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安全防范管理规章制度
医院安全防范制度范文(3篇)

医院安全防范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的安全防范工作,保障职工和患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安全防范制度适用于医院内的所有人员,包括职工、患者、访客等。
第三条医院安全防范制度的任务是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时处理突发事件,保障医院的正常运行。
第四条医院安全防范制度的原则是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综合防范。
第五条医院安全防范制度的要求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预案和处置措施,加强宣传教育,落实责任。
第六条医院安全防范制度的层级关系为:院长负总责,安全办公室具体负责,各科室负责人配合。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七条医院应设置安全办公室,负责医院的安全防范工作。
第八条安全办公室应配备专职人员,具体负责安全防范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监督。
第九条医院安全委员会由院长担任主任,安全办公室、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医院的安全防范工作的决策制定和协调指导。
第十条安全办公室应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各科室负责人的汇报和安全问题的讨论,及时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三章安全预案与处置措施第十一条医院应制定安全预案和处置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火灾、地震、自然灾害、暴力事件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第十二条各科室负责人应负责制定本科室的安全预案和处置措施,并组织科室人员进行培训。
第十三条医院应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和防护设备,保证医院的安全运营。
第十四条医院和科室应定期进行安全演练和应急演练,提高各级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四章宣传教育第十五条医院应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提高职工和患者的安全意识。
第十六条医院应编制安全教育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宣传海报、宣传手册、宣传片等,用于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第十七条医院应加强对新员工的安全培训,确保其了解医院的安全防范制度和工作流程。
第五章责任落实第十八条医院安全防范制度的责任分工为:院长负总责,安全办公室具体负责,各科室负责人配合。
第十九条医院安全防范制度的检查与考核应定期进行,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二十条对于严重违反安全防范制度的人员,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医院安全防范管理制度(三篇)

医院安全防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医院的安全,确保医疗服务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安全防范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工作人员。
第三条医院安全防范管理制度的目的是建立健全医院的安全防范体系,加强医院内部的安全管理,预防和控制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和患者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四条医院安全防范管理制度包括内部安全管理、行为规范、应急预案、安全培训等内容。
第二章内部安全管理第五条医院应设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医院的安全工作。
安全管理部门应配备足够的安保人员和设备,以保障医院的整体安全。
第六条医院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监控系统,对重要区域进行监控和录像,及时掌握有关情况,并做好保存工作。
第七条医院应制定安全巡查制度,定期检查医院各区域的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第八条医院应建立安全报警系统,确保员工和患者在遇到紧急情况时能迅速报警,得到及时救助。
第九条医院应制定火灾防控制度,定期组织火灾演练,加强员工火灾防控意识,提高火灾应急能力。
第十条医院应建立安全评估制度,对医院各项工作进行全面安全评估,发现和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三章行为规范第十一条医院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和个人修养。
第十二条医院工作人员应遵守保密规定,妥善保管相关资料和信息,防止泄露。
第十三条医院工作人员禁止擅自接受或索取患者的财物,不得违规收费或索要回扣。
第十四条医院工作人员禁止参与或组织涉及医院安全的违法、违规活动,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十五条医院工作人员应积极参与安全培训,提高防范意识和应急能力。
第四章应急预案第十六条医院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理程序和责任分工,保证能够快速、有序地处理事件。
第十七条医院应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制度,储备足够的应急物资,以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第十八条医院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素质和应急反应能力。
第五章安全培训第十九条医院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包括但不限于医院安全政策、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内容。
医院安全防范管理制度

