极为重要。

本文将介绍一个基于国际标准的绿色农产品认证方案,旨在提供消费者信息透明、可靠性强的绿色农产品选择。

第一部分:引言近年来,环境保护和健康意识被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人们对食品质量和安全性的关注程度不断增加。

绿色农产品作为一种健康、环保的选择,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追捧。

然而,由于缺乏统一、权威的绿色农产品认证方案,市场上存在着各种认证标志和方案,导致消费者很难做出明智的选择。

因此,建立一个可信赖、透明、国际接轨的绿色农产品认证方案至关重要。

第二部分:认证方案概述1. 原则与目标绿色农产品认证方案旨在通过系统的审核和监测,确保农产品生产过程中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保护农民和消费者的健康,促进可持续农业的发展。

根据国际标准和相关法规,该方案遵循以下原则:减少化学农药和化学肥料的使用;保护土壤、水源和生态系统;促进农业多样性和生态平衡;确保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

2. 认证流程绿色农产品认证方案的认证流程需要农产品生产者积极参与和配合。

具体流程包括:提交申请和文件;验收和审查文档;现场审核和采样;样品检测和实验室分析;结果评估和证书颁发。

认证方案将严格按照标准程序进行,确保过程的公正、透明和可追溯。

第三部分:认证标志与说明1. 认证标志设计为了提高绿色农产品的可识别性和认知度,绿色农产品认证方案将设计一个专属的认证标志。

该标志应该简洁明了、具有辨识度,并能够清楚地传达该产品符合绿色农产品认证方案的要求。

2. 标志使用规定绿色农产品认证标志仅对通过认证的农产品和相关企业开放使用。

认证标志可以用于产品包装、宣传材料和线上销售平台等场合。

同时,为了保证认证标志的真实性和可信度,标志使用需要遵循相关规范,包括标志的尺寸、位置、颜色等使用细节。

绿色食品及绿色食品标志认证的申请程序

绿色食品及绿色食品标志认证的申请程序

绿色食品及绿色食品标志认证的申请程序一、绿色食品标准(一)绿色食品标准概述为了保证绿色食品产品无污染、安全、优质、营养的特性,开发绿色食品有一套较为完整的质量标准体系.绿色食品标准包括产地环境质量标准、生产技术标准、产品质量和卫生标准、包装标准、贮藏和运输标准以及其他相关标准,它们构成了绿色食品完整的质量控制标准体系.绿色食品标准建设是绿色食品产品开发和质量监控的技术基础.绿色食品标准体系的建设和完善,不仅提高了绿色食品产业的科技水平,而且促进了绿色食品产品的开发.(二)绿色食品标准的作用绿色食品标准作为绿色食品生产经验的总结和科技发展的结果,对绿色食品产业发展所起的作用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绿色食品标准是进行绿色食品质量认证和质量体系认证的依据.质量认证指由可以充分信任的第三方证实某一经鉴定的产品或服务符合特定标准或技术规范的活动.质量体系认证指由可以充分信任的第三方证实某一经鉴定产品的生产的企业,其生产技术和管理水平符合特定的标准的活动.由于绿色食品认证实行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质量控制,同时包含了质量认证和质量体系认证,因此,无论是绿色食品质量认证还是质量体系认证都必须有适宜的标准依据,否则就不具备开展认证活动的基本条件.2.绿色食品标准是进行绿色食品生产活动的技术、行为规范.绿色食品标准不仅是对绿色食品产品质量、产地环境质量、生产资料毒副效应的指标规定,更重要的是对绿色食品生产者、管理者的行为的规范,是评价、监督和纠正绿色食品生产者、管理者技术行为的尺度,具有规范绿色食品生产活动的功能.3.绿色食品标准是推广先进生产技术,提高绿色食品生产水平的指导性技术文件.绿色食品标准不仅要求产品质量达到绿色食品产品标准,而且为产品达标提供了先进的生产方式和生产技术指标.4.绿色食品标准是维护绿色食品生产者和消费者利益的技术和法律依据.绿色食品标准作为质量认证依据,对接受认证的生产企业来说,属强制执行标准,企业生产的绿色食品产品和采用的生产技术都必须符合绿色食品标准要求.当消费者对某企业生产的绿色食品提出异议或依法起诉时,绿色食品标准就成为裁决的合法技术依据.同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也将依据绿色食品标准打击假冒绿色食品产品的行为,保护绿色食品生产者和消费者利益.绿色食品标准是提高我国食品质量,增强我国食品在国际市场竞争力,促进产品出口创汇的技术目标依据.绿色食品标准是以我国国家标准为基础,参照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制定的,既符合我国国情,又具有国际先进水平.