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软件管理规定
计算机信息系统软件授权管理规定

计算机信息系统软件授权管理规定一、总则本规定旨在规范公司计算机信息系统软件的授权管理,确保软件的合法使用和安全运行,保障公司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转。
二、授权管理1. 所有计算机信息系统软件的购买、安装、使用和管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 软件授权的申请和审批流程:- 软件使用部门负责提交软件授权申请,包括软件名称、版本、用途、购买渠道等相关信息。
- 软件管理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查,确认申请信息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并按照公司授权管理流程进行审批。
- 审批通过后,软件管理部门将授权信息及时通知软件使用部门,进行安装和使用。
- 授权信息包括软件的授权证书、授权期限、授权数量等内容,需妥善保管,严禁私自更改或转让。
3. 软件购买和安装:- 软件的购买必须经过正规渠道进行,严禁购买盗版软件。
- 软件的安装应按照授权信息和操作手册进行,确保正确、完整和安全。
4. 软件使用和管理:- 软件的使用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进行,严禁超范围、超期限使用。
- 软件的管理包括版本更新、漏洞修复和防护措施等,以确保软件的安全和合规使用。
- 借用软件必须经过相关部门批准,并有相应的借用记录和归还流程。
5. 软件授权的变更和注销:- 软件使用部门如需变更授权信息,应及时向软件管理部门进行申请和审批。
- 不再使用的软件授权应及时注销,防止泄漏和滥用。
三、责任与监督1. 软件使用部门负责对所使用的软件进行合法、正确、安全的使用和管理。
2. 软件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完善软件授权管理制度,并对软件的授权申请、审批、安装、使用和变更进行监督和指导。
3.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定期对软件授权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并提供整改建议。
4. 员工违反本规定的,将根据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严重者将承担法律责任。
四、附则1. 本规定由公司计算机信息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经法务部门审核备案后生效。
2.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变更将以公司内部通知的方式进行。
计算机信息系统软件部署管理规定

计算机信息系统软件部署管理规定本规定旨在规范计算机信息系统软件的部署管理工作,确保软件部署过程的高效性、可靠性和安全性。
软件部署管理是指将计算机信息系统软件从开发环境迁移到生产环境,并对其进行配置、测试和维护的过程。
遵循本规定,有助于提高软件系统的稳定性和满足用户需求。
1.系统评估和规划确定软件部署的目标和需求。
分析系统的硬件和软件环境,评估系统当前状态。
制定可行性研究和项目规划报告。
使用版本控制系统管理软件版本。
确保软件版本的一致性和可追溯性。
定期审查和更新软件版本。
将软件打包,并编写软件包安装脚本。
确保软件包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记录软件包的详细信息,包括版本、依赖项和安装步骤等。
确定部署环境的硬件、操作系统和网络设置要求。
配置数据库、服务器和相关组件。
为软件部署创建适当的目录和文件结构。
在测试环境中进行软件部署和安装。
进行功能测试和性能测试,并记录测试结果。
在生产环境中进行软件部署和安装,确保系统的稳定性和可用性。
建立系统日志和异常报告机制。
监控和管理系统的运行状态。
定期进行软件升级和系统维护。
1.部署管理团队负责软件部署管理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包括流程制定、环境配置、软件部署和维护等。
2.开发团队负责软件包准备和测试工作,确保软件包的质量和适配性。
3.运维团队负责系统环境的配置、监控和维护工作,确保系统的稳定性和可用性。
4.各部门和人员应配合部署管理团队的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1.加强系统安全意识和培训,确保软件部署过程的安全性。
2.限制对生产环境的访问和操作权限,避免非授权人员操作系统。
3.定期备份系统数据和配置,以防止数据丢失和系统故障。
4.审查和监控软件部署过程,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和风险问题。
1.定期评估软件部署管理的效果和风险。
2.收集用户反馈和需求,改进软件部署流程和工具。
3.提高部署管理团队和相关人员的技能和能力,保持规范的软件部署管理工作。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由部署管理团队监督实施。
计算机软件管理制度(精选8篇)