医院安全防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医院患者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医院秩序,确保医院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医院安全防范管理制度是医院安全管理的基本规范,必须严格执行。
第三条医院安全防范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科室和员工,包括管理人员、医护人员、后勤人员等。
第四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安全防范管理机构,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和义务。
第五条医院安全防范管理制度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内部规章制度,依法维护医院安全。
第二章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第六条医院设立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医院安全工作的领导和决策,由院长担任主任委员。
第七条医院安全管理委员会设立办公室,安全管理办公室主任由副院长兼任,负责具体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医院各科室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科室的安全工作。
第九条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严格履行职责,保障医院的安全。
第十条医院应当定期对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其安全管理水平。
第三章安全防范措施第十一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责任。
第十二条医院应当加强对医疗设备的维护和检修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第十三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门急诊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患者的登记和管理,确保门急诊秩序井然。
第十四条医院应当加强对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杜绝药品盗窃和滥用行为。
第十五条医院应当加强对住院患者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患者出院和转院制度,确保患者的安全和健康。
第四章应急管理第十六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工作流程。
第十七条医院应当定期组织演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的效率和能力。
第十八条医院应当配备应急处置器材和设施,提高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九条医院应当加强对医疗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防范医疗事故的发生。
第五章安全监督第二十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安全监督机制,加强安全监督力度,提高医疗质量。
医院患者安全与防范措施管理规章制度

医院患者安全与防范措施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保障医院患者的安全和提高医疗质量,订立本规章制度,明确医院患者安全与防范措施的管理要求和责任。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科室、病区和相关人员,包含医生、护士、药剂师、实习生等。
第三条安全责任医院患者安全与防范措施的责任由医院管理负责人负责,并由各科室、病区及相关人员共同负责。
第二章患者安全管理第四条患者信息保护1.医院全部医疗记录必需保密,仅限授权人员访问。
2.医院必需建立患者信息保护制度,保障患者个人隐私权。
第五条诊断与治疗1.医护人员必需准确判读患者的病情,确保正确的诊断。
2.全部治疗必需依据医学规范和操作规程,确保患者的安全。
3.医生应向患者及其家属认真解释治疗方案,并取得其同意后方可进行治疗。
第六条医疗设备管理1.医院设备必需经过严格的日常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作。
2.医院设备必需定期进行校准和维护和修理,以保证其准确性和可靠性。
3.医疗设备操作人员必需持有相应的操作证书,并依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患者安全。
第七条药品管理1.医院必需建立药品管理制度,保证药品的品质、有效性和安全性。
2.药品的采购、储存、配送、使用和处理必需符合相关法规和规范要求。
3.药品应当依照规定的标准进行管理,包含分类储存、定期检查和更新。
第八条护理质量管理1.护理人员必需依照护理操作规程进行工作,确保患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对危重患者和特殊病种的护理人员,必需具备相应的技能和资质证书。
第九条院感管理1.医院必需建立和实施院感管理制度,防范和掌控院内感染。
2.显现院感病例时,必需立刻采取隔离和掌控措施,确保其他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安全。
第三章安全防范措施第十条消防安全1.医院必需建立和实施消防管理制度,确保消防设备和疏散通道的畅通和有效性。
2.显现火灾或其他祸害时,必需立刻启动医院内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撤离和安全救援。
第十一条交通安全1.医院必需建立和实施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患者和医务人员的交通安全。
医院安全生产保卫规章制度

医院安全生产保卫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安全生产保卫工作,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保障医院工作人员和患者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医院安全生产保卫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医生、护士、管理人员等。
第三条医院安全生产保卫规章制度内容包括医院安全防范措施、事故应急处置、责任分工及考核等内容。