对我国大多数食品生产企业来说,要达到绿色食品标准有一定难度,但只要进行技术改造,改善经营管理水平,提高企业素质,许多企业是完全能够达到的,其生产的食品质量也是能够符合国际市场要求的.而目前国际市场对绿色食品的需求远远大于生产,这就为达到绿色食品标准的产品提供了广阔的市场.(三)制定绿色食品标准的原则绿色食品标准从发展经济和保护生态环境相结合的角度规范绿色食品生产者的经济行为.在保证食品产量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通过促进生物循环,合理配置和节约资源,减少经济行为对生态环境的不良影响和提高食品质量,维护和改善人类生存与发展的环境.为此,确定了制定“标准”所遵循的原则:1.生产优质、营养、对人畜安全的食品和饲料,并保证获得一定产量和经济效益,保证生产者和消费者双方的利益;2.保证生产地域内环境质量不断提高,其中包括保持土壤的长期肥料和洁净,有助于水土保持;3.保证水、水资源和相关生物不遭受损害,有利于生物循环和生物多样性的保持;4.有利于节省资源,其中包括要求使用可更新资源、可自然降解和回收利用材料,减少长途运输,避免过度包装等;5.有利于先进科技的应用,以保证及时利用最新科技成果为绿色食品发展服务;6.有关标准和技术要求能够被验证,有关标准要求采用的检验方法和评价方法必须是国际、国家标准或技术上能够保证重复性的试验方法;7.绿色食品标准的综合技术指标不低于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时水平,同时,生产技术标准有很强的可操作性,易于生产者接受;8.在aa级绿色食品生产中禁止使用基因工程技术.(四)制定绿色食品标准的依据――欧共体关于有机农业及其有关农产品和食品条例(第2092);――ifoam有机农业和食品加工基本标准;――联合国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标准;――我国国家环境标准;――我国食品质量标准;――我国绿色食品生产技术研究成果.(五)绿色食品标准的内容绿色食品标准以全程质量控制为核心,由以下六个部分构成:1.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标准制定这项标准的目的,一是强调绿色食品必须产自良好的生态环境地域,以保证绿色食品最终产品的无污染、安全性;二是促进对绿色食品产地环境的保护和改善.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标准规定了产地的空气质量标准、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渔业水质标准、畜禽养殖用水标准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的各项指标以及浓度限值、监测和评价方法.提出了绿色食品产地土壤肥力分级和土壤质量综合评价方法.对于一个给定的污染物在全国范围内其标准是统一的,必要时可增设项目,适用于绿色食品(从级和a级)生产的农田、菜地、果园、牧场、养殖场和加工厂.2.绿色食品生产技术标准绿色食品生产过程的控制是绿色食品质量控制的关键环节.绿色食品生产技术标准是绿色食品标准体系的核心,它包括绿色食品生产资料使用准则和绿色食品生产技术操作规程两部分.绿色食品生产资料使用准则是对生产绿色食品过程中物质投入的一个原则性规定,它包括生产绿色食品的农药、肥料、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兽药和水产养殖用药的使用准则,对允许、限制和禁止使用的生产资料及其使用方法、使用剂量、使用次数和休药期等作出了明确规定.绿色食品生产技术操作规程是以上述准则为依据,按作物种类、畜牧种类和不同农业区域的生产特性分别制定的,用于指导绿色食品生产活动,规范绿色食品生产技术的技术规定,包括农产品种植、畜禽饲养、水产养殖和食品加工等技术操作规程.3.绿色食品产品标准该标准是衡量绿色食品最终产品质量的指标尺度.它虽然跟普通食品的国家标准一样,规定了食品的外观品质、营养品质和卫生品质等内容,但其卫生品质要求高于国家现行标准,主要表现在对农药残留和重金属的检测项目种类多、指标严.而且,使用的主要原料必须是来自绿色食品产地的、按绿色食品生产技术操作规程生产出来的产品.绿色食品产品标准反映了绿色食品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的先进水平,突出了绿色食品产品无污染、安全的卫生品质.(1)原料要求绿色食品的主要原料必须是来自绿色食品产地,按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生产出来的产品.对于某些进口原料,例如果蔬脆片所用的棕榈油、生产冰淇淋所用的黄油和奶粉,无法进行原料产地环境检测的,要经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指定的食品监测中心,按绿色食品标准进行检验,符合标准的产品才能作为绿色食品加工原料.