计算机软件管理制度计算机软件管理制度一、管理制度的主要特征1、权威性管理制度由具有权威的管理部门制定,在其适用范围内具有强制约束力,一旦形成,不得随意修改和违犯;2、完整性一个组织的管理制度,必须包含所有执行事项,不能有所遗漏,如发现或新的执行事项产生,应相应的制定管理制度,确保所有事项“有法可依”;3、排它性某种管理原则或管理方法一旦形成制度,与之相抵触的其他做法均不能实行;特定范围内的普遍适用性。
各种管理制度都有自己特定的适用范围,在这个范围内,所有同类事情,均需按此制度办理;4、可执行性组织所设置的管理制度,必须是可执行的,不能偏离组织本身事务,成为一纸空文;5、相对稳定性管理制度一旦制定,在一般时间内不能轻易变更,否则无法保证其权威性。
这种稳定性是相对的,当现行制度不符合变化了的实际情况时,又需要及时修订。
6、社会属性因而,社会主义的管理制度总是为维护全体劳动者的利益而制定的。
7、公平公正性管理制度在组织力对每一个角色都是平等的,任何人不得在管理制度之外。
二、计算机软件管理制度(精选8篇)管理制度是组织、机构、单位管理的工具,对一定的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计算机软件管理制度(精选8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计算机软件管理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水运工程设计计算机软件的管理,提高软件质量,加快工程设计软件的系列化、标准化和商品化的进程,根据建设部《工程设计计算机软件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软件系指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交通部水运工程建设系统直属院(局)级单位开发的工程设计计算机软件的管理。
地方交通厅所属水运系统设计院开发的水运工程设计计算机软件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交通部基建管理司是水运工程设计计算机软件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国家或部下达的软件(国家和部科技攻关项目除外)开发项目的立项审批、审定、登录和推广工作;各直属院(局)自行开发的项目,一般由立项单位管理,对应用价值高、通用性强的优秀软件,经批准后也可纳入部级管理。
计算机软件管理规定范本

计算机软件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1.1 目的和依据本规定旨在规范计算机软件的管理,确保软件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保护计算机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本规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
1.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所有计算机软件的管理工作及相关人员。
第二章:软件获取与安装管理2.1 软件获取2.1.1 软件需按照正规渠道进行获取,禁止使用盗版和非授权软件。
2.1.2 软件获取需要提供明确的用途和购置理由,并经过审批程序。
2.2 软件安装2.2.1 软件安装应由授权人员进行,禁止未经授权的软件安装。
2.2.2 软件安装前需进行病毒检测,确保软件没有病毒、木马等恶意程序。
2.2.3 软件安装后需进行配置和测试,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三章:软件许可管理3.1 软件许可购买3.1.1 软件许可购买由公司指定的负责人进行,购买前需充分调研市场,并提供购买的理由和方案。
3.1.2 购买的软件许可需合法、授权、适用于本单位的需要。
3.2 软件许可管理3.2.1 负责人应建立软件许可管理制度,对软件许可情况进行记录和维护。
3.2.2 每次软件许可购买需及时更新软件许可清单,确保软件许可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3.2.3 软件许可管理需与软件安装管理相结合,确保软件安装与许可一致。
第四章:软件使用与维护管理4.1 软件使用权限管理4.1.1 软件使用权限应根据职务、岗位和需要进行分配,确保合理使用。
4.1.2 无使用权限的人员禁止私自使用软件,存在需要的情况需提出申请并经相应审批程序。
4.2 软件使用规范4.2.1 软件使用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禁止非法使用软件。
4.2.2 软件使用需按照软件的功能和用途进行,不得超越软件许可范围的使用。
4.3 软件维护管理4.3.1 负责人需建立软件维护制度,定期检查软件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并排除故障。
4.3.2 对于发现的软件漏洞和安全隐患,需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修复和升级。
第五章:软件备份与恢复管理5.1 软件备份5.1.1 软件备份应定期进行,确保软件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计算机软件管理规定

