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城市供水成本费用表
全成本科目表

网等。(二次加压供水设备及安装进入建安
工程1.4.3.2加压给水设备及安装工程)
工程部
含生化池土建与工程的安装,环保手续办理 等。生化池外的管网全部纳入给排水工程。
3/5
成本科目表
科目代码 科目级次
科目名称
1.7.2
3
会所
1.7.2.1 1.7.2.2
4
建筑工程费
4
安装工程费
1.7.2.3
4
设施设备工程费
工程部
含所有基础、主体、建筑装修、精装修、安 装及设备工程等。子项目同1.4。
发展部部/工程部/
采购部
成控部
成控部
成控部
成控部
含所有基础、主体、建筑装修、精装修、安 装及设备工程。子项目同1.4。
成控部/工程部/采
购部
成控部/工程部/采
购部
营销部/企划部/发
展部
营销部
企划部 企划部
含所有基础、主体、建筑装修、精装修、安 装及设备工程。子项目同1.4。
3
软景工程
3
景观安装工程
3
零星工程
1.5.7
3
其他
1.6
2
基础设施工程
1.6.1
1.6.2
1.6.3 1.6.4 1.6.5 1.6.6 1.6.7 1.6.8
1.6.9
1.6.10
3
市政供水工程
3
市政供电工程
3
天燃气安装工程
3
安防及智能化工程
3
通信、宽带系统工程
3
有线电视系统工程
3
给排水系统工程
3
计、高回填设计等项目。
设计部
工程部
供水生产成本、费用核算表

供水生产成本、费用核算表
序号 一 (一) 1 2 (二) 1 2 3 4 5 (三) 1 2 3 (四)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8) (9) (10) (3) (4) (5) (6) (7) (1) (2) 科目名称 供水生产 直接工资 人员工资 津贴、补贴 直接材料费 实际消耗原材料 实际支付原水费 辅助材料费 备品备料费 燃料、动力费 其他直接支出 职工福利 水文水工观测费 临时设施费 制造费 固定资产折旧费 修理费 机物料消耗 水资源费 低值易耗品 租赁费 运输费 设计制图 监测费 保险费 办公费 差旅费 水电费 了暖费 劳动保护费 试验检测费 0.045 0.025 0.013 0.033 0.300 0.036 0.050 0.020 0.030 0.010 0.025 200元/人年(参考) 300元/人年(参考) (1)×12% 总资产的5‰ 360元/人年(参考) 0.015 0.010 0.032 0.032 0.014 0.038 0.075 0.700 0.208 0.080 0.010 0.013 3--5实际发生数平均值 〔(1)+(2)〕×14% 费用 (万元) 0.189 0.100 0.080 0.020 0.057 1人×(800/人月) (1)×25~35% 备注
供水生产成本、费用核算表
序号 17 18 二 1 2 三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四 1 2 3 4 五 (48) (49) (50) (51)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29) (30) (27) (28) 科目名称 季节性修理期间停工损失费 其他制造费 营业费用 劳动保险费 待业保险费 咨询费 审计费 诉讼费 绿化费 土地使用费 土地损失补偿费 技术转让费 无形资产摊销 技术开发费 开办费摊销 业务招待费 坏帐损失费 财务费 筹资费 贷款利息 汇兑净损失 金融机构手续费 一至四项合计 0.339 0.010 按《水管财务制度》第52条规定 0.075 0.030 0.002 0.002 0.03 0.001 0.030 0.010 按黔价经〔97〕第92号文规定 水费总收入的3% 〔(1)+(2)〕×2% 〔(1)+(2)〕×1.5% 〔(1)+(2)〕×30% 〔(1)+(2)〕×1% 费用 (万元) 0.025 0.113 0.075 0.150 按《办法》规定3% 备注
南京市规费标准

南京市主城区收费标准汇总表
南京市主城区收费标准汇总表
施配套工程
多层建筑高度≤18m
小高层18m<建筑高度≤54m
建筑面积≤1万m 223291万m 2<建筑面积≤3万m 219213万m 2<建筑面积≤5万m 2
13
15
5万m 2<建筑面积≤8万m 2
11
13
建筑面积>8万m 2
911
建筑面积≤5万m 2
2025
建筑面积>5万m 2
1518
泵房建设工
程费
运行维护费
项 目
施工图审查费。
雷击风险评估费
高层54m<建筑高度≤100m
╱
2421
19
17
32
24
190元/平方米。
有关[2012]319号
号)精神,现就降低我市新建居住区供配电工程
工程 价格 通知
,市政府办公厅,市经信委
2012年11月1日起执行,原宁价工〔2010〕35号文件 京 市 物 价 局
南京市物价共印25份
市物价局办公室印共印25份。
城市供水成本费用表