(2)感官要求包括外形、色泽、气味、口感、质地等.绿色食品产品标准中感官要求有定性、半定量、定量指标.其要求严于同类非绿色食品.例如,对韭菜的感官要求就增加了指标,如修剪和整齐度,韭菜株长的长短一致性,用株长平均值乘以(1±8%)表示.(3)理化要求这是绿色食品的内含要求,包括应有的成分指标,如蛋白质、脂肪、糖类、维生素等.这些指标不低于国标要求,农药残留和重金属含量等污染指标与国外先进标准或国际标准接轨.(4)微生物学要求产品的微生物学的特性要必须保证.如活性酵母、乳酸菌等,这是产品质量的基础.而微生物污染指标必须严于国标的限定.例如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粪便大肠杆菌、霉菌等微生物污染指标严于国标,达到或接近同类产品的国外先进标准或国际标准.4.绿色食品包装标签标准该标准规定了进行绿色食品产品包装时应遵循的原则,包装材料选用的范围、种类,包装上的标识内容等.要求产品包装从原料、产品制造、使用、回收和废弃的整个过程都应有利于食品安全和环境保护,包括包装材料的安全、牢固性,节省资源、能源,减少或避免废弃物产生,易回收循环利用,可降解等具体要求和内容.绿色食品产品标签,除要求符合国家《食品标签通用标准》外,还要求符合《中国绿色食品商标标志设计使用规范手册》规定,该《手册》对绿色食品的标准图形、标准字形、图形和字体的规范组合、标准色、广告用语以及在产品包装标签上的规范应用均作了具体规定.(1)绿色食品的包装标准食品包装是指为了在食品流通过程中保护产品、方便储运、促进销售,按一定技术而采用的容器、材料及辅助物的总称,也指为了在达到上述目的而采用容器、材料和辅助物的过程中施加一定的技术方法等的操作活动.食品包装的基本要求是:(ⅰ)较长的保质期(货架寿命);(ⅱ)不带来二次污染;(ⅲ)少损失原有营养及风味;(ⅳ)包装成本要低;(v)储藏运输方便、安全;(ⅵ)增加美感,引起食欲;(ⅶ)符合绿色食品的包装标准.该项标准正在制定.我国的包装工业起步较晚,在发展与环保问题上,现有传统的某些包装不利于环保.包装产品从原料、产品制造、使用、回收和废弃的整个过程都应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它包括节省资源、能源,减少、避免废弃物产生,易回收利用,再循环利用,可降解等具体要求和内容.也就是世界工业发达国家要求包装做到“3r、1d”(re-duce减量化、reuse重复使用、recycle再循环和degadable再降解)原则.(2)绿色食品标签标准绿色食品产品包装,除食品包装基本要求外,在包装装璜上应符合《绿色食品标志设计标准手册》的要求.绿色食品包装标签标准正在制定,在制定以前,绿色食品的包装标签应符合国家《食品标签通用标准》gb7718--94.标准中规定食品标签上必须标注以下内容: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及固形物含量;制造者、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日期标志(生产日期、保质期或/和保存期)和贮藏指南;质量(品质)等级;产品标准号;特殊标注内容.(3)绿色食品防伪标签标准绿色食品防伪标签对绿色食品具有保护和监控作用.防伪标签具有技术上的先进性、使用的专用性、价格的合理性,标签类型多样,可以满足不同的产品的包装.标准规定:(ⅰ)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必须加贴绿色食品标志防伪标签;(ⅱ)绿色食品标志防伪标签只能使用在同一编号的绿色食品产品上.非绿色食品或与绿色食品防伪标签编号不一致的绿色食品产品不得使用该标签;(ⅲ)绿色食品标志防伪标签应贴于食品标签或其包装正面的显著位置,不得掩盖原有绿标、编号等绿色食品的整体形象;(ⅳ)企业同一种产品贴防伪标签的位置及外包装箱封箱用的大型标签的位置应固定,不得随意变化.5.绿色食品贮藏、运输标准该项标准对绿色食品贮运的条件、方法、时间作出了规定,以保证绿色食品在贮运过程中不遭受污染、不改变品质,并有利于环保、节能.绿色食品贮藏必须遵循以下原则:(ⅰ)贮藏环境必须洁净卫生,不能对绿色食品产品引入污染;(ⅱ)选择的贮藏方法不能使绿色食品品质发生变化、引入污染.如化学贮藏方法中选用化学制剂必须符合《绿色食品添加剂使用准则》;(ⅲ)在贮藏中,绿色食品不能与非绿色食品混堆贮存;(ⅳ)a级绿色食品与aa级绿色食品必须分开贮藏.6.绿色食品其他相关标准包括“绿色食品生产资料”认定标准、“绿色食品生产基地”认定标准等,这些标准都是促进绿色食品质量控制管理的辅助标准.从1996年开始,在绿色食品的申报审批过程中将区分aa级和a级绿色食品,其中aa级绿色食品完全与国际接轨,各项标准均达到或严于国际同类食品,但在我国现有条件下,大量开发aa级绿色食品尚有一定的难度,将a级绿色食品作为向aa级绿色食品过渡的一个过渡期产品,它不仅在国内市场上有很强的竞争力,在国外普通食品市场上也有很强的竞争力.它们的区别概括如表所示.本篇新闻热门关键词:标尺标签标志包装包装材。