8. 软件审计规定:定期或不定期对软件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确保软件的合规使用和授权情况。
9. 软件安全管理规定:制定软件安全策略,规定软件的安全漏洞修复、病毒防护和安全事件管理等。
上述仅为一些常见的计算机软件管理规定,具体的管理规定还可能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进行调整和制定。组织在制定和实施管理规定时应当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调整。
3. 软件安装和维护规定:规定软件的安装、卸载和维护的操作流程,包括安装授权、备份、升级等。
4. 软件使用规定:规定软件的合理使用范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权限和限制,禁止私自复制、传播和修改软件。
5. 软件更新规定:规定软件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更新的要求,包括自动更新和手动更新的操作流程。
6. 软件备份规定:规定软件备份的操作流程和周期,确保软件和相关数据的安全性和可恢复性。
计算机软件管理规定
是指为了有效管理和规范计算机软件的使用、安装、维护、更新等方面而制定的相关规定。具体的管理规定可能因组织、国家、地区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计算机软件管理规定:
1. 软件合法性规定:禁止使用、安装、复制盗版软件,必须使用合法授权的软件。
2. 软件采购规定:明确软件采购的程序和流程,规定软件采购的方式、审批和支付程序。
计算机信息系统软件维护管理规定

计算机信息系统软件维护管理规定一、目的本规定旨在规范计算机信息系统软件的维护管理工作,确保其稳定运行和高效使用,保护信息系统软件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二、范围该规定适用于我司所有计算机信息系统软件的维护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操作系统、数据库管理系统、应用软件等。
三、责任和权限1. 系统管理员负责对计算机信息系统软件的维护工作进行组织和监督,包括但不限于安装、更新、配置和升级等。
2. 用户部门负责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软件的具体需求和问题反馈,并配合系统管理员进行维护工作。
3. 系统管理员和用户部门需与软件供应商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及时了解软件的更新和漏洞修复等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
4. 系统管理员有权对计算机信息系统软件进行巡检和监测,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问题,确保软件的正常运行。
四、维护流程1. 维护计划:系统管理员应制定维护计划,包括维护周期、维护任务和维护人员等,并定期评估和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2. 维护记录:系统管理员应对维护工作进行详细记录,包括维护日期、维护内容和维护结果等,并及时上报至管理部门备查。
3. 维护措施:系统管理员应根据维护计划和维护记录,采取相应的维护措施,包括安装补丁、优化配置和修复故障等。
4. 维护评估:系统管理员应定期对维护工作进行评估,包括维护效果和维护过程的改进,提出相应的改进意见和措施。
五、安全管理1. 系统管理员应加强对计算机信息系统软件的安全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设置访问权限、加密数据和实施防病毒措施等,防止信息泄露和攻击。
2. 用户部门应遵守安全管理规定,确保计算机信息系统软件的安全使用,不得进行未授权的操作和散布病毒等违规行为。
3. 系统管理员和用户部门应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响应能力。
六、附则1. 本规定由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经批准后执行。
2. 违反本规定的相关人员将被追究相关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上为《计算机信息系统软件维护管理规定》的内容,希望各部门和员工能认真遵守,共同维护计算机信息系统软件的稳定和安全运行。
计算机软件管理规定模版

计算机软件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计算机软件的管理,保护软件的知识产权,加强信息安全,提高软件使用效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等使用计算机软件的各类组织。
第三条计算机软件管理的目标是确保软件的合法性和安全性,提高软件的使用效率,保护软件的权益。
第四条计算机软件的管理包括软件购置、安装与部署、使用与维护、备份与恢复、升级与更新等环节。
第五条计算机软件管理应遵循合法、安全、便捷、高效的原则。