第二章医院安全防范措施第四条医院应建立安全生产保卫工作机构,明确负责人员,落实安全防范责任。
第五条医院应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第六条医院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包括消防设备、应急救援设备等。
第七条医院应建立安全培训制度,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八条医院应建立安全信息报告和反馈机制,及时掌握和处理安全事件。
第三章事故应急处置第九条医院每年应组织演练一次紧急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条医院应建立事故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员和应急处置流程。
第十一条医院事故发生后,责任人员应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协调救援措施。
第十二条医院事故应急处置结束后,应及时进行事故调查,总结经验教训,改进安全措施。
第四章责任分工及考核第十三条医院安全工作领导人员应带头履行安全防范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
第十四条医院各部门应按照安全生产保卫规章制度,细化责任分工,建立安全工作责任清单。
第十五条医院应定期对安全工作进行考核,对责任不到位的部门和个人,给予相应的奖惩。
第十六条医院安全生产保卫规章制度实施前,应进行全员培训,确保每名员工了解规章制度内容。
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医院领导人员应在医院通告栏和网站上发布医院安全生产保卫规章制度,使全院员工能够及时了解规章制度内容。
第十八条医院安全生产保卫规章制度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和调整,保证规章制度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第十九条医院安全生产保卫规章制度实施后,应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
第二十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本规章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医院所有。
医院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安全生产相关规章制度(通用5篇)

医院安全管理制度医院安全生产相关规章制度(通用5篇)医院安全管理制度篇一1.0目的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搞好劳动保护,使员工按照安全生产的要求从事生产活动,维护医院物业安全。
2.0适用范围适用于XX医院管理处的安全生产管理。
3.0职责3.1部门主管(负责人)负责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培训及综合安全检查。
3.2管理处主管负责审核各部门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及整体安全检查。
4.0管理规定4.1安全作业4.1.1管理处各部门员工在工作时,严格按各部门制定的操作规程作业。
4.1.2值班人员负责每日安全工作的落实监督。
4.1.3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安全工作的监督,整改及知识培训,不定时进行检查。
4.1.4员工在工作中,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及时将情况上报部门主管,在不安全因素未得到彻底排除前,严禁作业。
4.2消防安全4.2.1所有员工严格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各项制度,保安部负责监督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管理处。
4.2.2保证各种消防设备设施完好,禁止用作其他用途。
4.2.3在工作中涉及到需要使用消防系统的情况,应先通知保安部,由保安部请示管理处,提出正确处理方法。
4.2.4保安部在检查中发现消防设备设施有破损或故障,根据不同情况上报管理处,管理处通知医院保卫科及时配换处理。
4.3治安安全4.3.1保安部全面负责医院内治安状况和维持良好的治安环境,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上报管理处。
4.3.2管理处其他员工发现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违法犯罪情况,立即上报管理处,管理处按《应急处理规程》处理。
4.4人身安全4.4.1各部门员工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要及时上报管理处,并设置危险标志。
4.4.2工作时要换工作服,扣好衣扣,脱下手表、钥匙等易导电金属,要穿胶底安全鞋或干布鞋。
4.4.3维修任何电气设备时,一般不带电作业,注意切断相应的电源开关,挂上警告牌。
修理完毕后,通电前应先检查一下线路,有无其他人在工作,确认无误后方可合上开关。
医院安全管理制度(5篇)

医院安全管理制度一、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严格遵守医疗卫生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
二、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江西省病历书写规范》、《处方管理办法(试行)》及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和要求,书写和妥善保管病历资料。
病历资料承担医疗纠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司法鉴定和法律诉讼举证责任。
三、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岗位责任制度、查对制度、医嘱制度、交接班制度、三级查房制度、会诊制度、病例讨论制度、手术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消毒隔离制度、分级护理制度以及请示报告制度等有关制度和规定。
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四、按照卫生部、河北省卫生厅、保定市卫生局关于医疗技术准入有关规定,规范医疗技术准入和医师、护士的执业行为,执行医院有关规定。