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一、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的概念和依据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是国内最权威的绿色产品、环保产品认证,又被称作十环认证,代表官方对产品的质量和环保性能的认可,由环保部指定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环保部环境认证中心)为唯一认证机构,通过文件审核、现场检查、样品检测三个阶段的多准则审核来确定产品是否可以达到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要求。

中国环境标志图形中心由青山、绿水、太阳组成,表示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外围十个环紧密结合,环环相扣,表示公众参与,共同保护环境。

其寓意为“全民联合起来,共同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

该标志具有明确的产品技术要求,对产品的各项指标及检测方法进行了明确的规定,目前已升格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I型中国环境标志是一种证明性标志,它作为官方标志表明获准使用该标志的产品不仅质量合格,而且在生产、使用和处理处置过程中符合环境保护要求,与同类产品相比,具有低毒少害,节约资源等环境优势。

正是由于这种证明性标志,使得消费者易于了解哪些产品有益于环境,并对自身健康无害,便于消费者进行绿色选购。

而通过消费者的选择和市场竞争,可以引导企业自觉调整产业结构,采用清洁生产工艺,生产对环境有益的产品,最终达到环境保护与经济协调发展的目的。

中国环境标志在认证方式、程序等均按ISO14020系列标准及ISO 14024《环境管理环境标志与声明I型环境标志原则和程序》标准规定的原则和程序实施,与各国环境标志计划做法相一致,在与国际“生态标志”技术发展保持同步的同时,积极开展环境标志互认工作,目前已经与德国、韩国、日本以及澳大利亚签订了环境标志互认合作协议,已成为中国企业跨越绿色技术壁垒的有力武器。

为促进企业可持续生产战略的实施。

2006年10月2 4日,中国财政部和国家环保总局联合颁布《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该意见中规定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的,应当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不得采购危害环境及人体健康的产品。

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实施规则随着环保意识的不断提高,绿色建材逐渐成为广泛关注的话题。

然而,众多建材产品中究竟哪些是真正的绿色建材呢?为了保障消费者权益、引导生产企业做好环保建材,我国建立了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制度。

本文将从认证标准、认证机构、认证流程三个方面进行介绍。

一、认证标准我国针对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的制定,遵循全球范围内商业化识别系统CISCA规定的标准,具有代表性精度、科学性、全面性等特点,为企业提供了可靠的样板,也保障了消费者的选择权益。