第六条对于在计算机软件管理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人员,应加强其工作人员培训与素质提升,提高管理水平。
第七条计算机软件的管理应建立健全制度和流程,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
第八条计算机软件管理应当与信息化建设的要求相结合,保持与时俱进,适应科技发展的需要。
第九条计算机软件的管理应注重知识产权的保护,禁止非法复制、盗用软件。
第十条计算机软件管理应当建立完善的审核机制,确保软件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第二章软件购置第十一条软件购置应当遵循正规途径和合法渠道,采购程序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第十二条软件购买人员应了解软件的具体需求,确保购买的软件能够满足实际需求,并具备合法的使用许可。
第十三条软件购买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软件的功能要求、服务支持、使用期限、售后服务等内容。
第十四条软件购置人员应保存好软件购买凭证和购买合同等重要文件,以备查验和维权之用。
第三章软件安装与部署第十五条软件安装与部署应符合软件厂商的要求,并经过授权和合法许可。
第十六条软件安装与部署应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确保安装过程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第十七条软件安装后应进行相关设置和调试,确保软件能够正常运行和发挥预期功能。
第十八条软件安装应记录相关信息,包括软件版本号、安装时间、安装人员等内容,以便日后的管理和维护。
第四章软件使用与维护第十九条软件的使用应符合软件许可协议,严禁超出授权范围的使用行为。
第二十条软件使用人员应按照软件使用手册或相关指导进行操作,防止错误操作和误操作。
学校计算机软件管理办法

学校计算机软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学校计算机软件的使用和管理,保护软件版权,提高计算机教学和管理人员的软件使用能力,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软件管理第一节软件购买与安装1.学校规定的计算机软件必须经过正规途径购买,禁止使用盗版和未授权的软件。
2.购买计算机软件应当实行统一采购原则,确保软件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3.安装计算机软件应当由专业的技术人员进行,确保软件安装正确且可用。
第二节软件注册与授权1.学校购买的软件应当按照供应商的要求进行注册和授权。
2.个人购买的软件需要提供购买凭证并经过学校审核后方可安装和使用。
第三节软件备份与恢复1.学校计算机软件必须进行定期备份,并妥善保管备份文件,以防止数据丢失和损坏。
2.若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软件损坏或数据丢失,可以通过使用备份文件进行恢复。
第三章软件使用与操作第一节软件许可协议1.使用学校购买的软件必须遵守供应商规定的许可协议,不得超出许可范围使用软件。
2.个人购买的软件使用时需自行遵守相关许可协议。
第二节软件使用权限与管理1.学校对不同用户设定不同的软件使用权限,确保合理利用软件资源。
2.管理人员应当定期检查软件使用情况,发现违规使用行为及时制止,并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三节软件更新与升级1.学校计算机软件应当进行定期更新和升级,以保持软件的功能完善和安全性。
2.升级软件前应当进行充分测试,确保软件的稳定运行。
第四节软件维护与修复1.学校应建立健全的软件维护和修复机制,及时处理软件故障和漏洞。
2.用户发现软件故障和漏洞应及时向技术人员反馈,以便进行修复。
第四章违规行为与处罚第一节盗版与未授权软件使用1.学校严禁使用盗版和未授权软件,一经发现将立即停止使用,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2.个人购买的软件必须提供购买凭证进行审核,如发现使用盗版软件将面临相应的处罚。
第二节软件滥用与超范围使用1.用户不得超出软件许可范围使用软件,否则将面临相应的处罚。
2.管理人员应当对软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发现超范围使用行为及时制止。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计算机软件管理规定 The pony was revised in January 2021计算机软件管理办法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本公司管理类计算机软件购置、开发、上线、使用、保管、报废、报失各环节的工作内容、要求和工作程序。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8567-88 计算机软件产品开发文件编制指南GB 9385-88 计算机软件需求说明编制指南GB 9386-88 计算机软件测试文件编制规范GB 8566-88 计算机软件开发规范GB/T8566-1995 信息技术软件生存期过程Q/XAJ 20324-2008 固定资产管理3 术语和定义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软件指为使用和管理计算机而编制的各种程序及有关文档的集合。