五、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应当用患者能够理解的语言,将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或家属,及时解答其咨询;并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要让病人对手术、麻醉、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条款,新开展技术项目及某些非常规治疗项目风险了解清楚,并于检查或治疗前履行患者同意签字手续。
六、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要求,做好病历和实物封存和保管。
按规定保管和复印病历资料,严格遵守病历回收和病历借阅制度。
七、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要求,做好患者死亡后尸体处理和尸检。
凡医患双方当事人对患者死亡原因有异议的,应在患者死亡后____小时内进行尸检,冷冻的尸体可延长到____天,并有死者亲属同意签字。
八、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行为,当班医务人员及科室领导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
九、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争议时,应当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及时向医院相关职能部门报告,职能部门接报后,应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主管院长报告,并按规定向市卫生局报告。
十、科室负责人及相关医务人员要积极做好患者或亲属的解释,化解矛盾,并主动配合医院处理善后工作。
医院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五篇)

医院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为保证医院正常工作秩序,保护患者身体健康,确保国家财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院长是医院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医院安全工作由院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
各科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医院每月要对职工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月科主任要有针对性的对科室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要对职工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
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
院内外职工,患者出现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以书面形式报告饶河县卫生局及相关部门;患者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班、职工值日值宿制度;加强医院管理,保证医院的工作秩序正常;负责医院安全保卫的值班人员要经常和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职工的医德教育,树立敬业爱岗思想,提高业务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患者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呵斥和变相取笑精神病患者,不得将精神病患者赶出医院或病房。
6、外单位或部门手术或者会诊需请我单位人员的,未经饶河县卫生局批准、院委会同意,不得擅自离院参加。
7、医院要教育职工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按时到院、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医院要定期对病房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饶河县卫生局。
9、医院要经常检查院内围墙、厕所、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户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职工和患者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10、医院组织集体活动,要将安全工作摆在第一位,要履行相关审批程序,要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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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安全防范管理制度
(一)保卫科工作制度
1.对职工、外来进修人员、临时工等进行经常性的治安保卫遵纪守法教育,依靠
职工做好“四防”工作。
2、落实我院治安防范措施,做好日常的防范工作,维持我院正常的工作秩序。
3.对要害和重点部门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4.对院内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现场,认真保护,积极抢救伤员
和物资,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并协助公安机关进行侦破、处理工作。
5.与外事部门协作,共同做好外宾来院参观的警卫工作。
6.加强对院内机动车、自行车车辆的管理,严禁乱停乱放,实行统一管理。
7.加强对我院的巡逻,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院内安全。
(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组织领导
(1)防火工作院长全面负责,保卫科具体负责,各部室科领导分口负责。
(2)院成立防火安全委员会,主任由分管院长兼任,副主任由保卫科长兼任,各部室科负责人兼任委员。
各部室科建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
院保卫科为防火安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部门,负责全院的日常防火监督检查工作。
(3)各级领导要把防火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与经营管理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评比、同奖惩。