二、水量及差率
B22
1、年供水总量(万m3)
B23
2、年售水总量(万m3)
B24
3、产销差率(%)
B25=100-B24÷B23×100
4、管网漏损率(%)
B26
三、供水单位成本(元/ m3)
B27=B1÷B23÷(1-B26÷100)
填表日期年月 日
内心强大比什么都重要,你要照顾好自己,承认自己的平凡,但是努力向好的方向发展,可以平静面对生活,安然的听从自己内心的感受,不受其他影响,你可以迷茫,请不要虚度。
7、制水环节固定资产折旧
B10
8、其他制水费用
B11
(二)输配成本(万元)
B12=∑(B13:B17)
1、输配环节职工薪酬
B13
2、输配环节固定资产折旧
B14
3、动力费
B15
4、修理费
B16
5、其他输配费用
B17
(三)期间费用(万元)
B18=∑(B19:B21)
1、管理费用
B19
2、销售费用
B20
3、财务费用
附表2:
城市供水成本费用表
企业名称:
项目名称
行次及关系
( )年
( )年
( )年
备注
一、供水总Leabharlann 本(万元)B1=B2+B12+B18
(一)制水成本(万元)
B2=B3+∑(B5:B11)
1、原水费
B3
其中:水资源费
B4
2、原材料费
B5
3、动力费
B6
4、外购成品水费
B7
5、修理费
B8
6、制水环节职工薪酬
B9
湖北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湖北省城市供水价格调整成本公开暂行办法的通知-鄂价成规[2011]15号_1
![湖北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湖北省城市供水价格调整成本公开暂行办法的通知-鄂价成规[2011]15号_1](https://img.taocdn.com/s3/m/8846dfcfc0c708a1284ac850ad02de80d4d80669.png)
湖北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湖北省城市供水价格调整成本公开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 湖北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湖北省城市供水价格调整成本公开暂行办法的通知(鄂价成规[2011]15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物价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做好城市供水价格调整成本公开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0]2613号,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湖北省城市供水价格调整成本公开暂行办法》。
现予公布,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湖北省城市供水价格调整成本公开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水价形成机制,促进城市供水价格调整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和公开透明,提高供水价格调整的科学性、合理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做好城市供水价格调整成本公开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城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调整的市、州(含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下同)。
县、市政府所在地城镇(含建制镇)供水价格调整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城市供水价格调整成本公开,包括供水企业调价成本公开、成本监审过程公开、成本监审结果公开、政府制定价格结论公开。
第四条企业调价成本公开。
城市供水企业在按价格管理权限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申请价格调整时,应通过本企业网站及当地媒体公开企业调价成本。
成本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企业经营情况(附表一)、成本费用情况(附表二),以及与水价调整相关的情况。
供水企业在公开本企业调价成本时,应专门设立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指定专人负责处理咨询事项。
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报告

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等有关规定,本局于2015年3 月17 日至3月27日对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2014年城市供水定价成本实施了监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被监审单位基本情况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位于苏州市人民路1100号,改制于2012年,其前身为苏州市自来水公司,现隶属苏州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汪香元;目前注册资本100,000.00万元,均为国有资本。
公司经营范围:自来水供应,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给排水安装,二次供水设备安装,给水工程设计,水质检测与分析,给水器材供应,自有房屋出租。
至2014年底,公司员工642 人;固定资产原值283,631.48万元;设计日供水能力为90.00万立方米,拥有DN100以上供水管网2205 公里,承担姑苏区、相城区和木渎镇、胥口镇供水任务,供水用户466848户,其中居民用户435501户,工商用户28349户,其他用户298 户。
二、成本监审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二)《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三)《江苏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四)《江苏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实施细则》;(五)《定价成本监审一般技术规范》;(六)《江苏省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七)《定价成本监审专门技术规范—固定资产折旧计提》;(八)其他有关文件材料。
三、成本监审程序2015年3月4 日,本局收到公司上报成本资料后,即对该资料进行了初步审核。
3月17日,向公司发出了《成本监审通知书》,并进行实地监审。
监审小组根据提取资料进行审核并形成初步结论,期间与被监审单位进行了沟通,形成《成本监审初审意见表》,并于3 月27日召开成本监审集体审议会议。
根据集体审议结论向被监审单位送达《成本监审意见告知书》,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回复了书面意见,在此基础上形成本监审报告。
浙江省城市供水价格成本核算办法