3.2系统软件指用于计算机自身的管理、维护、控制和运行,以及对应用软件的解释和执行。
3.3应用软件指本单位信息系统中借助管理信息内网和计算机系统实现特定业务功能的软件。
3.4软件开发指软件的研制、编制、改编和移植。
研制是指自行建立数学模型,方法有所创新,具有研究或探索性;编制是指利用已有的数学模型和方法,针对具体问题开发程序;改编是在已有软件的基础上,扩大或改进其功能,或对若干软件进行综合;移植是把程序从一种机型或语言翻译到另一种机型或语言,程序功能无实质性改变。
3.5应用系统的上线指信息系统进入正常的稳定运行并提供给用户实际使用。
3.6应用系统的下线指系统从此退役或报废,不再提供任何应用服务。
4 职责4.1 技术总监4.1.1 负责业务系统上线及下线运行的批准。
4.1.2 负责购置软件的审定。
4.2 信息中心4.2.1 信息中心为公司管理类软件管理的归口部门。
负责购置(研制)软件的审核论证、招标购置工作;参与研究、落实软件设计及开发优化方案。
4.2.1.1 建立、健全公司管理类信息系统应用的相应管理规章、制度等,并负责贯彻实施。
4.2.1.2 负责公司级管理类应用软件的统一规划和管理工作。
4.2.1.3 负责组织对业务部门提出的软件需求进行技术论证。
4.2.1.4 负责管理类软件外委开发的项目管理。
4.2.1.5 负责系统软件的保管并建立软件资产台帐(见附录C)。
4.2.1.6 协助应用系统使用部门开展系统使用的培训工作。
4.3 软件使用部门职责4.3.1 负责本部门的工具软件和随机软件的保管,并建立软件资产台账,保证软件稳妥、完整。
4.3.2 负责提出部门的应用需求,协助信息中心做好应用系统的开发工作。
4.3.3 负责提出部门所需软件的购置申请((见附录B)。
4.4 物资采购部职责负责申购软件的合同签订、货款支付、违约处理、供应协调及到货验收等工作。
5 管理内容与要求5.1 软件购置5.1.1 系统软件和公司级应用软件由信息中心负责编制购置申请,物资采购部负责购置。
5.1.2 部门级应用软件,由使用部门填写《软件购置申请表》,经使用部门、信息中心、计划与发展部、财务部审核后,报技术总监审定,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由物资采购部负责购置。
5.1.3 部门申购的软件应要求供应方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以及人员培训,软件升级承诺等完备售后服务。
5.1.4 物资采购部负责召集并会同使用部门、信息中心、计划与发展部、综合管理部档案室或由公司聘请专家组成小组进行到货验收。
验收的主要内容应包括:a) 外观检查,包装完整,外观无损坏;b) 核对合同清单,检查、清点所有光盘等软件载体、附件的数量,检查是否损坏丢失、受潮或与合同清单不符之处;c) 清点所有资料软件介质,质保书、说明书及资料等;d) 功能测试及供货公司商对使用人员培训服务的记录等;e) 验收合格后由验收小组出具验收证明。
只有通过验收方可办理入库报帐手续。
验收过程中,如发现属供方公司商的责任问题,由验收小组负责通知物资采购部,由物资采购部负责与供应商交涉。
5.1.5 各部门购置的软件应填写《软件登记卡》一式两份,并按卡片要求逐栏认真填写清楚。
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信息中心备案,信息中心应在收到的登记卡上盖“软件已登记”专用章。
软件登记卡一份由信息中心存档,一份由使用部门软件保管员保管。
5.2 应用系统的开发5.2.1 应用系统的开发方式分为自行开发、协作开发、委托开发三类。
5.2.2 应用系统软件在开发前应正式立项。
对于应用价值高、通用性强的软件开发项目,可申请科技项目立项,成立由技术人员、业务人员和管理人员共同组成的项目小组,并建立软件质量保证体系。
5.2.3 公司级应用系统项目的执行按上级主管部门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5.3 应用系统的上线5.3.1 系统上线的必备条件5.3.1.1 系统建设开发单位按照系统需求说明书、系统目标任务书或合同中的规定已完成系统的开发和实施,系统已相对运行稳定。
5.3.1.2 系统建设开发部门对系统已进行严格的自测试,测试包括系统的功能实现、安全性、性能、可用性、兼容性、集成性等方面,并形成测试报告。
测试结果必须证明系统具备上线的条件,并获得系统建设开发单位、业务主管部门、信息中心的认可。
5.3.1.3 系统已完成各方面各个层次重点用户的培训工作,包括系统的最终用户和运行维护部门的有关人员,系统文档资料齐全。
5.3.2 系统具备上线条件后,系统建设开发单位、信息中心应检查系统的安装环境,确保安装所需的服务器、网络环境、电源等保障条件具备时,方可办理上线申请。
5.3.3 上线申请由系统建设开发单位填写《业务系统上线申请单》,报系统的业务主管部门审核,经信息中心审查同意后,并经技术总监批准方可安装。
5.3.4 系统安装调试完成后,系统建设开发部门应申请系统上线测试。
上线测试方案以系统需求说明书和合同为依据,上线测试结果由信息中心、业务主管部门一致确认。
上线测试通过后,系统即具备进入试运行条件。