绿色建材产品认证标准划分为过程标准和成果标准两类。

其中,过程标准衡量生产过程中的资源和能源使用是否可持续、环境影响行为是否规范。

成果标准则评估建筑材料的物理、化学和工程性能是否符合要求,并对产品的放射性、毒性、气味等方面进行检测。

通过该标准的认证,可以使生产企业真正做到“绿色建材”的目标。

二、认证机构要想达到绿色建材产品认证的目的,需要借助专业的认证机构。

我国对于绿色建材产品认证机构的认可要求相当严格。

认证机构在进行认证时,需要仔细考虑审批、监督、测试等一系列环节,才能做出准确的结论。

目前,我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AC)负责相关认证工作。

同时,还可采用联合认证、省级认证机构等方式进行认证。

这为企业提供了多种途径,保障了绿色建材产品认证的公开透明。

三、认证流程建材生产企业想要通过绿色建材产品认证,需要遵循认证流程。

一般来说,流程包括三个环节:申请、审批、发证,约持续6-9个月。

在申请环节中,企业需要向认证机构提交申请,并提供认证的材料和费用。

审批环节则包括现场检验、试验和面试等一系列工作,其中核心环节是组成验证小组,对企业的生产过程、产品质量等方面进行审核。

最后,认证机构根据验证小组的报告和检验结果进行审核,可以决定是否发给企业绿色建材产品认证证书,进而进行发证环节。

综上所述,绿色建材产品认证的实施规则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对于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环境做出的贡献是非常巨大的。

绿色认证流程

绿色认证流程

绿色食品认证程序为规范绿色食品认证工作,依据《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制定本程序。

凡具有绿色食品生产条件的国内企业均可按本程序申请绿色食品认证。

境外企业另行规定.1. 认证申请1。

1 申请人向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及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绿色食品办公室、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以下简称省绿办)领取《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及有关资料,或从中心网站(网址:www。

cn)下载。

1。

2 申请人填写并向所在省绿办递交《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及以下材料:(1)保证执行绿色食品标准和规范的声明(2)生产操作规程(种植规程、养殖规程、加工规程)(3)公司对“基地+农户”的质量控制体系(包括合同、基地图、基地和农户清单、管理制度)(4)产品执行标准(5)产品注册商标文本(复印件)(6)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7)企业质量管理手册(8)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通过体系认证的,附证书复印件)2。

受理及文审2.1 省绿办收到上述申请材料后,进行登记、编号, 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认证材料的审查工作,并向申请人发出《文审意见通知单》,同时抄送中心认证处.2。

2 申请认证材料不齐全的,要求申请人收到《文审意见通知单》后10个工作日提交补充材料。

2。

3申请认证材料不合格的,通知申请人本生长周期不再受理其申请。

2。

4 申请认证材料合格的,执行第3条.3。

现场检查、产品抽样3。

1省绿办应在《文审意见通知单》中明确现场检查计划,并在计划得到申请人确认后委派2名或2名以上检查员进行现场检查。

3。

2检查员根据《绿色食品检查员工作手册》(试行)和《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技术规范》(试行)中规定的有关项目进行逐项检查。

每位检查员单独填写现场检查表和检查意见。

现场检查和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工作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向省绿办递交现场检查评估报告和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报告及有关调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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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食品认证程序
为规范绿色食品认证工作,依据《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制定本程序。

凡具有绿色食品生产条件的国内企业均可按本程序申请绿色食品认证。

境外企业另行规定。

1. 认证申请
1.1 申请人向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及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绿色食品办公室、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以下简称省绿办)领取《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及有关资料,
1.2 申请人填写并向所在省绿办递交《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及以下材料:
(1)保证执行绿色食品标准和规范的声明
(2)生产操作规程(种植规程、养殖规程、加工规程)
(3)公司对“基地+农户”的质量控制体系(包括合同、基地图、基地和农户清单、管理制度)
(4)产品执行标准
(5)产品注册商标文本(复印件)
(6)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7)企业质量管理手册
(8)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通过体系认证的,附证书复印件)
2. 受理及文审
2.1 省绿办收到上述申请材料后,进行登记、编号,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认证材料的审查工作,并向申请人发出《文审意见通知单》,同时抄送中心认证处。