浙江省城市供水价格成本核算办法一、总则(一)为规范城市供水价格成本监审工作,促进供水(或制水)企业建立健全成本约束机制,提高城市供水价格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监审暂行办法》(国家计委25号令)、《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结合我省城市供水(或制水)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对城市供水(或制水)企业的供水价格成本监审行为。
(三)城市供水价格成本监审(以下简称“成本监审”)有下列基本任务:1、定期调查城市供水(或制水)企业的基本情况、主营业务成本费用情况、供水价格及附加的各种收费基金情况;2、全面审查城市供水(或制水)企业成本项目设置是否正确,成本核算、费用分摊是否合法、合理;3、正确审核城市供水(或制水)企业生产、销售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计算自来水总成本和单位成本,核算价格成本;4、及时汇总、分析,计算平均成本,提供分析报告。
(四)城市供水(或制水)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成本核算制度,准确记录和核实生产经营中各项成本数据,依法核算成本,不得弄虚作假。
1、按照《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下列费用应当列入供水成本:(1)生产输配过程中实际消耗的原水、动力、混凝剂和消毒剂等药费;(2)组织和从事生产、输配人员的工资以及按规定范围和比例计提的职工福利费;(3)生产输配过程中按规定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以及为保证固定资产正常使用的修复性费用;(4)水厂的水质检验费、挖泥费等;(5)生产输配过程中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机物料消耗、差旅费、保险费、取暖费、劳动保护费、运输费、修理费、租赁费、低值易耗品摊销、绿化费、设计制图费,试验检验费;(6)管网养护费和爆管事故损失费;(7)经财政部门审查批准列入成本的其他费用。
2、下列费用不得列入供水成本:(1)经营者非持续、非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不合理费用;(2)固定资产盘亏、报废、毁损和出售的净损失,滞纳金、违约金、罚款和公益救济性捐赠;(3)各种资本性支出,即为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的支出,以及改良固定资产使用性能的费用;(4)对外投资支出;(5)与主营业务无关的其他支出;(6)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不得计入成本的其他支出。
表二城市供水企业主营业务成本明细表

11
其中:液氯费
12
液氯总用量(公斤)
13
单位供水液氯用量(公斤/立方米)
14=13÷1
液氯平均价格(元/公斤)
15=12÷13
(2)混凝药剂
16
其中:硫酸铝费
17
硫酸铝总用量(公斤)
18
单位供水硫酸铝用量(公斤/立方米)
19=18÷1
硫酸铝平均价格(元/公斤)
20=17÷18
(3)其他材料
67=65÷1
九、按标准漏损率调整的售水总量(立方米)
68=2+1×(标准漏损率)
十、单位供水定价成本(元/立方米)
32
(2)其他机器设备
33
(3)净水构筑物
34
(4)房屋
35
(5)
37
7、其他费用
38
其中:水质检测、监测费
39
8、外购成品水费用
40
其中:外购成品水平均单价(元/立方米)
41
二、输配成本(元)
42=43+46+51+56+57+58
1、输配人员人工成本
43=44+45
58
三、主营业务销售成本合计(元)
59=3+42
四、主营业务期间费用(元)
60
五、主营业务销售税金及附加(元)
61=62+63+64
(1)城建税
62
(2)教育费附加
63
(3)其他
64
六、完全成本合计(元)
65=59+60+61
七、单位售水成本(元/立方米)
66=65÷2
八、单位供水成本(元/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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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
)年
填表日期
年
月
(
)年
备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2:
城市供水成本费用表
企业名称: 项目名称 一、供水总成本(万元) (一)制水成本(万元) 1、原水费 其中:水资源费 2、原材料费 3、动力费 4、外购成品水费 5、修理费 6、制水环节职工薪酬 7、制水环节固定资产折旧 8、其他制水费用 (二)输配成本(万元) 1、输配环节职工薪酬 2、输配环节固定资产折旧 3、动力费 4、修理费 5、其他输配费用 (三)期间费用(万元) 1、管理费用 2、销售费用 3、财务费用 二、水量及差率 1、年供水总量(万m3) 3 2、年售水总量(万m ) 3、产销差率(%) 4、管网漏损率(%) 三、供水单位成本(元/ m )
3
行次及关系 ( B1=B2+B12+B18 B2=B3+∑(B5:B11) B3 B4 B5 B6 B7 B8 B9 B10 B11 B12=∑(B13:B17) B13 B14 B15 B16 B17 B18=∑(B19:B21) B19 B20 B21 B22 B23 B24 B25=100-B24÷B23×100 B26 B27=B1 ÷ B23 ÷ ( 1-B26 ÷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