(4)院防火安全委员会的任务:
①认真贯彻国家关于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规章、法令及上级指示精神,部署消防工作,督促各部室科落实消防措施,监督各级各类人员执行消防制度、规范。
②每季度末和节假日前,认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重大隐患。
③利用各种形式对全院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和消防常识教育。
④督促、检查、指导各防火小组工作,及时向院和上级消防部门汇报消防安全工作情况。
(5)各部室科防火小组任务:
①认真执行本院防火安全管理规定,制定并落实本科室的各类人员防火岗位责任制。
②结合本科室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防火安全措施、防火制度和应急疏散办法。
③定期检查本科室的消防安全工作和消防器材,整改火险隐患,并如实记载。
④经常对本科室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职工对防火知识和技能的掌握普及率应达90%以上,
以提高自救能力。
职工“三懂、三会”率达100%(三懂:懂得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得本岗位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本岗位扑救办法。
三会: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
⑤组织指挥火灾扑救和人员的安全疏散,参与对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
⑥各部室科防火小组人员工作调动或长期(两周以上)外出,要由组长指派他人代行职责。
组长调动或外出须亲自向防火委员会报告备案。
2.火灾防范
(1)各部室科消防器材、设备必须由防火小组指定专人管理,消防安全部门要指定钥匙责任者。
防火通道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挤占堵塞。
各部室科防火小组负责人为防火管理责任者,经常检查督促、保证畅通。
(2)任何科室和个人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挪用消防器材。
工程建筑中需断水、电、通讯联络系统,须事先通知防火委员会。
(3)使用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火规定,安装电气设备由电工负责安装,必须采取相应措施以保证安全。
禁止科室和个人用电炉做饭菜。
医用电炉及电气设备,必须由专人管理,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坚持用电安全制度。
(4)严格控制明火使用,动用明火必须贯彻“谁用谁管”的原则、医用石油液化气罐的使用必须符合安全规定。
严禁在禁区动用明火。
3.火灾联络指挥与抢救
(1)保健院办公室电话为全院火灾通讯联络中心。
任务是:及时向消防部门报警和呼叫院领导。
(2)办公室主任在院长不在时,代院长行使火灾抢救的控制与指挥任务。
负责调动全院各类人员扑救火灾,抢救物资,疏散保健对象,派人迎候消防车队控制灾害发展等。
(3)任何人发现火警,都有责任和义务迅速向办公室或保卫人员报警;起火科室有责任立即组织扑救、抢救生命和物资。
(4)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支援扑救火灾的责任和义务,参加火灾扑救的科室和个人,必须服从指挥员统一指挥。
4.保卫科防火责任
(1)在上级消防部门和院防火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对全院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方针、政策、规定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指导,搞好基础建设并认真记载工作记录。
(2)协助院防火负责人制订全院防火工作计划及有关规定。
利用各种形式开展防火安全宣传教育,对各重点部位定期进行检查。
(3)组织领导全院进行义务消防队员基本功的训练,提高灭火技能。
(4)组织全院性防火安全大检查,督促各部门落实整改措施,对消防重点部位的人员配备进行审查。
(5)统一管理全院消防器材和设施,提出全院年度消防器材的预算和购置。
(6)对全院发生的火警、火灾事故和重大火险隐患,及时向消防部门报告,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7)经常深入基层了解、指导、督促检查防火工作。
5.防火制度
(1)全院职工防火守则:
①严格遵守国家消防法规和院防火管理制度,有制止一切违反消防规定、制度行为的义务和责任。
②发现火情、火警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或消防队报警,并积极参加火灾扑救。
③岗位工作要达到“三懂、三会”。
④教育监督家属、子女不在院内玩火,做好安全防火工作,认真执行“十不”规定,即:不私自堵塞消防通道;不擅自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不擅自挪动、复盖、拆卸、损坏消防设施和器材、标志;不擅自架设临时电线私自用电,禁止私自使用电炉;不在电线上晾晒衣物;不随意焚烧废纸杂物,必须焚烧时,须采取安全措施,“谁贯彻:用谁管”的原则;不在院内燃放烟花爆竹;不私自使用煤油炉、液化气罐取暖做饭。
(2)义务消防队员工作守则:
①认真贯彻全院消防安全制度;
②定期维修和保养消防器材和设备;
③制止一切违反消防安全规则的行为;
④积极参加队内活动,努力学习消防知识,不断提高消防技能;
⑤积极扑救火灾、保护现场,平时要做到“四能四熟悉”即:能宣传防火知识,能检查火险漏洞,能整改火险隐患,能扑救初期火灾。
熟悉消防措施,熟悉消防器材使用,熟悉消防重点,熟悉各种火灾的扑救方法。
6.消防检查与监督
(1)防火委员会与保卫科是全院消防安全监督机构,负责全院的安全监督工作。
(2)监督机构在组织安全检查时,有关部室科应派人参加,主动提供情况和资料,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火险隐患和不安全因素等问题作详细记录并及时改进。
(3)监督机构有检查起火原因,为有关部门作技术鉴定提供证据的权利和义务,有根据事故的
性质、种类、情节和后果对有关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的责任。
(4)院实行三级安全检查制度,即:班组日检查;部室科月检查;防火委员会季检查。
四大节日前必须进行全院大检查,并建立重大火险立、销案制度,对查出问题有文字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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