2.2 申请认证材料不齐全的,要求申请人收到《文审意见通知单》后10个工作日提交补充材料。

2.3申请认证材料不合格的,通知申请人本生长周期不再受理其申请。

2.4 申请认证材料合格的,执行第3条。

3. 现场检查、产品抽样
3.1省绿办应在《文审意见通知单》中明确现场检查计划,并在计划得到申请人确认后委派2名或2名以上检查员进行现场检查。

3.2检查员根据《绿色食品检查员工作手册》(试行)和《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技术规范》(试行)中规定的有关项目进行逐项检查。

每位检查员单独填写现场检查表和检查意见。

现场检查和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工作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向省绿办递交现场检查评估报告和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报告及有关调查资料。

3.3现场检查合格,可以安排产品抽样。

凡申请人提供了近一年内绿色食品定点产品监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并经检查员确认,符合绿色食品产品检测项目和质量要求的,免产品抽样检测。

3.4 现场检查合格,需要抽样检测的产品安排产品抽样:
3.4.1当时可以抽到适抽产品的,检查员依据《绿色食品产品抽样技术规范》进行产品抽样,并填写《绿色食品产品抽样单》,同时将抽样单抄送中心认证处。

特殊产品(如动物性产品等)另行规定。

3.4.2当时无适抽产品的,检查员与申请人当场确定抽样计划,同时将抽样计划抄送中心认证处。

3.4.3申请人将样品、产品执行标准、《绿色食品产品抽样单》和检测费寄送绿色食品定点产品监测机构。

3.5现场检查不合格,不安排产品抽样。

4. 环境监测
4.1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由检查员在现场检查时同步完成。

4.2经调查确认,产地环境质量符合《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技术规范》规定的免测条件,免做环境监测。

4.3 根据《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经调查确认,必要进行环境监测的,省绿办自收到调查报告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绿色食品定点环境监测机构进行环境监测,同时将通知单抄送中心认证处。

4.4定点环境监测机构收到通知单后,40个工作日内出具环境监测报告,连同填写的《绿色食品环境监测情况表》,直接报送中心认证处,同时抄送省绿办。

5. 产品检测
绿色食品定点产品监测机构自收到样品、产品执行标准、《绿色食品产品抽样单》、检测费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测工作,出具产品检测报告,连同填写的《绿色食品产品检测情况表》,报送中心认证处,同时抄送省绿办。

6. 认证审核
6.1省绿办收到检查员现场检查评估报告和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报告后,3个工作日内签署审查意见,并将认证申请材料、检查员现场检查评估报告、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报告及《省绿办绿色食品认证情况表》等材料报送中心认证处。

6.2中心认证处收到省绿办报送材料、环境监测报告、产品检测报告及申请人直接寄送的《申请绿色食品认证基本情况调查表》后,进行登记、编号,在确认收到最后一份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下发受理通知书,书面通知申请人,并抄送省绿办。

6.3 中心认证处组织审查人员及有关专家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核,20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核结论。

6.4 审核结论为“有疑问,需现场检查”的,中心认证处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检查计划,书面通知申请人,并抄送省绿办。

得到申请人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派检查员再次进行现场检查。

6.5审核结论为“材料不完整或需要补充说明”的,中心认证处向申请人发送《绿色食品认证审核通知单》,同时抄送省绿办。

申请人需在20个工作日内将补充材料报送中心认证处,并抄送省绿办。

6.6审核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的,中心认证处将认证材料、认证审核意见报送绿色食品评审委员会。

7. 认证评审
7.1 绿色食品评审委员会自收到认证材料、认证处审核意见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全面评审,并做出认证终审结论。

7.2 认证终审结论分为两种情况:
(1)认证合格
(2)认证不合格
7.3 结论为“认证合格”,执行第8条。

7.4 结论为“认证不合格”,评审委员会秘书处在做出终审结论2个工作日内,将《认证结论通知单》发送申请人,并抄送省绿办。

本生产周期不再受理其申请。

8. 颁证
8.1 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将办证的有关文件寄送“认证合格”申请人,并抄送省绿办。

申请人在60个工作日内与中心签定《绿色食品标志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8.2 中心主任签发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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