5.3.5 系统进入试运行后,按照正常运行系统对待,并严格执行关于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及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数据的备份,保证系统及用户数据的安全。
5.3.6 系统正式上线后,系统建设开发单位与系统运行维护部门进行系统的全面移交。
系统建设开发单位负责系统的程序代码级维护工作;运行维护部门负责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保证系统安全、可靠和稳定运行。
5.3.7 系统正式上线后,应同时向档案室移交全面的系统资料。
5.4 软件使用5.4.1 操作系统及其他系统软件、通用应用软件的选用必须符合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5.4.2 专用应用软件,如办公自动化系统、对口业务部门下发软件等应使用上级统一推广的版本。
5.4.3 严禁擅自使用外单位的软件或向外单位转借本单位软件。
任何部门或个人在工作任务内开发的软件,所有权属本公司。
5.4.4 对全公司统一使用的管理类应用系统等软件,各部门只有使用权,不能进行修改。
使用中发现问题或建议,以书面形式反馈给信息中心,由信息中心负责汇报或修改。
5.4.5 需要对应用系统进行修改、调整、更新、升级等维护操作时,必须严格执行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的管理规定,履行一定流程和审批制度,对于操作执行工作票制度。
5.4.6 应用软件的安装、升级,使用单位填写《应用软件安装申请单》,报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由信息中心负责安装。
5.4.7 软件使用人员应经过适当的操作培训和安全教育,必须严格遵守有关信息系统安全管理的规定。
5.4.8 不得使用未经授权许可的非正版软件。
在不侵犯知识产权的前提下,尽量提高软件的共享程度,提高软件的利用率。
5.5 应用系统下线5.5.1 应用系统下线由业务主管部门向信息中心提出下线申请,经其它相关部门审核,技术总监审批后由信息中心具体实施。
5.5.2 信息中心应根据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对数据进行备份及迁移工作。
备份数据保存时间由业务主管部门确定。
5.5.3 下线工作完成后,信息中心向业务主管部门提交系统下线报告并抄送其它相关部门。
5.6 软件保管5.6.1 网络版的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包括磁盘、光盘等介质)由信息中心专人进行管理。
软件管理员负责建立相应的软件管理台帐,软件分类登记、标注要详细准确,存放符合相关规定。
因工作需要需借用软件时,应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使用完毕及时归还。
5.6.2 对于有授权许可用户数限制的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原则上不予借用。
确因工作需要,应参照5.4.6 条款办理手续后,由信息中心专职人员负责安装。
5.6.3 系统软件的系统维护与备份每年至少一次,备份一式两份,一份移交综合管理部档案室,一份由信息中心专人保管。
备份介质应存放在温湿度适宜的磁介质柜中。
5.6.4 应用软件应根据运行频度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备份工作,备份软件也应存放于具有专人管理的磁介质柜中。
5.6.5 随机软件在设备开箱验收时,项目负责部门应会同信息中心软件管理专职一同进行登记,完毕后移交综合管理部档案室保管。
5.6.6 信息中心软件管理专职负责软件的定期清理查验。
发现介质损坏等情况时,应及时负责修复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
5.6.7 各部门应设定兼职软件保管员,负责本部门的工具软件和随机软件的保管,保证软件稳妥、完整。
部门工作人员需要使用时应向软件保管员借用,并进行登记,使用完毕及时归还。
信息中心对部门的软件管理进行不定期抽查。
5.7 软件报废、报失当软件损坏、丢失、过时或者其它原因需要报废、报失时,由部门软件保管员填写软件报废(报失)单上报信息中心,经信息中心审核后由财务部负责办理消帐手续。
6 报告与记录6.1 软件申购工作流程。
6.2 软件购置申请表。
6.3 软件登记卡。
6.4 业务系统上线申请单。
6.5 应用软件维护单。
6.6 软件报废(报失)单。
7 检查与考核7.1 由部门负责人依据本标准进行检查。
7.2 根据《***公司员工年度考核管理实施办法》进行考核。
附录 A (规范性附录)软件申购工作流程YN技术总监Y公司分管领导N Y物资采购部图A.1 软件申购工作流程附录 B(规范性附录)公司软件购置申请表公司软件购置申请表,如表B.1所示。
本表一式五份,申请部门、信息中心、计划与发展部、财务部、物资采购部各存一份。
附录 C(规范性附录)软件登记卡软件登记卡,如表C.1所示。
表C.1 软件登记卡附录 D(规范性附录)应用软件安装申请单应用软件安装申请单,如表D.1所示。
表D.1 应用软件安装申请单附录 E(规范性附录)业务系统上线申请单业务系统上线申请单,如表E.1所示。
表E.1 业务系统上线申请单附录 F(规范性附录)软件报废(报失)单软件报废(报失)单,如表F.1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